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業簡單版用工合同范本(精選3篇)
私人企業簡單版用工合同范本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 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 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五)至(八)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一款、二款(五)至(八)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二款(五)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一、二款規定的;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二條 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三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企業簡單版用工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x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x年x月x日開始,至x年x月x日終止,其中試用期x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x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甲方每月x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x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x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x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x年x月x日
私人企業簡單版用工合同范本 篇3
為設立 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 名發起人,本著相互信任,平等互利,風險共擔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人為“ ”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 為發起人代表。
三、發起人一致同意“ 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并聯合設立發起人事務所, 為未來公司總經理兼法人代表。
四、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五、公司初期資本總額為 萬元,股份總數為 股,每股 萬。
六、公司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的100%。如有其他出資人認購股份,需經全部發起人協商同意,再進行對公司整體股份的認購。
七、 公司的暫定前期費用為 萬元,設立費用由全體發起人按比例墊付。公司成立后,計入公司開辦費。
八、不同意發起人非專利技術認購方式,實物認股可根據市場價和各發起人共同商議再定。
九、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屆期對認購之股份負連帶責任;
2、對屆期未繳納之股金負連帶繳納責任;
3、對現物出資評估高于最后審定價額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
民法典
4、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因發起人過失致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十、發起人 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
公司章程(草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真正把公司發展壯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結合現階段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的名稱為: 公司
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三條 本公司由 ,共同組建,公司依法成立,為獨立的企業法人。
第四條 本公司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誠信經營,注重經濟效益;提高職工收入,選用有能力人才,保障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本公司的計劃: 年上半年前定好公司辦公鋪面,裝修好辦公好場所; 時間內在 致少開設三間分公司。五年之后爭取做到國內有知名企業。
第二章 股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第六條 本公司股東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首期以(現金)投資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以(現金)投資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按(現金)投資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按(現金)投資 元,占公司股本的 %。
第三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凡承認并遵守本章程,通過出資持有本公司股權者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按章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八條 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根據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享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的權力;
2、按出資比例享有收益權;
3、了解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對違法亂紀、玩忽職守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人進行檢舉、控告;
4、按公司規則、章程轉讓出資;
5、公司終止清算時。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第九條 公司股東應履行以下義務:
1、對公司出資并承擔公司的虧損及債務責任;
2、遵守公司章程;
3、服從和執行股東會決議;
4、支持公司改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發展;
5、維護公司利益,反對和抵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四章 股權管理
第十條 公司對各種股權實行規范化管理。
1、公司設立股權管理辦公室,在董事長領導下,負責股權管理工作。(公司有一定規模后正式組建董事會,具體內容由補充協議進行規定)
2、公司制定股權管理規則(或實施辦法),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施行。
3、公司因發展需要擴股、縮股時,需由董事會制定方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施行。
4、公司因發展需要,吸收新股東、調整股權結構,需由董事會制定方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施行。
5、股東的股份不得抽回,可按公司股權管理規則轉讓股權。
6、股東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的條件如下:(1)股東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須三年之后,三年之內發起人的股份不能撤資。(3)雙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脅迫股東轉讓股權;(4)股東向公司內股東轉讓股權,須經股權管理機構確認后辦理過戶手續;(5)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受讓人的名稱、住所及受讓人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7、公司建立股權流轉機制,使擴股、縮股、吸納、退出按市場經濟需要順暢運行。
