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突發應急預案范文(通用4篇)
交通運輸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道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證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及國家相關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具體負責,各單位分工協作,分級負責。
(2)職責分明、規范有序、功能全面。根據各級相關部門現有職責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程序規范有序。同時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反應體系。
(3)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公眾參與。充分發揮各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優化整合各相關部門的人力、物力資源,實現信息共享。
(4)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做好日常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應急培訓與演習,采用先進應急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應急工作反應靈敏和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縣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企業三級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各級組織機構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組成。
市運管處成立本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并督促有關企業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分別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并在縣(區)政府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局組織指揮機構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為副指揮長,成員由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各單位負責人以及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運輸企業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應急辦)。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2.1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審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和應急經費預算;負責發布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命令,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運輸應急預案;負責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聯合行動方案;負責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負責承辦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2成員單位職責
(1)市運管處:負責收集匯總上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有關信息;負責組建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客運車隊和應急貨運車隊;負責實施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負責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負責組織人力物力,保障應急運輸通道的暢通;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其他部門: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2.1.3.1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運輸應急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局應急辦),由分管局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運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指示。
(2)負責做好局應急指揮部會議會務工作。
(3)負責處理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提出啟動市級預警和應急響應行動建議。
(4)負責檢查指導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5)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期間24小時值班工作。
(6)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2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啟動本預案市級以上響應后,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指示,具體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應急工作組下設公路搶通、運輸保障、總結評估三個小組,各小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公路搶通小組及職責
公路搶通小組由市公路局領導任組長,局工程等相關科室、市公路局、市縣鄉處、局質監站、局項目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公路的安全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運輸保障小組及職責
運輸保障小組由市運管處領導任組長,局運管等相關科室、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具體實施人員物資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結評估小組及職責
總結評估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安全等相關科室、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專家咨詢組等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編寫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②對道路運輸保障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③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3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1)參與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縣(區)道路運輸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與預警信息分類
3.1.1.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預測、預警信息
(1)氣象監測、預測、預警信息。
(2)強地震(烈度5.0以上)監測信息。
(3)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信息。
(4)洪水、堤防決口與庫區垮壩信息。
(5)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6)環境污染事件影響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響信息。
3.1.1.2交通運輸行業內部預測、預警信息
(1)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
(3)道路運輸安全信息。
(4)道路運輸市場信息。
3.1.1.3預測、預警信息監測
(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信息由氣象、地質、衛生、環保、公安交警等對應行業管理部門提供。
(2)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門提供。
(3)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客貨運企業負責監測。
3.1.1.4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的接收工作,與上級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外部、內部預測、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需求級別。
3.1.1.5預警分級
參照《國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應急運輸保障的需求程度與保障能力將預警分為四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見表3-1。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
3.1.1.6預警啟動
局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時,按以下程序啟動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提出市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預警啟動文件,并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報告,各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3)市級預警啟動命令發出1小時內,局應急辦通知相關下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
(4)局應急辦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并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5)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
3.1.1.7預警終止
在市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時,局應急指揮部按以下程序終止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市級預警啟動標準,需降級或撤銷時,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以文件形式發出通知,并在24小時內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各應急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3)如預警降級為縣(區)級,由縣(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預警。
(4)如預警直接撤銷,局應急指揮部負責向預警啟動文件中所列部門和單位傳達預警終止信息。
3.2應急處置
3.2.1響應級別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根據各類突發事件對道路運輸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為省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和企業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四級。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企業負責企業本身各類應急響應預案的啟動和發布。
(1)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本預案道路運輸應急市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下達的應急運輸事件,由市運管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局的領導下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2)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縣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由縣運管所在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運管機構與縣交通運輸局備案。
(3)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道路運輸企業根據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響應。
3.2.2響應程序
市級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按以下程序和內容啟動市級響應。
(1)局應急辦對收集到的交通突發事件信息,通過評估確定為市級突發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責成處理的交通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應急響應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應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應急響應,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應急響應啟動文件,報送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并于24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3)市級應急響應宣布后,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類別決定召集應急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
(4)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局應急指揮部和各應急機構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并根據職責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3.2.3信息報送
