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精選28篇)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
1.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包裝及量保險貨物項目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_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水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基本險
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發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梁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六)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第六條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三)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躁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于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八條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十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單(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并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地保險機構,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貨物運輸事宜,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基本信息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實際運輸量為準)。
二、合同期限
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內貨物未運輸完的,雙方可協商延長相應期限。
三、運輸方式
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_______________運輸。
四、運輸起止地點
運輸起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六、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
3..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七、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______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運費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不可抗力
如發生地震、臺風、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預見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受影響的當事人一方無須因此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向對方主張權利。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項
一、托運人注意事項
1、托運人關于承運人的主體資格和履行合同能力進行必要的審查和了解,才能確定對方是否具備承運資質和保障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的能力。
2、托運人應對托運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因為托運人填交的貨物托運單經承運人接受,并由承運人填發貨運單后,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3、托運人必須在托運的貨件上標明發站、到站和托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
4、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照料、監護的貨物,應由托運人指派押運員押運。押運員對貨物的.安全負責,并遵守運輸有關規定,承運人應協助押運員完成押運任務。
5、托運貨物內不得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
6、如實申報貨物的真實和運輸條件,要求包裝符合運輸安全的要求等。
二、承運人注意的事項
1、承運人承運貨物時,應對托運人填交的托運單進行查核,并有權在必要時會同托運人開箱進行安全檢查。
2、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上填明的地點,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到貨地點。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貨運單上規定的到貨地點,如逾期運到,應承擔逾期運到的責任。
3、承運人應按照通常的或者約定的路線將貨物運送至約定的地點。通常的運輸路線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輪運輸,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時間,固定的到達地,托運人隨時可以辦理運輸手續。
4、承運人應于貨物運達到貨地點后二十四小時內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
5、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交付貨物。交付時,發現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時,應會同收貨人查明情況,并填寫貨運事故記錄。
6、貨物從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三十日無人提取時,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征求處理意見;再經過三十日,仍無人提取或托運人未提出處理意見,承運人有權將該貨物作為無法交付貨物,按運輸規則處理。對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貨物,承運人可視情況及時處理。
7、承運人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貨物在運輸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損失的發生。
8、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3
甲方(承運方):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托運方):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訂立合同的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運輸的規定,經過甲乙雙方的充分友好協商,意見達成一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為乙方貨物代辦陸運運輸業務;服務范圍:上門提貨、運輸設計、貨物查詢、代辦保險、打包、送貨上門等服務。
二、運輸事項:
1、貨物名稱:
2、運輸去向:
3、運輸價格:
4、運輸期限: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自收到乙方貨物后至交付客戶止,負責貨物的安全保管。
2、 甲方收到乙方貨物后,按正常運輸進行托運,如出現運輸變動或調整等意外事件,則須及時通知乙方,雙方相互協商另行調整運輸。
3、 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破損、丟失等情況,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等待乙方指令。
4、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不合理運輸業務。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必須提前以傳真或其它形式通知甲方相關運輸信息,方便甲方進行運輸安排。
2、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正確的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錯誤而造成的時間延誤或經濟損失甲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負責。
3、 乙方委托甲方托運的貨物必須填寫正確品名、保證不夾帶危險物品、國家禁運物品、貨物外包裝符合陸運要求,乙方承擔未執行以上規定給甲方造成的經濟責任并負責賠償,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關于保險
