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篇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范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癥狀,并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系,盡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后,詳細匯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餐廳食品安全是餐廳經營中很重要的事情之一,如何防止食物中毒?食物中毒要采取什么樣的應急措施?下面中國吃網為你整理了一個餐廳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的污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的污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2)控制細菌的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毒品的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采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采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癥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并向總經理匯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并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鑒定。
在以上突發事件范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此預案的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員:立即撥打電話報警,并向所在單位領導匯報。由單位領導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匯報。市急救中心電話:120
3、現場總指揮:急救車到達后,迅速組織人員護送中毒者到醫院進行搶救,并做好記錄。同時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應。
4、衛生監督員:保護好24小時留樣食品、進貨記錄及庫房食品,以備上級衛生防疫部門采集。
5、食堂主管: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食堂各部位負責人:作好24小時輪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必要時報告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介入處理。
8、應急領導小組會同各方妥善處理事后工作。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制訂依據
1. 3 事故分級
1.4 適用范圍
1.5 工作原則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2.2 辦事機構
2. 3 成員單位職責
2.4 鄉鎮機構
2. 5 專家組
2. 6 應急處理小組
3 運行機制
3.1 預測與預警
3. 1. 1 預測預警系統
3.1. 2 預警級別
3.1. 3 預警發布
3.2 應急處置
3.2. 1 信息報告
3.2. 2 先期處置
3.2. 3 應急響應
3.2. 4 指揮與協調
3.2. 5 擴大應急
3.2. 6 應急結束
3.3 善后工作
3.3. 1 善后處置
3.3. 2 調查與評估
3.4 信息發布
4 應急保障
4.1 人力資源
4.2 財力保障
4.3 物資保障
4.4 醫療衛生保障
4.5 交通運輸保障
4.6 治安維護
4.7 市場秩序維護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5.2 宣傳和培訓
5.3 責任與獎懲
5.4 預案實施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全縣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 制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張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尚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對包括我縣在內的2個以上縣區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1)對包括我縣在內2個以上縣區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損害癥狀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出現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損害癥狀,但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用于指導全縣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跨鄉鎮區域的,或超出事發地鄉鎮處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縣政府負責處置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縣政府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成立尚義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縣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衛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牧局、縣工信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文廣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宗教局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
2.2 辦事機構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縣衛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組建和管理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修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有關配套措施,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報送。
2.3 成員單位職責
縣食安辦承擔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助鄉鎮做好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依法對食物中毒事件組織調查處理;做好相關信息發布。
縣教育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工作,維護好社會治安;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公安派出機構相關工作。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和善后處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運輸力量,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受傷人員的疏散。
縣農牧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組織對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產銷假冒偽劣酒類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工商局負責依法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依法開展對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生產、加工各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檢驗和事件原因的調查處理等監管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鑒定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經費支持。
縣文廣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消費環節相關技術鑒定、查處、規范等工作。
縣宗教局負責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和應對工作。
2.4 鄉鎮機構
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負責,相關單位組成的應急指揮體系。
2.5 專家組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直接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6 應急處理小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案件查辦組和綜合組。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程度,按照職能界定,由相應部門牽頭開展工作。其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事故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違法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醫療救治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其職責:組織協調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辦組:由縣食安委辦公室牽頭組成。其職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溯源,查處違法當事人。
綜合組:由縣食安委辦負責。其職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有關情況。
3 運行機制
各鄉鎮、社區、村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3.1 預測與預警
建立預測預警系統,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事態,及時向社會和公眾作出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 預測預警系統
依托全縣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綜合發布系統,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預警系統。
3.1.2 預警級別
預警級別與縣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相一致,一般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1.3 預警發布
當食品安全事故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鄉鎮要發布ⅳ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布ⅲ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ⅲ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ⅱ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布ⅱ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ⅱ級標準,縣政府要發布ⅰ級預警信息。
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報告ⅳ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情況,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企業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針對性強的公告方式。
3.2 應急處置
3.2.1 信息報告
ⅳ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鄉鎮。ⅲ級、ⅱ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ⅰ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對于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發生后2小時內全面、準確報告縣政府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發生后1小時內先行預報,并說明具體原因。應急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匯報有關情況。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匯總核實上報的應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況要及時上報,同時將縣委、縣政府領導關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鄉鎮和部門,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響到我縣行政區域以外的地區,應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并協助做好處置工作;如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3.2.2 先期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鄉鎮和有關部門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3.2.3 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處置的原則,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鄉鎮和社區、村委會要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作出應急響應。當食品安全事故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地鄉鎮立即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并向縣政府報告;當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達到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標準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同意后,立即啟動相應縣級應急預案和開展相關應急響應,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2.4 指揮與協調
需要縣政府處置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指揮和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事發地鄉鎮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3.2.5 擴大應急
發生或者即將發生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實施擴大應急行動。
實施擴大應急時,除向縣政府報告情況請求協調處置外,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3.2.6 應急結束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后提出終止應急工作請示,報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或縣應急委員會批準,由現場指揮部宣布終止應急狀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自行撤銷。
3.3 善后工作
3.3.1 善后處置
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機構要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 調查與評估
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后,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會同事發地鄉鎮,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縣政府提交書面報告。縣政府有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并報縣政府備案。
3.4 信息發布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縣政府辦公室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在第一時間內向社會發布事件發生的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布會、新聞通報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通過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或政府網站發布信息。
4 應急保障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廣播電視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和群眾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資源
醫療衛生救援隊伍是食品安全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加強以鄉鎮、社區和村委會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財力保障
各鄉鎮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保障,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
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食品安全事故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公眾、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 物資保障
縣政府應急辦負責縣級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主要是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縣級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縣工信局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縣級應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各鄉鎮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4.4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同時開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調查,農牧、質監、工商、工信等部門密切配合。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救助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6 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和武警中隊要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7 市場秩序維護
工信、工商、發改、質監、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場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打擊、查處借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倒賣救助物資及調撥物資流入市場銷售的行為。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縣政府辦公室、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
各鄉鎮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5.2 宣傳和培訓
縣政府辦公室和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調指導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宣傳、教育、文體影視、科協等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5.3 責任與獎懲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