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凍暴雪災害應急預案(精選5篇)
冰凍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以國家《安全生產法》為依據,以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積極開展各種應對大風、雨雪極端天氣的預防應對工作,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
(三)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力量參與
三、組織機構
成立極端天氣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全面負責應對雨雪冰凍天氣應急工作)
執行組長:x(具體負責應對雨雪冰凍天氣應急工作)
成員:(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
四、應對措施
根據本地區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的具體情況,采取嚴格有效措施,嚴防事故發生。一是提前做好應急準備。配齊抗災救災物資,確保遇有突發情況,能及時妥善應對。二是加強交通安全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開展一次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出行安全教育,提醒家長做好孩子的監護工作。要妥善安排好在校學生的校園生活,及時做好校園內主干道路及學校周邊冰雪清掃,切實做好師生交通安全工作。三是確保校舍安全。學校要對校園內所有建筑物以及圍墻、車棚、電氣線路等區域和設備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在建工程要采取防范措施,設立隔離區,明確警示標牌;做好停水停電停氣的應急預案,保障校園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四是嚴防火災事故。做好安全工作檢查,收繳熱得快、電熱毯、火爐等違禁器具,杜絕私拉私接電線現象,嚴防師生因用電不慎而引發火災、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五、應急值班
低溫雨雪冰凍氣候應對工作要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責任制。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聯絡暢通。完善信息報送制度,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規定及時上報縣教育局。
冰凍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完善全縣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提高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應急處置能力,迅速、有序、有力、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控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__〕第295號)、《馬鞍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馬鞍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當涂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范圍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工作。
本預案所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指由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現象并發引起的自然災害,或者可能造成儲備倉庫和儲備物資損失、職工傷亡的氣象災害。在本單位開展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遵守本預案的規定。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確保安全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因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同時確保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
1.4.2預防為主、防災與救災并舉的原則。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可能對全縣生產生活和運輸造成的重大影響,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情況,細化應急預案,落實保障措施,切實做到有備無患。要認真做好工業生產原材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采取切實可行的管理和技術措施,提高對突發、緊急情況的預警防范和應急處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現嚴重后果。
1.4.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的原則。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由各鄉鎮、各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根據災害的嚴重性、影響范圍、所需動用的資源等,分級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和責權范圍。
1.4.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強化應急響應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有效將負面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4.5資源整合、統一指揮的原則。各鄉鎮、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同作戰。要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處置系統進行資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時對有關人員、物資、車輛、設備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組成
2.1.1指揮部組成
縣政府設立縣抗雪防凍救災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統一領導我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下各項應急工作。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縣應急管理局、縣人武部、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同志。
成員: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縣應急管理局、縣發改委、縣教育局、縣經信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商務局、縣衛健委、縣城市管理局、縣審計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武警中隊、縣融媒體中心、縣總工會、縣重點工程建管中心、縣供電公司等單位部門負責同志。
2.1.2指揮部主要職責
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的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搶險救災工作,做到統一領導、集中指揮、組織協調,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會危害、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督促檢查應急工作所需人、財、物的落實情況;負責緊急調運搶險救災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根據氣象情況成立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及時組織人員疏散、物資轉移等工作;研究解決其他有關重大問題。
2.2成員單位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負責領導和組織本轄區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工作。
縣政府辦:負責信息報告和綜合協調工作,在本預案Ⅱ級響應啟動后,承擔綜合協調組作用。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和協調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重大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信息,做好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處置一般及以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突發事件,收集、匯總有關信息,按規定上報省(市)應急管理廳(局)。適時啟動自然災害應急響應,迅速開展救災救助工作,及時將救災救濟款糧和棉衣棉被等救災物資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組織有關部門進村入戶,深入災區查核災情,重點了解受災群眾特別是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特困戶、重點優撫對象的生活情況,幫助修繕損壞房屋,轉移安置人員。
縣發改委:加強電力調度和電力供應協調,確保居民生活、抗雪救災和要害部門、重點單位的電力正常供應;負責災害期間電煤及重點企業生產用煤調運組織協調,保證抗雪救災物資的優先運輸;與生豬、蔬菜經營大戶建立采購信息聯系機制,及時掌握生豬、蔬菜調入進度,加大物資調配力度。建立肉類、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制度,保障持續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場有效供應。適時啟動市場價格每日監測制度,開展對價格變動的預測、預警和走勢分析,及時召開價格政策提醒會、告誡會,落實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縣教育局:負責和督促鄉鎮、開發園區做好校園校舍的除雪排險工作,確保師生安全;根據災情適當調整教學計劃安排,并妥善安排好因災滯留學校的學生生活;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
