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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勞動合同

發布時間:2024-10-08

用工勞動合同(精選27篇)

用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廣東景中景工業涂裝設備阿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鎮紅旗丹公路工業園6號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廣東省的有關勞動用工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為其員工,雙方同意按以下形式確認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 5 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自 年 月 日終止。

  2、試用期 3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普工 ,具體工作內容詳見崗位職責,乙方應嚴格遵照崗位制度工作。

  2、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按乙方的工作能力與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如在甲方調整崗位后乙方仍然未能勝任工作內容,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

  1、時間為: 8小時 ,甲方可根據不同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做出規定和調整。

  2、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如確有需要也可向甲方申請加班。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要求或批準而在本條第1款約定的時間外工作的,視為乙方自愿超時工作,甲方無需就此支付加班費用。

  3、鑒于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工資薪酬

  1、乙方的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4500 元,轉為正式員工后,每月保底工資為人民幣每月 4750 元。另外,公司會根據個人工作表現,計發績效獎金。如有加班費、加班餐費、補助、津貼、補貼、績效獎金等薪酬條目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2、甲方于每月的 22 日至 28 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假日或法定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績效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依法代扣。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需要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崗位制度、勞動紀律等),甲方將在

  辦公室、工作場所等區域采取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須認真學習并承諾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重違反上述各項制度而造成公司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公司制度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秘密。否則,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賠償。

  六、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內容,但須辦理相應書面變更手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履行交接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 3000 元的賠償金,從甲方應付款中予以扣除。

  3、合同期限屆滿則合同終止,雙方是否續訂須另行協商簽訂勞動合同。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乙方的《入職履歷表》和《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出示的、陳述的任何有關乙方自身情況的說明均屬真實。乙方自身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其學歷、學位、技能,工作經歷、家庭情況、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聯系方式等。若乙方就上述自身情況作不實陳述,則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甲方可以據此解除本勞動合同,并且不負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如因乙方的不實陳述,或上述自身情況發生改變未及時告知甲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

  4、甲方《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文件為本合同附件,甲方依法對《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文件進行修改的,一經公示生效,即視為本合同附件之變更。

  5、乙方在此確認:甲方已向其出示甲方現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薪酬標準等),乙方對此已充分了解并無異議,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甲方亦已告知。乙方承諾遵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6、甲方因生產經營管理需要,就具體事項之決定作出書面通知、文書、文件,依據乙方向甲方登記的聯系地址送達乙方的,乙方自收到相關文件7日內不提出異議的,即視為同意。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并生效。

  甲方名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 證券營業部(地址: ) 負責人: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調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的工作性質為非全日制。合同期限自_20_年 月_ 日起至_20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聘任乙方按照相關制度開展營銷工作,甲方有權根據所在地監管要求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具體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規章,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如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作。

  二、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時標準,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四條乙方薪酬不得低于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具體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款“雙方約定其他事項”中第二十七條約定執行,乙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每次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15天。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主動繳納個人所得稅,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如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第八條根據國家及當地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合同相關法規,甲方所給予的報酬中已經包含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乙方應自行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各地另有其他相關規定的,按照當地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如勞動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四、勞動紀律

  第十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操作規程和操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應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接受公司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從事與甲方利益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十四條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將謹慎盡職地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商譽,并履行下列義務:

  1、僅為履行甲方交付工作之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該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3、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業秘密;

  4、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復制、再造、復印、分發該等商業秘密或其載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有載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磁盤等載體以及所有的副本,不再持有載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載體。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六條乙方必須保守公司秘密,包括公司、部門和本職工作內的秘密。乙方不得隨意打聽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其他秘密。

  第十七條乙方必須對本人從甲方所獲的薪酬、福利待遇保密,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泄露,也不得向他人打聽公司內其他人員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乙方的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即本合同終止后,乙方也必須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秘密,不得向他人隨意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條如乙方兼有其他工作單位后應向甲方予以書面報告。乙方因其他專職或兼職工作,導致第三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給予賠償或甲方可以在給其發放的傭金中進行扣減。)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一條無論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其當地監管機構、證券業協會等文件規定,不按照行業規范和違反公司制度從事營銷工作,應自行承擔責任。導致公司承擔責任的,公司應進行追償或者扣減乙方的傭金。

  七、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符合中國證監會及甲方所在地監管機關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六個月后,如乙方名下客戶傭金計提金額仍達不到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二十七條報酬計算及發放方式如下:甲方有權根據行業監管規定及公司制度和乙方的工作質量及業績調整傭金標準。

  報酬由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業績提成組成,采取孰高原則發放。

  (一)固定的最低報酬為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經雙方約定每天工作4小時,計算月最低工資公式:最低月工資=最低小時工資 ___ 元* 4 小時* 21.75 天= 元;

  以15天為發放周期,月中計算月最低工資并支付,月底計算名下客戶傭金按計提比例應發放部分并支付;

  (二)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公式:

  Y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非全日制人員客戶凈創收 × 提成比例 × P

  非全日制人員客戶凈創收 = 凈傭金貢獻 (已扣除規費)×(1—營業稅率5.5%)×(1-提成比例×企業所得稅比率25%)

  (三)非全日制人員的提成比例根據凈傭金采用分檔全額提成的方式,凈傭金與提成比例對應關系如下表:

  月凈傭金區間(單位:元)提成比例)

  S 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十七條中首次使用“事實勞動關系”這一概念。1996年勞動社會保障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四條明確了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對于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歸責原則,這表明事實勞動關系這一規則也在不斷地發展。

  20xx年《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也表明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間接承認了事實勞動關系的效力。20xx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確定勞動關系建立的規則進行了重大修改,第七條表明,建立勞動關系的判斷標準從“簽約”修改為“用工”,即引起勞動關系產生的基本事實是用工,而不是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條第一款中,“應當”表明此為義務性規定,即必須。第二款中用工的作用是確定勞動關系的建立先于書面勞動合同訂立的情況下,補定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限起點。第三款中用工主要解決勞動合同先于勞動關系訂立時,勞動關系建立的認定標準。第十四條第三款也承認無書面形式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并且可以訂立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勞動合同,屬于事實勞動關系的范疇。

