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級安全飲水供水應急預案(通用6篇)
鎮級安全飲水供水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農村飲水安全供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水利部關于組織開展城市供水應急預案及水資源規劃編制工作框架指南》《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制定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1.3.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1.3.4長效管理,落實責任。農村飲水以保障飲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責任機制。
1.3.5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1.4.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1.4.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體系
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我鎮實際情況,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結構如下:
福旺鎮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福旺鎮政府黨政辦公室,聯系電話:。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福旺鎮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指揮小組),指揮小組成員由以下構成: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小組成員因工作原因變動時,由新任職人員自然遞補。
2.3指揮小組的職責
負責全鎮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全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全鎮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及時掌握全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變化趨勢及對農村群眾飲水情況的影響,以便通過及時有效的實時調度和處理,最大限度地減輕因突發事件給群眾生活的不便和生命安全帶來的影響;指揮協調全鎮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4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黨政辦公室副主任兼任。
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是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總指揮、副指揮長、成員單位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組長的指示。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鎮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承擔指揮小組日常工作。
2.5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1)鎮水利水土保持站
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運行管理、規范化運行;提供水情、災情、水源調度方案及受災應急措施,供領導指揮決策。
(2)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監督全縣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工作,負責檢測、統計、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受污染狀況,向鎮農村飲水安全指揮部報告水質受污染原因和受污染程度;保證交通道路暢通,負責組織協調重大災情時應急送水消防車暢通無阻
。3)鎮衛生院
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疫病的防治和醫治工作,有應急隊伍赴災區進行醫療救護。
。4)鎮財政所
指導飲水安全工作指揮小組辦公室做好重大應急措施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5)鎮派出所
嚴厲打擊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訊線路的違法活動,保證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
(6)鎮文化廣電體育和旅游站
做好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宣傳,大力宣傳有關法規,在突發性和應急性事件出現時,根據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提供的的險情和災情,及時向全鎮人民發布訊息,以此盡量減少損失。
(7)鎮武裝部
發生災情時,負責組織協調消防車為災區應急送水、負責災民的生活救濟等突發事件應急救災工作。協調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8)鎮供電所
負責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安全,加強輸變電線路的運行和檢修管理,保障電路暢通。
。9)鎮電信支局
組織好通訊企業做好通訊設施的檢修、調試工作,及時修復故障,保障話路暢通,出現突發性應急事件時,保證信息及時傳遞。
。10)鎮民政辦
負責受災災民的民政救助工作。
3預防及預警
3.1預防
3.1.1信息監測及收集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重點在于及時掌握險情和災情的發生,發展過程、變化趨勢以及對群眾生命和健康的影響、對農業生產的影響,以便通過及時有效的適時調度,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帶來的損失,因此,災情信息監測尤為重要。
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全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鎮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主要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指揮小組應掌握供水范圍、供水人數、水源狀況、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水源儲備情況,加強信息監測,指揮小組應按照規定如實上報受災情況。遇險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由氣象局提供雨情,并向指揮部提供今后雨情變化,突發事件出現時,縮短上報時間。
當水源水質遭受突發性事件而發生污染時,由生態環境部門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標及級別,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當因洪澇災害等突發性事件引起工程毀壞,由水利部門提供水情,及該區涉及水庫水位交化。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3.1.2信息報告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構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3.1.3預防措施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偎枷霚蕚。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農村飲水安全出現突發性事件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應急搶險的思想準備。
、诮M織準備。建立健全安全飲水工作組織指揮機構,落實責任人、應急搶險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應急搶險設備和服務組織的建設。
、酃こ虦蕚。按時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隱患的工程設施實施應急維修。
④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應急搶險物資,合理配置。在易受災鄉鎮應儲備一定數量的物資,以應急需。
、萃ㄐ艤蕚洹3浞掷蒙鐣ㄐ殴,確保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搶險通信暢通。健全水質測報站網、氣象測報站網,確保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迿z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2)預防措施
、僬J真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及設施的檢查維修,定期對全鎮范圍內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及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除平常的常規檢查外,每年的1-2月份做一次徹底的檢查維修。
、谡J真做好水源狀況檢查,對全鎮范圍內易出現水源枯竭、水質污染的區域,要定期進行檢測,生態環境部門對容易對水源造成污染的上游廠礦企業,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必要時可以責令停產,防止飲用水源遭受污染。
、墼鰪娙罕妼σ呀ㄞr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3.2預警
3.2.1預警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
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劃分為三級:
。1)紅色預警Ⅰ級(重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并發布紅色預警:
、僖蚬┧こ趟纯萁咴斐蛇B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農村20__人以上(含20__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垡蜃匀粸暮蛉藶槠茐脑斐赊r村或農村20__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橙色預警Ⅱ級(較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并發布橙色預警:
、僖蚬┧こ趟纯萁咴斐蛇B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合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農村1000人以上20__人以下(不含15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農村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1000人以上20__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黃色預警Ⅲ級(一般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農村飲水安全事件并發布黃色預警:
、僖蜣r村飲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20__人以上3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谝蜣r村飲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垡蜃匀粸暮蛉藶槠茐脑斐赊r村或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2.2預警發布
指揮部在收到災害預警信息時,根據突發農村安全飲水事件的類別、不同的預警級別,起始時間以及影響范圍,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利用廣播、電話、手機短信和互聯網等多種形式發布預警信息,重要預警信息在電視節目中能即時插播和滾動播出。政府部門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有機會采取有效防御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逐級向上一級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鎮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三級。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因災情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災害,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指揮機構報告
4.2I級響應
4.2.1紅色預警發布后,為I級響應。
4.2.2響應行動
由浦北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主持會商,鎮指揮小組成員參加。根據災情啟動應急方案,做出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密切監視險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以及工程調度,并立即派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進行技術指導。指揮小組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及時發布災情通報,報道災情及應急措施。應急部門協調消防車臨時為災區應急送水,財政部門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為災區緊急調撥抗災物資,交通部門為抗災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民政部門及時救助受災群眾。衛健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抗災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2.3方案啟動
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I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抗災期。
4.2.4宣傳動員
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搶險救災工作;按照權限進行調度,及時控制災情,或組織強化救災工作。受災地區行政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各成員單位應將工作情況上報各級人民政府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4.3Ⅱ級響應
4.3.1橙色預警發布后,為Ⅱ級響應。
4.3.2響應行動
由浦北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揮部主持會商,鎮指揮小組成員參加。根據災情啟動應急方案,做出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縣抗旱指揮部。密切監視險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以及重點工程調度,并派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進行技術指導。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及時發布災情通報,報道災情及應急措施。受災地區的各級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到受災地區組織指揮搶險抗災工作。
4.3.3方案啟動
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搶險救災期。
4.3.4宣傳動員
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指揮部具體安排搶險救災工作;按照權限進行調度,及時控制災情,或組織強化救災工作。受災地區行政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4.4Ⅲ級響應
4.4.1黃色預警發布后,為Ⅲ級響應。
4.4.2響應行動
由浦北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主持會商,鎮指揮小組成員參加,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并立即派現場工作組幫助調查、核實受災原因,并將救災的工作情況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分管領導,指揮部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
4.4.3方案啟動
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搶險救災期。
4.5應急處理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協調應急管理局,安排消防車臨時為災區應急送水,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4.5.1搶險救災
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4.5.2醫療救護
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4.5.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5.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6.5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
到保證時,當地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盡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5.2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5.3資金保障
各級地方政府要設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調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5.4物資保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5.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
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5.6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5.7治安維護
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5.8技術保障
為了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需要,調集縣級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后期處置
6.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縣級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6.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省、縣政府援助的,由鎮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省、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6.3獎勵與責任追究
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參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關的處分或處罰。
7附則
7.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列入部門預案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鎮政府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鎮級安全飲水供水應急預案 篇2