縣經信局:積極組織工業企業抗災自救,指導幫助企業克服困難盡快恢復正常生產;負責組織協調電信、移動、聯通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對因災受損的通信設施進行搶修,保障公用通信網正常運行,指導災后公用通信網的恢復重建工作。
縣公安局:加強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時處理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揮疏導;對運送應急物資、人員的車輛,采取間斷放行、警車帶路等方式,保障應急運輸安全通暢。
縣民政局:建立群眾互助機制,開展結對幫扶活動,保證每一名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救助,加強滯留人員的應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承擔捐贈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縣財政局:研究提出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下監測預警、物資儲備、應急救助款物和應急組織等工作所需資金的建議,并按批準意見將有關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縣生態環境分局:收集、分析、監測災害對環境產生的影響,防范、消除因災造成的環境污染。
縣住建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清除城區主干道冰雪,保證城市主要干道的正常交通;組織力量及時清除主干道綠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責任單位及時清除公園、游園、廣場等公共綠化上的冰雪,并及時修理清運斷折樹枝,督促各物業公司及時清掃小區內道路、綠化積雪;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配合鄉鎮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開展危舊房的查險排險工作;及時修復、重建因災損毀的市政基礎設施。
縣交運局:強化干線公路養護,及時做好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下重點公路的除雪、除冰、解凍和清障工作,對公路急彎、陡坡、橋梁、渡口上下車道及山路等重要路段實施24小時監控,保證干線公路、農副產品基地公路的暢通。強化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下的公共客運組織,重點做好交通中轉樞紐與城鄉公共交通體系的銜接,確保人員及時疏散,有序流動。組織落實能夠隨時調度使用的機動應急運輸車隊,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加強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有關政策,對因惡劣天氣造成滯留我縣境內的旅客、駕駛人員實施救援。境內各大型橋梁要根據交通通行和冰雪災害情況,采取各種有效的應急措施。必要時發布通行信息,打開備用車道,免費放行車輛,指揮疏導交通。
縣農業農村局:結合主要農作物苗情長勢和特點,制定防寒預案,組織農民和大戶清掃積雪。組織農業科技人員深入一線和田間地頭,分片包干,對口服務,對農業園區、大戶集中區、養殖小區、蔬菜基地和廣大農民現場開展技術服務,從組織、技術、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做到人到地頭、技術到戶、服務到項目,指導防寒抗凍、抗雪保溫和生產恢復等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抓好重要水利設施的除險工作,及時組織因災損毀水利工程的恢復重建;加強農村供水安全管理;加強對畜禽、漁業生產應急管理。
縣商務局:負責生活必需品的現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縣市場調控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內外合作項目。
縣衛健委:加強健康教育,重點做好急救和傳染病防治常識宣傳,積極組織對因災傷病人員的醫療救治,加強生活飲水安全的衛生監督管理,及時開展受災群體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縣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自然災害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縣城市管理局:加強冰雪災害期間市容管理和衛生保潔,及時收集和清運生活垃圾;督促責任單位抓好大型戶外廣告設施的安全監管和除險工作;組織力量參加主干道冰雪清除工作。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牽頭指導冰雪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預警工作,并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負責做好災后重建設施的規劃服務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加強冰雪災害期間的市場管理,打擊各種違規行為,保障市場供應。對市場商品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打擊哄抬物價、趁機亂漲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氣象服務,提出防御氣象災害的對策與建議;負責組織做好全縣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農業氣象技術服務、氣象災害防御科普宣傳等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根據險情、災情,按照縣指揮部安排,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有關工作,承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援救災工作。
縣融媒體中心:保持廣播電視網絡的正常運行,加強對抗雪救災的宣傳報道,及時播發預警信息,加強防災減災常識的宣傳。
縣總工會:結合“兩節”送溫暖活動,開展因災困難職工的生活救助和幫扶工作。
縣重點工程建管中心:動員相關施工單位組織人員、設備參加該局在建及建成未移交的主干道冰雪鏟除工作。
縣供電公司:加強對供電設施、設備的檢修維護,加大巡線力度,及時清除電網線路、供電設備設施上的冰雪;加強電網運行動態監測和調度,及時搶修受損電力設施,全力保障電網正常運行,保證市民生活和重點行業、單位、企業正常用電。
2.3工作機制
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為縣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項,協調解決災害防范和應對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能職責抓好責任落實,共同做好災害的應對工作。負責向縣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報告災情信息、災害發展趨勢、應對工作情況,并提出對策建議,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啟動Ⅱ級(含)以上響應后,縣指揮部立即成立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生活救助組、交通工作組、煤電油運組、市場保障組、醫療衛生救治組、恢復重建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組10個工作組,處置較大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各工作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各工作組實行集中辦公,辦公地點設在縣應急管理局。
綜合協調組:由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指揮部副指揮長)兼任組長,縣政府辦為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縣交運局、縣衛健委、縣民政局等為成員單位。負責有關材料起草、文電辦理、會議通知、信息整理與報送、對外聯絡、氣象預測預報等,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和縣指揮部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來賓接待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搶險救援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安委辦)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應急管理局(縣安委辦)為牽頭單位,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運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由冰雪災害引發的重特大突發公共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生活救助組:由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應急管理局為牽頭單位,各鄉鎮、開發園區、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總工會等為成員單位。負責安排和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災情的核查上報,救災款物的分配下撥,組織發動和接收管理社會捐贈的救災款物。
交通工作組:由縣交運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交運局為牽頭單位,各鄉鎮、開發園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縣重點工程建管中心、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等為成員單位。負責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道路冰雪鏟除工作。城市主干道由縣住建局牽頭,相關部門和單位配合;國道、省道由縣交運局負責;次干道、小區道路、農村公路由鄉鎮政府負責;開發區內的道路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人行道由臨街單位、企業、社區按“門前三包”劃分的范圍各自負責。