1、 是否投保以乙方的托運單上委托為準。物品如需投保,保險費按投保金額的0.3%收取。
六、關于貨損
1、 乙方在貨物運輸前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甲方將按保險公司條款及程序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乙方必須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相關文件。
2、 乙方在貨物運輸前未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必須提供機場或航空公司的事故簽證,并按航空公司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單證:貨物價值發票、貨損的鑒定報告等。
3、索賠期限:乙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后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索賠;如超過期限甲方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對以下原因造成乙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亂、戰爭等;
B、乙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
C、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 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
D、包裝方法不良;
E、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F、乙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七、結算方式
1、 乙方必須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的托運單交于甲方確定委托關系,甲方開具貨運分單為結算憑證。如乙方對甲方運單金額有異議請在甲方開具分單后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確認。
2、 采用月結方式,每月運輸款結算至當月的20日。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后,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3、 欠款額度為人民幣發票后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在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4、 所有欠款逾期支付,乙方必須向甲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甲方運費。雙方如有爭執,應按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交由甲方所在地市法院裁決。
八、 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兩年。到期雙方如無異 議,本協議有效期順延。
九、本協議包含以下附件:
A、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兩份 B、簽字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十、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4
托運方: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海上運輸合同樣本
合同號:
日 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
(2)數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 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 險: 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____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20xx年xx月x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 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 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
買方: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5
托運方:
地址:
承運方: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價款
貨物名稱為:玉米秸稈壓縮塊。運輸價款為每噸55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科左后旗勝利農場。
貨物到達地點:昌圖國能生物發電有限公司。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和期限
20xx年12月份承運方開始運輸。至20xx年開春前生產結束。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承運方必須安全運輸貨物到目的地,運輸途中發生各種交通等問題由承運方自行解決。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在起運地由托運方負責裝貨,在目的地由收貨方負責卸貨。
第六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按發生的運輸量以每周用電子劃撥方式進行結算。從第二周開始結算前一周的運輸款,以此類推,至解除合同時全部結算完畢。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繳納過橋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取運費。如果托運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運費,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導致承運方貨物積壓的,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積壓貨物現價10%的違約金。因惡劣天氣造成的無法運輸除外。
2、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承擔尚未運輸貨物總價款的15﹪的違約金。
3、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4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鷂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6
托運方: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 貨物
二、需要車輛數:_________車_________輛;需要車種:_________。
三、起運地:_________;到達地:_________。
四、發貨單位:_________;收貨單位:_________。
五、運到日期:托運日起_________天內。
六、委托注意事項:
1.雨天不運;
2.非危險品;
3.有自備機具裝車;
4.有自備機具卸車;
5.發貨單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6.收貨單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七、運輸距離:_________公里;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不按運輸托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當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托運方未按托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應償付承運方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雙方經濟發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貨物的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委托乙方將貨物從運輸地運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規格。件數。噸位。牌號。以及收貨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目的地清楚的告訴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貨通知時應及時安排。
4、 乙方提貨時應根據甲方提單的要求進行提貨,對所提貨物的質量進行把關,如發現貨物外觀有破損。變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 乙方運輸完成后應及時將甲方所需單據返回甲方。
