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30篇)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
本程序對酒店內停電、發電、防火、觸電,電梯困人,停水、漏水、防汛,停氣、天然氣泄漏,作一個表述,為了做到人人有數,特制訂本預案;
一、停電:
1、計劃停電:
1接到通知確認后、通知工程部經理、由經理向酒店領導匯報、得到回復后、再通知總辦,由總辦向房務中心、電腦機房、前廳、茶樓、餐飲、三樓足浴城、下達停電通知,工程部依時停電。
2停電、將外電轉換置空。自動化啟動發電機組、樓層自動倒相轉換、手動轉換空調開關、手動轉換水泵開關、
2、市網停電:
自動化發電機組啟動、在賓館的工程部人員應迅速地趕到配電機房、聽候調動。
1一路工程人員詢問電梯中是否關人、如有人在發電送達之后、是否恢復,不能正常時,工程人員迅速手動操作,保證客人迅速出來。
2二路工程人員轉換開關,啟動中央空調系統。并觀察機組運行情況,隨時作出反應。守候機房窗外隨時觀察發電機的運行狀態、30分鐘巡查一遍空調機房。并做好記錄。
二、發電:
1停電發電:自動化發電機組啟動,工程人員按“市網停電”操作規程處理。
2手動發電:如停電、機組沒有自動啟動、將控制屏鑰匙打到手動,觸摸開關轉到手動、啟動發電機組,運行1500轉后、手動操作柜子內轉換開關到發電側,手動空調、水泵開關到發電側,完成發電送電程序。
3計劃發電機維保啟動時,只啟動機組運行,不動轉換開關位置。停機后:檢查機房內各設備,發現松動,及時處理。加油、加水、補充機油將控制器轉到自動側,準備隨時自動發電。
三、防火:
1熟悉滅火器的位置,使用方法,遇到險情時、能迅速處理。同時通知工程、保安部門人員協助撲救。帶電電器、線路不要用水去滅火,防止出現二次事情。
2檢查配電室各開關狀態,樓層管道井內導線的溫度、前廳管井中的二號配電盤各開關去向、位置及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部門經理。
四、觸電處理:
1發現有人觸電時、首先要使人脫離電源,根據不同的觸電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的物件撐開電線、自身是穿有絕緣鞋可直接拉開觸電人等等。
2遇上比較嚴重的觸電人,要放在通風的位置、實施人工搶救。
五、電梯困人:
1遇到電梯不正常、困住客人時,通知保安、工程部、電梯工程師、到場施救。
2打開對講機,詢問客人在電梯中的情況、觀察電梯停在幾樓,如離平層不遠、可手動打開廳門、橋箱門,放出客人。
3如平層很遠、留下一個保安在電梯層、二個人到電梯機房、參照機房內掛的:“手動施救方案”進行施救。
六、停水:
1市政停水:通知各單位市政已經停水,做好各自用水準備、節約用水保障用水正常。
2停水:查明原因、更換閥門、管材,迅速恢復供水。
七、漏水
1找出漏水點,根據不同的漏水情況、作出不同的維修方案。有閥門的就近關閉,沒有閥門的要想辦法將漏水控制在最小狀態,或引流到別的水路,盡量不要讓水四處噴灑、造成不好影響和損失。
2漏水位置影響到電力時,要先處理電源,再搶修管道。
八、防汛:
1平時將各個水溝清理干靜,遇上大雨時,要及時巡查每棟樓、屋面落水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免水漫屋面或損壞落水管。
九、天然氣
1停氣:遇到突然間停氣,首先察看白案房內的減壓器是否跳閘,看壓力表是否為零,不為零,復位減壓閥,正常供氣。
2氣站停氣時,打電話聯系天然氣的師傅、詢問是否停氣,多久來氣。然后關閉一、二樓廚房的氣閥,燒完燃氣,打開柴油閥門,供油使用。
3氣站來氣后,關閉柴油閥門,燃盡柴油,打開天然氣閥門,供氣使用。
4天然氣泄漏時,通知人員離開,關閉燃氣閥門,打開門窗通風,關閉明火設備,設置警示標志,通知氣站師傅緊急搶修,直到正常,方可打開燃氣閥門,正常供氣使用。
十、做好維修記錄,分析事故原因、做好平時巡查、總結經驗教訓、防止事故發生。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縣人防系統內恐怖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指導和規范各類恐怖、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保護公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公眾的財產安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撤離,及時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和指揮原則。縣人防辦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妥善地在全縣人防系統開展社會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2、屬地管理原則。全縣發生在人防工程內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門協調公安、安全、消防部門組織處置,縣人防部門提供組織專家、技術支持。
3、重點部位重點保護原則。人防工程是國防設施,是戰時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揮所、地下通信樞紐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點部位,平時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準備,向不發生或者避免發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發現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迅速處置。
4、減少損失原則。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在人防工程內的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盡快恢復人防工程內秩序,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則。發現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的人防部門人員,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和安排,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傷亡和給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黑龍江省處置恐怖事件總體預案》、《關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合發生在我縣人防工程內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內利用生化制劑、化學毒劑進行襲擊或者攻擊生產、貯存、運輸生化毒物設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內以放火、決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盜竊、搶奪、搶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氣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內投放虛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性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內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內發生因電器、消防設施設備故障和人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發重大火災的;
6、人防工程發生冒水和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盜竊、搶劫和聚眾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1、設立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為全縣人防系統防范、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協調機構。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工作。
2、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防辦。
3、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人防辦主任、公安局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消防、建設、安監和防疫等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由縣人防辦主任兼任。
4、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直接負責領導縣人防辦所屬的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協調、調動人防行業內反恐怖和社會安全事件各種資源,組織指導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4)新聞宣傳部門依有關規定開展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5)根據需要,依照法律、法規和程序協調調動公安和武警,維護、保護現場。
(6)組織相關反恐怖和安全工作專家組,積極開展現場研討、評估,為領導決策提供專家建議和決策依據。
人防工程設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由事發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單位法人任現場總指揮,相關成員參加。現場指揮設在當地人防指揮中心和公安指揮中心,以公安指揮中心為主,并確定備用指揮地點,也可以在事發地視情確定指揮位置。其主要職責是:
(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反恐怖、社會安全力量和資源,開展處置工作。
(2)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提出處置建議,負責總指揮部下達各項指示和任務的組織落實。
(3)負責指揮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4)特殊情況下,可先行采取緊急措施,后向領導小組報告。
(5)平時現場指揮部下設成立五個組(通信聯絡組、引導疏散組、消防滅火自救組、搶險救護組、待命組),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用各組,迅速轉入臨戰狀態,進行有效處置。
