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29篇)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__〕141號)同時廢止。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了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辦實際情況,特制定防火期防火預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月1日至5月31日,第二階段為6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森林防火戒嚴期以上級規定為準,另行通知。
防火期內總體要求是:加強領導、強化宣傳、健全制度、完善預案、明確責任、措施到位。
目標任務:
1、全年度無森林火警、火災發生。
2、依法有效控制野外違規用火行為。
3、提倡文明祭祖,防止因燃放爆竹、燒紙錢、上香等行為引發火災事故。
二、具體工作安排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進一步完善森林防火責任制
1、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
組 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呂杰任辦公室主任,由曾江彥、王松負責具體辦公。
2、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鄉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監督及指導等。
(2)統一部署、調度、指揮全鄉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3)決定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3、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在春節前、清明節前和五一節前召開三次會議,專題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內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將不定期到各村、各單位進行檢查督導,加強各項森林防火措施落實。對檢查措施不到位的村莊和單位,責令限期整改,直至達到上級的要求為止。
(二)強化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標語、宣傳欄、森林防火宣傳牌、手機短信等形式加強對《森林防火條例》、和縣政府發布的“禁火令”的宣傳,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堅決杜絕燒荒、燒田埂草等野外用火。防火期內宣傳車堅持每天深入各村進行宣傳廣播,以加大防火宣傳的力度。同時與各村黨支部、村委會及相關單位簽訂《護林防火責任狀》,明確護林防火責任。
1、辦事處及時召開森林防火動員大會,全面部署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
2、要求各村深入農戶向村民廣泛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市、縣、鄉森林防火規定,以及典型案例,以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的宣傳效果。
3、各村(居)組織宣傳車到各村進行巡回宣傳,做到每個組都要宣傳到位,宣傳的內容主要有縣政府制定的禁火令和其他森林防火規定。
4、在學校開展以“五個一活動”為主要內容的森林防火教育活動。“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出一期森林防火班報、刷一條森林防火標語、做一次對鄰居的森林防火教育、發一封致全體學生及家長信。
(三)依法治火,嚴格管理,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
1、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林業站和公安派出所(含林派)組成森林防火巡邏隊,兩個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野外用火,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條例》,決不姑息遷就,從源頭上清除各類火災隱患。
2、辦事處林業站要充分發揮護林聯防隊伍作用,合理安排調度專業護林員對所管轄的責任區實行全天候巡查,要保證每個自然村有人巡查,不留真空、不留死角,并實行24小時監控,一旦發現野外違規用火時應及時制止,并及時上報鄉林業站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護林員隊伍的管理,嚴格執行獎懲措施,并督促其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加強路段巡查,確保防火安全。
3、嚴格監督考核機制,辦事處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鄉農村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鄉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4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鄉、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四)完善預案,不斷增強森林火災的撲救能力
各村、各林業單位要完善森林火災撲救預案。要求預案切實可行操作性強,并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建立快速反應機制。
(五)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聯防隊伍建設。建立護林聯防隊伍,以辦事處治安巡邏隊為主,各村、各林業單位實行聯防聯動,一旦發生火警,聯防隊迅速出動。
2、撲火專業隊建設。成立由機關干部、各村撲火隊組成共50人的撲火專業隊,辦事處直各部門20人組成的撲火預備隊,各村應成立10-15人的撲火預備隊。辦事處機關干部在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按照省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與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保障五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集中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在森林防火期內成立由派出所、林業站、辦事處直機關等部門組成的森林防火巡邏隊保證全天候對轄區內進行巡查。
4、做好撲火物資準備。辦村兩級配備必要的撲火工具,林業站森林防火器材庫要有專人保管各種滅火器材,定期維修保養,并備足各類機械用油。
(六)加強信息溝通
辦事處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與各村、各部門、各成員單位的聯系溝通,及時掌握信息,為領導提供有效可靠的第一手資料,并安排好值班,全部機關干部、各單位各村一把手手機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七)后勤保障
辦事處將給每個撲火隊員統一配備食品包一個,其中包括2個面包,1盒餅干,2瓶礦泉水。同時,各部門、各單位、各村莊接到撲火命令后,要立即做好車輛、食品、飲用水、照明工具等撲火必需品的準備工作,確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時到位。
(八)落實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
防火期內,辦事處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配備值班車輛,不得空崗、脫崗。全體機關干部要按照防火值班表按時值班,24小時開機,確保晝夜通訊暢通。全體機關干部職工一律住在辦事處。
(九)實行防火期內每日火情報告制度
防火期內各村每天14:00點和17:00點向辦事處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報告內容為:有無火情發生、火情起數、起火時間、過火面積、損失及傷亡情況。不得遲報、瞞報。對遲報、瞞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撲救工作
1、撲救預案的啟動。接到火情報告后,森林防火指揮部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要立即到達火場,了解和掌握火情,組織指揮撲救,并視情況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匯報。主要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火場,組織安排撲救工作。對預計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鄉或林區的,要快速通報其他鄉或林區單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對其他鄉鄉涉及我辦的火災也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組織撲救。
2、撲火隊伍的調用。發生森林火災,在立即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同時,迅速調動辦事處撲火專業隊、預備隊在第一時間趕到火災現場,并根據火情,適時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村級撲火預備隊等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進行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火情發生時,撲火隊接到命令后必須在15分鐘內集結完畢,統一乘車出發。因特殊情況不能隨隊出發的,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往現場,并迅速投入撲救。凡行動遲緩、貽誤戰機,造成不良影響的,堅決予以嚴肅處理。
3、臨時指揮機構的設立。火災現場成立臨時指揮部,負責撲救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同時成立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的指揮員進行現場指揮,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工作。臨時指揮所和指揮部要隨時保持聯絡暢通。
4、安全保障。街道、村級撲火隊及預備隊在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嚴禁擅自行動,確保人身安全。到達火場要安排所在村莊熟悉地形人員給撲火隊帶路。
(十一)火場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撲滅后,各撲火隊帶隊領導要及時清點撲火隊的隊員,并向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同時組織人員清理火場。
2、火災撲滅后,要安排足夠的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留守,留守時間為2-3天,經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后,留守人員方可撤離,以防死灰復燃。
3、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由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檢查驗收。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進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注、參與、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圍,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確保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勝利,特制定本宣傳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__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重點,改進方法,創新載體,不斷推進全縣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再上新臺階,再創新局面。
二、宣傳內容
1、貫徹執行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的精神、《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方針、政策、法規。
2、《關嶺自治縣劃定森林防火區、防火期公告》、《關嶺自治縣森林防火告知書》、《關嶺自治縣森林防火宣傳手冊》等。
3、宣傳野外用火“十不準”、“六不燒”等防火常識,使群眾了解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實行安全用火,科學防火。
4、倡導全民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提高全社會的森林防火意識。
5、宣傳依法治火和違章用火釀成火災件案被處罰的典型案例。
三、方法步驟
(一)重點時段
1、入冬季節(12月)為森林防火緊要期宣傳發動培訓階段。
一是各相關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要熟知《森林林防火條例》的基本內容,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二是森林林防火人員的培訓,使每個崗位人員都能掌握森林防火政策和一定的技能;
三是制作布設新的森林防火宣傳碑(牌),并對原有的宣傳設施進行維護、刷新;四是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確保宣傳內容、宣傳效果。使宣傳教育“進學校、進林區、進廠礦、進村寨、進農戶”,提高大干部群眾參與森林防火的責任意識。
2、春節前后(1-2月)為森林防火重點時期宣傳防范教育階段。
一是森林防火部門、教育系統、宣傳媒體等要全面啟動各種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宣傳、發動、依靠群眾,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防火、參與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圍;
二是充分發揮社會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擴大和提高森林防火社會影響面;
三是開展重點督查,整改隱患,加強春節前后野外火源管理,落實各級、各類崗位人員的責任。
3、清明節前后(3-5月)為森林防火關鍵期警示宣傳教育階段。是傳統上山祭祀、農事生產用火高發期。
一是要加強對入山人員安全用火和森林防火重要性的宣傳教育;
二是抓好高森林火險時段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三是大力宣傳森林防火的安全常識、撲救知識;四是加強警示教育,利用火災肇事者的處罰規定及典型火案的查處情況進行警示教育。
(二)高溫、干旱期
夏秋防火(6-11月)為森林防火特殊期預防教育階段。高溫、干旱期重點時段采取特殊措施加強安全用火、安全撲火的宣傳。
四、主要任務
1、進一步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力度,大造聲勢,創新形式。既要有鋪天蓋地、傾盆大雨的強大聲勢,又要有接連不斷、持之以恒的工作勁頭。要始終保持輿論宣傳的高壓態勢,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入腦入心,切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努力達到既轟轟烈烈又扎扎實實的明顯效果,在全鎮掀起防火宣傳教育的新高潮。
2、采取多種有效形式。運用廣播、短信、網絡、標語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采取固定宣傳與車輛流動宣傳相呼應,標語廣泛宣傳與實地入戶宣傳相結合,新聞宣傳與文藝宣傳相烘托的方式,全方位、多層面、多角度地進行宣傳,在全鎮上下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要強化對外來人員的防火宣傳。使進入林區的外來人員都能夠真正了解和掌握林區的防火規章制度,關鍵是把好公路這個入口關,賓館、旅店兩個落腳點,商場、景點兩個活動區。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我們要舉全鎮之力,全力以赴抓防火,杜絕宣傳的死角死面,真正達到宣傳百分之百覆蓋。
3、逐級落實防火宣傳責任。今年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要采取村包戶;社區包居民;學校包學生的做法,層層簽訂責任狀,逐級落實防火責任。讓每個人都能遵守相關要求,確保防火宣傳百分之百落實。
4、重點抓好森林防火宣傳碑(牌)及標語的設置工作。主要落實用語文明、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宣傳模式,使宣傳教育向規范化、標準化發展。林區要設牌明顯,并及時修換保持美觀常新。
各村要在在辦公樓前,在主要村落、主要路口、重點地段設立警示牌、張貼防火標語和火災報警電話,要建立和完善宣傳員隊伍,各駐村干部、村民委員會主任、護林員作為義務宣傳員;各森林經營單位,在重點部位書寫醒目的防火標語。
5、培育廣大干部愛崗敬業意識,規范和引導群眾參與森林防火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種森林防火宣傳物、警示物要體現新穎、用語文明規范、規劃布設,設牌明顯,并及時維修、刷新更換,保持美觀常新。
3、林區群眾對森林防火基本規定、常識及火情報警電話三項內容的知曉面要達到100%。
4、各村、各森林經營單位要在林區公路、林道兩側布設森林火情報警電話固定公示牌。
六、保障措施
1、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宣傳工作,要成立防火宣傳組織機構,一把手負總責,層層落實責任,分工負責。要建立防火宣傳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漏洞的單位,要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2、各村、各森林經營單位要加大對各類森林防火人員的培訓力度,使每個崗位人員都能掌握相應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規和崗位技能。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4
1總則
1.1目的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及時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做好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負責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科學撲救。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力量。組織群眾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駐深獨立指揮。根據武警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駐深武警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依照《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加快,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雨水較少,風干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災: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
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
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1.5.3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
有可能向周邊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災;
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管理辦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
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
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光明新區、坪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和漁業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委、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城管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
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件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
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
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擬定事件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辦: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現役支隊)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
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同時在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財政委:及時撥付發生森林火災所需的應急資金。
市交通運輸委:及時組織落實撲火物資、撲救人員及災民疏散的運力保障。
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制定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確定醫療救護定點醫院,組織實施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指揮、協調醫療機構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和院內救治,根據需要組織衛生防疫機構開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救助時,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無線電管理局:加強對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場應急通信頻率的無線電監測,及時查處相關無線電干擾,為應急通信提供無線電頻率資源。
市外事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2.2.3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預測和預警
3.1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城管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3.3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將森林火險等級劃為5級,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1級,低火險,難燃燒,危險程度低;
2級,較低火險,較難燃燒,危險程度較低;
3級,較高火險,較易燃燒,危險程度較高,限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野外用火;
4級,高火險,易燃燒,發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災,要求禁止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防火準備;
5級,極高火險,極易燃燒,發生火災不易控制,可能引發重大火災,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充分防火準備,撲火隊伍處于戰備狀態。依次用綠色(1級)、藍色(2級)、黃色(3級)、橙色(4級)和紅色(5級)表示。森林火險等級達到3級以上,應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森林火災的處置。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撲火注意事項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現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必要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
4.2.2基本程序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件的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及時調動市森林消防支隊專業大隊趕赴火場,了解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向市防火辦領導報告,并積極投入火災撲救工作。市森林防火辦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天氣形勢以及火場范圍、蔓延趨勢和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辦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森林火災連續燃燒2小時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積超過5公頃,相關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森林火災連續燃燒達到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積達到10公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4.2.3擴大應急
