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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5-03-03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通用31篇)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__〕141號)同時廢止。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

  為進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街道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林地保護條例》、《國家處置重、特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街道轄區內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街道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我街道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專職副指揮長:

  總值班主任:

  成員單位:林業站、派出所、財政所、安監站、城建辦、水管站、中小學校、農業辦、計生辦、農經站、綜治維穩辦、各村。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長兼任。指揮部下設防火辦、火場指揮組、宣傳報組、治安保衛組、撲救隊、醫療救助組。

  (二)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街道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街道主要領導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主任:

  副主任: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電話號碼:

  火場指揮組組長:成員由安監站、各村工作人員。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辦公室工作人員。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組長:

  成員:由綜治維穩辦、派出所工作人員和各村調解員組成。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災區政府機關、機要部、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民政辦工作人員。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組織撲救組人員的集合,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置;做好國內外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撲救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盡快撲滅火災,確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醫療救助組組長:縣醫院院長

  成員:縣醫院工作人員。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示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廣播、宣傳車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村兩委干部和林場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辦事處每年都要與各村、學校鑒訂森林防火責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線場指揮打火。“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鎮政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撒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街道林業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有功人員,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3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全面加強預防管理、火災撲救、基礎保障工作,重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和處置森林火災突發事件能力,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綜合防控能力,推進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和專業化進程。

  工作目標:確保全市無重大森林火災發生。

  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災控制率在5公頃/次以下,森林火災案件查處率達到8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積極謀劃,全面部署。

  適時組織召開春季和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對森林防火各項工作做出全面部署。3月12日,市人民政府分別與市各有林單位簽定森林防火責任狀,確立全年工作目標及各項工作指標。

  (二)明確責任,建立機制。

  落實行政領導負責制和“區域聯防”、“十戶聯防”等聯防聯保。加強組織體系建設,指揮部成員變更進行及時調整,落實好各成員單位的森林防火部門分工責任制。將各鎮干部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的監管責任作為落實重點,將責任明確到人,到地塊。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將建立約談機制,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造成森林火災責任事故和重大森林火災隱患的,要按照行政領導問責制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責任體系,落實好森林經營單位和個人的火源管理主體責任。

  (三)規范管理,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認真做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投入力度,增加宣傳警示物布設數量,積極發揮森林防火志愿者隊伍宣傳力量,大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借助各類新聞媒體和宣傳載體,重點宣傳和普及森林防火區內禁火規定、“12119”火情報警電話、撲火安全常識等,提高公眾森林防火意識。健全宣傳文字、圖片、影像資料檔案。健全森林防火宣傳設施設備管理檔案,加強森林防火宣傳設施的管理維護。實施宣傳教育責任人和宣傳教育登記備案制度。

  (四)完善監管措施,嚴管野外火源。

  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禁止野外焚燒秸稈等可燃物的規定,杜絕森林防火區內一切違規野外用火。3月15日前,市人民政府根據森林防火實際和工作需要及相關規定,組織對森林防火區界定標準和范圍加以明確并向社會公布。加強對軍事設施、村屯、油庫、古建筑、文物區、旅游景區退耕還林地、新增清收林地以及邊境等重點部位和清明、五一、十一等重點時段的森林防火監管,完善野外用火監管措施,加大力度,嚴管嚴查,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的監管。在退耕還林地、新清收林地以及農林交錯復雜地帶,設立禁火旗等警示標志提醒公眾禁止野外用火。對中朝邊境線落實專項監管措施,開展巡查清林活動。

  (五)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

  根據《森林消防隊建設規范》,健全森林消防隊伍日常管理和訓練制度,加強森林消防隊伍規范化建設,抓好隊伍管理、業務訓練、執行制度、基礎設施等方面建設。有針對性地組織演練,重點加強撲火前指業務建設,規范火災處置組織指揮程序,全面提高隊伍標準化、專業化水平和撲火作戰能力。及時修訂《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不斷提高撲火裝備水平,逐步解決森林消防隊伍人員編制和經費問題。

  (六)開展森林防火督導檢查。

  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和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加大對森林防火責任制檢查力度,對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的制定、實施、管理落實情況逐項檢查,實行領導問責制。加大對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的檢查力度,對重點時段媒體宣傳,警示宣傳,宣傳內容,宣傳教育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加大對消防隊伍建設,森林防火設施設備的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加大對森林防火期內領導帶班、工作人員應急值守,了望員、護林員在崗履職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七)規范管理,做好業務素質培訓。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各項管理辦法。開展業務培訓演練,全面規范火情處置業務。開展撲火隊撲火訓練和演練,提高應對森林火災的能力。開展數字化超短波無線通信技術培訓,在重點林區進行應急演練。將3月底前要組織開展巡護員、了望員、火場信息員業務培訓,提高發現火情處置火情的能力。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確保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反應迅速、措施得力,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維護我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土生態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持密切協作、快速反應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預防應急相結合的原則。

  1.3編制依據。本管理方案編制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xx省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管理方案》和《xx市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等。

  1.4適用范圍。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時,可啟動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積3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2)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林場或者位于鄉(鎮、區)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3)連續燃燒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區、天然林區及其它重點林區,受害森林面積2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5)造成人員傷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的森林火災。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事機構的組成與職責

  我市成立以市長為指揮長,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市武裝部部長為副指揮長,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安局、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氣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廣電局、市農業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聯通公司、市移動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

  市護林防火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上級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示、決定和工作部署;制訂和修訂市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宣布啟動或結束本應急管理方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決定成立前線指揮部,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遇到的資金、物資、交通等問題;審查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或專家組提交的工作報告或評估報告;承擔xx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安排的其它應急工作。

  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信息,并提出處理建議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貫徹落實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組織協調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并監督檢查有關鄉(鎮、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指導應急撲火專業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落實市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的編制修訂和組織演練工作;向xx市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報告、通報森林火災發生情況及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根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授權發布有關信息等。

  2.2森林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及其各工作組的職責。根據森林火災撲救需要,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臨時成立前線指揮部,主要職責是迅速落實市護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火災撲救的各項部署,現場統一組織指揮火災的處置和撲救。各工作組組成和主要職責:

  綜合調度組:全面掌握并及時報告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各部門落實撲火力量調動、物資調配、通信聯絡、火場監測、火災案件查處等具體處置措施。

  后勤保障組:做好火災處置撲救中的食品、飲水、燃油、電力、被褥等物資供應和通訊聯絡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快速運輸撲火人員、撲火設備及救援物資、藥品等。

  醫療救護組: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火災處置撲救中的醫療救護以及災后衛生防疫等工作。

  宣傳報道組:按照上級對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有關規定,根據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確定火災撲救新聞發言人,適時發布火情信息,組織好宣傳報道工作。

  專家咨詢組:負責撲火環境、火情分析,并對火災態勢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火災撲救方案;根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授權,開展火災調查、火災損失評估,做好處置撲救績效評價。

  現場督導組:深入火場一線,對各部門、各單位和有關人員在火災撲救中的職責履行情況實施跟蹤監督檢查,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前線指揮部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

  2.3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市武裝部:根據火災撲救需要,組織駐xx部隊、人武部和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投入火災撲救工作。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召開森林防火會議及火災撲救中的緊急會議,審核上報xx市的有關資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機關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持火場治安秩序,做好受災群眾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查處森林火災肇事者;必要時協調市公安消防大隊參與滅火。

  市林業局:負責指導森林公園、國有林場等國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災預防和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監督檢查各有關鄉(鎮、區)和林區各單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演練,履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災撲救和基礎建設項目審批,并將其納入基本建設計劃;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對不落實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制和在火災撲救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

  市安全監管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火災成因及火災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做好學校師生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解決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經費,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撲火隊伍裝備、撲火物資儲備(供應)以及災后重建等所需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參與對各部門、各單位人員火災撲救職責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獎勵火災撲救有功人員。

  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火災案件的調查處理。

  市氣象局:負責加強中長期天氣預報,建立森林火險形勢會商機制;及時提供火情監測信息,隨時掌握和提供火場及周邊天氣情況;必要時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市交通局:負責修建通往災區臨時公路和運輸撲救物資、人員,配合市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災民安置與社會救濟和災后重建工作,按規定做好撲火傷亡人員的撫恤事宜;教育和引導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園、公墓和墳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癡呆等智障人員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火災撲救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趕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做好災區衛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市廣電局:通過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級以上火險天氣時,在市電視臺、廣播電臺播報火險等級預報。

  市農業局:負責協調做好農村居民、牲畜和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后農業生產。

  市文化旅游局:負責組織指導旅游區和旅行社開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將森林防火安全知識納入導游提示游客內容;發生森林火災時,督促旅游區組織人員疏散。

  市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負責組織通信聯絡,確保火災現場的通信網絡暢通。

  3、預防和應急準備

  3.1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識。

  3.1.1各鄉(鎮、區)要按照“政府主導、媒體聯動、教育滲透、全民參與”的要求,突出宣傳重點,豐富宣傳形式,拓寬宣傳渠道,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會化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網絡體系。強化市、鄉(鎮、區)兩級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宣傳教育職能,協調廣電、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門及村民委員會組成宣傳教育網絡。從各個層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構建全方位、社會化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格局。

  3.1.3深入開展“進林區、進村宅、進單位、進學校、進風景旅游區”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結合普法教育,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傳月”,集中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識、森林火災撲救和安全避險知識教育,開展先進典型宣傳和森林火災警示教育。

  3.2有關鄉(鎮、區)、山張林場和虎頭山森林公園應當組織實施下列森林防火設施建設:

  (1)建設火險預警、火情監測瞭望設施;

  (2)在林內、林緣以及村莊、工礦企業、倉庫、學校、部隊營房、重要設施、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等周圍,建設蓄水池、開設防火隔離帶或者營造防火林帶,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標識;

  (3)配備森林防火交通運輸車輛、森林防火物資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揮調度和信息處置系統等。

  3.3林區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公有制林業經營者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組織,負責本系統、本單位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確定森林防火責任人和責任區,配備相應的森林防火設施裝備。

  3.4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應當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5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堅持以專業隊伍為主,專業隊伍與發動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有關鄉(鎮、區)負責本轄區各類森林消防隊伍的建設、監督和管理。國有山張林場要建立專業森林消防隊,沿山鄉(鎮、區)要建立森林消防突擊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戶要建立群眾撲火隊。加強后備撲火力量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的監管、儲備、調撥和更新管理體系,確保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的物資準備需要。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根據各自轄區的森林防火任務,儲備與之相適應的森林防火物資。

  3.7各鄉(鎮、區)要按照《國家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的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

  3.8各鄉(鎮、區)、各林場及火場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發揮社會基礎設施的作用,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氣象部門要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預報、人工增雨等。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信息,為森林防撲火工作提供技術智力支持。

  3.10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加強崗位技術培訓,組織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練,不斷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加強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鄉(鎮、區)森林消防突擊隊、民兵應急分隊和群眾撲火隊的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合作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4、監測與預警

  4.1森林防火常規信息的監測與收集。

  4.1.1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災常規信息監測和收集體系。切實加強對可能影響森林火災發生、發展和應急處置的常規信息的監測和收集工作。

  4.1.2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災常規信息數據庫,各有關部門要無償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規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常規信息數據庫內容包括:

  (1)區域內森林資源的種類、數量及分布;主要危險源的種類、數量及分布。

  (2)區域內重點防護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園、風景旅游區的面積及分布;林區重要基礎設施、居民點、學校的數量及分布;林區人口數量、結構及分布。

  (3)林區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礎設施情況;季節性的風向、風速、氣溫、雨量等氣象信息。

  (4)森林撲火力量的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資的種類、數量、特性和分布,上級護林防火指揮部和相鄰地區可用的火災處置應急物資。

  (5)可能影響火災撲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險預測預報。在重點防火期,市氣象部門要分析森林火險形勢,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送火險趨勢報告,并制作全市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全天不間斷通過電視臺向全市發布;冬春高火險季節,市廣電局要在市電視臺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市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預警警報;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后,市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

  4.3森林火險天氣等級。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森林火險天氣等級分為五級:

  一級:沒有危險,林內可燃物不能燃燒;

  二級:低度危險,林內可燃物難以燃燒;

  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

  四級:高度危險,林內可燃物容易燃燒;

  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

  4.4預警標志設置、預警公告發布及防范措施。

  一級和二級火險天氣,可不設標志。

  三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淡綠旗預警標志。市氣象部門及時向市政府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天氣信息,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嚴格晝夜值班制度;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加強林火監測和巡護,撲火隊伍做好撲火準備。

  四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黃旗預警標志。除三級防火措施外,市電臺、電視臺要公開發布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主要領導要值班、帶班,檢查落實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產生活用火;風景旅游區等重點區段要層層設崗,嚴防死守。

  五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紅旗預警標志。除四級防火措施外,市電臺、電視臺要公開發布高火險天氣警報,當高火險等級面積指數(高火險等級出現的范圍占所在林區的面積比例)超過50%時要發布森林火險天氣緊急警報。同時,經市政府批準,以市政府名義向全市或有關地區發布預警公告。

  4.5火情監測。在森林火災高發期,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巡護人員切實加強火情監測。

  4.6火情報告。

  4.6.1報告的責任主體、時限和程序要求: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對接到氣象衛星林火監測系統發現的熱點,要立即通知有關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核查。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巡護人員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當地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收集到的火災信息要迅速核實、整理和分析,并及時上報。一般森林火災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災情日報、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重、特大森林火災,應在40分鐘內逐級上報至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和xx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4.6.2報告內容:包括起火時間、地點、面積、火勢、發展趨勢分析、火場附近環境情況及已經采取的撲救措施,并根據火災發展和撲救情況及時續報動態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災有獎報告制度,設立報警電話()和電子信箱()。

  4.6.4有關單位和人員報送、報告森林火情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5.1.1事發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應急反應。發現火情后,當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機構要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到火場時要及時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反饋火場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撲救。

  5.1.2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應急反應。火災發生后2個小時內仍未能控制的,或發生跨鄉(鎮、區)森林火災時,應立即啟動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全力組織撲救。

  5.1.3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管理方案時,鄉(鎮、區)及其護林防火指揮部應當按照規定向市政府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5.2管理方案實施。本管理方案啟動后,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應迅速召集事發地鄉(鎮、區)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各項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撲火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5.3撲火指揮。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時,應成立前線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在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若干戰區,成立分區指揮部。需調動軍隊(武警部隊)執行滅火任務時,可設立專門指揮機構,具體負責軍隊(武警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前線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可依據實際情況制定和修改應急處置方案,發布有關命令,全面組織各項緊急處置工作。事發地鄉(鎮、區)、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指揮部各工作組、各分區指揮部和軍隊(武警部隊)專門指揮機構以及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與個人,必須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5.4撲火力量組織與調動。

  5.4.1撲火力量的組成。撲救森林火災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突擊隊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由火災發生區域的護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批實施跨區增援計劃。

  5.4.2撲火力量梯隊安排。分三個梯隊:

  第一梯隊為森林消防應急分隊。由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調動當地的森林消防應急分隊和干部、群眾組織撲救。必要時,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就近調集其他鄉(鎮、區)森林消防應急分隊進行增援。

  第二梯隊為群眾義務撲火隊和民兵消防應急分隊、公安消防大隊。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進行支援。

  第三梯隊為駐xx部隊。根據撲火需要,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就近組織駐軍支援。

  5.4.3兵力調動程序。需增援撲救的,由發生火災的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實施增援。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鄉(鎮、區)的護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軍隊(武警)的調動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商駐xx部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5.5現場處置。

  5.5.1撲火方法選擇。要采取整體圍控、分段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阻、打、清”相結合。

  5.5.2重點部位保護。對重要設施、居民地、軍事管理區等重點部位和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生態防護林、原始森林等重點林區,要集中優勢力量,實施重點保護。

