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組織學生外出參觀和實踐活動安全預案范文
一、組織管理機構:
組長:呂(法人、校長)
副組長:甘(副校長)左(教導主任)
組員:徐、劉、楊、楊、王、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在學校副校長辦公室設辦公室,由甘負責。
二、安全措施:
1、貫徹落實各級“校園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履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確保參觀和實踐活動安全進行。
2、與被參觀和實踐活動方簽定“參觀和實踐活動協議”和“參觀和實踐活動安全協議”,明確責任,確保參觀和實踐活動過程安全。
3、與汽車運輸公司簽定“運輸安全協議”,確保參觀和實踐活動路途安全。
4、活動前,通過發放告家長書的形式向家長告知活動意義、地點、時間,讓家長明白活動的意義、地點和時間,方便家長作出選擇自己的孩子是否參與,掌握自己的孩子離家和返家時間。
5、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超前預測、研究學生在參觀實踐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不穩定因素,積極排查影響穩定的各種問題,及時化解學生的內部矛盾,清除鬧事苗頭。
6、加強各班級的組織與管理,積極組建好紀律糾察隊。
7、做好學生的督促、檢查工作,教育學生安全、文明參觀實踐。
8、嚴格執行參觀實踐場所制度和學校參觀實踐紀律要求,防止學生隨意離開參觀實踐場所和隊伍。
9、提前對學生進行活動安全教育,強化學生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防范能力。
三、發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總指揮:
總指揮:呂第一副總指揮:甘
第二副總指揮:左第三副總指揮:徐
總指揮和第一副總指揮必須至少有一人參加外出參觀實踐活動。
發生安全事故,總指揮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第一副總指揮協助部指揮進行指揮,第二副總指揮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和秩序維持,第三副總指揮負責其他學生的秩序維持。如果總指揮無法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則由第一副總指揮全面負責進行指揮,第二副總指揮協助第一總指揮進行指揮,第三副總指揮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和秩序維持。
2、聯絡員:楊
負責向縣教育局、醫院、派出所、消防隊等聯系,通知學生家長。
3、秩序維護及應急處理:各班班主任。
四、常用電話:
急救:120 火警:119 、 巡警:110
電力調度:疾控中心:
壽安公立醫院:教育局安全科:
學校辦公室電話xx鎮政府
壽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