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規定的信息報告時限,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的信息報告機制。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信息報告,執行“零報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市公路局負責填報。《信息報告》具體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的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的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相關救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其他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增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執行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等。
3.2.4響應終止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終止時,市交通運輸局采取如下終止程序:
(1)局應急辦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應急反應進展情況并參考專家咨詢組的意見,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終止市級應急響應狀態,如同意終止,則簽發應急響應終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預案規定采取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揮的,則必須報其批準。
3.3善后與評估
3.3.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對因參與突發事件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3.3.2調查與評估
應急運輸狀態解除后,總結評估小組具體負責市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行動的調查與評估工作。調查評估結果須編制評估報告并按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總結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的基本概況。包括事件種類、預案級別、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應急運輸的需求特征等。
(2)應急運輸的執行情況。包括應急運輸預案啟動級別、時間、地點、運輸線路、應急物資的種類和數量、投入的運輸人員和裝備情況、貨運周轉量、人員傷亡和裝備與貨物的損壞情況、運輸任務完成情況等。
(3)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訓;
(4)應急運輸工作建議。包括對相關預案進行修改與完善的建議、對完善應急運輸保障的基礎設施、裝備及運輸組織等工作的建議,對與應急運輸保障相關的政策、法規等的合理化建議。
3.3.3征用補償
道路運輸應急征用的補償原則為:“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信息發布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新聞發布工作,按照市新聞辦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相關規定執行。
4應急運輸保障
(1)專家隊伍
為確保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決策的科學性,需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專家應急隊伍。專家隊伍包括運輸管理專家、車輛專家、道路橋梁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分析專家等各相關領域專家。
(2)管理隊伍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人員隊伍由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企業任命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領導機構的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過程中的組織、指揮、管理、協調等相關工作。
(3)運輸隊伍
各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應急運輸保障隊伍的人員構成按其作業性質包括:運輸人員、維修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4)應急車輛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車輛的儲備工作,建立市、縣二級應急運力儲備,包括客運應急運力儲備和貨運應急運力儲備,儲備車輛的類型與結構除了常用的普通貨車和廂式車外,還應配備適量的冷藏車、油罐車、大件貨物車和危險品專用車等特種貨運車輛,以滿足不同種類的應急物資運輸需求。
(5)車輛集結地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建立客貨運輸站場信息庫,選擇交通便利,停車及辦公條件較好的站場作為車輛集中停放點,客車車輛,普通貨運車輛等集中停放待命,并派駐工作人員進行車輛調度管理;特殊車輛在所屬單位集結待命。
(6)應急資金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所需的各項經費,應根據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按規定程序列入單位年度財政預算中。
5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演練。
(2)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宣傳與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宣傳培訓。應急相關人員每兩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應急人員素質和專業技能。
(3)應急能力建設評估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能力評估,建立規范化的評估機制,綜合組織體系、重點保障單位分布、應急運力數量、規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觀、科學的評價指標,提出評估方法和程序。
5.4責任與獎懲
(1)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道路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專項預案,今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結合實際適時進行修訂,并報上級備案。
(2)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轄區、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了貫徹落實《池州市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道路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積極做好冬季冰雪等惡劣天氣下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確保公路、水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障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雪災等惡劣天氣所造成的各種危害,結合我區交通運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安徽省氣象災害預防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災害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區道路運輸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提高應對重大冰雪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冰雪災害造成的損失,控制突發事件擴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秩序健康發展,保障道路運輸安全暢通。
三、工作原則
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及時排除險情,保障公路暢通,確保運輸安全。
四、應急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道路運輸行業內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工作。
五、應急組織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
在區委、區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領導下,成立貴池區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下保障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指揮部。
(二)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根據上級部門指令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下達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應急命令,指揮、調度、督促各部門開展應急運輸工作,協調各方面的工作關系。
2.副指揮長職責:協助指揮長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具體工作,具體負責所在工作組的工作,帶領有關成員和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組織運輸任務。
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協調工作,向指揮長報告工作相關情況。綜合各組情況,傳達指揮長的命令,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善后工作。
4.應急指揮協調組職責:負責防范冰雪應急的整個信息、協調、組織、指揮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組職責:組織安排運力儲備,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運輸車輛和人員,督促運輸企業對車輛安裝防滑鏈條等安全措施,協調解決在運輸保障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6.公路暢通保障組職責: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機具和人員,保障應急救援保障過程中公路、橋梁暢通,協調解決在公路暢通保障任務中的各種問題。
7.后勤保障組職責:及時掌握和了解救災情況,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做好救災資金的儲備和搶險物資、工具的購置及后勤保障。
8.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防抗雪災等極端天氣以及由此引發的公路上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和宣傳工作,及時收集、監督、指導交通系統對防抗雪災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工作。
9.值班聯絡組職責:堅守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員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報告或指示后迅速傳達到指揮部辦公室隨時保持同指揮長、副指揮長、各保障組、上級有關部門及各單位的聯系,收集有關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做好值班記錄。
(三)應急組織
1.貴池區交通管理服務中心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隊,由運輸保障組統一調度,負責全區縣鄉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并指導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加強鄉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應組建相應的應急分隊,實施轄區內鄉村道路的應急管理。
2.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負責組建客、貨應急運輸小分隊。一是從客運企業抽調10輛技術性能優良,合計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線客運車輛,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客運應急小分隊,負責全區道路旅客應急運輸,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客流應急運輸,嚴防旅客滯留;二是從貨運企業抽調10輛1-10噸和10輛10噸以上技術性能優良的車輛和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貨運應急小分隊,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全區群眾生活必需品等重點物資的應急運輸,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強化對客運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惡劣天氣期間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運輸市場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組建成應急救援小分隊,加強對全區運輸市場實施動態監管,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全區主干道路面流動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轄區為單位,落實好源頭管理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本轄區內道路流動巡查工作。
4.海事部門加強對轄區渡口的監管,配合鎮、街政府落實好對渡口的日常監管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嚴禁渡運。
(四)應急物資儲備
運管所負責督促客、貨運輸企業為已確定的應急運輸小分隊的應急車輛配備防滑鏈等必要的應急設備設施,提高應急車輛安全運營能力。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為全局應急救援車輛配備防滑鏈等設備,保障在應及時車輛能夠正常投入使用,同時配備足夠的砂石、工業用鹽等防滑及融雪物質,以備應急之需。
