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資意向書范文(通用3篇)
企業投資意向書范文 篇1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的建設項目投資合作事宜,達成共識如下:
一、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資注冊)
二、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總投資________萬,注冊資本________萬。
四、甲方投資________萬,占股份37%。乙方投資________萬,占股份63%。
五、甲、乙雙方擬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擬以現匯作為合作條件,甲方擬以項目的土地固定資產和未來收益作為合作條件。乙方所提供的投資建設資金進入項目所在地的項目公司公共賬戶后,資金使用期為3年(暫定),前兩年為建設期,建設期內免本息,從第三年底開始,甲方按央行同期活期貸款利率支付給乙方,支付期暫定為一年。(具體資金合作及股東分紅細則將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細化)。
六、乙方負責提供申辦合作公司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甲方負責在當地辦理申報、立項、注冊等一切相關手續。雙方保證提供給對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實的、有效的。
七、公司合作成立后,甲方不參與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也不承擔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與經濟責任,只負責資金的監督使用、調配并提取按股份比例分紅。合作期滿后,乙方無條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八、合作項目由乙方承包開發建設,每平方米建設開發的包干成本(包括每平方米所含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地下室和地面建筑的建安成本、附屬工程、營銷、稅費等的所有費用)為人民幣元整(¥元)。
九、甲、乙雙方以項目前期過程中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墊付,不計入建設成本。
十、由此合作意向書所涉及的甲方與第三摩肩接踵經濟關系及連帶責任關系,均與乙方無關。
十一、甲、乙雙方簽訂合作意向書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共同成立公司的共關賬戶打入萬保證金。
十二、乙方資金到位同時,應向項目投資咨詢方一次性支付項目咨詢服務費用。
十三、本合作意向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企業投資意向書范文 篇2
甲 方:(各鎮、街、工業園區管委會 )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增城市工業投資項目評審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乙方在增城市項目的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意向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意向及發展計劃
(一)乙方意向
乙方意向受讓位于畝用地,
土地起拍(轉讓)價格為/畝。該地塊規劃用途為工業用地,現使用年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現狀為: 。乙方意向受讓該地塊用于建設項目,公司名稱暫定名為: 。
(二)乙方發展計劃
1、擬成立的公司,其經營范圍為:
2、萬元人民幣。一期工程(年 月底以前)投入其中固定資產投資萬元。二期工程(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
3、建設內容:全面投產后形成年產能力。其中一期工程完成后達到年產 生產能力; 二期工程完成后達到年產 生產能力。
4、項目產出規模:一期工程完成后,年產值達到萬元,年創稅 萬元,安臵就業人員 人;全部建成后,年產值達到 億元,年創稅 萬元,安臵就業人員人。
5、建設總工期:年,開工時間為 年 月 日,竣工時間為 年 月 日。二期工程建設期 年,開工時間為 年 月 日,竣工時間為
6、其它投資情況按乙方提供的項目投資計劃書為準。
二、甲方的要求和條件
(一)乙方擬成立的公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法定地址在增城市行政區域內,依法進行工商登記的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
2、依法繳交各項稅費。
3、其他要求
(二)按時完成本意向第一條和投資計劃書規定的各項內容。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分別于讓取得使用權的土地 畝;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土地 畝。
2、甲方負責將水、電、路通至乙方合法受讓取得使用權的地塊。
3、甲方為乙方提供優質高效的代辦服務,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及負責相關費用。
