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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發布時間:2025-02-08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3篇)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在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下,各停車場(庫)管理處工作人員應做好停電前的應變工作。

  二、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發生停電管理處工作人員應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電力局查詢停電情況,了解何時恢復供電,并將了解的情況通知管理處主任。

  三、配備有發電機組的停車場(庫)要及時起動發電機組的運行工作。

  四、管理處主任要安排人員到各主要出入口維持秩序,加強安全措施,嚴防有人制造混亂,渾水摸魚。

  五、詳細記錄停電事故始末時間、發生原因、應對措施以及造成的損失。

  六、根據實際情況,如有必要關閉停車揚(庫)時必須上報公司管理部.

  七、突發停電的預防措施:

  1.管理處應經常檢查應急照明確保正常;

  2.管理處應按規定做好對發電機組進行維護保養工作;

  3.除配置巡邏、檢修用的電筒外,還應配置手提式應急照明燈,并時

  時充電保養,保持完好。

  停電狀態

  一、事故停電

  1、配電值班人員接到或發現停事故停電后立刻到事故現場確定事故原因、事故造成停電面積,影響區域。

  2、如停電面積影響較小要及時通知使用部門做好停電后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3、如停電面積較大要及時上報部門、通知使用部門、通知大堂副理,夜間發生問題要及時通知值班經理,詳細說明停電原因、影響面積、處理情況以及應急措施。

  4、立刻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首先要確定故障點,斷開故障點將故障范圍降到最小,減少影響營業區面積。

  5、要盡量采取臨時線路保障營業區用電和必要的設備用電供應。

  6、對事故處理情況要及時與使用部門溝通,說明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讓使用部門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7、事故處理完畢要要及時恢復用電并通知部門、使用部門、夜值經理及相關崗位。

  8、供電正常后要對事故點進行監督跟蹤防止故障再次發生。

  9、事故處理完畢運行正常后要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分析總結,找出發生故障原因從管理或即使角度對設備或線路進行相關改造,并整理文件備檔作為培訓教案使用。

  二、計劃停電

  1、計劃停電是指供電部門對線路進行計劃檢修。計劃檢修前兩天會同通知使用部門到供電部門辦理工作票。

  2、值班室接到通知后要立刻報部門領導,并通知酒店領導。書面通知各部門詳細停電時間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客人的解釋工作

  3、通知各部門計劃停電可以對雙路供電線路進行轉換時間需要5分鐘,這5分鐘酒店各部門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4、計劃停電各部門要做工作好客人解釋工作、電梯停放一樓、使用電腦要提前關閉等工作

  5、停電后工程部按規定對線路進行轉換,轉換完畢后對酒店低壓配電室進行送電、同時對一樓配電室進行投送。投送完畢電話查詢各部門各崗位供電情況。

  6、供電正常后巡查負二層供水設備、低壓配電室、十五、十六層水箱水位,巡查完畢在巡查記錄上登記巡查情況。

  7、整個供電處理完成后在工作日志上詳細登記操作時間、步驟、人員存檔。

  三、事故停電

  1、事故停電是指外供電線路發生事故造成停電,這種停電分大面積停電無法恢復和瞬間閃斷兩種。

  2、事故停電由于屬于突發事件,所以情況一般都非常緊急需要各部門協調工作。

  3、配電值班人員發現停電后要第一時間詢問供電部門停電原因,及時通知大堂副理、夜間要通知值班經理、部門經理、及酒店各相關值班崗位。

  4、查明原因后要立刻采取措施確定處理案。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酒店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規范酒店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維護企業利益,保障賓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其合法權益。

  2、編制依據

  《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部門應急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國內外賓客在酒店消費過程中生命財產受到損害或嚴重威脅的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本預案遵循《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徽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的基本原則。同時,結合本酒店工作實際,堅持如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助第一。以保障賓客生命財產安全為準則,盡力提供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必要應急救助。

 。2)迅速反應,減少損失。事件發生后做到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實施救助和報告。根據需要,迅速動員和協調應急救援力量,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依法規范,協調配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法規,參照酒店相關規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主動配合協調,保證信息暢通,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4)顧全大局,服從指揮。貴賓樓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有關處理突發事件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樹立大局意識,服從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保證完成各項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貴賓樓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啟動不同級別的應急響應機制。處理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啟用以下組織指揮系統。

  1、應急領導小組

  貴賓樓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啟動酒店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部門職責

  貴賓樓各部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指導和協調現場救助、收集和發布有關信息、履行報告制度、組織和協調善后處理等應急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參與,提供相應的支持和保障。

  三、預警機制

  1、預警機制建立

  建立和完善酒店安全預警信息收集、評估和發布制度。

  2、預警信息收集

  酒店各部門要加強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時掌握和通報有關情況。

  四、應急響應

  根據事發地點、性質、規模和影響,仙龍湖貴賓樓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響應。

  1、Ⅰ級響應酒店應急領導小組處理并報酒店董事會。

  2、Ⅱ級響應 酒店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并報酒店董事會。

  3、Ⅲ級、Ⅳ級響應

  相關部門根據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程序處理并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五、Ⅱ級和Ⅲ級響應處置程序

  1、先期處置

 。1)事發后,當事人立即向本部門報警求助,并組織必要的自救。同時,迅速向酒店保安崗和值班經理報告。

 。2)酒店保安崗、值班經理接到事發報告后,采取必要措施,努力控制事態,并迅速將事發情況向酒店總經理/執行總經理報告。

  2、處置措施

  (1)酒店有關部門協助開展醫療急救、財產保護、安置安撫和顧客轉移等工作。對救助及善后處理提出建議,隨時向總經理報告。

  (2)及時了解核實涉事旅游團隊及游客情況,及時準確向有關部門提供信息。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政府協助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后期處置

 。1)做好顧客的善后工作。

  (2)提交事件處理報告。

  六、信息報告

  事發后,當事人在第一時間有關部門報告。接報部門在5分鐘內應向上級部門報告,同時通報相關單位。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七、應急保障和培訓演練

  1、相關保障

  酒店各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和突發事件處置需要,及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種保障工作。

  2、培訓演練

  酒店各部門要加強安全保護和保險意識的教育,開展對部門工作人員的應急業務培訓和演練。

  八、附則

  1、解釋與修訂

  本預案由仙龍湖貴賓樓負責解釋,根據形勢發展,及時修訂。

  2、發布與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

  組 長:總經理。

  副組長:管家部經理、后勤主管。

  成 員:餐飲部經理、人事專員、財務部經理、廚師長、銷售部經理。

  注: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值班經理負責處理。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編制目的

  電力公司(2MW機組)位于xx省xx市,距市區約 km,距市約 km。廠址南側為、西側為、東側為、北側為。廠址東側、河以西有一新建的從公路至xx村的村間公路。公路從廠址中部東西方向通過,將廠址分為南北兩部分,北側為主廠區、南側為煤場區。

  工程建成后同時承擔市區60%的民用熱負荷,以及市工業區的部分工業熱負荷和城區的民用熱負荷。

  電力公司“上大壓小”新建工程建設裝機容量2MW超超臨界雙背壓抽凝式機組,日運行時數20h,年運行時數h。

  主要由卸煤輸煤系統、燃燒系統、發電、煙氣脫硝除塵脫硫系統、除灰渣系統和公用工程系統等組成。

  電廠發電用煤采用鐵路、公路運輸,經輸煤系統和破碎系統將煤破碎送至鍋爐燃燒。鍋爐所加熱的蒸汽送入汽輪發電機組進行發電。汽輪機排汽經凝汽器冷凝后重新送入鍋爐加熱循環使用,凝汽器冷卻介質為循環水,被加熱的循環水經冷卻塔冷卻后重新送入凝汽器循環使用。發電機發出的電能經變壓器升壓后并入電網供用戶使用。鍋爐燃燒產生的爐渣經干式排渣機排至渣倉冷卻儲存,由渣倉排到輸渣汽車外運綜合利用。鍋爐產生的含塵煙氣經SCR脫硝系統脫硝后進入靜電除塵器除塵,進入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裝置進行脫硫,由210米高煙囪排入大氣。副產品粉煤灰由氣力除灰系統貯存于干灰庫綜合利用,爐膛底部的渣由除渣系統外運綜合利用,脫硫副產品石膏全部綜合利用。

  為貫徹落實“十三五”環境風險防控任務,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規范公司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迅速有效地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環境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生態及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公司按照《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指南(試行)》(環辦[20xx]34號)以及相關文件要求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識別本企業環境風險的基礎上,分析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現有風險防控和環境應急管理差距,編寫公司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制定完善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措施的實施計劃,劃定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二、公司位于xx省西北部,北依,南臨,西部與xx省接壤,北部與毗鄰,東部與搭界,南部與相望。地理位置在北緯34°48′-35°30′,東經112°02′-1°38′。

  公司地處太行山脈與豫北平原的過渡地帶,地勢由西北向東南傾斜,由北向南漸低。從北部山區到南部黃河沖積平原呈階梯式變化,層次分明?偟牡貏菔潜备吣系停匀黄骄露葹2%。最高海拔1955m,為王屋山頂峰;最低海拔90m。區內主要地貌特征有山地、丘陵與平原三部分,其中山地占33.3%,平原占56.1%,丘陵占10.6%。

  區域地貌單元屬太行山前沖積平原,除最上層耕土外均由第四系沖洪積物組成,主要為粘性土、砂土,大部分為中層縮性土層。周邊附近未發現斷裂、地裂縫、古河道、采空區等不良地質作用,屬穩定場地。地下水深0.6m,地震烈度為7級。

  公司所處位置屬于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具有春旱多風,夏熱多雨,秋高氣爽,冬寒少雪的特點。

  為防止公司生產對大氣、水環境造成影響的風險。為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有序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和指導善后處置工作,特此編制本應急預案。

  三、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xx年1月1日實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12月1日實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九號,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4、《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版)