為保護正陽關鎮區域飲用水源地環境,指導應急搶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排除隱患,使水源處于可控狀態,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飲用水水源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突發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規范和強化全鎮水源地保護系統;以預防水源地環境突發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全鎮處置突發水源地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后工作機制;建立全鎮水源地保護系統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應急體系。
二、適用范圍
全鎮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性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具體包括:
1、影響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2、因不可抗拒力(含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而造成的水源地污染事故;
3、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在生產和儲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4、其他突發性水源地污染事故。
三、基本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性水源地污染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2、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小污染范圍;
3、以事實為依據,重視證據、重視技術手段,防止主觀臆斷;
4、制定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
5、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關系。
四、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鎮水污染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經認定后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縣生態環境分局報告。
2、快速出警。接到指令后,應急現場指揮組率領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
3、現場控制。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并負責與當地公安等單位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
5、現場報告。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情況。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專家意見,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迅速聯合縣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河流、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五、應急終止
只有同時實現下面三個條件,現場應急救援方可終止,應急救援隊伍才能撤離:
一是事故現場危險因素得到控制并處于穩定安全狀態;
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醫院搶救;
三是獲得鎮應急領導小組的同意。
六、水源地保護應急預案領導機構及職責
。ㄒ唬╊I導小組主要成員及職責
組長:
(鎮長)
副組長:
(黨委副書記)
。ǜ辨傞L)
(黨委委員)
(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成員:
。h政辦主任)
(派出所所長)
。▏林行乃L)
。ń洶l辦主任)
(水利站站長)
。ǔ墙ㄞk主任)
。裾k主任)
。ㄖ行男l生院院長)
(農技站站長)
。ㄐ竽琳菊鹃L)
。ㄋ痉ㄋL)
。ㄉ鷳B環境保護工作站站長)
主要職責:
1、宣傳上級有關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對水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
2、掌握有關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
3、負責水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4、負責有關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傳達、報送、新聞發布等工作;
5、提供和解決處置水污染應急所需要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質等;
6、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ǘ⿷爆F場指揮組成員及職責
指揮:
(鎮長)
副指揮:
。ǜ辨傞L)
。h委委員)
成員:
黨政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國土所、水利站
主要職責:
應急現場指揮組接警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分隊處置現場,分配任務。同時應了解內容,并及時向鎮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圍;
2、報告事故發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數量、種類、性質;經濟損失、人員受害情況等;
3、事故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防采取的措施;
4、上級指揮機構(指揮員)的位置,指揮關系,聯絡方法;
5、其他需要清楚的情況。
。ㄈ┧吹貞毙》株牫蓡T及職責
1、應急現場治安小分隊:
隊長:
。ㄅ沙鏊L)
組成人員:
全體群防隊員和派出所干警5人。
具體職責:現場管制、設置警示標志,疏通交通。防止人為制造污染事故和次生污染事故的發生,向現場指揮組報告事故發生范圍。
2、應急現場安全與勘察小分隊:
隊長:
。ㄉ鷳B環境保護工作站站長)
組成人員:
鎮安監辦、國土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經發辦、涉農各部門的人員10人。
具體職責:根據現場發生事故,查明原因,污染性質,污染源,危害程度,符合哪一個部門的污染事故,應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置意見,及時切斷污染源,并上報現場指揮組。
3、應急現場疏導小分隊:
隊長:
。ǜ辨傞L)
組成人員:
20個村(居)兩委人員,各村(居)義務消防隊隊員。
具體職責:及時疏散應急現場受污染的群眾,向現場指揮組報告疏散時段、人員數量、完成效果。
4、應急現場搶險小分隊:
隊長:
(黨委委員、人武部長)
組成人員:
鎮武裝部基干民兵20人。
具體職責:應急現場的污染控制,人員搶救,物質運輸,向現場指揮組報告事故現場搶險情況。
5、應急現場救護小分隊:
隊長:
(中心衛生院院長)
組成人員:
鎮衛生院醫護人員不少于6人,包括內、外科醫生各一名,護士4名(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增加護理人員)。
具體職責:事故現場傷病員的救治工作,報告事故現場救治人員的數量,包括具體傷亡人員數量。
6、應急現場后勤小分隊:
隊長:
(黨委委員)
組成人員:
由鎮黨政辦、財政所、農服中心、綜治辦、社會事務辦、黨建辦,經發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組成。
具體職責:車輛調配,物資供應,信息傳遞,后勤生活,善后處理,向上一級報告現場進展情況。
鎮級安全飲水供水應急預案 篇3
為迅速、準確、有效、安全地處置好全辦農村供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利益,保障全辦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維護城鄉經濟積極發展和社會穩定。
一、基本情況
我辦現只有板山村、盤龍社區、平莊社區大院子組涉及農村飲水,群眾居住較為分散,農村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下水為主,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水量不足主要集中在干旱季節,飲用水源相對匱乏。農村飲水安全是脫貧攻堅“3+1”保障的重要內容之一,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根據《貴州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禮儀街道范圍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三、強化組織領導和職責
在禮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街道村(社區)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季節性水量不足和突發事件影響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成立禮儀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指揮長:
常務副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社區發展服務中心,由陳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蒲川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社區發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若遇到干旱時間及時掌握農村飲水困難情況,及時向街道主要領導報告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負責全辦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部署、組織實施、督查和協調等工作,保障全辦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維護城鄉經濟積極發展和社會穩定。
