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元宵節(jié)習俗
不同地方有不一樣的風土習俗,那么,在湖南,有哪些與元宵相關的風土習俗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湖南元宵節(jié)習俗,歡迎大家閱讀。
湖南元宵節(jié)習俗
湖南:龍獅共舞慶佳節(jié)
常德上元各家以椒為湯,加入韭菜儆果諸物款待客人,稱為“時湯”。新田縣游完龍燈后,將龍燈付之一炬,稱為“送災”。
元宵節(jié)這一天,吃元宵、賞花燈、舞龍、舞獅是湖南最主要的民間習俗,如長沙的酸菜炒湯圓,將湯圓配酸菜、辣椒炒制,外焦內軟,酸、甜、咸、辣俱全;郴州因為多民族聚居而形成了獨特的元宵舞龍舞獅活動。
位于湖南南部的新田縣,毗鄰兩廣,元宵習俗獨特。元宵節(jié)這一天晚上,新田縣的農民們會提著點亮蠟燭的小燈籠來到宮廟前集合。數(shù)百串燈籠連在一起,組成一條近千米長通體發(fā)光的“巨龍”,每一盞“龍身”上的燈都代表著一戶人家。隨著一陣陣鑼鼓聲,游龍燈的隊伍從宮廟前的農田出發(fā),在威風凜凜的“龍頭”牽引下,開始繞全村游行。舉著“龍身”游燈的人們還要保證這條“長龍”的連續(xù)和完整,所以每一個人都要小心地配合著“長龍”前進,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巨龍”所到之處,家家煙花爆竹聲震天。游完龍燈后,村里的居民們會將所有的龍燈集聚在一起“燒龍燈”,期待來年風調雨順。
元宵節(jié)由來與習俗
農歷正月十五是元宵節(jié)。又稱上元節(jié)、元夜、燈節(jié)。相傳,漢文帝(前179—前157年)為慶祝周勃于正月十五勘平諸呂之亂,每逢此夜,必出宮游玩,與民同樂,在古代,夜同宵,正月又稱元月,漢文帝就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jié),這一夜就叫元宵。司馬遷創(chuàng)建《太初歷》,將元宵節(jié)列為重大節(jié)日。隋、唐、宋以來,更是盛極一時。《隋書·音樂志》日:“每當正月,萬國來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門外建國門內,綿亙八里,列戲為戲場”,參加歌舞者足達數(shù)萬,從昏達旦,至晦而罷。當隨著社會和時代的變遷,元宵節(jié)的風俗習慣早已有了較大的變化,但至今仍是中國民間傳統(tǒng)節(jié)日。
吃湯圓
吃“湯圓”是元宵節(jié)的一項重要習俗。湯圓,又名“湯團”、“元宵”。吃湯圓的風俗始于宋代,當時的湯圓稱“浮圓子”,亦稱“湯圓子”、“ 乳糖圓子”、“湯丸”、“湯團”,生意人則美其名日:“元寶”。宋元元初時,湯圓已成為元宵節(jié)的應節(jié)食品,所以人們又稱它為“元宵”。
如今,北方叫元宵,南方稱湯圓。元宵依餡論,分有餡和無餡兩種,有餡元宵又有咸、甜、葷、素之分;按制作方法分,有手中搓制、元宵機制和竹匾水滾等諸種;按粉制區(qū)別,則有糯米面、高梁米面等。
猜燈謎
玩燈是元宵節(jié)的一個重要項目。燈謎是元宵燈節(jié)派生出來的一種文字游戲,也叫燈虎。將謎面貼在花燈上供人猜射,謎底多著眼于文字意義,并有謎格24種,常用的有卷簾、秋千、求鳳等格,已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民俗文化。中國最大的一次燈謎盛會是1979年在南京舉行的“九城市燈謎會猜”,設有燈謎上萬條,3天里參加的人次達兩萬多人。
賞花燈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云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后,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xiāng)通宵燈火輝煌。
元宵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fā)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當時的京城長安已是擁有百萬人口的世界最大都市,社會富庶。在皇帝的親自倡導下,元宵燈節(jié)辦得越來越豪華。中唐以后,已發(fā)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jié)。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guī)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
宋代,元宵燈會無論在規(guī)模和燈飾的奇幻精美都勝過唐代,而且活動更為民間化,民族特色更強。以后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發(fā)展,燈節(jié)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后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后加了兩日,明代則延長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xù)到今天。
燈在中國臺灣民間具有光明與添丁的涵義,點燃燈火有照亮前程之意,且臺語燈與丁諧音代表生男孩,因此往昔元宵節(jié)婦女都會刻意在燈下游走,希望“鉆燈腳生卵葩”(就是鉆到燈下游走,好生男孩)。
踩高蹺
踩高蹺是民間盛行的一種群眾性技藝表演。高蹺本屬我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jīng)出現(xiàn)。我國最早介紹高蹺的是《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脛,并趨并馳,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元君大驚,立賜金帛。”從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蹺就已流行。
表演者不但以長木縛于足行走,還能跳躍和舞劍,高蹺分高蹺、中蹺和跑蹺三種,最高者一丈多。據(jù)古籍中記載,古代的高蹺皆屬木制,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撐點,以便放腳,然后再用繩索縛于腿部。
表演者腳踩高蹺,可以作舞劍、劈叉、跳凳、過桌子、扭秧歌等動作。北方的高蹺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漁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
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喚起觀眾的極大興趣。南方的高蹺,扮演的多是戲曲中的角色,關公、張飛、呂洞賓、何仙姑、張生、紅娘、濟公、神仙、小丑皆有。他們邊演邊唱,生動活潑,逗笑取樂,如履平地。
據(jù)說踩高蹺這種形式,原來是古代人為了采集樹上的野果為食,給自己的腿上綁兩根長棍而發(fā)展起來的一種蹺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