  5、《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鑒別》(GB5085.1)

  6、《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

  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

  8、《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易燃性鑒別》(GB5085.4)

  9、《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反應性鑒別》(GB5085.5)

  10、《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5085.6)

  11、《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

  12、《危險廢物鑒別規范》(HJ/T 298)

  13、《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源辨識》(GB 18218)

  14、《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 169)

  1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16、《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

  17、《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

  18、《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

  19、《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

  20、《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

  21、《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

  2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

  23、《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

  24、《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環發〔20xx〕4號;

  25、《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xx年1月8日;

  26、《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xx年1月24日;

  27、《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保部令第17號);

  28、《河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豫政〔20xx〕41號);

  29、《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評估現場監察指南和備案管理的通知》(豫環文〔20xx〕75號);

  30、《焦作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焦政辦〔20xx〕100號,20xx年8月30日修訂;

  31、《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令352號);

  3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12月7日修訂);

  3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12月7日修訂實行);

  3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101號);

  36、《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救援物資裝備要求》(GB3011-20xx);

  37、《焦作市涉危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38、《華潤電力焦作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xx有限公司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企業負責處置或者參與處置的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安全事故引起的相關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本預案應與其他安全應急預案以及當地縣市環境應急預案等相關預案銜接實施。

  四、編制過程

  我單位于20xx年1月完成了《xx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經公司內部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領導及應急預案專家對其進行了初評,經修改完善后報送縣環保局?h環保局組織了《xx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估會,評估會邀請環保局、專家、臨近居民及企業代表,評審中,專家根據現場查看及聽取企業基本情況的介紹后,對編制的應急預案提出修改意見,經修改完善后由公司總經理簽字正式發布。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4

  (一)行政區劃

  我縣位于xx省西北部,內蒙古高原東南陲,古長城外側。周鄰xx市、萬全、尚義、康保、沽源、xx縣,又與內蒙古xx縣接壤。東西109公里,南北67公里,總面積4185平方公里,F有18個鄉鎮、366個行政村、1189個自然村,總人口37.1萬人。

  (二)自然資源

  境內地下礦藏豐富,現已發現和探明有金、銀、鉛、鋅、硫鐵、硅藻土、浮石、大理石、螢石、橄欖石、石灰石、褐煤、專用粘土等20余種。蔡家營鉛鋅礦屬全國大型綜合礦床,富含鉛、鋅、金、銀,礦石儲量達8000萬噸。

  森林覆蓋率達到22%,天然植被以耐寒、旱生、半旱生草本植物為主,主要有:披鹼草、羊草等。人工植被為人造林木和人工種草,主要樹種有:楊樹、柳樹、榆樹、落葉松,主要人工種草種類有:沙打旺、苜蓿等。

  野生動物中獸類主要有:兔、鼠、蝙蝠、狼、狐等野生動物,禽類有大雁、野鴿、喜鵲、野雞等。

  (三)自然氣候

  我縣氣候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均降雨量397毫米,無霜期95—110天,年平均氣溫2.6℃,年平均日照時數2841.8小時,全年活動積溫2448℃,年平均7級以上大風日數53天。氣溫低、無霜期短、光照充足、平均晝夜溫差大、干旱多風少雨是主要氣候特點。

  (四)主要河流

  境內有25條河流,主要是內陸河水系,分三個流域,包括安固里淖流域、九連城流域、西鹽淖流域,河流主要匯集處為安固里淖。安固里淖等10條主要河流年產水量7261萬立方米。地下水年補給量2.755億立方米。現有中小型水庫10座,控制面積7.13萬畝。

  (五)交通狀況

  張北雄距要位,背靠內蒙,南臨京津,地理位置十分優越,是聞名世界的古張(張家口)庫(庫倫)大道必經之地?h城距北京240公里,距張家口和京包鐵路45公里,207國道、張化、張尚、張沽、東商、張三等公路干線和正在建設的張石高速公路于此聚集輻射,構成了以縣城為樞紐,連接內蒙、輻射京津的交通運輸網絡,是溝通華北內地與壩上及內蒙古的咽喉要道。公路交通四通八達,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露的危險性增大。

  (六)污染物排放情況

  XX年,全縣共有重點工業企業19家,年實現工業總產值41604萬元;主要污染物有cod、氨氮、二氧化硫、煙塵、粉塵、固體廢物等六項污染控制指標;全年總用水量450萬噸,其中:工業用水總量189.94萬噸,共排廢水282.88萬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60.88萬噸;cod排放量379噸,氨氮排放量18噸,二氧化硫排放量270噸,煙塵排放量123噸,粉塵排放量53噸,固體廢物排放量1.09萬噸。工業企業重點污染源有:皮毛加工行業、馬利、天露等企業,危險源主要有:鉛鋅礦、東華公司。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總則

  1、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醫院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創造良好就醫環境。

  2、管理、協調醫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相關資源、組織、指揮、防范和應對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整體行動,規范醫療程序和工作行動。

  二、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搶險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4、職責

  1)責任環保的主管院長負責應急現場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工作。

  2)防?啤⒖倓湛曝撠熥R別本單位潛在環保事故和緊急情況并在發生事故時,協助主管院長負責現場協調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搶險,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區環保部門先行口頭匯報。在事故處理結束再行書面匯報。

  3)總務科負責提供竹梯、應急燈、潛水泵等應急物資且負應急責任相應設施的維護保養,使其處于完好狀態。同時應聯系落實搶險人員培訓、演練。

  4)全院各部門負責做好與本部門相關的潛在環境事故的預防并在緊急情況下積極響應領導的部署。

  5)采購后勤部門負責在必要時提供石灰、黃沙等應急物資。

  5、應急組織機構組成人員聯系方式

  6、外面聯系電話區環保(白天|):區環保(夜間):環境熱線:12369消防隊:119救護醫院:120公安局:110化工職業病防治所:衛生計生委:

  三、應急預防機制

  1)總務科負責污水處理設備的日常巡檢管理工作。發現故障及時聯系修理更換,保證污水處理達標排放。

  醫院每年定期對關鍵崗位員工進行環境知識培訓,應急救援小組演練,增強職工環境意識,預防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2)應急響應程序案環境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級。

  如發生突發污染事故,總務科及時向分管院長匯報,啟動應急預案,立即通報普陀區環保應急電話:

  醫院將配備個人防護設備,醫療救護藥品箱等安全防護物品可以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處理。

  3)應急后期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緊急處置完成后,產生有吸附液體原料后的廢料,將作為危險廢棄物處理,由總務科收儲進危廢倉庫,請環保資源單位處置。如有高濃度原料廢水暫時應急貯存的,可由總務科日后逐步少量添加到污水處理設施中,同時對處理后排水進行同步監測,達標后排放。

  4)事故調查報告與報送

  總務科將組織事故調查相關責任部門要對事故原因和緊急處理情況寫出書面報告材料?倓湛茖鎴蟾鎱^環保局相關部門。

  5)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分類、措施、責任部門

  四、保障措施與經費投入

  總務科應定期對應急設備、物資維護保養機制,每年的環保經費中拍一定的經費予以保障,用以宣傳、培訓和演習保障。

  五、單位基本情況

  1、醫院類型:綜合性醫院

  2、院區占地面積:xx平方米

  3、建筑面積:xx平方米

  4、在職職工:xx人

  5、年門急診量:xx萬人左右

  6、床位數:張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6

  我校有15個教學班,分別分布在教學樓的四個樓層。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為了使教學樓在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時,能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進行緊急疏散師生,使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教學樓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鐘春燕

  副組長:陳軍、劉偉(主管安全)

  成員:校領導班子成員及各班主任

  職責:

  (1)迅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負責向有關方面報告事故情況。

 。3)組織力量并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消防、醫療等機構對事故進行處理。

  (5)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事故原因和責任。

  下設應急疏散小組和救護小組:

  1、應急疏散小組

  組長:劉偉(負責疏散現場總指揮)

  成員及職責:各班主任,有關教師(具體分工如下)

  何巍。簭V播室播音,發布信號。

  各班主任:進入各班指揮學生疏散。

  理。

  2、救護小組:

  組長:童云峰

  成員:馬可、于磊、宋曉明

  職責:負責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二、防范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進課堂,每周星期一班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2、建立觀察制度。值周領導每周觀察教學樓三次,并做好記載。主管安全的領導每周要帶領值周領導及主管教學工作的`領導對教學樓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做好記錄,落實監控人,定期報告。

  3、建立報告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周五向值周領導報告一次,本班教室的樓板、墻體及各班負責的樓梯、樓道安全情況,值周領導及時向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其他教師若發現墻體、樓板有裂縫,掉灰渣,有異樣響動等現象,必須馬上報告安全領導小組。

  4、建立上課老師“一崗雙責”制。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嚴格依法治教,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學生有異常心理,班主任及課任教師要及時做好心理疏導工作。

  5、每個樓梯口設置警示語:上下樓道一律靠右慢行,嚴禁嬉鬧、推搡、跑跳、拉扯、擁擠。

  6、建議樓梯、樓道劃出中線,設置上下標志。

  7、為了便于學生疏散,晚上放學后,延長滅燈時間10分鐘。

  8、教室和樓道上禁止一切文娛、體育活動,不準搞慶典、晚會。

  9、不準在樓道、教室進行齊步、正步走,一律便步走。

  10、建立安全責任追究制,若不遵照以上規定造成事故者,追究相應責任。

  三、應急措施: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指揮機構。

  2、指揮機構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利用校園音響系統,馬上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如音響系統故障,隨時啟用備用音頻系統。

 。2)由值周教師進入工作崗位,在各個樓層拐彎處班主任協助疏散學生。

 。3)各年級、各班主任及全體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進行疏散。具體順序為先一樓至二樓至三樓至四樓。

 。4)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

  3、相關部門接到報告,應立即趕赴現場,指揮師生有序、安全疏散,防止騷亂、踩踏等事故發生。

  4、若有傷亡,應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搶救,同時撥打120、110及時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7

