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的應急預案(精選5篇)
建筑工程消防的應急預案 篇1
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完善工地的消防安全設施,杜絕火災危害,確保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編制工地消防應急預案。
一、隊部消防領導小組:(見后頁)
各作業隊安全質量管理員負責籌建作業隊消防小組,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同時依法實行單位法人代表負責制,必要時請求專業部門支援。
二、為了防止火災的發生,作業隊消防小組準備處置事件所需的人力和消防設備,以備急用。
(1)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伍,一旦出現火災苗頭,由作業隊消防小組直接指揮和統一調度。
(2)作業陰消防領導小組應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必須檢查落實必須配備的消防設備。
具體配備如下:每個工棚或每棟宿舍配備4~6只滅火器,食堂配備大型手推滅火器1只及3kg滅火器4只,材料庫配備3kg滅火器4只。
(3)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固定電話等,確保通訊暢通。
三、處置程序
接到火災報警后的處理程序:
A、隊部消防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進入工作狀態,人員組織滅火;
B、消防領導應認真負責、做好火災預防工作,定期檢查消防設備,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落實整改,并做好消防工作臺帳。
四、隊部疏散方案一旦發生火災:
(1)在隊部辦公樓:各室主管領導立即引導本部室人員從中間樓梯或中間樓梯疏散。
(2)在宿舍:宿舍人員從消防通道疏散。
(3)工人食堂:在食堂負責人或班組長的引導下,全體人員分別從正門和側門兩側疏散。
組長:朱伯森電話:
組員:孫浩電話:
張永電話:
建筑工程消防的應急預案 篇2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DBJ08-903-20__)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條例》
二、工程概況
(1)本標段飛仙關隧道1座,隧道總長4949m(左線),其中本合同段左線長3096m,右線長3085m,為分離式特長隧道。
(2)地質構造較復雜多變,圍巖結構多樣化,涉及Ⅴ級-Ⅲ級圍巖反復分布。隧道進口附近巖體為坡積土、塊石土加粉質泥巖,開挖后易發生失穩和地表沉降。
(3)隧道中間穿過一處斷裂帶,巖層褶曲強烈、破碎、裂隙發育、裂隙水豐富,極易發生失穩現象,安全隱患較多,施工安全要求高,施工難度較大。
(4)隧地在地震多發地區,對隧道圍巖穩定和施工安全不利。
(5)施工材料和設備受唯一進場村道限制,對正常施工影響極大。
三、施工現場布置
施工現場主要分為四塊,一是生活辦公區,二是施工場地,三是材料堆碼場及料庫,四是拌和站。
四、消防重點分布情況
施工現場重點消防部位主要是在生活辦公區、施工現場安裝施工、材料堆碼場及材料庫四個地方。
1、生活辦公區駐地房屋主要用泡沫板材料修建,少量用磚混結構,房屋設置較為集中,危險源主要是來自各幢房屋用電線路及職員工宿舍。
2、施工現場危險源主要來自氧氣、乙炔存放地、各電氣設備用電線路和鋼筋加工作業。
3、材料堆碼場及材料庫存放物資較雜,易燃物品多。
五、消防工作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尹修超
副組長:李曉彬、趙亦東
組員:陶俊倫、陶明、楊鑫、鄭從智、袁帥、汪黎明
(二)、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電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趙亦東擔任,成員由相關科室人員擔任。
(三)、應急聯系電話:
李曉彬
趙亦東
(四)、應急指揮車
項目部安全應急指揮車為。
(五)消防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疏散人員,撤離危險物品,進行現場補救;做好傷員轉送、病人急救等,控制事故及緊急情況的進一步擴大,盡最大努力減少疾病、傷亡、污染,降低損失。
六、應急救援隊的組成及任務
1、成立一支30人的應急救援隊,由消防領導小組統一調度、安排。
2、應急救援隊在消防及公安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并在組建成立后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習。
七、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1、預防措施
1)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加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員工及家屬的防火意識,遵守安全防火規定。
2)工區及材料庫規范搭接用電線路,食堂用液化氣與操作間隔離,住地設消防池。
3)施工現場、加工場所隨時檢查電氣線路,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作業;氧氣瓶、乙炔瓶嚴格按有關規定存放,存放地嚴禁煙火。
4)設置消防義務小組,認真配備好消防器材、用具,定期檢修、換藥,定期檢查防火工作做好檢查和整改記錄,做到預防為主。
5)安全部門定期對消防小組進行技術指導。
2、應急措施:
1)發生重大、特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報119,請求火警支援,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120救治。
2)消防領導小組立即按消防預案的分工展開行動,有條緒的組織應急救援。
3)隔斷災區電力,啟動應急電源。
4)動用消防器材進行滅火,阻止火勢蔓延,疏散人員、物資和設備。
5)服從消防指揮,標明消防通道,引導消防車輛快速進入火場。
6)及時向消防機構通報火場內各種物資、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情況。
八、應急救援設備儲備
成立專門的消防物資管理小組,組長由江顯成擔任,消防物資設在各重點消防區。主要設備見下表。
(略)
九、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
1收集事故物證、痕跡,分析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所調查的情況應如實上報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及公安部門,不得隱瞞事故的真實性。
2災后組織救治傷員工作,取得傷員傷害程度診斷報告、死亡證明,以及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等各項事宜。
3清點物資、機具數量及設備受損情況,及時進行用電線路及機具設備的檢修。
4對災情所產生的環境污染進行處理。
建筑工程消防的應急預案 篇3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準。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采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征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筑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筑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筑物臨建設施非易燃庫、站易燃庫站固定明火處木料堆廢料易燃雜料
12.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干管直徑不小于100㎜。較大工程要分區設置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置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65㎜,并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志,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并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干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于5米,農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過于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于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于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于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于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采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后,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設備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20KV30~110KV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1.5245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使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焊接預熱工件時,應采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后,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使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后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串通后,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制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筑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于80厘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于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厘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于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并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干沙,濕麻袋滅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并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采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使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
