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記卡消費換禮活動協議書(精選3篇)
銀行借記卡消費換禮活動協議書 篇1
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行”)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供應商:公司(以下簡稱“供應商”)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1.一般規定
1.1本協議,包括本協議中提及的其它協議或者文件,構成銀行購買產品相關的全部條款和條件。
除非以書面形式記錄并經本協議雙方的正式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否則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者修訂均為無效。
1.2本協議中的“授權代表”指附件1中所列的本協議各方人員(或一方經書面方式通知他方的上述人員的繼任者或上級)。
1.3本協議中的“工作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商業銀行的對外營業日,不包括星期六和星期天。
1.4本協議中的“產品”指銀行根據本協議向供應商采購的貨物,產品清單見本協議附件2。
1.5本協議中的“服務”指供應商應向銀行提供的與產品有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的安裝、調試和保修服務等,具體服務承諾見本協議附件2。
2.質量
2.1產品應符合其用途,質量良好并在原料或者工藝上不存在著任何瑕疵。
產品應符合約定的或者提及的標準、規格、設計、說明或者與樣品相一致。
如果產品需具備特殊的樣式或者等級,則該等產品也應與認可的或者公認的樣式或者等級規格相一致。
如果產品沒有規格或者樣品,所有的產品至少應具有通常的行業品質。
2.2供應商須在交付產品時一并提交一份質量保證書。
如果供應商沒有提供該等證書,則供應商應向銀行承擔因此對銀行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和損失。
3.價格及支付條款
3.1產品清單、價格以及付款的期限見附件2,供應商承諾產品價格不高于同期提供給其他銀行的價格。
3.2產品交付(請見第5.1條的規定)之前收到的發票應被視為在交付完成之日收到。
所有發票均應對產品進行詳細的描述并標注銀行的協議編號、產品的名稱、單位價格、數量、賬戶號以及銀行要求的其它信息。
4.風險和所有權轉移
4.1產品的風險在供應商交付產品并經銀行簽署產品收據時轉移至銀行。
產品的所有權在銀行向供應商支付完畢該產品的價款之后,轉移至銀行。
4.2如果銀行提前支付款項以使供應商能夠購買原材料對產品進行加工,則該等原材料的所有權在銀行支付前述款項時轉移至銀行。
該等原材料的風險須由供應商承擔直至根據第5.1條的規定轉移至銀行。
4.3如果供應商在提供服務時,需要從銀行的場所提取屬于銀行所有的任何原材料或者其它貨品,則該等物品的所有權仍歸銀行所有,但是該等物品上的風險在供應商占有或者控制該等物品時轉移至供應商。
5.交付
5.1當下列所有事件發生時,交付視為完成:
(a)就產品而言,全部產品被交付至本協議所列明的地點;
(b)就服務而言,已經提供了全部的服務;
(c)供應商提供了第2.2條所要求的證書,和報關所需的裝船單據或者其它清單或者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其它文件;
(d)供應商已經取得銀行簽名的產品收據或服務完成的單據;
(e)就不符合第5.1條規定的產品而言,供應商進行了及時的補救。
5.2產品或服務交付時間對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言至關重要。
如果供應商沒有按照本協議的要求完成交付,則在不損害銀行對供應商所享有的其它權利的情況下,銀行沒有義務接受該等產品或服務并就該等產品或服務進行付款,并且銀行可以取消全部或者部分本協議項下的交易。
如發生遲延交貨,按本協議附件2第4部分承擔違約責任,銀行無權僅以遲延為由拒收貨物或拒絕付款。
5.3產品應進行充分和安全的包裝,并標注編號、產品的凈重、毛重、皮重以及銀行不時要求的其它信息。
5.4第5.1(d)條下的銀行簽名僅僅表明產品或服務已經被交付至銀行的場所,并不能表明銀行接受該等產品或服務,也不表明該等產品或服務符合本協議的要求。
6.產品的拒收和返還
6.1如果交付的產品或服務不符合本協議之約定,在不損害銀行對供應商所享有的其它權利的前提下,銀行有權在知悉該等不符的情況后日內:
(a)拒收全部或者部分產品或服務;或者
(b)要求供應商自行承擔費用盡快取回、修理或者更換產品或重新履行服務以便產品或服務能夠在所有方面符合本協議的要求。
6.2如果在銀行按照第6.1(b)條的規定給予供應商更換或者修理產品或者重新履行服務的合理機會之后,產品或服務仍然不符合本協議的要求,則在不損害銀行其它權利的情形下,銀行有權拒收全部或者部分產品或服務。
6.3如果銀行根據第6.1(a)條和第6.2條的規定拒收任何產品,則供應商應自行承擔成本和風險取回該等產品。
供應商須以現金補償銀行就該等產品支付的任何費用,并依據第6.2條的規定,支付銀行因收取更換后的產品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
7.檢查和測試
銀行或者其授權代表有權對產品或服務進行合理的檢查或者測試,供應商應給予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如果在檢查和測試中發現產品或服務有任何瑕疵或問題,供應商應自行承擔費用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8.保證
