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精選29篇)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
_______月度水路貨物托運計劃表
______年______月
本表經承運人簽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后,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和責任界限,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起運地:______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編號:______________
貨名
到達港(地)
換裝港(地)
收貨人
托運量
核定量
備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體積
重量
體積
特約事項
提計劃單位:______________?托運人(簽章)______________?承運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說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厘米,寬23厘米。
GF-91-0405(續)
水水貨物聯運運單
本表經承運人簽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后,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和責任界限,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貨物于_______月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交接清單號碼___________?運單號碼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第一接轉船名
航次
第一換裝港
到達日期(承運人章)
收貨人(簽章)
第二接轉船名
航次
第二換裝港
發貨符號
貨名
件數
包裝
價值
托運人確定
計費重量
等級
費率
金額
應_____用
重量?噸
體積(長,寬高)m
重量(噸)
體積m3
項目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運費
裝船費
合計
運到期限(或約定)
托運人
公章)?月?日
總計
特約事項
承運日期
起運港承運人章
核算員
復核員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
_______月度水路貨物托運計劃表
______年______月
本表經承運人簽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后,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和責任界限,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起運地:______________ 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
貨名
到達港(地)
換裝港(地)
收貨人
托運量
核定量
備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體積
重量
體積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3
__月度水路貨物托運計劃表
____年____月
起運地:________ 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__________
提計劃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托運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厘米,寬23厘米。
GF-91-0404(續)
水路貨物運單
貨物于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 交接清單號碼___________運單號碼___________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雙方經濟發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貨物的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委托乙方將貨物從運輸地運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規格。件數。噸位。牌號。以及收貨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目的地清楚的告訴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貨通知時應及時安排。
4、 乙方提貨時應根據甲方提單的要求進行提貨,對所提貨物的質量進行把關,如發現貨物外觀有破損。變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 乙方運輸完成后應及時將甲方所需單據返回甲方。
6、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的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7、 在運輸過程中甲方如需改變運輸目的地,應提前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 運費:應甲方每次運輸目的地不同,運價由雙方另協商定價。
9、 費用結算時間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運費,乙方負責提供運輸清單和運輸發票,
10、 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背。
11、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寶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
代表:(蓋章) 年 月
乙方:
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貨物_________噸從_________港交給乙方承運到_________碼頭,運價每噸_________元。
一、運費結算方式:啟航時,甲方預付乙方運費_________元,剩余運費待承運_________貨物卸剩_________,甲方應全部結清乙方水運費。
二、裝船方式:甲方裝船后驗明噸位,待船舶離港后至目的地,卸貨時貨物質量和數量與乙方無關。
三、船到卸貨碼頭途中,如因底淺橋矮、橋窄不能通行,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卸貨期限:船到碼頭報港后,裝_________天,卸_________天,雨天、節假日、停電和機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過卸貨期限,按_________省有關航運規定處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費每天每噸_________元。
五、中途如需轉港,雙方另行協商,甲方付乙方轉港費(5公里不計費)。
六、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由訴方法院受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6
編號:_________┌──┬──────┬────────┬────┬──────┬──────┐
│ │ 全 稱│ │ │ 全 稱│ │
│托 ├──────┼────────┤ ├──────┼──────┤
│運 │ 地址、電話│ │承運人 │ 地址、電話│ │
│人 ├──────┼────────┤ ├──────┼──────┤
│ │ 銀行、帳號│ │ │ 銀行、帳號│ │
