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精選6篇)
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1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保留車票和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學校和相關科室;重大事故立即報學校和相關科室,可先口頭后書面。
由政教處統一向有關保險公司上報備案。
4、啟動處理應急小組。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戶口、開學和工作等方面;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可由教育局安全辦調解解決原則。
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可由教育局安全辦介入調解解決。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政教處填寫《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并由校辦蓋章。
(5)學校帳號。
(6)平保理賠地址:縣人民北路 郵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流程圖:
通知家長
發生事故 送醫院 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報局有關科室、保險公司備案
調查取證 協商 起草《協議書》 支付補償金
填寫校長責任險賠付意向書 保險公司理賠。
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2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學校突發事件處理應急小組應各司其職,分工合作。
2、快速開展搶救工作,組織力量送醫院及時救治。
3、做好安撫學生(家長)等工作。
4、學校應及時了解情況,保護現場及做好收集證據材料。
5、協助相關部門作好調查處理。
6、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向相關部門報告。
8、調查取證,分清責任,得出結論。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戶口、開學和工作等方面;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填寫《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
(5)學校帳號。
(6)平保理賠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
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切實保障學生人身安全,確保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根據把各項準備考慮在前、研究在前、落實在前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校園傷害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類型、相關責任人及職能部門
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學生上課安全(尤其是體育課、體育選修課和體育訓練及實驗課)。誰上課誰負責,上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教務處)
2.學生活動安全。誰組織誰負責,活動組織者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活動組織處室)
3.學生課間安全(含大課間、午間在校、下午放學時段)、上下樓梯安全: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政教處)。
4、學校運動會安全。比賽項目裁判、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政教處)。
5.學生上、放學學校大門口交通安全,值班人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6.校園設施安全。誰管理誰負責,相關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7、外來人員進校制造的人身傷害安全,門衛保安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8、食堂衛生安全。食堂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三、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傷害等級程度和處置程序
(一)傷害事故等級程度的判定:
1.一般傷害事故:輕微的碰擦等導致的皮外傷等。
2.傷情較重事故:個別學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傷人員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與報告處置程序:
1.事故發生后,首遇教職工(第一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同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報告給相關責任人和職能部門。
2.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傷害事故等級,及時決定如何進行現場處置。
(1)一般傷害事故處置程序:
首遇教職工(第一責任人)立即報告班主任,由校醫進行現場處置或者直接送醫院,班主任及時與家長聯系,同時報告職能部門和分管校長。隨后相關處理事宜參照下款“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置程序”的有關步驟進行。
(2)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置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職工(第一責任人)在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和職能部門、分管校長。并視情況緊急程度可直接撥打120,或在條件許可情況下直接護送當事人到醫院救治,必要時尋求警力支持。在無力救助時,保護現場,不輕易搬動傷者。
第二步:班主任、職能部門負責人、分管校長應在第一時間與首遇教職工(第一責任人)匯合,指導救治工作,并及時向校長匯報。在送診途中,由班主任與家長取得聯系,征詢家長意見,到家長指定的醫院就診。情況危急時,直接與醫院聯系,要求開通綠色通道,爭取搶救時間。
第三步:學校在充分尊重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協助醫院開展救治工作,并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匯報區教育主管部門。
第四步:在調查了解事發情況、明確責任人的基礎上,及時告知責任學生的家長,說明情況,并要求以積極的態度及時到醫院與對方家長見面,協商處理治療事宜。
第五步:緊急救治工作開展的同時及結束后,學校相關部門要立即安排人員向現場師生了解情況,查明事發原因,并收集有關材料(筆錄和知情人的簽字證明材料),第一時間掌握準確客觀信息,為后續責任認定、相關處理提供證據。
第六步: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發病)學生和家長及時慰問,穩定情緒,做好真誠細致的疏導解釋工作。有責任學生的`,班主任要及時督促責任學生家長采取積極態度,與對方家長溝通,處理好善后事宜。
第七步: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要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并協調處理保險賠償事宜,并及時做好登記備案。
第八步:關注輿情動態,及時公開信息,掌握輿論主動。
四、關于事故報告
1.屬于情形嚴重的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書面報告。
2.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等。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五、補充要求
1、學校成立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級部主任為成員,負責領導督促協調責任人、各職能部門做好學校意外傷害事故的妥善處置。
2、關于事故的事后處理要依照和遵循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二章的規定程序(見附件)進行。屬于一般傷害事故,或較嚴重傷害事故但當事家長通情達理、支持配合的,原則上由班主任、責任教師、級部主任協調解決,必要時相關職能部門、分管校長參與;屬于嚴重傷害事故或雖屬一般傷害事故但經多次調解當事家長仍不認賬、不配合的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統籌,成立專門事故處理工作小組進行協調處置。對事故的處理過程及結果情況相關責任人、職能部門務必要做好記錄備案,做到有備無患。
3.學生安全工作無小事,責任重于泰山,教職工要嚴格落實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對學生安全事故的處置要強化生命意識、責任意識、效率意識和協調意識,必須高度重視,嚴格責任落實,既要依法依規曉之以理,也要感情交流動之以情,以合法合情合理妥善處理為最終目的。對推諉、失職、躲避、耽誤、不上心、不盡力等落實責任不力人員學校將嚴肅追究責任。對積極主動、用心盡力及時化解矛盾、做出較大貢獻的人員予以表彰獎勵。
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4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
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就近、區級或區級以上醫院、保留車票和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區青保辦和相關科室;重大事故立即報區局辦、區青保辦和相關科室,可先口頭后書面。
由青保辦統一向有關保險公司上報備案。
4、啟動處理應急小組。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戶口、開學和工作等方面;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可由區青保辦調解解決原則。
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可由區青保辦介入調解解決。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區青保辦填寫《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并由區青保辦蓋章。
(5)學校帳號。
(6)平保理賠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5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就近、區級或區級以上醫院、保留車票和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區青保辦和相關科室;重大事故立即報區局辦、區青保辦和相關科室,可先口頭后書面。
由青保辦統一向有關保險公司上報備案。
4、啟動處理應急小組。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戶口、開學和工作等方面;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可由區青保辦調解解決原則。
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可由區青保辦介入調解解決。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區青保辦填寫《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并由區青保辦蓋章。
(5)學校帳號。
(6)平保理賠地址:常熟路8號靜安廣場11樓 郵編:
聯系電話:-6260 聯系人:李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流程圖
通知家長
發生事故 送醫院 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報局有關科室、保險公司備案
調查取證 協商 起草《協議書》 支付補償金
填寫校長責任險賠付意向書 保險公司理賠。
××中學應急事件領導小組
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6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提升學校應對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江蘇省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事故原因預測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措施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絡。
組長:楊
副組長:于X、繆、汪
組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衛生室、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范教育,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面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范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衛制度,認真遵守門衛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客人持《出入證》進出,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三、處理程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余活動中,現場目擊者或第一個接到學生,報告的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盡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后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并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衛生室檢查,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并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后,應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并及時報告教育局。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重事項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衛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后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于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
2.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