8.1如果產品或服務在銀行接受之后的個月內出現瑕疵,并且該等瑕疵是由于設計瑕疵、供應商的錯誤使用指示或者不當或者不完善的原材料或者工藝,或者供應商違反其在本協議下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義務而產生的,一經銀行決定,供應商應根據銀行要求盡快修理或者更換全部或者部分產品或重新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服務。
8.2如果產品或服務在合理時間內不能被修理、更換或者重新提供,銀行有權要求供應商返還產品下已交付的所有現金并取消相同或者類似產品的協議。
9.補償和第三方責任
9.1一經銀行要求,供應商應向銀行補償其所承擔的與供應商在本協議下交付的產品或者實施的工作相關的、或者因產品瑕疵而產生的、或者由于供應商違反本協議條款所導致的,就任何人身傷害、死亡或者財產損失(包括環境損害,但因銀行或者銀行控制的任何人員的過失所直接導致的除外)而產生的所有損失、訴訟、成本、請求、要求、費用和責任。
9.2供應商應就任何因供應商違反本協議條款或者供應商的其它過失而引起的第三方訴訟、程序、請求或者要求而使銀行承擔的所有損失、成本、費用和責任對銀行進行補償。
10.符合法律、衛生和安全要求
10.1供應商承諾產品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示、技術和使用指南在所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規或者判決或者不時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它文件的要求。
10.2供應商進一步保證
(a)在交付之前,進行所有必需的測試和檢測以確保所有產品的設計、制造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根據供應商的使用手冊進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并且不會對任何使用或者控制該等產品的人或者該等產品附近的人的健康或安全,或者對環境構成危險。
供應商將向銀行提供與產品使用相關的設計和測試信息以及產品在使用過程中所必需的其它信息,以確保產品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健康風險;
(b)采用合理的技術提供所有產品或服務,并盡合理的義務,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會對任何人或者環境產生健康或者安全風險,且符合所有相關法律的規定;
(c)所有包裝、容器以及相關單據上均清楚地標明相應的內容物,如果其中含有危險品,則按照所有相關法律的要求標注顯著和適當的警告和指示。
10.3供應商保證,如果其得以進入銀行的場所或者物業,供應商將遵守銀行的所有書面或口頭指示。
11.知識產權
11.1供應商承諾,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會損害中國境內或世界其它地區任何既存的專利權、商標權、外觀設計專利權或者其他工業產權等知識產權。
11.2供應商應向銀行補償任何因供應商原因而導致的侵權產生的所有訴訟、成本、請求、要求、費用和義務。
11.3如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圖紙、規格以及其它相關資料是由銀行提供的,則前述資料中的所有知識產權均應歸銀行所有。
供應商必須在良好的條件下保存該等資料。
供應商應僅為履行本協議之目的而使用該等資料,并在銀行要求時或者在本協議履行完畢時(兩者中較早者)將資料(包括原件和所有復印件)退還給銀行。
11.4供應商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創造的所有知識產權均屬于供應商所有。
12.終止
12.1如果任何一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任何一方權利或者救濟的前提下,一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或任何訂單:
(a)違反了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義務并且在收到守約一方書面違約通知之日起日內未能進行補救;或者
(b)進入破產程序或者進行清算,或者被申請停止營業或者被接管人或者執行人接管了部分或者全部資產;
12.2如果未經銀行事先書面同意,供應商被接管、合并、并購或者絕大部分投票控制權發生其它形式的變化,則銀行有權書面通知供應商終止本協議(供應商無權得到任何補償)。
12.3銀行提前日書面通知供應商即可終止本協議,銀行無須對該等終止承擔任何責任,供應商也無權就該等終止索要任何違約金和賠償金。
12.4本協議的終止將不影響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終止之日已享有的權利或者已承擔的義務。
13.轉讓及轉包
未經銀行事先書面同意,供應商將不得讓與或者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或者將本協議下的義務進行轉包。
如果供應商就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進行了轉包,則供應商仍應如同該等轉包行為未發生一般繼續承擔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14.保密
