企業貨物運輸招標書(通用3篇)
企業貨物運輸招標書 篇1
一、招標項目:國內貨運
三、 投標方須知:
1、 具有法人資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開具運輸發票,有物流或貨運能力的企業均可參加投標。
2、 無論投標過程中的作法和結果如何,投標方自行承擔所有投標有關的全部費用。
3、 投標方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標文件和 資料, 可能導致投標被拒收。
4、 投標方對招標文件如有疑點要求澄清,在獲取招標文件后用書面、傳真形式通知招標機構。招標方認為有必要答復時,應用書面形式作出答復,并將答復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部分。
四、 投標文件的構成
1、營業執照復印件 ,如投標單位代表不是企業法人代表,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權書》
2、按運輸路線報價單(開票價)
3、投標方應提供公司介紹、優勢、服務承諾、保險及賠償、經營業績、已有客戶等材料
4、投標文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署
5、投標單位自制投標書,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封存完好加蓋印章提交。封皮上寫明招標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方式。
6、結算方式
五、如有投標意向的公司,請及時與我方電話聯系(見所附電話號碼),并告知你方的電子郵箱地址,我方將“報價清單”發給你方。
六、招投標議程
1、當場揭標,檢查必備資料,公開唱標。分別進行競爭性談判。
2、當場公布中標單位。
3、1-2日后書面下達《中標通知書》,同時告知其他未中標者,對未中標的原因不做解釋。投標書概不退還。
4、簽訂合同書。
七、其他事項說明
1、投標單位應合理報價,最低報價不能作為中標的唯一標準。
2、確定中標單位后,將對中標單位進行試用,若發現中標單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現象,招標單位有權取消中標單位資格并保留追賠損失的權利。
3、本次招標結束后,如中標項目市場價格發生變化,招投標單位協商調整中標價格,若協商不成,解除雙方的購銷關系。
4、投標報名時間截止開標前兩天。
八、開標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1、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上午8點30分
2、地點:
3、聯系方式: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貨物運輸招標書 篇2
甲方(承運方):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托運方):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訂立合同的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運輸的規定,經過甲乙雙方的充分友好協商,意見達成一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為乙方貨物代辦陸運運輸業務;服務范圍:上門提貨、運輸設計、貨物查詢、代辦保險、打包、送貨上門等服務。
二、運輸事項:
1、貨物名稱:________
2、運輸去向:________
3、運輸價格:________
4、運輸期限:________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自收到乙方貨物后至交付客戶止,負責貨物的安全保管。
2、 甲方收到乙方貨物后,按正常運輸進行托運,如出現運輸變動或調整等意外事件,則須及時通知乙方,雙方相互協商另行調整運輸。
3、 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破損、丟失等情況,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等待乙方指令。
4、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不合理運輸業務。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必須提前以傳真或其它形式通知甲方相關運輸信息,方便甲方進行運輸安排。
2、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正確的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錯誤而造成的時間延誤或經濟損失甲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負責。
3、 乙方委托甲方托運的貨物必須填寫正確品名、保證不夾帶危險物品、國家禁運物品、貨物外包裝符合陸運要求,乙方承擔未執行以上規定給甲方造成的'經濟責任并負責賠償,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關于保險
是否投保以乙方的托運單上委托為準。物品如需投保,保險費按投保金額的0.3%收取。
六、關于貨損
1、 乙方在貨物運輸前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甲方將按保險公司條款及程序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乙方必須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相關文件。
2、 乙方在貨物運輸前未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必須提供機場或航空公司的事故簽證,并按航空公司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單證:貨物價值發票、貨損的鑒定報告等。
3、索賠期限:乙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后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索賠;如超過期限甲方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對以下原因造成乙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亂、戰爭等;
B、乙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
C、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 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
D、包裝方法不良;
E、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F、乙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七、結算方式
1、 乙方必須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的托運單交于甲方確定委托關系,甲方開具貨運分單為結算憑證。如乙方對甲方運單金額有異議請在甲方開具分單后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確認。
2、 采用月結方式,每月運輸款結算至當月的20日。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后,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________
3、 欠款額度為人民幣發票后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在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____
4、 所有欠款逾期支付,乙方必須向甲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甲方運費。雙方如有爭執,應按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交由甲方所在地市法院裁決。
八、 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兩年。到期雙方如無異 議,本協議有效期順延。
九、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貨物運輸招標書 篇3
1.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包裝及量保險貨物項目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_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水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基本險
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發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梁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六)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第六條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三)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躁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于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八條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十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單(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并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地保險機構,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