  一、目的

  為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發生以后,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職責

  1、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

  2、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

  3、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并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

  1、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2、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

  3、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

  4、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醫院搶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手機

  安全員手機

  安全員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手機

  附近醫院地址: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范和強化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和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金華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金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永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核設施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輻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永康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執行。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將保障公眾生命安全、環境安全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維護公眾環境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預警防范體系,積極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為主的管理體制,市生態環境分局為處置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主管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啟動相應的預案。

 。3)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各鎮(街道、區)負責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強化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由企事業單位原因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企事業單位實施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減輕后果,同時報告市生態環境分局和相關主管部門。

  (4)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強化部門溝通協作,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責作用,提高聯防聯控和快速反應能力,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建立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5)資源共享,科學處置。利用現有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環境監測網絡和監測機構,充分協調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物資、技術裝備和救援力量,積極采取措施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影響。積極鼓勵開展環境應急相關科研工作,重視環境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應急科技應用水平。

  1.5 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__〕119號),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5.1 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 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 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1.5.2 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3 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 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4 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 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是《永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子預案,是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指導性文件。

  (1)本預案的上級預案為《永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金華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本預案同級應急預案主要指《永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的子預案,如《永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永康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永康市突發輻射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等。

 。3)本預案下級垂直預案為我市各鎮(街道、區)、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 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永康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領導機構、辦事機構、專家咨詢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2.1 領導機構

 。1)市應急指揮部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永康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局長。

  成 員: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衛健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廣旅體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各鎮(街道、區)分管領導。

  根據應對工作的需要,必要時增加有關市級單位和部門分管領導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

  (2)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僬莆沼嘘P事態變化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研究確定具體應急方案、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項。

 、诮M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負責市際之間的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圬撠熓鹿实膽本仍卮笫马椀臎Q策,必要時向金華市政府請示啟動《金華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④全權指揮調度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處置工作,緊急調動應急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萁y一對外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所造成的突發污染信息。

  (3)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1)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負責甄別突發環境事件等級,提出預警級別建議,并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分析并及時提供監測數據,跟蹤環境污染動態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提出對現場泄漏污染物的處置和環境修復建議;負責所轄江河、湖塘、水庫水體污染事件的水量監測、水功能區水質監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進行污染損害評估;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行調查處理;牽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建立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預防和預警體系;負責建立環境應急專家組,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人員培訓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加強環境應急能力與機制建設;指導和協助鎮(街道、區)、企事業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調度所屬專業隊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協助市應急指揮部調度全市應急資源;負責危險化學品(除劇毒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組織和協調工作;參與涉及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及調查工作;推動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管理,指導應急避災疏散場所開啟準備工作,指導相關單位開展受災人員轉移安置工作。

  3)市委宣傳部: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對事件現場媒體活動進行管理、指導。

  4)市發改局:負責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防與處置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環境應急有關項目建設。

  5)市公安局:負責事件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設立警戒線;組織事件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負責劇毒品公共安全管理;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及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辦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6)市民政局:負責受影響區域緊急轉移人員臨時安置工作,處理遇難人員善后事宜,統計報送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的死亡人數及人員轉移安置信息;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事發鎮(街道、區)人員發生生活困難符合納入低保、低邊的,給予納入低保、低邊救助,符合臨時救助的給予臨時救助;參與突發環境事件善后恢復重建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經費;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保障經費的監督使用。

  8)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森林火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林業生產領域生物物種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負責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林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生態恢復重建工作;參與地質災害、礦產資源事件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負責突發地質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發布和災情信息報送;指導突發環境事件中的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展應急測繪。

  9)市建設局:負責城市燃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參與由此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協調應急處置所需的工程機械設備、人員及相關工程技術支持;負責組織污水集中處理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協助做好全市環境應急物資儲備點和緊急避難場所統籌規劃工作。

  10)市交通運輸局:參與交通事故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的運送工作,以及危險貨物的轉移;組織事故現場緊急客貨運輸;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調查工作。

  11)市水務局:負責提供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水利、水文等資料;負責組織協調河流、水源保護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的水源供給保障和協調工作,幫助、指導事發地保障水利設施安全;負責事件發生后水資源的調度,提供生態破壞預防和修復的技術支持。

  12)市農業農村局:參與農藥、化肥、畜禽養殖業及漁業等造成的水體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負責提供災后農田工程修復的技術支持;參與突發農業環境事件善后恢復重建工作。

  13)市商務局:負責生活類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及時組織企業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市場供應。

  14)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救援防護裝備、監測設備和應急處置物資的生產供應保障工作;在保證企業安全的前提下臨時停產或部分停產等,以減少或停止污染物排放;協調電力、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通信等相關保障工作。

  15)市衛健局:參與醫療污水、醫療廢物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負責制定救護應急預案,實施應急救護工作,統計報送人員救治信息及傷亡情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救護車輛、醫療器材、急救藥品,建立救護綠色通道,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臨時安置點、避難場所的疫病防控指導和現場救護,指導定點醫院貯備有關急救藥物;負責組織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所導致健康危害的性質及影響人數和范圍;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專業人員開展心理疏導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16)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市環衛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負責市域內垃圾集中處理設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參與由此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負責組織垃圾集中處理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負責自身職責范圍內的行政執法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1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搶險、救援過程中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綜合監督,禁止受污染食品、飲用水等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依法參與維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期間市場秩序,參與對商品流通領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檢驗檢測工作,參與涉及特種設備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

  18)市文廣旅體局:負責旅游景區景點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協調旅游團隊的疏導工作;負責星級賓館、酒店等旅游企業的應急動員工作。

  19)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應急處置的氣象監測數據和氣象預報信息,為及時預警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20)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按照市應急指揮部指令,采取現場應急處置措施;協同行業主管部門參與消除可能導致火災或危險化學品泄漏的隱患;事故得到控制后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洗消工作;協助現場應急人員做好自身防護工作。

  21)市供電公司:負責環境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22)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環境應急救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各鎮(街道、區):負責先期收集當地各種突發事件信息,匯總后傳送至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先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待市應急指揮部介入后移交處置權,并匯總先期處置情況;負責事發地及周邊地區群眾的疏散與安置,安排食宿,穩定群眾情緒,組織周邊企業共同參與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善后恢復重建工作。

  2.2 辦事機構

 。1)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①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突發環境事件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負責市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和應急協調工作。

  辦公室主任: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局長。

  辦公室副主任: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分管副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和市水務局分管副局長。

  辦公室成員: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衛健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廣旅體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各鎮(街道、區)各明確1名聯絡員為辦公室成員。

 、谑袘敝笓]部辦公室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主要分為突發事件的日常管理和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的應急響應。

  貫徹落實市應急指揮部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各項工作部署,執行市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負責與上下級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報告、指示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及信息聯絡、傳達、報送、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調查一般((Ⅳ級))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組織協調較大((Ⅲ級))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處置工作,檢查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應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負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牽頭組建和管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庫和專業應急隊伍,組織開展環境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環境應急知識普及工作;對企業環境應急機構設置、隊伍建設、裝備和經費等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追回墊付的應急處置經費。

  (2)現場應急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應急指揮部下設現場應急指揮部。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指揮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現場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部指揮、副指揮人選由市應急指揮部指定。

  現場應急指揮部由污染處置組、應急監測組、醫學救援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宣傳組、社會穩定組6個工作小組組成。

 、佗傥廴咎幹媒M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鎮(街道、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現場調查,收集匯總相關數據,進行技術研判和事態分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斷污染源,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可能受影響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并疏散轉移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協調公安、消防等有關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趹北O測組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事發地鎮(街道、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的調查;根據現場情況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布點和監測頻次;協調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及其他監測單位對污染現場進行應急監測,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及數據匯總分析,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配合有關部門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指導和監督污染物的收集、處理以及受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的恢復等。

 、坩t學救援組

  牽頭單位:市衛健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市場監管局、事發地鎮(街道、區)。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組派醫療衛生救援專家與應急隊伍,調集醫療、防疫器械、藥品;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援、轉診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和衛生防疫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確定突發環境事件導致健康危害的性質及范圍;禁止受污染的食品、飲用水等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軕北U辖M

  牽頭單位:市經信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綜合執法局、事發地鎮(街道、區)。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場監測,及時組織企業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開展應急測繪。

 、菪侣勑麄鹘M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經信局、市衛健局、事發地鎮(街道、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奚鐣定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事發地鎮(街道、區)。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

  2.3 專家咨詢機構

  環境應急專家庫由市生態環境永康分局組建并負責管理,成員由有關部門和單位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監測與評價、污染控制、化學化工、環境生態、水利生態、應急救援等專業領域專家組成。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在專家庫中選取組成環境應急處置專家組,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2.4 應急救援隊伍

  以市應急指揮部為中樞,利用應急救助聯動指揮平臺,整合各部門的應急處置資源和力量,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由各專業部門按照各自領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的需要,根據應急聯動機制調遣應急救援人員,組成專業的應急救援隊伍。

  3 預防和預警

  3.1 預防與應急準備

  相關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責,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依法組織開展區域環境風險、市內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移動風險源環境風險、污水排放管網和污水處理廠的環境風險、燃氣液化氣輸送及存儲的環境風險、汽柴油輸送及存儲的環境風險等諸多環境風險的預防工作,對上述容易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風險源及其周邊環境保護目標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檢查、監控,并責令有關單位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同時,定期對市內重點風險源進行例行監測及監督性監測,當發現或判斷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針對市域內存在的諸多環境風險,各相關部門要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1)系統評估各種環境風險,科學評估各風險程度及風險等級,有針對性地制定環境風險防控對策,建設環境風險防控工程。

 。2)統籌協調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其他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發事件次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突發環境事件。

 。3)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好應急培訓、演練、相關知識培訓、應急平臺建設等。

 。4)統籌安排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所必需的物資、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確定應急避難場所。