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為輔;
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
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指揮與協調
因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深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隊伍增援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新聞報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2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5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市森林防火辦利用林火監測系統等技術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
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醫治。
5.3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并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5.5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報告。
5.6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
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保障措施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與信息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森林消防專業大隊為第一梯隊;
駐深武警、為第二梯隊;
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經費保障
6.8.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
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
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
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
在高森林火險期內,要在火災多發區設置高森林火險區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
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和辦法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區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8.2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5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縣森林草原和城鄉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確保全鎮清明節前后消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我鎮迅速召開黨委會議和鎮村干部會議,安排部署了當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書記鎮長為組長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分管領導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牽頭負責抓好分管領域和聯系村、社區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相關部門參與開展森林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工作負總責,組織召開組干部會議和群眾會議安排部署清明節森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督促護林員等相關責任人員認真開展工作,將責任落到實處。
二、具體措施
(一)強化應急管理。
1、完善應急預案。完善修訂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2、加強隊伍建設。配備x支應急撲火隊伍,共計xx余人。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演練,提升撲火能力。各村、社區組織撲火隊員隨時待命,做好清明前后應急準備。
3、備齊應急物資。隨時清點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器材損耗,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增加裝備數量,隨時準備好滅火器材所用燃料,并保證存放安全。
(二)強化巡查排查。
1、“一包一”監管。在4月4日前對所有林區、交通、賓館、超市、敬老院、老舊小區房屋等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進行一次全覆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隱患及時整改。同時,落實由鎮村社干部、護林員山頭“一包一”責任,到所包山頭開展巡查,嚴格履職,將責任落實到人,落到實處,并設置標識牌。
2、設立勸導點。在各村、社區進山入口設置勸導點x個,對進山車輛人員進行勸導,并加強對進出山人員的登記。
3、嚴格管理火源。對進山人員進行現場宣教,發放森林防火宣傳單,講解森林防火危害,引導群眾移風易俗,以鮮花進行祭祀,不帶火種進山。加強煙花爆竹零售安全檢查,要求零售業主對顧客進行安全宣傳,不將鞭炮帶入林區祭祀燃放。
(三)強化防火宣傳。
1、各村、社區立即召開會議貫徹落實,組織部署以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為重點的安全工作,落實人員,明確責任,立即行動,迅速響應。
2、利用村村通廣播、LED顯示屏、標語、宣傳車、微信短信等方式廣泛宣傳森林防火知識。發放森林防火倡議書,在進山入口對進山人員進行現場宣傳,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責的氛圍。同時,學校也開展防火知識講座,教育學生不玩火、不放火。
3、設置舉報電話,群眾一旦發現火情、焚燒秸稈、在林區燒火等行為可立即撥打舉報電話舉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督查檢查。由主要領導帶隊,對各村、社區森林防火巡查檢查工作進行督查,確保設點、巡山人員到崗到位,工作做實做細。
(二)及時報告。森林防火期間,各辦公室、各村、社區要通力合作,緊密配合,為森林火災防治和撲救提供保證。一旦發生火情,巡查人員第一時間撥打值班電話,指揮人員及撲救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撲救。
(三)加強值班值守。嚴格24小時值班值守,落實主要領導帶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到位,森林防火應急隊伍隨時待命,切實到崗履職,保持通訊暢通,一旦發生火情或安全事故,及時撥打值班電話。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6
1 總則
1.1 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科學撲救、以人為本、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及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范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處置行動,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損失,避免人員傷亡事故,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和林區安定穩定。
1.2 依據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出現高森林火險天氣和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處置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或處置辦法開展處置工作。市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主體,省政府根據森林火災應對工作需要,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 森林防火組織指揮體系
2.1 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其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詳見附件1。
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承擔日常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本轄區內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2.2 火災現場指揮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界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協調、指導;跨福州市界的森林火災,界內的火災撲救工作,由火災所在縣級或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
火災發生地的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前線指揮部。參加火災撲救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執行跨縣(市、區)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應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執行跨福州市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相鄰市森林防火應急聯動機制。
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3 專家組
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
3 高森林火險預警
3.1 預警分級
3.1.1 森林火險等級
森林火險等級是森林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難易程度的一種重要度量指標。森林火險等級劃分五個等級,其中三級、四級、五級為高森林火險等級,五級為最高級別。
五級:極度危險,極易燃燒,極易蔓延;
四級:高度危險,容易燃燒,容易蔓延;
三級:中度危險,較易燃燒,較易蔓延;
二級:低度危險,難以燃燒,難以蔓延;
一級:沒有危險,不能燃燒,不能蔓延。
3.1.2 森林火險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和發生火災的風險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其中紅色、橙色、黃色為高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紅色最高級別。
高森林火險紅色預警:
紅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極易點燃,林火極易迅猛蔓延,撲救難度極大,且可能形成森林火災暴發性發生,大面積蔓延,具有極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
橙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容易點燃,易形成強烈火勢,快速蔓延,且可能造成局部森林火災持續發生,并形成較大范圍的蔓延,具有高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黃色預警:
黃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較易點燃,林火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險性。
3.2 預警發布
林業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部門應加強聯系,共同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或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
進入森林防火期,市氣象主管部門適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供各縣(市、區)森林火險等級等氣象信息,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的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向所屬縣(市、區)發布森林火險信息;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上級提供的火險信息和本級氣象主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結合本區域氣溫、濕度、風力、降水量、可燃物狀況等因子,向所屬鄉(鎮、街)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公眾發布森林火險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措施。必要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直接向縣(市、區)發布預警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要求。市、縣氣象主管部門在向社會發布天氣預報時,應預報森林火險氣象等級,提醒公眾注意森林防火。
3.3 預警響應
3.3.1 黃色預警響應
3.3.1.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且后期未來幾天氣象部門預報將無有效降水。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7~15℃、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75%~60%、風力在3級以上,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4)其它需要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
3.3.1.2 響應措施
(1)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立即將黃色預警信息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并及時傳達到所屬基層鄉鎮、場(所、站)及指揮部成員單位。
(2)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適時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嚴格野外生產性用火的審批管理,確保安全用火。組織基層護林人員加強對野外違章用火的查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有一名副指揮長在位,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加強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轄區內火災防控情況,及時處置各類情況。
(5)組織各級森林消防隊伍加強戒備,切實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3.2 橙色預警響應
3.3.2.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以上將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15~20℃、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60%~55%、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空氣干燥,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
3.3.2.2 響應措施
在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迅速將橙色預警信息通過報刊刊載、電視臺滾動播出、林業局網站發布。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發布禁止林區野外用火命令。
(3)市、縣林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與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中1人不得離開本轄區,進入森林防火工作狀態。
(4)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迅速部署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工作組深入重點區域督查,確保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5)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全員進入戒備狀態,加強24小時值班和火情調度,加強各級防火值班督查,及時收集報告本地區防范動態。
(6)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森林火險天氣及趨勢的研判,及時向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通報火險天氣情況。
(7)嚴格控制野外用火活動,組織基層護林員和瞭望臺(哨)的瞭望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監測。
(8)組織林區各類基層護林防火組織和有關防火責任單位,深入一線,進村入戶全面開展各項防火宣傳和加強火源管理。
(9)組織所屬森林消防隊伍進入戒備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結待命,進一步落實撲火通訊、車輛、機具設備的準備到位。
3.3.3 紅色預警響應
3.3.3.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5級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20℃以上、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55%以下、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且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晝夜溫差大、空氣干燥,同時,未來2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
3.3.3.2 響應措施
在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將紅色預警信息向社會發布,并組織人員進村入戶宣傳。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發布禁火令,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3)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實行每日零火情報告和高火險天氣發布制度。
(4)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立即組織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體會議,分析轄區森林火險形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5)組織動員基層鄉鎮、林業站、森林公安和護林員,全面查禁林區野外用火行為;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深入包片責任區督查,抓好各項防撲火措施的落實。
(6)基層護林組織及護林員全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和林火監測,及時掌握火情和消除火災隱患。
(7)各級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戰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中食宿集結待命,村級群眾森林消防隊伍和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嚴陣以待,全面落實應急救援力量和各類物資,及時果斷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積極協調當地駐軍(警)部隊,做好防撲火工作準備。
3.4 預警響應后期處置
3.4.1 預警響應結束
由啟動預警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結束響應。
3.4.2 預警工作總結
預警響應結束后,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由各縣(市)區匯總情況后書面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
3.4.3 獎勵和處罰
預警響應工作情況列入年度森林防火責任書執行情況考核內容。
對在高森林火險期各項響應工作落實、措施有力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肯定和表揚;
對違反有關規定或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是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內自由蔓延和擴展,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林火行為,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
4.1 森林火災等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⑴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⑵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⑶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⑷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4.2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
嚴格按照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森林火災信息報送處置暫行規定》(國森防〔20__〕6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突發事件信息速報機制的通知》(閩政辦〔20__〕80號)要求,實行“有火必報”和“報撲同步”制度,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通報火災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火災發生的地點(包括經、緯度)、起火時間、起火原因、組織撲救情況(出動的撲火隊伍與人數、現場指揮員姓名職務等)、火場適時情況(火線、火點、火焰及火場天氣、林地植被、地型地貌等)、損失情況(火場面積、受害森林面積、人員傷亡情況等)以及火場附近是否有軍事等重要設施、村莊、施工點、風景區或自然保護區等等。
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應立即逐級上報情況,緊急情況下也可越級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毗鄰的市、縣(區)通報并及時通報市內各相關單位和部門:
(1)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或軍事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市際交界地區發生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等重點區域或部位的森林火災或距離以上區域5公里內的森林火災;
(6)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7)需要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8)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5 森林火災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后,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把火災撲滅在初始狀態;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響應,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響應層級進行調整。
5.2 響應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5.2.1 火災安全撲救