  5.5.3撲火安全防范。在撲火過程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形地貌、風力風向、氣溫等因素,時刻注意觀察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5.5.4人員疏散安置。各鄉(鎮、區)應在林區居民地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地受到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必要時可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并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5.5.5醫療救護。由醫療救護組協調當地衛生部門,對因森林火災造成的受傷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由市衛生部門組織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資使用。撲火搶險所需物資由前線指揮部及其后勤保障組協調市發改委、商務等部門負責調集。根據火災撲救需要,前線指揮部可使用、征用、調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5.5.7應急通信。在充分利用當地森林防火通信網絡的基礎上,市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要建立火場應急通信系統,采用衛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確保信息通暢。

  5.5.8生活保障。由火災發生地鄉(鎮、區)負責應急撲救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災案件查處。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負責進行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5.7新聞報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發布火災發生、發展和處置情況。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視頻新聞)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宣傳報道組研究提出意見,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定后發布。

  新聞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線指揮部的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5.8擴大應急。重、特大森林火災有擴大、發展趨勢,現有力量難以控制時,由前線指揮部報請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研究采取相應的擴大應急措施。

  5.9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由當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火場看守,及時清除余火,消除隱患。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辦公室人員現場查實后,報請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宣布解除應急狀態。

  6、后期處置

  6.1火場看守。明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6.2火災評估。森林火災撲滅后,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火災損失進行調查評估,撰寫調查評估報告,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核后報xx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6.3災民安置、災區防疫及災后重建。受災鄉(鎮、區)要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災區防疫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不發生人、畜疫情。災情特別嚴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賑災申請。市財政、民政等有關部門要對災區重建給予重點支持。對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災區鄉(鎮、區)應當依法對撲救火災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場地、應急物資和設備等予以歸還;不能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補償。市財政部門根據情況,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

  6.4工作總結。應急結束后,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對應急管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應汲取的教訓,并提出整改建議。

  7、附則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整體計劃、程序規范,也是指導鄉(鎮、區)制定當地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的依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訂一次,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定后報市政府審核、批準、發布,并報xx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

  7.2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市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由司法部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xx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規定履行職責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本管理方案具體內容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7.4本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5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并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范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6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新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成員有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帶地段責任劃分:原片區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社區、社區及先鋒、菜園、村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原吊巖片區及片區由王東負責組織實施撲救工作;指揮長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區要及時調整防火指揮部成員和具體工作人員,并順利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片包干責任制,明確任務確保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采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突出“一場兩村”(即先鋒果園場、村、村)及火情多發地帶重點區域,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防火關鍵時段,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提早布置,嚴防死守,減少森林火警的發生率,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頭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要進一步宣傳到林區的各村各戶及全鎮中、小學校,提高廣大干群、師生對森林火災危害的認識,防止在林區吸煙、燒荒、野炊等隨意用火的違章行為的發生。發現隱患,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減少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進入防火期,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區野外用火必須實行《生產用火許可證》(林業站辦理)制度和用火現場監督制度(村委指派專人監督燃燒);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認真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裝備工作

  各村、社區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干的義務撲火隊,開展聯席工作,進行滅火技能、滅火安全及體能訓練,提高滅火能力,撲火工具存于鎮派出所,保證撲火隊伍在任何時候都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按照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各部門從2月1日起進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區要堅持通信暢通,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向鎮森林防火值班室報告(電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7

  20xx年,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以貫徹學習新《安全生產法》為中心,大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狠抓安全生產各項監管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重點抓好以下七項工作:

  一、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32號文件,盡快出臺我市的貫徹落實文件,重點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上下功夫,進一步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積極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化”、“實名制”管理,確保每個企業都明確屬地、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真正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監管要求。

  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1、加強新《安全生產法》的宣貫和落實工作。進一步增強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的自覺性,采取多種形式推動新《安全生產法》宣貫工作“五進”即進農村、進家庭、進學校、進集市、進企業,形成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尤其要廣泛深入地向企業宣傳貫徹,進一步提高企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法定責任的認識程度,切實增強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加強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積極爭取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支持,組織舉辦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班,將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納入組織部20xx年度培訓計劃,對全市各縣(市、區)分管領導、安監局局長、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安全科長、各鄉鎮(辦事處)主要領導、安監辦主任進行專題培訓。

  3、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制定高危行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強化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和班組長、農民工安全培訓,切實增強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嚴厲查處無證上崗、農民工未經培訓進廠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百日行動,創新形式、豐富內容、加大力度,提升全社會特別是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知識水平,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

  4、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按照全國、全省的統一部署,在6月份組織開展好第14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力度,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方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全社會特別是企業、農村等基層一線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三、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1、危險化學品行業,進一步規范企業危險作業管理制度,深化“學萬華”安全管理理念活動,督促企業樹立“我的區域我負責”安全責任意識,通過事故警示教育、崗位事故警示等方式,健全事故推動工作機制,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繼續強化“兩重點一重大”企業、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監管,開展好隱患“回頭看”活動,督促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及時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20xx年登記有效率達到100%,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好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

  2、煙花爆竹行業,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管,嚴格煙花爆竹批發許可和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工作,加大儲存倉庫安全條件的改造提升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建立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協調配合,做好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和“打非”工作。

  3、非煤礦山行業,嚴格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對關閉停產的磚瓦窯廠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注銷。做好尾礦庫、磚瓦窯廠安全監管及汛期專項整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防潰壩、應急處置等各項安全措施。通過開展尾礦庫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促進企業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強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開展安全生產標桿企業試點創建工作,以省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為基礎,制定標準,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軟件、硬件建設,做到“安全制度完善,臺賬資料齊全;現場管理規范,設備設施完備;安全氛圍濃厚,社會形象良好”,以點帶面,推進全市工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探索開展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根據企業類別及規模、危險程度、管理水平等條件,對全市工貿企業進行歸類定級,實行分級分類監管。

  5、在職業衛生領域,以《職業病防治法》的宣貫為工作主線,全面加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升全社會職業病防范意識;積極開展職業病危害申報、專項執法檢查、重點行業專項治理等活動,強化源頭治理,切實做好職業病危害防控,大力推進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推動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的深入開展。

  四、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1、嚴格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科學制定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計劃及監管范圍內重點行業領域的專項執法計劃,確定重點執法檢查企業,將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責任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每一個工作日,確保執法監察取得實效。利用信息平臺的支撐,強化全市特別是縣鄉兩級執法隊伍的執法水平,每季度對執法檢查工作進行通報。加強“12350”舉報投訴電話的管理,及時查處舉報投訴案件。

  2、組織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在監管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冶金等工商貿行業,針對不同時期的特點,結合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方案,認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繼續開展好冬季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產資質專項檢查、職業衛生專項執法、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涉及粉塵安全專項檢查等重點領域的專項執法活動,全面排查整治隱患。

  五、加大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力度。

  1、充分發揮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綜合協調職能,定期組織召開市政府安委會聯絡員會議、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聯席會議,加強與縣級政府和市直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工作動態。依托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拓展監管覆蓋范圍,把全市建筑、道路交通等行業領域企業納入監管平臺,督促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繼續推進信息平臺的實際應用和拓展。按照《信息平臺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平臺功能,充分發揮平臺作用,嚴格落實《關于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行績效考核的通知》,強化信息平臺應用績效考核工作。強化行政執法,加強隱患排查,依托移動執法終端的應用,實現執法終端與信息平臺的數據同步,確保重大危險源監控監測全覆蓋、執法檢查全覆蓋。建立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通過信息平臺,真正實現縱到底、橫到邊,屬地明確、行業清晰、監管到位的.隱患排查治理的網格化監管體系。

  六、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

  1、規范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嚴格實行首問負責、提前告知、一次告知、到人限時和實時跟蹤五項制度,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許可工作。完成25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121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1家非煤礦山企業的換證工作,完成2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許可手續。

  2、深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按照“未達標抓創建、三級抓整改、二級抓提升、一級抓鞏固”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將安全標準化與執法監察、評先樹優、獎懲考核、保險費率、企業誠信等結合,有效促進安全標準化工作順利開展,力爭20xx年底前完成400家達標任務,力爭利用兩年時間爭創1—2家國家一級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

  3、繼續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建設活動,重點培育國家、省、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力爭培育8-10家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2-3家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1家國家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

  4、推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按照省安監局指標分配情況,通過召開動員會、培育會、聘請專家現場指導等方式,加強對全市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督促指導,動員更多的鄉鎮(街道)開展省級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積極促進有條件的省級安全社區創建國家級安全社區。

  七、加強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設。

  1、繼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報備、評估和管理工作,抓好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內部預案銜接,加強預案管理,建立預案數據庫,督促企業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實現企業應急演練常態化。進一步完善《xx市石油化工滅火救援能力評估意見》,落實有關安全設備設施設置要求,提升危險化學品行業應急救援能力。全面推進應急管理示范點創建活動,20xx年力爭4家企業達到省局要求。

  2、構建全市安全生產教育科技支撐體系。落實國家、省、市“科技興安”戰略,進一步整合我市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構建我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為我市安全發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積極申請成立xx市安全生產教育科學研究院,充分利用具備條件的高等院校或企業,發揮師資優勢,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水平。成立xx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制定《xx市安全生產專家管理辦法》,公布xx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名單,發揮好專家作用,提升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水平。

  3、推廣實行外聘專家查隱患制度。在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有色冶金等工貿行業,明確檢查頻次、專家條件、檢查內容等具體內容,推廣實行外聘專家定期查隱患制度。加強對企業外聘專家檢查情況的督查、抽查,及時歸納分析企業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8

  一、主題

  “迎接,防火保平安”

  二、總體目標

  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形式多樣、突出主題。努力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為了維護我街道森林資源安全和建設生態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時間

  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多媒體宣傳森林防火。

  1、各社區應著力開展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及時刊登禁火通告,大力宣傳以法治火的重要性,違章用火引起森林火災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2、開展“迎接,防火保平安”的森林防火專題宣傳活動。通過制作“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為主題的微信宣傳幻燈片,并在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社交軟件上進行廣泛宣傳。

  (二)切實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宣傳。

  當前,隨著秋冬兩季到來,天氣干燥,森林防火形勢變得嚴峻,為抑制森林火情發生,確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開展,針對野外用火大量增多和林內可燃物成倍增長的實際,各社區要在重要進山入口設置警示牌和懸掛標語,著力宣傳野外安全用火規定;大力宣傳森林防火禁火通告,引導群眾禁止在山腳田邊燒秸稈堆積肥;廣泛宣傳進入林區嚴禁野外用火,讓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林區用火規定,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三)深入基層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1、各社區要積極組織各社區老人會、護林員及治安巡邏隊員開展森林防火宣傳,盡量將禁火通告等森林防火宣傳材料分發到家家戶戶;要充分利用農村廣播、村宣傳欄,在宣傳月期間,開展一期以“秋冬季森林防火”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2、開展森林防火宣講活動。社區老年會,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流動宣講隊,以專題學習、授課講解以案釋法等形式宣講森林防火知識,提高老人等重點人員的森林防火意識。

  (四)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動。

  各社區抓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以“迎接,防火保平安”為主題組織專題森林防火宣傳活動進社區,入農戶,訪企業;在森林防火危險地段設置固定森林防火宣傳牌,在各林區主要進山路口、旅游景區等人口密集區域掛設森林防火標語、橫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社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不僅要把秋冬季森林防火宣傳活動作為20xx年森林防火一項重要工作,而且把它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認真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各項工作。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9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范》、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于林業站,電話號碼為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0

  為切實做好防火減災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本鎮防火預案。

  一、總則

  1、目的和意義

  森林應急預案是應付各類森林火災的工作制度和行動方案,是明確責任、落實職責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救災體系的有效措施。通過制定本預案,提高森林防火救災反應能力和科學管理化水平。一旦災情發生,能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降低火災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

  2、工作機制

  森林防火救災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的原則,鎮政府統一協調和指揮,各村分工負責協調、各負其責共同完成應急任務。

  3、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轄區內森林火災發生時的應急反應。

  二、預案啟動的條件

  1、火災等級。按照受災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即啟動本預案。

  森林防火應急反應機構及職責

  森林防火領導組:

  組長:雷發清

  副組長:張靜揚、肖智華

  成員:陽少華、彭貴華、王禎宇、彭勝昔、吳良兵、尹小方、彭波、陽繼文、陳曉春、周長文、劉洪

  其職責:1)傳達上級黨委政府指令及督查落實;2)及時靠近指揮評估災情及逐級上報;3)救災中的協調;4)其他工作。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立即啟動,在鎮森林防火領導組統一指揮下,組織廣大干部群眾盡快撲滅森林火災和抗災救災工作。

  四、應急隊伍的組成森林火災發生時,實行全民動員,投入滅火救災中,要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的戰斗核心作用,投入到救火搶險中。

  應急隊伍,以鎮村干部、基干民兵、黨團員、退伍軍人為主,并具備服從指揮、組織嚴密、機動能力強、反應迅速等特點。

  五、應急反應及行動

  1、災害預警

  根據各地森林防火組織發出的`火情報告,村、組及時組織撲火人員進行撲救并立即上報鎮政府。

  2、森林火災的撲救

  當火災發生時,就地全民動員,投入救火并及時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及時組織各部門力量投入救火搶險工作,并對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后果等做出判斷并及時上報區防火指揮部。

  3、人員的搜救

  如發生意外人員失蹤,應立即上報,并投入應急隊伍進行搜救。

  4、應急隊伍的調動

  鎮應急分隊隨時待命,投入到滅火工作中。服從指揮,統一調度,發揮最大作用。

  六、各村的預防措施

  1、教育群眾,未經批準不準野外用火。

  2、以村為單位,加強護林防火意識宣傳。

  3、落實防火措施和防火組織。

  4、發生火災應立即報告,以便及時撲救。

  5、對本村區域內的通訊盲點盲區,確定有固定電話的、時常有人在家的1-2個農戶,為森林防火聯絡點。

  七、本預案即時實施。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1

  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妥善處置突發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本著對黨和國家負責,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應急處置、啟動預案、信息傳遞、指令下達、兵力調動、后勤保障等撲救能力建設,使火災撲救工作科學規范、高效及時、順暢有序的進行。

  二、指揮流程

  1、縣防火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接到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報警后,立即向防火辦領導匯報有關情況,同時通知火災發生地所在鄉鎮快速組織撲救,及時上報火場情況。

  2、按照領導指示調動縣專業撲火隊或鄰近鄉鎮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

  3、按領導要求及時啟動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縣防火指揮中心密切關注火情,每五分鐘向防火辦主任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發展狀況。

  4、派出赴火場工作組,協助火災撲救前指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收集火場情況及反饋、火場的通信保障、增援隊伍的聯絡、赴火場所需設備使用維護、與縣指揮中心互聯互通工作。

  5、預案啟動后,縣防火辦協調各成員單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盡快撲滅火災。縣防火辦要掌握火場信息、協調落實撲火力量、通信保障等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火災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縣直相關部門,落實撲救、生活、醫療等物資供應。

  6、火災撲滅后,解除應急響應,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和《火場移交通知書》。

  7、通知有關單位看守火場。

  三、組織體系

  中心指揮組

  組長:劉艷超

  成員:安樹彬劉志強趙曙光丁畢寧何艷國張貽冰閆淑婭李文職責:負責指揮中心整體調度工作。主要是上報信息數據把關,兵力調配,防火物資調配,后勤保障供應,火場信息搜集整理,分析火場形勢,下達各項指令等。

  前線指揮組

  組長:羅奇成

  成員:趙曙光李文王永輝

  職責:根據火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科學調配撲火兵力、撲火物資,指揮醫療衛生、商務、公安、氣象等部門為撲救火災提供保障,下達火災撲救各項命令。

  后勤保障組

  成員:安樹彬肖海峰

  職責:負責做好與撲火有關的各類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方案內容,根據自己的任務,提前做好一切準備(車輛、通信、照明、防護裝備等),做到遇有情況及時出發。

  2、要熟練掌握《縣政府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處置流程,確保處置程序科學、規范、流暢。

  3、一旦發生火災時,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全員在崗,根據不同情況,適時派出人員前往火場組織撲救。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2