├──┴──────┼────────┼────┴──────┼──────┤
│ 核定計劃號碼 │ │ 費用結算方式 │ │
├──┬──┬───┼──────┬─┼─┬─┬────┬──┴──────┤
│ │ │ │ │起│到│換│ │ 收貨人 │
│貨名│包裝│重量(│體積(m3) │運│達│裝│運價率(├──┬──────┤
│ │ │噸) │ │港│港│港│元/噸)│全稱│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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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特約│ │
│事項│ │
│和違│ │
│約責│ │
│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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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運人簽章 │ 承運人簽章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附件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承托雙方各執1份,副本若干份。
2.規格:長21 厘米,寬30 厘米。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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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承運方):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
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助卸貨,并在場監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8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貨物運輸的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服務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范圍
1.1乙方負責將收集的航空貨物從鹽城機場出港,現有北京、廣州、長沙等多條航線。運輸方式:航空運輸。
1.2 乙方對甲方的北京航班、廣州航班、長沙航班等(航班以實際運行時刻為準)出港貨實行承包制,每天出港貨量需達 噸,(北京): 噸;廣州(珠海): 噸;長沙(張家界): 噸;全年貨量至少達 噸。
北京 元,廣州 元,長沙 元,放給乙方運行。乙方需向甲方交納 萬元押金,今年未能達到合同指標時, 萬元作為補償金,補給甲方,如乙方按量完成,甲方給予乙方貨物運輸補貼每噸 元。貨款結算方式:按月結算。
1.4當貨運旺季時,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貨物正常運輸。不得拉貨,因拉貨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5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春節等), 乙方需短期暫停執行包量協議時,至少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后,包量協議短期內暫停執行。
第二條 貨物交接及驗貨
2.1乙方應在先前一天晚上 之前向甲方預報第二天貨物的重量、件數和體積。乙方托運的貨物品名、包裝、體積等應符合甲方相關要求,甲方分別負責將包艙噸位(體積)范圍內的貨物全部裝載當天的鹽城-北京;鹽城-廣州;鹽城-長沙等航班。
2.2 甲方應在裝貨前根據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書上列明的貨物名稱、重量、件數、目的地等信息與實物進行核對,并檢驗貨物的外包裝。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服務要求
3.1乙方不得托運危禁物品或在貨物中夾帶危禁物品,禁止托運貨物與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險物品以及混裝。甲方應對所托運貨物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不使貨物受潮、受熱、受損、丟失等,確保所托運貨物的安全。
3.2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因乙方所托運的商品涉及危險品、禁運品,所造成相關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全權承擔。
3.3乙方交運的貨物超過包艙噸位的,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艙位許可的情況下保證給予優先發運權。
第四條 裝卸責任和方法
4.1 乙方貨物到達鹽城機場后,由甲方負責裝卸。
4.2 凡是在上機裝運過程中貨物發生摔、碰、損傷或損壞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按航空公司相關規定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自甲方從乙方接貨之時起至該貨物被乙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時止,貨物發生丟失、短少、污染、損壞等現象時,除本合同其它條款另有約定外,由甲方按照航空規定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5.2甲方如將貨物錯運到非到貨地點或非接貨人,應無償運至乙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另賠償乙方相應經濟損失。
5.3如遇天氣原因,機械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航班取消,雙方互為免責,但需提前通知乙方,取消貨物運輸。
5.4如遇國家政策、法規及航空公司運輸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或市場油價等因素發生較大變化,雙方可協商進行議價,但需提前通知乙方,進行運價或艙位調整,并簽署書面確認函,如不能確認,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解釋、執行等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若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的附件與主文部分的內容發生沖突的,除附件中已約定解決此類沖突的具體辦法的之外,悉以合同主文部分的內容為準。
8.2 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8.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4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開戶行:
賬 號: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9
委托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x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0
甲方:深圳齊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托運方)
乙方: (承運方)
為加強貨物運輸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加速流動資金周轉,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全國運輸代理之一,負責甲方指定區域的汽車,火車運輸,并本著互惠互利原則,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包裝