公共服務辦:負責統計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災情;儲備應急物資,負責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衛生院:負責對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村、組的衛生防疫和救護工作;對農村飲用水水源的水質實行監測和衛生保障。
財政所:組織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經費并監督使用。
派出所:負責飲水安全應急群眾的社會治安及案件查處;維持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公共管理辦: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情。協助自來水公司供水開展送水工作。
交警五中隊:維護好事發地區的交通和秩序。
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有效處置。
各村(社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村(社區)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村(社區)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和上級應急指揮部機構報告突發事情情況;指揮、協調本村(社區)飲水安全突發事情應急救援工作。各村(社區)供水工程管理員結合本次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度科學合理的搶險救災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人員,并定期組織巡查、檢修。
四、預防與預警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原則。通過建立預警預防機制,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采取預防措施,降低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1.重點預防對象:板山村和盤龍社區20人以上的供水水源、供水池、水管、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備:蓄水池、輸水管網等。
3.預防的職責: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要定期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落實責任追究制。供水管理員要堅持全年值班制,密切觀測設施的運行情況,把可能發生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按規程操作、按規范管理,確保供水穩定有效。
五、應急措施
1.針對板山村石門組和盤龍社區后壩組可能存在的季節性水量不足的問題,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時,要準備應急工作車輛(貴C NB7973,駕駛員蒲川和鄧厚園)和應急送水保障車輛(禮儀街道辦事處灑水車),在多個群眾聚集點實行早中晚各一次及時送水應急;對于老弱病殘戶,采取送水上門方式。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他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水量不足的問題。
2.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工程措施予以解決。
3.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4.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參與應急人員30名(民兵預備隊)。
6.向群眾公布應急聯系電話:,聯系人:小義。
六、應急響應
1.街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社區)報告后,立即向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要求上級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管委會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達相關指揮部成員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保障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2.指揮部建立應急指揮系統,保障應急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以及應急辦公室之間的應急通信聯絡暢通。
3.應急物資、設施、搶險隊伍保障。指揮部建立應急水源保障體系,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用水:一是配備應急水源處理裝置;二是配備專業送水車和貯水袋;三是礦泉水、純凈水等物品發放。
4.對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黨政辦進行表彰;對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宣傳動員。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情期間,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協調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八、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九、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鎮級安全飲水供水應急預案 篇4
一、編制的背景、目的
由于我鄉主要飲水基礎比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主要方式為小型集中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部分供水工程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缺水主要集中在冬春兩季。農村飲水安全是“3+1”保障重點保障內容,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在西秀區水務局的指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胡麗莎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王國林擔任,成員為鄉水務站、消防中心和各村居支書、主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水利站,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上報處理結果;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應急措施
。1)針對存在季節性水量不足,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同時動員群眾利用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
。2)針對鄉集中供水工程,除了正常運行的水泵外,另外還有一臺備用泵,即使水泵損壞,也不影響正常抽水,確保供水不斷。
。3)其他供水工程,有條件的情況下也要常備一臺備用水泵,確保不會因為水泵損壞而停水;沒有常備備水泵條件的,如遇水泵損壞,就在2天內完成維修或者更換,不能影響供水。
(4)針對水量不足,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預備應急車輛2臺(消防車、灑水車),應急人員5名(消防隊員—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應立即向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或區水務局業務指導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進行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鄉財政保障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費用。
2.通訊與信息。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鎮級安全飲水供水應急預案 篇5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我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全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應急機構
成立龍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朱敏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吳寧寧(鎮長)、周偉福(人大主席)擔任,農業口、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長華平山兼任。各村(居)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鎮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1)重點預防對象:供電設施、供水泵、供水管網、供水井、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施:供電線路、變壓器、開關柜、變頻器、消毒柜、水泵管、電纜線、水泵、輸水管網、閘閥、井管等。
四、信息監測和收集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水管站)負責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五、信息報告
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供水單位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檢測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社會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報告突發性事件。
