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勞動用工合同(通用3篇)
醫院勞動用工合同 篇1
醫院勞動用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因工作需要,經院務會研究,聘用乙方作為我單位病房護士。現擬定以下合同,望雙方共同執行。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3、乙方在聘用期間,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做到態度和藹、服務周到,認真、嚴肅,高度敬業。
5、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各種操作規程。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如因玩忽職守造成后果者,一切損失由乙方本人負責。
6、乙方在聘用期間,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覺的本職工作,同時應和單位的其他職工搞好團結,即分工又合作。
7、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醫生的醫囑,做好各種護理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8、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病、事請假,工資獎金按請假實際天數的比例扣發。如事假連續超過三個月,病假連續超過半年。甲方將視其情節解除合同。
9、乙方在聘用期間,享受甲方節假日發給職工的福利待遇。
10、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節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礎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11、乙方在聘用期間,月基礎工資元,發給在職職工績效獎金的80%.合同生效開始,甲方按有關規定計算購買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用,如數加發在乙方的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12、乙方在聘用期間,如生病恢復后,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效期一年。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
醫院勞動用工合同 篇2
勞動合同書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第三條民營醫院勞動合同范本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第四條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
第五條甲方于每個月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個月工資。第六條乙方因私人原因可以隨時向甲方辭職。但必須提前20天向甲方提交辭職報告。第七條乙方因工作上的過錯,甲方有權隨時辭退乙方,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疑義。第八條雙方因本民營醫院勞動合同范本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立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附本人自愿不讓甲方購買社會勞動保險。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
年
月
日
醫院勞動用工合同 篇3
甲方名稱: 乙方姓名: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錄用條件
乙方應聘甲方時提供的工作簡歷和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以及向甲方出具的各類手續、證明和證書,均必須真實有效,并注冊于甲方單位,甲方據此作為錄用乙方的先決條件,如乙方有任何欺詐或被證明提供信息和資料不真實,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且乙方需賠償甲方招聘和工作延誤等經濟損失。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三條 工作內容
乙方工作崗位為 ,崗位工作職責詳見工作職責說明書。(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可自行調整工作崗位。)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2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4.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4.4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5.2甲方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
5.3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內容、崗位級別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5.4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六條 福利待遇
6.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6.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7.2 甲方建立健全醫療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7.3 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7.4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并嚴格遵守甲方醫療流程、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8.1 甲方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8.2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視為乙方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8.3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
8.4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9.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內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9.2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四)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當即解除本合同:
(一)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
(七)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向乙方說明情況,聽取乙方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 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7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辦理勞動關系終止手續,乙方應在離職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按本合同約定工資支付時間或者在工作交接辦結時支付乙方。
第十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0.1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10.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 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