三、組織體系運作和處置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后,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及屬地人防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行動,整個處置行動分為啟動預案,處置實施和行動終止三個階段:
1、啟動預案
接到上級通報和平時收集掌握的情況,適時判斷事件的真實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19、110、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疫情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20急救中心報告,同時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屬地人防部門接到報告后,認真研究查找相關圖紙和資料,判斷人防工程歸屬,醞釀提出處置意見。
2、處置實施
從報警到現場專業組到達各自崗位以后為處置實施階段,該階段行動主要內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現場指揮部及現場的五個職能組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門到來后,積極配合四個部門開展行動。
(1)有關部門到現場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和指揮下,按照任務分工,采取固定、移動方式對現場監測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要提供事發前后有關情況,為領導小組確定有效的處置行動提供決策依據。公安、消防迅速撲滅火災,實施工程搶險,排除險情,封鎖受污染區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積極協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態發展。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法律規定,實施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時關閉、封鎖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部指揮,服從命令,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嚴防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再次發生。
(2)對發生在人防工程內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在屬地衛生防疫專業隊伍到來之前,要保持鎮定,啟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制定的預防傳染病應急處置預案,待專業隊伍到來后,人防業余專業隊協助衛生防疫專業隊進行搶救。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倒灌、坍塌屬于單位建設的人防工程,由屬地所在單位按照當地政府制定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當地人防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必要時可提供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屬于人防部門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屬地人防部門匯同相關部門解決,事后報上級人防部門備案。
3、行動終止
從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專業力量回撤,指揮部終止工作為行動終止階段。該階段行動的主要內容:
(1)確立終止條件,適時做出決策
現場指揮部經綜合評估并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處置行動建議。領導小組在全面分析處置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后,做出終止處置行動的決策。
(2)評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參加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部門、各單位對現場環境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行動終止意見,履行相關的手續后,現場指揮部根據上述單位意見抓好落實。屬地政府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切實保障公眾生活,努力消除公眾的心理恐慌,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四、應急行動保障措施
1、信息與通信要順暢。為確保處置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信息與通信渠道的暢通,保證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領導小組組織度現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時的通信需要,屬地人防部門、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通信設備,保證通信聯系的暢通。
2、消防設施設備保證完好。現有的消防設備必須達到消防部門標準,取得合格證,采取日檢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證消防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物資器材準備要齊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必須備有足夠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設備、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輻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時。屬地人防辦和工程使用單位要儲備一定工程維護資金,上級人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提供部分搶險救災的經費保障。
5、培訓與演練要常抓不懈。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特別對在地下工作的人員每年要進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識、反恐怖和社會安全知識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員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練,掊養一批訓練有素,對消防安全、反恐怖、社會安全基本熟悉的業余專業隊伍。
6、日常防范要經常。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加強對反恐怖、社會安全方面情報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發動并依靠群眾,加強專門人力情報工作,發揮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獲取預警性、內幕性、綜合性的情報信息,先發制敵,將各類恐怖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結束后,現場指揮部成立善后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在突發事件后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遺留事宜,包括人員安置,經濟補償,受損失后重建,清理與處理現場等工作。
2、社會救助
對在突發事件后遭受損失和損害的相關人員,通過調查了解掌握基本情況,采取各種措施實施救助,針對每個人的不同情況,開展靈活多樣的救助活動,發動新聞媒體進行社會救助,民政和社會慈善組織開展捐贈救助活動。
3、認真總結
突發事件結束后,善后工作處理領導小組要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總結在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弄清事實,分清責任,妥善處理。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規范全市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消防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全面提高水利建設工程的事故應急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理能力,及時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1)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
(7)《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xx〕32號)
(8)《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9)《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
(1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原安監總局第88號令,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修改)
(11)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桂發〔20xx〕15號)
(12)《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故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辦函〔20xx〕39號)
(13)《廣西壯族自治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防城港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工程技術規范文件
(15)《工程設計報告》及設計圖紙
