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承包合同集合(精選3篇)
用工承包合同集合 篇1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市縣路大酒店的后廚管理和出品等工作承包給乙方,但暫時不包括后廚雜洗,面點這幾部分等。
試用期滿后酒店運營正常,甲乙雙方如均無異議此合同正常延續
二.工作崗位和薪酬;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同志擔任并兼任
第二條;乙方負責以下管理事務;
第一條,乙方負責酒店調控運營成本及利潤核算,應在配合酒店所指定經營菜品的基礎上進行。
第二條,乙方負責對酒店的設施、設備及人事、物料,工資,技術,生產出品等日常全面管理工作,有權調整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人員。同時乙方享有酒店管理期間對日常顧客消費的打折權限為折,酒店每月為乙方提供元作為酒店應酬費用,超額部分由乙方個人承擔。
第三條,乙方負責協助董事長,總經理配合酒店日常運營生產銷售宣傳策劃。
第三條;雙方協定,基本底薪為人民幣 元/月,人數暫訂為人。
第四條;酒店確定每月 日為上月工資發放日。不拖欠不延遲。
三.勞動紀律
1.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一條;乙方如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批準交接后方可離職,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下類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的;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應予辭退;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致他人殘疾、死亡的;不服從甲方指揮和管理,后果嚴重的;
2.乙方被勞動教育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和同規定,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并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形式責任。
五.違約責任;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未提前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六.其它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用工承包合同集合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電力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保質、保量、保工期、安全順利完成工程任務,甲、乙雙方經相互協商,特簽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設計以甲方圖紙為準,甲方配電工程線路架設施工(_______米)。
四、開竣工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五、配電工程線路架設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元),經甲、乙方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干制,乙方負責本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前期施工材料款:¥_______元,乙方收到款后,日內組織施工,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
七、技術資料:
凡是乙方施工承擔工程,必須做到資料齊全,手續完備。
八、損失責任:工程開工后,乙方嚴格按圖施工,工程項目變更影響結構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凡擅自變更項目或質量事故不合格項目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九、安全生產: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做好隊、組二級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交底工作,乙方必須嚴格實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安全帽、安全標牌、警牌、安全施工日記等不許齊。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包含國家強制規范要求、人身傷害保險費用,甲方不負責。
十、違約責任:
按《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保修條款:
以國家電力部門出臺的保修周期一年為準,因施工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十二、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決算完畢一年后失效。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用工承包合同集合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為乙方提供速遞服務,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區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國際國內的物流(速遞)服務業務。
1.2 服務區域:甲方在全國各地所開通的全部區域。
1.3 約定價格因市場變化需要變動,由甲方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認可簽字后按新的價格執行,同時舊價格作廢。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雙方在貨物交接時,應確認貨物原始包裝的完好,若發現包裝有破損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該貨物。
2.2 對于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2.3 將乙方交付的貨物送達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單位;
2.4 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區域內改變送貨目的地,甲方有義務無償提供服務,為乙方提供貨運運輸、 簽收的查詢服務;
2.6 如遇需轉運ems情況的物品,接收貨物時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轉寄;
2.7及時向乙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如出現異常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處理。在緊急情況,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處理辦法,并將結果第一時間告知乙方;
2.8 為乙方免費提供運輸面單、信封、塑料包裝袋。
2.9 若甲方變動富安承包商,可由甲方人員自行安排人員與乙方協商承接。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對所托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該包裝應符合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如果投運易碎,易滲漏貨物及危險品等特殊貨物,應事先向甲方說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倉儲保管、運輸技術資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裝、加固時,甲方有義務提供此類服務,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2認真填寫運輸面單,將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重量、體積、運輸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聯系方式、郵編等信息詳細提供給甲方,如因乙方提供信息錯誤,導致貨物遺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蝕或貨幣、非法出版物等國家明令禁止的禁運品;
3.4乙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a.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b.錯報超重物品重量;
c.貨物包裝、標志不符合規定。
3.5按照約定價格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送達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 a.經檢驗確認貨物外包裝完好的,在回單上簽收; b.經檢驗發現外包裝破損且貨物有一定損壞的,有權拒絕簽收,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 許可后,把貨物退回乙方。
4.2 無法送達:貨物到達目的地,因當天聯系不到收貨人而不能及時派送的,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乙方,3日內仍無法聯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許后,將貨物退回乙方。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損壞、派送不到等造成貨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擔運費。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
5.1 本合同所稱運輸費用的計算以重量為準,計量單位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計算。計費重量的計算將以運送貨物包裝后的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中的較大者為依據。體積重量的計算公式為:重量(kg)=長(cm)×寬(cm)×高(cm)/6000運輸單價參見附表一:貨物運輸價格表;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結算清單明細交由乙方核對;
5.3 在運費核算無誤后,由甲方依據費用總額開具收款收據給乙方,在收到后的5工作日內乙方支付 費用;
5.4 費用的支付形式為:支票、銀行轉賬、現金。
第六條:保險及理賠
6.1 乙方須為500元以上貨物支付保費,保價費率5%,最高保價金額為10000元人民幣。
6.2 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遺失或損毀,甲方負責賠償。價值500元以下貨物,按照貨物實際損毀價值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500元人民幣;賠償金從甲方的當月快遞費用中減除,并免除此單貨物的運費;如不足扣減時,由甲方另行支付;價值500元以上的貨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應提供協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承擔由于貨物錯運等原因造成的延誤交付的責任。延誤5日以內,每延誤1個工作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減免七分之一,延誤超過七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全免。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物理、化學變化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a.不可抗拒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災、爆炸、洪水、地震、臺風、腐蝕、污染、風暴、害蟲、自然因素、叛亂、暴動、國內混亂或類似的雙方都無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質量或缺陷造成的損失;
c. 貨物的合理損耗;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本合同所有條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出現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議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準則進行裁決,仲裁地為上海,仲裁語言是中文。仲裁的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守執行,仲裁費用、執行仲裁裁決的費用由仲裁裁決書決定。除爭議事件外,雙方都應照本合同執行各自未盡的權利,履行各自未盡的義務。
第八條:知識產權
各方的名稱和商標為各自獨有及排他的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不能在任何 品上使用雙方的商標或在產品中應用對方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保密
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都應向另一方提供相關操作信息、產品信息和其他營業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視為機密,所有權只屬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義務和職責的執行中。除本合同允許外,甲乙雙方都無權在未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前,以任何一種方式或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機密信息。除了國家執法機關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外,任何一方不應向其他第三方公開機密信息。
第十條:誠信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一切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有關環境保護、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乙方任何關于甲方提供的服務的疑慮、意見和建議,均可向甲方項目組如實披露。
第十一條: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數;“以下”“以內”含本數。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11.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4 本合同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