  至此,我們可以從勞動關系相關立法的沿襲發展中總結出我國勞動關系法律制度的發展規律,即勞動關系的判斷標準從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到“用工”這一標準的確立,體現出來的是勞動關系本質的回歸。

  二、書面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系及用工的含義

  (一)書面勞動合同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勞動關系即勞動合同關系,或是書面勞動合同關系,或是口頭(或者推定)勞動合同關系,而不包括非合同勞動關系。我國從確立勞動合同制度到《勞動合同法》施行前,以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因為書面形式準確、嚴謹,合同內容確實可靠,因而一直受到勞動法律的青睞。

  (二)事實勞動關系

  事實勞動關系是相對于書面勞動合同所調整的勞動關系而言的,事實勞動關系冠以“事實”二字,表明其是一種不符合現行法律規范而又必須對其加以處理的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的本質是無書面形式或無有效書面形式的勞動契約,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立法精神的契約關系,因而事實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合法利益仍受勞動法保護。

  (三)用工

  《勞動合同法》中并沒有明確地對“用工”一詞進行界定。學理上用工通常被定義為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后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的勞動的行為。這強調勞動者的勞動力已在實際生產勞動過程中與生產資料相結合,即勞動者已經上崗或就勞,屬于勞動合同的履行行為。即使不存在書面勞動合同,用工也足以表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對建立勞動關系這一事項達成了口頭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合意,并且已經開始了合同的履行行為。

  三、勞動關系的本質回歸

  《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試圖通過“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確定勞動合同制度,把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作為依據的勞動關系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并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給予罰款等處罰,但這并不代表勞動者權利的完整保護,在實踐中也未能扭轉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的局面。

  總結我國勞動關系法律制度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例證,《勞動合同法》沒有賦予書面勞動合同以建立勞動關系的效力,即勞動合同的書面形式不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要件。《勞動合同法》沿襲了《勞動法》的立法精神,其第10、14、82條的規定表明其在立法上引導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的意圖十分明顯。《勞動合同法》強調勞動合同的書面化,原則上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都應采用書面形式,但其相比于《勞動法》的進步在于用立法的形式確立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這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7條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將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作為勞動關系建立的標志;第26條勞動合同無效的原因中,也沒有將未訂立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這一原因列入;第16條與第35條的“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不是合同的效力性禁止規定,而是倡導性和警示性規定。由此可見,我國法律雖以立法的形式明文規定了書面勞動合同在勞動關系中的重要地位,但它的功能主要在于對勞動關系的調整和對勞動關系的證明作用,書面形式的有無并不影響勞動合同對建立勞動關系的效力。

  在我國勞動關系法律制度的發展歷程中,從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到對事實勞動關系的保護,再到“用工”這一判斷勞動關系建立的標準的確立,不難總結出我國現如今不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的原因。第一,在當前我國勞動法制建設尚不完善的社會背景下,過分強調勞動合同書面形式的生效效力是不現實而且不實用的,因為口頭合同在日常經濟生活中大量存在,若采用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則大量的口頭合同不得不被按無效勞動合同處理,這不僅對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利,而且對訂立口頭合同的勞動者更沒有什么益處,反而更不利于對他們利益的保護。尤其是非全日制用工關系中的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將減損他們工作的靈活性和低成本性。第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完善勞動合同制度,通過規范勞動合同的訂立方式和效力使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發生糾紛時能做到到有據可查,從而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承認了勞動的不可逆性,用人單位無法將事實恢復到合同簽訂前、勞動者提供勞動以前的狀態,因而不能僅以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符合某個法定模式的要件作為判斷勞動者是否受到法律保護的依據,不能因為一個要件否認勞動者的應然權利。第三,勞動關系的持續性和變動性的特點,使得訂立的勞動合同即使采取了書面形式也具有不完全性,具體來說就是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可能包含訂立后乃至將來的勞動關系所涵蓋的全部內容。第四,即使不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通過其他的方式,如《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的“二倍工資”等針對用人單位故意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時應承擔不利后果或相應的義務,也足以達到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目的。因而對于勞動合同,在當前的立法環境下,應以確認其書面形式的證據效力更為恰當。對于缺少書面形式這一要件的勞動合同而言,若合同的實質性內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也就這些內容達成了合意,或者合同的內容已經被實際履行,仍然應當確認其生效的效力。

  《勞動合同法》在作出調整的同時,在第十條第一款中仍然保留了《勞動法》關于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這樣的要求,不過,書面形式的效力并不在于判定勞動關系的建立,而是使合同生效。《勞動合同法》將勞動合同生效與勞動關系建立這兩個行為區分開,并允許這兩個行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先后完成,具體規定為其第十條第二和第三款。

  對于《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解讀,有學者認為其實際上否定了原來實踐中關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概念,也有學者認為,這一規定并未全部消弭事實勞動關系。不過,不論對該條款作何種理解,都能反映出我國的勞動立法力圖將以往無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而引起的事實勞動關系轉化為勞動法律關系,努力將事實勞動關系納入勞動法規所保護的范圍中來。從“用工”一詞的內涵及構成用工的條件來看,“用工”作為判定勞動關系成立的標準較之于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更為確切,也更加有利于對勞動者的保護。因為“用工”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完成的'一系列行為,這些行為不僅表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就其之間所認定的勞動合同的內容達成了合意或已經達成了口頭合同,而且意味著該合意或者口頭勞動合同已經開始履行了。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也沒有其他相反的證據證明勞動合同不存在的情形下,通過已經發生的實際用工活動來認定勞動關系的存在,進而對勞動者適用《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更能保護該勞動者的應然權利。

  “用工”作為判定勞動關系成立的標準又包含著重要的意義:首先,用工反映出勞動關系中的“實際履行”原則,將勞動合同中的雙方合意行為和實際履行行為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確定了合意與實際履行較之于合同的書面形式對勞動者來說更加關鍵的作用。其次,“用工”這一標準的應用,擴大了實踐中對勞動者的保護范圍,因為勞動合同的書面形式不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有更多的口頭或者推定的勞動合同被認定為合法有效的合同,進而有更多的以往事實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被納入到有效勞動關系的范疇,縮小了以往認定的事實勞動關系的范圍,使得勞動者的權益受到了更大限度的保護(許建宇,《用工法律問題初探》)。第三,“用工”這一標準的確立體現出勞動關系本質的回歸。勞動關系的本質可以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達成合意之后,由勞動者提供用人單位需要的勞動,用人單位向其支付報酬的一種相互合作的一系列行為的總和。而《勞動合同法》的目的就是促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這種合作,努力使這種合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滿足雙方的需要和利益、規范雙方相互間的行為。“用工”正是從勞動關系的本質出發,從《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出發,以轉讓勞動力使用權為內涵,不僅是勞動關系的實質性內容,而且是訂立口頭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勞動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標志,在判定勞動關系是否成立時、在確定雙方勞動關系是否形成時,體現著勞動立法對勞動關系中各方行為和利益的規范和保護。