  為建立森林火災撲救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我鄉森林火災處置應急能力,保障在撲救森林火災過程中快捷的組成撲救體系及時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立即啟動本預案,成立火災撲救指揮部。鄉黨委書記為指揮長,鄉長為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撲火現場指揮部、火情分析組、人員調度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

  二、職責和分工

  火災撲救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處置和跨區域火災救援;

  森林火災撲救人員、器械、物資等調度、指揮工作;

  并對火災事故責成有關部門查處和處理善后工作。

  撲火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撲救和火情偵查,及時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匯報火場情況。

  火情分析組:負責火場信息的收集與分析,及時為指揮長決策提供依據。

  人員調度組:負責按照火災撲救指揮部和區防火指揮部的命令,及時調整人員組織撲救工作;

  負責加強同各單位的聯系。

  后勤保障組:負責防火前線人員的食物供應,防火物質的儲備供應,醫療救護,維護撲火現場和交通秩序。

  善后處理組:負責火災責任查出,災情統計上報和善后處理。

  三、先期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應當組織動員防火應急隊伍就近開展先期處置;

  村主要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火場指揮,及時控制火勢,努力減輕損失;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鄉防火辦。

  鄉防火辦接火災報告后,值班人員必須了解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救情況、現場指揮等基本情況,并向帶班領導報告。

  帶班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將火災情況報告指揮長和副指揮長;

  根據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的指示,組成撲火現場指揮部;

  及時將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事件的決策情況傳達給事發地村委會及相關人員;

  并確定留守人員,做好上傳下達、值班記錄。

  四、撲火指揮

  撲火現場指揮部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執行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森林火災的決策和指令;

  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災相關情況及已采取的先期處置情況;

  及時判斷火災發展趨勢,研究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迅速控制火勢,做好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防止出現次生、衍生事件;

  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報告。

  五、擴大應急

  當森林火災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火災撲救指揮部報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增援。

  六、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火完全熄滅,火場清理完畢,達到“無煙、無火、無氣”后,撲火現場指揮部向火災撲救指揮部或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并請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指揮長批準,由撲火現場指揮部宣布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七、后期處置

  火災撲救指揮部成立聯合工作組,進行現場調查評估,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寫出調查報告,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移交主管部門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

  因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而傷亡的人員,由相關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褒獎和撫恤。

  八、保障措施

  (一)撲火力量:本著森林火災撲救就地就近原則,分二個梯隊做好撲火準備。

  第一梯隊:各村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實行火災發生地就近調動原則;

  森林火災發生后,凡毗鄰火災地的村、組應急隊伍都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隨時聽候火災撲救指揮部的調遣。

  第二梯隊:鄉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由火災撲救指揮部根據撲火需要集結調遣。在緊急情況下,請求上級支援。

  (二)通信聯絡:現場指揮人員應攜帶移動電話趕赴火場,隨時保持與區、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毗鄰鄉鎮、火場內部,以及各撲火隊伍指揮員的聯系。

  九、注意事項

  (一)一定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

  (二)要善于觀察煙、火、植被、天氣、地形、人員裝備等情況。

  (三)時刻牢記六突六不突:

  一是從火線側翼突入,不從火頭逆風處突入;

  二是從山脊弱點突入;

  不從山谷火險處突入;

  三是從山下向上突入,不從山上向下處突入;

  四是從成林邊緣突入,不從灌幼密林處突入;

  五是從寬平之地突入,不從窄溝狹谷處突入;

  六是從依托之處突入,不從植被茂密處突入。

  (四)隊伍撤離時的安全:

  一是注意清點人數;

  二要小心謹慎,防止墜石和摔傷。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

  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

  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

  四是居高眺望,流動巡護。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3

  冬至、元旦即將來臨,群眾進山入林上墳祭祀用火和燒荒、燒灰等野外生產性用火增多,近期天干物燥,森林火險等級高,林區極易引發森林火災。為切實抓好我區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嚴防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全面組織動員部署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嚴峻性,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冬季是森林火災高發期,上墳、抽煙等人為因素極易引發森林火災,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組織督導檢查,以底線思維將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做到責任清楚、措施落實,防范到位、指揮靠前。

  二、深入宣傳,大力倡導文明祭祖

  冬至前夕,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宣傳車、廣播、網絡、短信、標語、鎮(村)干部進村上門入戶宣講等宣傳手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大力提倡文明祭祖,采用植紀念樹、獻花等生態文明方式祭祖。各重點林區主要路口要采用張貼標語、掛橫幅、播放警示語音、發放宣傳單等辦法對進山入林掃墓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宣傳,提高廣大群眾自覺防范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氛圍。

  三、嚴控火源,努力消除火災隱患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野外火源管理,組織駐村干部、村黨員干部、護林員、網格員等力量,加強巡山護林,加強對冬至、元旦期間的農事生產性用火管理,及時發現制止違規野外用火,把火種堵在山下林外。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點林區等重點區域的入山管理制度,高火險天氣要增派力量嚴防死守,杜絕火種進山。同時,民政部門要加強公墓、陵園祭掃管理,積極引導文明祭祖,嚴禁在林區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各責任單位要對本轄區內的智障人員等特殊群體制定專門方案,落實監管人員,嚴防玩火、弄火引發森林火災。

  四、嚴格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

  冬至、元旦期間,區森防指辦將組織農業農村、公安、應急開展森林防滅火檢查,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從嚴加強野外火源管控的通告》(臨政告〔20xx〕4號)規定要求執行,對常年禁火區的要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區內違規野外用火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目的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森林防火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土資源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了科學應對森林火災事故,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資源、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和公共利益,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l.2.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各辦事處制定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各辦事處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應急要求,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1.2.2協調配合,整合資源。堅持條塊結合、資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積極協調本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預案快速有效實施。

  1.2.3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提高科學指揮水平,切實加強撲火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做到安全、快速、有效處置,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4平戰結合,公眾參與。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經常性地做好應對森林火災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依法動員和組織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撲火工作,建立和落實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

  1.3.2指導參考依據:《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參考文本》、《湖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森森防火災應急預案》等。

  1.4現狀

  湖濱、龍山森林資源較為豐富,農林交錯,林區野外人為活動頻繁,森林火災火情隨時有可能發生。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受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干旱、高溫、大風天氣明顯增多,高火險天氣持續集中出現,森林防火期延長,火災發生數量增多。隨著氣候的異常,林內可燃物積累和火災的周期性隱患較大,區內發生森林大火和重大人員傷亡的危險性越來越大,需要建立健全應急工作預案。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制訂,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處置較大突發性森林火災。在本預案指導下,各辦事處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一般性突發森林火災應急工作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在區管委會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蘇正明任指揮長,各單位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所,對本行政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2.1.2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

  2.1.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履行下列職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對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中自身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或按規定需要報告的事項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區工委、管委會報告;必要時,直接指揮森林火災現場的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信息的統一發布。

  2.1.2.2森林防火指揮所履行下列職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保障資源進行調度,組織森林撲火隊伍和社會力量參與森林撲火救災工作;

  負責森林火災現場先行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完成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工作。

  2.1.3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森林防火辦)負責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的日常事務。具體職責是:監督各地貫徹執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部署和有關決定;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規劃,修訂應急預案;組織森林防火撲火方面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管理系統、通信信息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匯總全區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并按要求及時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市森林防火辦和區工委、管委會。

  2.2應急組織體系框架

  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負總責,具體工作由經貿局牽頭,區直各單位等相關部門為參與單位(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各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主要責任是:負責檢查督促責任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森林防火、撲火工作的各項工作部署;協助責任區行政主管部門和森林防火指揮部切實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及時整改火險隱患;當責任區發生突發性森林火災時,聯系辦事處的各級相關責任領導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協助指導撲救。

  3.預測和預警

  3.1森林火情監測與報告

  3.1.1人工監測。在重點林區和重要防火部位蹲點守護。安排專人2 4小時監測森林火情。發現火情,立即報告。

  3.1.2群眾報告。任何公民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通過電話等各種方式向各級森林防火辦報警。

  3.1.3建立健全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各辦事處森林防火辦在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向辦事處領導報告,及時組織撲救,并在1小時內報告區森林防火辦。對發生《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8種森林火災,立即報告區森林防火辦,由區森林防火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辦報告。防火期內,辦事處森林防火辦每天必須向區森林防火辦報告一次情況。區森林防火辦接警電話:。

  3.1.4處警。區、處森林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將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情況向區管委會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預案,同時報告上一級森林防火辦。

  3.2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區經貿局設立森林火災監測預警中心,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森林火災監測預警工作。森林防火監測及非森林防火期的高火險天氣時段,要組織力量加強森林防火重點地區、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及時發現火情,消除隱患。

  3.3預警級別及發布

  3.3.1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依次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Ⅳ級預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火災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和五一、國慶等長假期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3天以上的時期。

  Ⅱ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冷鋒過境前2至3天,“春節”、“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的時期。

  Ⅰ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O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3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的時期。

  3.3.2預警級別發布:根據森林火險天氣等級情況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報等相關因素,由省、市森林防火辦提出預警級測,各級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在市電視臺發布通告。

  4.應急響應

  4.1預警響應

  Ⅳ級預案響應:各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安排專人實行24值班,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時狀態,各類撲火物資儲備到位;各種撲火機械和通訊工具檢修完畢,同時保證投入使用。

  Ⅲ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Ⅳ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組織專人,加強對重點森林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Ⅱ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Ⅲ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聯系負責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的區級領導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要到各自聯系的責任地區進行督促檢查。

  Ⅰ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Ⅱ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通告,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組織黨政機關和干部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制,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4.2報警響應

  4.2.1基本響應程序

  4.2.1.1火災發生地先行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單位或者接到報警的基層組織必須立即組織群眾撲救并控制火源,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向所在辦事處領導報告。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如發現火勢難以控制時,必須立即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對于火勢正在蔓延、當地撲火力量不足的,要立即調集全區范圍內的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應急救援,全力撲火救災。

  4.2.1.2提高應急處置級別

  下列森林火災,由區管委會啟動應急預案,主要領導親自指揮或到工作組、到火場一線協調指揮,并及時向市防火辦報告。啟動區應急預案時,火災發生地的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城鎮、居民聚居點的森林火災。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重要設施、危險品倉貯以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核心地區的森林火災;

  火災發生后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其他需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參與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4.2.2應急處置措施

  由區管委會負責協調處置的森林火災,設立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火災撲救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人員,由到達現場的區領導決定。現場指揮部成立后,要立即了解火場情況,制定撲火救災的具體方案,并迅速開展工作。

  迅速組織力量撲火救災,搶救受傷人員和將被困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并對受傷者迅速進行救治。

  采取開辟防火隔離帶等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若需征用社會物資、設備、交通工具時,一般情況下先報批后實施,緊急情況下可先實施后報告。

  若需實施人工降雨、局部交通管制等措施時,由現場指揮部提出,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若需市或鄰近縣市增援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請求增援,切實維護火災地區社會治安秩序。

  4.2.3應急指揮原則

  統一指揮。火災現場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所有參加撲火救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逐級指揮。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下級森林防火指揮部須執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命令。為避免指揮混亂,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

  分區指揮:在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若干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部負責本分區撲火的組織指揮工作。

  4.2.4火災撲救原則

  在撲火過程中,要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重要設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在撲火戰略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為主;重兵撲救,徹底清理,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

  撲火戰術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4.4新聞報道

  4.4.1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以正確宣傳為主。重點宣傳各級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干部群眾全力撲救森林火災的情況;宣傳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和廣大干部群眾全力撲火救災的英勇事跡。

  4.4.2建立森林火災新聞發布制度。除按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信息撲火,森林火災信息由區森林防火辦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4.2.3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稿件,經區森林防火辦核實后,由新聞單位按新聞紀律把關后發稿。記者按照國家規定赴現場采訪火指揮部統一協調。

  4.5應急行動結束

  4.5.1森林防火期間內,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本級應急行動結束,執行下一級預警響應機制。非森林防火期間,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結束應急行動。

  4.5.2報警應急行動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現場6小時以上。經現場指揮部全面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氣”確認已徹底熄滅后,撤出看守人員,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并向社會公布,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6后期處置

  4.6.1森林火災撲滅后,森林防火指揮部(所)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火物資消耗,因災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對重大、特別重大或較大森林火災要寫出調查評估報告報市森林防火辦。

  4.6.2對人為引起的森林火災,對火災肇事者進行偵查,依法進行處理。涉及到黨員干部失職,由區監察局查處。

  4.6.3對火燒跡地,要做好植樹造林規劃并限期完成。對被火災損害的設施,要及時組織修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4.6.4因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被征用的財物仍完好無損的,及時返還;

  被征用的財物已造成損害尚能修復的,負責修復或補償修復款;

  被征用財物損失或無法修復的,按重置價補償;

  造成其他物資消耗的,按實際消耗補償。

  4.6.5撲火人員在撲火期間的工資及物資消耗費用,按下列原則支付:

  干部、職工(含合同工和臨時工,下同)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

  旅差費、生活補助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非干部、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助、生活補助及其他費用,由起火單位支付;

  參加撲救火單位森林火災的專業半專業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器材、裝備等費用,按區管委會規定的標準,由起火單位支付。

  上述應當由起火單位支付而起火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由所在政府部門支付。

  4.6.6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嘉獎:干部、職工,由其所在單位給予醫療、撫恤;非干部、職工,由起火單位給予醫療、撫恤。起火單位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由所在辦事處負責給予醫療、撫恤。

  5.綜合保障

  5.l撲火通信保障

  要加強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配備與森林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并依托和利用有線公用網,建立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反應迅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火場應急通信系統。

  5.2撲火力量保障

  5.2.1撲火力量的組成

  要建立半專業的森林撲火隊伍,達到基本滿足當地森林撲火應急所需要求。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各辦事處要組建3O人的撲火應急分隊。應急分隊人員名單要報區森林防火辦備案。要逐步提高各類森林撲火隊伍的裝備水平,加強撲火實戰培訓,提高撲火戰斗力。

  5.2.2撲火力量的調動

  森林火災發生后,需要跨地增援時,由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指揮所提出申請,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實施跨區增援。跨地調動撲火力量,原則上以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在特殊情況下,可視當時火險程度和火災發展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

  調動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調動公安武警、消防部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區管委會負責協調。

  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區綜治維穩辦負責協調;辦事處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各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所負責。

  5.3撲火物資保障

  森林撲火物資供應,實行區、處分級負責制。區負責全區性或跨縣市森林撲火應急物資的調控和調度,必要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國家援助。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撲火應急物資供應。要建立森林撲火基本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按照國家《森林消防儲備庫建設規范》。全區要建立建筑面積不小于150平方米、撲火物資儲備不少于20萬元的儲備庫。辦事處要根據本單位的撲火任務和撲火力量,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工具和機具。要加強對撲火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以確保森林撲火所需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5.4撲火資金保障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資金,實行屬地負責制,區財政予以保障。森林防火經費和森林火災應急儲備資金要列入區、辦事處年度財政預算。區級每年預算不應少于20萬元,辦事處應不少于5萬元。為預防或應對森林火災而建設的工程項目、購置設備、建設信息系統等所需經費,由區財政預算部門統籌安排。

  5.5撲火技術保障

  要推廣應用森林防火、撲火指揮決策支持系統的新技術,在森林火災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災害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決策與指揮的智能化、數據化。要全面收集森林撲火技術專家信息,建立專家信息庫,設立專家咨詢組,充分聽取專家意見,確保森林撲火救災決策的科學性。

  5.6宣傳、培訓和演習

  5.6.1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宣傳森林火災預防和應對的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宣傳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宣傳森林火災報警電話,增強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提高自覺支持、參與森林撲火的自覺性。

  5.6.2各級單位要建立森林撲火培訓演練基地,加強對森林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以及干部、職工、群眾安全撲火知識的培訓。

  5.6.3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每年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預案內容組織一次綜合演習。通過綜合演習,評估預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6.監督檢查與獎懲

  6.1監督檢查主體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公民、組織違反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由防火辦準備有關材料報區監察局實施監督檢查。

  6.2獎勵

  對在森林撲火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森林撲火中犧牲人員需要追認烈士的,由區民政部門或部隊系統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6.3懲處