2)使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現場應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4)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筑應編制防火措施并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范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堿滅火器適用于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干粉滅火器適用于石油及其產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范圍較廣,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于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銹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曬干,收藏時單層卷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松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堿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注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于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濕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回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制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后進行。
4、熬制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于30m。
2.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于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于5m。
3.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涂(噴)漆的防火
1.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接觸涂料、稀釋劑的工具應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建筑工程消防的應急預案 篇4
建筑工地是一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的施工場地,在施工過程中存在著消防安全隱患。特別是在工程裝飾施工的高峰期間,明火作業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極易發生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為了提高消防安全應急能力,全力、及時、迅速、高效地控制消防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消防安全事故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的安全,針對施工現場實際,項目部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工程簡介:
淮安電商創業孵化中心工程,由淮安恒興綜合大市場開發有限公司投資興建,淮安東方建筑設計有限公司設計,江蘇農墾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監理,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承建,
本工程有樓及車庫組成,單體工程地下1層,地上、框剪力墻結構。總建筑面積約12萬m2。
二、指導思想和法律依據:
指導思想: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應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地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不僅會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而且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為預防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事故,要加強消防安全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方針,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學習消防安全原理及滅火基礎知識及救援知識,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法律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第四十九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等。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搶救受害人員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于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及時教育和組織職工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必要時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職工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并對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及時有效進行救援。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應盡快組織義務消防安全隊與救援人員一起及時控制事故繼續擴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事故和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四、成立應急小組,落實職能組職責:
(一)、組長及小組成員、職能組:
略
(二)、領導小組職責:
工地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職能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公司及當地消防安全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平時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在工地,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消防安全緊急事故時,在應急小組長未到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落實搶險。
職能組職責:
1.聯絡組:其任務是了解掌握事故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及當事人的親人等。
2.搶險組:其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并布置現場人員到醫院陪護。當事態無法控制時,立刻通知聯絡組撥打政府主管部門電話求救。
3.疏散組:其任務為在發生事故時,負責人員的疏散、逃生。
4.救護組:其任務是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和送醫院急救。
5、保衛組: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與工程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事故現場不遭破壞。
6、調查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調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
7、后勤組: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后勤保障。
8、義務消防安全隊:發生消防安全時,應按預案演練方法,積極參加撲救工作人員名單及分工應掛在項目部辦公室墻上。
(三)、應急小組地點和電話有關單位部門聯系方式:
地點:工地辦公室。
電話:
建筑工程消防的應急預案 篇5
為確保全體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消防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與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消防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學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組、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宿舍組組長:
(負責學生宿舍各樓層學生逃生途徑與辦法的培訓與指導);
圖書室
(負責圖書館各處的消防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生)。計算機中心和計算機室有張永剛負責消防安全。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于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并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并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余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并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必須特殊管理與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