立即組織森林消防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實施科學組織指揮、重兵撲救和安全高效的策略,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
火災發生后,火災所在村(居)主任或支部書記立即召集調遣并指揮村(居)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撲打初發火,實現打早打小的目的,同時防止群眾無序、無組織撲火。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集結鄉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群眾森林消防隊伍,迅速趕赴現場施救,并迅速弄清火場火勢和火場基本情況,立即報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部。
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要緊急收集火場火情信息,及時集結縣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實施重兵撲救,快速、安全、有效撲滅火災。根據火場態勢和撲救需要,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施增援行動。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公安消防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不得動員或組織老弱病殘人員、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對發生在縣、市和臨近自然保護區邊界、重大火險區域等重要區域的火災,應立即向有關領導、上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以及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以便統一協調組織撲救力量。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
在實施火災撲救過程中,要以人為本、安全撲救,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5.2.2 領導靠前指揮
各級領導要迅速到達火場,靠前指揮滅火工作。
火災發生后,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包村(居)領導、分管和主要領導立即到場組織指揮撲救;明火持續2小時尚未撲滅的,區政府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領導、區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市林業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撲救;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的,市林業局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8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1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到場指揮撲救;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
使用武警森林部隊或當地駐軍(警)部隊滅火的,縣級領導要到場指揮。
全市境內同時發生兩起及以上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市林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
5.2.3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5.2.4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和傷員后送。
5.2.5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5.2.6 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5.2.7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5.2.8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5.2.9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5.2.10 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3 市級層面應對工作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IV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Ⅰ級為最高等級。
5.3.1 IV級響應
5.3.1.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仍未被有效控制的;
(2)發生1人死亡或5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5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同時發生3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V級響應。
5.3.1.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督促事發地政府做好火災撲救工作。
(2)市林業局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
(3)根據需要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進行支援。
(4)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3.2 Ⅲ級響應
5.3.2.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且撲救較困難的;
(2)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的;
(4)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3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5.3.2.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度了解森林火災最新情況,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2)市林業局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向有關部門及駐軍通報火險形勢,組織協調軍警地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參加火災撲救并做好后續增援工作。
(5)市氣象局提供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
(6)根據需要請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支援。
5.3.3 Ⅱ級響應
5.3.3.1 啟動條件
(1)火災延燒18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2)火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重傷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1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領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組織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地方森林消防隊、解放軍、武警內衛和公安消防部隊等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根據需要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調派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跨區域支援和調派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撲救。
(5)配合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6)根據火場氣象條件,指導督促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7)做好撲火物資調撥、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督促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
(8)協調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5.3.4 Ⅰ級響應
5.3.4.1 啟動條件
(1)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
(2)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3)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級響應。
5.3.4.2 響應措施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火災撲救、人員轉移、應急保障、宣傳報道、社會穩定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見附件2),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市政府組織召開森林防火工作緊急會議,會商火情,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在省或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組指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撲救方案,落實相應工作。
(4)根據實際需要,增調解放軍、武警、公安、專業森林消防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請求增調航空消防飛機等撲火裝備及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5)請求省安排生活救助物資以及撲火物資、機具支援火災撲救工作,增派衛生應急隊伍做好傷員救治,協調轉移受威脅群眾。
(6)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暢通。
(7)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范次生災害。
(8)進一步加強氣象服務,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9)及時提供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10)決定森林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
6 后期處置
6.1 火災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調查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報告,確定森林火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6.2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應認真總結原因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情況總結報告。
6.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和撲救森林火災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犧牲的人員撫恤和須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
違反《森林防火條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火災評估為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或發生人員死亡的,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應即時提請當地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7 綜合保障
7.1 隊伍保障
7.1.1 護林員隊伍保障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農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應配備護林員巡護森林,宣傳森林防火工作,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并參與組織撲救,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7.1.2 撲火隊伍保障
(1)專業武裝力量森林消防隊:由武警福州森林大隊組成,主要擔負福州境內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其它森林資源保護任務。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行武警部隊和林業主管部門雙重領導體制,由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對其軍事、政治、后勤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其業務工作。平時,部隊開展專業訓練,組織戰法研究,加強滅火裝備建設,打牢遂行任務能力基礎。防火期,部隊根據福州森林火險等級及時轉換戰備等級,做好快速滅火、連續滅火和增援滅火準備。
(2)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預防、撲救為主,有較為完善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有穩定的經費,防火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組織嚴密、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10分鐘內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90%。
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縣級單位進行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林地面積、火險等級組建不同規模的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詳見附件3。
(3)地方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撲救為主,預防為輔。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防火高火險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30分鐘內完成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80%。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鄉(鎮)級單位進行建設。每個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必須根據林地面積和所處縣級火險區等級以及當地森林防火的實際需要,組建15—30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4)應急森林消防隊:主要由解放軍、武警(森林武警除外)、預備役部隊、公安民警等組成,參加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經過必要的撲火技能訓練和安全知識培訓,具有較強的森林火災撲救能力。接到撲火任務后,能按預案快速出動。
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分市、縣分級建設。福州市人民政府組建100人以上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建不少于200人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
(5)群眾森林消防隊: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 及林區村(居)民中的青壯年為主,配備一定數量的撲火裝備,經過森林防撲火業務知識培訓,主要承擔初始森林火災撲救、火場向導、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由鄉、村分別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應根據當地防撲火需要,組建15人左右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有森林防火任務的行政村必須組建1支10—20人以當地青壯勞力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
7.2 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通信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災時的通信暢通。林業、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持。
7.3 給養保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它后勤物資,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7.4 撲火物資保障
日常地方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每隊至少配有風力(水)滅火機10臺、滅火水槍10支、油鋸2臺、點火器2個、組合工具10套以及其他滅火設備,保證人手有一件撲火機具。群眾森林消防隊員應配備阻燃服裝、作訓服、防扎鞋、阻燃手套等以及必要的撲火和清理火場的工具。
7.5 儲備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撲火需要。主要物資儲備標準見附件4。
7.6 資金保障
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防火宣傳、護林員工資、撲火隊員工資、撲火物資儲備等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關條款規定,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要資金,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由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支出。
8 附則
8.1 市界森林火災
當發生福州市界外火燒入或市內火燒出情況時,遵循聯防原則,實事求是報告火情信息,安全撲滅界內火,積極支援撲救界外火。
8.2 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8.3 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后,市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縣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鄉級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林業局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7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同時廢止。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8
森林火災是森林資源的天敵,它具有暴發性、蔓延性、發展迅猛、損失嚴重的特點。根據我鎮所轄村、社地形復雜、雜草茂盛、滅火難度大的實際,為在思想、組織、物資、人力上充分做好準備,做到一旦發生山火,及時組織力量撲救,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鎮情概況及起火原因
我鎮地處xx區西南邊緣,轄15個村、2個林場、83個村民小組萬余人,幅員面積平方公里,森林面積公頃。境內山巒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勻,大部分森林集中在個別村、社,林內大路交錯、人員活動頻繁,山火很難控制,稍不留意,則釀成火災。
起火原因:我鎮森林絕大部分屬于中幼齡林,從曾發生過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鎮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極小,全為人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煙、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導致火災的危險苗頭,也是預防山火發生的關鍵。
二、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和我鎮林區特點,撲救火災的原則是:
1、撲救森林火災是撲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數小時內撲滅,大的火災不得過夜。
2、發生火災要組織力量撲救,應以本村、社自救為主,毗鄰村社支援為輔,發生火情邊撲滅邊報告,防止各自為陣、孤軍作戰。
3、撲滅山火的人員要服從指揮、行動有序,指揮長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三、火情傳報
鎮、村護林防火機構在森林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接受火情報告,火情傳報主要依靠村、社干部、林場專職護林員、鎮防火領導小組。值班電話:5520x
四、森林防火等級劃分
按我鎮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面積、蓄積,林內人員活動情況、防火難度等因素,將我鎮15個村、2個林場均分為一級防火區和二級防火區。章懷林場,5、8、9、12村,五五林場均為一級防火區;其余各村為二級防火區。
五、撲滅救災力量準備
1、以村為單位組建1~2支半專業化或季節性義務滅火隊,每隊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隊長,隊員由民兵、青壯年組成,隊員花名冊以村為單位三月底前報鎮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鎮人武部負責動員、組織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并作為按指令支援友鄰地區的森林火災撲救任務。
六、撲火救災的'物資、后勤保障
物資準備:各村義務滅火隊員各備彎刀一把,每小組3把鐵鏟,多個鐵桶、盆,電喇叭一個。
后勤保障:重大火災撲救必須妥善解決食宿、飲水、醫藥、通訊、車輛等問題。在滅火期間,鎮衛生院要服從調遣,安排好醫護人員和藥品,經費由財政、糧食、衛生部門協調解決。
七、滅火救災的指揮機構及實施步驟
1、林區村、社、居民見火要報、見火要救,根據實際情況確保鳴鑼、喊話、樹立標志等多種信號,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狀態之中。
2、一般火災、荒火由所在村負責人為現場指揮長,組織撲救;重大火災由鎮組織撲救,鎮政府主要領導負責指揮并請求援助,撲滅后,當地公安、林業站對肇事者和責任人要依法處理。
3、各村要根據本地情況制定防火預案,一級火險區的村要對義務滅火隊員進行必備的滅火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滅火能力。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9
1.總則
1.1目的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森林防火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土資源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了科學應對森林火災事故,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資源、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和公共利益,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l.2.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各辦事處制定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各辦事處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應急要求,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1.2.2協調配合,整合資源。堅持條塊結合、資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積極協調本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預案快速有效實施。