煤電油運組:由縣發改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發改委為牽頭單位,縣經信局、縣公安局、縣交運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商務局、縣供電公司等為成員單位。負責做好鐵路、公路、水運和城市公共交通的運輸保障協調工作,做好電力、煤炭以及其它抗雪救災重要物資、產品供應調度和綜合協調,保障公共通訊正常運行。
市場保障組:由縣商務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商務局為牽頭單位,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為成員單位。負責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貨源組織和調運,保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水、氣、油等公共產品的供應,啟動市場監測機制,及時掌握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求狀況和價格變化情況,防止出現斷檔、脫銷,保持價格基本穩定。
醫療衛生救治組:由縣衛健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衛健委為牽頭單位,縣經信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為成員單位。負責做好受災群眾傷病救治、疾病防控、藥品市場供應等工作。
恢復重建組:由縣發改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發改委為牽頭單位,鄉鎮、開發園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經信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運局、縣教育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衛健委、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供電公司為成員單位。負責做好災后重建的相關工作。
宣傳報道組:由縣委宣傳部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融媒體中心、縣應急管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開展抗雪救災宣傳工作、信息發布等工作。同時負責向當地有關部門、聯防單位聯絡,請求增援。向各小組傳達指揮部的指示精神。事故結束后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部門上報有關材料。
督查組:由縣督查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對全縣各單位部門的抗凍救災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縣機關干部的到位情況進行督查、處罰和通報。
3、預防與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從思想認識、組織管理和技術保障上充分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預防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于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防和應對處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強宣傳動員,組織多種形式的宣傳培訓活動,宣講相關法律法規,提升各相關部門人員履職能力,增強全民防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提高極端災害常態化認識,做好“防大災、搶大險、救大災”的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組織體系,理順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機制,完善監測預報、指揮調度、會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責任人。
3)預案準備。及時編制、修訂本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按規定報批或備案。開展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提升預案的可操作性。
4)物資隊伍準備。明確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物資品種、數量,足額補充和儲備搶險救援救災物資,確保急需時可調可用。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搶險救援救災隊伍建設,統計梳理掌握全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武警部隊、專業救援隊伍和各類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情況,理順各類隊伍日常管理、災時調用、任務分配等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持相關單位成立志愿服務隊伍,鼓勵和支持個人提供專業志愿服務。
5)隱患排查。采取多種方式對存在風險的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重點設施進行詳細調查和評估,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風險、治理隱患,不能及時處置的,要落實好相關責任人,并采取針對性應急措施。
6)科技準備。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強化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科技支撐,優化整合各類科技資源,充分運用新技術新方法,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科學化、專業化和智能化水平。
3.2監測預報
縣氣象局為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監測預報信息的提供單位,按照職能職責建立和完善監測站點,在提供大范圍中長期預報的同時,加強小區域短臨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和提高準確度,及時向縣應急管理局提供監測預報結果。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交運、水利、農業農村、應急管理、通信、電力等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能職責分工,根據氣象部門的監測預報信息,對本行業可能受威脅的對象進行分析預測,并開展相關監測預報工作,及時向縣應急管理局報告相關情況。
3.3預警信息發布
3.3.1預警級別
根據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按從高到低,將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1)Ⅰ級預警
全縣出現持續10天以上的低溫雪凍天氣,日平均氣溫低于0℃,全縣累計積雪深度超過20厘米,已經對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產生重大影響,路表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道路結冰。預計未來24小時內轄區降雪量將達到15毫米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內,低溫雪凍天氣仍可能持續。省抗雪防凍救災指揮部、省交通運輸廳通報的紅色預警信號,氣象臺發布包括轄區在內的道路結冰預警信號或暴雪紅色預警信號。
2)Ⅱ級預警
全縣出現持續8天以上的低溫雪凍天氣,日平均氣溫低于0℃,全縣累計積雪深度超過15厘米,已經對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產生較大影響,路表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6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道路結冰。預計未來24小時內轄區降雪量將達到12毫米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內,低溫雪凍天氣仍可能持續。
3)Ⅲ級預警
全縣出現持續5天以上的低溫雪凍天氣,日平均氣溫低于0℃,全縣累計積雪深度超過10厘米,已經對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產生影響,路表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1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道路結冰。預計未來24小時內轄區降雪量將達到8毫米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內,低溫雪凍天氣仍可能持續。
4)Ⅳ級預警
全縣出現持續3天以上的低溫雪凍天氣,日平均氣溫低于0℃,全縣累計積雪深度超過5厘米,預計未來48小時內,低溫雪凍天氣仍可能持續。預計未來24小時內轄區降雪量將達到5毫米以上。
3.3.2發布制度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由縣氣象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級別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
3.3.3發布內容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預警級別、發展趨勢、防御指南和發布機構等。
3.3.4發布途徑
冰雪災害預警信息由縣氣象局發布。縣氣象局應及時將冰雪
災害預警信息通過應急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手機短信、小區廣播系統、縣政府門戶網站等多種方式、多種途徑廣泛發布,相關單位應予以積極支持。
4、應急響應
4.1Ⅰ級響應
4.1.1啟動條件
縣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縣境內2/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48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滯留人員20__人以上;
(2)災緊急轉移安置3萬人以上;
(3)因災死亡6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6000間以上。
4.1.2啟動程序