1.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主要運輸方式)或火車發運甲方所生產經營的產品,包括文管類.文具類.OA周邊辦公用品.OA機器耗材.展柜等產品(皆非危險品)
2.以上產品均用硬頁紙箱盒包裝并加塑料封箱帶,承運人只接受包裝完整的產品。
第二條:提貨.運輸.收貨.簽收
1.除甲方另有通知外,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到甲方公司倉庫提貨裝車,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清點貨物品種和數量。
2.乙方按甲方要求運貨抵達收貨地點時,必須要求收貨方在簽收單上按實際情況簽收 貨物的數量.品種.日期,收貨人簽署全名或加蓋收貨單位公章。乙方每月在結算運費 前把簽收單返回給甲方。
3.乙方負責將甲方托運的貨物按時.按量.安全地從甲方倉庫或指定的其他提貨點把 貨物從銅盂運至甲方發貨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第三條:甲方責任
1. 甲方委托承運的貨物保證在交付時質量完好,包裝嚴緊,標志清晰并符合國家貨物運輸標準。
2. 承運貨物時,甲方向乙方提供詳細的貨物名稱.數量.收貨人.收貨地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3. 貨物托運后,在未到達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權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該次托運義務,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4. 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服務不周之處,并要求乙方限時改正。
5. 甲方依約按時支付乙方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 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提貨時,應認真清點貨物的數量,并在甲方的發貨單承運人欄簽收。
2. 乙方必須將貨物安全.快捷.準確地在協商規定的日期內運抵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各地到貨天數見貨物運輸價格表),如延期到達,甲方有權拒付當次運費,并將視情節輕重予以乙方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整的罰款;如因乙方運輸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串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在裝載甲方貨物時,必須輕搬輕放,重不壓輕.大不壓小;乙方須確保甲方的貨物安全完整不受損壞。
4. 因乙方拖延運輸時間,造成收貨方拒收貨物或另作加急處理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對于約定送貨上門客戶,乙方負責將甲方委托的商品送貨上門,如有客戶投訴沒有送貨上門,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次運費。
6. 隨時應甲方要求跟蹤貨物的走向。
7. 乙方在承運貨物時,在沒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能將一票貨物分車承運。
8. 乙方應及時將簽收單返給甲方核對,以便于計算運費。
9. 貨物在乙方提貨后至甲方客戶收貨前須確保承運貨物的安全,如出現貨損.貨差,乙方負責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
10.乙方必須對甲方所托運貨物品名.數量及客戶資料予以保密,如發生泄露,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作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拒付乙方未付的所有運費,抵做乙方的違約金。
第五條:保險
1.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貨物運價含保險,貨物承運交接后,如遇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理賠。
2.保險額的賠付由當月的運費抵扣,賠償金額按甲方貨物出廠價格計算,如單位價格 (每箱)超_________元整,則乙方向甲方另加收超出部分_________%的.保險費。
第六條:運費及結算方式
1. 本合同運價為門到門價格,具體運費.雜費詳見貨物運輸價格表。
2. 甲方憑乙方提供的客戶簽收單和運輸發票(每月______日前提供)支付運費,費用標準以報價表為準。
3. 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向乙方支付前面第二個月的運費(月結60天)。若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可抵扣的運輸發票給甲方,甲方有權拒付運費。
4. 乙方上述相關手續和票據應在每月10前交付甲方,如遇延遲則付款時間順延。在乙方按時完成相關手續的情況下,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付清運費,則乙方每天按未結款額的1‰收取滯納金。
5. 因市場價格變化較大(因國家調整公路.鐵路運價等),根據國家運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作相應的價格調整,并由雙方蓋章確認生效。
6. 本合同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計價并以人民幣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 甲.乙雙方沒有履行各自的責任和任務,給一方造成損失,除追究損失外,雙方均可提出中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3. 乙方在運作中,每月超過3次的客戶投訴或發錯貨2次以上,甲方有權中止合同而不用作任何的賠償。
4. 沒能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而中止合同者,必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5. 甲方貨物在乙方運輸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不屬于乙方賠償范圍,但乙方有責任采取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并向甲方提供當地公證機關簽發有關險情的有效證明。
6.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外,乙方兩天內沒有安排發貨,或多于約定天數的一半(最多不能延遲3天)的時間送達貨物,均視為乙方違約。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中止
1. 任何一方因需要變更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和補充時,應得到雙方協商書面簽署同意并于確認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因業務中途中止,均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其他
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后,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文本.時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指定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此前所有同類協議同時作廢。
