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石流災害應急預案(精選3篇)
泥石流災害應急預案 篇1
為及時、規范、高效開展抗洪救災衛生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災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醫院正常醫療工作秩序,根據《云南省洪澇泥石流災害衛生應急預案(試行)》等文件,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在醫院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突出重點;統一指揮,科學調度;分級負責、部門分工;服從大局,團結抗洪”的原則,積極抵御洪汛災害,努力實現“不死人、少損失”的抗災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織領導:
成立抗洪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見附件)。應急領導小組由院長及相關衛生技術人員組成,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領導下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院防汛減災組織協調工作,做好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學校防汛工作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二)選派有工作經驗、責任心強的醫護人員組建防汛搶險醫療隊,確保汛期電話24小時暢通。災害發生后,迅速組織醫療隊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三)負責防汛減災應急物資儲備、調運工作。做好必備的醫療設備及藥品、擔架等急診急救物品以及食品、雨衣、雨鞋、帳篷等生活及救災用品的儲備、調運,并定期檢查、補充、更新。
(四)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后勤保障工作,確保大型醫療設備及重點部門正常運行,確保配電室安全暢通。
(五)定期組織開展防汛搶險應急演練,組織防洪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加強院區防汛應急安全檢查,對演練及檢查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防洪應急預案。
三、汛期搶險工作
(一)汛期準備階段
1.各成員組成部門根據分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精心準備,做到汛前有準備、汛時快速啟動、汛后及時恢復正常工作。
2.根據“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科學、適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宣傳工作,穩定工作、生活秩序。
3.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及我院實際情況,對電力設施、大型醫療設備進行檢查,確保供電設施和醫療設備正常運行,達到安全度汛的目的。
(二)汛期警示階段
1.各成員組成部門必須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及時傳達上級部門及醫院對防汛工作的'指示。
2.防汛搶險警報發出后,迅速組織搶險隊伍趕赴指定地點開展抗洪搶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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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要害部位的防控工作,防止不穩定事件發生。
4.做好搶險隊伍后勤保障工作。
四、院內突發泛水事件處置預案
因各種原因造成院內管道破裂(包括供水、空調、消防、排水等管道),突發泛水事件,應采取以下措施:
1.后勤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迅速組織搶修,首先查明原因,關閉泛水管道閥門。
2.阻斷水源蔓延,幫助有關科室部門,轉運安置患者及家屬。
3.搶運各類物資設備,把損失減至最低限度。
4.清理泛水,設置防滑標志,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5.搶修恢復管道功能,確認無隱患后恢復供水、排水。
6.幫助科室恢復正常工作狀態和良好工作環境。
7.同時向應急組長和院領導報告,及時傳達院領導搶險工作指示。
五、災后應急行動
1.各成員組成部門根據醫院防汛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開展災后應急工作。在防汛搶險工作基本結束后,盡快配合各部門恢復日常工作,確保職工正常工作、生活。
2.防汛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總結防汛搶險工作經驗教訓,不斷改進不足。
泥石流災害應急預案 篇2
為提高我校自然災害(火災、地震、泥石流)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于火災、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廖道全(校長)
成 員:周香波(政教主任)、高 麗(教導主任)、阮丹丹(團支部書記)、王建華(工會主席)、任定東(總務主任)。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值班人員發現災情后,要敢于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并立即報告組長。
2、組長接到報告后,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向縣教育局匯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聯系縣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后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由學校辦公室聯系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后校園各項安全規范和措施,安全員和保健老師監督檢查災后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
7、組長及相關成員組織教職工做好校園災后該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后,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縣教育局和縣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害后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六、防災應急方案
1、全校領導及教職工,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每學期至少進行地震疏散撤離演習一次。
2、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通過學校通訊網絡設備在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3、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在接到暴雨、泥石流、地震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4、在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和衣盆摔落傷人。
5、各處(室)、年級組、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6、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7、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泥石流災害應急預案 篇3
第一章 總則
1.1為及時、迅速、有效地處理暴雨導致的山體滑坡及泥石流事故,避免或減輕山體滑坡及泥石流對人身、生活、生產安全構成的危害,特制定《蘭州市城關區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應急預案》。
1.2本預案按照堅持“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山體滑坡及泥石流防治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1.3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是一種土、石、水相混合的流動體,該流動體挾有的土石固體碎屑物含量在15%—80%,不同于一般的山洪,沖刷撞擊能力遠大于山洪,常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及工農業生產造成巨大危害。
1.4概況:我區是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易高發區,其易發生地為黃河以南靠皋蘭山沿線和黃河以北靠北山沿線地帶,特別是紅山根、九州、青白石、伏龍坪等地。尤其是九州地區極易發生山體滑坡,特殊地形更有可能形成堰塞湖。做好山體滑坡及泥石流的預防和應急搶險工作,制定好應急預案, 對轄區群眾、駐區單位的生活、生產正常運作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2.1 組織機構