  6.3.l行政機關的責任。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服從上級森林防火部門對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的;

  不按規定做好突發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的;

  不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件的;

  不按規定建立健全突發森林火災監測網絡、統一信息系統的;

  向上級行政機關謊報、瞞報、緩報有關森林火災信息的;

  不按規定報送、公布有關森林火災信息或者報送、公布虛假信息的;

  不按規定及時發布森林火災警報、采取預警措施,導致發生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害的;

  不及時采取措施撲救森林火災或者撲救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不及時組織開展生產自救、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防火資金或者物資的;

  不及時歸還征收、征用的公民、組織的財產或者不按規定給予補償的。

  6.3.2社會組織的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單位、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宣傳普及應急常識的;

  森林公園等高火險單位,不按規定制訂森林火災應急方案、采取預防措施的;

  有關單位未按要求做好應急撲火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服從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指示,不聽從調遣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進行宣傳動員、組織開展救助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的;

  不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森林火災信息的;

  交通、經營單位不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物資、設備和人員的。

  6.3.3新聞媒體的責任。有關新聞媒體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規定,不按要求報道有關森林火災撲救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擅自發布未經審查報道材料或者報道虛假情況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4公民、組織的責任。森林火災發生地的公民、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不服從行政機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或者不配合行政機關依法采取的措施,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預案管理

  區森林防火辦負責每年修訂一次,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并報區管委會備案。

  7.2區邊界森林火災

  當區際邊界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會同相鄰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共同研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組織撲救。

  7.3本預案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7.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5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xx市、xx區有關規定,結合xx鎮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努力維護生態平衡,為建設生態寇店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防管并重。堅持預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間,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反規定者從嚴從重處罰,從源頭上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二)嚴格責任聯動。鎮主要領導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負責人,村主要干部是直接責任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機制。

  (三)做到群防群控。加強鎮村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建設的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發動

  鎮機關、寨、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等相關單位,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一是入山口處設置墻體噴涂固定標語;

  二是、橫幅標語不低于20條;寨、寨橫幅標語不低于5條;

  三是其他村利用村級工作月例會,大力宣傳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利用黨員“1+10”會議進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二)加強人員物資準備

  鎮機關按照黨政班子成員帶班和部門值班,值班人員和派出所巡防隊員組成防火突擊隊,準備防火拖把、鐵锨各100把、手電筒100個、滅火器2臺。、寨、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各組織防火隊員20名,準備防火拖把、鐵锨各50把、滅火器各3臺。值班人員做好日常巡邏,一旦發生森林火情后,確保防火隊伍能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安全施救,確保第一時間撲滅火情。

  (三)嚴控帶火種進山

  在xx村沙河一庫、xx村家和牧場進山路口設立檢查站,每個檢查站6人,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期間要對進山人員進行防火知識宣傳,禁帶火種進山,嚴格控制火源進山,易燃物品及火種一律收繳,確保消滅一切隱患。鎮督查辦和農業服務中心組成聯合督查組,不定時進行督查,發現1次人員不在崗罰款200元,發現1次火情罰款1000元。

  (四)嚴格值班制度

  鎮黨政班子成員輪流值班,堅持每天督查巡山,同時負責檢查村干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值班情況,要設立值班室,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加強巡邏,將危險扼殺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保障體系

  1.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凡群眾或上級部門發現,村級沒有發現及處理的,一次扣發該村經費1000元;對火災肇事者,由當地公安部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進行處理;對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刑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2.做好信息暢通。鎮平臺有專人負責監控,如發現火情,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及時處理并反饋。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一旦發生火情,立即上報,組織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滅火。鎮設立舉報電話:,同時發動群眾舉報,凡群眾舉報屬實,一次獎勵現金50元。

  3.經費保障到位。鎮政府給寨、寨各撥付20xx元,和各撥付10000元的森林防火經費,用于森林防火人員的工資待遇。對撥付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用占用。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6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元旦期間全鄉森林防火應急處置工作,現根據《濂溪區處置重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確保元旦期間我區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處置、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的基本原則。

  二、適用范圍和時間

  本預案適用于濂溪區虞家河鄉行政區域內發生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適用時間:元旦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日,春節為:20xx年1月26日(農歷小年)至20xx年2月15日(元宵節)。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預警監測

  1、密切關注氣象預報,加強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通過短信服務平臺及時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

  2、林火視頻監控系統保持24小時全天監測,巡山護林員要加強巡查密度,延長巡查工作時間。

  3、對國家和省監測發現的火情熱點,由當地干部組織實地核查,1小時內反饋區防火辦。

  (二)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1、嚴格落實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省公安廳、省林業廳《關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通告》,全面落實“五個禁止”,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煉山等特殊用火的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野外用火。

  3、加強野外火源巡查和督查。天晴期間,要深入村組進行督促檢查,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要組織干部全天候巡邏;所有村干部要深入包干區蹲點,檢查和杜絕野外火源,督促巡山員到崗到位情況。

  4、加強對癡呆傻等“五類”特殊人員的監管,明確監護人和監護責任。

  5、加強元旦期間踏青、游樂等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工作,設卡守哨,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三)落實應急措施

  1、鄉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制定元旦期間森林防火專項應急預案,按照“缺什么、補充什么”的原則,充實撲火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各級森林防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防火辦主任原則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規定指定責任人,辦理責任移交,并報上級備案。不準關機,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

  3、鄉村半專業撲火隊全面進入戰備狀態,24小時待命,隨時做好出擊火場的準備。

  4、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鄉每天要安排1名領導帶班和2名同志值班;村(社區)必須安排1名干部值班。

  四、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必須堅持每天16:30左右向鄉防火辦()報告值班情況,有事報火情,無事報平安。

  2、強化火情調度。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上報區防火辦,嚴禁遲報、瞞報;火災撲救情況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專業隊、半專業隊伍撲火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必須立即調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半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上報區指揮部,以便向市指揮部申請支援。

  2、靠前統一指揮。鄉村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家重要設施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禁止老年、婦女、兒童和智障人員參加撲救。

  (三)撲火力量

  1、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撲火以鄉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一梯隊,區專業隊為第二梯隊,其他鄉鎮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三梯隊。

  2、區內跨鄉鎮街道增援力量。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申請支援,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情判斷或鄉鎮(街道)申請,就近調動其他鄉鎮的撲火隊伍實施跨鄉鎮支援。

  3、申請市增援力量。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由市指揮部就近調動其他縣(區、市)的專業森林消防隊、火情特別嚴重的由市指揮部向省總指揮部申請,省武警森林部隊和航空護林飛機實施跨區域支援。

  (四)組織機構

  1、指揮機構——撲火前線指揮部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區元旦期間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視火情處置要求,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成員由區指揮部指派相關領導和發生火災的該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防火辦主任組成。

  2、工作機構——基地指揮部

  成立基地指揮部,成員由區林業局副局長、防火辦主任桂凱和發生火災的該鄉鎮(街道)防火辦主任組成。具體負責火情調度、信息收集、協調和聯系相關部門,協助前線指揮部撲火。

  3、啟動條件

  廬山風景名勝區、省級以上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林區居民區、重要設施(軍事倉庫)等重要區域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立即啟動預案;對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或者其他重大森林火災,啟動應急預案。

  五、相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元旦期間森林防火專項預案,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六項工作紀律”,確保各項防火措施落到實處。

  2、對發生在敏感地區、3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將派督導組前往火場指導工作。

  3、嚴格責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期間發生的森林火災,不僅要追究火災肇事者的責任,相關責任人也要進行問責,決不手軟。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7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后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復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復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于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御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煙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桿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 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 委會主任

  成 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①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 長:鄭如剛

  副組長:蔣克兵、毛盛杜

  成 員:李小紅、田 玲、蔡 俊、各駐村干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 長:鄭如剛

  成 員:蔣克兵、毛盛杜、李小紅、何智雄、何紅梅、蔡 俊、

  康東旭、李 毅、馬仁焱、陽 出、吳鳳菊、周俊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范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范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防火預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x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二、護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

  鎮上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林業的領導、武裝部部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包片的兩委成員、林區派出所所長、林業站站長、鎮中小學中心校校長、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森林資源監管員組成,并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及實行包片包村責任制。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組成可根據實際情況充實調整。

  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由分管副鎮長任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任副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并結合實際制定防火預案。

  (二)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監督及指導等。

  2、統一部署、調整、指揮全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3、決定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森林火災預防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戶曉。

  (二)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鎮政府配備26名森林資源監管員負責全鎮13個村的日常看護,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上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20人的半專業化森林消防隊,及相關部門38人的撲滅預備隊。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撲火預備隊。要按照《x省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與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保障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集中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鎮及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證24小時對轄區進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內,鎮及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配備值班車輛,不得空崗、脫崗。各村及有關單位領導要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四)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森林防火戒嚴期內,林區派出所、林業站等部門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3、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四、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報告制度

  各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要嚴格執行行政報告責任制度,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電話:);不得遲報、瞞報,對遲報、瞞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撲救工作

  1、撲救預案的啟動。接到火情報告后,鎮、村兩級護林防火指揮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要立即到達火場,了解和掌握火情,組織指揮撲救,并視情況向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匯報。村主要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火場,組織安排撲救工作。對預計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鎮,要快速通報其他村、鎮或林區單位做好相應準備工作。涉及我鎮村及林區的火災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

  2、撲火隊伍的調用。對一般性森林火災,在立即向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同時,村要迅速調動撲火專業隊、預備隊在第一時刻趕到火災現場,并根據火情,適時組織可以調動的力量進行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對重點林區的火災或需由其他村、鎮直部門和單位的專業撲救隊、預備隊增援的森林火災,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后,要視情況,立即對相鄰村、鎮級撲火專業隊和鎮直部門、單位撲火預備隊下達增援命令。各級專業撲火隊、預備隊在接到調度命令后,要由領導帶隊,必須在半小時之內集結完畢,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后要向臨時指揮部報到,登記帶隊領導、人員數量、聯絡方式及滅火工具種類等。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事故時,要把保證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把森林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臨時指揮機構的設立。火災現場山下成立臨時指揮部,負責撲救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同時山上成立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指揮員進行現場指揮,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指揮工作。山上指揮所和山下指揮部要隨時保質聯絡暢通,領導及指揮員要佩帶指揮紅袖標。重點林區或重大森林火災的指揮機構,山下臨時指揮部由鎮領導、村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山上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的指揮員,村主要領導組成。

  5、安全保障。各級撲火隊在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嚴禁擅自行動,確保人身安全。在火場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員給撲火隊帶路。

  6、交通及醫療保障。公安交警部門要及時趕赴現場沿途指揮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場的岔路及拐彎處安排有關人員佩帶標志做引路向導。醫院救護車、救護人員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趕赴現場隨時待命。

  7、器具裝備。各村、單位被抽調的撲火隊也要攜帶鐵鍬、掃帚、斧頭等必要的滅火工具。

  8、案件查處。對發生的山林火災立即由鎮公安派出所牽頭,鎮林業站配合,必要時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支持,及時查清火因及縱火者,并依法嚴懲。

  五、火場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撲滅后,各撲火隊帶隊領導要及時清點撲火隊的人員,并向護林防火指揮報告,同時組織人員清理火場。

  2、火災撲滅后,要安排足夠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晝夜留守,留守時間為2-3天,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門同意留守人員方可撤離,以防死灰復燃。

  3、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8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一時無法撲滅時,機關應急隊立即趕到火場。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9

  森林火災是因野外用火、違規煉山、亂扔火種、電力、天災引發的,因此會對山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為了能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防火預案如下:

  本預案制定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資源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環境保護法》、《四川省森林資源管理辦法》、《四川省林政管理辦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四川省消防條例》、《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后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復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復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于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御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煙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桿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委會主任

  成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

  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

  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

  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

  ①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

  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長:鄭如剛

  副組長:蔣克兵、毛盛杜

  成員:李小紅、田玲、蔡俊、各駐村干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長:鄭如剛

  成員:蔣克兵、毛盛杜、李小紅、何智雄、何紅梅、蔡俊、

  康東旭、李毅、馬仁焱、陽出、吳鳳菊、周俊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范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范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0

  消防大隊立足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兩個重點,共投入兵力563余人次,執行林火預防等行動127次,撲滅森林火情38起,圓滿完成了以防火執勤、滅火作戰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唱響了抗旱防火的主旋律。

  一、強化宣傳,嚴防死守

  硯山縣森林消防大隊把“火少、火小”作為檢驗政績的硬尺度,由季節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轉變,由被動撲火向主動預防轉變,由以撲救為主向打防結合轉變。春防期間,大隊緊緊圍繞省州縣政府的'要求,派出兵力在一線林區嚴防死守,武裝巡護1300余公里,深入全縣重點林區宣傳普及森林防火常識,對1萬多名林改農戶進行防撲火安全培訓,督促整改火災隱患380多處,現場整治違法違規用火536起,收繳火種639余個。春節期間,大隊還把兵力直接布防在重點林區的防火第一線,為全縣打贏春節攻堅戰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協同作戰創和諧

  大隊與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及林業站共同研究火險火情、共同制訂防御應急方案、共同開展宣傳教育、共同巡查巡防、共同處置森林火情火災。大隊與各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建立了統一規范、高效和諧的防撲火工作機制,營造了有利于防火滅火的和諧環境,突破了林火信息、撲救指揮、撲救保障、防滅火任務不暢通、不統一、不到位、不明晰的束縛。大隊還揚己所長,指導和支持各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全面開展撲火預案演練、高山滅火戰法培訓、安全避險訓練,對全縣近3000多名撲火指揮員和森林消防隊員進行了正規化、專業化的培訓。

  進入防期,大隊派出隊員跟班參加防火辦值班,牢牢抓住防滅火作戰主動權。2月23日22時35分,阿猛鎮芭蕉箐發生森林火情,已就寢的硯山縣森林消防大隊官兵5分鐘完成集結,35分鐘趕到火場,53分鐘撲滅明火。2月26日,者臘鄉龍路山突發森林火災,大隊迅速調集所有官兵,重拳出擊,與者臘鄉森林消防半專業隊并肩作戰,快速撲滅了30多個火頭,快速消滅了明火。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1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2

  為深入貫徹省、市、區森林草原和城鄉防火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我鎮“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各村(居)和鎮級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議事議程,仔細安排、重點部署、抓好落實;要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指導方針,從抓好關鍵問題和重點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扎實做好防火各項工作,全面打贏防范化解森林火災重大風險攻堅戰;要健全組織,強化領導,完善防火指揮工作機制,把責任落實到人頭、墳頭,堅決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清明節”期間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成立關公鎮“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三、主要措施

  (一)廣泛宣傳,提高防火意識。利用短信、微信、廣播、電子顯示屏、條幅、宣傳單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教育,營造強大的森林防火宣傳氛圍,引導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祀,杜絕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宣傳進學校、進企業單位、進家庭。家喻戶曉宣傳森林火災的危害和森林防火基本知識:各村(居)要在重點、交通干道、進山祭祀的必經之處設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處懸掛宣傳條幅;各學校要對中小學生開展森林防火知識教育,引導家長和親屬提高防范意識,文明祭祀。

  (二)多級聯動,強化森林防火責任制。鎮、村、組要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通過多級聯動管理的方式將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到地塊。各村(居)要根據劃定的責任區落實管護人員,嚴格落實巡查管控責任,結合鎮黨委政府包片和駐村安排,明確分片包村、包組、包具體人員。

  (三)登記管理,消除森林火災隱患。明確村、組森林防火責任人,節前完成林緣散墳周圍的雜草、枯枝落葉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災隱患,防止森林火災蔓延。對林中的散墳也要進行登記造冊,明確墳主,便于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節前要進行警示性通知。