1.2.3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提高科學指揮水平,切實加強撲火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做到安全、快速、有效處置,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4平戰結合,公眾參與。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經常性地做好應對森林火災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依法動員和組織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撲火工作,建立和落實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
1.3.2指導參考依據:《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參考文本》、《湖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森森防火災應急預案》等。
1.4現狀
湖濱、龍山森林資源較為豐富,農林交錯,林區野外人為活動頻繁,森林火災火情隨時有可能發生。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受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干旱、高溫、大風天氣明顯增多,高火險天氣持續集中出現,森林防火期延長,火災發生數量增多。隨著氣候的異常,林內可燃物積累和火災的周期性隱患較大,區內發生森林大火和重大人員傷亡的危險性越來越大,需要建立健全應急工作預案。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制訂,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處置較大突發性森林火災。在本預案指導下,各辦事處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一般性突發森林火災應急工作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在區管委會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蘇正明任指揮長,各單位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所,對本行政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2.1.2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
2.1.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履行下列職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對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中自身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或按規定需要報告的事項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區工委、管委會報告;必要時,直接指揮森林火災現場的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信息的統一發布。
2.1.2.2森林防火指揮所履行下列職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保障資源進行調度,組織森林撲火隊伍和社會力量參與森林撲火救災工作;
負責森林火災現場先行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完成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工作。
2.1.3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森林防火辦)負責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的日常事務。具體職責是:監督各地貫徹執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部署和有關決定;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規劃,修訂應急預案;組織森林防火撲火方面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管理系統、通信信息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匯總全區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并按要求及時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市森林防火辦和區工委、管委會。
2.2應急組織體系框架
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負總責,具體工作由經貿局牽頭,區直各單位等相關部門為參與單位(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各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主要責任是:負責檢查督促責任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森林防火、撲火工作的各項工作部署;協助責任區行政主管部門和森林防火指揮部切實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及時整改火險隱患;當責任區發生突發性森林火災時,聯系辦事處的各級相關責任領導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協助指導撲救。
3.預測和預警
3.1森林火情監測與報告
3.1.1人工監測。在重點林區和重要防火部位蹲點守護。安排專人2 4小時監測森林火情。發現火情,立即報告。
3.1.2群眾報告。任何公民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通過電話等各種方式向各級森林防火辦報警。
3.1.3建立健全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各辦事處森林防火辦在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向辦事處領導報告,及時組織撲救,并在1小時內報告區森林防火辦。對發生《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8種森林火災,立即報告區森林防火辦,由區森林防火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辦報告。防火期內,辦事處森林防火辦每天必須向區森林防火辦報告一次情況。區森林防火辦接警電話:。
3.1.4處警。區、處森林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將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情況向區管委會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預案,同時報告上一級森林防火辦。
3.2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區經貿局設立森林火災監測預警中心,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森林火災監測預警工作。森林防火監測及非森林防火期的高火險天氣時段,要組織力量加強森林防火重點地區、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及時發現火情,消除隱患。
3.3預警級別及發布
3.3.1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依次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Ⅳ級預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火災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和五一、國慶等長假期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3天以上的時期。
Ⅱ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冷鋒過境前2至3天,“春節”、“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的時期。
Ⅰ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O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3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的時期。
3.3.2預警級別發布:根據森林火險天氣等級情況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報等相關因素,由省、市森林防火辦提出預警級測,各級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在市電視臺發布通告。
4.應急響應
4.1預警響應
Ⅳ級預案響應:各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安排專人實行24值班,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時狀態,各類撲火物資儲備到位;各種撲火機械和通訊工具檢修完畢,同時保證投入使用。
Ⅲ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Ⅳ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組織專人,加強對重點森林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Ⅱ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Ⅲ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聯系負責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的區級領導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要到各自聯系的責任地區進行督促檢查。
Ⅰ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Ⅱ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通告,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組織黨政機關和干部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制,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4.2報警響應
4.2.1基本響應程序
4.2.1.1火災發生地先行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單位或者接到報警的基層組織必須立即組織群眾撲救并控制火源,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向所在辦事處領導報告。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如發現火勢難以控制時,必須立即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對于火勢正在蔓延、當地撲火力量不足的,要立即調集全區范圍內的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應急救援,全力撲火救災。
4.2.1.2提高應急處置級別
下列森林火災,由區管委會啟動應急預案,主要領導親自指揮或到工作組、到火場一線協調指揮,并及時向市防火辦報告。啟動區應急預案時,火災發生地的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城鎮、居民聚居點的森林火災。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重要設施、危險品倉貯以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核心地區的森林火災;
火災發生后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其他需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參與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4.2.2應急處置措施
由區管委會負責協調處置的森林火災,設立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火災撲救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人員,由到達現場的區領導決定。現場指揮部成立后,要立即了解火場情況,制定撲火救災的具體方案,并迅速開展工作。
迅速組織力量撲火救災,搶救受傷人員和將被困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并對受傷者迅速進行救治。
采取開辟防火隔離帶等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若需征用社會物資、設備、交通工具時,一般情況下先報批后實施,緊急情況下可先實施后報告。
若需實施人工降雨、局部交通管制等措施時,由現場指揮部提出,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若需市或鄰近縣市增援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請求增援,切實維護火災地區社會治安秩序。
4.2.3應急指揮原則
統一指揮。火災現場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所有參加撲火救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逐級指揮。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下級森林防火指揮部須執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命令。為避免指揮混亂,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
分區指揮:在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若干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部負責本分區撲火的組織指揮工作。
4.2.4火災撲救原則
在撲火過程中,要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重要設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在撲火戰略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為主;重兵撲救,徹底清理,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
撲火戰術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4.4新聞報道
4.4.1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以正確宣傳為主。重點宣傳各級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干部群眾全力撲救森林火災的情況;宣傳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和廣大干部群眾全力撲火救災的英勇事跡。
4.4.2建立森林火災新聞發布制度。除按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信息撲火,森林火災信息由區森林防火辦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4.2.3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稿件,經區森林防火辦核實后,由新聞單位按新聞紀律把關后發稿。記者按照國家規定赴現場采訪火指揮部統一協調。
4.5應急行動結束
4.5.1森林防火期間內,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本級應急行動結束,執行下一級預警響應機制。非森林防火期間,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結束應急行動。
4.5.2報警應急行動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現場6小時以上。經現場指揮部全面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氣”確認已徹底熄滅后,撤出看守人員,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并向社會公布,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6后期處置
4.6.1森林火災撲滅后,森林防火指揮部(所)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火物資消耗,因災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對重大、特別重大或較大森林火災要寫出調查評估報告報市森林防火辦。
4.6.2對人為引起的森林火災,對火災肇事者進行偵查,依法進行處理。涉及到黨員干部失職,由區監察局查處。
4.6.3對火燒跡地,要做好植樹造林規劃并限期完成。對被火災損害的設施,要及時組織修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4.6.4因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被征用的財物仍完好無損的,及時返還;
被征用的財物已造成損害尚能修復的,負責修復或補償修復款;
被征用財物損失或無法修復的,按重置價補償;
造成其他物資消耗的,按實際消耗補償。
4.6.5撲火人員在撲火期間的工資及物資消耗費用,按下列原則支付:
干部、職工(含合同工和臨時工,下同)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
旅差費、生活補助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非干部、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助、生活補助及其他費用,由起火單位支付;
參加撲救火單位森林火災的專業半專業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器材、裝備等費用,按區管委會規定的標準,由起火單位支付。
上述應當由起火單位支付而起火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由所在政府部門支付。
4.6.6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嘉獎:干部、職工,由其所在單位給予醫療、撫恤;非干部、職工,由起火單位給予醫療、撫恤。起火單位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由所在辦事處負責給予醫療、撫恤。
5.綜合保障
5.l撲火通信保障
要加強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配備與森林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并依托和利用有線公用網,建立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反應迅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火場應急通信系統。
5.2撲火力量保障
5.2.1撲火力量的組成
要建立半專業的森林撲火隊伍,達到基本滿足當地森林撲火應急所需要求。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各辦事處要組建3O人的撲火應急分隊。應急分隊人員名單要報區森林防火辦備案。要逐步提高各類森林撲火隊伍的裝備水平,加強撲火實戰培訓,提高撲火戰斗力。
5.2.2撲火力量的調動
森林火災發生后,需要跨地增援時,由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指揮所提出申請,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實施跨區增援。跨地調動撲火力量,原則上以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在特殊情況下,可視當時火險程度和火災發展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
調動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調動公安武警、消防部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區管委會負責協調。
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區綜治維穩辦負責協調;辦事處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各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所負責。
5.3撲火物資保障
森林撲火物資供應,實行區、處分級負責制。區負責全區性或跨縣市森林撲火應急物資的調控和調度,必要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國家援助。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撲火應急物資供應。要建立森林撲火基本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按照國家《森林消防儲備庫建設規范》。全區要建立建筑面積不小于150平方米、撲火物資儲備不少于20萬元的儲備庫。辦事處要根據本單位的撲火任務和撲火力量,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工具和機具。要加強對撲火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以確保森林撲火所需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5.4撲火資金保障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資金,實行屬地負責制,區財政予以保障。森林防火經費和森林火災應急儲備資金要列入區、辦事處年度財政預算。區級每年預算不應少于20萬元,辦事處應不少于5萬元。為預防或應對森林火災而建設的工程項目、購置設備、建設信息系統等所需經費,由區財政預算部門統籌安排。
5.5撲火技術保障
要推廣應用森林防火、撲火指揮決策支持系統的新技術,在森林火災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災害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決策與指揮的智能化、數據化。要全面收集森林撲火技術專家信息,建立專家信息庫,設立專家咨詢組,充分聽取專家意見,確保森林撲火救災決策的科學性。
5.6宣傳、培訓和演習
5.6.1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宣傳森林火災預防和應對的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宣傳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宣傳森林火災報警電話,增強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提高自覺支持、參與森林撲火的自覺性。
5.6.2各級單位要建立森林撲火培訓演練基地,加強對森林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以及干部、職工、群眾安全撲火知識的培訓。
5.6.3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每年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預案內容組織一次綜合演習。通過綜合演習,評估預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6.監督檢查與獎懲
6.1監督檢查主體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公民、組織違反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由防火辦準備有關材料報區監察局實施監督檢查。
6.2獎勵
對在森林撲火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森林撲火中犧牲人員需要追認烈士的,由區民政部門或部隊系統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6.3懲處
6.3.l行政機關的責任。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服從上級森林防火部門對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的;
不按規定做好突發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的;
不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件的;
不按規定建立健全突發森林火災監測網絡、統一信息系統的;
向上級行政機關謊報、瞞報、緩報有關森林火災信息的;
不按規定報送、公布有關森林火災信息或者報送、公布虛假信息的;
不按規定及時發布森林火災警報、采取預警措施,導致發生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害的;
不及時采取措施撲救森林火災或者撲救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不及時組織開展生產自救、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防火資金或者物資的;
不及時歸還征收、征用的公民、組織的財產或者不按規定給予補償的。
6.3.2社會組織的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單位、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宣傳普及應急常識的;
森林公園等高火險單位,不按規定制訂森林火災應急方案、采取預防措施的;