(16)《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報告》
(17)《工程施工專項方案》
(18)《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9)《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SL721-20__)
(20)《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SL398-20__)
根據以上法律法規和條例,結合水利建設工程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防城港市轄區內發生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消防(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加強組織領導,分級負責。在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安委會組織協調下,按照水利部門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管理為主,行業地方相結合。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水利部門要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水利行業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
(五)事故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級別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4個級別
二、組織體系
(一)組織指揮機構
為了有效、有序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成立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安監辦,負責日常工作,聯系、協調和指導各縣(市、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小組。
(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1、工程建設發生事故后,項目法人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和處置,組織人員和設備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盡力減少損失。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故情況;
2、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后,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地方水利部門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市安監部門和市應急指揮中心。如發生工程圍堰潰壩決堤、施工場所火災,遂洞、高邊坡、深基坑崩塌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示警疏散危險區人員,迅速報告市應急指揮中心;如發生人員傷亡、中毒、火警,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撥打120急救中心或119火警電話求助。
3、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4、負責指揮調動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加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5、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
6、收集事故信息報送相關部門,按照程序和時限上報市安監部門和應急辦。
7、執行上級指令。
(三)建立專家庫
市、縣(市、區)水利局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專家庫,為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保障。
三、預警
(一)預警分級
1、確定預警級別。對可以預警生產安全事故,有關部門收集到可能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征兆信息后,組織進行辨識、分析和評估,研判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范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事故類別,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2、預警級別。具體劃分標準執行由中央和國家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分類制訂的標準。結合實際參照自治區和市政府的預警級別劃分標準執行,原則上執行如下標準:
一級(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生產安全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二級(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III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二)預警發布
預警發布根據有關權限和程序發布,Ⅲ級、Ⅳ級預警發布程序: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經核實、分析,符合Ⅲ級、Ⅳ級預警條件的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三)預警預防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方面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提升監測力度,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
2、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救災救助)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
4、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7、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8、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四)可能導致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經消除。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水利行業主管部門宣布解除預警。
(五)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調整。通過廣播、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影響的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四、信息報告
各級水利行業安全生產事、消防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按照程序、時限及時、準確、規范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要求執行。
五、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別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級別相對應(詳見附則)。市層面生產安全事故響應原則上按如下標準啟動響應:
1、四級響應。
①發生在縣(市、區)行政區較嚴重的Ⅳ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縣(市、區)水行政部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經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四級響應標準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提出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水利局主要負責同志決定進入四級響應狀態。市水利局密切跟蹤動態,收集事故信息,對負責應對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出的請求申請,幫助協調解決。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應急救援領導和應急救援專家組趕赴現場協助當地政府應急處置。
②發生在市本級的Ⅳ級(一般)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項目法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經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四級響應標準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提出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水利局主要負責同志決定進入四級響應狀態。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應急救援領導和應急救援專家組趕赴現場開展指揮救援,并密切跟蹤事故動態,收集事故信息。必要時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請求幫助、協助應急救援處置。
2、三級響應。