  我們應當相信,《勞動合同法》中“用工”作為判斷勞動關系是否成立的標準這一制度的發展,將有助于我國勞動關系實體化的進程,有助于將更多的事實勞動關系轉化為合法的勞動關系,更有助于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納入到勞動法律保護的范圍中來,約束并規制用人單位的行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用工勞動合同 篇3

  一、我國勞動關系相關立法概況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勞動,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支付報酬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我國勞動關系相關立法對于判定勞動關系建立的標準從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到承認事實勞動關系又到以“用工”作為勞動關系建立的標準,經歷了從探索到逐步完善的歷史變遷:

  1992年原勞動部辦公廳給吉林省勞動廳的文件——《關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滿后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問題的復函》中提及的“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很明確地被認定為不符合法律規定,這樣的勞動關系如果想存續并受到法律的保護只能通過補辦或續訂合同這樣的程序,書面合同才是合法的勞動關系建立的唯一表現形式。1994年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受理問題的復函》中規定事實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利益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這已經體現出立法的側重于保護勞動者的利益的意圖。《勞動法》第十六條中規定的即勞動合同行為,勞動合同行為因勞動合同形式有書面與口頭之分故也有書面、口頭(或推定)的勞動合同行為的分類。這糾正了以往只將書面勞動合同作為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來對待的誤區,表明口頭或者推定的勞動也應當被認定為勞動合同行為,進而可以構成勞動合同關系。1995年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十七條中首次使用“事實勞動關系”這一概念。1996年勞動社會保障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四條明確了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對于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歸責原則,這表明事實勞動關系這一規則也在不斷地發展。

  20xx年《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也表明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間接承認了事實勞動關系的效力。20xx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確定勞動關系建立的規則進行了重大修改,第七條表明,建立勞動關系的判斷標準從“簽約”修改為“用工”,即引起勞動關系產生的基本事實是用工,而不是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條第一款中,“應當”表明此為義務性規定,即必須。第二款中用工的作用是確定勞動關系的建立先于書面勞動合同訂立的情況下,補定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限起點。第三款中用工主要解決勞動合同先于勞動關系訂立時,勞動關系建立的認定標準。第十四條第三款也承認無書面形式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并且可以訂立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勞動合同,屬于事實勞動關系的范疇。

  至此,我們可以從勞動關系相關立法的沿襲發展中總結出我國勞動關系法律制度的發展規律,即勞動關系的判斷標準從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到“用工”這一標準的確立,體現出來的是勞動關系本質的回歸。

  二、書面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系及用工的含義

  (一)書面勞動合同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勞動關系即勞動合同關系,或是書面勞動合同關系,或是口頭(或者推定)勞動合同關系,而不包括非合同勞動關系。我國從確立勞動合同制度到《勞動合同法》施行前,以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因為書面形式準確、嚴謹,合同內容確實可靠,因而一直受到勞動法律的青睞。

  (二)事實勞動關系

  事實勞動關系是相對于書面勞動合同所調整的勞動關系而言的,事實勞動關系冠以“事實”二字,表明其是一種不符合現行法律規范而又必須對其加以處理的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的本質是無書面形式或無有效書面形式的勞動契約,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立法精神的契約關系,因而事實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合法利益仍受勞動法保護。

  (三)用工

  《勞動合同法》中并沒有明確地對“用工”一詞進行界定。學理上用工通常被定義為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后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的勞動的行為。這強調勞動者的勞動力已在實際生產勞動過程中與生產資料相結合,即勞動者已經上崗或就勞,屬于勞動合同的履行行為。即使不存在書面勞動合同,用工也足以表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對建立勞動關系這一事項達成了口頭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合意,并且已經開始了合同的履行行為。

  三、勞動關系的本質回歸

  《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試圖通過“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確定勞動合同制度,把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作為依據的勞動關系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并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給予罰款等處罰,但這并不代表勞動者權利的完整保護,在實踐中也未能扭轉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的局面。

  總結我國勞動關系法律制度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例證,《勞動合同法》沒有賦予書面勞動合同以建立勞動關系的效力,即勞動合同的書面形式不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要件。《勞動合同法》沿襲了《勞動法》的立法精神,其第10、14、82條的規定表明其在立法上引導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的意圖十分明顯。《勞動合同法》強調勞動合同的書面化,原則上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都應采用書面形式,但其相比于《勞動法》的進步在于用立法的形式確立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這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7條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將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作為勞動關系建立的標志;第26條勞動合同無效的原因中,也沒有將未訂立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這一原因列入;第16條與第35條的“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不是合同的效力性禁止規定,而是倡導性和警示性規定。由此可見,我國法律雖以立法的形式明文規定了書面勞動合同在勞動關系中的重要地位,但它的功能主要在于對勞動關系的調整和對勞動關系的證明作用,書面形式的有無并不影響勞動合同對建立勞動關系的效力。