6、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的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7、 在運輸過程中甲方如需改變運輸目的地,應提前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 運費:應甲方每次運輸目的地不同,運價由雙方另協商定價。
9、 費用結算時間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運費,乙方負責提供運輸清單和運輸發票,
10、 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背。
11、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寶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
代表:(蓋章) 年 月
乙方:
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 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 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助卸貨,并在場監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 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計劃的要求。根據運輸能力與國家物資調撥計劃和公路運輸管理的規定簽訂。
第二章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五條承、托雙方根據需要,可訂立年度、季度、月度貨物運輸合同,亦可按貨物的批量訂立運輸合同。年、季、月度貨物運輸合同簽訂后,托運方應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內,向承運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運輸計劃。運輸計劃是貨物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屬于國家指令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必須根據國家平衡下達的指標簽訂;屬于國家指導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參照國家下達的指標,結合承、托雙方的實際情況簽訂。
第七條代訂運輸合同,要有委托單位證明。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單位名義簽訂,對委托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運輸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量及包裝標準;
二、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三、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四、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五、貨物的交接手續;
六、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七、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八、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十、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0
甲方(委托方):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協議執行。
第一條合作范圍: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運輸貨物的需求,及時調派車輛運輸甲方的貨物,承運車輛的車況應符合甲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
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收貨人將貨物送達目的地。
第三條運輸價格的確定及支付
1、運輸價格:每次運輸之前需先確認運價
2、運費結算期限為月結30天,即當月發生的運費于下個月結清
3、付款方式:轉帳
第四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20xx年月到期后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要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自動繼續有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表: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1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回天系列貨物,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價值及包裝標準: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二、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三、收貨人名稱和詳細地址: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四、運輸質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據甲方托運的貨物,提供合適的運輸車輛,以公路運輸方式將甲方貨物按時完整的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貨物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接收貨物,甲乙雙方在貨物發貨單上簽字后,貨物即交付給乙方,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將“發貨單”交給甲方指定貨物接收人簽字或蓋章后,交接貨物。將其中回執聯或貨物收條帶回交給甲方,至此本次貨物運輸任務完成。
六、運輸期限:2-5天。
七、運費范圍和結算標準:見附件
八、運費結算方式:見回單結算。
九、雙方責任:
1、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發生丟失、短少、污染、損壞,乙方按照甲方出廠價格進行金額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或將貨物錯運,錯交收貨人,致使貨物未能如期到達時,乙方應將貨物無償的運到甲方的指定地點交貨,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錯運造成貨物丟失,按九條1款進行賠償。
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不負責賠償責任:A錯報、匿報貨物重量、規格、性質、數量;B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包裝容器不良;C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的變化。如果因上述情況給乙方帶來損失,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但乙方在接收貨物之前需對A、B兩條中的狀況提出質疑,否則視同乙方認可。
4、貨物在承運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車、大霧天氣等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時,乙方應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將交貨時間最多順延兩天,如乙方出現上述情況未通知甲方,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交貨承諾期延期的,三天以內按1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三天以上的超過三天按3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貨到目的`地后及時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不能滯留。
6、乙方應在貨送達后一個月內將客戶簽字的發貨單返回交甲方商務部,憑回執單即可按清單中送貨數量及協議價格標準開具增值稅發票隨時結算運費。
7、乙方必須確保甲方產品在運輸、搬運過程中不損壞,不弄臟,注意保護產品的標識,并注意通風防塵,防濕、防變形。以免損壞甲方產品的形象。對有特殊要求的產品,應按甲方要求制訂和實施相應防護措施,滿足產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失亦由乙方按九條1款承擔責任。
十、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的發貨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與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雙方均有權于甲方所在地訴諸法律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執行至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聯系人:
聯系人: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2
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商):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定義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將商品送達接收人驗收簽字并通過甲方電子信息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貨的物流活動,該物流活動包括對商品進行(門到門)裝運、搬卸(不含上下樓)、送貨上門、上門取貨、交貨完成通知等。
2、送貨上門:指乙方將商品送至甲方客戶指定地點的配送服務,包括依甲方客戶的指貨物運輸合同定將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場所內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時限:是指自需配送貨物完成交接時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務,并向甲方反饋已配送成功(訂單完成)信息時止的期間,為調撥時限與特定區域配送時限之和。
第二條、配送服務費
又稱"配送費用":是指乙方為甲方提供并成功完成本合同約定項下配送服務,而向甲方收取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力成本、車輛成本、稅費、保險費、利潤、管理費用、代收貨款服務費、路橋費、高速費、小區停車費等與配送有關的全部支出和費用。乙方承擔的配送服務類型、商品性質、區域范圍、配送服務費標準詳見各附件約定。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裝。
2、甲方可依據業務需要,不定時的以電子郵件形式向乙方發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戶姓名、配送地址、聯系方式、配送類別以及其它備注信息等。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另行通知。
3、甲方有權對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有權依據乙方配送服務考核情況。
4、甲方有權實時查詢商品的配送狀態,乙方應該給予積極配合。
5、甲方依據本合同及附件約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
第四條、配送服務要求
1、乙方所有人員在配送中心期間,不得扎堆聊天,嚴禁出現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現象,不得違反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2、乙方配送人員上崗作業時,穿著統一工裝,注意自身儀表,及時修面,不留長發,不許與顧客發生任何爭吵、打罵行為等。
3、乙方與收貨人交接商品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禮貌,使用禮貌用語,認真回答收貨人問題,不回避、回絕收貨人問題。工作期間,乙方必須保證送貨人員電話的暢通,并確保與甲方及客戶之間的信息溝通順暢。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交接商品時,應當場對商品的情況予以確認,含查驗商品外包裝是否完好,訂單號與數量等是否與交接單相符等情況,如發現包裝不當、捆不牢固以致不便于配送,以及包裝損壞、玷污的,有權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戶重新包裝以保證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戶給予的書面證明,否則視為甲方(含甲方委托第三方)或甲方客戶交付的商品完好、無污損,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網絡不能送達的商品,應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轉發或補發由甲方決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時未通知,則視為乙方能夠正常配送,逾期到達或造成甲方被投訴的,乙方應承擔遲延送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無論何種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貨時間累計不能超過甲乙雙方約定的配送時限。
7、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貨物中禁止出現違禁產品,由于違禁品導致運輸中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8、乙方應于配送后15天內將客戶回執聯原件交付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約定時間之內交回顧客回執聯的,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可適當延長交回時間。
第五條、結算
1、對帳、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與甲方完成上月運費的對帳工作,月末前結算上月運費。
2、結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轉帳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雙方同意選擇第__________種形式。
1、結算周期為每批貨物安全送達后,乙方向甲方申請結算。
2、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供與實際付款額一致的增值稅發票。
3、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交當期待結款項所涉及的提貨、配送原始簽字單據等資料。
4、乙方應確保其指定銀行賬戶的真實、有效性,并保證甲方的轉款行為。
5、配送服務費對賬結算時,應由甲方對結算內容進行書面蓋章(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乙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對合同內容、附件及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的所有信息,包括復印件、分析數據、報告以及與所提供信息有關的文件、報表有保密義務;泄露,公開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且本合同期滿、解除、終止后3年內本條款對雙方仍然有效。如雙方另行簽署保密協議的,保密義務以另行簽署的保密協議為準。
第七條、賠款事項
1、乙方給予甲方的貨品丟失、污損的賠款事宜:按照甲方的產品在所配送網站實際售賣價格,60%的價格賠付。款號及數量以甲方出庫單據所載明的為準。如雙方因損失的貨物超過以上賠付的價格而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后賠付。
2、發生貨損理賠事件時,甲方出具相應的證明資料,如出庫單、運單(交接雙方對貨損的確認)和證明價值的資料、單據等;
3、具體丟貨與賠付事項的確認約定:乙方應在接到理賠資料后10天內給予確認,并在甲方交齊各種所需材料后30天內予以賠付。超過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運費中暫扣。
4、貨物交接以整箱交接為原則,但對于"外包裝破損"、"有二次封箱跡象"、"外包裝有雨淋、污損"等情況,收貨人收貨時有權要求拆包裝清點檢驗貨品以確認受損情況。與裝箱單核對,發現短少、污損時,雙方需在運單上簽字注明。
第八條其他約定
雙方確認的《貨運委托書》等運輸單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一經雙方簽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有效期壹年,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無法協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及附件中標題僅為表述方便而設,不能作為對條款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3
包機人:
承運人:
包機人(姓名) (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的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1.包機人于 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包用 型飛機 架次擔任(旅客,貨物,客貨)包機運輸,其航程如下: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 _______至 _______,停留_______ 日;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至_______,停留_______日;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至_______,停留_______日;
包機費總共____元.