根據預警和災情程度,縣指揮部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及時向縣政府匯報,縣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市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4.1.3響應行動
(1)縣指揮部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向市政府及市有關單位報告,請求支持。
(2)縣政府主要領導直接指揮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縣指揮部負責人分別帶領有關部門,赴受災嚴重的地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3)縣指揮部10個工作組分別由縣長召集,實行聯合辦公。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4)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應對工作。
(5)各鄉鎮、開發園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轄區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受災地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直接到一線指揮,重要情況直接報縣指揮部,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轄區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做好供水、供電、通信等保障工作。
(6)必要時,部分受災較重鄉鎮、開發園區可向縣指揮部報告,由縣指揮部請求駐當部隊和武警部隊協助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1.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縣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終止Ⅰ級響應建議,由市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4.2Ⅱ級響應
4.2.1啟動條件
縣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縣境內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滯留人員1500人以上、20__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
(3)因災死亡4人以上、6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500間以上、6000間以下。
4.2.2啟動程序
根據預警和災情程度,縣指揮部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及時向縣政府匯報,縣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市分管救災工作的副市長(市指揮部總指揮)宣布啟動Ⅱ級響應。
4.2.3響應行動
(1)縣指揮部及時向市委、縣政府報告災情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召開指揮部會議,部署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2)縣指揮部10個工作組分別由縣長召集,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3)各鄉鎮、開發園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轄區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受災地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直接到一線指揮,重要情況直接向縣指揮部報告,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轄區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做好供水、供電、通信等保障工作。
(4)必要時,部分受災較重鄉鎮、開發園區可向市指揮部報告,由縣指揮部請求駐當部隊和武警部隊協助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2.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縣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終止Ⅱ級響應建議,由市分管救災工作的副市長(市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4.3Ⅲ級響應
4.3.1啟動條件
縣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縣境內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滯留人員1000人以上150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4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
(3)因災死亡2人以上、4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600間以上、1500間以下。
4.3.2啟動程序
根據預警和災情程度,縣指揮部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及時向縣政府匯報,由縣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4.3.3響應行動
(1)縣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災情和應對工作開展情況,重要情況由指揮部向縣政府報告。
(2)縣指揮部視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導小組,到受災較重的鄉鎮、開發園區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3)縣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做好災情信息報告工作,并對受災較重鄉鎮、開發園區的救災工作進行指導。縣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煤炭調運和電力供應。縣交運局負責全縣道路冰雪鏟除工作,保障全縣公路交通運輸暢通。縣公安局增加執勤備勤力量,加強對重點道路、路段的交通組織和管理,加強社會面的治安巡查和要害部門、重點單位的警戒保衛。縣發改委、縣商務局負責做好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協調石油生產企業保證成品油市場供應。縣衛健委組織做好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受傷群眾的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縣教育局及時調整學校教學計劃,全縣各大中小學和幼兒園可視情臨時停課。縣供電公司加強對電網的維護,組織專業人員及時清除電網線路桿塔上的冰凌,組織專業力量對受損電力設施進行搶修恢復,保障電網正常運行。
(4)各鄉鎮、開發園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轄區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屬地政府主要負責人要直接指揮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災情,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轄區內的國省道積雪,做好物資供應保障,確保城鄉居民生活正常。
4.3.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指揮部向縣政府提出終止Ⅲ級響應建議,由縣長宣布終止Ⅲ級響應。
4.4Ⅳ級響應
4.4.1啟動條件
縣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Ⅳ級響應。
(1)因災縣境內1/5(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國省道發生交通受阻或中斷6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滯留人員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
(3)因災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300間以上、600間以下。
4.4.2啟動程序
根據預警和災情程度,縣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經縣長同意后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4.4.3響應行動
(1)縣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災情和應對工作開展情況,向有關部門和鄉鎮、開發園區傳達指揮部有關指示要求。
(2)縣有關部門積極指導受災較重地區開展應對工作。
(3)鄉鎮、開發園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轄區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及時將災情和應對工作情況報縣指揮部辦公室,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轄區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積極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4.4.4響應終止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縣政府宣布終止Ⅳ級響應。
5、信息發布