 。5)合理規劃區域產業布局,遏制惡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保障區域環境安全,實現環境風險全過程管理目標。

 。6)建立環境風險防控設施體系,積極防范環境風險,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7)加強重點河段、水源地、自然保護區、人群聚集區等環境敏感區周邊企業風險源和交通運輸的監管,劃定防護范圍,并在環境敏感區域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減少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損失和影響。

  3.2 預測預警

  3.2.1 信息監測

 。1)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對發生在市外、有可能對市內造成環境影響事件的收集與傳報。

 。2)市有關類別環境事件主管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級別確認和預警信息監控工作。

  ①環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種安全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級別確認和預警信息監控工作由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

 、谵r業污染事件、漁業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級別確認和預警信息監控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蹆群哟拔廴臼录男畔⒔邮、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級別確認和預警信息監控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芪kU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儲存過程中發生泄漏造成的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級別確認和預警信息監控工作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

  3.2.2 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按照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和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規定執行。

  3.2.3 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的主要內容: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發布渠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警報器和宣傳車等手段和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公眾。

  預警發布流程: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市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的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藍色預警由市政府負責發布;黃色預警由市政府報請金華市政府發布;橙色預警由金華市政府報請省政府發布;紅色預警由省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3.2.4 預警措施

  當發布預警公告,宣布進入預警期后,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將預警公告與信息報送到金華市政府。

  (2)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3)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做好應急防范。

  (4)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反映、咨詢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渠道;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針對即將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還可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儇熈顟本仍犖、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②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鄄扇”匾胧_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同時做好環境風險防控準備工作;

  ④轉移、疏散或者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輰赡軐е峦话l環境事件發生的有關單位實行停運、限產、停產等相應措施,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2.5 預警級別變更及解除

  在預警有效期內,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加強跟蹤分析,如有分析結論證明可以提前提升、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的,應立即提出預警變更或預警解除的建議。

  預案變更和解除程序與發布程序一致。

  4 信息報告與通報

  4.1 信息報告時限與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單位(或責任人)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110指揮中心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交通事故、生產安全事故等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由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及時通報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根據初步確定的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分別執行以下報告程序: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或者較大(II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應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市政府、金華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應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市政府、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應當按照重大(Ⅱ級)或者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要求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4)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5)市政府、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市委、市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2 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三類。初報是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是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是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1)初報。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2)續報。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4.3 信息報送渠道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5 應急響應

  5.1 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先行處置,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和污染物性質,采取必要的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迅速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加強對事件現場的監視、控制,并及時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向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報告。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接報后應立即向市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2 響應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響應分為一般(Ⅳ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和特別重大(Ⅰ級響應)。

 。1)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初判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啟動Ⅳ級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按規定報告上級部門,必要時請求援助。

  (2)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初判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做好先期處置工作,按實際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開展處置工作,報請金華市政府啟動Ⅲ級響應,由金華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政府有關部門派出工作組給予指導和支持。

 。3)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初判為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做好先期處置工作,按實際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開展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報告金華市政府,由金華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響應。省應急指揮部到場后,由省應急指揮部統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確定后,相應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環境應急預案。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低級別應急預案先期啟動。各級環境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部門、單位應同時啟動具體行動方案。

  5.3 響應程序

 。1)Ⅳ級響應程序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研判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按以下程序響應:

 、倭⒓聪蚴袘敝笓]部報告,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谑袘敝笓]部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向現場應急指揮部下達先期處置指令;

 、郜F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指令后立即組織各應急工作小組趕赴現場,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及時掌握應急救援工作動態報告、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分析處置效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部署相關工作;

 、墁F場應急指揮部隨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堍萁M成專家組,進行情況分析,并根據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集結待命,隨時準備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

  (2)Ⅰ、Ⅱ、Ⅲ級響應程序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研判為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按以下程序響應:

  ①①立即向市應急指揮部、金華市生態環境局和金華市政府報告;

 、谑袘敝笓]部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向現場應急指揮部下達先期處置指令;

 、鄢跖袨檩^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市應急指揮部立即向金華市政府報告事態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由金華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初判為特別重大(Ⅰ級)或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由金華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級部門及時提出響應等級變更情況建議。

  5.4 響應措施

  5.4.1 現場污染處置

  事發企事業單位視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態勢,立即采取關閉、截斷、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同時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處置工作。應急救援人員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時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大氣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隔離、導流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主要采用隔離、吸附、打撈、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場所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事發地周邊環境污染負荷。

  5.4.2 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的醫療條件。

  5.4.3 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5.4.4 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提供依據。

  5.4.5 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辦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并向公眾科普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特性及防護常識。信息在未經核實或授權情況下不得發布。信息發布的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污染物特性、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5.4.6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5.5 擴大應急

 。1)因突發環境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或已有的應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件發展態勢,市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政府報告,請求市政府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已采取的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市應急指揮部可提請市政府請求各方力量(如附近部隊)的支援。

 。3)已采取的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并有可能危及周邊地區環境,市應急指揮部應提請市政府請求金華市應急指揮部及鄰近地區應急指揮部增援。

  5.6 應急終止

  5.6.1 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即可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已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5.6.2 應急終止的程序

 。1)現場應急指揮部視事件處置情況確認終止時機,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或事故責任單位提出。Ⅳ級應急響應終止由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終止建議,市應急指揮部應急工作組現場調查后研判,向事發地單位和人員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2)Ⅲ級應急響應終止由金華市生態環境局經專家組研判后提出響應終止建議,由金華市應急指揮部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響應終止消息。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研判,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3)應急終止后,應急監測組可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一定頻次的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轉入常態管理為止。

  5.6.3 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1)市應急指揮部指導有關部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協調監測隊伍繼續進行跟蹤環境監測。

  (3)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編制突發環境應急事件應急處置總結報告,于應急終止后12天內上報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送金華市生態環境局;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突發環境應急事件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同時報省應急指揮部。

 。4)根據實戰經驗,市生態環境分永康局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5)參加應急行動的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

  6 后期工作

  6.1 損害評估

  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是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等手段,對環境污染導致的損害范圍、程度等進行合理鑒定、測算,出具鑒定意見和評估報告。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及時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前期工作,并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及時制定評估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可以委托有關司法鑒定機構或者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機構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編制評估報告,并組織專家對評估報告進行技術審核。

  污染損害評估應當于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特別復雜的,經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應當于評估報告技術審核通過后20個工作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市政府和金華市生態環境局,并將評估結論向社會公開。

  6.2 事件調查

  (1)事故調查評估的一般規定

  根據《浙江省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由生態環境部負責組織;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財產安全,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由金華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其他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由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視情況組織。

  調查權限在我市職能部門的(含上級委托調查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實施對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評估。調查權限在上級職能部門的突發環境事件根據規定由相應的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評估,市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必須服從、協助、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評估工作。

  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期限為60日;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和必須調查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期限為30日。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損害評估所需時間不計入調查期限。事件調查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完成調查工作,并向市政府和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提交調查報告。調查期限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終止之日起計算。

 。2)評價的基本依據。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過程紀錄;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總結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掌握的應急情況;環境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公眾的反映等。

 。3)主要結論應涵蓋以下內容:環境事件等級;環境應急總任務及部分任務完成情況;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總要求;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與方法是否得當;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環境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了何種影響;成功或失敗的典型事例;需要得出的其他結論等。

  6.3 善后處置

  視應急事件處置需要,由事發地鎮(街道、區)及相關部門組成善后工作組,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高度重視和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給公眾造成的精神創傷。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下達救助資金和物資,市民政局應嚴格管理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資,市財政局應加強監督力度,確保政府、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資的公開、公正和合理使用。事發地鎮(街道、區)及相關部門組織進行對受污染區域、流域污染消除和生態恢復工作,落實應急處置過程收集的各類污染物的最終處置。保險企業快速介入,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7 應急保障

  7.1 信息通信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市應急指揮辦公室及各環境應急相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和救援力量信息庫,保證應急信息交流和指揮的快速、順暢、準確,做到信息資源共享,完善公用通信網絡及各部門、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配備必要的通訊器材和通信技術力量,保持信息報送設施特別是現場應急通信系統性能完好,確保市應急指揮部、市應急辦公室、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現場各專業應急組之間的聯絡暢通。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相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

  7.2 裝備物資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配置應急指揮、應急監測、應急防護、應急處置等應急設備。重點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及物資的儲備。重點加強危險路段(危險化學品運輸途徑的人口密集區、飲用水水源地和危險化學品集中區)沿途增加活性炭等應急物品的儲備,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及時供應。市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可能發生環境事件類型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7.3 應急隊伍保障

  市政府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相關部門要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大中型化工石化醫藥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要依托企業的消防、防化隊伍組建應急分隊;同時依托社會力量組建志愿者隊伍,并接受有關部門專業培訓和組織管理。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依托環境應急監測隊伍、消防救援隊伍及企業應急專業隊伍、社會力量組建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應急隊伍,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參與并完成應急監測、污染防控等現場處置工作。重點建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飲用水源地應急快速監測和救援隊伍等。

  7.4 應急技術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環境應急專家、危險化學品、應急物資、典型案例等信息庫,并發布給各成員單位,實現信息共享;同時應協調聯系省級、金華市級生態環境部門的專家隊伍,為突發環境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7.5 應急醫療保障

  市衛健局負責應急處置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及汽車。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到達指定地點實施醫療急救,相關醫療專業醫院確保復診后的續治療。

  7.6 交通運輸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事件現場的警戒、治安管理,負責封鎖事件現場、設立警戒區,并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與保護,維持現場秩序,根據事件情況及時疏散群眾;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公安局規劃應急交通管制線路,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相關單位應迅速組織對受損道路、市政管道等的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

  7.7 應急經費保障

  市財政負責保障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經費,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由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提出預算,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及時撥付。市財政局要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財政應急資金的監督管理。