3.本合同附表貨物運輸價格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有權根據運輸的實際情況對乙方運送區域進行調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1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方有一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如下合同:
一:合同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二:貨物名稱:大理石、花崗巖等。
三:貨物的起止地點:新疆到揚州:湖北到揚州:山東到揚州。
四:貨物的運輸價格:新疆到揚州每噸560元、湖北到揚州每噸200元、山東到揚州每噸180元。
五:結算方式:乙方憑貨物運單以及真實、準確、合法的'貨物運輸專用發票,甲方按時全額支付給乙方運費(匯票、現金均可)。
六:甲方必須保證乙方運輸工具到達裝卸地點后能按時裝卸貨物,如因甲方原因延誤裝卸貨,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延時費用。
七:乙方將貨物裝好后,要保證安全,按時送達目的地,如因乙方原因使貨物受損或者不能按時送達目的地,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帳號:
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物運輸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范圍:
乙方作為甲方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辦下列國際運輸事宜:
貨物品名: 數量:
始發地: 目的地:
運輸方式: 運期:
其他服務:□訂艙 □報關 □報檢 □拖車 □倉儲
運、雜費: 付費方式:
二、甲方責任:
1. 甲方應當對所提供委托單、報關單、許可證、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發票、裝箱單、提單等有關文件、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2.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和運、雜費費率規定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對于運費到付貨物的運費,甲方作為第二償付人,在收貨方拒付運費情形下履行運費償付的責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3. 甲方應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負責。
4.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此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應盡力保證甲方委托之運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2. 乙方保證所從事相關活動不超出本協議規定之代理范圍,并保證自覺維護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理由損害甲方利益。
3. 乙方應對已經簽收的貨物負責,直至移交給其承運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運輸咨詢,并幫助甲方設計最安全、快捷、經濟之運輸線路和方案。對于已運輸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有責任就貨物狀況作出報告。
5.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應對因乙方過失、故意等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貨物短裝、破損及其它后果負責。
四、結算
1. 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后,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2. 甲方若對乙方開出的運雜費帳單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_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并與協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3.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或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滯納金.
5. 雙方結算用銀行帳號如前所述。雙方結算聯系人、電話為:
6. 本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執行,另有約定除外。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3
合同號編: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及其
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進口在乙方港區內進行裝卸、倉儲等作業事項,甲乙雙方均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
1.1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貨物有關信息:
1.
1.1每月____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計劃;
1.
1.2提前七個工作日報告貨物、船舶明細資料及具體抵港時間。
1.2甲方委托乙方作業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合法性。對于法定或約定的危險貨物、特種貨物、限制性流通貨物,甲方應在作業前兩天內提供法定或約定的完整證明文件,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1.3貨物進港前的運輸工具、裝載方式符合法律法規與乙方操作習慣,運輸工具與所載貨物應當相適應,裝卸作業應滿足乙方正常作業要求,不存在導致乙方違規作業、非常規作業、作業難度系數加大、損壞作業設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業。
1.4甲方對乙方作業有特殊要求的,應在預報中明確說明作業所需的特殊工屬具、特殊作業方式等要求,并應乙方要求派員現場指導乙方人員作業,必要時甲方還應提供特殊的作業工屬具。
1.5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清乙方所有費用。
二、乙方責任
2.1受甲方委托在乙方港區范圍內對甲方進行卸海輪、水平運輸、堆存、裝駁船(汽車)作業。
2.2乙方憑甲方在乙方存有樣式的提貨單和其他有效單證(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貨。如甲方變更出貨憑證式樣的,甲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并確認送達乙方,否則乙方在收到甲方變更提貨憑證通知前已經按合同約定出運貨物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進行作業。
2.
3.1作業過程中,乙方對甲方貨物實行單獨作業、單獨堆存。
2.
3.2乙方將裝卸、堆存的甲方貨物全部交付給甲方提貨車、船后,即完全履行貨物交付義務。
2.4貨物在儲存期間,如屬貨物自身屬性問題、內在品質問題、包裝不符國家規定標準、超過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托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費用條款
3.1港口裝卸作業費用以包干方式計收,包干費內容為卸海輪、港內水平運輸、天堆存、裝駁船(汽車)。
3.