2.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3.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余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能利用空余噸位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4.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5.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后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50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6.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7.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客貨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 承運人: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簽訂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4
合同編號:運字〔 〕年 號
托運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
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詳見發貨單(碼單№: );
本批次貨物總價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貨物運輸合同模板第二條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時;貨物運到期限 小時。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托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收貨人要求驗貨,并要求收貨人在隨行的碼單上蓋章或有權人簽字。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向托運人結算運費;
□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直接向收貨人結算運費;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托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濕,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臟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托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給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條件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
3.承運方沒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給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損失的,應及時取證,積極向保險部門索賠。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托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以下貨物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內容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重量:_________________
2、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總價(含運輸貨物保險費):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按照運輸貨物的____%進行支付。
2、運完付____%為質保金,視收貨單位設備款支付情況按比例同步支付。
三、運輸要求
1、每批貨物發運前,乙方至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一式五聯),后至甲方倉庫提貨,提貨完畢后在產品發運單第三聯(成品庫)簽收。
2、乙方隨車帶產品發運單前二聯,其中收貨單位聯交收貨單位驗收用,回單聯經收貨單位簽收后返回。本合同貨物全部運完后憑回單結算運費。
3、乙方接到甲方運輸通知后,須在半個工作日內到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并最遲在兩天內到甲方指定的倉庫裝車發運,并及時通知收貨單位做好接貨卸車準備工作。若乙方逾期裝車發運,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需支付____元/天違約金給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遲裝車發運,則乙方必須于次日裝車發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批貨物的發運單,自行組織該批貨物的發運,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在乙方運輸總價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時發運而引起收貨單位投訴,造成甲方信譽損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甲方有權中止雙方的運輸合同。
4、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運輸前針對本合同承運設備向保險公司投保設備價格____萬元的'____%的運輸一切險,保險區段為甲方倉庫到合同指定到達地交貨后____天止。
6、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乙方發生的環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負。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存____份,乙方存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托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并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并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并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單上注明。除非另有規定。
2、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并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于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并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并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并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甲方應對每一次委托內容、要求的服務范圍以填寫乙方托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托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后開據運輸發票。
3、結算方式為______,以每月______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______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______‰的滯納金。
四、保密條款
1、于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毀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于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托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并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托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后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并委托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托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______‰、(貴重貨物)貨值的______%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于______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于______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于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周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后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后,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托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托、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7
1.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量
保險貨物項目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___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經公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保險責任
第四條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運輸工具發生碰撞、傾覆或隧道、碼頭坍塌,或在駁運過程中因駁運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
(三)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四)因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五)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六)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七)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八)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責任免除
第五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
(二)地震造成的.損失;
(三)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四)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五)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六)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七)屬于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六條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違法、非法貨物,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八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九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二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三條投保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四條保險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獲悉后,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險人的當地機構(最遲不超過10天)。