  (四)嚴看死守,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員、重點時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有人看、墳頭有人管,本著“早發現、早處置、早控制、早消滅”的原則,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清明節”期間要教育引導進入禁火區域活動的人員執行以下規定:一是嚴禁吸煙、亂丟煙蒂;二是嚴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時向外丟棄火種;三是嚴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燈”;四是嚴禁野外燒荒、燒灰積肥等其他生產性用火;五是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五)嚴陣以待,全面做好撲火準備。各村組干部、護林員、民兵應急分隊人員及包片領導、駐村干部要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嚴陣以待。村、組防火人員要到負責的責任區和墳頭負責防火,護林員要全天攜帶撲火機具上崗巡查,發現火情及時撲救,應急隊伍要隨時待命,做好戰斗準備。

  (六)加強領導,強化值班值守。清明節期間各級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和通訊暢通制度,及時準確的上報火情信息。森林防火已全面展開,各級各單位要切實增強防范意識,“清明節”期間所有相關人員要深入到所包村組和地塊,搞好巡視和檢查,及時發現處理各種隱患。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3

  為進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注、參與、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圍,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確保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勝利,特制定本宣傳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__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重點,改進方法,創新載體,不斷推進全縣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再上新臺階,再創新局面。

  二、宣傳內容

  1、貫徹執行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的精神、《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方針、政策、法規。

  2、《關嶺自治縣劃定森林防火區、防火期公告》、《關嶺自治縣森林防火告知書》、《關嶺自治縣森林防火宣傳手冊》等。

  3、宣傳野外用火“十不準”、“六不燒”等防火常識,使群眾了解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實行安全用火,科學防火。

  4、倡導全民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提高全社會的森林防火意識。

  5、宣傳依法治火和違章用火釀成火災件案被處罰的典型案例。

  三、方法步驟

  (一)重點時段

  1、入冬季節(12月)為森林防火緊要期宣傳發動培訓階段。

  一是各相關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要熟知《森林林防火條例》的基本內容,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二是森林林防火人員的培訓,使每個崗位人員都能掌握森林防火政策和一定的技能;

  三是制作布設新的森林防火宣傳碑(牌),并對原有的宣傳設施進行維護、刷新;四是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確保宣傳內容、宣傳效果。使宣傳教育“進學校、進林區、進廠礦、進村寨、進農戶”,提高大干部群眾參與森林防火的責任意識。

  2、春節前后(1-2月)為森林防火重點時期宣傳防范教育階段。

  一是森林防火部門、教育系統、宣傳媒體等要全面啟動各種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宣傳、發動、依靠群眾,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防火、參與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圍;

  二是充分發揮社會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擴大和提高森林防火社會影響面;

  三是開展重點督查,整改隱患,加強春節前后野外火源管理,落實各級、各類崗位人員的責任。

  3、清明節前后(3-5月)為森林防火關鍵期警示宣傳教育階段。是傳統上山祭祀、農事生產用火高發期。

  一是要加強對入山人員安全用火和森林防火重要性的宣傳教育;

  二是抓好高森林火險時段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三是大力宣傳森林防火的安全常識、撲救知識;四是加強警示教育,利用火災肇事者的處罰規定及典型火案的查處情況進行警示教育。

  (二)高溫、干旱期

  夏秋防火(6-11月)為森林防火特殊期預防教育階段。高溫、干旱期重點時段采取特殊措施加強安全用火、安全撲火的宣傳。

  四、主要任務

  1、進一步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力度,大造聲勢,創新形式。既要有鋪天蓋地、傾盆大雨的強大聲勢,又要有接連不斷、持之以恒的工作勁頭。要始終保持輿論宣傳的高壓態勢,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入腦入心,切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努力達到既轟轟烈烈又扎扎實實的明顯效果,在全鎮掀起防火宣傳教育的新高潮。

  2、采取多種有效形式。運用廣播、短信、網絡、標語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采取固定宣傳與車輛流動宣傳相呼應,標語廣泛宣傳與實地入戶宣傳相結合,新聞宣傳與文藝宣傳相烘托的方式,全方位、多層面、多角度地進行宣傳,在全鎮上下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要強化對外來人員的防火宣傳。使進入林區的外來人員都能夠真正了解和掌握林區的防火規章制度,關鍵是把好公路這個入口關,賓館、旅店兩個落腳點,商場、景點兩個活動區。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我們要舉全鎮之力,全力以赴抓防火,杜絕宣傳的死角死面,真正達到宣傳百分之百覆蓋。

  3、逐級落實防火宣傳責任。今年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要采取村包戶;社區包居民;學校包學生的做法,層層簽訂責任狀,逐級落實防火責任。讓每個人都能遵守相關要求,確保防火宣傳百分之百落實。

  4、重點抓好森林防火宣傳碑(牌)及標語的設置工作。主要落實用語文明、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宣傳模式,使宣傳教育向規范化、標準化發展。林區要設牌明顯,并及時修換保持美觀常新。

  各村要在在辦公樓前,在主要村落、主要路口、重點地段設立警示牌、張貼防火標語和火災報警電話,要建立和完善宣傳員隊伍,各駐村干部、村民委員會主任、護林員作為義務宣傳員;各森林經營單位,在重點部位書寫醒目的防火標語。

  5、培育廣大干部愛崗敬業意識,規范和引導群眾參與森林防火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種森林防火宣傳物、警示物要體現新穎、用語文明規范、規劃布設,設牌明顯,并及時維修、刷新更換,保持美觀常新。

  3、林區群眾對森林防火基本規定、常識及火情報警電話三項內容的知曉面要達到100%。

  4、各村、各森林經營單位要在林區公路、林道兩側布設森林火情報警電話固定公示牌。

  六、保障措施

  1、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宣傳工作,要成立防火宣傳組織機構,一把手負總責,層層落實責任,分工負責。要建立防火宣傳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漏洞的單位,要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2、各村、各森林經營單位要加大對各類森林防火人員的培訓力度,使每個崗位人員都能掌握相應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規和崗位技能。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4

  這次全縣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是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召開的,主要目的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州秋季森林防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我縣秋季森林防火的任務和措施,進一步理清思路,明確目標,加大力度,落實責任,全面做好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下面我講兩個問題:

  一、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簡要回顧

  今春森林防火工作是在十分不利的天氣條件下進行的,連續干旱與農事用火高峰期交織在一起,使我縣春季森林防火“期”防火形勢更加嚴峻。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經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們克服了各種不利因素,較好地完成了春防工作任務,實現了無重大森林火災的目標。

  ——森林防火領導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入春以來,縣政府召開了全縣林業工作暨20年無一般森林火災總結表彰大會,對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進行了專題部署,并下發了有關文件,對春防的各項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根據今年換屆人員變動較大的實際情況,重新調整了安圖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縣五大班子領導劃片包保責任區。針對“清明節”、“五一節”等重要節日重點防火緊張時期,縣五大班子領導分別到各鄉鎮督查防火情況,有效地促進了春防工作的開展。林業工作會議后,全縣各鄉鎮、國營林場也相繼召開了森林防火會議,層層簽訂了森林防火責任狀,做到了工作早安排,思想早發動,任務早落實。

  ——全社會的防火意識普遍提高。我們始終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持之以恒、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在提高全社會防火意識上狠下功夫。我們采取多種多樣的形式宣傳森林防火,除采用廣播、板報等常規宣傳外,還開展村村掛大旗,“十戶聯防”掛中旗,家家戶戶掛小旗的防火宣傳方式,極大提高了群眾森林防火意識。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也都積極行動,加大森林防火的專題報道力度。教育部門也主動配合,安排學校學生在集市上放廣播、發傳單、向群眾宣講森林防火知識。全縣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的防火宣傳活動也都聲勢較大,影響力強,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火源管理和控制進一步加強。為了減輕森林防火緊張期的壓力,使野外火源管理納入科學化的軌道,在進入期之前,我們開展了計劃燒除工作,燒除面積4424公頃。在森林防火期間,全縣共組建了62支火源巡查小分隊,加強對野外火源的管理,收到了明顯的效果。為了有效地控制入山人員帶火種入山,全縣18個防火檢查站認真把好入山關,對進入林區從事副業生產的人員、車輛認真進行檢查。各鄉鎮、各部門從實際出發,極積開展有效的搜山清山清河套活動。據統計:全縣開展大小搜山活動64次,參加人數560人,查出非法入山人員120人,有效防止了各種火險隱患的發生。

  ——森林防火專業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改善。根據森林防火形勢的需要,我們在認真做好預防的前提下,縣政府拿出7萬元,對通訊設備和撲火設備進行了更換,撲火工具實現了機具化,保證了電臺通訊的暢通。同時,加強半專業撲火隊的演練和注意增加臨時護林員,對重點地段死看死守,加大巡護密度,為快速調動撲火力量,及時撲救森林火災創造了有利條件。

  總之,我縣的春防工作得到了較好地落實,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在總結工作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看到,我縣春防工作中仍然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今春共發生6起火警火災,不同程度的造成了損失,產生了負面影響。在此前,我縣已取得連續20年無一般森林火災的好成績,曾受到國家林業局的表彰獎勵。但今年春季火災火警反彈很大,無論從火災次數還是火燒面積都與往年相比呈大幅上升趨勢。火災的發生說明我們的工作還有許多不細不實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由于我縣多年未發生森林火災,部分單位領導存在著驕傲自滿和麻痹思想,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工作喊得多,推著干,缺乏主動性,存在僥幸心里,這種思想上的負面反應,是春防工作中許多問題的根源所在,思想認識不上去或出現偏差,必然導致行為的松懈,工作停滯不前或出現滑坡。二是一些地方的防火值班存在漏崗、空崗現象較為嚴重,部分鄉鎮政府、林場在管理上不夠嚴細,沒有一個個環節抓落實、查落實、對派出的防火人員失查失管。三是野外用火、吸煙、私燒亂點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林權改制后,形成部分林地無人看管的局面。此外,林權所有人和農民的矛盾不斷增加,也給森林資源的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以上存在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森防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二、秋防工作安排

  州委、州政府已經確定了實現全州連續30年無重大森林火災工作目標。今年秋防任務更為艱巨,責任更加重大,容不得半點疏忽和懈怠,決不允許出現任何問題或者失誤,這根弦必須繃得緊上加緊,各項工作都要細上加細,嚴上加嚴,確保防火萬無一失。為此,我們要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認清秋防形勢,提高認識,強化各級領導的森林防火意識。

  目前已進入秋季森林防火期,根據省氣象臺對全省秋季森林火險趨勢的分析預測,全省秋防期間平均氣溫與常年接近或略高;降水量比常年同期略少,初霜時間與常年接近,在初霜前后將有明顯的'干旱少雨段;大風日數與常年接近。按此氣象條件分析,秋季森林防火形勢較為嚴峻。隨著林業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山區資源綜合開發規模的不斷擴大,林內從事種植、養殖和入山搞副業人員仍居高不下,節假日到林區旅游人員明顯增多,野外違章用火管理難度仍會很大。在打擊毀林犯罪和退耕還林工作不斷深入的情況下,林農矛盾問題仍會十分突出,人為縱火,惡意報復等問題增加了秋防火源的不確定因素。森林火災是一種破壞性極大的自然災害,一旦發生重大森林火災,不僅使多年造林護林的成果被毀,嚴重破壞生態環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而且會影響社會穩定,干擾正常的工作,給經濟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對今秋森防的嚴峻形勢,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領導一定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要充分認識到森林火災可能給社會、生產、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帶來危害,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一件大事抓實、抓好。森防期間,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森林防火第一責任人及主管領導盡量不要外出,要集中精力抓防火。有特殊情況外出,要向森防指揮部報告。繼續采取縣政府包鄉鎮、局領導包林場的做法,層層分解,森防任務落實到人頭,真正做到嚴陣以待,常抓不懈。

  (二)搞好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林區群眾森林防火的自覺性。

  要堅持不懈地開展森林防火教育,使全縣人民認識到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在廣大干部群眾思想上樹立起一道防火線,做到防患于未然。宣傳教育工作要實行重點宣傳與面上宣傳,流動宣傳與固定設施宣傳,經常宣傳與典型宣傳相結合,力求做到形式、內容和效果的統一。工作中,要集中力量,大造聲勢,提高宣傳的深度和廣度。在繼續做好常規工作外,要采取一些有針對性的方法,重點對林區村屯及重點人員進行宣傳,護林員按責任區要挨家挨護進行宣傳,簽定防火公約,落實到每個人頭。搞好“五百里路、五百里旗”活動,林區鄉鎮、村屯、林場今秋掛大防火旗,住戶都要掛小防火旗,逐步形成縣、鄉、村、戶四級防火網絡。

  (三)強化火源管理,嚴格控制野外用火。

  從社會環境看,隨著林區經濟的發展,進入林區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和采集林副產品人員大量增加,特別是外來人員,不懂森防知識,在野外隨意吸煙弄火,給入山管理和火源管理帶來很大困難。對此,我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把困難看得多一些,認真查找可能出現的問題和存在的漏洞,做到心中有數,打好防火這一仗。

  1.周密布防,死看死守,堅持把住火源關。國慶節期間,是火源管理最為關鍵的時期。要高度重視,組織動員足夠的力量,增加關口要道的把守兵力,加大林區內的巡護密度,堅持把住火源入山關。對于重點森林火險區、火災多發區、重點監護人員和林區施工現場,要真正做到嚴看死守,確保萬無一失。要把了望臺管護好,確保了望員按時上崗到位,今春的幾次火災,大多數了望員已經發現,但也有了望員漏崗報告不及時,造成了較大損失,今秋不允許再出現這種現象。

  2.嚴肅紀律,嚴格執法,加大火案的查處力度。各鄉鎮、各部門必須把依法治火擺上突出位置,嚴明法紀,切實加大對違章、違法用火以及火災案件的查處力度。各檢查站人員有權制止無證人員入山,有權扣留攜帶的火種。有關執法人員要深入基層,上路入林,做到見火就查,違章就辦,犯罪就抓,并在社會上予以曝光。同時還要嚴格森林火情報告制度,一有火情必須嚴格按照規定上報,森防期內,防火部門和有關單位要24小時值班,領導要親自坐陣指揮,不準出現空崗和值班領導不到位的現象。要加強火源管理,不斷增強安全用火意識。要進一步規范生產性用火,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嚴密火源管理措施,在逐村逐戶落實森林火災防范措施的基礎上,更加細致地落實林區內分散生產經營、采收人員、旅游休閑人員、野外施工人員的火災防范措施,增加固定性入山把守點,增加流動巡護員。要進一步落實重點人員、重點地塊的防火安全監管責任制度,實行多層面、全方位的綜合預防格局,確保山山有人管,處處有人抓。要禁止野外吸煙,嚴打故意縱火犯罪。我縣林區野外吸煙現象屢禁不止,且有上升趨勢。這就要求我們要繼續加強嚴管力度和執法力度,對因吸煙引起的森林火災,要查清一起處理一起。

  3.高度戒備,快速反應,堅持實行重兵撲救。由于今秋我縣林地內可燃物載量很大,一旦起火,火勢強,蔓延快,難于撲救,各鄉鎮、各部門要有思想準備,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火情監測報告必須及時迅速。對國家林業局通報的熱點信息,防火辦必須認真負責地進行核查,并及時反饋。要堅決糾正報喜不報憂,小火不報、大火小報的不良行為,對隱瞞不報,要通報批評,釀成大災,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加懲處。

  二是指揮系統要真正做到人員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

  三是物質上有準備,充分利用好現有的設施設備,挖掘潛力,發揮作用,保證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

  四是半專業撲火隊和義務撲火隊要時刻處于高度戒備狀態,牢固地樹立小火當作大火打,堅決做到快速反應,擔當撲火尖兵和主力軍,一次性出動重兵撲救的思想,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工作方針,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資源、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定》《湖南省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暫行辦法》《湖南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湖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湘潭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撲救。把保障公眾生命安全作為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提高科學撲救森林火災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滅火組織機構,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責任制。

  (3)各盡其職,協調配合。相關部門既要各盡其責,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各項支持保障措施,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確保在處置森林火災時作出快速有效的應急反應。

  (4)平戰結合,公眾參與。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健全完善應對森林火災長效機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必要時依法動員和組織各單位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滅火。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具體分級標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滅火行動