1.1散進散出裝卸包干費.元噸(含稅)。
3.2堆存費:自卸貨之日起,堆存天,超過堆存期后,每天按.元噸計收堆存費。
3.3過磅費:如甲方需要過磅,每過磅一次收取
1.03元噸過磅費。
3.4遇上列未列明的費用發生時,如困難作業費、增加作業內容等由雙方根據實際作業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執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參照交通運輸部《港口收費規則》執行。
四、計費數量依據:
4.1貨物裝卸包干費外貿貨物以海輪提單數為結算依據,內貿貨物以海輪運單數為結算依據。
4.2過磅費以實際過磅數為結算依據。
4.3堆存費以貨物實際出運數為結算依據。
商檢水尺數、海輪提單數、過磅數只作為計費依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貨物數量交接的依據。
五、費用結算及支付:
5.1乙方在海輪作業完畢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合規的裝卸費發票;收到乙方的發票后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付清港口包干費用。
5.2若因甲方原因暫時緩開發票,甲方應按海輪提單數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干費用,待開具發票后結清費用;堆存費用每月____日結算;貨物全部離開港區前付清港口所有費用。
5.3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港口費用時,乙方有權留臵與甲方未付款額相當貨值的甲方貨物。
5.4甲方應通過--以電匯或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甲方采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費用時,應承擔該種方式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六、合同變更與補充條款
6.1雙方在履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市場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6.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未約定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解,若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港口貨物作業規則》(________年發布,________年施行)的規定執行,或者遵循港口作業慣例實施。
6.3甲、乙雙方須確保在裝卸、堆存等過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環保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并承擔安全、健康、環保責任。甲方在港口范圍內從事相關事宜,應滿足乙方安健環管理要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七、違約責任條款
港口費用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則按日交付遲付款額萬分之八的滯納金。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變更、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九、糾紛解決條款
9.1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9.2除正在發生爭議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雙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十、本合同約定的甲、乙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主體均包括各方的隸屬于的各分子公司、職員、代理人、受托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蓋-)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充分、平等的協商,特制訂本運輸合同。
一、服務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送貨要求和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乙方為甲方提供送貨過程的貨物相信服務;
3、乙方為甲方提供在途車輛位置情況信息服務。
二、運輸方式及運輸計劃貨物運輸合同
1、乙方根據甲方的運輸要求,負責上門提貨并按甲方要求準確無誤無損的把貨物送達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運輸方式:;
3、運輸貨物的工程名稱:
4、運量:約噸(最終重量按雙方核定的重量為準);
5、規格:每車貨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則上均在營運車輛規定的范圍以內。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按照預定的發貨計劃通知乙方發運貨物,承運方必須保證委托方的運輸時間;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時,保證貨物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與所送貨物相符的相應出貨單據。明確表達乙方托運貨物的價值、件數、重量、體積、目的地,以便于乙方安排車輛正常送達;
甲方負責安排托運貨物的裝卸,并銜接好客戶的收貨事宜,負責協助乙方處理好收貨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甲方有權對不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拒絕裝車而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甲方裝卸工不能將破損,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裝進車內;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承運通知后,按時將合格車輛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運輸計劃;
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將甲方貨物送達目的地,但如遇天災、山洪、塌方、地震、戰爭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況,乙方須即時通知甲方并將預急處理措施告訴甲方:
貨物在承運期內,丟失、短少、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按成本價格賠償)(不可抗力因素及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將貨物直接交給客戶,辦理交接手續好,必須將有效簽收回單(含有收貨人、收貨數量、收貨日期時間、圖章等信息)反饋給甲方;
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運輸的貨物時,應對貨物的數量及包裝(以外包裝為準)進行清點核對。對裝車過程進行監裝。對裝車過程的不當操作及外觀或包裝有疑問的貨物應指出,糾正或拒裝,裝貨后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對所承運的貨物負安全責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以及貨物卸錯地點需要轉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貨損、貨差按成本價格賠償);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發貨計劃運輸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如乙方擅自終止運輸合同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扣除10%的合同總價作為賠償;
運輸質量:乙方保證運輸車輛清潔、干燥。因乙方駕駛員違反文明作業規定,與甲方客戶發生爭議,造成惡劣影響,致使甲方客戶投訴,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噸;
2、結算方式為單項工程結算,按甲乙雙方核定的重量開票結算;
3、付款:工程鐵塔承運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運輸(可抵扣)發票,在三個月內以匯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僅限——→承運期間國家新頒布相關禁運條例或有特殊安排等,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需補充或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5
托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重公斤,價值:人民幣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成都市街號
貨物到達地點:市街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xx年月日,貨物運到期限:xx年6月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并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后,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運人:(蓋章)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xx市區路(街)號。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6
托運方全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全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后,托運方付給承運方定金_____元(大寫:_____元)。
第二條:編號:_____號
第三條:運費稅務、運輸方式及損耗約定。
運費價格_____(不含稅/含稅),運輸方式為_____(汽車/船運)運輸,甲方給予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為_____公斤,超出正常損耗的每噸_____元賠付甲方。
第四條:裝貨地點:_____;運達地點:_____;共計_____公里。