有關單位未按要求做好應急撲火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服從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指示,不聽從調遣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進行宣傳動員、組織開展救助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的;
不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森林火災信息的;
交通、經營單位不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物資、設備和人員的。
6.3.3新聞媒體的責任。有關新聞媒體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規定,不按要求報道有關森林火災撲救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擅自發布未經審查報道材料或者報道虛假情況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4公民、組織的責任。森林火災發生地的公民、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不服從行政機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或者不配合行政機關依法采取的措施,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預案管理
區森林防火辦負責每年修訂一次,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并報區管委會備案。
7.2區邊界森林火災
當區際邊界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會同相鄰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共同研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組織撲救。
7.3本預案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7.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后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復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復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于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御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煙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桿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 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 委會主任
成 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①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 長:鄭如剛
副組長:蔣克兵、毛盛杜
成 員:李小紅、田 玲、蔡 俊、各駐村干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 長:鄭如剛
成 員:蔣克兵、毛盛杜、李小紅、何智雄、何紅梅、蔡 俊、
康東旭、李 毅、馬仁焱、陽 出、吳鳳菊、周俊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范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范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防火預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x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二、護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
鎮上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林業的領導、武裝部部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包片的兩委成員、林區派出所所長、林業站站長、鎮中小學中心校校長、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森林資源監管員組成,并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及實行包片包村責任制。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組成可根據實際情況充實調整。
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由分管副鎮長任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任副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并結合實際制定防火預案。
(二)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監督及指導等。
2、統一部署、調整、指揮全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3、決定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森林火災預防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戶曉。
(二)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鎮政府配備26名森林資源監管員負責全鎮13個村的日常看護,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上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20人的半專業化森林消防隊,及相關部門38人的撲滅預備隊。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撲火預備隊。要按照《x省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與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保障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集中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鎮及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證24小時對轄區進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內,鎮及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配備值班車輛,不得空崗、脫崗。各村及有關單位領導要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四)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森林防火戒嚴期內,林區派出所、林業站等部門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3、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四、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報告制度
各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要嚴格執行行政報告責任制度,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電話:);不得遲報、瞞報,對遲報、瞞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撲救工作
1、撲救預案的啟動。接到火情報告后,鎮、村兩級護林防火指揮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要立即到達火場,了解和掌握火情,組織指揮撲救,并視情況向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匯報。村主要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火場,組織安排撲救工作。對預計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鎮,要快速通報其他村、鎮或林區單位做好相應準備工作。涉及我鎮村及林區的火災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
2、撲火隊伍的調用。對一般性森林火災,在立即向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同時,村要迅速調動撲火專業隊、預備隊在第一時刻趕到火災現場,并根據火情,適時組織可以調動的力量進行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對重點林區的火災或需由其他村、鎮直部門和單位的專業撲救隊、預備隊增援的森林火災,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后,要視情況,立即對相鄰村、鎮級撲火專業隊和鎮直部門、單位撲火預備隊下達增援命令。各級專業撲火隊、預備隊在接到調度命令后,要由領導帶隊,必須在半小時之內集結完畢,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后要向臨時指揮部報到,登記帶隊領導、人員數量、聯絡方式及滅火工具種類等。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事故時,要把保證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把森林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臨時指揮機構的設立。火災現場山下成立臨時指揮部,負責撲救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同時山上成立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指揮員進行現場指揮,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指揮工作。山上指揮所和山下指揮部要隨時保質聯絡暢通,領導及指揮員要佩帶指揮紅袖標。重點林區或重大森林火災的指揮機構,山下臨時指揮部由鎮領導、村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山上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的指揮員,村主要領導組成。
5、安全保障。各級撲火隊在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嚴禁擅自行動,確保人身安全。在火場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員給撲火隊帶路。
6、交通及醫療保障。公安交警部門要及時趕赴現場沿途指揮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場的岔路及拐彎處安排有關人員佩帶標志做引路向導。醫院救護車、救護人員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趕赴現場隨時待命。
7、器具裝備。各村、單位被抽調的撲火隊也要攜帶鐵鍬、掃帚、斧頭等必要的滅火工具。
8、案件查處。對發生的山林火災立即由鎮公安派出所牽頭,鎮林業站配合,必要時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支持,及時查清火因及縱火者,并依法嚴懲。
五、火場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撲滅后,各撲火隊帶隊領導要及時清點撲火隊的人員,并向護林防火指揮報告,同時組織人員清理火場。
2、火災撲滅后,要安排足夠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晝夜留守,留守時間為2-3天,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門同意留守人員方可撤離,以防死灰復燃。
3、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并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范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年近歲尾,嚴冬將至,草木干枯,大坪鄉森林防火將進入緊要期。將來一段時間森林防火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好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根據南康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樹立“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思想意識,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責”、“關愛森林、防范火災”、“保護森林、愛護國家、造福子孫、功在千秋”、“小手拉大手、嚴防森林火災”為主題的宣傳教育,克服事不關己、無動于衷的不良觀念,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為,落實教育局與學校、學校與學生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以對生態資源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切實提高學生及家長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識,營造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
二、宣傳教育活動內容
1、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及時、準確宣傳國家、省、市關于進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時、準確傳達上級領導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見,切實提高師生森林防火意識。
2、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學校及各村小要以森林火災危害和預防為主題的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力爭把“多一份教育少一點火災”的理念傳達到每位學生,并通過學生的宣傳普及到家庭,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
3、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各班主任要就“保護森林、愛護國家、造福子孫、功在千秋”等為主題,組織學生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加深學生對森林防火認識,并影響學生家長。
4、發一封《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學校將印刷一份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請各班班主任及時將公開信下發到每一名學生和家長手中,真正實現“小手拉大手、嚴防森林火災”。
5、開一次“森林防火”主題班會。結合“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大興安嶺87森林火災25周年反思日、全國第4個“防災減災日”,開展“追憶歷史、警示后人,森林防火人人有責”主題班會。要求每一名學生必需參加并積極發言。
6、利用升降旗、班隊課、集合時間進行宣傳。
三、宣傳教育月活動時間與步驟
(一)時間: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二)步驟
1、準備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校制定實施方案,組織教師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法律法規及森林防火知識,做好資料準備工作。
2、實施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1)以班為單位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發一封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開一次森林防火主題班會,,以學生帶動家庭乃至整個社會的森林防火宣傳,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宣傳氛圍,達到人人防火,杜絕火災的效果。
(2)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書寫、懸掛(張貼)一條森林防火標語。
(3)宣傳學校森林防火的“五個嚴禁”,即嚴禁學生帶任何火源進入林區: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玩火:嚴禁學生參加救火活動:嚴禁學生在禁火期參與攜帶香、紙、燭和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在林區的上墳祭祀活動。
(4)組織學生開展森林火災信息報告,發現火情及時報告,樹立“我愛家園,防火第一,你我參與,保護森林”的意識,克服事不關己、無動于衷的不良觀念。
3、總結階段(20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要對此次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月活動進行認真總結,查找不足,進一步建全和完善各種宣傳教育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強化防火措施,把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好抓實,以推動森林保護和環境建設。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成立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校長是主要責任人,班主任是具體責任人,各村小、教學點校長要親自部署,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確保活動正常開展,順利完成。
2、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層層落實
中心小學與各村小、教學點校長、各校與教師簽訂森林防火
宣傳教育活動責任書,將宣傳活動層層落實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的責任”的氛圍,提高宣傳效果。
3、加強資料收集存檔工作
各村小、教學點要認真做好各個階段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檔,上課要有備課記錄、要有森林防火作文,給家長寫一封森林防火信;黑板報和宣傳標語要有照片。
4、及時上報各種資料
各村小、教學點制定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月活動實施方案需在11月15日前上報中心校,(紙質文檔一份并附電子文檔)11月30日前將宣傳教育活動工作總結上報中心小學行政辦公室(紙質文檔一份并附電子文檔)。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為深入貫徹省、市、區森林草原和城鄉防火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我鎮“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各村(居)和鎮級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議事議程,仔細安排、重點部署、抓好落實;要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指導方針,從抓好關鍵問題和重點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扎實做好防火各項工作,全面打贏防范化解森林火災重大風險攻堅戰;要健全組織,強化領導,完善防火指揮工作機制,把責任落實到人頭、墳頭,堅決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清明節”期間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成立關公鎮“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三、主要措施
(一)廣泛宣傳,提高防火意識。利用短信、微信、廣播、電子顯示屏、條幅、宣傳單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教育,營造強大的森林防火宣傳氛圍,引導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祀,杜絕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宣傳進學校、進企業單位、進家庭。家喻戶曉宣傳森林火災的危害和森林防火基本知識:各村(居)要在重點、交通干道、進山祭祀的必經之處設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處懸掛宣傳條幅;各學校要對中小學生開展森林防火知識教育,引導家長和親屬提高防范意識,文明祭祀。
(二)多級聯動,強化森林防火責任制。鎮、村、組要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通過多級聯動管理的方式將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到地塊。各村(居)要根據劃定的責任區落實管護人員,嚴格落實巡查管控責任,結合鎮黨委政府包片和駐村安排,明確分片包村、包組、包具體人員。
(三)登記管理,消除森林火災隱患。明確村、組森林防火責任人,節前完成林緣散墳周圍的雜草、枯枝落葉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災隱患,防止森林火災蔓延。對林中的散墳也要進行登記造冊,明確墳主,便于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節前要進行警示性通知。
(四)嚴看死守,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員、重點時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有人看、墳頭有人管,本著“早發現、早處置、早控制、早消滅”的原則,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清明節”期間要教育引導進入禁火區域活動的人員執行以下規定:一是嚴禁吸煙、亂丟煙蒂;二是嚴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時向外丟棄火種;三是嚴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燈”;四是嚴禁野外燒荒、燒灰積肥等其他生產性用火;五是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五)嚴陣以待,全面做好撲火準備。各村組干部、護林員、民兵應急分隊人員及包片領導、駐村干部要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嚴陣以待。村、組防火人員要到負責的責任區和墳頭負責防火,護林員要全天攜帶撲火機具上崗巡查,發現火情及時撲救,應急隊伍要隨時待命,做好戰斗準備。
(六)加強領導,強化值班值守。清明節期間各級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和通訊暢通制度,及時準確的上報火情信息。森林防火已全面展開,各級各單位要切實增強防范意識,“清明節”期間所有相關人員要深入到所包村組和地塊,搞好巡視和檢查,及時發現處理各種隱患。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并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后,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系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布災情信息。
如果今后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火燒的地方。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范》、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于林業站,電話號碼為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的破壞森林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危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嚴重自然災害,絕大多數屬于認為因素引起,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中小學生是一個為數不少的社會群體,為了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我校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警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二十二條二款及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省教育廳云森指聯〔20xx〕1號文件要求,以及州、縣、鄉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活動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火,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堅決消除火災隱患”的工作方針,落實責任,全體動員,千方百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如下領導小組:組長:(校長)副組長:(副校長)成員:各完小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副校長室,副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為辦公室成員,全面負責活動的組織實施以及資料收集及整理歸檔等工作。