5.1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按照穩定、團結、鼓勁、正面為主的要求,為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5.2災情發生后,縣委宣傳部按照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組織有關部門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將災情、災害發展趨勢、應對措施、應急工作開展情況以及交通狀況、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情況等,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6、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6.1災情報告內容和時間要求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鄉鎮、開發園區和縣有關部門應立即調查、了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書面信息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對于較大及以上級別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可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人員傷亡情況,其他受災受損情況,以及組織開展搶險救災的基本情況等。隨后應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堅持實行日報制度,啟動應急響應后至響應結束前,鄉鎮、開發園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每日16:00時前將當日信息報指揮部辦公室,特別重大和緊急的信息及時報告。報市政府抗雪救災信息由指揮部辦公室綜合協調組負責起草,按程序審定后上報。
6.2災情總結評估
抗雪救災工作結束后,應當組織開展災情評估和應對工作總結。鄉鎮、開發園區負責本轄區內災情的總結評估工作,縣相關部門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核查、整理后,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匯總和分析評估,報縣指揮部,并按程序報市有關部門。
7、應急保障
7.1資金保障
政府應合理統籌預備費,一旦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和下撥資金,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7.2物資保障
縣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通過多種方式認真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物資的儲備。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提前購置和儲備抗雪除冰必備物品和用具。交運、公路、公安、衛健、住建等部門要準備足量的車用防滑設備,應急管理部門應儲備適量的棉被等必要的救災物資。
7.3應急力量
縣應急管理局(縣安委辦)、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運局、縣住建局、縣經信局、縣供電公司、縣衛健委、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要制定完善相應的應急方案,加強專業應急隊伍建設,不斷改善應急裝備條件,不斷提高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技能水平。同時,積極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7.4宣傳、培訓和演練
相關部門(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預防和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等相關知識,增強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防災減災能力。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防范和處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縣教育局應指導學校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應急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相關部門(單位)制訂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培訓和演練計劃,組織開展應對處置專業知識、技能和管理培訓,定期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演練,提高專業技能和應對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縣指揮部要適時舉行不同類型的防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演練,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專業應急隊伍要針對易發的險情開展應急演練。
8、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救濟救災
縣應急管理、發改等有關部門要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災物資倉儲,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和生活救濟救助;做好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8.2醫療治療與衛生防疫
縣衛健部門要加強災害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的組織和指導工作;負責調配醫療衛生力量,做好因災傷病人員的后續治療,對災區重大疫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對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導致受害人群、滯留旅客等群體性人員進行心理干預,防止產生災后心理障礙。
8.3基礎設施恢復
縣水利、交通、住建、通信、電力等部門(單位)要組織力量對受損的電網、變電站、水利基礎設施、交通設施、市政設施和通信基站進行搶修,盡快恢復正常功能。
8.4災后重建
受災地區鄉鎮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要抓緊統計和匯總災害損失情況,加緊組織編制災后重建規劃和方案,盡快恢復工農業生產和群眾正常生活。
8.5保險理賠
縣財政局要組織協調保險企業做好防災、減損和災后賠付工作。氣象等有關部門應當為保險企業的理賠工作提供災情鑒定等服務。各保險企業要依法及時進行賠付。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政府組織和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的專項預案,由指揮部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需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和本預案要求,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9.2監督檢查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成員單位,對本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各單位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防和應對處置工作,縣政府有關部門以及重點企事業單位完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準備,確保防范應對措施到位。
各行業主管部門應指導、監督本行業內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
9.3責任與獎懲
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搶險救援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表揚和獎勵。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應對處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9.5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當涂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當政辦〔20__〕44號)同時廢止。
冰凍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篇3
為做好我校冬季安全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等不受損失,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學期防暴雪工作應急預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
組長:張義校長
副組長:韓志勇副校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2、主要職責
⑴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雪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⑵充分利用校內各種渠道進行防雪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師生防雪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雪災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雪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⑶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雪、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雪災工作,把雪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⑸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防雪災的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指示或通知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雪災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雪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4、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5、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6、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搶險救災。