信息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六、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七、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Ⅰ級(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紅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2萬人以上(含2萬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萬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可50(含50人)人以上出現集體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2萬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橙色預警Ⅱ級(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橙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影響范圍為1萬人以上(含1萬人,下同)2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萬人以上4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黃色預警Ⅲ級(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黃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5萬人(含0.5萬人,下同)以上1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藍色預警Ⅳ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藍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1萬人(含0.1萬人,下同)以上0.5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八、預警發布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廣播、微信等信息平臺上發布。農村飲水安全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微信等多種形式發布預警信息。有關部門要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能及時采取有效防御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預警信息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手機短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九、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立即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政府報告,并進行先期處理;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30分鐘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政府報告。
對應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2、Ⅰ、Ⅱ級響應
紅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橙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
3、工作部署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
發生Ⅱ級以上事件時,應急指揮部必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干群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工作隊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鎮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時恢復供水。
4、方案啟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下的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報告鎮人民政府、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
十、保障措施
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人員,明確任務,根據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指揮部制定搶險、各類救援物資儲備調配方案,協助鎮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發生事件時,由鎮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度,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中毒事件后,應急指揮部組織衛生部門和鎮政府派出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處置,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做好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十一、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等。
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十二、附則
本預案列入部門預案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縣水務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鎮級安全飲水供水應急預案 篇6
一、總則
為了有效預防,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突發性水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保護生態環境,防止人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飲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飲用水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范圍
。ㄒ唬┍绢A案適用于方里鎮范圍內飲用水安全的一切嚴重事故。
。ǘ┮獓栏褡袷乇绢A案的制定,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以保護水資源的有效利用。
三、應急求援指揮系統的`組成和職責
。ㄒ唬┏闪⒎嚼镦傦嬘盟畱鼻笤I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ǘ╊I導小組職責分工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突發性或較大飲用水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率領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發生地,積極協調配合醫療單位和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人員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信息。
。ㄈ┩话l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機動組、后勤保障組、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宣傳接待組、衛生防疫組、事故調查組。
1.搶險應急機動組
組 長:
成員單位:派出所、各村民兵連。
職責:負責召集派出所、鎮應急分隊、各村基干民兵組成臨時搶險隊伍,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社會秩序,疏散撤離污染區人員和實施搶救工作。
2.后勤保障組
組 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財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職責:及時組織車輛,優先運送救助人員,物資生活必須品,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環境污染現場處置組
組 長:
成員單位:綜治辦、衛生院、黨政辦、電管所。
職責:負責收集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相關資料。
4.宣傳接待組
組 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宣傳辦。
職責:負責統一報道飲用水安全事故處理情況。
5.衛生防疫組
組 長:
成員單位:中心衛生院、各村衛生室。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意見。
6.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所、水利站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四、應急處理措施
。ㄒ唬┓怄i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ㄈ┣謇硎鹿尸F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事故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ㄋ模⿲κ艿轿廴疚:Φ娜藛T做好安撫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鎮直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ǘ﹪烂C紀律,確保令行禁止,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推延執行指揮部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