三、宣傳教育活動的主要內容。
要圍繞森林防火主題,安排好“五個一”的活動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一是在每個班級上12節森林防火知識課(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有關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報;三是每位學生寫一篇有關保護森林、保護生態、森林防火為題材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手抄報;四是印發《致家長和青少年的公開信》不低于在校生的85%;五是各完小寫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標語。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班會、黑板報、手抄報、宣傳欄、班級墻報等多種宣傳陣地,宣傳防火的`重大意義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識。冬季來臨,要教育學生不玩火,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山區、林區,嚴禁焚燒地堰、枯草,消除火險隱患,防患于未然。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小學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識的教育和遇險自救知識的教育,并通過學生將有關知識宣傳到家庭和社會,增強全社會的防火意識,提高每個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準組織女教師和學生上山救火,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時間安排
宣傳教育活動時間: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31日,此森林防火期內開展,將森林防火宣傳作為一項經常性、長期性的工作來抓,并納入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養成教育范疇,讓廣大師生牢固樹立“愛護森林資源,嚴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識。
本次宣傳教育活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2月28日)。學校召開會議,認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確保宣傳教育活動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活動開展階段(3月1日至5月31日)。學校安排老師組織、指導學生召開主題班會課、寫作文、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出黑板報、寫宣傳標語等活動,全面提高廣大師生和家長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6月)。認真總結一學期來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和存在不足.并將資料理事歸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長期性和復雜性。要充分認識到森林火災可能給社會、生產、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帶來的危害。
2、明確任務,突出重點。嚴控學生野外用火行為,周五集隊、放假都要向學生宣講森林防火知識,同時對學生不定時進行排查,杜絕學生攜帶火種
3、提高宣傳的廣度。通過此項活動的開展,有效建立中小學生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使學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得到提高,使廣大師生自覺走到森林防火隊伍中來。通過小手牽大手的形式發動學生向家長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做個小小宣傳員和監督員,提高宣傳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4、要求學生通過實際例子、資料等向父母宣傳相關知識,要求父母樹立文明用火、安全用火意識,并監督家長上墳不燒紙,不野外吸煙,不燒麥茬子燎地邊等。
5、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嚴格按照火災報告制度的規定,不得遲報、瞞報火情,對貽誤戰機,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7
清明節掃墓是我國傳統民俗,我區群眾上山掃墓多集中在清明節假期和節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災最容易發生的時段,此期間防火形勢嚴竣,任務更重,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損失,確保清明節期間我區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和督察全區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區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副區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程學晉任組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區林業和園林局局長徐文勝,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區人武部部長劉軍,區委區府辦副主任盧焰平任常務副組長,區林業和園林局分管領導、各鎮(街)分管領導及相關單位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各鎮(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設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區林業和園林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林業和園林局總工程師馮慶良同志兼任。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以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開展森林防火各項工作,努力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為維護生態安全和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務:制定工作方案,下發通知,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布置工作任務,準備各種宣傳裝備物資器材和資料。
(二)實施階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務:組織區、鎮(街)、村、社各級力量全面開展工作。
(三)總結階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務:總結并上報市森林防火部門。
四、工作重點
(一)落實防火責任。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的有關規定,切實抓好鎮(街)、村、森林防火責任制的落實,完善鎮級森林防火預案,采取班子成員分片包干等辦法,將森林防火責任分解落實到村社,落實到山頭地塊。各單位要把當前森林防火工作作為一件大事要事來抓,對清明和春耕生產季節森林防火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和再落實。特別是鎮(街)、村在抓好當前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同時,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發大的森林火災。要嚴格森林防火責任追究,對山火多發的地方,堅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森林火災案件要從重、從嚴、從快查處,必要時掛牌督辦。
(二)加大宣傳力度。按《**區20xx年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和宣傳標語、宣傳車等,大力宣傳森林防火工作,切實提高群眾的防火意識。
(三)嚴控火源上山。清明節期間,各鎮(街)、相關單位及林地面積較大的村要在林區要道設立檢查站,登記入山人員身份、車牌和手機號碼,加強對入山人員的檢查教育,堅決把火種堵在山下林外。
(四)組織隊伍巡山。各鎮(街)、相關單位要根據墓地分布情況組織巡邏隊(撲火隊),佩戴紅袖臂、攜帶撲火工具,在墳墓比較集中的.地方巡邏,制止并及時撲滅火源。
(五)開展隱患排查。各鎮(街)、有關單位對本區域森林防火重點地段進行隱患排查。
(六)隊伍集合待命。區森林消防護林大隊、鎮(街)森林消防半專業中隊要靠前駐防,進入高度戰備狀態,接到火情快速出擊,重兵撲救,把山火消滅在萌芽狀態。撲救山火時,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科學撲滅森林火災的原則,把撲火安全放在撲救指揮工作的首位。嚴禁組織未經過撲火訓練的干部群眾直接撲火。山火撲滅后,要認真清理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七)落實防火物資。做好撲火裝備、車輛、機具的檢修和維護保養,補充撲火物資,加強通信設備管理,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實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調度,做到在崗在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及時報告火情。
(九)加強巡查督辦。區林業和園林局派出督察檢查工作組,到各鎮(街)、相關單位進行巡查督辦。各鎮(街)、有關單位對督察檢查工作組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請各鎮(街)、相關單位于3月25日前將本單位相應工作方案上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8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不留死角。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步驟和任務
根據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的特點,全鄉上下狠抓落實,齊抓共管,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時間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驟和任務:
1、3月1日前各村負責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發放張貼到每個村組及人員集中的場所。3月1日前各村必須召開村支兩委、全體員、村民代表會議,并將《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廣大農民群眾的公開信》有關規定進行學習,并要求宣傳下發到到每家每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落實責任人做好外出人員的聯系工作,以確保他們密切注意上墳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對轄區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開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隱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組為單位進行調查摸排,劃分清明節森林防火責任地段,落實人員實行包干,明確責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員,加強巡邏檢查,制止一切野外違章用火。各村落實駐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鄉教辦組織好全鄉中小學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5、鄉各安全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6、各村利用廣播、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3月30日4月6日,鄉利用宣傳車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鄉范圍內進行巡回宣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實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書、主任負總責,要落實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實巡查人員,要有村干部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名單,3月15號前上報鄉黨政辦、林業站。
(二)各村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間向鄉森林防火指揮部(電話)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三)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邊緣活動。人員名單3月15日前上報鄉黨政辦。
四、獎懲措施
1、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死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鄉林業站和各村要加強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扣發50元補貼,發現二次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9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xx市、xx區有關規定,結合xx鎮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努力維護生態平衡,為建設生態寇店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防管并重。堅持預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間,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反規定者從嚴從重處罰,從源頭上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二)嚴格責任聯動。鎮主要領導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負責人,村主要干部是直接責任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機制。
(三)做到群防群控。加強鎮村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建設的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發動
鎮機關、寨、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等相關單位,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一是入山口處設置墻體噴涂固定標語;
二是、橫幅標語不低于20條;寨、寨橫幅標語不低于5條;
三是其他村利用村級工作月例會,大力宣傳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利用黨員“1+10”會議進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二)加強人員物資準備
鎮機關按照黨政班子成員帶班和部門值班,值班人員和派出所巡防隊員組成防火突擊隊,準備防火拖把、鐵锨各100把、手電筒100個、滅火器2臺。、寨、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各組織防火隊員20名,準備防火拖把、鐵锨各50把、滅火器各3臺。值班人員做好日常巡邏,一旦發生森林火情后,確保防火隊伍能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安全施救,確保第一時間撲滅火情。
(三)嚴控帶火種進山
在xx村沙河一庫、xx村家和牧場進山路口設立檢查站,每個檢查站6人,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期間要對進山人員進行防火知識宣傳,禁帶火種進山,嚴格控制火源進山,易燃物品及火種一律收繳,確保消滅一切隱患。鎮督查辦和農業服務中心組成聯合督查組,不定時進行督查,發現1次人員不在崗罰款200元,發現1次火情罰款1000元。
(四)嚴格值班制度
鎮黨政班子成員輪流值班,堅持每天督查巡山,同時負責檢查村干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值班情況,要設立值班室,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加強巡邏,將危險扼殺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保障體系
1.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凡群眾或上級部門發現,村級沒有發現及處理的,一次扣發該村經費1000元;對火災肇事者,由當地公安部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進行處理;對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刑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2.做好信息暢通。鎮平臺有專人負責監控,如發現火情,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及時處理并反饋。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一旦發生火情,立即上報,組織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滅火。鎮設立舉報電話:,同時發動群眾舉報,凡群眾舉報屬實,一次獎勵現金50元。
3.經費保障到位。鎮政府給寨、寨各撥付20xx元,和各撥付10000元的森林防火經費,用于森林防火人員的工資待遇。對撥付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用占用。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0
20xx年,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以貫徹學習新《安全生產法》為中心,大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狠抓安全生產各項監管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重點抓好以下七項工作:
一、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32號文件,盡快出臺我市的貫徹落實文件,重點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上下功夫,進一步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積極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化”、“實名制”管理,確保每個企業都明確屬地、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真正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監管要求。
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1、加強新《安全生產法》的宣貫和落實工作。進一步增強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的自覺性,采取多種形式推動新《安全生產法》宣貫工作“五進”即進農村、進家庭、進學校、進集市、進企業,形成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尤其要廣泛深入地向企業宣傳貫徹,進一步提高企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法定責任的認識程度,切實增強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加強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積極爭取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支持,組織舉辦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班,將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納入組織部20xx年度培訓計劃,對全市各縣(市、區)分管領導、安監局局長、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安全科長、各鄉鎮(辦事處)主要領導、安監辦主任進行專題培訓。
3、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制定高危行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強化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和班組長、農民工安全培訓,切實增強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嚴厲查處無證上崗、農民工未經培訓進廠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百日行動,創新形式、豐富內容、加大力度,提升全社會特別是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知識水平,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
4、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按照全國、全省的統一部署,在6月份組織開展好第14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力度,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方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全社會特別是企業、農村等基層一線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三、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1、危險化學品行業,進一步規范企業危險作業管理制度,深化“學萬華”安全管理理念活動,督促企業樹立“我的區域我負責”安全責任意識,通過事故警示教育、崗位事故警示等方式,健全事故推動工作機制,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繼續強化“兩重點一重大”企業、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監管,開展好隱患“回頭看”活動,督促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及時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20xx年登記有效率達到100%,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好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
2、煙花爆竹行業,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管,嚴格煙花爆竹批發許可和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工作,加大儲存倉庫安全條件的改造提升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建立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協調配合,做好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和“打非”工作。
3、非煤礦山行業,嚴格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對關閉停產的磚瓦窯廠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注銷。做好尾礦庫、磚瓦窯廠安全監管及汛期專項整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防潰壩、應急處置等各項安全措施。通過開展尾礦庫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促進企業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強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開展安全生產標桿企業試點創建工作,以省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為基礎,制定標準,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軟件、硬件建設,做到“安全制度完善,臺賬資料齊全;現場管理規范,設備設施完備;安全氛圍濃厚,社會形象良好”,以點帶面,推進全市工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探索開展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根據企業類別及規模、危險程度、管理水平等條件,對全市工貿企業進行歸類定級,實行分級分類監管。