⑴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在各種危險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⑵迅速關閉、切斷電源防止雪災后滋生其它災害。
⑶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醫院搶救。
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7、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三、其它
1、進入防雪災緊急狀態后,學校防雪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災應急行動中,全校師生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雪后全體領導班子成員需提前一天到校參加除雪活動
4、本預案從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冰凍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證重大暴雪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和諧延壽提供氣象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國氣象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氣象災害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暴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3.2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暴雪應急工作。
1.3.3堅持科技先導的原則。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響應、及時處置。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重大暴雪,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的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
1.4.2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延壽縣內的重大暴雪監測、預報預警、救災等應急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重大暴雪應急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不再單獨成立重大暴雪應急指揮部,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成員單位。
2.1.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及縣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氣象局局長任副指揮長。
重大暴雪災害發生后,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在事發地設立重大暴雪災害現場應急指揮部。
2.1.2縣氣象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管理辦公辦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主管業務副局長擔任。
2.1.3成員單位
縣氣象局、縣發展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農委、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廣播電視局、縣網通公司、縣環境保護局、縣民政局。
2.2部門主要職責
2.2.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對重大暴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救災等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
2.2.2應急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在實施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重大暴雪災害發生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重大暴雪災害防御方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成員單位職責
(1)縣氣象局:負責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的發布,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為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啟動和終止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以專報的形式,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情況;負責重大暴雪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2)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協調災后基礎設施重建工作。
(3)縣水務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江河、水庫等水文與受災信息。
(4)縣農委: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農業生產、農田與農戶受災信息;負責組織生產自救與抗災工作。
(5)縣林業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災信息。
(6)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環境地質災害等氣象次生、衍生災害信息;負責組織地質災害的抗災搶險工作。
(7)縣環境保護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環境與污染信息;負責組織環境污染事件的搶險工作。
(8)縣民政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災情信息;負責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
(9)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做好災害發生時學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10)縣公安局:負責做好災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應急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11)縣財政局:負責重大暴雪災害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12)縣建設局:負責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設計施工等管理工作。
(13)縣交通局:負責保障縣氣象局氣象服務和移動氣象站現場服務人員、設備運輸以及救災工作的交通道路暢通;及時搶修被毀壞的交通道路和設施。
(14)縣衛生局:負責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發生、傳播、蔓延。
(15)縣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報紙、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時播發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等信息,遇有突發重大暴雪災害,及時插播預警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
(16)縣網通公司:負責組織協調并盡快恢復被毀壞的通信設施,保證各種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傳遞、報送和救災工作的通信線路暢通。
2.3應急指揮場所
2.3.1基本指揮場所
基本指揮所設在縣氣象局。在延壽縣氣象局建立指揮系統,通過氣象通信網通指揮全縣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
2.3.2機動指揮場所
機動指揮所設在氣象災害應急指揮車上。在災害發生地,通過車載指揮系統進行現場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的指揮。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重大暴雪災害預警信息來源
3.1.1縣氣象局歸口管理延壽縣內的重大暴雪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和評估等工作,其所屬延壽國家氣象觀測站具體承擔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任務。
3.1.2重大暴雪災害發生后,知情單位或個人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向縣氣象局報告有關重大暴雪災害信息。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縣氣象局根據重大暴雪災害監測、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重大暴雪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監測和預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3.2.2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對重大暴雪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發布啟動預警命令或報告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3.2.3成員單位應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2.4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應按照暴雪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見附件)和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重大暴雪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3.2.5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重大暴雪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1)建立和完善以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信息傳輸、氣象預報分析處理和重大暴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重大暴雪災害預警能力。