4、確保在簽訂正式土地出讓(轉讓)合同后內將國有土地使用證辦到乙方指定公司名下。
5、負責協調、辦理乙方所需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領取該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后半年內必須完善建設前所有手續并動工建設。
2、參與土地招拍掛,取得轉讓土地后,按協議要求使用土地,不得倒賣土地和擅自改變用地性質與用途。
3、規范經營行為,服從主管部門的管理;按時上報企業財務報表;按有關部門要求及時提供各種資料。
4、按甲方辦證需要,及時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證照。
五、違約責任
本意向書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違反意向書規定條款均為違約。若甲方違約,須賠償乙方已投入資金;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視情況收回土地。
六、未盡事宜本著有利于項目建設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意向條款。
七、本意向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企業投資意向書范文 篇3
[___](“投資方”)與[___]先生(“創始人”)和[___]及其關聯方(“公司”,與投資方合稱“各方”),特此就投資方入股公司(“交易”)事宜簽署本投資意向書(“本意向書”),各方同意如下:
1.在就估價及其他商業事項達成共同一致的前提下,投資方將直接或通過其在海外設立或控制的公司以增資的方式向公司投資[___]美元(“投資價款”)。投資價款在交易完成時支付。在投資價款完全支付的基礎上(在員工期權發放之前),投資方占公司全部股權的[___]%(“本輪股權”)。
本輪投資完成后,公司所有股東就其持有的公司股權所享有的任何權利和義務均以本輪投資文件的最終規定為準,并取代之前的任何規定。
估值:交易前的公司估值為人民幣[___];本輪投資價款全部到位后(匯率按US$1=¥6.25計算),公司的估值將是[___]。
2.投資價款投資完成后,公司的董事會席位將為人,其中投資方在公司有一個董事席位,一個監事席位,并有權在公司董事會下屬任何委員會中(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委員會)委任一個席位;創始人將委任個董事席位。
3. 投資架構
投資方通過其境外關聯主體以增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公司,將公司改組為一家外商投資企業(下稱“合資公司”),日后合資公司可在合適的情況下改制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在境內A股市場上市。各方在此并同意,在中國法律允許并獲得公司董事會(若公司已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為股東大會)通過(根據情況包括投資方委派的董事或投資方同意)的情況下,公司也可進行重組為一間境外控股的公司在境外股票市場上市,且投資方根據本意向書享有的一切權利和特權在該等境外控股公司應繼續享有。
4. 保護性條款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投資方作為公司股東的股東權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優先購買權:投資方對公司現有股東(本意向書項下的“現有股東”包括但不
限于創始人以外的公司任何其他現有股東或其關聯方)擬轉讓的股權有優先購買與其比例相同的部分的權利;若公司發行任何額外的股權、可轉換或可交換為股權的任何債券,或者可獲得任何該等股權或債券的任何購買權、權證或者
其他權利,投資方有權依照其持有股權同比例優先認購上述新發行股權、債券或者購買權權證等其他權利,以便保持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權比例在完全稀釋后不發生變化。
2)清算優先權:如果公司因為任何原因導致清算或者結束營業(“清算事件”),公司的清算財產在按法律規定支付完法定的稅費和債務后,按以下順序分配:
- 由投資方先行取得相當于其本輪投資價款1倍加上未分配的紅利的金額; - 剩余財產由包括投資方在內的各股東按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視同優先清算權:若發生公司被第三方全面收購(導致公司現有股東喪失控制權)、或者公司出售大部分或全部重要資產的情況下,視為清算發生,投資方應按上述清算優先權的約定優先獲得償付。
共同出售權:如果任何現有股東在未來想直接或者間接轉讓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給第三方,投資方有權要求共同出售投資方當時擁有的相應比例的股權;如果投資方決定執行共同出售權,除非該第三方以不差于給現有股東的條件購買投資方擁有的股權,否則現有股東不能轉讓其持有的股權給該第三方。
反稀釋權利:合資公司增加注冊資本,若認購新增注冊資本的第三方股東認繳該新增注冊資本時對合資公司的投資前估值低于投資方認購本輪股權對應的公司投資后估值,則投資方有權在合資公司新股東認繳新增注冊資本前調整其在合資公司的股權比例,以使投資方本輪股權比例達到以本輪投資價款按該次新增注冊資本前對應的公司估值所可以認購的比例。員工期權計劃以及經投資方同意的其他方以股份認購新增注冊資本(認購價格低于投資方本輪認購價格)的情況除外。