  8 監督管理

  8.1 宣傳、培訓與演練

  8.1.1 宣傳

  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科普宣傳和教育工作,廣泛宣傳環境污染事件的預防與避險常識,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8.1.2 培訓

  生態環境部門及有關部門應加強突發環境事件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8.1.3 演練

  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及相關單項預案的要求,每年組織一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磨合機制、鍛煉隊伍、完善預案,演練應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群眾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環境應急技能的目的,切實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實戰能力。

  8.2 監督考核工作機制

  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負責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中規定的職責,建立對環境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等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機制。

  8.3 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①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趯Ψ乐够蛱幹猛话l環境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③②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④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

  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失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賠償;構成犯罪的,應追究刑事責任。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俨徽J真履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而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

  ②不按照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

  ③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芫懿粓绦袘鳖A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時脫逃的;

  ⑤盜竊、貪污、挪用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拮璧K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⑧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

  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部令第34號)有關規定,對本預案進行管理。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由生態環境永康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并報市政府批準。

  9.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9.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永康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永政辦發〔20__〕41號)同時廢止。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機制,加強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

  作,明確各級政府和部門在應急預案實施中的職責,切實做好全市突發環境事件

  預防和處置工作,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5)《黑龍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6)《綏化市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污染危險源的監測、監控、監督管理,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防范和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盡可能避免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充分發揮地方政府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3)專兼結合,協調高效。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物資和技術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專業環境應急救援力量,整合環境監測網絡,引導鼓勵實現一專多能,發揮經過專業培訓的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僅適用于全市行政轄區內因企業事業單位排污或由其他事件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與應對工作。

  核與輻射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5預案定位

  省政府已將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納入全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綏化市政府將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納入全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本預案為市政府專項應急預案,本市所轄各級政府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與本預案相銜接。

  1.6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指揮部組成與職責

  2.1.1市指揮部組成與職責

  當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對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初判。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為特別重大和重大級別時上報省政府,省政府會成立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本市指揮部及所轄各級政府服從省指揮部指揮。

  如果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成立市指揮部,市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氣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黑龍江省綏化水文水資源中心、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通信管理辦公室、國網綏化供電公司等相關單位、突發環境事件地域的所屬縣(市、區)政府和突發環境事件肇事方組成。

  2.1.2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事件宣傳報道和輿論導向工作。

 。2)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環境應急救援所需煤電油氣等物資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工作。

 。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和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產業發展;參與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

 。4)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和工礦商貿企業,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協助開展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負責提供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技術指導;負責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公眾救助和安置;儲備相關應急救援物資。

  (5)市財政局:負責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所需市級經費保障。

 。6)市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區域公眾治安管理與現場警戒;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區域內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人員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協助生態環境和交通運輸部門做好對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和應急處置工作。

 。7)市司法局:負責組織調查和監督突發環境事件中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情況。

 。8)市教育局:負責全市中小學校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宣傳教育、組織應急避險演練工作;組織指導受災學校師生緊急避險和人員疏散工作;組織協調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公眾的校園安置工作。

 。9)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各地殯儀服務機構做好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10)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突發環境事件受傷(中毒)人員現場急救、轉診救治和衛生防疫等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1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牽頭協調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組織突發較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負責污染源排查,組織專家制定環境應急處置和生態重建方案;指導協調縣(市、區)政府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12)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和指導涉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應急建筑物建設的相關工作。

 。13)市氣象局:負責監測事發地及周邊的天氣情況,及時提供受污染區域氣象條件分析和預測信息。

 。14)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保障;必要時,開啟特別應急通道,確保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快速運送;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公路交通事故可能引發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15)市水務局:參與突發水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評估,并利用現有蓄水工程配合開展科學合理調度。

 。16)黑龍江省綏化水文水資源中心:負責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中水文數據的采集,配合提供污染區域河流相關水文信息。

 。17)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對農業環境污染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8)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對文旅產業造成影響的調查和評估工作;做好相關輿論宣傳工作。

 。19)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參與處置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次生突發環境事件。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

 。20)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環境污染事件對森林、林地和草原等造成損害的應急處置、調查、評估和恢復工作及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相關工作。

 。21)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火情救援、現場搶險和破拆等。

  (22)市通信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通信運營企業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23)國網綏化供電公司:負責局部切斷電源、提供臨時供電或發電,保障應急工作電力供應。

  (24)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編制、修訂與本預案配套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負責協調縣(市、區)所屬相關部門,聯系突發環境事件當地的會議室、住宿、飲食、交通等相關工作,并保障安全。

 。25)突發環境事件肇事方:負責提供突發環境事件肇事原因、過程、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造成環境事件的物料成分等相關資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七條,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突發事件發生或者危害擴大,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突發環境事件肇事方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

 。ū绢A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市指揮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2.1.3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省政府、市政府和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預警機制;

  (3)制定突發環境事件專項預案,并組織實施;

 。4)綜合協調全市各級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及應急演練;

  (5)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6)負責與國家、省、市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的信息溝通;

  (7)受理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并根據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及可能產生的危害,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會同有關部門初判響應等級,進行評估,上報市政府;

  (8)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負責傳達指揮部及上級部門指令,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污染控制區內人員進行防護與撤離;

 。9)對污染動態進行跟蹤監測,對污染警戒區域的確定和相關防護措施提出建議;

 。10)對污染事件所產生的危險廢物,提出處置建議,并組織實施;

 。11)組織對突發事件調查與善后處理;

  (12)落實省指揮部的決定事項。

  2.2現場應急指揮部

 。1)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市指揮部派出工作組立即成立市現場應急指揮部,市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事發現場的應急協調與指揮,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上報省政府,待省指揮部成立,由省指揮部派出工作組成立省現場應急指揮部,由省指揮部指導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服從省指揮部指揮。

  現場應急指揮部設立污染處置、醫療救援、應急保障、新聞宣傳等現場應急工作組,各負其責展開現場應急工作。

 。2)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派出工作組并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指導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事發現場的應急協調與指揮。

  現場應急指揮部設立污染處置、醫療救援、應急保障、新聞宣傳組等現場應急工作組,各負其責展開現場應急工作。

  2.3市指揮部現場應急工作組職責

 。1)污染處置組

  由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事件涉地政府和環境應急專家等組成。組織開展現場調查,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為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2)醫療救援組

  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事件涉地政府等組成。組織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情況的發生。

 。3)應急保障組

  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事件涉地政府等組成。指導做好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4)新聞宣傳組

  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事件涉地政府以及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等組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相關要求,新聞宣傳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準確、及時發布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問題,維持社會穩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2.4專家組職責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由高校、科研機構、企事業等有關單位的專家組成,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為合理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預警機制

  3.1預警監控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監控,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住建、水務、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預警信息

  3.2.1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3.2.2預警分級標準

  預警分級標準參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詳見附錄1。

  3.2.3預警信息發布

 。1)預警信息發布

  紅色預警由省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橙色預警由省政府負責發布。

  黃色預警由市(地)政府負責發布。

  藍色預警由縣(市、區)政府負責發布。

 。2)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

  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

  3.3預警措施

  3.3.1Ⅲ、Ⅳ級預警措施

  發布Ⅲ、Ⅳ級預警后,根據事件具體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后果,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3)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家,對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4)調集環境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設備,確保環境應急保障工作。

 。5)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避免、減輕突發環境事件危害常識。

  3.3.2Ⅰ、Ⅱ級預警措施

  發布Ⅰ、Ⅱ級預警后,在采、、Ⅳ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影響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2)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環境監測人員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3)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4)各相關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守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加強監測和會商,及時上報預警響應措施的執行情況。

  4應急響應與處置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1Ⅰ級響應

  4.1.1啟動條件

  發布紅色預警信息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省政府啟動Ⅰ級響應。

  4.1.2響應措施

 。1)市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2)立即向省政府和省指揮部報告。

  (3)由省政府統一向國務院和生態環境部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必要時可向國務院和生態環境部請求支援。

  (4)省指揮部派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5)省指揮部在省政府和生態環境部的領導指揮下,做好相關協調、處置工作。

  4.2Ⅱ級響應

  4.2.1啟動條件

  發布橙色預警信息或初判發生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省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

  4.2.2響應措施

 。1)市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2)立即向省政府和省指揮部報告。

 。3)省指揮部根據事件的類型,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指揮部派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專家組分析情況,提出對策。根據專家的建議,適時調整相關應急措施,必要時建議省政府請示國家有關部委給予支持。

  4.3Ⅲ級響應

  4.3.1啟動條件

  發布黃色預警信息或初判發生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政府啟動Ⅲ級響應。

  4.3.2響應措施

 。1)市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2)向省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備案。

 。3)市政府根據事件的類型,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組織有關專家,分析情況,提出對策。根據專家的建議,適時調整相關應急措施。

 。4)事件涉及綏化所轄區域之外,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由省指揮部派出相關應急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4Ⅳ級響應

  4.4.1啟動條件

  發布藍色預警信息或初判發生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縣(市、區)政府啟動Ⅳ級響應。

  4.4.2響應措施

 。1)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應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2)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應立即向上級政府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備案。

 。3)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根據事件的類型,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組織有關專家,分析情況,提出對策。根據專家的建議,適時調整相關應急措施。

  (4)需要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向上級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提出請求。

  4.5信息報送

  4.5.1信息報告程序

  事發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設區的市或縣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4)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

 。5)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6)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5.2信息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起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4.5.3信息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或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4.6應急處置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無論級別高低、規模大小、損失輕重,應迅速組織力量,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5)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6)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7)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8)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9)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10)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11)組織相關專業隊伍,調集相關應急物資,采取阻斷、覆蓋、隔離、過濾、清洗、封閉、中和、稀釋、轉移等措施處置污染物、清理事故現場,防止污染范圍擴大,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12)新聞宣傳組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相關要求的基礎上,根據響應級別,在相應級別政府的授權下(特別重大對應國務院、重大對應黑龍江省政府、較大對應綏化市政府,一般對應各縣(市、區)政府,按照“響應級別越高,越應受到關注,報導頻次越密,報導范圍越廣”的原則向社會通報。

