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道路運輸承包合同(精選3篇)
簡單道路運輸承包合同 篇1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及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的事宜,依法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貨物的起運地點: 北京 ,承運線路: 云南香格里拉,具體范圍見附件一,到達地點以甲方提供的送貨單據上所指定地點為準(甲方另行通知除外)。
1.2 乙方提供的運輸方式:___陸運 __,運輸工具:__汽車___。
1.3托運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及服務要求等內容以甲方提供的“送貨單據”為準,送貨單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貨單據的格式、內容以甲方提供的為準。
第二條:甲方責任及義務
2.1 甲方承諾保證所托運貨物是屬于國家許可運輸的貨物。
2.2 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準確的貨物品類、數量、體積、重量以及送貨地點、電話、聯系人等資料。
2.3 甲方承諾貨物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或行業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的包裝標準的應遵循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
2.4 甲方承諾在服務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
2.5 甲方承諾免費對乙方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指導和培訓。
第三條:乙方責任及義務
3.1 乙方承諾在服務過程中其及其承運車輛、駕駛員向甲方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并辦理承運車輛及貨物的保險。
3.2乙方承諾在提貨時向甲方提供其委派人的授權委托書,服務過程中仔細檢查和清點所承運貨物的數量、型號是否與送貨單據相符,并與甲方進行確認和交接。
3.3 乙方承諾將承運的貨物準時、準確、安全、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并在約定時間(見附件一)內將貨物的簽收回單返還給甲方。
3.4 乙方在服務過程中每日將貨物的在途信息報給甲方,并隨時接受甲方的問詢,發生異常情況必須在一小時內報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
3.5 乙方承諾其及其承運司機不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所委托承運的貨物。
3.6 乙方承諾不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不向甲方的客戶收取費用。
3.7 乙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直接與甲方的客戶進行業務合作。
第四條:運輸工具及裝載
4.1 乙方所安排的承運車輛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4.2 乙方所安排的承運車輛必須證件齊全、車況良好、車廂清潔、配有防火、防雨、防盜等安全設施。
。
第五條:價格及結算方式
5.1 費用的結算價格為:附件一
5.2 結算方法為:預付50%的運費,貨物到達目的地后卸車前結清剩余50%的運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反2.1和2.4條款或乙方違反3.1條款,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相關損失。
6.2 乙方違反5.2條款,違約方從逾期之日起對于未按時支付的款項將支付給守約方每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貨物所有權及運輸風險
7.1 在服務過程中貨物的所有權歸甲方及甲方的客戶所擁有,乙方不具有貨物的所有權。
7.2 乙方自與甲方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由乙方承擔貨物的風險。
第八條:不可抗力事件
8.1 不可抗力事件為:地震、臺風、山洪暴發、戰爭。
8.2因不可抗力影響履行合同時,一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和有效證明文件與對方協商處理。并積極采取措施減免對方的損失。如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不積極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乙方承擔。
第九條:保密性
9.1 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屬商業機密,雙方予以保密。
9.2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漏合同內容,如發生泄密事件,保密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文本及時效
10.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變更與終止
11.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合同有效期內,非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約定解約事件或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糾紛及其訴訟
12.1 如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它
附件一:運輸結算價格表
甲方: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簡單道路運輸承包合同 篇2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及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的事宜,依法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貨物的起運地點: 北京 ,承運線路: 云南香格里拉,具體范圍見附件一,到達地點以甲方提供的送貨單據上所指定地點為準(甲方另行通知除外)。
1.2 乙方提供的運輸方式:___陸運 __,運輸工具:__汽車___。
1.3托運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及服務要求等內容以甲方提供的“送貨單據”為準,送貨單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貨單據的格式、內容以甲方提供的為準。
第二條:甲方責任及義務
2.1 甲方承諾保證所托運貨物是屬于國家許可運輸的貨物。
2.2 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準確的貨物品類、數量、體積、重量以及送貨地點、電話、聯系人等資料。
2.3 甲方承諾貨物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或行業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的包裝標準的應遵循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
2.4 甲方承諾在服務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
2.5 甲方承諾免費對乙方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指導和培訓。
第三條:乙方責任及義務
3.1 乙方承諾在服務過程中其及其承運車輛、駕駛員向甲方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并辦理承運車輛及貨物的保險。
3.2乙方承諾在提貨時向甲方提供其委派人的授權委托書,服務過程中仔細檢查和清點所承運貨物的數量、型號是否與送貨單據相符,并與甲方進行確認和交接。
3.3 乙方承諾將承運的貨物準時、準確、安全、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并在約定時間(見附件一)內將貨物的簽收回單返還給甲方。
3.4 乙方在服務過程中每日將貨物的在途信息報給甲方,并隨時接受甲方的問詢,發生異常情況必須在一小時內報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
3.5 乙方承諾其及其承運司機不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所委托承運的貨物。
3.6 乙方承諾不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不向甲方的客戶收取費用。
3.7 乙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直接與甲方的客戶進行業務合作。
第四條:運輸工具及裝載
4.1 乙方所安排的承運車輛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4.2 乙方所安排的承運車輛必須證件齊全、車況良好、車廂清潔、配有防火、防雨、防盜等安全設施。
。
第五條:價格及結算方式
5.1 費用的結算價格為:附件一
5.2 結算方法為:預付50%的運費,貨物到達目的地后卸車前結清剩余50%的運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反2.1和2.4條款或乙方違反3.1條款,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相關損失。
6.2 乙方違反5.2條款,違約方從逾期之日起對于未按時支付的款項將支付給守約方每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貨物所有權及運輸風險
7.1 在服務過程中貨物的所有權歸甲方及甲方的客戶所擁有,乙方不具有貨物的所有權。
7.2 乙方自與甲方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由乙方承擔貨物的風險。
第八條:不可抗力事件
8.1 不可抗力事件為:地震、臺風、山洪暴發、戰爭。
8.2因不可抗力影響履行合同時,一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和有效證明文件與對方協商處理。并積極采取措施減免對方的損失。如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不積極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乙方承擔。
第九條:保密性
9.1 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屬商業機密,雙方予以保密。
9.2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漏合同內容,如發生泄密事件,保密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文本及時效
10.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變更與終止
11.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合同有效期內,非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約定解約事件或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糾紛及其訴訟
12.1 如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它
附件一:運輸結算價格表
甲方: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聯系人: 聯系人:
簡單道路運輸承包合同 篇3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流編號: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貨運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