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砂石料合同(通用3篇)
運輸砂石料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砂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全部砂石,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具體協商細節項目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砂石料由乙方提供,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河砂每立方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
3、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4、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須在20__年12月31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
5、甲方邀請乙方擔任的砂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拖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責擔任。
6、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砂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如甲方自已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7、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運輸砂石料合同 篇2
需方: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了規范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產品供應:
需方在恩施市板橋鎮云龍河20__水土治理工程施工中,使用供方的砂石料,供方保證分批按需按時按規格向需方供應砂石料。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由需方電話通知,按工程進度需要進場,但必須提前通知所需數量。
2、交貨地點:恩施市板橋鎮云龍河水土治理工程。
3、交貨方式:供方負責汽車運輸到需方指定工地,運費、材料費及卸車費均包含在單價內。
三、價格、結算和付款方式:
1、石子每立方元整,沙子每立方(單價一次性包死)。
1、結算以實際供貨數量現場簽證單據為準計算。
2、付款方式:水土治理工程完成50%時,付乙方實際供貨量的80%,水土治理工程完工后付到實際用量80%,余款二個月內全部付清。
四、技術要求:
供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產品標準供應,不符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須清除現場,結算時不予計量。
五、驗收標準:
按照GB/T14684-20__,石料嚴格按GB/T14685-20__標準驗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甲方驗收質量及方量時,供方必須配和,如遇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結清,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供方: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運輸砂石料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勞動法》,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石場砂石料破碎的事宜達成共識,特訂立本條款,望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作內容:乙方按甲方的需求(砂石料的規格、砂石料的數量)進行砂石料破碎、破碎設備的日常保養及相關的工作。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視工程情況,雙方依據當時實際情況,重新商討續訂事宜。
三、單價和計量方式:乙方的承包單價:
乙方破碎砂石料計量方式:
四、支付結算方式:
(一)無伙食費借支、無臨時用工
甲方在每月15日以前,按照雙方確認的砂石料生產數量所核算出的承包款,付清給乙方上月的承包款。
(二)有伙食費借支
乙方可在每月15日前跟甲方借支不超過1000元的伙食費,由乙方寫借條領取。在支付承包款時,甲方從乙方承包款里扣除已借支的款數,把剩余承包款付清給乙方。
(三)有臨時用工(簡稱臨工)
1、甲方聯合破碎設備需要維修維護,超過兩天不能使設備正常投入生產運行時(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種因素),從第三天開始計乙方生產組參加維修維護的人員每人每天計一個臨工(臨時工費:25元/天,甲方不提供乙方伙食)。
2、甲方需要乙方進行破碎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時,乙方參加人員每人每天記一個臨工(臨時工費:25元/天,甲方不提供乙方伙食)。
1乙方工作時間不低于4個小時的臨時用工,計半、天臨工,乙方工作時間超過8個小時的臨時用工記全天臨
2當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進行工作、消極怠工或者未參工。
3所計臨時工費加入乙方承包款中,與者當天不計臨工。在支付承包款時一次付清。
五、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認真組織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礦山安全知識,各種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并提供乙方本職工作必需的培訓。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勞動規章制度依法為乙方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制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場內影響正常生產。定期發放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環境。
4、督促乙方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乙方安全不合要求,有權提出整改,直至達到安全要求。
5、按時給乙方支付砂石料破碎承包款。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認真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及礦山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當地的村規民約。
2、認真組織生產,在天氣、安全等適合生產的條件下,必須滿足甲方的生產需求,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3、必須安排人員輪流到生產破碎區值班室進行夜間的值班,防止夜間機械被偷盜。
4、嚴禁喝酒或帶病、疲勞上崗作業,禁止違章作業。在進行破碎作業的時候,必須保證破碎組有2名或者2名以上的生產工人在崗。
5、必須定期為聯合破碎設備進行保養、維護。需要維修時要及時上報給甲方,甲方負責提供維修材料和技術指導,由乙方負責維修操作。
6、服從甲方和場內負責人的監督和管理,對甲方提出的安全和生產整改要求,要積極配合整改。
六、合同的違約和終止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遵守約定。如有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并一次性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
2、甲方因經營虧損,資源匱乏,國家政策規定停止生產或者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種因素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付清給乙方承包款,不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和違約金
3、甲方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一方提出履行合同,另一方仍不履行的可以提出終止合同,按違約處理。
七、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內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補充、修訂或變更。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存檔一份。
4、本合同自簽字時,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