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生產責任協議(通用3篇)
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車牌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危化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的權利
2.1 甲方的權利:
2.1.1 有權要求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1.2 對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要求的乙方,有權中止與其合作關系。
2.1.3 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2.1.4 對乙方在履行安全職責失職的情況,有權進行批評、處罰。
2.1.5 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并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3 乙方的權利
3.1乙方的權利:
3.1.1 有了解所運輸危化品安全屬性的權利。
3.1.2有對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的權利。
3.1.3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有權要求甲方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
4 違約責任及處理
4.1 甲方違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由甲方承擔責任,并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賠償。
4.2 乙方違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行使包括經濟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各項法定權利。
4.5乙方無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或者資質失效,不得運輸本公司危險化學品。
4.6乙方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否則不得運輸本公司危險化學品。
4.7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嚴禁在人口稠密場所停留,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4.8在夏季運輸“兩氣”的車輛要必須用彩條布覆蓋遮陽,嚴禁在烈日下裝運曝曬,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4.9每臺車至少配備2套防毒面具、2雙棉塑手套、2具滅火器和簡易堵漏工具,未配備者每次罰款100元。
4.10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違者中止運輸合同。
4.12嚴禁超速行駛,防止追尾事故,違者中止運輸合同。
5 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由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合同應終止:
6.1 運輸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6.2 依法解除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的;
6.3 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的。
7 其它
7.1 本合同是運輸合同的補充,與運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7.3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委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篇2
甲方:樂山市盛盟達物流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樂山市棉竹鎮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四川省道路運輸條例規定,乙方需將車輛掛靠到甲方名下進行運營,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同內容:
一、 乙方購買的車輛型號為_______________,牌照號 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車輛入戶時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雙方明確,乙方掛靠的車輛行駛證戶名為甲方,乙方是該掛靠車的產權所有人。
三、 車輛掛靠時間為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 乙方自主經營掛靠的車輛,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五、 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六、 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戶,合同期滿乙方可選擇自行轉戶。
七、 在掛靠期內,乙方因違法、違規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八、 此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違約賠付對方違約金伍仟元。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業務代表(簽字): 配偶(簽字):
年 月 日
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方將公司轉讓給乙方,就此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共識:
一、公司轉讓總價格為萬元。(轉讓款計算方式:每輛車按 元計算。)
二、甲方公司一次性轉讓給乙方,包括:企業法人變更、公司名稱、掛戶車輛管理權、經營權、辦公用品。
三、企業法人未變更完備前,公司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承擔,法人變更后所發生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負責承擔。
四、公司實有掛戶車輛字(這些車輛公司必須有登記證書、車輛掛戶合同,按時年審、季審,每年向公司交納各項費用記錄),公司失去聯系且不到公司辦理業務的車輛,甲方不能按實有車輛算數。
五、凡是甲方提前收取車主的管理費、地稅、保證金、年審、季審、保險、路橋費(年票)等業務費,必須登記結算,將收取費用移交給乙方。
六、乙方先付轉讓定金 元,交接公司時再付______元。待公司法人名稱過戶辦理好,道路運輸證、地稅、國稅登記證、銀行賬號等變更完備后,下欠轉讓款一次付清。
七、違約責任:合同簽字后條約受法律保護,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交付甲方的購買定金甲方不予退還,如甲方違約,按合同法賠付乙方,另外按公司轉讓款的20%賠乙方損失費。
八、特別約定,凡是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任何時候都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