  在我國勞動關系法律制度的發展歷程中,從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到對事實勞動關系的保護,再到“用工”這一判斷勞動關系建立的標準的確立,不難總結出我國現如今不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的原因。第一,在當前我國勞動法制建設尚不完善的社會背景下,過分強調勞動合同書面形式的生效效力是不現實而且不實用的,因為口頭合同在日常經濟生活中大量存在,若采用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則大量的口頭合同不得不被按無效勞動合同處理,這不僅對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利,而且對訂立口頭合同的勞動者更沒有什么益處,反而更不利于對他們利益的保護。尤其是非全日制用工關系中的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將減損他們工作的靈活性和低成本性。第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完善勞動合同制度,通過規范勞動合同的訂立方式和效力使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發生糾紛時能做到到有據可查,從而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承認了勞動的不可逆性,用人單位無法將事實恢復到合同簽訂前、勞動者提供勞動以前的狀態,因而不能僅以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符合某個法定模式的要件作為判斷勞動者是否受到法律保護的依據,不能因為一個要件否認勞動者的應然權利。第三,勞動關系的持續性和變動性的特點,使得訂立的勞動合同即使采取了書面形式也具有不完全性,具體來說就是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可能包含訂立后乃至將來的勞動關系所涵蓋的全部內容。第四,即使不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通過其他的方式,如《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的“二倍工資”等針對用人單位故意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時應承擔不利后果或相應的義務,也足以達到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目的。因而對于勞動合同,在當前的立法環境下,應以確認其書面形式的證據效力更為恰當。對于缺少書面形式這一要件的勞動合同而言,若合同的實質性內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也就這些內容達成了合意,或者合同的內容已經被實際履行,仍然應當確認其生效的效力。

  《勞動合同法》在作出調整的同時,在第十條第一款中仍然保留了《勞動法》關于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這樣的要求,不過,書面形式的效力并不在于判定勞動關系的建立,而是使合同生效。《勞動合同法》將勞動合同生效與勞動關系建立這兩個行為區分開,并允許這兩個行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先后完成,具體規定為其第十條第二和第三款。

  對于《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解讀,有學者認為其實際上否定了原來實踐中關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概念,也有學者認為,這一規定并未全部消弭事實勞動關系。不過,不論對該條款作何種理解,都能反映出我國的勞動立法力圖將以往無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而引起的事實勞動關系轉化為勞動法律關系,努力將事實勞動關系納入勞動法規所保護的范圍中來。從“用工”一詞的內涵及構成用工的條件來看,“用工”作為判定勞動關系成立的標準較之于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更為確切,也更加有利于對勞動者的保護。因為“用工”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完成的一系列行為,這些行為不僅表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就其之間所認定的勞動合同的'內容達成了合意或已經達成了口頭合同,而且意味著該合意或者口頭勞動合同已經開始履行了。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也沒有其他相反的證據證明勞動合同不存在的情形下,通過已經發生的實際用工活動來認定勞動關系的存在,進而對勞動者適用《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更能保護該勞動者的應然權利。

  “用工”作為判定勞動關系成立的標準又包含著重要的意義:首先,用工反映出勞動關系中的“實際履行”原則,將勞動合同中的雙方合意行為和實際履行行為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確定了合意與實際履行較之于合同的書面形式對勞動者來說更加關鍵的作用。其次,“用工”這一標準的應用,擴大了實踐中對勞動者的保護范圍,因為勞動合同的書面形式不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有更多的口頭或者推定的勞動合同被認定為合法有效的合同,進而有更多的以往事實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被納入到有效勞動關系的范疇,縮小了以往認定的事實勞動關系的范圍,使得勞動者的權益受到了更大限度的保護(許建宇,《用工法律問題初探》)。第三,“用工”這一標準的確立體現出勞動關系本質的回歸。勞動關系的本質可以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達成合意之后,由勞動者提供用人單位需要的勞動,用人單位向其支付報酬的一種相互合作的一系列行為的總和。而《勞動合同法》的目的就是促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這種合作,努力使這種合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滿足雙方的需要和利益、規范雙方相互間的行為。“用工”正是從勞動關系的本質出發,從《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出發,以轉讓勞動力使用權為內涵,不僅是勞動關系的實質性內容,而且是訂立口頭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勞動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標志,在判定勞動關系是否成立時、在確定雙方勞動關系是否形成時,體現著勞動立法對勞動關系中各方行為和利益的規范和保護。

  我們應當相信,《勞動合同法》中“用工”作為判斷勞動關系是否成立的標準這一制度的發展,將有助于我國勞動關系實體化的進程,有助于將更多的事實勞動關系轉化為合法的勞動關系,更有助于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納入到勞動法律保護的范圍中來,約束并規制用人單位的行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用工勞動合同 篇4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招用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甲方勞動合同制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甲方勞動合同制度,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甲方與乙方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中前_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延續,應續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從事工作。

  2。乙方上崗后應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量和質量指標或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

  3。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和工作表現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時制,每周工作五天;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隔天班工時制),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加班加點的,經協商同意后,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加班加點時間控制和工資結算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四條,培訓,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

  2。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衛生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按照國家和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生產措施。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應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度,依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職位確定其稅前工資每月為______元,其中試工期每月為___元,下月____日為工資發放日;

  (2)甲方根據經營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薪酬,乙方未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量和質量指標將不予加薪。

  2。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手續。

  (2)甲方必須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福利設施和生活福利待遇;

  (3)乙方如因病休假,經甲方認可的醫院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享受有薪病假,病假工資按政府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指定的規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但為了保證甲方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經雙方協定,乙方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一周并辦理工作交接,在此期間由甲方繼續履行勞動關系應負責任;

  (2)甲方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七條

  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的去向和補償。

  (1)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辦理退工手續;

  (2)本合同解除后,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乙方的補償待遇按《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政策辦理。

  第八條,協商約定條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甲方出資培訓或者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質的,必須服務期由甲,乙雙方另訂協議確定。

  2。

  3。

  第九條,違約,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違反勞動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當事人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解釋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6

  編號: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得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

  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3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雙方協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第

  (二)項、第

  (三)項、第

  (四)向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給予乙方本人1個月工資收人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根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第

  (二)項、第

  (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

  (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

  (一)項、第

  (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第

  (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

  (一)項、第

  (二)項、第

  (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12個月的工資收人,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 上條所稱的工資收人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人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

  (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乙方本人6個月工資收人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乙方的竟業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元,每月工資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其他事項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雙方簽訂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負責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證機關(章):鑒證人(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215;國公司 法定地址: 215;(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215;(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215;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215;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215;國之日起到離開215;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XX公司帳戶,并按215;國215;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215;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215;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215;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215;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215;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15;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215;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后,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

  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215;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215;月215;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215;國215;市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職務:職務: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年(月)。  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_________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______元,計件單價為_________元或完成工作額的_________%提成。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___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___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_______元。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  

  ②_________  

  ③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____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三十四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_________  十