成立以區委書記金祥明為總指揮長,區政府區長張國一為常務副總指揮長,區紀委書記喬建新、區政府副區長王勝太為副總指揮長,區人武部部長劉連昌、區政府辦公室主任羅宏才、國土城關分局局長茹友楹、區建設局局長郜偉、區農水局局長王興田為副指揮,區政府辦、區應急辦、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防汛辦、區農水局、區林業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委、區教育局、區環衛局、區執法局、區安監局、區工信局、國土城關分局、公安城關分局、食藥城關分局、區人武部、預備役三團、區委宣傳部、九州管委會等部門和各相關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的城關區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城關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國土城關分局局長兼任,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各工作組的協調、聯絡、督促工作。工作組包括調查監測組、工程搶險組、交通保障組、物資保障組、災民安置組、醫療衛生組、治安保障組、災情評估組、宣傳報道組等,分別由有關部門組織成立。
2.2 工作職責
2.2.1指揮部工作職責:負責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山體滑坡、泥石流災害的處置。
(1)主持災情(險情)會商,決定是否啟動預案;
(2)組織制定地質災害(險情)應急處理與救災工作方案;
(3)根據應急處理方案,指揮有關部門和各街道開展受傷人員救護、受災群眾救助、險情處置等工作,并督促落實;
(4)根據應急處理方案,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搶險救災。
2.2.2工作組職責
(1)調查監測組:由國土城關分局、區農水局及有關部門組成。國土城關分局負責進行發災點或隱患點的地質災害調查和動態監測,及時提供災情、險情及變化情況;并負責及時聯系市氣象部門準確提供和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區農水局負責水情和汛情的監測以及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
(2)工程搶險組:由區建設局、區人武部、公安城關分局、國土城關分局、區農水局、區執法局、預備役三團和各街道辦事處組成。負責按應急處理方案,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員疏散和群眾安全轉移,派出所負責配合。
(3)交通保障組:由區建設局協同省市公路、鐵路部門組成。負責盡快恢復被破壞的公路、鐵路有關設施,確保道路暢通。優先保障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傷員及災民的疏散。
(4)物資保障組:由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等部門組成。負責調運帳篷、棉衣棉被、方便食品和飲用水等救災物資,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區教育局負責組織修復受損校舍或應急調配教學資料,妥善解決災區學生的就學問題。
(5)災民安置組:由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組成。負責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6)醫療衛生組:由區衛生局等單位組成。負責迅速組織醫療隊伍趕赴災區,做好傷病人員的醫療救助;組織做好衛生防疫工作,指導幫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負責組織及時檢查、監測災區飲用水源、食品衛生和藥品質量。
(7)治安保障組:由公安城關分局組成。負責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對災區和通往災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8)災情評估組:由區民政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組成。負責進行實地調查,對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影響范圍進行評估,提出評估報告。
(9)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等新聞單位組成,負責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險情等有關信息;宣傳報道救災搶險工作進展及聯系上級部門的對外宣傳報道。
2.2.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收集、綜合分析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險情、災情等信息,及時提出防災和救災建議,供指揮部決策參考,并做好信息報送工作;處理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各成員單位的聯絡;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等級認定與影響分析
3.1等級認定標準
根據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的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IV級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人數在3人以下,且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災情。
(2)III級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為滑坡、泥石流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災情為滑坡、泥石流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3)II級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災情。
(4)I級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為特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災情。
第四章 應急處理程序
各街道所在轄區發生險情后,第一時間報告國土城關分局、區應急辦,國土城關分局收到災情或險情報告后,應迅速核查消息是否準確,核查屬實后,立即報告區應急辦和應急指揮部。并根據災情等級逐級上報,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各有關部門、各街道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并按照搶險救災方案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啟動
5.1 預案的啟動條件:當發生IV級以上地質災害(險情)時啟動本預案。
5.2 預案的啟動方式:由區滑坡、泥石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指揮部成員聽取災情(險情)報告,會商并確定是否啟動預案。確需啟動時,由指揮部總指揮正式簽批啟動令,啟動預案。
第六章 搶險救災
6.1搶險救災人員組織:應急預案啟動后,由指揮部總指揮(也可以由總指揮委托其他人員代理)率領各成員單位人員趕赴災區,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和街道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在緊急狀態下出動武警部隊協助搶險。
6.2搶險救災工作內容:迅速查明發災原因和危害,對被壓埋人員進行搶救;緊急疏散位于危險地帶及危險建筑物內的人員,并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開展險情監測,對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防止災情擴大;迅速確定應急搶險救災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災后暴發疫情;做好傷病員搶救和死者的善后處理;搶修通訊、供水、供電、交通等生命線工程;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災情,請求援助;做好群眾宣傳和治安保衛工作,保障社會秩序穩定。
6.3應急響應結束:經專家組鑒定滑坡、泥石流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區應急指揮部撤銷劃定的滑坡、泥石流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第七章 善后處置
7.1 調查與評估:區民政局會同國土城關分局等有關單位對滑坡、泥石流災害損失及危害進行系統評估。
7.2 信息發布:災情發生后,區委宣傳部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等,并根據災害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信息報送要嚴格按照《蘭州市城關區應急管理信息報送制度》執行,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并具有權威性。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