  科學運用各種手段撲打明火、開挖(設置)防火隔離帶、清理火線、看守火場,嚴防次生災害發生。

  2.2 解救疏散人員

  組織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并及時妥善安置和開展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目標并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嚴密防范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

  縣人民政府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森林防滅火工作。

  森林防火區的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森林防滅火組織,制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采取措施預防森林火災,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等單位和森林防火區的工礦企業,負責本單位的森林防滅火工作。

  3.1 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森防指)

  縣森防指指揮長由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林業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縣人武部分管負責人和縣應急局、縣林業局主要負責人擔任。

  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縣委網信辦、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科工局、縣公安局(縣森林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旅廣體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林業局、縣融媒體中心、縣氣象局、縣供銷合作總社、團縣委、縣供電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縣紅十字會等單位為縣森防指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為縣森防指成員。

  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森防指辦公室)設在縣應急局,由縣應急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應急局、縣林業局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3.2 組織機構職責

  3.2.1 縣森防指職責

  在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縣森防指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研究部署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擬定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政策、規章和制度;統一調度全縣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資源,指導協調一般和較大森林火災及其他需要縣森防指響應處置的火災撲救;監督檢查全縣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國、省、市、縣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項落實情況;組織指導有關森林火災的調查評估處理和掛牌督辦;協調做好災后處置相關工作。

  3.2.2 縣森防指辦公室職責

  承擔縣森防指日常工作,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強化部門聯動,做到高效協同,增強工作合力。負責組織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和日常調度;做好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調度森林火災救援進展等情況,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及建議;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辦公室報告森林火災及撲火救援情況;協調、督促縣森防指成員單位參與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承辦縣森防指交辦的其他事項。

  3.2.3 縣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統籌協調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事發地(部門單位)做好各級媒體應對和接待;統一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口徑;收集輿情信息,加強輿情管控,及時分析研判、正面引導。

  縣人武部:負責組織指揮轄區武警、民兵開展森林防火撲火技能訓練和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調轄區預備役部隊支援一般及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撲救。

  縣委網信辦:指導協調森林防滅火網絡輿情監測與引導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將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納入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相關重大建設項目立項審批,協調爭取中央、省、市預算內相關項目資金支持,保持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水平基本穩定。

  縣教育局:負責指導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林區學校森林火災安全防范工作和災區學生安全疏散工作。

  縣科工局:指導主體責任單位開展森林防滅火科技攻關工作,負責森林防滅火救災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協調森林火災撲救中有關搶險救援工業產品的生產保障,協調落實國家醫藥儲備的緊急調用,協調有關部門指導主體責任單位推廣和運用森林防滅火先進技術。

  縣公安局(縣森林公安局):協助縣森防指開展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相關工作。指導開展火場警戒、交通疏導、火案偵破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違規用火處罰工作,組織對森林火災可能造成的重大社會治安和穩定問題進行預判,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防范處置工作。縣森林公安局在縣公安局領導下原職能保持不變,業務上接受縣林業局指導,負責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等工作,查處森林領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協同縣林業局開展防滅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

  縣民政局: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災風險工作。

  縣司法局:負責組織指導森林防滅火宣傳;監督指導森林火災行政違法案件調查處理;指導處理有關森林火災引發的行政案件的復議、應訴工作;協助、指導森林防滅火相關規范性文件制定。

  縣財政局:負責籌集森林防滅火資金,安排縣本級經費預算,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經費保障工作,按程序及時撥付到位。

  縣人社局:負責制定全縣森林防滅火從業人員相關政策保障措施,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指導做好對在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的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提供森林防滅火工作所需的地理信息數據、地圖和資料;負責組織協調縣級森林防滅火行業管理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過程中環境質量監測工作;配合做好因秸稈焚燒等林區野外用火引發森林火災風險防范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指導職能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有關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配合森林火災災后重建等工作。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運力,為撲火人員和物資快速運輸提供支持保障;協調做好森林防滅火專用車輛公路通行保障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車輛免交收費公路通行費等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高速公路用地及控制區范圍的火源管理。

  縣水利局:負責解決撲救火災中涉水區域(河流、水庫)的用水問題,配合應急部門做好森林防滅火督導檢查。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涉及農業生產的野外用火安全,配合做好森林防滅火有關工作。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森林火災可能危及的商業部門人員財產轉移和災后自救工作;協助做好森林撲救所需的相關工具設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縣文旅廣體局:負責督促和指導全縣旅行社、導游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落實等級旅游景區森林火災防控措施,指導旅游企業配合當地相關部門做好旅游團隊游客的安全撤離工作。

  縣衛健局:負責指揮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指導、協助火災現場的衛生防疫等工作。

  縣應急局:協助縣委、縣人民政府組織一般及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火災處置工作,統籌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組織指導編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開展實施有關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協調指導林區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擔縣森防指辦公室日常工作。

  縣林業局:承擔全縣森林防滅火行業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森林火災預防相關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參與防護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火情早期處理等工作并實施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半專業化隊伍建設、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縣融媒體中心:配合縣委宣傳部協調、指導和組織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報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發布經縣森防指審定的森林火災信息和撲救情況。

  縣氣象局:負責監測和分析天氣氣候形勢,做好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測預報信息發布工作;根據需要提供火場的天氣預報和相關氣象服務;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縣供銷合作總社:負責組織協調森林火災可能危及的供銷部門人員財產轉移和災后自救工作;協助做好森林撲救所需的相關工具設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團縣委:負責組織志愿服務隊伍參與森林防滅火宣傳、森林火災撲救、人員轉移及為受災人員提供幫助等工作。

  縣供電公司:負責做好輸變電設施和線路巡檢維護工作,減少由此引發的森林火災風險;根據撲火需要,做好“拉閘斷電”工作;與相關部門共享林區監控信息,共同提高森林火災預警監測能力。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指揮所屬消防救援隊伍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疏散居民,對重要生產設施、重點消防安全保衛部位和城鎮、居民區進行重點防護。

  縣紅十字會:積極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救災物資,建設和管理備災救災設施;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護和救助工作;組織開展為森林火災受災嚴重地區和人員捐贈等工作;及時向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參與災后重建。

  3.3 撲救指揮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屬地森防指負責指揮。一個鄉鎮行政區域內同時發生3起以上或者同一火場跨兩個鄉鎮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撲救,由縣森防指負責協調、指導。跨鄉鎮的一般火災,由當地鄉鎮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縣森防指負責協調、指導;跨鄉鎮界且預判為一般森林火災,由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指揮;特殊情況下,在當地森防指組織撲救的同時報請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由上級森防指統一指揮,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接受省、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的領導、指揮和協調,組織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火災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火場前線指揮部,規范現場指揮機制,由鄉鎮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前線總指揮,合理配置工作組,重視發揮專家作用;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與滅火的,最高指揮員進入火場前線指揮部,參與決策和現場組織指揮,發揮專業作用;根據任務變化和救援力量規模,相應提高指揮等級。參加撲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火場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全縣各半專業撲火隊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縣森防指的指揮;執行跨區域撲救任務的,由火場前線指揮部統一指揮;或者根據省、市森防指明確的指揮關系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內部實施垂直指揮。

  縣人武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對應接受縣森防指統一領導。

  3.4 工作組及職責

  縣森防指根據需要設立相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縣應急局牽頭,縣林業局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傳達領導指示;下達撲火指令;跟蹤匯總森林火情和撲救進展;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各組工作;督辦重要事項。

  (二)火災監測組。由縣林業局牽頭、縣應急局、縣氣象局、縣供電公司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火災風險監測,指導次生衍生災害防范;調度相關技術力量和設備,監視災情發展;參與制訂火災撲救方案;指導災害防御和災害隱患的監測預警。

  (三)專業處置組。由縣林業局牽頭,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人武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氣象局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協助森林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制定撲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適時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協調調派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救援力量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四)醫療衛生組。由縣衛健局牽頭,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紅十字會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指揮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治和災區衛生防疫等工作。

  (五)應急保障組。由縣應急局牽頭,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科工局、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供電公司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火災現場指揮部與各級應急指揮中心信息傳輸暢通;協調運力保障撲火人員、裝備和物資的運輸需要;實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時疏導交通;根據需要緊急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和森林火災等級,及時下撥救災資金;負責現場指揮部和各類救援人員生活保障工作。

  (六)社會治安組。由縣公安局(縣森林公安局)牽頭,縣教育局、縣應急局、縣林業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協助群眾轉移和安置;指導協助災區加強現場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處置有關社會突發事件;指導、協調和化解因火災造成的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七)新聞協調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委網信辦、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林業局、縣融媒體中心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事發地(部門單位)做好各級媒體應對和接待;統一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口徑;收集輿情信息,加強輿情管控,及時分析研判、正面引導。

  (八)災情評估組。由縣林業局牽頭,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指導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時跟蹤評估,為搶險救災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參與制定救援救災方案。

  (九)專家組。縣森防指聘請有關專家成立專家組,為森林火災防治及應對工作提供咨詢與建議。

  主要職責:組織現場災情會商研判,提供技術支持;指導現場監測預警和隱患排查工作;指導各地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損評估;參與制定救援救災方案。

  4. 預防預警與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具體分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1.2 預警發布

  應急、林業、公安、氣象等部門加強會商,聯合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應急廣播等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并按程序報上一級森防指辦公室。

  縣森防指辦公室建立會商機制,適時組織應急、林業、公安、氣象等部門綜合研判全縣森林火險形勢,發布森林火險預警級別。達到黃色以上預警級別時,縣森防指辦公室立即向涉險區域發布預警信息,并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一)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后,應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各鄉鎮森防指辦公室要加強值班調度和火情監測,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電話和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

  2.未經批準不得在森林防火區域內用火;

  3.加強森林防滅火宣傳和野外用火管理;

  4.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檢查森林防滅火物資、裝備和隊伍落實情況,做好撲火應急準備。

  (二)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后,在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啟動以下響應措施:

  1.縣、鄉鎮森防指加強值班調度和檢查督促;

  2.護林員加強森林防滅火宣傳和巡查巡護,鄉(鎮)、村干部深入包干責任片區巡查,嚴格控制野外用火。

  (三)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后,在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啟動以下響應措施:

  1.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縣、鄉鎮森防指至少有1名副指揮長在崗待命;

  2.加大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新媒體等公共媒體發布橙色預警信號頻次的同時,加強森林防滅火宣傳,播放森林防滅火公益廣告;

  3.必要時縣森防指發布命令,停止煉山等野外特殊用火的審批,全面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4.縣森防指派出工作組深入重點地區開展森林防滅火督查,做好防滅火物資調撥準備;

  5.各類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進入臨戰狀態。

  (四)發布紅色預警信息后,啟動以下響應措施:

  1.縣森防指召集縣應急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有關部門,分析森林火險形勢,研究應對措施;

  2.縣林業局會同縣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查野外違規用火,加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力度,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3.縣森防指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預警地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督查和指導;

  4.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等重點防控區域入口旁建點設卡,杜絕火種進山入林;

  5.防滅火工作人員取消休假,進入臨戰狀態。

  4.2 火情監測

  利用省監測數據,并通過林火遠程監測、高山瞭望、地面巡護等方式,構建立體林火監測網絡,密切監視火情動態。

  對國家和省森防指辦公室發布的衛星監測熱點,各鄉鎮必須在接到核查通知后60分鐘內將核查結果報告縣森防指辦公室,縣森防指辦公室接到核查報告后,立即向市森防指辦公室報告。

  4.3 氣象服務

  縣氣象局借助省、市氣象部門資源對重點區域的天氣形勢變化進行重點預報,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并依據天氣趨勢制訂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為降低森林火險等級和撲滅森林火災創造條件。

  4.4 信息管理

  4.4.1 歸口管理

  森林火災信息由縣森防指辦公室歸口管理,嚴格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上報。

  縣森防指辦公室應將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119)向社會公布,以便公眾發現森林火災后及時報警。

  4.4.2 信息報告

  各鄉鎮應當按照“有火必報、逐級上報”的要求,及時、準確、規范向縣森防指辦公室報告森林火災信息。

  對轄區內的森林火災,縣森防指辦公室核實情況后及時上報市森防指辦公室。對衛星監測的林火熱點,縣森防指辦公室及各鄉鎮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報告市森防指辦公室(或在省森林防火網上反饋)。森林防火期內,縣森防指辦公室應每天向市森防指辦公室報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縣森防指辦公室按照林火日報、林火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并上報市森防指辦公室。

  森林火災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鄉鎮應立即報告縣森防指辦公室:

  (1)發生在縣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過火森林面積1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森林火災;

  (4)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5)威脅村莊、居民區或者重要單位、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6)發生在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等特殊的森林火災;

  (7)鄉鎮行政邊界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8)網絡、電視等公眾媒體已播發的森林火災;

  (9)需要縣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10)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縣森防指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縣森防指和縣人民政府報告火災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進展等情況,并向縣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通報情況。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按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初判為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縣森防指負責指揮;初判為重大森林火災,由市森防指負責指揮;初判為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由市森防指報請省森防指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5.2 響應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先研判氣象、地形、環境等情況及是否威脅人員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險設施,科學組織施救。

  5.2.1 先期處置

  鄉鎮人民政府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后,有關領導和人員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5.2.2 撲救火災

  鄉鎮人民政府要立即就近組織村級撲火應急隊、護林員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消防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調度時,應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科學組織撲救,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情況下,迅速有序開展撲救工作,嚴防次生災害發生。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5.2.3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住處、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醫療救治條件。

  5.2.4 救治傷員

  組織醫護人員和救護車輛在撲救現場待命,如有傷病員迅速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況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建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5.2.5 保護重要目標

  當危險物品生產儲存設備、油氣管道、鐵路線路、重要電網設備等重要目標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及時通報有關單位,迅速調集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并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脅,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確保目標安全。

  5.2.6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實施局部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堵塞交通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5.2.7 信息發布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輿論引導和自媒體管理,防止傳播謠言和不實信息,及時辟謠澄清,以正視聽。信息發布內容應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起火原因、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5.2.8 火場清理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撲滅后,火場前線指揮部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防止復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汽標準并報現場指揮員批準后,火場看守人員方可撤離。原則上,參與撲救的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跨縣增援的撲火力量不擔負后續清理和看守火場任務。

  5.2.9 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2.10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縣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褒揚。

  5.3 分級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趨勢和當地撲救情況,縣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應急響應等級,并根據響應等級落實相應措施。

  5.3.1 Ⅳ級響應

  5.3.1.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由縣森防指辦公室決定啟動Ⅳ級響應:

  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火災發生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難以控制或者6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5.3.1.2 響應措施

  縣森防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衛星監測情況,調度火情信息,及時向縣森防指、縣人民政府報告應急救援情況;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第一時間向縣森防指辦公室報告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等情況,鄉鎮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指揮撲救;火災發生2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必須趕到現場指揮撲救;火災難以控制或4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縣林業局、縣應急局主要負責人必須趕到現場指揮撲救;火災難以控制或者6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縣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要趕到現場,統一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火災難以控制或者12小內時尚未撲滅明火,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趕到現場,統一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要第一時間向縣森防指辦報告起火時間、地點、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等情況,由縣森防指辦匯總上報市森防指辦。

  5.3.2 Ⅲ級響應

  5.3.2.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由縣森防指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發生在縣行政邊界、過火森林面積超過20公頃;火場持續6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且火勢仍在蔓延;直接威脅城鎮、農村居民聚居點、重要設施、危險品存儲或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

  5.3.2.2 響應措施

  縣森防指副指揮長、專家組有關成員應在1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會商火情,組建火災現場督導組、綜合協調組、后勤保障組和技術咨詢組等專門工作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現場督導組:由縣森防指副指揮長牽頭,縣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深入火災現場一線, 監督檢查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市人民政府、縣森防指關于火災撲救工作的指示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森防指反饋火場信息,協調解決撲救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綜合協調組:由縣應急局牽頭,縣林業局、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科工局、縣融媒體中心、縣氣象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組成。進行全方位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動態、火災現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落實撲火力量、通信聯系、火災現場監測及部門間配合等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后勤保障組:由縣發改局牽頭,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組成。協調交通運輸部門,確保撲火人員、撲火機具、撲火設備及救援物資快速運輸;協調維持災區社會治安秩序;協調做好傷員救治、災民安全轉移、救援物資籌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時組織力量開展火案偵破。