拖拽權:在投資方作為合資公司股東期間,如果經投資方提出或批準,有第三方決定購買合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權或資產,現有股東應該出售和轉讓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權,現有股東并應促使屆時公司其他全體股東同意出售和轉讓股權。如果現有股東拒絕出售其所持有的合資公司股權或不同意公司出售全部或大部分資產,導致第三方的股權或資產購買無法進行,同時投資方決定出售自己的股權或支持公司出售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的,應投資方要求,現有股東必須以按以下公式計算的價格(“一致賣出約定價格”)購買投資方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權。
一致賣出約定價格 = 投資價款 _ ((1+[ ]%)n )
n: 投資方在公司投資的年數
合格的上市:合格的上市發行是指融資額至少元人民幣(RMB[ ]),同時公司估值至少[ ]元人民幣(RMB),并滿足適用的證券法以及得到有關證券交易所的批準的公開股票發行。
3) 4) 5) 6) 7)
8)
獲得信息權:在投資方作為公司股東期間,公司需要向投資方提供:
A. 在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后的90天內提供審計后的年度合并財務報表。
B. 在每個季度結束后的30天內提供未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
C. 在每個月份結束后的15天內提供未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
D.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前的45天前提供年度合并預算。
E. 投資方要求提供的其它任何財務信息。
所有的審計都要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若公司改組為海外結構的,投資方有權要求采用其他適用的會計準則),由一家“四大”會計事務所或由一家投資方同意的合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
9) 檢查權:投資方有權檢查公司基本資料,包括查看公司和其任何和全部分支機構的財務帳簿和記錄。
10) 公司的現有股東不得向任何人轉讓或質押任何股權,如確須轉讓股權或質押股權,須經投資方同意及其委派的董事表決同意。
11) 投資方應該享有的其他慣例上的保護性權利,包括公司結構或公司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時投資方享有否決權等。
以上保護性條款在合格的上市完成時或投資方不再作為公司股東時,自動終止。
5. 員工股權期權安排
公司應以中國法律允許的方式設立員工期權制度,由全體股東向公司的尚未持有股權的管理人員(“員工集合”)發行不超過公司基于本輪投資完成后全部稀釋后股權的
[___]%的員工期權股權。該等股權將根據管理層的推薦及董事會的批準不時地向員工集合發行。
6. 公司或其任何分支或附屬機構的以下交易或事項,未經投資方委派董事表決同意不得執行,包括(最終條款將約定于正式法律文件):
1) 修改公司章程或者更改投資方所持有股權的任何權利或者優先權的行為;
2) 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3) 公司或其關聯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
4) 終止公司和/或其或其關聯方或分支機構的業務或改變其現有任何業務行為;
5) 將公司和/或其分支機構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出售或抵押、質押;
6) 向股東進行股息分配、利潤分配;
7) 公司因任何原因進行股權回購;
8) 合資公司董事會人數變動;
9) 指定或變更公司和/或其分支機構的審計師和法律顧問;
10) 公司現有股東向第三方轉讓、質押股權;
11) 合資公司前三大股東變更;
12)對合資公司季度預算、年度預算、商業計劃書的批準與修改,包括任何資本擴充計劃、運營預算和財務安排;(上述計劃和預算的報批應在每季度開始前完成;)
13) 經董事會批準的商業計劃和預算外任何單獨超過[ ]萬元人民幣或每季度累計超過[ ]萬元人民幣的支出合同簽署;
14) 任何單獨超過[ ] 萬元人民幣或累計超過萬元人民幣的對外投資,但經董事會批準的商業計劃和預算中已明確了對外投資項目的投資對象、投資方式、投資價格及條件的投資項目除外;
15) 任何公司與股東、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它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
16) 任何預算外金額單獨超過[ ]萬元人民幣或每年累計超過[ ]萬元人民幣的購買固定或無形資產的交易;
17) 任何單獨超過[ ] 萬元人民幣或當年合并超過[ ] 萬元人民幣的借款的承擔或產生,以及任何對另一實體或人士的債務或其它責任作出的擔保;
18) 聘請年度報酬超過[ ]萬元人民幣的雇員;
19) 任何招致或使合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承諾簽署重要的合資(合作)協議、許可協議,或獨家市場推廣協議的行動;
20) 任免公司CEO、總裁、COO、CFO、CTO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副總裁以
上級或同等級別),或決定其薪金報酬;
