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貨物運單(精選3篇)
汽車貨物運單 篇1
托運人(單位): 經辦人: 電話: 地址: 運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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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人│ │地址│ │電話│ │ 裝貨地點 │ │廠休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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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貨人│ │地址│ │電話│ │ 卸貨地點 │ │廠休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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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 │地址│ │電話│ │約定起│月│約定到│月│需要││
│ │ │ │ │ │ │運時間│日│達時間│日│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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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包│ │ 體 積 │件重│重│保險│貨物│ │ │ │
│名稱│裝│件│長×寬×高│(千│量│保價│ │計費項目│計費│單│
│及 │形│數│(厘米) │克)│ │價格│等級│ │重量│價│
│規格│式│ │ │ │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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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運 費 │ │ │
│ │ │ │ │ │ │ │ ├────┼──┼─┤
├──┼─┼─┼─────┼──┼─┼──┼──┤裝卸費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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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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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 │ │ │ │ │ │計費│ │
│計 │ │ │ │ │ │ │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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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 運 │ │付款人 │ │承運人 │ │承運人 │ │
│記載事項│ │銀行帳號│ │記載事項│ │銀行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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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托運人請勿填寫粗線欄內的項目。 │托運人│承運人│
│意│2.貨物名稱應填寫具體品名,如貨物品名過多, │簽章 │簽章 │
│事│ 不能在運單內逐一填寫須另附物品清單。 │ │ │
│項│3.保險或保價貨物,在相應價格欄中填寫貨物聲明│年月日│年月日│
│ │ 價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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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填在一張貨物運單內的貨物必須是屬同一托運人。對拼裝分卸貨物,應將每一拼裝或分卸情況在運單記事欄內注明。易腐蝕、易碎貨物、易溢漏的液體、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以及性質相抵觸、運輸條件不同的貨物,不得用同一張運單托運。托運人、承運人修改運單時,須簽字蓋章。
2.本運單一式2份:①受理存根;②托運回執。
汽車貨物運單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車夜間經營權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期滿后乙方決定是否繼續承包,承包金以行情為準。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出租車情況:
1、甲方將屬于自己的(車牌號:川AY8114,頂燈號:川運蓉——G0030)出租車的夜間經營權承包給乙方(時間為每天下午19:00至次日7:00)。
2、付款方式:每天按70元(柒拾元整)租金支付,每做一天算一天,次日結清。
三、雙方職責:
1、為了保證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出租汽車的安全和正確使用,在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交足履行合同的保證金4000元整。合同滿后,甲方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給乙方。
2、合同簽字后,乙方應立即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營運證件(服務證、資格證、治安證),由于乙方證件不齊而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合同期內,乙方在經營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車輛不能正常營業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費(標準每天150元整),直到該車能正常營運時為止;因為甲方自身原因而使乙方晚上無法經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晚30元賠償損失費。
4、在合同期內,如果乙方在經營期間內發生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保險單。
5、在合同期內,如果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所產生的修車費、醫療費乙方有先期墊付的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理賠。
6、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交由無證或證件不齊者營運,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傷殘、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8、在營運過程中,維修保養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20%,大修費由甲方全部負責。
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仔細閱讀,在無異議后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貨物運單 篇3
車主方: (以下簡稱甲方)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經車主與租車使用方協商,就汽車有償使用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及押金的交納
1、年日,月 ,租賃目的地:市元/天(月)。
2、租賃方接收車輛時向車主方預交人民幣押金。
3、租賃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50公里,超出部分由車主方按每公里加收超出3小時(含3小時)按半天計算,超出陸小時按全天計算。不夠3小時,每超出壹小時收 元。
二、車主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車主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租賃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及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未經車主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及從事其它有損車主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未按合同中租賃目的地、線路、方向行駛,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2、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證件齊全有效。
三、租賃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租賃車輛租賃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按期如數交納使用金、抵押金。
2、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
3、租賃方租賃一個月以上的,每月須按時向車主方預付下月使用金,逾期三天未交使用金的視為違約。
4、使用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四、押金條款
1、租賃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車主方關于使用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車主。
2、車主方應于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租賃方。租賃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使用金。
3、租賃方使用完車輛交回車后,車主方暫收違章風險金500.00元(兩月后無違章罰單,如數退還)。
五、保險條款
1、車主方就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租賃方要求增加其它保險,車主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租賃方承擔。
2、租賃方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留第一現場,并通知保險公司及車主方。將事故車輛移交車主方并提供有效的相關證明手續,由車主方進行維修和保險理賠。在修理期間,租賃方將承擔日使用金100%的停駛費用。并承擔20%的修理費。
3、由于租賃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租賃方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租賃方應承擔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40%車輛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六、擔保條款
擔保人就租賃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有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雙方簽字方能有效。
2、如租賃方租賃車輛到預定租車日期仍未將車還回車主方,在不拖欠車主方使用金的情況下,雙方將認可為續租,合同期限將自然延續,租賃合同全部條款有效,終止合同以交車簽字時間和日期為準。
八、合同及附件
《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車主方、租賃方各執一份。
十、租賃方須知
為了車輛的安全,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您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注明的駕駛人員外,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租賃的車輛,否則,租賃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
2、您租賃的車輛在云南省界以內地區使用,如確需出省須交納10000元(會員為5000.00元)押金,經車主方同意后方可出省,出省車輛每天加收50%,未經車主方同意單方跨省界出省的每天加收100%。
3、如果租賃方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應立即停車并與車主方聯系,如未與車主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將由租賃方承擔。
4、如果租賃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您不得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修理廠家進行維修。
5、車主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6、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車況以離場時的《車輛交接單》為準。
7、若在租賃期限內拆動車輛的里程表及其它部件,須交付給車主方20xx.00元賠償費。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租賃方承擔。
8、禁止超重載物,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易碎、易腐蝕物。如違反以上條款,一切責任由租賃方承擔。并收取1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必須使用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和責任完全由租賃方承擔。
10、車輛以24小時為一天,月租以30天計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