  技術咨詢組:由縣林業局牽頭,有關專家組組成。根據撲火進展情況、火場地形和森林資源情況、火災現場氣象趨勢等,

  對火災現場態勢及火情發展趨勢進行科學分析、判斷、評估,為撲火戰略和階段性撲火戰術提供技術咨詢。

  縣森防指辦公室應加強與火災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縣專門工作組的聯系,密切關注火災應急救援的發展態勢,每1小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

  5.3.3 Ⅱ級響應

  5.3.3.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由縣森防指指揮長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初判發生重大森林火災;發生在縣行政邊界、過火森林面積超過50公頃;火場持續48小時仍未撲滅明火;燒毀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傷且火勢仍在蔓延;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城鎮、農村居民聚居點、重要設施、危險品存儲或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核心地區;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直接參與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5.3.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縣森防指指揮長趕赴火災現場指揮,設立撲救指揮、后勤保障、救護安置、秩序維持、宣傳報道等工作組,科學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縣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專家組成員前往現場,按職責分工聯合開展應急救援;根據需要,協調增調武警部隊官兵、民兵預備役人員及專業森林消防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加強重要目標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范發生次生災害;組織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做好相關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必要時,請求省、市森防指支持。

  5.3.4 Ⅰ級響應

  5.3.4.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縣森防指提請縣人民政府啟動Ⅰ級響應,必要時,縣人民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并報省、市人民政府備案。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火場持續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燒毀森林面積300公頃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傷;其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5.3.4.2 響應措施。

  縣森防指組織各成員單位依托縣應急指揮中心全要素運行,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率工作組赴一線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在Ⅰ級響應基礎上,請求市森防指啟動Ⅰ級響應,必要時,請求市森防指揮向省森防指申請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響應,接受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落實撲火救災具體工作。

  5.3.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區、時間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資源損失程度和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縣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5.4 響應解除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火場清理驗收合格且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并通知相關單位。

  6. 綜合保障

  6.1 隊伍保障

  建立1支50人以上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撲救森林火災應以上述隊伍為主,需要臨時動員社會力量時,由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需要跨地區增援撲火力量的,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上級森防指批準,實施跨區增援。

  6.2 物資保障

  縣應急局、縣林業局會同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統一調撥,平時服務、戰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加強縣級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支援各地撲火需要。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必要時,由縣應急局向市應急局申請緊急調援。

  6.3 經費保障

  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防滅火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所需支出。

  應對處置森林火災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分級負擔保障。

  6.4 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森防指辦公室應充分使用湖南省森林防火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配備必需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充分發揮森林防火專業網絡系統作用;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互聯網終端,利用公用通信網建立通信聯系。依托和利用有線公用網,建立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反應迅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火場應急通信系統。

  6.5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健局負責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加強特殊醫院、病房建設,確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醫療衛生人員名單,制訂醫療衛生隊伍和物資調度等方案。

  因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時,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救治工作;傷員由當地衛生醫療部門進行救治,必要時衛生部門應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救治。

  6.6 技術保障

  縣氣象局應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衛星遙控監測、人工增雨等氣象服務。縣森防指辦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充分發揮專家組的重要作用,確保森林防火救災決策的科學性。

  7. 后期工作

  7.1 火災調查評估

  縣森防指辦公室會同縣林業局、縣應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縣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一般火情由鄉鎮負責,較大及以上森林火災由縣森防指辦公室負責;必要時,同時上報市森防指辦公室。森林火災損失評估方法和標準按國家林業局制定的《森林火災損失評估技術規范》執行。

  7.2 火因火案查處

  火災發生后,當地派出所要立即介入調查,固定相關證據,控制相關嫌疑人,移交林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如涉嫌刑事犯罪,則移交縣森林公安機關進行查處。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鄉鎮,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及時約談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責任追究

  為嚴明工作紀律,切實壓實壓緊各單位責任,對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中責任不落實、發現隱患不作為、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處置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經營主體責任、火源管理責任和組織撲救責任。有關責任追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實施。

  7.5 總結評估

  縣森防指應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較大及以上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上報火災調查評估報告,并報送市森防指。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重要批示或者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產生重大影響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縣森防指按程序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6 表彰獎勵

  根據《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定》和其他表彰性獎勵有關政策規定,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7.7 災后重建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妥善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重點保證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和安居工程建設。

  8. 附則

  8.1 以上、以下、以內、以外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數。

  8.2 有關說明

  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敏感時段:一般指森林防火期內,尤其是元旦、春節、元宵、清明、中元、國慶等重點節假日;非森林防火期的“五一”勞動節及其他特殊時段。

  敏感地區:一般指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國有林場等特殊保護區域和軍事單位等。

  8.3 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后,縣森防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學習、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森防指辦公室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__年2月2日印發的《湘潭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潭縣政發〔20__〕1號)同時廢止。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6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不留死角。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步驟和任務

  根據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的'特點,全鄉上下狠抓落實,齊抓共管,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時間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驟和任務:

  1、3月1日前各村負責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發放張貼到每個村組及人員集中的場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須召開村支兩委、全體共產黨員、村民代表會議,并將《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廣大農民群眾的公開信》有關規定進行學習,并要求宣傳下發到到每家每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落實責任人做好外出人員的聯系工作,以確保他們密切注意上墳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對轄區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開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隱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組為單位進行調查摸排,劃分清明節森林防火責任地段,落實人員實行包干,明確責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員,加強巡邏檢查,制止一切野外違章用火。各村落實駐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鄉教辦組織好全鄉中小學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5、鄉各安全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6、各村利用廣播、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3月30日—4月6日,鄉利用宣傳車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鄉范圍內進行巡回宣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實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書、主任負總責,要落實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實巡查人員,要有村干部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名單,3月15號前上報鄉黨政辦、林業站。

  (二)各村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間向鄉森林防火指揮部(電話7341001)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三)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邊緣活動。人員名單3月15日前上報鄉黨政辦。

  四、獎懲措施

  1、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巡查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死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鄉林業站和各村要加強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扣發5o元補貼,發現二次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7

  為進一步做好我街道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確保我街道林業生態安全,社會穩定,切實促進我街道政治、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工作原則

  1、泉都街道森林防滅火應急分隊由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統一決策、統一指揮。

  2、分工負責、各司其職。《泉都街道“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中涉及的緊急任務,相關物資、資金保障、事故調查、相關工作環節,由相關部門分工,各司其職。

  3、森林防滅火安全采取“預防為主,嚴防群管”的原則。

  4、各村發生火災事故應及時報告,村委會應及時組織人員到實地進行撲救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安全應急指揮部援救及其它事項。

  5、森防相關部門要按照《貴州省森林防滅火戒嚴令》及縣政府《森林防滅火戒嚴令》的要求,切實開展好全街道森林防火工作,認真排查火災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街道森林防滅火安全應急指揮部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街道林業環保站,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協調,由周銀同志兼任主任,胡忠孝、張德芬兩位同志具體辦公。

  同時成立巡邏組,巡邏組由安監和派出所擔任。負責督促檢查各路口責任人員值守情況。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元旦、春節節期間森林防滅火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把森林防火要求落到實處。

  2、強化責任落實。各村、各單位要充分認清元旦春節節期間森林防火形勢的嚴峻性和火源管理工作的復雜性,切實強化責任意識,嚴格按照本方案扎實有效的開展工作,確保工作實效。一是按照森林火險預警機制規定,一旦發生火災,要根據火情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確保打早、打小、打了;二是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面準確掌握本區域森林火險動態。各重點路口要加強值守,不得脫崗缺崗。

  3、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責

  (1)向各工作組傳達森林防火安全應急指揮部所作出的決定和實施意見,并監督落實。

  (2)搜集各工作組進展情況,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四、工作職能及職責

  1、信息情報組

  由黨政辦、林業環保站、安監站組成,負責森林防火安全情報統計現場信息的反饋工作,重、特大事故需送指揮部審核后上報。

  2、現場調查組

  由派出所、安監站、林業環保站、綜治辦、司法所組成,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檢查工作,及時、準確掌握事故救援情況,并負責事故隱患的處理及維穩工作。

  3、資金籌措及物資供應組

  由街道財政所、社會事務辦、信用社、供電所、泉都衛生服務中心組成,負責森林防滅火安全救援工作物資的籌備,保證救援物資的供應及時到位。

  4、事故后勤組

  由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泉都衛生服務中心、婦聯組成,負責妥善安排事故受傷人員及家屬的食宿,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五、組織森林防滅火安全應急自救操作程序

  1、發現森林火災事故首先把信息報告值班負責人,值班人及時向黨委、政府領導及相關單位報告。

  2、與火災事故地聯系、弄清事故現場準確情況。

  3、確認事故發生的'準確性,值班人員在第一現場報告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接到報告后迅速召集相關單位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4、指揮部人員與各工作組密切聯系,決定火災事故有關事項的處理。

  六、火災事故善后工作

  街道財政所、社會事務辦、街道中心衛生院要配合相關單位對事故的搶救、疏散安置及對傷亡人員家屬的撫恤、救濟等工作。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8

  春去秋來,天干物燥。為了搞好我校的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杜絕因失火而帶來的損失,結合本校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期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以普及防火知識為主題,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深入推進森林防火知識進校園、進課堂、進書本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學校行政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

  三、具體工作

  (一) 做好“五個一”工作

  1、出好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報。特別是在天干物燥的時候,要求黑板報內容結合實際,認真出好森林防火的宣傳板報。

  2、寫好一篇森林防火的作文。在適當的時候,要求每位同學寫好一篇關于森林防火的作文。讓學生明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了解森林對人類的貢獻,懂得保護森林的必要性

  3、寫好一條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我校以前已經有一條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但這肯定是遠遠不夠的。計劃以后可以在學校的周邊地區多寫一些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

  4、寫好一封致學生家長的信。上期我們已經寫了一封致學生家長的關于森林防火的公開信。本期我們計劃再對此加以完善。加大宣傳力度。

  5、做好一次全校的防火演習。在適當的時候我們將組織全校師生進行一次防火演習,以此向學生滲透防火知識,讓知識守護生命。

  (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學生森林防火意識

  無論是在班會或者校會上,老師都要向學生宣傳森林防火的知識,強調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求學生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放學路上,甚至是在家里,特別是在野外的時候,都要嚴格用火規范,時刻注意森林防火。

  (三)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有關森林防火的文件

  在本期工作中,我校要通過各種形式的會議向教師傳達有關森林防火知識。只有讓我們的教師深刻意識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才能去教育學生不亂用火玩火。通過這種形式的教育工作,全校才能形成濃郁的預防森林防火的氣氛。

  (四)加大安全防范,確保校園平安

  進一步完善安全防范體系,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實做好各類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特殊時間、特殊地段、特殊人物的防范,要按照保安全、保運行、保發展的經費使用原則,要重點做好森林防火防范工作,繼續開展好“和諧校園”和法制校園的創建活動,爭取從源頭阻塞校園安全事故。

  (五)完善監管體系,加強監督管理

  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體系,強化監管工作。要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管理,建立覆蓋各時段、各空間、師生全員參與的校園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立體交叉安全管理網絡,對學生實行全天候監管,確保不出空檔。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校一定會結合本校實際,把以上工作認真落到實處,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

  森林防火,責任重于泰山。只有以預防為主,才能防患 于未然。今后的工作還任重而道遠。我們只有時刻給自己敲 警鐘,才能把這項工作做好。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9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我鎮實際,特制訂昌化鎮xx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望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一、強化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位

  為了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一定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層層抓好責任落實。要把每個村、每個、每塊林地的防火責任落實到個人,分片包干,確保防火責任落實到位。要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對重要區域、敏感部位加強督查,查找隱患、堵塞漏洞,確保節日期間各項防火措施落到實處。建立起上有領導管,下有專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森林防火。

  二、明確職責,確保森林防火安全

  1、全鎮干部在清明節期間要根據值班安排,在節前要嚴陣以待,確保在崗在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

  2、各村在清明節期間,每天均有領導帶班,發生火警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組織力量,及時撲滅,并向鎮主要領導報告。發生火災時,帶班領導應立即通知鎮林業站撲火隊前往撲火,并帶領鎮義務撲火人員趕赴火災地點撲救。

  3、做好防火宣傳工作,各駐村干部要積極指導村(居)委會進行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村廣播、懸掛橫幅標語等手段因地制宜開展各種宣傳活動,廣泛普及森林防火規章制度和安全撲火常識,進一步提升群眾安全用火、科學防火意識。

  4、村兩委成員清明節期間要安排值班,在崗在位,不得請假。各村應把清明節期間的值班人員、巡邏隊成員、包包路口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上報鎮政府黨政辦,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5、各村將村兩委成員包、路口的名單固定下來,在清明節期間,各主要進山路口、都應有村干部、值班人員不定時進行巡邏,發放宣傳材料,做好宣傳工作,禁止火源進山。按照禁火令對野外違章用火人員管嚴、管實,堅決做到見煙就管、見火就查。

  6、各村森林火災撲火隊在清明節期間應嚴陣以待,保證人員、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7、各村應專人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后勤工作。

  8、各村要根據統一要求安排好人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根據各村情況安排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9、巡查人員在清明節期間要在主要路口,對上山人員進行森林防火宣傳及上山用火情況檢查,嚴格執行野外火源管理辦法,對部分頑固人員要進行依法處理。

  三、工作要求及信息反饋

  1、各村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上報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村護林員每天必須在下午4點前向所屬村干部匯報當天巡查情況。

  3、各村值班領導必須在每天下午4:30前向鎮政府值班室匯報各村巡查情況。

  4、一遇火災,各村必須立即向鎮值班室匯報,值班室必須立即向值班領導、分管領導、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報告。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30

  1 總則

  1.1 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科學撲救、以人為本、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及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范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處置行動,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損失,避免人員傷亡事故,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和林區安定穩定。

  1.2 依據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出現高森林火險天氣和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處置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或處置辦法開展處置工作。市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主體,省政府根據森林火災應對工作需要,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 森林防火組織指揮體系

  2.1 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其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詳見附件1。

  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承擔日常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本轄區內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2.2 火災現場指揮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界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協調、指導;跨福州市界的森林火災,界內的火災撲救工作,由火災所在縣級或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

  火災發生地的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前線指揮部。參加火災撲救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執行跨縣(市、區)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應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執行跨福州市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相鄰市森林防火應急聯動機制。

  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3 專家組

  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

  3 高森林火險預警

  3.1 預警分級

  3.1.1 森林火險等級

  森林火險等級是森林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難易程度的一種重要度量指標。森林火險等級劃分五個等級,其中三級、四級、五級為高森林火險等級,五級為最高級別。

  五級:極度危險,極易燃燒,極易蔓延;

  四級:高度危險,容易燃燒,容易蔓延;

  三級:中度危險,較易燃燒,較易蔓延;

  二級:低度危險,難以燃燒,難以蔓延;

  一級:沒有危險,不能燃燒,不能蔓延。

  3.1.2 森林火險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和發生火災的風險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其中紅色、橙色、黃色為高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紅色最高級別。

  高森林火險紅色預警:

  紅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極易點燃,林火極易迅猛蔓延,撲救難度極大,且可能形成森林火災暴發性發生,大面積蔓延,具有極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

  橙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容易點燃,易形成強烈火勢,快速蔓延,且可能造成局部森林火災持續發生,并形成較大范圍的蔓延,具有高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黃色預警:

  黃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較易點燃,林火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險性。

  3.2 預警發布

  林業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部門應加強聯系,共同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或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

  進入森林防火期,市氣象主管部門適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供各縣(市、區)森林火險等級等氣象信息,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的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向所屬縣(市、區)發布森林火險信息;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上級提供的火險信息和本級氣象主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結合本區域氣溫、濕度、風力、降水量、可燃物狀況等因子,向所屬鄉(鎮、街)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公眾發布森林火險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措施。必要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直接向縣(市、區)發布預警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要求。市、縣氣象主管部門在向社會發布天氣預報時,應預報森林火險氣象等級,提醒公眾注意森林防火。

