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精選3篇)
幼兒園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篇1
一、工作原則
沉著應對,措施果斷,快速反映,高效處置。
預防為主,統一領導,警鐘長鳴,分級負責。
二、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常沙(園 長)
副組長:高文艷(后勤主任)
成 員:雷聲梅(保教主任) 各班教師
三、工作職責
1、應急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中毒患兒、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組長負責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并與當地防疫部門聯系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有關部門,對食堂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
3、采購員把好食物“進口關”,堅決不購買腐爛變質的物品,所有材料必須嚴格檢查登記后方能存入庫房。每日按要求認真執行“嘗菜制”,做好當日記錄,并監督食堂工作人員落實食物“留樣制”,當日食物留存48小時,幼兒無異常情況后方能銷毀。
4、保育主任每周四對食堂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并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幼兒安全。
5、食品衛生管理員每天堅持衛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毀。
6、各班班長、教師堅持每天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幼兒園辦公室。
7、保教主任應在發生中毒事件后第一時間內了解事情的原委,如實向園長匯報,并協助做好媒體的接待,最大程度地消除負面影響。
四、應急處理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1、副組長迅速與急救中心聯系,把中毒的幼兒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幼兒的生命安全。同時在第一時間通知上級主管領導和衛生監督所。(急救中心電話:120)
2、及時與幼兒家長聯系,處理好善后工作,確保幼兒園教育教學正常進行。
幼兒園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篇2
一、設置食物中毒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周奎齊
副組長:韓其振、劉西宗、王忠月、李保國、位兵
成員:董君明、郭瑞、代延軍、益洪佐、孫奉文、岳光華、李洪波、王大東、張軍、張慶明、戴鳳亭、盧宗平、豐子君、田成生、宋衛忠、張繼明
二、應急處理程序
(一)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二)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及時報告校醫室,由校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附近醫院聯系,救治患者師生。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e收集相關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三)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縣教育局主管部門匯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廠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洋,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辦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病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德育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指定專人接受新聞部門采訪;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校醫室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經過、可疑食品及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需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代菌檢查和取證工作,并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幼兒園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篇3
一、處置食物中毒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二、應急處理程序:
1、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及時報告校醫室,由校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2)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啟動應急中國幼教網版權32955號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3)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附近醫院聯系救治患病師生
4)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收集相關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匯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德育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制定專人接受新聞部門采訪;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校醫室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