第五條:付款方式:貨物運輸后,按月結算一次,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卸完貨,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并簽字的過磅單的實收噸位現金結算。
注:指定收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運輸時間要求: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完成本合同的運輸任務。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托運方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托運方義務:按合同約定憑貨運發票或過磅單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二)、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權利:憑貨物運輸發票或過磅單向托運方或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承運方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送到指定的地點,并按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給承運方。
(二)、承運方責任: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給托運方。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為托運方和承運方的長期合同,每次運輸業務不再另行簽訂合同。
2、如果承運方的運力不能滿足托運方的需要,承運方可向其他運輸單位租借運輸工具,但其運費只與承運方結算。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于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即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議,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發貨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運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7
甲方:
全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充分有效地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提高貨運市場競爭能力,根據鐵道部有關文件精神和甲方與上海鐵路局運輸管理處簽訂的X次五定班列包車運輸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雙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寧波北站點事宜,共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承包式
甲方將次五寶班列寧波北站點每日的四節車皮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發站寧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廣東境內鐵路部門允許的到達站,車種為棚車和敞車,貨物品類為5號及其以上運價號的貨物(危險品除外),承包期限為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條考核基數和費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每日考核基數為兩車(節)車皮。乙方必須于當日裝車后按考核基數向寧波北站繳交鐵路運費及裝卸費,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費每輛X元,每日X元,
如乙方當日裝車不足兩輛的`按考核基數兩輛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如乙方當日裝車超過兩輛的(以四輛為限),按實際裝車數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乙方多裝車的管理費,在承包期屆滿時,可以沖抵少裝車的管理費。
第三條保證金
為保證協議的履行,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叁拾萬元。在承包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責任時,甲方在X日內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乙方為次班列寧波站點的獨家合作承包人,如將寧波北站點車輛再發包給他人經營的,承擔支付雙倍保證金的違約責任。
2.協調上海鐵路局、寧波北店及廣州各列站的關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承包經營的,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乙方損失X元。
3.發生班列晚點、甩車及貨損時,甲方有義務代乙方向鐵路部門進行索賠。
乙方責任:
1.嚴格按裝運規定組貨裝車,不得裝運危險品和禁運品,不得隱瞞重量及匿報貨物品名,違者依鐵路規定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及時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連續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甲方損失X元。
3.自覺遵守鐵路貨場規定,協調好寧波北站及廣州各列站的關系。發生貨損時,及時提供相應材料。
4.如乙方擅自終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如遇鐵道部、上海鐵路局調整班列運費價格時,則本協議運費價格相應調整。
2.乙方與甲方考核時間與鐵路部門同甲方的考核時間同步進行,并享受鐵路部門與甲方同等的優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取得X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權,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全僅代表和乙方各執一份,送交甲方董事會和寧波北站各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全權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
全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X年X月X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8
托運方: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 貨物
二、需要車輛數:_________車_________輛;需要車種:_________。
三、起運地:_________;到達地:_________。
四、發貨單位:_________;收貨單位:_________。
五、運到日期:托運日起_________天內。
六、委托注意事項:
1.雨天不運;
2.非危險品;
3.有自備機具裝車;
4.有自備機具卸車;
5.發貨單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6.收貨單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七、運輸距離:_________公里;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不按運輸托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當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托運方未按托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應償付承運方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賃乙方的工程運輸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資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點:尋甸縣易天線K6+100~K20+096。722段
二、工作內容:運輸工程所需砂石料、混合料等。
三、租賃時間:從年月日起,到工程完工為止。
四、計量辦法:按甲方材料員復核數量為準。
五、結算單價:
1、元/T。
2、其它情況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而定。(如回頭料、拉土等零工)
六、支付辦法:
1、工程完工結算時,支付全部運輸量工程款的%。
2、前全部支付完畢。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足夠數量的、技術狀況良好的運輸車輛,如乙方不能保證甲方所需的運輸車輛,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
2、如乙方的車輛不服從甲方的指揮時,甲方有權對不服從指揮的車輛進行處罰。
3、在施工現場,甲方須安排專門人員指揮車輛的進出。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運輸過程中與交警、運政、路政、交通等部門及周邊環境的協調工作由乙方自己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同時乙方不能因為協調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響甲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車輛在施工現場必須聽從甲方的指揮。
4、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性能良好,證照齊全有效,駕駛員水平較好,證件齊全有效。
5、由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照價賠償。
6、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出現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一概不負責。
7、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把材料料運至施工現場而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8、若發現乙方有私自倒運、買賣成品料現象,雙倍罰款,將當事人清除出場,相關的車輛及駕駛員離開本工地。