  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二、其他  

  第三十七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三、勞動報酬  

  第七條

  養護工

  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  

  四、勞動紀律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用工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市醫協醫院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與聘請乙方本人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__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五、甲方給乙方的租用車輛及薪資待遇:每個月4000元,包括五險一金。發薪日應在每月份____日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支付。  

  六、車險、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乙方自行來承擔。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辦事,準時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敬業,吃苦耐勞。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本公司概無責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著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本公司概無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

  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十

  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別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用工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為集團總經理助理,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更加有效的工作,現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補充協議,具體如下:

  一、工作職責:

  1、對總經理負責;掌握、了解市場的發展動向,及時向總經理反映情況,提供信息;

  2、協調主管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系,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統

  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3、起草集團公司各類管理制度、規章制度、合同書,總體運行配合;

  4、起草集團公司工作計劃總結,并作好公司重要會議記錄;

  5、起草、存檔整理總經理簽發文件;

  6、負責企業內外的公文辦理,解決來信、來訪事宜,及時處理、匯報;

  7、接聽電話、妥當應答,并做好電話記錄;

  8、負責上級領導機關或兄弟單位領導的接待、參觀工作;

  9、掌握總經理的日程安排做好預約工作,安排好商務旅行;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目標:

  1、每天日常工作及時完成,不得有延誤現象;

  2、總經理簽發的文件及重要會議記錄要完整保管好;

  3、向總經理匯報的資料和信息要及時,不得拖誤;

  4、為集團公司建立現代化企業、良好的團隊建設當好參謀。

  三、薪酬與福利:

  1、此職位稅后基本工資為:____元,基準月度獎金為____元,具體方法,見年度考核方案。

  2、乙方必須保守甲方商業機密,離職后________年后不得在競爭對手公司擔任同類職務,如乙方違反,甲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如乙方在工作中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甲方有權與乙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4、本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與勞動合同一起,均具法律效力。

  5、未盡事宜,如有必要,經雙方同意,可再次簽訂補充協議書。

  6、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委會  乙方:__________  乙方經甲方研究同意雇用為衛生保潔員,為明確保潔員工作范圍的責任,履行甲乙雙方的職責,特制定如下合約:  

  一、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清理衛生(包括小弄),每日進行兩次衛生清潔工作(上午6點左右,下午12點左右),并做到隨傳隨到。  

  二、乙方應做到搖鈴跟車,通知各住戶清倒衛生,住戶無人的,應主動將其屋外垃圾桶清倒。  

  三、乙方需按指定的地點倒垃圾(地點按環衛處指定)。  

  四、乙方必須負責保潔區內各種張貼廣告宣傳的清理。  

  五、甲方不負責其它意外事件發生,包括事故等。  

  六、甲方聘請乙方為臨時衛生保潔員,月基本工資400元,其它補貼包括工具在內每月30元,每滿半年給予獎金1020元(如有發現乙方違反衛生保潔員合同要求或在清理衛生時馬虎了事,一次扣發獎金50元或扣除全部獎金),每滿________年給予雨具補貼70元,以上均以人民幣結算。  

  七、乙方不得私自找人代替,如要請假,需經甲方的批準。  

  八、乙方應按受甲方片區管理員的監督、檢查,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對乙方有權隨時決定辭退、留用。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據。  甲方:委會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15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性 別:  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勞動合同(填“有固定無固定”中一項)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周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對從事

  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報酬按: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報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報酬。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衛生的操作規程,保障乙方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元。試用期間的月工資____元。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繳費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5、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

  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有競業限制條款約定的,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十

  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8頁,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勞動合同 篇10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民法典》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崗位(職務),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六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周不超過44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  方底薪元。(不包括福利、獎金或提成在內)

  2、甲方根據國家、市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現行規定的相關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傷假、生育假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

  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

  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或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后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于甲方。

  5、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16

  用工勞動合同范本(一)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合同編號: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全 稱: 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勞動者(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X 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安排和勞動合同期限

  一) 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結合用工單位施工現場等實際情況,經乙方同意,現安排 同志,擔任 工作,工種 工,工作時間折算系數 。

  二)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當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需勞力則應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如乙方擔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項工程提前完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 鑒于甲方系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地點具有不確定性、臨時性的特點,確定工作地點存在一定困難,乙方對此表示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調動、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筑行業,因施工特點、工藝要求、現場組織、氣候、外界等影響,造成工作時間的難以確定性特點,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以滿足施工現場作業的要求和安排為準,并按計價工資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工資按照計件工資核算,甲方委托用工單位采取現金發放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

  2、應發工資計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計件薪酬總額,除以工班人員總工作時間計算出該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

  技術工人工作時間系數1.2,普通工人工作時間系數1.0。

  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乘以各自的工作時間,即為該人員的當月應發工資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長,全權負責本班組甲方與乙方、乙方與用工單位、甲方與用工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關系,乙方承諾完全同意、認可該工班長的一切經濟活動行為。

  4、乙方對應發工資額、實發工資額、代扣代繳額、扣減額(如違紀罰款、賠償損失)等有異議的,應在領取工資后的 3 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的,視為乙方對發放的工資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 社會保險

  乙方委托甲方代辦各種社會保障業務,標準為乙方應發計價工資的5%,由甲方包干負責,統一繳納。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依法按規定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必須的勞動工具或辦公設施。

  二)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據情向乙方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結合崗位與職業病關

  聯性,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職業病健康狀況檢查。

  三)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勞動安全衛生等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四) 甲方根據崗位和工作性質,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職業安全、勞動保

  護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應自覺地加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按章進行勞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乙各方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管理,接受

  甲方教育,遵守職業道德,愛護企業財產,維護企業利益。

  二) 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采取檢查、調查核實、督促改正、獎勵懲罰等管理手段。

  三)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技術規范、操作規程,使甲方商譽、經濟、財產受到損害、損失、損壞、損毀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還可依據國家規定、單位制度,給予乙方處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須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標準,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協調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違反、違規、違章作業造成的工作質量缺陷、返工和各種傷害,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費用。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及解除

  一) 甲乙雙方應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本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并辦理變更手續。

  二)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4、法律、行政法規、國家規定的其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5、合同簽訂后乙方不按時報到或報到后不上班連續或累計超過15天的。