5、在職業衛生領域,以《職業病防治法》的宣貫為工作主線,全面加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升全社會職業病防范意識;積極開展職業病危害申報、專項執法檢查、重點行業專項治理等活動,強化源頭治理,切實做好職業病危害防控,大力推進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推動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的深入開展。
四、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1、嚴格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科學制定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計劃及監管范圍內重點行業領域的專項執法計劃,確定重點執法檢查企業,將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責任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每一個工作日,確保執法監察取得實效。利用信息平臺的支撐,強化全市特別是縣鄉兩級執法隊伍的執法水平,每季度對執法檢查工作進行通報。加強“12350”舉報投訴電話的管理,及時查處舉報投訴案件。
2、組織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在監管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冶金等工商貿行業,針對不同時期的特點,結合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方案,認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繼續開展好冬季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產資質專項檢查、職業衛生專項執法、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涉及粉塵安全專項檢查等重點領域的專項執法活動,全面排查整治隱患。
五、加大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力度。
1、充分發揮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綜合協調職能,定期組織召開市政府安委會聯絡員會議、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聯席會議,加強與縣級政府和市直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工作動態。依托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拓展監管覆蓋范圍,把全市建筑、道路交通等行業領域企業納入監管平臺,督促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繼續推進信息平臺的實際應用和拓展。按照《信息平臺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平臺功能,充分發揮平臺作用,嚴格落實《關于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行績效考核的通知》,強化信息平臺應用績效考核工作。強化行政執法,加強隱患排查,依托移動執法終端的應用,實現執法終端與信息平臺的數據同步,確保重大危險源監控監測全覆蓋、執法檢查全覆蓋。建立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通過信息平臺,真正實現縱到底、橫到邊,屬地明確、行業清晰、監管到位的.隱患排查治理的網格化監管體系。
六、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
1、規范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嚴格實行首問負責、提前告知、一次告知、到人限時和實時跟蹤五項制度,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許可工作。完成25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121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1家非煤礦山企業的換證工作,完成2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許可手續。
2、深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按照“未達標抓創建、三級抓整改、二級抓提升、一級抓鞏固”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將安全標準化與執法監察、評先樹優、獎懲考核、保險費率、企業誠信等結合,有效促進安全標準化工作順利開展,力爭20xx年底前完成400家達標任務,力爭利用兩年時間爭創1—2家國家一級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
3、繼續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建設活動,重點培育國家、省、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力爭培育8-10家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2-3家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1家國家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
4、推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按照省安監局指標分配情況,通過召開動員會、培育會、聘請專家現場指導等方式,加強對全市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督促指導,動員更多的鄉鎮(街道)開展省級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積極促進有條件的省級安全社區創建國家級安全社區。
七、加強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設。
1、繼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報備、評估和管理工作,抓好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內部預案銜接,加強預案管理,建立預案數據庫,督促企業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實現企業應急演練常態化。進一步完善《xx市石油化工滅火救援能力評估意見》,落實有關安全設備設施設置要求,提升危險化學品行業應急救援能力。全面推進應急管理示范點創建活動,20xx年力爭4家企業達到省局要求。
2、構建全市安全生產教育科技支撐體系。落實國家、省、市“科技興安”戰略,進一步整合我市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構建我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為我市安全發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積極申請成立xx市安全生產教育科學研究院,充分利用具備條件的高等院校或企業,發揮師資優勢,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水平。成立xx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制定《xx市安全生產專家管理辦法》,公布xx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名單,發揮好專家作用,提升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水平。
3、推廣實行外聘專家查隱患制度。在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有色冶金等工貿行業,明確檢查頻次、專家條件、檢查內容等具體內容,推廣實行外聘專家定期查隱患制度。加強對企業外聘專家檢查情況的督查、抽查,及時歸納分析企業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1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一時無法撲滅時,機關應急隊立即趕到火場。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2
林業局王建國局長通報了年初以來我縣的森林火災情況,剛才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姜亮同志傳達了省、州關于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監察局孟顯君局長對森林防火工作紀律提出了要求。會后,希望大家結合實際,一并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根據會議布置,結合縣委常委會議和縣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就抓好下步森林防火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突出防控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一是領導要重視。各鄉(鎮)有關部門領導及其班子要依照縣委常委會議和縣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及時組織干部職工召開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傳達省、州、縣關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特別是各鄉(鎮)要將森林防火工作會議開到村組、開到農戶家中去,努力提高干部、群眾森林防火意識。二是加強防火宣傳工作。剛才發給大家的森林防火宣傳畫冊上的宣傳警句非常重要,各鄉(鎮)有關部門也要制作簡明易懂的宣傳資料發到村組,發到農戶家中,貼到門上,時刻提醒群眾注意做好森林防火;縣新聞中心要在近幾期的今日》報上大力宣傳森林防火平安知識,廣電局要從會議之日起在電視臺上滾動、不間斷地播放森林防火宣傳警句,營造森林防火的社會氛圍;通過近年的努力,縣在森林防火文明宣傳上取得明顯效果,但在林區內燃燒香、紙、蠟燭等行為依然存在相當危險,這得引起高度重視。三是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立即開展對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教育,積極利用趕場天、重要節假日開展宣傳;林業局要制作宣傳展板,公安、司法、法院、檢察等單位要配合,組織人員深入各鄉(鎮)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四是巡查要到位。各鄉(鎮)村組要組建森林防火巡查隊,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重要路口、重點山頭的日常巡查。五是強化培訓。各鄉(鎮)有關部門要開展對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培訓,做到干部群眾要培訓,專業防火隊伍也要培訓,不時提高撲救處置森林火災的能力;近年,消防大隊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英勇表示是值得肯定的武警、民兵預備役等武裝力量對我縣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也是值得肯定的六是督查要深入。縣、鄉(鎮)部門都要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近期縣將深入各鄉鎮、各地區開展督查,林業部門要深入鄉(鎮)開展森林防火指導和督查工作,鄉鎮領導也要深入村組開展督查,確保工作和責任落實到位。七是預案要完善。各鄉(鎮)有關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對還未完善的預案,要趕快完善,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預案,確保工作的實效性。八是物資要保障。今年的防火經費縣早已撥付。各鄉(鎮)有關部門要確保資金用到重點部位;縣有關部門要對每年配備的滅火機具進行檢查和維護,林業站、護林站也要作好相應的準備;交通局要繼續做好車輛的安排調配工作,確保縣委、縣政府、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撲火應急需要;各單位要全力支持全縣的森林防火工作,無條件服從調度和安排,積極支持車輛、人員和相關物資。九是服務要到位。這兩天是森林火災發生的高峰期。各鄉(鎮)特別是城關鎮,要在幾條重要路口、重要路段設置好服務點,對帶紙、火源等入山的人員進行教育,嚴禁火源和各種易燃物入山;同時后勤要保障,對大型的火場火點,要確保武警、消防、民兵預備役官兵撲火時的車輛、食品等必備的后勤物資,鄉鎮也要確保撲火干部和群眾撲火時的人身平安。
二、及時撲滅
各鄉(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深刻領會;要嚴格按照“誰放火、誰撲滅”或者是第一發現人將火情上報到鄉(鎮)時,一是各鄉(鎮)要全面履行屬地撲滅職責。屬地撲滅職責是森林防火的主要原則之一。鄉(鎮)要履行管理職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二是鄉(鎮)需要縣專業撲火隊伍支援時,縣相關專業撲火隊要及時組織力量趕撲火場、火點予以支援。三是確需武警、消防大隊、民兵應急分隊等武裝力量支持時,相關部隊要在報請上級批準同意的前提下,堅決服從黨委、政府的調配;近年我縣森林防火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與武警、消防、民兵應急分隊的支持是分不開的但在森林防火應急調動時,個別專業防火隊有推諉、反應不及時的表示,望克服。三是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籌安排下,密切配合,動員社會一切力量補充縣森林火災防控力量的缺乏。
三、嚴肅查處
二是現身說法,一是對違法用火者要嚴肅處罰。剛才王建國局長講了兩個方面:一是見火處罰。再補充一個方面是公捕宣傳,三個方面都要執行。下來以后,林業警察大隊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選擇一些典型案例、典型人物開展現身說法宣傳;對違法用火造成森林火災案件的該抓的抓、該關的關,要利用趕場天、重要節假日,讓違法用火者自己現身說法,教育廣大群眾;公、檢、法、司等政法部門要共同配合,加大森林火災案件打擊和處罰力度。森林是一個地方維持良好生態環境的關鍵,這幾年實施人工降雨形成的云層,都是造林的功勞,救林子就是救自己的家,救自己的環境。二是加強自我約束能力。剛才王局長講的村規民約,認為通過“一事一議、村規民約”等,讓群眾自己加強對森林的維護,這樣效果更好。各鄉(鎮)要動員和指導村組制定和執行好村規民約,增強群眾自我約束能力。三是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臺賬。各鄉(鎮)有關部門對成立的撲火隊、宣傳培訓、巡查、撲火等情況都要詳細登記,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干部和群眾負責。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3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全面加強預防管理、火災撲救、基礎保障工作,重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和處置森林火災突發事件能力,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綜合防控能力,推進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和專業化進程。
工作目標:確保全市無重大森林火災發生。
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災控制率在5公頃/次以下,森林火災案件查處率達到8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積極謀劃,全面部署。
適時組織召開春季和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對森林防火各項工作做出全面部署。3月12日,市人民政府分別與市各有林單位簽定森林防火責任狀,確立全年工作目標及各項工作指標。
(二)明確責任,建立機制。
落實行政領導負責制和“區域聯防”、“十戶聯防”等聯防聯保。加強組織體系建設,指揮部成員變更進行及時調整,落實好各成員單位的森林防火部門分工責任制。將各鎮干部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的監管責任作為落實重點,將責任明確到人,到地塊。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將建立約談機制,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造成森林火災責任事故和重大森林火災隱患的,要按照行政領導問責制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責任體系,落實好森林經營單位和個人的火源管理主體責任。
(三)規范管理,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認真做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投入力度,增加宣傳警示物布設數量,積極發揮森林防火志愿者隊伍宣傳力量,大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借助各類新聞媒體和宣傳載體,重點宣傳和普及森林防火區內禁火規定、“12119”火情報警電話、撲火安全常識等,提高公眾森林防火意識。健全宣傳文字、圖片、影像資料檔案。健全森林防火宣傳設施設備管理檔案,加強森林防火宣傳設施的管理維護。實施宣傳教育責任人和宣傳教育登記備案制度。
(四)完善監管措施,嚴管野外火源。
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禁止野外焚燒秸稈等可燃物的規定,杜絕森林防火區內一切違規野外用火。3月15日前,市人民政府根據森林防火實際和工作需要及相關規定,組織對森林防火區界定標準和范圍加以明確并向社會公布。加強對軍事設施、村屯、油庫、古建筑、文物區、旅游景區退耕還林地、新增清收林地以及邊境等重點部位和清明、五一、十一等重點時段的森林防火監管,完善野外用火監管措施,加大力度,嚴管嚴查,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的監管。在退耕還林地、新清收林地以及農林交錯復雜地帶,設立禁火旗等警示標志提醒公眾禁止野外用火。對中朝邊境線落實專項監管措施,開展巡查清林活動。
(五)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
根據《森林消防隊建設規范》,健全森林消防隊伍日常管理和訓練制度,加強森林消防隊伍規范化建設,抓好隊伍管理、業務訓練、執行制度、基礎設施等方面建設。有針對性地組織演練,重點加強撲火前指業務建設,規范火災處置組織指揮程序,全面提高隊伍標準化、專業化水平和撲火作戰能力。及時修訂《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不斷提高撲火裝備水平,逐步解決森林消防隊伍人員編制和經費問題。
(六)開展森林防火督導檢查。
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和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加大對森林防火責任制檢查力度,對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的制定、實施、管理落實情況逐項檢查,實行領導問責制。加大對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的檢查力度,對重點時段媒體宣傳,警示宣傳,宣傳內容,宣傳教育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加大對消防隊伍建設,森林防火設施設備的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加大對森林防火期內領導帶班、工作人員應急值守,了望員、護林員在崗履職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七)規范管理,做好業務素質培訓。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各項管理辦法。開展業務培訓演練,全面規范火情處置業務。開展撲火隊撲火訓練和演練,提高應對森林火災的能力。開展數字化超短波無線通信技術培訓,在重點林區進行應急演練。將3月底前要組織開展巡護員、了望員、火場信息員業務培訓,提高發現火情處置火情的能力。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4
為切實做好全街道今年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現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各村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堅決落實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考核制度,要進一步將森林防火責任向村、組延伸。各村委會及有關單位負責人為防火第一責任人,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聯系區域林區的防火巡邏和重點部位監管。
二、深入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要把做好宣傳工作作為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要大力組織開展好“森林防火宣傳月、宣傳周”活動;要抓住重點時間、重點內容、重點對象做好防火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微信、宣傳車等方式大力地宣傳森林防火;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基本知識,把宣傳工作做到村、做到戶、做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三、嚴控野外火源
進入防火期后,各村各單位要積極組織人員深入林區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進行清理排查,認真落實重點人員監管責任。特別是在冬至、元旦等重要防火時段,安排專人在墳墓集中區、風景區、造林基地、草山、林場、寺廟等重點區域嚴防死守,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消除,確保萬無一失。對進入庫區的居民、游客、作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嚴禁在林區野外用火。儲備好必要防火工具和物資,加強值班巡邏,充分發揮保潔員的護林防火宣傳作用。
四、落實防火預案,做好撲火的各項準備
各村各單位要從實際工作出發,在本轄區的采伐跡地、林場以及生態脆弱區域,樹立警示牌、防火標語,堅持“一手抓預防,一手抓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護林隊伍要加大巡邏力度,實行重點防范。同時充分發揮火情監管和瞭望作用,一旦發生火情,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力爭實現“打早、打小、打了”,防患于未然。
五、嚴格值班制度
在冬至、元旦期間內,各村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漏崗、缺崗。節假日期間,各村要安排專人,加強防范,確保信息暢通,做到“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并根據天氣情況,街道將聘用防火宣傳員:竹峰村吳曉武、瓦窯鋪村匡響寧、橋頭鋪村胡江子(負責本村的冬至、元旦流動防火宣傳工作),具體見附表4。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5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范文《鄉鎮森林防火預案》。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6
一、活動目標:
1、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愛護森林。
2、了解火災發生的幾種原因,知道小朋友不能玩火。
3、知道幾種發生火災時自救逃生的方法及技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4、培養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5、知道在發生危險時如何自救。
二、活動準備:
物質準備:防火圖片和視頻、玩具、毛巾、電話、幾種防火安全標志。
三、活動過程:
1、教師引導幼兒發現幾種容易起火的物品,知道這些物品不能玩,激發幼兒的活動興趣。
師:小朋友你們知道生活中哪些物品是危險的,容易引起火災嗎?
教師引導幼兒從一些物品中找出不能玩、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2、觀看視頻,引導幼兒說出火災的危害。
師:你們看,圖畫中怎么了?
師:發生火災可能會造成哪些危害?
小結:火不僅能燒毀房子,燒傷人,還會燒毀森林,污染空氣。
3、通過觀察圖片,引導幼兒說出預防火災的方法,認識"防火"標志。
師:預防火災,小朋友們不能隨便玩火。
師:你看蚊香放在這里坑你發生什么危險?
師:蚊香不能靠近容易著火的物品。
小結:小朋友不能隨便燃放煙花爆竹。不能玩未熄滅的煙頭,見了沒熄滅的煙頭應及時踩滅。
教師出示"嚴禁煙火"的標志,引導幼兒認識。
4、讓幼兒知道幾種自救逃生的方法與技能。
師:萬一著小火了怎么辦?著大火了呢?
師:困在房間里?公共場所著火怎么辦?
