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用工合同(精選3篇)
正式用工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現居住地地址:_______
戶籍所在地住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鑒于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0日支付上月份基本工資,轉正后第一個月乙方工資為_______元,往后每個月的工資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加_______元,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七、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正式用工合同 篇2
根據國家《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用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乙方簽訂之日起一年。用工關系自簽訂之日起建立,以甲方屆時據情確定的工作任務完成、乙方離開公司時為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在甲方設立的區域工作。
甲方可以調動、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乙方對此接受、服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權利,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遇下列情形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不受本條第一項的限制:
1.遇不可抗力搶險救災,或甲方安排預防減少自然災害損失工作的;
2.單位發生各類事故時,甲方安排乙方參與搶險、搶救或與此有關工作的;
3.按日計劃安排,為保證工程質量,連續作業施工的;為公共利益應急建設工程須趕工、搶工的;
4.甲方須利用節假日、公休日對機械設備、設施進行檢修、保養的;
5.建設單位單方改變原施工合同工期,須搶工趕工的;
6.其他一切非正常工作狀態下應急的勞動安排。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采取計件工資為主、計時工資為輔的方式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采取人民幣的貨幣形式按月足額直接支付給乙方勞動報酬。曠工、無薪假等項的扣除按國家規定、甲方制度、本合同約定辦理。工資甲方采取匯入勞動者在銀行開戶的工資卡(甲方提供工資條)、或現金發放等方式支付。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各方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甲方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利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咨詢。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管理,接受甲方教育,遵守職業道德,愛護企業財產,維護企業利益;不,損企肥私。
(三)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采取檢查、調查核實、督促改正、獎勵懲罰等管理手段。
(四)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技術規范、操作規程,使甲方商譽、經濟、財產受到損害、損失、損壞、損毀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還可依據國家規定、單位制度,給予乙方處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用工合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4.法律、行政法規、國家規定的其他解除用工合同情形;
5.合同簽訂后乙方不按時報到或報到后不上班連續或累計超過3天的。
6.乙方違規違約擅自離職的;
(三)乙方解除用工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擅自離崗,以便甲方有時間重新招聘,接續乙方工作。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項:
1.為招聘乙方,甲方支出的體檢、防疫、培訓等招聘費;
2.乙方突然離職,導致生產、工作中斷、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3.乙方違約、違規的。按本合同的約定和相關附件履行,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規、違章、違紀,故意或過失給單位造成較大以上損害、損失的,按損失程度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5.乙方違法解除用工合同,沒有提前通知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害的,按本合同和相關附件的約定賠付;
6.在合同期間,乙方可一次性繳清賠償款,也可委托甲方在其工資中扣繳;乙方得知具體賠償數額后,未向甲方繳納現金的,視為乙方同意在其月工資中代扣賠償金,或從勞務管理費中扣除。
第七條 物品歸還、文件移交、債務清償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用工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物品;一次性清償債務;歸還所有權、知識產權屬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
第八條 用工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應協商解決。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書面形式。雙方約定,一方向另一方作出的有關涉及本合同事項的意思表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且以其為準。
(二)兼職禁止。為保證乙方身體健康和甲方的工作質量,乙方不得在外從事兼職工作,違反此約定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與乙方的用工合同。
(三)補充協議。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本人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正式用工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20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__________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于_______元人民幣,并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占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2. 若由于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3. 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戶名單等商業秘密泄漏于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系的新雇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而產生的爭議),按20xx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通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