7、乙方車輛應自己配備大小合適的篷布,所運輸材料進行覆蓋,不得撒漏、揚塵,由此而引起被有關部門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由于乙方不按相關交通規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2、因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混合料質量不符合約定(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混合料離析、凝固、溫度不符合攤鋪、碾壓等規范要求時),乙方應照價賠償。
十、甲乙雙方如需修改合同條款或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時,可
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
身份證:
電話號碼:
代表人:身份證:電話號碼:
年 日 月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貨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并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興趣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范圍負責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于運輸工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于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 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后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于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后,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并應迅速采取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1. 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應在10天內賠付。
第十二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于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險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四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賠。如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也可以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出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1
拖 運 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 運 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2
運輸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托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托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__(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的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四、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期限:____________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____________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九、托運人是否聲明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____________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____單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托運人(章): 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樣本閱讀
委托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2
個人轉載本站內容,請務必保留上面文章來源信息!任何媒體未經許可不得任意轉載!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_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_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_ 年 5月 28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貨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貨進保稅區及港口代辦轉運等一系列報關、報檢、運輸、代運分撥等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在每批貨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貨人簽章好的正確、完整的船運單證(即B/L海運提單及報關單證),雙方確定專人交接并紀錄時間。
2.甲方委托乙方清關,應提供正確、完整的報關單據,內容包括與船運單證相符的貨物中文品名、稅則號碼、數量、金額、重量等。如有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立即解決。
3.甲方應協助乙方及時解決換取港區提單過程中所有發生的問題。
4.甲方委托乙方代辦商檢,應提供正確的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鑒定申請單及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物資審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時辦理商檢并進行報關。
5.甲方所委托的貨物應以出口標準妥善包裝,應適應長途海運和內陸運輸,任何由于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任何由于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原則上,甲方對每批貨物的操作要求中,運輸計劃需在作業前一天12小時前,收發貨指令至少在作業前2個小時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實,特殊情況下,乙方應盡力配合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運提單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調換港區提貨單,如遇到問題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并解決。
2.遇到貨物必須商檢時,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報單等單證后代理甲方申報商檢。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齊全的報關材料后繕制報關單并負責報關,如遇到倉單錯誤并負責解決。
4.對于甲方委托的`保稅區海關報關業務,乙方在正常情況下非法檢貨物在船到后四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對法檢進口設備在船到后五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乙雙方應積極協調及時解決。
5.乙方負責報關后辦理有關港區提貨手續,同時安排集卡到港區提箱至甲方指定地點。
6.乙方負責對海關事物提供必要的詳盡咨詢服務。
7.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墊付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墊付FOB條款海運費。
8.若貨物至乙方倉庫后應通知甲方派人到現場驗收并拆箱入庫(貨物的外包裝、件數等以上海外輪代理理貨公司出具的證明為準)。
9.貨物經甲方驗收入庫后應有乙方負責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開包或開箱,在保管期內,如果……
三、作業確認規定
1.書面確認是雙方公司具體操作人員所具有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無論哪一方提出對某項操作要求書面確認時,另一方都必須相應,否則提出方有權停止相關操作進程,直到獲得書面確認。
2.新發展物流公司客戶服務部在每月____號、____號(逢雙休日或節假日往后順延)開兩次賬單到CRCShipping部門。CRC相關部門在十天內核對完賬單后,每月月底書面通知新發展物流公司開發票,在核對過程中,CRC相關部門有權對賬單中的任何一個費用項目提出查詢,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無條件配合,如新發展物流公司無充分證據證明任何一個費用項目的正確性,CRC有權對此項目拒付,但不影響其他費用的正常確認。費用賬單一經CRC確認,新發展物流公司將不再承擔查詢賬單及其相關單據的義務。
3.對于超期費的事宜,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先行向CRC進行書面確認,否則CRC有權拒付。CRC在收到新發展物流公司確認單____個工作日內必須給于明確的答復,否則新發展物流公司視為CRC自動確認。至于目前還存在一些超期費用的問題,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觀事實清楚的,CRC必須全部確認。
4.為了在今后核對帳單中提高效率,以及單證的準確性,經征詢新發展物流公司財務部以及新發展物流公司供應商意見和可操作性,決定代收代付的費用今后一律開“新發展物流代GE”或“新發展物流代CRC”,新發展物流公司憑復印件向CRC報銷。[NewPage]
5.關于費用超期問題,只要在整票業務操作完畢后(尤指PC粉落箱)____個月內結算,都應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況逾期,則需雙方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