小結:小朋友遇到到火災時,不要慌張,跟著大人跑向室外空曠的地方走,找一個布或者毛巾,把毛巾打濕捂住口鼻逃出來。如果被火困住了,出不去,馬上大聲呼喊求助。
活動反思:
活動開始,讓幼兒主動探索、尋找日常生活中不能隨便說的易引發火災的物品,并讓幼兒自主地說出不能玩的原因。體現《綱要》理念,發展幼兒語言表達能力。活動中,通過看火災錄相及貼近幼兒生活經驗的幾個片斷,使幼兒在大腦中形成表象,并讓幼兒通過觀察、思維、想象,自主做出判斷,豐富幼兒安全防火知識,從小培養安全意識,為幼兒一生可持續性發展打下堅實基礎。最后,采用游戲形式,讓幼兒在游戲中學會自救知識、技能。總之,在整個教育活動中,堅持面向全體,尊重、關注每個幼兒,給所有幼兒提供開放的環境,同他們一同探索,始終做幼兒的支持者、參與者、引導者、合作者,豐富了幼兒防火知識,提高了自我保護能力。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7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我旗草原森林火災預警應急機制,做到草原森林防火火情、火點的早發現、早報告、早撲救,確保在處置草原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做到組織有序、常抓不懈、有備無患和處置火情迅速及時,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的管理軌道。
1.2 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草原防火條例》、《森林防火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條例》、《錫林郭勒盟草原森林防火若干規定》、《錫林郭勒盟處置特大草原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堅持以抓基礎、抓隊伍、抓責任為突破口,嚴格落實依法治火,群防群治、科學指揮撲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方針,全面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綜合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本預案涉及的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在草原森林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支援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3)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處置草原森林火災,保護草原森林資源安全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草原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旗行政轄區內或威脅我旗草原森林資源安全的火災撲救。
1.5 草原森林火災的特點
草原森林火災具有自然和人為雙重屬性。自然屬性主要是指森林、草原可燃物狀況、氣候變化、高溫、大風、雷電等高火險天氣易形成草原森林火災。人為屬性是指人們在野外一些違規違章用火現象,直接或間接引發森林草原火災。根據《錫林郭勒盟草原森林防火若干規定》確定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為春季草原森林防火期,9月15日至11月15日為秋季草原森林防火期。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 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
成立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撲救本旗區域內發生或周邊發生威脅本旗草原森林資源安全的火災。總指揮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旗政府辦、林業局、草原監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人武部、公安局、農牧業局、發改局、財政局、教科局、文體廣電局、交通局、商務局、衛生局、民政局、應急辦、信息辦、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聯通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旗森林草原防火辦公室值班電話:12119、6220019。
2.2 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旗委、政府的決定事項,及時向旗委、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提出建議;
(2)負責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全旗草原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工作;
(3)研究制定應對全旗草原森林火災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4)負責指揮全旗草原森林火災的具體應對工作;
(5)指導全旗草原森林消防專業隊伍的建設工作;
(6)負責向旗委、政府提出結束草原森林火災應急狀態的建議。
2.3 指揮部辦公室
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為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常設辦事機構,設在旗草原監理局。主要職責:
(1)組織落實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草原森林火災事件相關工作;
(2)分析總結全旗草原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負責向旗政府及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發布草原森林火險預警信息的建議;
(4)負責本旗應對草原森林火災事件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5)及時收集、分析上報重要信息;
(6)組織開展草原森林火災撲救應急演練;
(7)負責草原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和撲救物資的管理工作;
(8)負責本旗草原森林火災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9)承擔旗草原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涉及草原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其他工作。
2.4 蘇木鎮指揮及工作機構職責
各蘇木鎮政府成立相應的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撲救本轄區內發生的火情和一般草原森林火災;負責本轄區的草原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根據發生草原森林火災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指揮撲救系統,實施各級應急撲火預案。
2.5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草原監理局:負責全旗范圍內草原火災的預測預警、火情撲救、信息報送、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林業局:負責全旗范圍內森林及林業資源火災的預測預警、火情撲救、信息報送、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各類災情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完成及政府領導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交通局:根據指揮部要求,及時提供運輸工具,保證防撲火人員、物資及時送達火場。負責公路兩旁綠化帶發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人武部、武警中隊:參與火災救援各項工作。
公安局:負責火場周圍的治安,維持社會穩定。
民政局:負責災害救濟工作及綠化區域發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衛生局:負責草原森林火災傷病員的救治及災區疫情防控工作。
文體廣電局:負責草原森林火災的新聞報道工作。
氣象局:負責監測火場天氣情況,提供天氣預報信息。
財政局:根據指揮部和領導批示及撲火救災需要,負責籌措、撥付草原森林火災處置的救災資金,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并加強救災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商務局:負責撲火物資、給養的供應及后勤保障工作。
經信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做好火場指揮的通訊保障保障。
2.6 各專項工作組職責
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承擔防火指揮部撲火救災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上報火災情況報告,配合新聞媒體做好火災的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根據指揮部和領導批示及撲火救災需要,積極組織供應火場物資,負責保證正常運行必需的車輛和后勤生活保障工作。為指揮撲救工作提供詳細的林草資源分布和相關資料,核實因火災受害的面積等情況。
調度綜合組(由政府辦、草原監理局、林業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掌握火情動態、撲火方案、撲火隊伍部署和火場天氣預報,與前線撲火指揮部、赴火場工作組建立通信聯系,保證信息傳遞暢通。根據火場火情動態,起草上報火情情況報告,及時傳遞盟、旗領導的指示,根據撲火需要和指揮部領導意見協調調動搶險救援隊伍。
后勤保障組(由發改局、財政局、經信局、商務局、交通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與前線防火指揮部保持聯絡,隨時聯系組織供應火場物資,協調撲火人員和撲火物資快速運輸;負責指揮部的后勤生活保障。
宣傳報道組(由旗委宣傳部、文體廣電局、信息辦、電臺、電視臺、報社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負責對火情動態和撲火救災情況的宣傳報道;積極與新聞單位聯系,協調新聞單位對防火指揮部領導和前線防護指揮部的采訪報道工作。負責防火指揮部的新聞發布等工作。
火場工作組(由林業局、草原監理局、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協助前線防火指揮部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了解火場火情動態、天氣狀況、撲救措施、救援隊伍部署等情況及撲救遇到的困難,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傳達旗委、政府領導對撲火救災的指示、批示,了解落實情況。
預防及通訊組(由氣象局、林業局、草原監理局、公安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負責發生草原森林火災時火場氣象條件的預測、預報,適時組織人工降雨,對災區需要撤離人員的組織,火險期火場通訊、信息傳遞。
三、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置
3.1 草原森林火災預防
草原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草原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草原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加強草原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草原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 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氣象部門氣候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草原森林火險形式,向各蘇木鎮政府和旗直各有關部門及時傳達盟防火指揮部發布的火險形式預測報告;在草原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
3.3 火情信息報告和處置
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在接到監測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向旗政府和政府應急辦及相關部門報告反饋核查信息,并及時報告火情和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對火災撲救中出現的重要情況,應立即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文字材料。
3.4 火情處置工作程式
(1)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蘇木鎮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火災報告后,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旗防火指揮部或政府領導批準,立即成立前線臨時防火指揮部,同時啟動本預案
(2)本預案啟動后,由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主持召開防火指揮部全體會議;對撲火工作做出具體部署;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火情情況進行分析通報。
(3)接到通知,防火指揮部人員及防火指揮部下設的各工作組立即到位,進入應急狀態,開展應急救援處置。
四、火災撲救
4.1 撲火指揮
撲救草原森林火災由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著火情趨于嚴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區指揮部要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全面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2 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證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草原森林資源損失。
(4) 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地方消防官兵和經過訓練的專業(半專業)森林草原防撲火隊為主,以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 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劃分責任區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4.3 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
撲救草原森林火災的撲火力量主要以地方消防官兵和經過訓練的專業(半專業)森林草原防撲火隊為主,必要時可動員武警中隊指戰員及當地護林員、職工、機關干部及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必要時,可請求盟應急指揮部協調臨近旗縣撲火隊伍實施就近支援。
4.4 預案終止
草原森林火災撲滅后,由旗防火指揮部宣布預案終止。
五、后期處置
5.1火案查處
旗公安局、林業公安、草原監理部門負責進行草原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5.2 火災評估
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上報的過火面積、草原受害面積,評估草原資源損失情況。
5.3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重點是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六、綜合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草原森林防火通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根據自治區草原森林防火網站發布的天氣形式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信息支援。
6.2 人員保障
加強專業和半專業森林草原防撲火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我旗防撲火任務主要由草原監督管理局專業撲火隊承擔,旗公安消防大隊人員在防撲火期間要全力協助草原監督管理局專業撲火隊做好防撲火工作,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調作戰。
6.3 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旗、蘇木鎮草原森林防火辦,根據各自的草原森林防火任務,要建立相應的森林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撲火裝備。做好現有撲火機具的維護保養工作,同時要爭取資金,儲備一定量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
6.4 資金保障
草原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須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建立草原森林火災應急專項資金,統一用于發生火災所需物資的購置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保證物資供應。
6.5 技術保障
旗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由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森林草原防火專家提供滅火技術咨詢和現場指導,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6.6 培訓演練
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業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對人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同時,對半專業撲火隊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講座,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后備力量。
七、附則
7.1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依據《草原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7.2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
7.3 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8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有效保護森林資源,促進生態平衡、社會和諧和保護生態安全。根據隆昌縣教育局關于防火工作的要求,我校進一步加強防火教育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宣傳從普及森林防火基礎知識入手,根據學生實際,加強自救知識宣傳及逃生能力的演練,取得明顯效果。
一、加強領導
《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法》,對森林火災提出了“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及“護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口號,宣傳森林防火,提高森林防火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為此,我校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組 員:
二、周密部署
學校專門研究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由校長牽頭布置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隱患等系列工作。
三、專題教育
學校根據實際,每個班召開了一次以森林防火為主題的班會,出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報,認真開展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校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并通過學生向家長、親戚、鄰居、朋友進行宣傳,學校三年級以上的每位同學都寫了一封“致家長森林防火”的信,共計210篇。擴大了宣傳教育的范圍,培養愛林護林意識、強化環境保護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自學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
此次宣傳教育工作活動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3月7日—25日)為宣傳動員階段,召開了校委會、班主任工作會議。對本次宣傳教育進行了具體安排,成立了活動領導小組,對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具體分工并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把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保證了本次宣傳教育活動的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3月25日—5月20日)為活動實施階段。班主任認真組織、指導學生召開主題班會,撰寫作文,書寫家信,辦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和書寫標語。全面提高師生和家長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三階段(5月20日—6月28日)為總結評比階段,全校共收集作文65篇,書信210封,經過認真評選,共評出優秀作文30篇,優秀書信12封,優秀宣傳標語6條。
四、惠及家長
利用學生每天回家的機會,發放消防安全教育傳單,要求學生對家長、親朋好友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進而提高學生的消防知識的掌握水平,達到婦孺皆知的宣傳教育目的。
驛道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9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不留死角。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步驟和任務
根據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的'特點,全鄉上下狠抓落實,齊抓共管,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時間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驟和任務:
1、3月1日前各村負責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發放張貼到每個村組及人員集中的場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須召開村支兩委、全體共產黨員、村民代表會議,并將《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廣大農民群眾的公開信》有關規定進行學習,并要求宣傳下發到到每家每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落實責任人做好外出人員的聯系工作,以確保他們密切注意上墳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對轄區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開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隱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組為單位進行調查摸排,劃分清明節森林防火責任地段,落實人員實行包干,明確責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員,加強巡邏檢查,制止一切野外違章用火。各村落實駐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鄉教辦組織好全鄉中小學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5、鄉各安全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6、各村利用廣播、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3月30日—4月6日,鄉利用宣傳車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鄉范圍內進行巡回宣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實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書、主任負總責,要落實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實巡查人員,要有村干部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名單,3月15號前上報鄉黨政辦、林業站。
(二)各村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間向鄉森林防火指揮部(電話7341001)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三)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邊緣活動。人員名單3月15日前上報鄉黨政辦。
四、獎懲措施
1、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巡查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死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鄉林業站和各村要加強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扣發5o元補貼,發現二次不在崗的,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