  6、乙方違規違約擅自離職的。

  7、乙方在同城或異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寫明的聯系地址,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無回復,繼而通過媒體公告送達告知期滿的。

  四)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離崗,以便甲方有時間重新招聘,接續乙方工作。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項:

  1、乙方突然離職,導致生產、工作中斷、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離職,甲方另招人員產生的費用。

  五) 甲方單方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將解除的理由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

  六)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當《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情形出現時。

  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自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續訂

  本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另行簽約。

  第十一條 物品歸還、文件移交、債務清償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所有權、知識產權屬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應協商解決。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調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訴訟。

  第三條 其他

  一)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滿、甲方支付完畢勞務報酬后自行終止。

  二)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共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本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勞動合同范本(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用工勞動合同范本(三)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勞動用工合同

  甲方:四川恒豐鋼*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勞動用工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有效期為 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擔任甲方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每月 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每月不得低于 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達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勞動用工合同應隨之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用工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勞動用工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勞動用工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長時間不能正常進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勞動用工合同即為終止。

  雙方當事人在本勞動用工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用工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勞動用工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用工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或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履行本勞動用工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通川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用工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員工手冊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

  第九條 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等五種。甲方對乙方的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五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的依據之一。

  第十二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以后自動失效。若甲乙雙方同意,可于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甲方:

  簽約代表人: (簽)

  職稱:

  乙方(姓名): (簽)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用工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年 1 月 1 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二、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數量標準。

  三、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

  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二) 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 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 勞動報酬

  日工資為130元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并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七、甲、乙方協商社保由員工自己辦理,甲方每月將社保金直接發放給乙方;

  八、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三)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違約責任及賠償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19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條 合同期限 (A、B、C、D)

  A:一年至一年以上 B:三個月至半年 C:日工

  D: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程進度及施工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

  第四條 甲方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五條 乙方應身體健康,思想品質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乙方制定的各

  第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相關規章制度,給予

  第七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

  1、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2、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3、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據行業特點,有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第九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

  第十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1、工作/月(含社保)由個人繳納。

  2、計件工資:甲乙雙方商議。

  第十一條 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工資發放根據驗工計價撥款情況,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

  第十五條 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工程摻雜使假、使工程驗交不合格、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觸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甲、乙方協商社保由員工自己辦理,甲方每月將社保金直接發放給乙方。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3、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4、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6、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后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一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20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合同編號: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全 稱: 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勞動者(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X 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安排和勞動合同期限

  一) 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結合用工單位施工現場等實際情況,經乙方同意,現安排 同志,擔任 工作,工種 工,工作時間折算系數 。

  二)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當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需勞力則應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如乙方擔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項工程提前完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 鑒于甲方系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地點具有不確定性、臨時性的特點,確定工作地點存在一定困難,乙方對此表示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調動、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筑行業,因施工特點、工藝要求、現場組織、氣候、外界等影響,造成工作時間的難以確定性特點,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以滿足施工現場作業的要求和安排為準,并按計價工資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工資按照計件工資核算,甲方委托用工單位采取現金發放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

  2、應發工資計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計件薪酬總額,除以工班人員總工作時間計算出該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

  技術工人工作時間系數1.2,普通工人工作時間系數1.0。

  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乘以各自的工作時間,即為該人員的當月應發工資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長,全權負責本班組甲方與乙方、乙方與用工單位、甲方與用工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關系,乙方承諾完全同意、認可該工班長的一切經濟活動行為。

  4、乙方對應發工資額、實發工資額、代扣代繳額、扣減額(如違紀罰款、賠償損失)等有異議的,應在領取工資后的 3 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的,視為乙方對發放的工資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 社會保險

  乙方委托甲方代辦各種社會保障業務,標準為乙方應發計價工資的5%,由甲方包干負責,統一繳納。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依法按規定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必須的勞動工具或辦公設施。

  二)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據情向乙方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結合崗位與職業病關

  聯性,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職業病健康狀況檢查。

  三)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勞動安全衛生等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四) 甲方根據崗位和工作性質,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職業安全、勞動保

  護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應自覺地加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按章進行勞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乙各方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管理,接受

  甲方教育,遵守職業道德,愛護企業財產,維護企業利益。

  二) 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采取檢查、調查核實、督促改正、獎勵懲罰等管理手段。

  三)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技術規范、操作規程,使甲方商譽、經濟、財產受到損害、損失、損壞、損毀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還可依據國家規定、單位制度,給予乙方處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須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標準,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協調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違反、違規、違章作業造成的工作質量缺陷、返工和各種傷害,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費用。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及解除

  一) 甲乙雙方應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本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并辦理變更手續。

  二)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4、法律、行政法規、國家規定的其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5、合同簽訂后乙方不按時報到或報到后不上班連續或累計超過15天的。

  6、乙方違規違約擅自離職的。

  7、乙方在同城或異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寫明的聯系地址,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無回復,繼而通過媒體公告送達告知期滿的。

  四)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離崗,以便甲方有時間重新招聘,接續乙方工作。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項:

  1、乙方突然離職,導致生產、工作中斷、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離職,甲方另招人員產生的費用。

  五) 甲方單方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將解除的理由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

  六)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當《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情形出現時。

  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自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續訂

  本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另行簽約。

  第十一條 物品歸還、文件移交、債務清償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所有權、知識產權屬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應協商解決。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調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訴訟。

  第三條 其他

  一)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滿、甲方支付完畢勞務報酬后自行終止。

  二)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共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本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 (以下簡稱已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勞動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聘用條件。乙方出示身體檢查報告;在無高血壓;心臟病;肺結核;等其他病情的情況下;聘用乙方在三江扶貧項目從事______工種。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三江扶貧項目公司簽訂的勞務合同約定完成之日止,乙方應具有相應的工作資質證書。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三江扶貧項目鋼筋組從事制作工作;乙方必須達到班組長王爾福及公司管理要求和質量標準;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公司規章制度。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及時向項目部辦公室反應情況。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制度、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工作標準。

  四、勞動報酬;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計算

  (1)按建筑面積計薪,每平米______元;

  (2);按天工計薪;每天______元;工資支付方式;