賠償處理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一)保險單(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票(貨價證明);
(二)承運部門簽發的事故簽證、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三)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8
甲方(托運方):乙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天水祁連山水泥銷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為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裝貨(3)發往目的地交貨(4)收貨單位驗簽(5)將回單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并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為準。
5.2、結算方法為:每月25日為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文件、證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樣本·2
貨物托運單
托運單位: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貨物名稱包裝式樣件數每件體積(米3)
長×高×寬重量(公斤)托運總噸位
每件最重件實重噸車輛噸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托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托運人未按托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19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托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匯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于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后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衛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并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從提貨并辦理完發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后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后,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并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后退回其余相應賠款。
4.9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10對于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并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匯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系的情況發生并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戶要求而引起客戶投訴、發生客戶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戶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戶投訴率 = 客戶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于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于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說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0
甲方(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有鑒于
甲乙雙方進行貨物運輸合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愿、平等、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說明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本合同為雙方貨物運輸合作總合同,就具體貨物運輸服務,雙方應另行簽訂《單項運輸協議》,明確貨物名稱、性質、規格、數量、質量、重量、包裝要求、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情況、運輸期限、運費及結算等內容。《單項運輸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共同約束雙方的具體貨物運輸合作行為。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定將貨物運輸到至到達地;
2. 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3. 對于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雙方約定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對于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二)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貨物相關情況,不得虛報或隱瞞;
2. 甲方應當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
3. 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根據乙方實際需要,甲方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供給乙方使用;
4. 甲方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標志和標簽,并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范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向其支付運費;
2. 甲方明確標示拒絕支付運費時,乙方對對相應的貨物享有留置權;
3. 對于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4. 貨物無法完成交付且甲方拒絕處理的,乙方有權對相應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處理。
5. 對于甲方的違約行為,乙方有權根據雙方約定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對于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乙方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二)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嚴格按照約定將貨物運輸至到達地;
2. 乙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運輸安全,對于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等)所致的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損害賠償、行政處罰等),乙方均應全部予以承擔;
3. 貨物交付收貨人前,甲方要求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的,乙方均應遵照執行。
第四條 貨物交付及風險移轉
1. 甲方向乙方交付貨物以貨物裝載至乙方交通工具為準,乙方在《單項運輸協議》上簽收即視為貨物符合約定。裝載完成后至貨物交付收貨人前,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 貨物運輸至到達地后,乙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在約定期限內檢驗貨物,收貨人在約定期限內對貨物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進行妥善處理并馬上書面告知甲方;收貨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貨物符合約定;
3. 乙方向收貨人交付貨物以收貨人在《單項運輸協議》上簽收為準,簽收后,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收貨人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虛報或隱瞞貨物相關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2. 甲方逾期支付運費,應按照逾期支付額每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以及未按照約定時間將貨物運輸至約定地點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運費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以下情況除外:
(1) 不可抗力;
(2)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 貨物的合理損耗;
(4) 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 因本條規定之外的其他違約行為致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該損失。
第六條 其他
1.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托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政編碼: 郵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2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發貨后付款(現付)□ 貨到后付款(提付)□
2、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3、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光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貼合裝載要求,貨箱應持續清潔,裝載后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托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職責:
a)甲方委托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狀況應在確認后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務必準時到達目的地,并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光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光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職責。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蘇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蘇州到達時光為天、特殊狀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務必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范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后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光: 年 月 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4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20xx】年第2號令)及其他相關交通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及濟寧市東郊熱電檢修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
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扎繩索等器械, 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二、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運輸過程中安全防護及安全標志裝設不齊全或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