21) 設定或修改任何員工激勵股權安排、經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外員工或管理人員獎金計劃等;
22)除按照前述第12)、13)項已被董事會批準的業務合同支出以及第14)項所述經董事會批準的商業計劃和預算中已明確了對外投資項目的投資對象、投資方式、投資價格及條件的投資支出外,任何金額超過萬元人民幣的單筆開支;
23) 授予或者發行任何權益證券;
24) 在任何證券交易市場的上市;
25) 發起、解決或者和解任何法律訴訟。
7. 投資協議中投資者資金到位的交割條件包括不限于:
1) 盡職調查已完成且投資方滿意;
2) 交易獲得投資方投資委員會的批準;
3) 各方就公司未來12個月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達成共識;
4) 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以及投資者的增資或其他形式投資獲得中國政府部門的批準;
5) 投資方的境內外關聯主體已與公司及其股東簽訂增資協議、章程等正式法律文件,且法律文件簽訂后至支付投資款期間無重大不利于公司事件發生;
6) 公司核心管理層及現有股東已與合資公司簽訂了正式的雇傭協議、保密協議和
競業禁止協議;
7) 公司同意投資價款進入公司設立的專門賬戶,并根據公司預算劃撥運營資金;
8) 公司已完成對財務經理的招聘,并令投資方滿意;
9) 公司之律師出具令投資方滿意的法律意見書;
10) 公司董事會、股東會以及其他需要對此次交易審批的公司相關方已經批準本次交易;
8. 公司現有股東將與投資者簽訂合資或合作協議,約定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權利、義務,現有股東應在該等合資或合作協議中做出的承諾包括但不限于:
1) 同意投資方享有本意向書(包括但不限于第5條、第7條)賦予其的保護性權利;
2) 在公司上市或者投資方完全退出對公司投資前,未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創始人
不得轉讓或質押在公司持有的任何股權;
3) 若公司未能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的五年內(含5年)完成在境內A股市場或境外
市場上市,或現有股東嚴重違反其在正式法律文件中的陳述、保證或義務,導致公司資產及/或經營狀況惡化,則投資方有權以按以下公式計算的價格(“回購約定價格”)將其所持公司本輪股權轉讓予現有股東,現有股東屆時應配合簽署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及辦理變更審批、登記手續,并按回購約定價格支付股權轉讓價款。若因現有股東未能回購,造成投資方未能完成前述股權轉讓、退出公司,現有股東應一致同意由公司回購投資方股權。投資方亦有權選擇以屆時中國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退出對公司的投資,無論何種方式,現有股東均應配合辦理有關退出手續并支付有關價款(如適用)。
回購約定價格 = 投資方本輪投資價款 _ ((1+[ ]%)n )
n: 投資方在公司投資的年數
9.盡職調查:投資方將針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從而評估交易的適當性。盡職調查將涵蓋但不限于資產、知識產權、運營、會計、財務、銷售、市場、組織、人力資源、貿易、財務、法律、工程及物流。公司及其現有股東同意協助并促使調查達到盡可能全面的程度。
10.交易費用:交易費用包括法律、審計及盡職調查等費用,投資者可以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直接從本輪投資價款中進行扣取,前提是扣取的總費用不應超過[___]萬美元。如果本次交易未能完成,各方需要承擔由于準備本輪投資各自支出的費用。
11.保密:各方對與本次交易有關的所有事項,包括本意向書的簽署及其條款,以及其他方的財務、技術、市場、銷售、人事、稅務、法務等商業信息均應嚴格保密,在未經其他方書面允許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也不得用于評估、洽商、談判本次交易以外的任何其它用途,除非有關信息非因該方過錯已經在公眾領域公開。
12.自本意向書簽署之日起90日內,公司或其股東不會就公司融資事宜再與任何第三方(跟投方除外)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討論、談判或者達成任何相同或類似的協議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文件,而不論其名稱或形式如何。
13.有效期:本意向書于簽署之日起180日內有效或者由各方達成的后續協議取代,以兩者較先發生者為準。
14.公司現有股東及公司將在正式法律文件中根據盡職調查情況并按交易慣例向投資者作出陳述與保證。
15.本意向書適用中國法律。若因本意向書產生任何糾紛和爭議的,有關各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北京仲裁解決。仲裁的結局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6.本意向書的效力:本意向書替代之前投資方和公司及其股東達成的所有口頭或者書面協議。本意向書以下條款具法律約束力: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14條、第16條和第17條。本意向書其它條款不具備法律約束力。
各方同意盡早開展盡職調查及后續工作,并就盡職調查的結果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