  按班組長與公司簽訂的合同時間支付工資;平時零花錢及生活費由班組長支付;如乙方中途辭工;由甲方支付路費;工資年底一次性支付。工資卡______;姓名______;郵政卡______。

  五、勞動紀律。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必須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的安排指揮。乙方必須遵守本勞動合同,乙方在本勞動合同期間,受本公司制度的約束。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規定。解除合同。合同約定工期完成且工資付清。甲方在試用期間,發現乙方不符合勞動條件。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較大損失的`。乙方因病因事不能從事該崗位工作的。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有暴力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要在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安全文明;如乙方違章操作;不正確佩戴安全帽;工作期間穿拖鞋;高空拋物;喝酒上班;每次罰款100元。如發生工傷事故就按班組長與公司簽訂的賠付標準執行。

  八、勞動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則申請勞動部門調解或仲裁解決。

  九、其他約定,其他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生效;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22

  編號: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農電用工)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依據誠實信用原則,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用人單位應按照雙方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動合同空白之處應協商一致后填寫,不需協商之處可以寫“無”或劃掉。戶籍所在地和現住址需填寫到門牌號。

  5.勞動合同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6.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勞動合同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應及時將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交給乙方,并由乙方簽收。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別:___________(非農業、農業)。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按依法制定的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_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六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甲方按下列第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周),績效工

  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

  (三)按照甲方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周)。

  第十條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

  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八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

  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

  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滿終止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九條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按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定辦理離職手續(交還領用的勞動工具、勞保用品等)和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后支付。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受聘期間,由于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給甲方造成巨大損失的,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在法定時效內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對甲方扣押乙方身份證明、學歷證明等證件,收取抵押金等財物的,乙方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

  第三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自用工之日起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地:

  本人在 年 月 日簽收此勞動合同。

  簽名: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本勞動合同作出如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本勞動合同作出如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勞動合同:

  (一)續訂期限執行下列第款:

  1、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補充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用工勞動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乙方確認的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以下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乙方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不得低于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每周星期_________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有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2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工作任務約定為。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由甲方安排。以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作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

  第五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每月人民幣元。

  第七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人民幣元。

  (二)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實行計件定額、多勞多得。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中明確。

  第八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經乙方本人同意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可延期支付,但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____日。

  第九條因乙方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或經濟處罰,可從乙方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其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資不得低于安____縣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乙方工資200%的39;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安____縣最低工資80%的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二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甲方應在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手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九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規定或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乙方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乙方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民法典》

  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民法典》

  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①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②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③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如雙方對乙方賠償計算有異議,可按乙方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滿________年向甲方賠償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賠償半個月工資。

  十、其他

  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①保險費用繳納;

  ②乙方提供體檢證明,并如實告知甲方曾經從事行業和身體異常情況;

  ③特殊工作崗位的乙方需與甲方另行簽字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實,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安____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25

  一、對企業用工帶來的主要挑戰

  1、員工招聘的要求大幅度提升

  考慮到企業裁減員工的難度和成本大幅度提升,招聘過程中對招聘要求和目的應更加明晰,資格審查、背景調查和入職體檢成為愈加重要的環節,同時招聘階段必須對崗位的錄用條件進行明示。

  這為之后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無效”從而解除合同做必要的準備。

  2、對試用期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1)試用期薪資標準不能過低:“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期限較之前縮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違法約定試用期的賠償金有了明確標準:“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合同解除成為相對成本較低的合同解除方式,無需支付補償金,對程序和依據上的要求偏低。(從這個角度講:對企業而言最有利的固定期限合同是3年,設定6個月試用期。)

  3、勞動關系傾向于長期化和穩定化。

  《勞動合同法》對于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嚴格,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只要是“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都必須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這會使得員工較容易與企業形成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大批員工將很快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針對企業需要保留的核心員工,企業是樂于看到這種情況,但是需要企業給員工提供足夠的發展空間和合理的職業規劃;而另一方面,可替代性較強的中低層次通用崗位,企業傾向于簽訂中長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終止,另行招募另一批員工。

  4、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1)本法的立法宗旨就明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明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這使得一些企業在勞動合同中加入一些“霸王條款”變得失去意義;

  (3)明確規定用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明確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一個月之內;一年之內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則視為建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4)對違約金條款的使用限定在兩種情況,出資培訓和競業限制,企業失去了任意設定違約金的可能;

  (5)勞動者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時候,勞動者不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獲得補償金。

  (6)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自行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

  動合同的,雙倍支付賠償金。

  5、對企業內部民主管理的要求明顯提升,尤其是規章制度的訂立

  (1)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中必須經過民主程序,在總則里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2)同時對于規定制度明確公示的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3)對于內部規章制度還有一個隱蔽的“陷阱”:“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下類似于“女職工入職之后幾年內不能結婚、不得生育”的規定是否會絕跡。

  (4)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勞動紀律”不再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可能的解讀是“勞動紀律”不再是企業和員工一對一協商約定的結果,而是集體協商的產物。

  6、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不再具有明顯的差別

  淡化有固定期限合同,強化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傾向。與之前的《勞動法》有明顯區別,合同終止同樣需要支付補償金,而且支付的標準與合同解除是相同的;而且《勞動合同法》取消合同約定終止的條款,這樣弱化了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至少對于企業成本上沒有明顯的區別,只是在操作程序和依據上有區別。

  可以預見到的是在《勞動合同法》生效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取代了原來合同終止成為風險和成本均較低的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因為違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味著雙倍的補償金。

  7、用工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企業違法成本也大幅度提升

  (1)合同終止同樣需支付補償金(本質上也是鼓勵用工的長期化)

  (2)補償金計算時,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之前的規定不滿六個月無需支付補償。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將直接導致企業在解除和終止員工合同時風險急劇上升,企業將更青睞于協商解除將風險和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圍)。

  (5)事實上“企業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這一命題的更準確的表述的“守法企業”、“用工規范企業”、“法制意識較強企業”以及“勞動監察力度較強地區的企業”的勞動用工成本將大幅度上升。其實這是個兩難的選擇,這類企業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同時,對員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優秀的員工。

  8、對老員工的管理(尤其是距退休5年的老員工)將成為一個極富挑戰性的課題

  (1)企業裁減人員時應優先保留“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和較長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老員工;

