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生產責任協議(精選3篇)
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車牌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危化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的權利
2.1 甲方的權利:
2.1.1 有權要求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1.2 對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要求的乙方,有權中止與其合作關系。
2.1.3 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2.1.4 對乙方在履行安全職責失職的情況,有權進行批評、處罰。
2.1.5 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并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3 乙方的權利
3.1乙方的權利:
3.1.1 有了解所運輸危化品安全屬性的權利。
3.1.2有對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的權利。
3.1.3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有權要求甲方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
4 違約責任及處理
4.1 甲方違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由甲方承擔責任,并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賠償。
4.2 乙方違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行使包括經濟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各項法定權利。
4.5乙方無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或者資質失效,不得運輸本公司危險化學品。
4.6乙方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否則不得運輸本公司危險化學品。
4.7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嚴禁在人口稠密場所停留,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4.8在夏季運輸“兩氣”的車輛要必須用彩條布覆蓋遮陽,嚴禁在烈日下裝運曝曬,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4.9每臺車至少配備2套防毒面具、2雙棉塑手套、2具滅火器和簡易堵漏工具,未配備者每次罰款100元。
4.10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違者中止運輸合同。
4.12嚴禁超速行駛,防止追尾事故,違者中止運輸合同。
5 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由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合同應終止:
6.1 運輸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6.2 依法解除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的;
6.3 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的。
7 其它
7.1 本合同是運輸合同的補充,與運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7.3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委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二、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三、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四、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五、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二、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三、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四、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五、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六、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七、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八、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一、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二、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三、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四、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一、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二、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三、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四、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蓋 章:_______________ 蓋 章: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篇3
服務者: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者: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車輛掛靠經營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
二、聯營車主基本情況
車主: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宅電: 移動電話: 現 住 址:
緊急情況通知人詳細住址:
姓名: 移動電話: 住宅電話:
三、聯營車輛基本情況
車號: 上崗資格證號: 駕駛證號:
車型: 道路運輸證號: 行車證號:
噸位: 車輛技術等級: 操作證號:
司機: 移 動 電 話: 住宅電話:
四、應繳納的保險費用和服務費用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車輛參加必要的保險,若乙方不參加保險,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車輛保險費用:交強險 元,車損險 元,第三者責任險 元,座位險 元,貨物險 元,不計免賠 元,盜搶險 元,玻璃險 元,自然損失險 元,無過失責任險 元,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貨物險) 元(第三者) 元。
3、上述費用乙方交給甲方,由甲方代為交付,甲方辦理上述費用的繳納時,乙方須給甲方付 元的代辦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一年的風險保障基金 元。
5、各項費用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按時繳納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
2、有權要求乙方服從運管、交通部門的管理,保證安全行車。
3、有權要求乙方的車輛按交通、運管部門的規定,安裝GPS,承擔其費用。
4、若遇搶險、救災等緊急運輸任務時,乙方車輛須無條件服從調遣。
5、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服務,為乙方代辦營運手續和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等事宜,代收代繳保險費及其他應繳納的費用,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甲方為乙方提供配貨服務,乙方須服從甲方調配。
7、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修理、倉儲、信息服務,但給予優先和優惠。
8、乙方的車輛只是在甲方的名下經營,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辦理各種代辦的手續和事宜。
2、有權要求甲方按期結算各項費用。
3、在甲方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配貨權。
4、乙方要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5、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丟失、損壞的,其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乙方不得將有關證件私自轉讓或出借他人,如發生此類情況,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負。
7、乙方應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
8、乙方車輛必須完全聽從甲方的調配、管理和為甲方提供服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私自對外承擔業務,乙方一旦違約,甲方享有制約權和解除權。
9、乙方必須保證駕駛員和押運員具有交通、運管部門核發的相關上崗證件,不得讓無證照的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駕駛和押運車輛,一定要持證上崗,否則,一切責任和后果自負。
10、車輛在經營或道路行駛過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違章和違法等行為,均屬乙方個體行為,一切責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后果。
七、違約責任
在履行合同期間,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違約論處。
1、因國家運輸費用調整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制訂書面費用增減協議,一方隨意增減的,按違約論處。
2、乙方不能按期如數繳納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從超過支付期限的第10日起,每天按欠款5%的比例繳納滯納金。
3、雙方未經協商,其中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合同,按違約處理,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一律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簽字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后方可有效。
2、合同期內,如國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違法亂紀,損害國家、企業利益,觸犯刑律,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被追究法律責任或因乙方本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到期由甲、乙雙方協商續訂新的合同。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