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貨物運輸購銷合同(精選3篇)
原材料貨物運輸購銷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共謀發展的合作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供貨產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總經銷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銷售,詳細供貨商品名稱由乙方參見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錄,由乙方自行選定。
二、供貨價格:具體價格參見乙方提供的價格表。
三、產品質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附合國家行業規定的相關標準,且是在保質期內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包退包換貨,并對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合理索賠及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四、送貨及驗收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對乙方________市區的超市直接送貨到其指定收貨處,由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確認,若經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后出現數量短少、品種不附或損壞等情況,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或異地開店,則在原價格不變的基礎上,甲方代辦托運,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場維護:為了維護整體市場及雙方共同利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產品的正常零售價應不低于甲方供價的____%-____%之間進行銷售,以免因銷價低而影響整體市場或因價格過高而導致商品滯銷。
七、退換貨規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在保持期內,出現的爆袋、漏氣、漏油、變質等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包退換貨。
2.若因商品滯銷,乙方應在離商品保質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換貨,否則,甲方對一切過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換。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蟲蝕、鼠咬、霉爛、變質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換貨。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規定,不能退換貨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換貨。
5.乙方所產生的一切退貨必須有甲方人員簽字確認的退貨單方可生效,否則甲方不予確認其退貨,乙方無權憑單方面出具的退貨單扣出甲方貨款。
八、價格調整:在合作期內,若市場因素或廠家供價調整,則無論調高調低,甲方均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應在此期限內全力配合甲方調整供價及零售價格,否則甲方不對因價格不附停止送貨而給乙方帶來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九、關于訂貨:乙方每次補貨時,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業務人員或傳真書面訂單,以避免送貨不及時而導致缺斷貨現象。
十、乙方配合:在雙方合作期內,乙方應重視所供貨商品,給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較好的陳列位置,且保證合理的陳列面,并在店內條件允許情況下,給甲方商品提供免費堆頭或端架,以達到最佳銷售效果。
十一、促銷支持:在合作期內,甲方將根據乙方所銷售的商品數量及廠家政策支持等情況,合理給予乙方促銷政策支持,對甲方給予的促銷政策,乙方應全力配合執行,否則,甲方將有權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十二、款項保證:乙方承諾,對甲方的貨款,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貨款,若乙方無故拖延甲方貨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對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擔責任。
十三、關于費用: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費用(包括入場費、促銷費、檢驗費等),必須經甲方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方可生效,否則,乙方無權單方面從甲方貨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執行
1.雙方應嚴格遵守以上合同條款,如合作中遇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若雙方在合作期內有分歧,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導致清場的,則雙方應在清場后一月之內貨款兩清,否則,違約方每天應按未付款____%賠償對方違約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原材料貨物運輸購銷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需要,決定由乙方供給建筑材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規定,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數量及價款
甲方在建設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給的建筑材料,供貨量初步商定,鋼材噸,折款為萬元,如果由于其他原因致使供貨量不足量,按照實際的供應材料款額計算。
二、貨物質量
1.乙方供給甲方的建筑材料,材料質量需按建筑材料質量標準執行,以現場所進的材料進行檢驗,并附有原產品檢測報告及合格證,抽驗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拒絕使用。
2.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對所供應建材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三、交貨方式
1.乙方對其供應的建材應由汽車運輸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點,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當及時供貨以保障甲方的正常施工,如有交貨延誤,應承當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3.甲方驗收貨物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料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可直接供應甲方下屬的各項目部。
四、貨款支付
1.貨款支付方式為人民幣結算。
2.自甲方接到貨物并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乙方根據當月實際供料的數量,憑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單開出發票,甲方在六個月內將貨款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乙方對于其提供貨物的質量、數量以及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等必須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向甲方支付貨物總價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原材料貨物運輸購銷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的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