6.在今后具體操作過程中,凡是合同中沒有列明的費用項目,當以雙方經辦人員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
四、費用結算程序
1.乙方負責每周對已完成作業的項目按提單號開具發票,并分別列明海運進、出口或空運進、出口發票清單每周五交于甲方專人核對,每月____日前將前一月操作費用清單交甲方,額外費用(指超期費,修箱費等)另計,甲方核對后乙方開具發票。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發票的一個月內付清發票所列款項,付款時應傳真乙方付款憑證。
2.對乙方開具操作費用如由實報實銷部分需附有關發票并注明費用標準。甲方審核時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專人聯系解決,如乙方發票開具錯誤,應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領取該發票并保證在第二天將正確發票送至甲方專人。
3.對乙方應甲方要求支付的費用則按第二條的七款執行。
4.由于甲、乙雙方的一方未能執行以上費用結算規定,責任方按發生額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滯納金以示公允。
五、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政策因素發生費用變化,雙方本著友好協作精神妥善處理。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須經雙方書面以備忘錄形式同意方為有效,修正部分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七、附件一、二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甲乙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4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后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托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貨到付款、月結、.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委托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2、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后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3、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并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至按X元/件、至按X元/件。
七、乙方至到達時間為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范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后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X年X月X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5
托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平等、公平、等價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議,維護雙方責任,特定此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性質、包裝標準、外形尺寸):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第三條貨物運量:以實際發貨量為準。
第四條用車車型及數量:車型不限,數量根據托運方的需求。
第五條運價及費用:
第六條運費期限:
第七條貨物運輸的'要求及運輸道路條件:貨物要加蓋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實際運行過程中約定為準。超出約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價賠償。如出現貨物質量問題運費不受影響。
第八條運費及結算方式:
第九條安全要求及責任:乙方負責運輸全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第十條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經雙方協議,雙方應盡以下義務:
1、甲方安排裝車應核實運輸車輛的派車單。(攀枝花駿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車通知單為準)核實無誤后方可裝貨發車,否則發生貨物丟失與乙方無關。
2、乙方所派車輛必須證件齊全,如發生甲方貨物丟失,乙方全額賠償。
3、乙方所派的車輛手續不齊,甲方可拒絕使用該車輛,如發生貨物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收貨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協議形成的有關文字、材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托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6
一、委托人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住址或者收貨人,以及所交付運輸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送達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相關情況。
二、委托人交運的貨物如果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委托人有義務提交有關審批、檢驗等手續。
三、委托人托運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進行包標、并作出標志、標簽,并向承運人提交名稱、性質及防范措施的書面材料。
四、承運人對委托人委托托運的貨物,承擔毀損、滅失的責任。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托運人和承運人。托運人是將貨物委托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托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托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為第三人。當第三人為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系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中的運輸物包括各種動產,不限于商品。不動產和無形財產不為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貨物。
合同當事人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各方的權利義務
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違約責任
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俨豢煽沽;
、谪浳锉旧淼淖匀粚傩;
、圬浳锏暮侠頁p耗;
、芡羞\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合同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7
合同編號:---
委托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年--月--日 簽署日期:20--年--月--日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8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光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貼合裝載要求,貨箱應持續清潔,裝載后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托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職責:
a)甲方委托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狀況應在確認后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務必準時到達目的地,并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光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光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職責。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蘇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蘇州到達時光為天、特殊狀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務必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范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后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光: 年 月 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GF--91--0405) 篇29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如實申報。
3.甲方或下列原因?貨物申報?的.延遲,而?未能?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甲方未能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資料;
(3)因甲方所給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要求補充或修改?
。5)遇到法定節假日;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無法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