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模特用工合同(精選3篇)
平面模特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茲由甲方聘請乙方拍攝品牌等產品的平面廣告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二、合約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圍:乙方肖像將使用于上述產品的包裝及廣告推廣作品中。肖像權使用年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拍攝費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rmb元整,作為拍攝及肖像使用費。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拍攝完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如拍攝的圖像因技術或方案等甲方原因未能獲得甲方客戶的認可,乙方承諾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一次的勞務費用為合同額的%(即rmb元),若因乙方原因未能獲得甲方客戶的認可,則甲方無須再支付乙方重拍勞務費。
此合同壹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共同監督執行。
本合同傳真件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以本合同補充協議的形式共同簽定。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身份證號: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簽署地: 簽署地:
平面模特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為廣告宣傳需要聘請乙方簽約藝人從事平面廣告拍攝和代理企業宣傳,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資源互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共識。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作內容:甲方聘請乙方簽約藝人 作為甲方廣告宣傳需要的平面廣告模特。乙方承諾該藝人為乙方的簽約藝人,并依據簽約內容有權代理該藝人簽訂合同,依法保證甲、乙雙方商定的表演和肖像權使用,載有該藝人形象的平面廣告載體正常發布和使用;甲方承諾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所得的相關費用和藝人酬金。
第二條 甲方聘用第一條所列藝人主要用于平面廣告的肖像使用和代理企業做商業推廣。乙方該藝人廣告事務包括:
1.平面廣告形象拍攝和使用:甲方拍攝照片僅限于雙方認定的拍攝機構的拍攝,拍攝時間為 個工作日。拍攝日暫定為: 年 月 日(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藝人拍攝所需要的服裝、道具等由 方提供或負責;
3.藝人及經紀人(一名)去拍攝現場交通、飲食相關費用由 方承擔;如到外地拍攝,交通工具和住宿另行協商。
4.甲方對該藝人的平面形象主要依法用于:
5.第二條第四款所列形象使用區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相關媒介載體,(如包含港、澳、臺區域或境外載體,須經乙方認可并請另附媒體清單)。甲方承諾該藝人形象的使用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所有照片版權歸乙方,但甲方有權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地域和載體上使用該藝人肖像權。甲方拍攝藝人照片除選定用作廣告使用的形象照片以外,不使用部分由 方留存,另一方因本合同約定的合作需要可隨時調用。本合同結束,所有形象照在不設計甲方的前提下可自由使用。
第四條 乙方代理因第一條合作內容收取藝人酬金為人民幣 元,酬金形式為現金。甲方支付酬金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七日內或約定拍攝之日三日前甲方支付本條所有酬金的70%,即人民幣 元;拍攝結束之日甲方支付所有酬金剩余的30%,即人民幣 元。
第五條 第四條所說酬金不含稅金,稅金由甲方承擔。藝人個人所得稅由乙方代繳。
第六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對藝人廣告模特形象進行設計、化妝、造型、裝飾、拍照、廣告宣傳等,乙方依據甲方要求進行并以甲方最終認可的造型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照片,并依據廣告宣傳方案執行,相關費用另議。第六條相關費用可包含在第四條作為酬金統一計算,也可單列計算,支付方式 。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一方違約:
1.藝人不能按照廣告設計內容、造型、拍攝需要執行者,但設計內容、造型、拍攝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者除外;
2.藝人不能按照規定時間參與廣告拍攝者;
3.甲方不能按約定時間、數額支付乙方酬金者;
4.甲方對藝人形象照片和肖像權的使用超出甲、乙雙方約定使用的范圍、時間和載體者;
5.其他情形。
第八條 甲、乙雙方承諾保護彼此商業秘密,未盡一方許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發布、復制和傳播,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商業計劃書,廣告宣傳方案;
2.甲、乙雙方的商業計劃、企業和產品,財務、人員、資產和管理情況;
3.藝人個人隱私和個人相關信息;
4.其他雙方可能涉及公司名譽、誠信和經濟利益的相關文字、圖片、視聽產品、創意等。
第九條 任何一方違約,受損方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約定甲方藝人形象使用期限截止終止。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得甲方無法完成合同約定的廣告拍攝,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因甲方單方面原因致使廣告拍攝無法進行,乙方已獲得酬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但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均以書面形式明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平面模特用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
甲方就______________活動邀請乙方為______________模特表演,雙方就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活動內容:
1、 活動主題:____________
2、 活動城市:____________
3、 活動舉辦時間:____________
4、 活動每天時間:____________
二、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演出場地、舞臺、燈光音響。
2、 負責演出期間的彩排、支付演出期內的餐費。(標準15元/餐,或者是提供相關餐飲) 3、 負責安排往返交通費用
4、 安排乙方酒店住宿(三星標間)
5、 甲方具有乙方在車展期間肖像權的使用權。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保證準時參加彩排活動:每天活動時間(待定)到甲方指定地方進行化妝及到現場進行演出。
2、 乙方全力配合甲方演出前的彩排保證正式演出順利完成。
3、 乙方在活動舉辦期間內不允許串展及在演出時間內不得有遲到或不到場的現象發生,若______________有此情況發生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具體場次和表演時間由甲方當天確定后通知乙方)
4、 乙方配合甲方后臺的管理工作。
5、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工作期間的安排及管理
6、 乙方在活動期間不能留任何聯系方式給甲方以外的所有人員。
7、 乙方需維護甲方公司的品牌形象。
三、費用:
1、 模特費用:____________
2、 交通費:____________
3、 服裝費:____________
4、 甲方支付乙方演出合同總費用共: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四、違約: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沒有完成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義務將視為違約。甲方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付余款,每延遲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1%的違約金。
乙方在彩排期間內缺席的,將取消該模特人員資格,并用備選模特人員頂替,如因乙方責任導致演出不能順利完成,模特人員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或遲到,不到場等將視為違約,由此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演出費用。
五、不可預見處理方法:____________ 如演出期間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時甲乙雙方協商將損失降到最低
六、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南京地區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