  4.7指揮協調

  遵循屬地為主原則,建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以突發事件主管部門為主、有關部門參與的應急指揮協調機制。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采取各項措施完成應急處置工作。

  4.8力量部署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需要其他市(地)救援力量共同協作處置時,由事發地政府報請省指揮部統一調動。省指揮部批準后,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4.9應急終止

  應急終止程序,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由響應發布機構按程序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應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消息。應急終止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一定頻次的環境監督監測。

  5調查與善后

  5.1調查評估

 。1)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并于應急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向市政府和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

 。2)應急過程評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實施。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以及事前、事發、事中、事后全過程的應對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分析、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等建議。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在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和應急過程評價完成后,組織力量對本預案進行評估和修訂。

  5.2善后處置

 。1)宣布應急終止后,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指導下,由相關部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負責善后處置工作。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h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撫恤。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2)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事件損失評估核定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提出事故后續處置建議,由當地縣(市、區)政府負責現場清理和消除環境污染。組織受影響地區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6應急保障

  6.1經費保障

  事件救援發生的消耗、折損等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6.2應急隊伍保障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要積極參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任務。發揮環境應急專家作用,為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強化環境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6.3通信保障

  通信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

  6.4安全防護裝備保障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增加應急處置、防護裝備及物資的儲備,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能力。

  6.5物資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及有關企業事業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要求,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災難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

  6.6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并擬定醫療救護保障計劃。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6.7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必要時,開啟特別應急通道,確保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快速運送。

  6.8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事故發生時治安處置維護工作。

  6.9公共基礎設施保障

  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等供給提供保障,以及事件造成的廢棄、有害物質的處理和監測。

  7日常管理

  7.1宣傳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常識,增強公眾自救意識和防護能力。

  7.2培訓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7.3演練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按照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單項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演練。

  7.4預案更新

  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或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5監管

  建立健全預案管理體系。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市指揮部要求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或方案,并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演練和預案更新等活動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措施妥當,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揚、表彰和獎勵。

  對于引發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或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以及在處置過程中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處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貽誤時機的單位和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為規范我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有效控制和減輕環境污染事件危害,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局具體工作職責,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發生的超出事發地縣(區)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縣區)生態環境部門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跨縣區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其他需要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協調、指揮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或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環境事件;本市范圍外發生但可能對本市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跨市突發環境事件由我局聯合市有關部門,并協調會同相關市生態環境部門調查處置;協調不成的,報請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查處。超出本級應急處理能力的,應及時報請市政府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二、應急處置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生態環境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負責我市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局長擔任,組成人員包括市環境應急中心、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水污染防治辦公室、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土壤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辦公室、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局信息中心及市環境監測站負責人。

  市生態環境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領導小組指示,負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具體的領導、指揮、督察督辦和相關保障工作,組織相關單位擬制不同類型事故的具體處置措施。

  應急辦公室設在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負責人擔任。

  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調查和現場協調工作,并提出初步處置意見供應急領導小組決策。參與事故應急協調工作,收集、組織和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協調保障,在規定的時限內統一向市政府及省環保廳報送事件發生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信息。

  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市環境監測站:負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處理過程中的環境監測工作,成立應急監測小組,負責編制應急監測方案,開展現場環境監測,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送監測數據,為應急處置及研判提供支撐。

  水污染防治辦公室:負責涉水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污染事故和負責涉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辦公室:負責涉固體廢物和生態環境破壞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負責參與組織有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宣傳報道、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按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布置,發布關于應急處置的信息;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處理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局信息中心:加強事發相關企業污染物外排口自動在線監控設施的在線監控,及時提供實時在線監控數據;配合宣教部門做好市環保局官方網站信息發布,網絡輿情引導工作等。

  三、應急處置工作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定,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特別重大)、二級(重大)、三級(較大)和四級(一般)四個等級。

 。ㄒ唬┹^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必須啟動《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程序啟動應急工作。

 。ǘ┚謶敝凳厝藛T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報告應急辦公室進行核實。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的事件,不論事件等級大小,及時逐級上報。

 。ㄈ⿷鞭k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立即核實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情況、人員受害情況等,并按本預案應急事件的劃分等級初步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并提出處理建議,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若確定啟動則立即對應急辦公室下達啟動指令。

  (四)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應急辦公室組織環境執法、環境監測人員赴現場調查取證,工作人員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并準備好現場調查取證、監測等工具。

 。ㄎ澹└鶕话l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經局應急領導小組確定后,由市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值班室或省生態環境廳報告,報告時限和要求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六)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現場調查取證的同時,要協助事發地政府、指導協同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污染事件處置工作,督促事發單位和應急處置隊伍采取有效措施,最短時間內切斷,阻隔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蔓延,減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ㄆ撸┦协h境監察支隊(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在調查處理的基礎上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調查報告,當日未完成處理的,次日要及時續報調查處理情況;市環境監測站到達現場后,按照事故情況確定需監測的項目,編制應急監測方案,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監測報告,供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局機關業務科室在專項負責的突發環境事件完成處理后向市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報告,總結事故經驗教訓。局應急領導小組核實突發環境事件有關數據,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經局領導審定后向市政府和省環保廳報告。

 。ò耍┚謾C關相關業務科室指導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協助當地環保部門做好污染事件善后工作,落實進一步消除污染、恢復生態的措施。

  (九)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事件現場的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是否解除預案。

 。ㄊ╊A案解除后,最終的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事件處理結果報告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上報市政府和省環保廳。結果報告的內容明確處理結果,事件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出具有關監測數據等。

  (十一)為了正確引導新聞輿論,保證社會穩定,可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視情發布事件信息,發布信息須經局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統一口徑,由市局宣傳教育科協調組織。

  四、應急處置工作措施

  (一)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立即赴現場調查,指導發生污染事件單位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并及時通報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污染事件的處理與污染防治工作,通報下游和可能波及的周邊地區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預防工作。

 。ǘ┮蟀l生污染事件的單位立即停止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必要時實行限產停產等強制措施,啟用應急救援儲備物資,必要時緊急征用所需的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場地等。

 。ㄈ┙够蛳拗剖褂糜嘘P設備設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針對不同的事件類型、不同的污染物、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清理污染現場,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范圍的擴展,減輕污染強度,清除或減輕污染危害。

  (四)根據污染事件的污染強度、范圍、持續時間及可能危害公眾的程度等情況,酌情考慮提請事發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及時疏散、轉移公眾。

 。ㄎ澹┣宄謇硎录F場。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時進行污染現場清理和洗消,監督廢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避免二次污染;

 。┪廴臼录䦟е氯藛T中毒時,及時提請事發地政府組織衛生等部門采取救助措施。

 。ㄆ撸┈F場應急人員應配備防毒、防酸堿等有毒有害物品的防護衣具,做好自我防護工作。

  五、應急處置工作保障

 。ㄒ唬└鶕栋霾菏型话l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我局在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時,及時報請市政府啟動市級預案。要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發改、經信、公安、消防、民政、住建、交通、農業、水利、衛計、氣象、自然資源等部門給予支持保障。

 。ǘ┙⑹协h境應急專家組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專家組職責:

 。1)參與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為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提出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3)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知識和技術咨詢。

 。ㄈ⿷蔽镔Y調度

  1、環境應急指揮系統方面,我局作為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利用現有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平臺,兼做固定指揮平臺,包括應急指揮平臺、綜合應用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和視頻指揮調度系統,由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運行維護。

  2、環境應急交通工具方面,配備有應急指揮車輛1部(包括照明、攝像、通訊等應急處置器材)和高性能應急監測車1部。

  3、環境應急防護裝備方面,配有氣體致密型化學防護服3套、應急現場工作服2套、易燃易爆氣體報警裝置2套、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及輻射報警裝置共2套、醫用急救箱2套、應急供電照明設備1套、由市環境監測站維護管理。

  4、環境應急調查取證設備方面,應急攝像器材、應急照相器材、應急錄音設備、防爆對講機、無人機由市環境應急中心維護管理;應急監測器材由市環境監測站維護管理。

  5、積極充實市應急救援裝備、應急物資儲備,依托部分企業建立完善部分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預防、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__〕119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2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鄂政辦函〔20__〕1號)、《武漢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武政〔20__〕27號)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以及跨區或者超出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供水突發事件應對按照《武漢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武政辦〔20__〕205號)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按照《武漢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政規〔20__〕4號)執行。核與輻射污染事件應對按照《武漢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武政辦〔20__〕63號)執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污染事件應對按照有關專項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按照事件嚴重程度,依據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1.5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詳見附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體系

  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和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通信管理局、武漢警備區、武漢海事局、武漢供電公司、武漢新港管委會和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

  設立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指揮工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術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聘請環境監測、化工、環境影響評估、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水利、水文、地質、農林、氣象、礦山等領域的專家組成,由市人民政府統一聘請,任期5年。

  2.2主要職責分工

 。1)市指揮部: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揮;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組建現場指揮部,及時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或者先期處置;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時了解掌握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根據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處置建議;協調各區、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技術援助。

 。2)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傳達市指揮部的決策部署,組織落實市指揮部作出的決策;收集、評估和整理事件信息,提出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的建議;根據市指揮部的決定,啟動應急響應,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報告或者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組織修訂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現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由市生態環境局(或者市指揮部指揮長指定單位)牽頭負責的現場處置組、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的應急監測組、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的醫學救援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的應急保障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的新聞發布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的社會穩定組等6個工作組。根據工作需要,上述工作組設置可作適當調整。

 。4)各成員單位

  市委宣傳部:負責配合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指導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配合做好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參與陸上石油管道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參與事件善后恢復重建;組織協調儲備糧食和食用油的調撥供應。

  市科技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監測技術和裝備的研發,為有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撐。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救援裝備、應急處置物資的生產。