3、運輸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干,不聽從甲方及裝卸地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五、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6
托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組織船只,從事國內運輸業務。
三、裝船期及載貨量:
采取分批承(發)運,甲方每月 5 日前下達下月發貨計劃,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確認承運計劃。
四、發貨人、收貨人及運費率見附件,乙方不承擔貨物裝卸費用。
五、數據與交接:
貨物數量以發貨人發貨單據為準。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監裝、監卸工作,確保貨物的交貨數量。
六、乙方確保船舶處于適運狀態,適于收受、載運和保管貨物,若裝貨前發現船舶不符合裝卸要求,甲方有權不裝貨,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須安排五小時內裝貨。
七、運達期限: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必須保證貨物裝船完畢后,在合理期限內及時將貨物保質、保量運達收貨人指定地點。
八、結算與付款:
按發貨人發貨單結算運費,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或滅失或摻雜等影響貨物品質的情況,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并由甲方扣除相應運費。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貨人貨物交接清單,憑運輸發票結算或當地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每月 25 日前結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賬戶匯款,如因賬戶性質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運費,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乙方承擔或現金結算。
九、保險:乙方負責辦理船舶保險。
十、稅收及費用:涉及貨物的稅、費由甲方承擔,涉及船舶及運費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在貨物的裝卸、運輸過程中,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
2、乙方因超載或故障等原因,要求減載或轉載才能交貨的發生的過載、轉運等費用和貨物虧噸由乙方承擔。
3、乙方船舶發生計少包,由乙方賠償少包損失并承擔虧噸運費。
十二、特約事項:
乙方船舶必須具備良好的蓋船設施,貨物裝妥后及時蓋船,并確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處于密封狀態。
乙方必須提供船舶保險單,營運證,船舶所有權證書,航行證書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保證內容真實、清晰。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因生產、銷售需要而對船只進行的調度安排,不得違反倉庫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乙方船舶如違反上述條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乙方除賠償損失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托運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擔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為基礎。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7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電話:傳真: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依照國家相關運輸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并且雙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______月__日止,到期是否續約由雙方協商后處理。
二、業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從至全國的航空貨物運輸服務,具體航線、航班及價格以合同附件《航空運輸價格協議》為準。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視當日的貨量向乙方提前預定所需航班艙位。若存在大批量貨物,甲方應盡可能提前一天預報給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運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和民航總局有關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違反國家禁
運物資的有關規定。
3、甲方應正確提供貨物件數、重量、收貨人名稱、詳細地址及聯系方式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艙位;
2、乙方有責任將甲方交予乙方承運的貨物安全、準時地按指定航班運往目的地;同時,在運力緊張的情況下,乙方應優先保障甲方的貨運服務。
3、乙方在接收甲方貨物時,應對貨物的包裝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場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貨物完好交運。
4、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運輸信息查詢及反饋服務。
5、如遇航班取消、延誤等原因造成貨物滯留或因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甲方交運貨物無法按既定時間送達目的地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見進行處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出現損毀、滅失、盜搶、污染、變質、潮濕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7、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運輸過程中貨物損毀的相關事故報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證明。
四、違約責任和賠償
1、乙方沒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進行出港上站,則予以一定的處罰,處罰標準為
2、在甲方客戶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況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負責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證明,保險公司免賠額部分由乙方承擔。未及時開具相關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若甲方客戶未委托甲方對貨物投保或保險公司理賠未果,客戶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賠的,若屬航空公司責任,損失由甲承擔20%,由乙方承擔80%:若屬乙方責任,則由乙方全額賠償損失。
4、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發生上述事故,無論因何原因,乙方須在7日內向甲方出具事故證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證明。
未能在此約定期間提供有效正式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5、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違約,甲方可根據損失情況向乙方索賠。乙方應付給甲方或甲方客戶的賠款,甲方有權在運費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艙位每月超過三次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每月超過5次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甲乙雙方協商簽署得《航空運輸價格協議》收取,如價格發生變動,應該以航空公司的調價額度增減幅度的差價為參考,該價格須有雙方蓋章確認,并注明執行時間。
2、甲方通過乙方承運的`貨物,若為乙方正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2元/公斤。若為乙方分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的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3元/公斤,否則,超過費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當月運費中扣除。
3、甲乙雙方約定90天為一結算周期。結算之前,由乙方將有關運費統計匯總成立,蓋上財務章后給甲方(不包括復印件、傳真件等),由雙方進行對帳,賬目核對無誤后,(乙方向甲方開具并提供公路內核發票),甲方于收到發票10個工作日內支付該周期款項,未及時支付的按應付款項的0.1%/天交納滯納金。但因法定節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的,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六、其他事項
1、合同約定范圍內之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且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時,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達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附件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運輸許可證(國內航空貨
2、甲乙雙方協商簽署的《航空運輸價格協議》
甲方:甲方代表:聯系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戶:
乙方:乙方代表:聯系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戶:簽約時間與地點:
簽約時間與地點: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托運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飛機____架次運送____ (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匯編 篇28
甲方(即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發往各地的活動箱交給乙方承運的相關事宜制定如下條款,以資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貨物特約承運人,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的所有合法手續,并提供規范安全的貨運包裝,并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貴重貨物若需購買保險的.由甲方自行投保,或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的,除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以外,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有貨物托運時,至少提前_____小時通知乙方收貨或通知發貨工廠送貨到乙方收貨點。
4、甲方托運貨物時,必須準確完整提供收貨人姓名、地址及電話,以便能準備及時交付貨物,否則因此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時將甲方貨物運輸至指定地點,如有特殊情況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說明。
2、乙方自行提供物流所需的車輛、設備和人員,因此產生的費用及人員安全責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丟失貨物損壞的,乙方必須按預定賠償。
4、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況扣押貨物并達到一個月期限后自行處理。
5、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用于運輸甲方貨物。
四、雙方運費單次結算,貨到付款,甲方上海地區按照每件_____元交由乙方承運。運費可根據市場行情雙方協商調整。
五、如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