8、公司向股東頒發股權證作為股東出資憑證和分紅依據。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第十二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2、審議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5、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6、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實行擴股和縮股作出決議;
7、對公司發行債券或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作出決議;
8、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財產組織形式、終止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決議;
11、審議決定公司股權管理規則或其他重要事項。
12、現階段公司的人事任免,包括工程部人員,新來員工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再由股東會定奪。
第十三條 股東會議事規則如下:
1、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行使表決權。
2、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一次。 臨時會議的股東會議由一半的股東發起。在召開會議的15天前應將會議的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3、凡股東會作出決議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的2/3以上;凡股東會選舉或審議決定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持有或代表的半數以上。
4、 股東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決權,但須出具書面授權。
第九章 勞動保障與分配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尊重職工的勞動權力,按國家法律政策解決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社會保障、職業培訓、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職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在辭職前1個月提出申請,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履行手續,否則,須賠償因辭職造成的經濟損失。公司不得違法辭退職工。公司應按規定提取職工社會保障基金并上交有關機構。
第十章 補虧與清算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生虧損,先用稅后利潤彌補,須用自有資金彌補虧損時,首先用公積金彌補,不足部分由各種股份按比例彌補。
第二十六條 公司解散進行終止清算時,清算組應在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發布公告,債權人自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造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3、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4、清繳所欠稅款,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在發現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時,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7、代表公司進行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七條 公司決定清算后,未經清算組批準,任何人不得處理公司財產。
清算組按下列順序清償:
1、所欠公司職工工資、集資款和勞動保險費用;
2、所欠稅款;
3、銀行貸款及其他債務。
第二十八條 公司清償后,剩余財產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提交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報有關部門批準后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條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1)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2)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3)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4)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發起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公司前期現階段有關事項:
一、財物管理
(1)發起人共同設立一個共管賬戶作為大筆資金存入,另設一個私人賬戶作為流動資金賬戶(此賬戶現階段資金存入不超過 萬元人民幣,公司發展后可適當調高資金存入量)現階段作為集體的起步資金 萬元:共管賬戶存 萬,私人賬戶存 萬。由 保管存折, 負責現階段財物立帳出納, 保管存折密碼對每一項資金出入立帳監督。
(2)每收入大數工程款入帳須 人簽字,各股東有權要求不定時對帳。
(3)現階段各股東工資暫定為: 月/元, 月/元, 月/元, 月/元。每月定于8號發工資(工資和提成由 做工資表帳目由發起人共同簽字再發放)
(4)公司前期合作期間的資金屬發起人共同所有,任何個人不得借用或挪用。
(5)如有發生關于個人和客戶之間的回扣的款項,都屬于發起人共同所有,但可以給予個人20%獎勵同工資一起發放。
(6)凡屬公用支出報銷一律有憑證及當事人簽名和 簽名。
二 、現階段工作個人工作劃分;
(1) 負責公司各項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及策劃,規劃公司全面發展的管理及方針。
(2) 負責工程部人員調配及公司日常經營和內部事務的管理工作,質量監督暫由 , 負責。工地超過五個工地可以由 管理一半。
(3) 主要負責設計部工作;作為設計師提成為2%, 主要負責市場部工作,作為業務員提成為2%。其余工作 可共同完成。
(4)合作期間所有個人客戶來源由發起人共同所有,由發起人共同分工協作完成,一律屬集體所有。(個別之前做了大部份工作的簽的單,獎提成市場部和設計師總提成再加2%。)
(5)爭取在 年 份之前把公司辦公室定下來裝修好。
(6)合作其間大家要共同努力奮斗,努力提高自身知識,不允許用大家的時間去辦理個人私事。
(7)鼓勵個人能力簽單,提成為市場部人員和設計師總和4%(有須共同配合的時候大家一定全力配合)
三、工地管理:
(1)工地管理是現階段管理之首重。
(2)注重工地形象;所有工地開工之前須做好1,做好大門保護措施同時做好公司宣傳。2,做好成品的保護,六大工種的施工工藝一律按照現有工程管理制度執行。3,工地上要有工程日記(現場負責人每天做好記錄工地的情況),工地上掛有每道工藝的施工標準(施工工人一定要按公司標準做好每一細節)等具體詳見公司內務工程部規章制度。
(3)工地現場發生工人傷故賠償問題根據雙方責任確定。
四、其它事項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股東簽字后生效,報(上級單位或部門)備案,向工商局登記注冊后實施。(現階段由各股東商議等公司設立公司辦公場所再實施備案)本章程對企業股東及非股東在職職工具有約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一式4份,發起人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起人簽名蓋章:
發起人1 發起人2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發起人3 發起人4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