  市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參與因劇毒化學品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相關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現場秩序,配合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做好群眾疏散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周邊的主要救援公路暢通。

  市民政局:負責會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處理遇難人員善后事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爭議和問題,組織、指導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行業積極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法律服務。

  市財政局: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參與做好因突發地質災害次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供地理信息,開展應急測繪。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污染源排查,制訂環境應急處置和生態重建方案;開展事故調查、定級;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對應急處置后遺留危險廢物進行處置以及污染場地的修復。

  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提供開展應急處置所需的工程機械設備、技術人員及相關工程技術支持。

  市城管執法委:負責參與因城鎮燃氣、環衛設施、城市橋隧等突發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城鎮燃氣、環衛設施、城市橋隧的恢復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協調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應急運輸工作;參與因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所轄水系航道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調查和處置工作;協調鐵路主管部門參與因鐵路行車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民航主管部門參與因航空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沿江沿河涵閘排水調度和供水設施調度工作;參與影響集中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突發水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參與農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破壞、漁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調查工作;開展農業生態修復工作;指導農業恢復生產。

  市商務局:負責參與因成品油特殊流通行業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下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和供應情況的監控,協調組織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應急醫療救援工作;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危及區域內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參與因醫療污水、醫療廢物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所導致的健康危害的性質及其影響人數和范圍;突發環境事件所涉公共場所的衛生監測檢驗和衛生學評價。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參與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涉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受災群眾的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參與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特種設備專業技術支持;負責協調搶險救援過程中的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督和供應保障;在應急處置中做好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保障食品藥械安全;禁止或者限制受環境污染的食品和桶裝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飲)用。

  市園林和林業局:負責參與涉及森林、林地、草原、濕地、陸生野生動物及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參與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林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生態恢復重建工作。

  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協調全市政府和公共服務數據資源的整合應用及共享開放,支持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密切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的氣象實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開展有針對性的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參與火災事故等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對火災、爆炸現場以及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搶險救援,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污染蔓延;應急終止后的洗消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訂通信系統備用方案,配合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武漢警備區:負責根據上級指令和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協調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武漢海事局:負責長江干線武漢段事故現場的交通管制;長江干線武漢段船舶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由陸源污染造成的長江武漢段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長江水上應急救援;支持地方交通運輸部門在內河的應急救援工作。

  武漢供電公司:負責保障應急電力供應。

  武漢新港管委會:負責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部門和單位負責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5)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建立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制訂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人員培訓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風險防范和監測預警工作;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配合開展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應急保障、新聞發布、后期處置與重建等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技術專家組:負責參與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污染處置、應急監測等提供技術指導,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開展技術研判,開展污染物識別、污染途徑、處置措施等相關分析,為突發環境事件的科學處置提供科學依據及技術支撐。

  3預防和預警

  3.1預防

  3.1.1監測和風險分析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例行環境監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風險評估。

  市直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和信息監控;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居(村)委會和有關單位建立專職或者兼職信息員隊伍,承擔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報告任務。

 。1)生態環境部門負責企業排污引起的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及監控,會同水務、氣象等部門負責水體富營養化導致的藻類污染的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2)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協調長江航運公安局,并會同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水陸交通事故、危險品運輸引起的污染事件及長江和漢江溢油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配合海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處置涉及長江流域的污染事件。

  (3)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重大有害生物、農業外來生物入侵、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4)園林和林業部門負責林業生態破壞事件和林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5)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地質礦產生態破壞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6)衛生健康部門負責人體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飲用水環境衛生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7)應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門負責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3.1.2風險預防

  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制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風險防控措施,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的監督管理,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防工作。

  3.1.3預防職責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工作。

 。1)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預測、分析和風險評估,完善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專項預案。

 。2)開展污染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和普查。

 。3)加強源頭防控,督促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4)統籌協調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其他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防止因其他突發事件次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突發環境事件。

  (5)統籌安排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橙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黃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藍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

  3.2.2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權限

  紅色預警和橙色預警信息,以及因一個流域或者2個以上地市同時發生(可能發生)自然災害并危及環境安全,需要預警的,按照規定由省人民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發布;涉及跨區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發布。

  藍色預警信息由區人民政府發布。

 。2)發布制度

  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依據發布權限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生態環境部門及時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逐戶通知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鄰區域。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3)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應對常識、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3.2.3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后,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在危險區域設置提示或者警告標志,告知公眾采取避險措施。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赡芡{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做好儲水和啟用后備水源的準備工作,并通知下游所涉地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監測監控和儲水避峰等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提前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和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對可能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必要時,實行停運、限產、停產等相應措施,封閉、隔離和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或者限制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4)輿論引導。公布咨詢電話,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更新情況,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預警級別調整和預警解除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后,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響應措施。預警信息發布、級別調整或者解除預警,按照規定程序備案。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生態環境部門和屬地人民政府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群眾。

  相關部門發現突發事故(事件)有可能產生次生、衍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將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

  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

  對初步認定為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同時上報生態環境部。

  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4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按照規定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事發地的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先于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獲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核實并報告相應信息。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報告信息。

  3.3.2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終報。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終報在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影響消除后上報。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或者需要補充報告的情況。終報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的同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

  3.3.4信息報告追責

  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啟動

  Ⅰ級、Ⅱ級響應啟動。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市指揮部立即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Ⅰ級或者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在省人民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蠹夗憫獑印3跖邪l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市指揮部決定,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和相關區人民政府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艏夗憫獑印3跖邪l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區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者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者響應過度。

  4.2指揮協調

  4.2.1指揮和協調機制

  啟動Ⅰ、Ⅱ、Ⅲ級響應后,由市指揮部按照本預案,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實施應急救援。

  一般環境事件發生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2.2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要求。

  (2)派出專家和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地區做好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轉移、疏散群眾的時間和范圍。

  (7)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應急響應的實施情況。

 。8)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9)研究決定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3響應措施

  4.3.1先期處置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力量營救受害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控制環境風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向屬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現場指揮部派出前,事發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者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指揮協調區屬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先期處置的情況應當隨時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街道(鄉鎮)應當調動轄區應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事發地居(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應當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采取適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涉事企事業單位及其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主動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支持。生態環境、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園林和林業、水務、海事、交通運輸等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實施和調整應急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4.3.2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或者事故發生地屬于公共區域時,由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現場指揮部應當組織成立現場處置組,會同技術專家組,充分發揮應急專家的專業優勢,制訂綜合治污方案,追蹤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和消除環境風險。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3.3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結合技術專家組的研判,明確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內容,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3.4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3.5人員轉移安置

  首先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及時并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必要的醫療條件。

  4.3.6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開展醫學救援工作。禁止或者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3.7維護社會穩定

  密切關注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4.4響應終止

  環境污染事件得到控制,緊急情況解除后,根據現場指揮部提供的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結果,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終止的建議,報市指揮部確定后,終止應急狀態,同時撤銷現場指揮部,并根據實際需要指派有關單位繼續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5后期處置

  5.1事件調查

  成立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組,及時對突發環境事件原因、性質、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編寫調查報告。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法提出處理意見。調查報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涉密信息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要求執行。

  5.2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根據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統一部署,由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要及時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好受災人員的補助、撫慰、撫恤和安置工作,確保社會穩定;組織有關專家對受災范圍及后期環境影響進行科學評估,提出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盡快恢復正常秩序。被征用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器材以及其他物資等財產使用完畢后,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5.4評估總結

  5.4.1分級評估總結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評估總結權限歸省級生態環境部門。

  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有關專家,會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評估總結。

  一般環境事件的評估總結工作由事發地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實施。

  5.4.2評估總結要求

  依據環境應急過程記錄、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總結報告、現場工作小組掌握的應急情況、環境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和公眾反應等,客觀、公正、全面、及時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評估,并編寫評估總結報告,主要涵蓋以下內容:一是環境事件等級、發生原因及造成的影響;二是環境應急任務完成情況;三是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總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與方法是否得當;五是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六是環境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七是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了何種影響;八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結論等。

  評估總結報告應當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15日內報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保障

  6.1預案保障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各責任主體組織制訂、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到責任落實、組織落實、方案落實、保障落實。

  6.2隊伍保障

  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掌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能的應急力量,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

  建立市、區和相關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對化工企業的消防、防化等應急分隊進行培訓演練,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對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赡芤瓠h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相關責任險或者其他險種。

  6.3物資和資金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環境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建立重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監測網絡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

  緊急情況下,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并于應急結束后依法給予補償;可以要求生產、供應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可以要求提供醫療、交通運輸等公共服務的單位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

  各相關專業部門及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配備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和動態監控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件時能有效開展應急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需要,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6.4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科學的環境應急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環境應急專家組、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保證隨時投入應急后續支援,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5醫療衛生保障

  區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掌握本轄區內的醫療衛生資源信息,制定區域醫療衛生規劃,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建設專業救治機構網絡,組建專業救治隊伍,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設施設備、藥品和器械,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救治能力。

  6.6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運送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和道路的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必要時,市指揮部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協調民航、鐵路和交通運輸等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6.7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保障各級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專業應急分隊間通信和遠程視頻指揮系統暢通。

  6.8基本生活保障

  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負責提供應急避難需要的場所,保障轉移群眾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水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6.9部門聯動保障

  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實行信息共享,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10宣傳培訓演練

  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處置知識。通過舉辦培訓班、講座和設置宣傳欄、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新聞媒體、電信運營商應當無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加強環境事件專業技術人員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按照相關預案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等,提高防范、處置和實戰能力。

  7獎勵與處罰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突發環境事件:系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風險源:系指可能導致傷害或者疾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或者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者狀態。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者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者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市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對預案開展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組織評估和修訂。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__年7月23日印發的《武漢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武政辦〔20__〕108號)同時廢止。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市環保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意識和應急能力,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組織機構

  寧國市環保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處理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