(2)建立重大暴雪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和完善重大暴雪災害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重大暴雪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3.3.2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門重大暴雪災害應急處置系統。
3.4預警級別及發布
3.4.1本預案中預警啟動級別按照重大暴雪災害的影響范圍、重大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3.4.2 Ⅳ級預警。縣氣象局預報預警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見7.4.2“重大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以上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已經(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Ⅳ級預警時,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重大暴雪災害。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Ⅳ級預警,并隨時向市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3.4.3 Ⅲ級預警。縣氣象局預報預警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大(見7.4.2“特大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以上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時,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社會影響的.特別重大暴雪災害。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上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Ⅲ級預警,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應急指令。
3.4.4Ⅱ級預警。縣氣象局預報警報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極大(見7.4.2“極大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Ⅱ級預警時,可能發生極大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會影響,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上報省、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由省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預警。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應急指令。
3.4.5Ⅰ級預警。縣氣象局預報預警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傷亡總數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Ⅰ級預警時,可能特別重大危害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過程,縣氣象局將重大暴雪災害預警情況報告省、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由省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上報國務院突發公共事件辦公室,由國務院突發公共事件辦公室決定啟動Ⅰ級預警后,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應急指令。
4 應急響應
4.1縣氣象局的應急響應
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啟動預警后,縣氣象部門應當按照以下程序做好應急響應;
4.1.1 Ⅳ級響應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布Ⅳ級預警后,縣氣象局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縣氣象局應當主動加強與市氣象局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并根據省和市氣象臺發布的指導產品,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的跟蹤服務工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縣氣象局應當及時向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市氣象局報告重大暴雪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縣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縣氣象局通報。
4.1.2 Ⅲ級響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后,縣氣象局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縣氣象局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縣氣象局應當主動加強與省、市氣象局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并根據省、市氣象臺發布的指導產品,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服務工作;
災害發生后,縣氣象局應急配合市氣象局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縣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縣氣象局通報。
4.1.3Ⅱ級響應
省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布Ⅱ級預警后,縣氣象局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縣氣象局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重大暴雪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縣氣象局應當主動加強與省、市氣象局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工作。
災害發生后,縣氣象局應當配合省、市氣象局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縣氣象局根據應急工作需要,縣氣象局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縣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縣氣象局通報。
4.1.4 Ⅰ級響應
國務院應急辦公室發布Ⅰ級預警后,縣氣象局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縣氣象局及其直屬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縣氣象局所屬氣象業務單位應當加強與省、市氣象局各直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工作。
災害發生后,縣氣象局應當積極配合上級氣象部門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服務等工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縣氣象局所屬各業務單位各業務崗位應當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縣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重大暴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縣氣象局通報。
4.1.5 縣氣象局應當按照有關發布規定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重大暴雪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4.2成員單位的應急響應
4.2.1 Ⅳ級響應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2.2 Ⅲ級響應
按照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2.3 Ⅱ級響應
按照省、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2.4Ⅰ級響應
按照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3 信息共享和處理
4.3.1 重大暴雪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由縣氣象局歸口管理,實現共享。
4.3.2 重大暴雪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當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當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當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4應急通信方式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并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4.5 災害評估
