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好意向書(精選4篇)
如何寫好意向書 篇1
編號:
出售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承建的 小區的規劃、地理位置、戶型及單價后,就購房一事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自愿預購甲方承建的 小區 棟 單元 室,預購面積約為 ㎡ , 銷售價格為 元/㎡,總房款為 元,大寫 元。
2、住房面積最終以國家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實際測量面積為準,總房款多退少補。乙方根據國家有關住房的相關政策辦理房產證。
3、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納意向金 元,
大寫(人民幣) 元。
4、本意向書簽訂后,甲方在房屋具備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條件時通知乙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應于接到通知后 日內與甲方簽訂合同。
5、乙方未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意向金、預付款的或未能在本協議第4條約定期限內與甲方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將乙方預定的房屋另行出售,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甲方在一個月內退給乙方預購房意向金。
6、收取乙方預購房意向金后,如甲方原因將乙方預定的房屋銷售給他人,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在十日內退給乙方購房意向金。
7、其他詳細約定按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內容執行。
8、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出售人): 乙方(買受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何寫好意向書 篇2
本意向書當事人: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服務和管理事項
第一條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外墻面、樓梯間、四層樓頂屋面等。
第二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樓梯間照明、建筑戶外照明、水泵房;商業層消防設施設備、扶手電梯、供電服務(高壓配電間值班至各樓層強電井);供水至各樓層水表前閥,下排水服務至室內共用總管及室外所有管道;中央空調服務指冷水機組系統至各樓層風機房送風口;電梯指所有扶手電梯和貨梯;消防監控報警系統及消火栓、噴淋、消防水泵房等。
第三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等。
第四條公用綠地、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第五條公共部位環境衛生。包括裙樓周邊廣場及裙樓內樓道的衛生保潔、市場日常垃圾的袋裝化管理及集中代處置,區環衛處收取的清運費用由甲方自理。
第六條公共秩序的管理和服務,包括物業區域內公共場所、各種車輛的行駛、停放及其收費的管理。
第七條安全護衛管理服務。在、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大廈內的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協助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第八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提供相關技術咨詢。
第九條因經營需要經批準,在室外廣場開展各項活動,予以配合。
第十條其它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甲方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一條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專項服務和特約服務并合理收費。
二、服務和管理費用及其它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和設備更新資金,指提供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綠化的養護,環境衛生,安全防范,檔案資料管理服務收取的費用。乙方提供服務的勞動所得是服務成本費的合理利潤。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和設備更新費用,由乙方按季度于每季末向甲方收取次季度費用。
收費標準:
物業管理服務費元/月·建筑平方米
設備更新資金元/月·平方米
第十三條甲方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應交管理費的千分之零點五交納滯納金。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有關費用的調整以政府有關部門文件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的合同約定為準。
第十五條公共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乙方設有獨立計量表核算,合理分攤計收。
第十六條乙方對甲方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十七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
三、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遵守大廈《業主公約》及其它業經業主委員會批準施行的其它管理制度。
2、參與監督乙方管理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參與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
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5、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甲方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并報請相關部門審查核準。甲方的裝飾裝修應無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現象。
7、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①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實物、外貌(含外墻、外門窗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②占有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等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③損壞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④亂堆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⑤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建、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⑥未按規定行駛、停放各種車輛;未停放在指定位置、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消防通道上設置路障和亂停車。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催交或經多次催交未果時支持乙方采取必要的制約措施。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甲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相關部門處理。
3.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4.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費用使用計劃及預算、決算報告。
5.負責編制房屋、設施、設備等的年度養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相關費用。
如何寫好意向書 篇3
教師雙向選擇意向書
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由我校原任課教師根據個人意愿填寫(*教師雙向選擇意向書),學校將根據崗位設置及個人意愿確定下期教師的聘任及課程分擔。請各位教師認真填寫下表: 姓名 任教學科
下期是否愿意繼續留本校任教
是否愿意擔任班主任
愿意擔任年級學科: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是否服從調配
**年7月1日
如何寫好意向書 篇4
本意向書當事人: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服務和管理事項
第一條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外墻面、樓梯間、四層樓頂屋面等。
第二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樓梯間照明、建筑戶外照明、水泵房;商業層消防設施設備、扶手電梯、供電服務(高壓配電間值班至各樓層強電井);供水至各樓層水表前閥,下排水服務至室內共用總管及室外所有管道;中央空調服務指冷水機組系統至各樓層風機房送風口;電梯指所有扶手電梯和貨梯;消防監控報警系統及消火栓、噴淋、消防水泵房等。
第三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等。
第四條公用綠地、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第五條公共部位環境衛生。包括裙樓周邊廣場及裙樓內樓道的衛生保潔、市場日常垃圾的袋裝化管理及集中代處置,區環衛處收取的清運費用由甲方自理。
第六條公共秩序的管理和服務,包括物業區域內公共場所、各種車輛的行駛、停放及其收費的管理。
第七條安全護衛管理服務。在、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大廈內的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協助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第八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提供相關技術咨詢。
第九條因經營需要經批準,在室外廣場開展各項活動,予以配合。
第十條其它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甲方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一條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專項服務和特約服務并合理收費。
二、服務和管理費用及其它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和設備更新資金,指提供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綠化的養護,環境衛生,安全防范,檔案資料管理服務收取的費用。乙方提供服務的勞動所得是服務成本費的合理利潤。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和設備更新費用,由乙方按季度于每季末向甲方收取次季度費用。
收費標準:
物業管理服務費元/月·建筑平方米
設備更新資金元/月·平方米
第十三條甲方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應交管理費的千分之零點五交納滯納金。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有關費用的調整以政府有關部門文件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的合同約定為準。
第十五條公共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乙方設有獨立計量表核算,合理分攤計收。
第十六條乙方對甲方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十七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
三、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遵守大廈《業主公約》及其它業經業主委員會批準施行的其它管理制度。
2、參與監督乙方管理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參與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
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5、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甲方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并報請相關部門審查核準。甲方的裝飾裝修應無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現象。
7、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①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實物、外貌(含外墻、外門窗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②占有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等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③損壞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④亂堆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⑤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建、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⑥未按規定行駛、停放各種車輛;未停放在指定位置、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消防通道上設置路障和亂停車。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催交或經多次催交未果時支持乙方采取必要的制約措施。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甲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相關部門處理。
3.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4.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費用使用計劃及預算、決算報告。
5.負責編制房屋、設施、設備等的年度養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