六、應急響應
在出現強降雪天氣,道路雪阻結冰、旅客滯留等情況時,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應急領導組迅速啟動本應急預案。
(一)根據氣象預報信息,應急領導組及時對當前天氣狀況給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召開應急工作會議,部署應急工作。
(二)及時發布氣象預警,督促各單位進入應急狀態,應急小分隊人員及裝備24小時待命。
(三)出現雨雪等惡劣天氣,給道路正常通行、旅客運輸安全帶來嚴重影響時,各單位要根據領導組的統一部署,立即組織小分隊開展應急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領導組每日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力量和裝備,安排部署應急處置任務和措施,必要時,進一步完善和調整應急預案。
七、應急要求
(一)各保障組要完善應急處置的各項制度,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全力以赴確保縣鄉公路暢通。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單位要立即動員起來,對于橋梁和急彎、陡坡路段的積雪結冰,應急小分隊及相關設備設施要迅速趕赴現場,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開展除雪、除冰工作,確保道路暢通。全體運政、路政執法人員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養護道班要24小時在崗,險情沒有解除前不得擅自離崗。
(二)要切實加強公路客運安全管理。運管所要進一步加強“三關一監督”工作,確保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運輸安全。各運輸企業要督促駕駛員隨車配帶防凍液、防滑鏈、三角木等防凍防滑器材,教育駕駛員安全謹慎駕駛,認真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確保安全。出現雪阻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時,一要及時停運省際、市際客運班線;二要停運路況較差的農村客運班線;三是因雨雪天氣影響正班車輛及時返程,客運站出現旅客滯留時,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客運企業應迅速安排應急運輸車輛進行疏運。
(三)應急預案啟動以后,各單位要立即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在崗在位,保持通訊暢通,出現突發情況時,要立即組織小分隊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處置,并及時上報。
(四)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局屬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應對,共同做好災害應急工作。
交通運輸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xx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xx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xx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于xx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衛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縣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xx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后,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后做好預案啟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xx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著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于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系,以保證上傳下達,并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范,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干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交通運輸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正常和人民群眾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城市秩序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暫行條例》和《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訂。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協作;預防為主、防應結合;社會參與,快速反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縣級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1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總指揮:分管交通運輸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副秘書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運城日報社、運城軍分區、武警運城市支隊、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氣象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市經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市指揮部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策應急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發布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協調市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并設立專家咨詢組。
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處長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單位和專家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預警信息,分析判斷情況,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的有關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市級其他單位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
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運城日報社:第一時間從市應急指揮部獲得權威信息,實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
運城軍分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協調駐運部隊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武警運城市支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與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秩序維護、搶險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各有關單位承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融雪劑、清雪設備、公交車用燃油及燃氣等)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救援日常演練所需經費的保障,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及時協調和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啟動應急響應;及時了解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情況,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指導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建設,指導城市市政道路設施損壞、破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衛計部門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專家和專業隊伍給予支持和指導。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或遇難者家屬的臨時生活救助,組織對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趨勢預測、重要天氣預報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應急氣象觀測和服務保障。
運城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協調推進保險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車輛的落實、督促、指導承保的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受損財產和傷亡人員的查勘和理賠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疏導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參與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負責協助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搞好應急體系及隊伍建設,并開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
2.4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轄區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制度;組織本轄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掌握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城市公交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編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5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城市公交企業要制訂相應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搶險組織機構,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工具,定期組織演練;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當出現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立即組織進行搶險。
2.6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參加現場應急處置的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領導擔任。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根據有關單位各自的職責,成立現場搶險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5個工作組,相互配合,及時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1現場搶險組
現場搶險組組長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副指揮擔任。成員由交通運輸部門及城市客運管理機構、住建部門、公安消防部門、武警部隊、現役及預備役部隊、應急搶險機構、公共交通企業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傷員搶救、車輛滅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險品的`處置、隱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復等工作。
2.6.2醫療救援組
組長由參加現場救援的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市醫療救援組派出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負責人組成。
負責現場傷員的搶救和轉送工作及相應信息記錄,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救援情況。
2.6.3安全保衛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公安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設置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打擊現場的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6.4后勤保障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與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改、財政、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氣象部門、保險行業協會、經信委及公共交通企業、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救援人員、氣象預報、通信保障、資金保障、善后處理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一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2.6.5宣傳報道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宣傳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加救援的新聞媒體負責人組成。
負責救援現場新聞記者的組織,了解掌握全面、真實、客觀的信息,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新聞宣傳報道。