4.5.1 縣氣象局或上級氣象部門指定單位負責組織本縣內的重大暴雪災害評估。
4.5.2 重大暴雪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和市氣象局。
4.5.3重大暴雪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4.6 新聞發布
4.6.1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將重大暴雪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4.6.2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根據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通報及時報道。向社會公眾報道或發布的重大暴雪災害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于統一發布的信息。
4.7應急終止
啟動預警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應急響應終止后,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發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5、后期處置
5.1 后期處置
5.1.1 重大暴雪災害發生后,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5.1.2 衛生部門應當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的組織和指導工作。
5.1.3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及時調查、統計重大暴雪災害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重大暴雪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告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5.1.4 縣氣象局組織相關人員對重大暴雪災害成因進行分析總結,并報告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5.2災害保險
5.2.1 縣氣象局應當為保險機構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提供準確的災情信息證明。
5.2.2 保險監管機構應當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系統保障
6.1.1 基本指揮所通過可視化電視會商系統實現指揮和調度。
6.1.2 流動應急指揮車通過已配備的計算機網絡指揮系統、無線通信系統、衛星定位系統和天氣預報預警系統實現現場指揮。
6.2資金保障
縣財政根據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重大暴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 以國家氣象通信網為主體,無線傳輸方式作為備份,及時接收各類氣象資料,確保預報、警報、天氣實況和災情的傳輸。
6.3.2 應急救援現場應與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之間保持通信暢通,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為現場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6.4裝備保障
6.4.1 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應當組織建設應急指揮車和應急流動氣象站。
6.4.2 縣氣象局應當加強重大暴雪災害應急裝備的儲備,包括氣象儀器備份、維修維護設備、災情收集設備和人工影響天氣裝備等。
6.5應急隊伍保障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處置隊伍。應急處置隊伍應由大氣綜合監測人員、天氣分析預報服務人員、氣象通信人員、設備維護和保障人員、后勤保障人員、宣傳人員等構成。
6.6技術儲備與保障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本部門的專家咨詢機構,為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并指導對社會公眾開展重大暴雪災害應急知識的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大暴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6.7宣傳、培訓和演習
6.7.1 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暴雪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的相關知識。
6.7.2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習。
7、附則
7.1術語說明
氣象災害預警:是指各級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為避免其影響,氣象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采取對應防御措施的過程。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各級氣象部門通過媒體傳播給社會公眾防御氣象災害的符號語言。通常由符號、顏色、對應的防御指南組成,符號表示氣象災害種類,顏色表示氣象災害的強度級別,一般按四個級別發布預警信號,并按氣象災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對應的防御指南明確了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 獎勵
(1)對在重大暴雪災害防災、減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在重大暴雪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3)對因參與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7.2.2 責任追究
(1)縣氣象部門及有關氣象工人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四十條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2)發生重大暴雪災害后,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縣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重大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7.3預案管理
7.3.1 本預案將根據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并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備案。
7.3.2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按照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應急預案》實施。
7.4制定與解釋
7.4.1 本預案由縣氣象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并負責解釋。
7.4.2 按照災害性天氣強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縣氣象局依據中國氣象局《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試行辦法》,并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延壽縣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分為重大、特大、極大三級。
縣氣象局發布以下預警信號的災害性天氣屬于重大級別:暴雪橙色;縣氣象局發布以下預警信號的災害性天氣屬于特大級別:暴雪紅色。
7.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冰凍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篇5
冬季易遭受暴風雪襲擊,為了做好我校對預防暴風雪惡劣天氣應對處理工作,保障師生人身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積極開展各種應對暴風雪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工作,確保學校師生冬春季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整體聯動,落實到位
三、組織機構:
成立防暴風雪災害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四、應急措施:
1、落實責任制
校長主要領導負責全面工作,分管領導具體指導各年級工作,各班主任負責落實各班具體工作。
2、實行災情一日一報制度
學校及時與教育局辦公室及上級政府及主管部門、氣象部門溝通,了解災情預警信息。每位負責人都要二十四小時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保持聯絡,一旦發生災情,在最短的時間內逐級上報,為指揮決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負責人:王英
3、實行安全檢查制
總務處及時檢查學校校舍、道路以及所有不安全因素,及時掌握和處理因雪災造成的安全隱患,包括學校建筑物、學校附近建筑設施、學校設備設施和校園樹木等出現損壞的維修。并及時將學校除雪工具分發到師生手中,及時清掃校園積雪,隨時隨地保障師生的安全。
負責人:周生海
4、自救減災制
暴風雪過后,全體師生要立即開展自救減災工作,及時組織教職員工清掃校園積雪,確保校內通道暢通。校園內的重要部位設立警示牌,高危險部位人員撤離,必要時設專人看管,確保萬無一失。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師生的自我防范意識。
五、幾點要求:
1、加強冬季的值班值宿和安全保衛工作,做到24小時有人堅守崗位。
2、做好其他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政治工作,預防次生和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保持24小時通訊和信息暢通。
4、實行責任包保和責任追究制度。因瀆職行為產生的不良后果,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