14.1每一方承諾就其因訂立本協議或者在協商過程中取得的與另一方經營和業務有關的所有信息(書面的或者其它形式的)承擔保密義務。
14.2供應商不得對銀行的場所或者物業進行拍照。
14.3未經銀行事先書面同意,除非為簽署或履行本協議之目的,供應商不得使用銀行的名稱或者向任何第三方提及本協議。
14.4本第14條在本協議終止后繼續有效。
15.爭議解決
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如果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給提交住所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16.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并依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17.通知
17.1本協議下的任何通知均應用中文或者雙方同意的其它文字以書面的形式做出,通過郵寄、專人或者特快專遞或者更快的交送方式或者電傳或者傳真方式送達至本協議所列的地址或者聯系地址,并且:
(a)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郵件投遞之日后個工作日內視為送達,如果通知由發送者向境外地址發出,則在郵件投遞之日后個工作日內視為送達;
(b)以傳真或其它電子傳輸方式送達的,在擬接收方確認完全接收后視為送達;
(c)以快遞方式送達的,交付時視為送達。
18.生效
18.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協議一式份,銀行執份,供應商執份。
18.3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本協議與附件中的任何條款發生沖突或有不一致之處,則本協議正文中的條款效力優于各附件中的條款。
銀行(簽章):供應商(簽章):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銀行借記卡消費換禮活動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安慶市馬山*項目部需要部分活動房委托乙方進行加工和安裝,雙方本著質量第一,誠信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房屋用途和規模房屋面積:112m2用于員工的餐廳,會議室和休息室。
。ǘ┓课萁Y構:鋼梁、柱承重、屋面和墻體為彩鋼板結構,甲方要求的房屋面積和建議結構形式以簡圖交乙方,由乙方按房屋的跨度、深度予以結構計算,以保證房屋的結構安全為原則進行加工、安裝。
。ㄈ┎输摪逡幐瘢喊搴75mm,彩鋼板面板厚度不小于0.38mm。
。ㄋ模┵|量要求:乙方制作、安裝的房屋必須保證其結構安全和使用效果,并承受本地區正常的風壓和雨雪荷載,(特殊天氣造成的破壞除外),如因結構原因造成房屋破壞,引發人員工傷事故,乙方必須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承擔房屋保修期間因質量原因造成的房屋維修。
。ㄎ澹┘庸ぐ惭b價格:按建筑面積每平米250元(含全部經費)甲方加3.5%增值稅發票金額。
。┌踩熑危阂曳奖仨殗栏癜床僮饕幊踢M行加工和安裝,確保生產安全和成品運輸的交通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ㄆ撸┓课萁桓稌r間:5月22日乙方將安裝好的房屋交付甲方使用。
。ò耍└犊罘绞剑汉贤炗喓蟾逗贤瑑r款:(28000元)的15%,房屋材料運至工地后付合同價款45%,房屋交付后雙方按實際面積辦理決算,余款一次付清。
。ň牛┍P奁冢毫鶄月,保修期滿,保修金無息全額返還。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銀行借記卡消費換禮活動協議書 篇3
活動承攬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攬指定活動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一、委托范圍
1.指定活動信息:
活動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年 月 日 時 分。
活動主辦方:甲方
活動主題: 。
活動說明: 。
。ㄒ韵路Q“指定活動”或“活動”)
2.甲方委托乙方承攬指定活動。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活動實施細化方案的制定、活動執行、活動現場布置、道具設計及制作、安裝等代理事宜。具體見附件“服務清單”。
二、費用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款
合同總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
2.本合同承攬費用已經包含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工包料),乙方不得隨意變動甲方指定物品及甲方要求之活動內容,否則,視乙方違約。
3.本次活動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產品,由甲、乙雙方主要負責人書面進行確認,最終費用按書面確認單為準。
4.費用支付:
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預付款人民幣(大寫) (¥ 元),該款項同時作為本合同定金;
活動按約定舉行完畢后五日內,甲方將合同余款即人民幣(大寫) (¥ 元)支付給乙方。
三、基本流程
乙方承諾基本流程如下: 。
四、乙方工作內容
1.策劃活動流程、設計布展方案、舞臺燈光設計方案、場地推薦、攝影攝像、主持人及演出人員的選擇、互動游戲及道具的設計、抽獎活動安排等;
2.活動策劃方案、主持人稿件、致詞及其他文字稿件的撰寫;
3.活動方案所涉及合作單位、媒體的邀約、溝通;
4.活動現場執行及應急處理;
5.活動效果反饋及總結、活動資料的保存與保密;
6.本委托執行活動涉及的其他需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五、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有權利按本合同的約定從乙方獲得活動布置項目,并對布置要求提供意見;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以確保乙方能完成承攬任務;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質量進行監督和指導,并對重大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更改;
4.甲方應如約向乙方支付承辦費用;甲方如無正當理由逾期,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5.乙方為本次活動完成的設計圖稿等版權即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提供給第三方。
六、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從甲方布置要求及要達到的效果出發,提供布置預算。預算獲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并接受甲方的監督與指導;
2.乙方依照本合同從甲方處獲得相應的服務費用;乙方應按照雙方書面確認后的策劃方案實施,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將計劃更改;
3.乙方應保證工作的質量及工作的進度,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活動不能如期舉辦,或達不到原定的布置條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承辦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能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有關資料及信息;
5.如在項目執行期間發生緊急情況,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并積極予以協助解決;
6.乙方在進行合同行為過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及所產生的廢棄物的處置要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方面的法規;
7.乙方為完成承辦活動而采購、擺設的各種物品、搭設的各種構筑物必須穩固、安全,無潛在風險和隱患。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承擔維修、維護、管理責任,保證不會給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否則,乙方需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8.乙方應保證其為完成承攬任務而安排參與活動的搭建人員、搬運人員與工作人員、表演人員等亦不會給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否則,乙方需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七、不可抗力及違約責任:
1.因水災,火災,地震等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雙方應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
2.因國家政策或政治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雙方有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待不利原因消除后另簽補充合同。
3.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后如一方單方面無正當理由中止合同,將依法追究賠償責任,并依法支付守約方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為補償。
八、管轄法院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附件:服務清單
編號
類別
細分項
服務內容
價格(元)
備注
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 (¥ 元)
優惠總價:人民幣(大寫) (¥ 元)
甲方確認:
乙方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