2.7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專家咨詢組及主要職責
專家咨詢組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及運營專家、城市建設與管理專家、化工及民爆專家、交通管理與消防治安專家、醫療救護專家、衛生防疫專家、應急救援專家等組成。
主要職責: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置提出咨詢意見;受市應急指揮部委派,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持。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及信息監測
縣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預防及信息監測體系、落實預防及監測機構、人員、職責。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及時檢測和分析相關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監測信息,落實有關單位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與措施。
3.2預警級別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1)Ⅰ級(紅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或可能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2)Ⅱ級(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運輸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或可能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3)Ⅲ級(黃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較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圍內對行業穩定造成影響。
(4)Ⅳ級(藍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
3.3預警預防行動
3.3.1各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確對城市公共交通運輸車輛的日常監測、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明確信息交流與通報、新聞和公眾信息發布程序。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識。對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當出現可能發生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因素時,按照預警預防方式、方法和渠道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后,分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Ⅳ級(藍色)四級預警,向有關單位和企業或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3.2城市公交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由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
4應急響應
4.1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劃分為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或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的。
(2)Ⅱ級(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一定范圍內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
(3)Ⅲ級(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對一定范圍內行業穩定造成影響的。
(4)Ⅳ級(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的。
4.2先期處置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應當迅速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對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的,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要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與此同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4.4分級響應
4.4.1Ⅰ級、Ⅱ級響應。城市公共交通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件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同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4.4.2Ⅲ、Ⅳ級響應。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部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啟動本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要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情況,并根據情況需要決定是否啟動本級響應。
4.5響應行動
4.5.1發生Ⅰ、Ⅱ級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關單位參加應急處置的協調指揮,及時開通與省級相關部門、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應急指揮部等單位的通信聯系,收集相關信息,隨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按規定將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行業主管部門,并傳達市人民政府應急指令,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5.2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5.3發生Ⅲ、Ⅳ級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縣(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參照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程序開展工作。
4.5.4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接報后應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件發生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開展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發展趨勢。
4.5.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6發生Ⅰ、Ⅱ級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報告。
Ⅰ、Ⅱ級突發事件快報應當依據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件的簡要經過;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及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關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6應急支援
當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所在縣(市)的應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調派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
4.7新聞發布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要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對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程度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有關規定。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經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確認,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結束的請示,市應急指揮部審核批準后,由事發地應急指揮部宣布響應結束,并通知有關單位和公眾。
5后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
5.1.2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分析突發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措施。
5.2調查報告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應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善后處置
應急指揮部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恢復運輸、現場清理與處理等意見,并報同級政府同意后,及時實施。
5.4保險理賠
相關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確定專門場所,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公交系統事件信息;
(2)接受、傳遞城市公交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保證與各有關單位之間信息傳輸的暢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應急指揮部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和保障制度,有關單位明確通信方式,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與市人民政府、縣級應急組織、公共交通企業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市經信委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采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制訂緊急情況下公交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應急指揮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備案。
6.4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有計劃的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人員進行培訓和適時演練,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企業及管理機構應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并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6.5社會動員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社會動員,組織本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或者向當地駐軍求援參與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6.6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工作,及時向公眾宣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新聞、出版、教育等單位應為公共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提供便利。
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的相關知識。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應急救援力量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的成員單位應制訂具體的應急演練計劃,市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6.7資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資金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
7附則
7.1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是指公共汽車、電車在城市市區內、城市市區與郊區間、城市市區間進行的旅客運輸,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長途客運、旅游客運、農村客運等。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人員傷亡事件,因特殊氣象條件、地質災害或人為原因造成的營運車輛停運,公共交通有關設施嚴重損壞或破壞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城市公交系統發生治安事件、不穩定事件等;
(3)因人為因素或燃油燃氣等原因導致城市公交企業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5)爆發傳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件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補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各級公共交通應急機構負責制定預案的備案制度、更新制度、評審與更新方法、定期評審制度。
7.3獎勵與責任
市應急指揮部對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4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訂并解釋。
7.5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