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公司用工合同(通用3篇)
非全日制公司用工合同 篇1
非全日制公司用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勞動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內,乙方在甲方每天的工作時間應控制在4小時以內,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
二、甲方根據經營需要與乙方自身條件,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工作崗位之具體工作內容和方式,按照崗位職責說明書和工作流程或相關管理規定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的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且甲方發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乙方對于甲方支付勞動報酬應及時進行核查。乙方對勞動報酬有異議時,應在收到工資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確認甲方已依法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全部勞動報酬。
五、甲方依法無需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僅僅只需為乙方單獨繳納工傷保險。受當地政策因素影響,甲方無法單獨為乙方申報繳納工傷保險。經勞動行政保障部門主持協調,甲乙雙方經多次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20xx年5月份起,甲方為乙方繳納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從其應得的勞動報酬中扣除其個人應負擔部門的社會保險費。
六、甲、乙雙方約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亦無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合同期限內,如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期限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六條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或者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手續,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自愿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甲方按照本合同中載明的乙方的文書送達地向乙方郵寄送達文書,不論乙方是否實際收(看)到,均視為已經送達。當乙方的文書送達地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在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若本合同的簽訂屬于續簽勞動合同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補簽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均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勞動報酬均已結清,且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張補繳20xx年5月之前的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之間已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均不再追究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執行期間,若此合同或依據此合同訂立的文件中某些條款因為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的變化而失效,合同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對雙方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不得代簽和涂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非全日制公司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現住址:
戶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移動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累計不超過24小時(不含膳食和休息時間)。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時間
乙方每周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 小時。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人民幣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形式為 (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每周 (時間)按乙方上周實際上班總時數核計并發放工資。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命令,在合同期內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工作規范,愛護并正確使用甲方設備、工具,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對于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請假制度
乙方應服從甲方正確的領導、管理與教育,如有正當事由請假,須填寫假單,經部門主管批準,依甲方規定的請假手續辦理。如乙方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按照規定的工作時間到崗上班的,將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 保密義務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因乙方故意或疏忽造成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技術信息等甲方認為屬于商業秘密的信息)泄露,對甲方的正常經營造成阻礙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并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
1、一旦雙方直接聯系受阻,則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方式作出。通過特快專遞寄出的,用特快專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后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特快專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甲方通訊地址及郵編:
乙方通訊地址及郵編:
若乙方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日主動到甲方處辦理聯系方式變更手續,否則甲方視同上述聯系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送達。
2、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3、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公司用工合同 篇3
勞 動 合 同 書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使用)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適用于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為用人單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24小時,并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發放工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