  組長:郭玉峰

  副組長:陳立松、李小農、葉強、朱新民、周安勇

  成員:吳小兵、徐碧暉、周志宏、殷俊、徐鳳鳴、戴成華、韓豐、胡亞廷、張輝、林杰

  事故發生,即自動生成寧國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局應急領導組視危機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緊急響應、救援。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市政府自動生成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通知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涉及部門、涉案企業,按預案要求進行有序處理。

  局應急領導組下設現場監察小組、技術咨詢小組、環境監測小組、綜合協調小組、檢查督導小組、宣傳教育小組。各小組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職責

  在局應急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據危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危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1、現場監察小組

  組長:葉強

  副組長;吳小兵

  責任部門:監察隊、事件所在地分局

  職責: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接警、出警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進行污染源現場調查,對事故現場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2、技術咨詢小組

  組長:朱新民

  副組長:周志宏

  責任部門:審批科、污控科、生態科

  職責:負責利用已建立的專家庫資源,為事故處理提供技術支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分析污染現狀、污染趨勢。

  3、環境監測小組

  組長:李小農

  副組長:徐碧暉

  責任部門:監測站

  職責: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源監測工作,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實施現場監測,為應急事故的全過程處理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為實施現場救援提供科學依據。

  4、綜合協調小組

  組長:陳立松

  副組長:余凱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負責做好與預案涉及部門的溝通,針對現場情況協調其他相關救援力量參加事故處理。

  5、檢查督導小組

  組長:周安勇

  副組長:童俞陽

  責任部門:法規科

  職責:負責對各小組職責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并為事故處理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6、宣傳報道小組

  組長:陳立松

  副組長:余凱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上報及宣傳報道工作。

  局應急領導組其他成員職責由領導組組長根據事故發生發展情況視情機動安排。

  局應急領導組設值班電話:

  五、預測預警

  1、預測

  結合日常工作,環保12369舉報中心和值班室對公開舉報受理情況及日常環境監督性監測情況實行定期報告,發現污染隱患,形成預警信息,4小時內報送局應急領導組。

  2、預警

  局應急領導組在得到可能發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發出預警信息,向監察隊及監測站發出警令,要求30分鐘內組織完畢,出警,并通知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當可能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污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將分別啟動II級、I級預警,預警信息立即通報至市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組所有成員,預案涉及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六、信息報送

  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凡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向市政府和宣城市環保局報告。

  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宣城市環保局和省環保廳;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同時向國家環保部報告。

  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在發現和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上報,可通過電話或傳真直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人員受害情況、自然環保區受害面積和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破壞程度、事件潛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是進展情況一次或多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危害程度及采取的應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到轄區外部時,必須立即形成信息報告連同預警信息報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有關要求,通報相關省、市。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到外事工作,領導組將迅速通報市政府,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七、響應程序

  1、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響應程序

  第一步,環保12369舉報中心或值班室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立即向局應急領導組匯報,并通知各應急小組30分鐘內到達各自崗位,同時完成人員、車輛及裝備調度。事故處理中心即時成立,由領導組負責指揮調度,下達指令。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現場監察小組由組長帶領環境監察人員立即執行環境監察聯動程序,快速出警,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并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見,及時反饋局應急領導組。

  應急監測小組由組長帶領同時到達現場,對事故原因、性質進行初步分析、取樣、送樣,并做好樣品快速檢測工作,及時提供科學數據。

  技術咨詢小組由組長帶領有關專家迅速趕到現場,通過對監測數據分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提出污染事故定性意見。

  第三步,局應急領導組收到各組信息反饋后,及時召開情況碰頭會,分析研究相關問題,布置下一步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有關意見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消解、處置工作及采取其它應急措施,控制污染擴散。

  環境監測小組制定詳細跟蹤監測計劃,隨時調整監測項目、監測頻次。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局應急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初報。

  第四步,在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妥當后,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續報。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2、重大、特大污染事故響應程序

  按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啟動。

  3、擴大應急響應程序

  當污染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趨勢,或因事故衍生問題造成重大社會不穩定事態,局應急領導組將根據事態發展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并發布預警信息,同時可向市政府應急救援領導機構請求援助。

  八、新聞報道

  按照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嚴格把關的原則作好突發環境事件報道工作。宣傳報道小組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不定期就事故預警信息、事故救援情況、現場調查情況、事故認定意見、應急處理結束等信息進行新聞發布。新聞稿件統一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審核。

  九、應急終止

  經現場監察小組連續跟蹤監察,突發環境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監測小組連續跟蹤監測,主要污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可根據專家組意見,經請示領導組簽字同意,發布應急工作終止。

  十、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根據現場專家組的科學結論及相應監測意見,組織事故應急處理后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工作,消除污染隱患。同時,環境監測小組加強跟蹤性監測,現場監察小組加強現場巡查。

  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及相應技術支撐部門的科學依據,對事故中涉及的損害賠償問題,依據行政調解程序進行。

  根據事故認定結論,下達行政處理意見,并對事故進行通報。

  2、調查總結

  現場監察小組根據調查情況形成現場事故調查報告。

  環境監測小組根據監測情況形成完整檢測分析報告。

  技術咨詢小組根據專家結論及監測意見形成污染事故認定報告。

  以上三份報告報局應急領導組,經審定后,形成完整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報告按照程序上報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培訓演練

  按照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十二、社會宣傳

  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環境事件。

最新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和強化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蕪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蕪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無為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境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應對措施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專項應急預案及規定執行,其他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按照本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在市長領導下,市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研究、決策和部署。

  2.2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指導協調和組織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市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務中心、蕪湖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一大隊、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大隊以及事發地開發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等單位負責同志。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市指揮部負責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開展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并按照蕪湖市指揮部要求,做好相關應對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對市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市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市指揮部統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2.3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主要職責: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環境應急準備工作,辦理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2.4專家組

  市環境應急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組建和管理,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2.5市現場指揮機構

  市政府根據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派出或指定現場指揮長,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準備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應堅持關口前移,強化預案體系、風險防控、應急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建設等工作。

  3.1預案體系

  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本級及本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在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2風險控制

  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開展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確定環境風險等級,完善風險防控措施;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3.3應急隊伍

  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或生產經營者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提供社會化應急救援服務的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環境應急處置救援能力建設,加大員工培訓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確保環境應急先期處置有序有效。

  3.4物資裝備

  市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并實行動態管理。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物資。

  3.5科技支撐

  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究和應用,為環境應急處置提供科技支撐。市生態環境分局應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庫,規范專家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專家的決策咨詢作用。

  3.6聯動機制

  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需要,加強與相鄰地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范、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監測預警

  4.1監測

  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突發事件監測機制,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環境監測、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信息收集;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市生態環境部門。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監測制度,強化監測手段,提高監測能力。

  4.2預警

  4.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4。

  4.2.2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新媒體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可組織人員逐戶當面告知等方式。

  預警內容:預警原因、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市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信息原則上由市人民政府(專項指揮機構)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布,及時向上一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相關地區政府通報。四級(藍色)預警由市政府指揮部辦公室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發布,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由市政府負責發布,并上報蕪湖市人民政府或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布,其中一級(紅色)、二級(橙色)預警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同時予以發布。

  4.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分局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判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設置危害警告標志,采取健康防護措施;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裝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3)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4.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政府或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威脅或危險消除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信息報告

  5.1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向市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人員。

  市生態環境分局接報后,立即核實、分析研判、分類報告。①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4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和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②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和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報省生態環境廳。其中,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市生態環境分局可直接向省生態環境廳或生態環境部報告,并同時報告蕪湖市生態環境局。

  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市人民政府須在接報后2小時內向蕪湖市政府報告,同時報省人民政府。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或國務院報告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4)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5)可能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及時續報信息。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格式,按照原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規定執行。

  5.2信息通報

  因交通事故、生產安全事故、火災事故等引發或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其他部門和單位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后應及時向市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市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上級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報請蕪湖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蕪湖市政府組織應對,市政府負責開展先期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市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先期處置。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和三級3個等級(見6.3響應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先期處置

  市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迅速調度力量,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財產損失,減輕或消除社會影響,并及時向蕪湖市人民政府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6.3響應措施

  市指揮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情況,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1)三級響應。對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三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總指揮。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給予指導和支持。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處置相關信息和事項。

  (2)二級響應。對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分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二級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率領市生態環境分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必要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當蕪湖市指揮部介入后,在蕪湖市指揮部統一指揮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一級響應。對初判發生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分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一級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率領市生態環境分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分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必要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當省指揮部介入后,在省指揮部統一指揮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4指揮協調

  6.4.1發生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及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組織、指揮和協調先期處置工作,待蕪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介入后,配合蕪湖市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4.2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1)組織專家進行會商,研究分析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和發展趨勢;

 。2)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組織、指揮和協調現場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市指揮機構相關成員單位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等應對工作;

 。4)研究決定開發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5)統一組織應急處置信息發布,做好輿論引導;

 。6)向受事件影響或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市內有關鎮或兄弟市縣通報情況;

  (7)視情向兄弟市縣、或市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6.5應急處置

  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會同事發地開發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污染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必要時,市人民政府可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市人民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

 。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醫療條件。

 。3)醫療救治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療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疏導援助。

 。4)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加強環境應急監測工作,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5)專家會商

  組織專家對環境監測數據進行動態分析和評估,判定污染物種類,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圍和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污染區域隔離與解除、人員撤離與返回等措施建議。

  (6)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場監管和調控。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災害等。

 。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手機、各級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等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針對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市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在事件發生后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8)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偵查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事發現場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情緒疏導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引發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6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后期工作

  7.1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市人民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工作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按照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7.3善后處置

  市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修復、生態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參險企業開展理賠工作。

  7.4總結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結束后,負責處置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編寫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報告,其中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報告應上報省人民政府。

  8附則

  8.1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市生態環境分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按照《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

  企事業單位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同時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優化機制,不斷提升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__年11月17日無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無為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政辦〔20__〕6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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