  3.3 預警響應

  3.3.1 黃色預警響應

  3.3.1.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且后期未來幾天氣象部門預報將無有效降水。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7~15℃、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75%~60%、風力在3級以上,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4)其它需要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

  3.3.1.2 響應措施

  (1)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立即將黃色預警信息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并及時傳達到所屬基層鄉鎮、場(所、站)及指揮部成員單位。

  (2)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適時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嚴格野外生產性用火的審批管理,確保安全用火。組織基層護林人員加強對野外違章用火的查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有一名副指揮長在位,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加強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轄區內火災防控情況,及時處置各類情況。

  (5)組織各級森林消防隊伍加強戒備,切實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3.2 橙色預警響應

  3.3.2.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以上將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15~20℃、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60%~55%、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空氣干燥,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

  3.3.2.2 響應措施

  在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迅速將橙色預警信息通過報刊刊載、電視臺滾動播出、林業局網站發布。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發布禁止林區野外用火命令。

  (3)市、縣林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與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中1人不得離開本轄區,進入森林防火工作狀態。

  (4)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迅速部署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工作組深入重點區域督查,確保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5)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全員進入戒備狀態,加強24小時值班和火情調度,加強各級防火值班督查,及時收集報告本地區防范動態。

  (6)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森林火險天氣及趨勢的研判,及時向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通報火險天氣情況。

  (7)嚴格控制野外用火活動,組織基層護林員和瞭望臺(哨)的瞭望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監測。

  (8)組織林區各類基層護林防火組織和有關防火責任單位,深入一線,進村入戶全面開展各項防火宣傳和加強火源管理。

  (9)組織所屬森林消防隊伍進入戒備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結待命,進一步落實撲火通訊、車輛、機具設備的準備到位。

  3.3.3 紅色預警響應

  3.3.3.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5級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20℃以上、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55%以下、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且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晝夜溫差大、空氣干燥,同時,未來2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

  3.3.3.2 響應措施

  在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將紅色預警信息向社會發布,并組織人員進村入戶宣傳。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發布禁火令,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3)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實行每日零火情報告和高火險天氣發布制度。

  (4)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立即組織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體會議,分析轄區森林火險形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5)組織動員基層鄉鎮、林業站、森林公安和護林員,全面查禁林區野外用火行為;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深入包片責任區督查,抓好各項防撲火措施的落實。

  (6)基層護林組織及護林員全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和林火監測,及時掌握火情和消除火災隱患。

  (7)各級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戰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中食宿集結待命,村級群眾森林消防隊伍和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嚴陣以待,全面落實應急救援力量和各類物資,及時果斷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積極協調當地駐軍(警)部隊,做好防撲火工作準備。

  3.4 預警響應后期處置

  3.4.1 預警響應結束

  由啟動預警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結束響應。

  3.4.2 預警工作總結

  預警響應結束后,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由各縣(市)區匯總情況后書面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

  3.4.3 獎勵和處罰

  預警響應工作情況列入年度森林防火責任書執行情況考核內容。

  對在高森林火險期各項響應工作落實、措施有力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肯定和表揚;

  對違反有關規定或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是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內自由蔓延和擴展,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林火行為,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

  4.1 森林火災等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⑴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⑵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⑶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⑷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4.2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

  嚴格按照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森林火災信息報送處置暫行規定》(國森防〔20__〕6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突發事件信息速報機制的通知》(閩政辦〔20__〕80號)要求,實行“有火必報”和“報撲同步”制度,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通報火災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火災發生的地點(包括經、緯度)、起火時間、起火原因、組織撲救情況(出動的撲火隊伍與人數、現場指揮員姓名職務等)、火場適時情況(火線、火點、火焰及火場天氣、林地植被、地型地貌等)、損失情況(火場面積、受害森林面積、人員傷亡情況等)以及火場附近是否有軍事等重要設施、村莊、施工點、風景區或自然保護區等等。

  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應立即逐級上報情況,緊急情況下也可越級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毗鄰的市、縣(區)通報并及時通報市內各相關單位和部門:

  (1)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或軍事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市際交界地區發生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等重點區域或部位的森林火災或距離以上區域5公里內的森林火災;

  (6)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7)需要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8)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5 森林火災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后,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把火災撲滅在初始狀態;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響應,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響應層級進行調整。

  5.2 響應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5.2.1 火災安全撲救

  立即組織森林消防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實施科學組織指揮、重兵撲救和安全高效的策略,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

  火災發生后,火災所在村(居)主任或支部書記立即召集調遣并指揮村(居)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撲打初發火,實現打早打小的目的,同時防止群眾無序、無組織撲火。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集結鄉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群眾森林消防隊伍,迅速趕赴現場施救,并迅速弄清火場火勢和火場基本情況,立即報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部。

  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要緊急收集火場火情信息,及時集結縣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實施重兵撲救,快速、安全、有效撲滅火災。根據火場態勢和撲救需要,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施增援行動。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公安消防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不得動員或組織老弱病殘人員、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對發生在縣、市和臨近自然保護區邊界、重大火險區域等重要區域的火災,應立即向有關領導、上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以及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以便統一協調組織撲救力量。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

  在實施火災撲救過程中,要以人為本、安全撲救,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5.2.2 領導靠前指揮

  各級領導要迅速到達火場,靠前指揮滅火工作。

  火災發生后,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包村(居)領導、分管和主要領導立即到場組織指揮撲救;明火持續2小時尚未撲滅的,區政府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領導、區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市林業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撲救;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的,市林業局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8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1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到場指揮撲救;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

  使用武警森林部隊或當地駐軍(警)部隊滅火的,縣級領導要到場指揮。

  全市境內同時發生兩起及以上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市林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

  5.2.3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5.2.4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和傷員后送。

  5.2.5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5.2.6 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5.2.7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5.2.8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5.2.9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5.2.10 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3 市級層面應對工作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IV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Ⅰ級為最高等級。

  5.3.1 IV級響應

  5.3.1.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仍未被有效控制的;

  (2)發生1人死亡或5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5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同時發生3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V級響應。

  5.3.1.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督促事發地政府做好火災撲救工作。

  (2)市林業局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

  (3)根據需要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進行支援。

  (4)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3.2 Ⅲ級響應

  5.3.2.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且撲救較困難的;

  (2)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的;

  (4)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3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5.3.2.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度了解森林火災最新情況,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2)市林業局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向有關部門及駐軍通報火險形勢,組織協調軍警地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參加火災撲救并做好后續增援工作。

  (5)市氣象局提供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

  (6)根據需要請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支援。

  5.3.3 Ⅱ級響應

  5.3.3.1 啟動條件

  (1)火災延燒18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2)火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重傷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1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領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組織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地方森林消防隊、解放軍、武警內衛和公安消防部隊等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根據需要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調派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跨區域支援和調派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撲救。

  (5)配合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6)根據火場氣象條件,指導督促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7)做好撲火物資調撥、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督促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

  (8)協調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5.3.4 Ⅰ級響應

  5.3.4.1 啟動條件

  (1)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

  (2)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3)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級響應。

  5.3.4.2 響應措施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火災撲救、人員轉移、應急保障、宣傳報道、社會穩定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見附件2),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市政府組織召開森林防火工作緊急會議,會商火情,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在省或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組指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撲救方案,落實相應工作。

  (4)根據實際需要,增調解放軍、武警、公安、專業森林消防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請求增調航空消防飛機等撲火裝備及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5)請求省安排生活救助物資以及撲火物資、機具支援火災撲救工作,增派衛生應急隊伍做好傷員救治,協調轉移受威脅群眾。

  (6)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暢通。

  (7)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范次生災害。

  (8)進一步加強氣象服務,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9)及時提供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10)決定森林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

  6 后期處置

  6.1 火災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調查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報告,確定森林火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6.2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應認真總結原因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情況總結報告。

  6.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和撲救森林火災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犧牲的人員撫恤和須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

  違反《森林防火條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火災評估為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或發生人員死亡的,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應即時提請當地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7 綜合保障

  7.1 隊伍保障

  7.1.1 護林員隊伍保障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農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應配備護林員巡護森林,宣傳森林防火工作,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并參與組織撲救,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7.1.2 撲火隊伍保障

  (1)專業武裝力量森林消防隊:由武警福州森林大隊組成,主要擔負福州境內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其它森林資源保護任務。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行武警部隊和林業主管部門雙重領導體制,由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對其軍事、政治、后勤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其業務工作。平時,部隊開展專業訓練,組織戰法研究,加強滅火裝備建設,打牢遂行任務能力基礎。防火期,部隊根據福州森林火險等級及時轉換戰備等級,做好快速滅火、連續滅火和增援滅火準備。

  (2)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預防、撲救為主,有較為完善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有穩定的經費,防火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組織嚴密、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10分鐘內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90%。

  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縣級單位進行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林地面積、火險等級組建不同規模的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詳見附件3。

  (3)地方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撲救為主,預防為輔。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防火高火險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30分鐘內完成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80%。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鄉(鎮)級單位進行建設。每個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必須根據林地面積和所處縣級火險區等級以及當地森林防火的實際需要,組建15—30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4)應急森林消防隊:主要由解放軍、武警(森林武警除外)、預備役部隊、公安民警等組成,參加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經過必要的撲火技能訓練和安全知識培訓,具有較強的森林火災撲救能力。接到撲火任務后,能按預案快速出動。

  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分市、縣分級建設。福州市人民政府組建100人以上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建不少于200人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

  (5)群眾森林消防隊: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 及林區村(居)民中的青壯年為主,配備一定數量的撲火裝備,經過森林防撲火業務知識培訓,主要承擔初始森林火災撲救、火場向導、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由鄉、村分別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應根據當地防撲火需要,組建15人左右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有森林防火任務的行政村必須組建1支10—20人以當地青壯勞力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

  7.2 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通信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災時的通信暢通。林業、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持。

  7.3 給養保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它后勤物資,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7.4 撲火物資保障

  日常地方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每隊至少配有風力(水)滅火機10臺、滅火水槍10支、油鋸2臺、點火器2個、組合工具10套以及其他滅火設備,保證人手有一件撲火機具。群眾森林消防隊員應配備阻燃服裝、作訓服、防扎鞋、阻燃手套等以及必要的撲火和清理火場的工具。

  7.5 儲備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撲火需要。主要物資儲備標準見附件4。

  7.6 資金保障

  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防火宣傳、護林員工資、撲火隊員工資、撲火物資儲備等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關條款規定,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要資金,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由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支出。

  8 附則

  8.1 市界森林火災

  當發生福州市界外火燒入或市內火燒出情況時,遵循聯防原則,實事求是報告火情信息,安全撲滅界內火,積極支援撲救界外火。

  8.2 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8.3 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后,市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縣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鄉級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林業局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村里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31

  林業局王建國局長通報了年初以來我縣的森林火災情況,剛才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姜亮同志傳達了省、州關于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監察局孟顯君局長對森林防火工作紀律提出了要求。會后,希望大家結合實際,一并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根據會議布置,結合縣委常委會議和縣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就抓好下步森林防火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突出防控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一是領導要重視。各鄉(鎮)有關部門領導及其班子要依照縣委常委會議和縣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及時組織干部職工召開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傳達省、州、縣關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特別是各鄉(鎮)要將森林防火工作會議開到村組、開到農戶家中去,努力提高干部、群眾森林防火意識。二是加強防火宣傳工作。剛才發給大家的森林防火宣傳畫冊上的宣傳警句非常重要,各鄉(鎮)有關部門也要制作簡明易懂的宣傳資料發到村組,發到農戶家中,貼到門上,時刻提醒群眾注意做好森林防火;縣新聞中心要在近幾期的今日》報上大力宣傳森林防火平安知識,廣電局要從會議之日起在電視臺上滾動、不間斷地播放森林防火宣傳警句,營造森林防火的社會氛圍;通過近年的努力,縣在森林防火文明宣傳上取得明顯效果,但在林區內燃燒香、紙、蠟燭等行為依然存在相當危險,這得引起高度重視。三是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立即開展對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教育,積極利用趕場天、重要節假日開展宣傳;林業局要制作宣傳展板,公安、司法、法院、檢察等單位要配合,組織人員深入各鄉(鎮)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四是巡查要到位。各鄉(鎮)村組要組建森林防火巡查隊,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重要路口、重點山頭的日常巡查。五是強化培訓。各鄉(鎮)有關部門要開展對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培訓,做到干部群眾要培訓,專業防火隊伍也要培訓,不時提高撲救處置森林火災的能力;近年,消防大隊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英勇表示是值得肯定的武警、民兵預備役等武裝力量對我縣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也是值得肯定的六是督查要深入。縣、鄉(鎮)部門都要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近期縣將深入各鄉鎮、各地區開展督查,林業部門要深入鄉(鎮)開展森林防火指導和督查工作,鄉鎮領導也要深入村組開展督查,確保工作和責任落實到位。七是預案要完善。各鄉(鎮)有關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對還未完善的預案,要趕快完善,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預案,確保工作的實效性。八是物資要保障。今年的防火經費縣早已撥付。各鄉(鎮)有關部門要確保資金用到重點部位;縣有關部門要對每年配備的滅火機具進行檢查和維護,林業站、護林站也要作好相應的準備;交通局要繼續做好車輛的安排調配工作,確保縣委、縣政府、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撲火應急需要;各單位要全力支持全縣的森林防火工作,無條件服從調度和安排,積極支持車輛、人員和相關物資。九是服務要到位。這兩天是森林火災發生的高峰期。各鄉(鎮)特別是城關鎮,要在幾條重要路口、重要路段設置好服務點,對帶紙、火源等入山的人員進行教育,嚴禁火源和各種易燃物入山;同時后勤要保障,對大型的火場火點,要確保武警、消防、民兵預備役官兵撲火時的車輛、食品等必備的后勤物資,鄉鎮也要確保撲火干部和群眾撲火時的人身平安。

  二、及時撲滅

  各鄉(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深刻領會;要嚴格按照“誰放火、誰撲滅”或者是第一發現人將火情上報到鄉(鎮)時,一是各鄉(鎮)要全面履行屬地撲滅職責。屬地撲滅職責是森林防火的主要原則之一。鄉(鎮)要履行管理職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二是鄉(鎮)需要縣專業撲火隊伍支援時,縣相關專業撲火隊要及時組織力量趕撲火場、火點予以支援。三是確需武警、消防大隊、民兵應急分隊等武裝力量支持時,相關部隊要在報請上級批準同意的前提下,堅決服從黨委、政府的調配;近年我縣森林防火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與武警、消防、民兵應急分隊的支持是分不開的但在森林防火應急調動時,個別專業防火隊有推諉、反應不及時的表示,望克服。三是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籌安排下,密切配合,動員社會一切力量補充縣森林火災防控力量的缺乏。

  三、嚴肅查處

  二是現身說法,一是對違法用火者要嚴肅處罰。剛才王建國局長講了兩個方面:一是見火處罰。再補充一個方面是公捕宣傳,三個方面都要執行。下來以后,林業警察大隊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選擇一些典型案例、典型人物開展現身說法宣傳;對違法用火造成森林火災案件的該抓的抓、該關的關,要利用趕場天、重要節假日,讓違法用火者自己現身說法,教育廣大群眾;公、檢、法、司等政法部門要共同配合,加大森林火災案件打擊和處罰力度。森林是一個地方維持良好生態環境的關鍵,這幾年實施人工降雨形成的云層,都是造林的功勞,救林子就是救自己的家,救自己的環境。二是加強自我約束能力。剛才王局長講的村規民約,認為通過“一事一議、村規民約”等,讓群眾自己加強對森林的維護,這樣效果更好。各鄉(鎮)要動員和指導村組制定和執行好村規民約,增強群眾自我約束能力。三是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臺賬。各鄉(鎮)有關部門對成立的撲火隊、宣傳培訓、巡查、撲火等情況都要詳細登記,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干部和群眾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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