  (2)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老員工,企業將不能以醫療期滿、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同樣企業經營困難或技術革新也不能裁減他們。這讓此類員工在退休前離職幾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因此企業需要更多考慮規范管理和合理使用這批員工,避免他們“出工不出力”、甚至“混長病假”的情況出現。

  9、工會作用得到的強化

  (1)訂立集體合同時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

  (2)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工會可以代表勞動者提起仲裁和訴訟;

  (3)被派遣勞動者有權選擇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二、對企業而言相對有利的變化

  1、明確規定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3天;

  2、擴大了企業裁員的范疇,降低了對程序性要求,使得企業經濟性裁員更具有操作性;

  3、對禁止員工兼職有了實質性的條文進行限制:“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4、明確了“代替通知金”的概念,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操作上更為便利,有了選擇余地;

  5、明確勞動者在離職時,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注意,這里的“約定”二字是需要企業認真思量和規范的,比如在勞動合同里約定、在《員工手冊》里規范。

  6、對高收入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有了“封頂機制”。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帶來的另外一個“副作用”,就是基本上經濟補償金都不用考慮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7、非全日制用工的標準非常之低,可能會鼓勵企業大量使用非全日制的靈活用工。

  8、最后一個有利之處就是員工“跳槽”的成本也在增大,“長期而穩定的勞動關系”其實是對雙方而言的,這才是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畢竟企業招聘時候的要求會愈加嚴格,面對一個明顯供大于求的勞動力市場,員工在跳槽之前必定會“三思而后行”。

  三、勞務派遣的使用

  1、企業需要更審慎的選擇有資質、有實力、規范操作的勞務派遣公司;

  一方面是考慮到《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務派遣公司的資質進行了限定,而且對勞務派派遣公司的所需承擔義務也提出較高要求,自身實力有限、操作不規范的勞務派遣公司是很容易“犯規”的;另一方面的考慮是基于《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在勞務派遣過程中如“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勞務派遣的用工成本同樣提高: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至少兩年的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的要求使得很多企業通過“編制”上的區分來實現待遇上的差異變得難以為繼。“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

  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如何理解和實施“同工同酬”的概念將是一個重大挑戰。

  4、明確提出用工單位的“退回機制”: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工單位不能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而退回被派遣者,可能是個潛在的風險;之前有不少勞務派遣公司是將被“用工單位退回”作為一種“客觀情況重大改變”的情況,與被派遣者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實施后這一方式是否繼續可行值得商榷。

  5、企業需要對如何使用“勞務派遣”進行明確而清晰的定位,也就是回答企業為什么要使用“勞務派遣”,“勞務派遣”主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這直接決定了企業應該如何使用“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其實是個很不錯的指引性意見,針對崗位來區分是否使用“勞務派遣”,核心崗位全部與本企業建立勞動關系,非核心崗位悉數外包,這樣至少解決了“同工同酬”的問題。

  另外,對于幾十人以下的小型和微小型企業,全部人員外包或許是最理性的選擇,因為他們本身就足夠的資本和專業人才來處理如此紛繁蕪雜的勞動用工事宜,與其一不小心就“犯規”,還不如交給專業機構處理。

  四、過渡階段必須進行必要的準備

  1、過渡期時間:從現在起到20xx年底。

  2、現有勞動合同的過度

  (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問題;比較棘手的問題是1995年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時以及之后的12年內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員工,他們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我認為重新簽訂合同對雙方都有利,一方面對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法》相對于《勞動法》對員工的傾斜保護更明顯,對企業而言按照新法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避免一些不確定因素,解決了長期使用“老合同”所可能帶來的“隱患”。當然這一點需要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必定重簽合同需要雙方平等自愿。

  如果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那他們原有的勞動合同是否適用于新的《勞動合同法》是個有待明確的問題。

  (2)“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所有訂立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要測算一下什么時候本企業工齡滿十年,之后再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考慮一下其期限與十年工齡相對接。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對我們公司而言這個不是問題。

  (4)“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此款規定的經濟補償沒什么回旋的余地,也不需要過多考慮和準備。

  2、新法實施背景下新的勞動合同管理方案

  (1)公司現有的“勞動合同制”+“上崗合同制”的模式可以保留,至少在無固定期限合同大量出現的情況下,這是幫助企業掌握更多主動的一個模式。

  下崗待聘管理制度也需要重新修訂,盡可能降低下崗待聘人員的待遇是唯一的選擇。

  (2)新進員工的合同期限需要重新設計,初步想法是3年+5年,爭取更多的試用期時間,并在3年合同期滿的時候給雙方再選擇機會。

  (3)原有的“勞動合同”和“上崗合同”必須重新修訂,至少避免“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出現缺失。

  3、必須重新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或者重新選擇勞務派遣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盡可能通過合同來明確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4、整理并修訂公司各類內部規章,確保與《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相一致,尤其要通過公司法務部門的審核。

  5、年底之前對現有人員進行考核評定,到年底合同大批量到期時,裁減冗余人員。

  6、用工成本上升勢必要求人力資源部在做明年的人工成本預算的時候也要打的更寬裕,至少每年的工資總額的1/12要預留出來作為“經濟補償”的“備付金”。

用工勞動合同 篇2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X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__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合同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X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關愛留守兒童實踐報告,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____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 大學生面試技巧,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年_________季____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X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X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X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思想匯報年____月,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X雙方在____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X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

  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

  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  鑒證人: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 篇2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須 知  

  1、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  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  

  2、甲方招用乙方,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擔保或者以其  他名義向乙方收取財物。  

  3、甲方應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雙方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方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4、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  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乙方在甲方聯系工作滿________年的;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據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和

  第四十條

  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6、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與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違約金。  

  7、勞動保障政策咨詢電話:12333  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  ____市:843X9110 ____區:876X2867 ____市:831X8624  ____區:827X9610 保稅區:837X7460 ____市:856X0056  ____區:396X8681 高新園區:847X6982莊 河 市:898X8880  ____區:846X0121 ____區:863X3017長 海 縣:898X4660  ____區:865X9470____區:877X9020 長興島工業園區:852X361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經濟類型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省____區(縣(鄉) 號  實際經營地省____區(縣(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____區(縣(鄉) 號  實際居住地省____區(縣(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作時間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標準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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