發生Ⅲ級(較大)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經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三級響應標準后,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提出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決定進入三級響應狀態,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并采取以下步驟: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分別上報自治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市、區)、鄉鎮級人民政府發出三級響應通知,要求當地政府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進行先期處置工作。
③由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安排,派出人員趕赴事故地區,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組建各應急工作組。水利部門召集參與部門研究制訂工作組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并調集隊伍、物資、裝備組織實施。必要時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坐鎮指揮。
3、二級響應。
發生跨縣市區的Ⅲ級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嚴重的Ⅲ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經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二級響應標準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決定進入二級響應狀態,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并采取以下步驟: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分別上報自治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市、區)、鄉鎮級人民政府發出二級響應通知,要求當地政府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③由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安排,派出人員趕赴事故地區,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組建各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牽頭部門召集參與部門研究制訂工作組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并調集隊伍、物資、裝備組織實施。必要時由市指揮部指揮長坐鎮指揮。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區域、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區負責協調和處置的,報請自治區進行緊急支援,或由自治區或相關部門負責組織指揮。
4、一級響應。
發生Ⅱ級(重大)以上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經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分析評估,認定生產安全事故為重大以上級別的,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決定進入一級響應狀態,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并按以下步驟實施: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分別上報自治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發出一級響應通知,要求當地政府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③由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市級應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安排,派出人員趕赴事故地區,按照本預案迅速組建各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牽頭部門召集參與部門研究制訂工作組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并調集隊伍、物資、裝備組織實施。指揮長坐鎮指揮。必要時報請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坐鎮指揮。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區域、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區負責協調和處置的,報請自治區進行緊急支援,或由自治區或相關部門負責組織指揮。
⑥做好配合自治區或國務院指揮機構或工作組工作的相關準備。
(二)響應措施
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發生后,各級水利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單位)的指令,組織相應的救援措施。
1、事故災難現場救援
立即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救援。必要時請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解放軍、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預備役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2、救治傷員
要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人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況請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派出衛生應急隊趕赴事發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3、群眾應急防護
及時做好群眾安全防護工作,宣傳有關安全、消防防護知識。當發現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事故災難引發的威脅時,要立即按照救援預案緊急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有組織、有秩序疏散居民及其他受威脅人員。妥善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必要的醫療保障。
4、信息發布
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第一責任人,第一時間把事故災難,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水利廳,以及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市安委辦(會)報告。
5、現場清理
現場救援結束后,現場救援小組應當在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揮下組織事故災難現場清理,劃分責任區,安排人員值守。
6、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在救援結束后組織檢查,經確認遇險人員全部得救或者經過專家論證遇險人員已無生還可能,事故災難現場得以控制后,經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批準,撤離搶險救援人員,同時報請終止應急響應。
六、事故調查
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有關事故調查部門報告事故原因、事故后果、損失、性質、救援措施、過程及事故后防范和整改措施。接受事故調查和處理。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報請市政府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有力實施搶救工作,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報請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阻礙、破壞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八、應急保障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等級,提請市、縣(市、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調度消防、交通、電力、能源、民政等有關部門,保障通信、應急物資、器材、人員運送等一切應急救援所需。
工程安全事故災難所需經費,按照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防城港市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通知》(防財字〔20__〕41號)執行。
九、附則
(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分級標準
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防城港市水利應急救援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大余縣防洪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四級。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利局統一領導和指揮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相關部門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
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利局統一領導下,局相關部門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縣水利局局長擔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副局長(副主任科員)擔任副指揮長,負責對水利系統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揮部成員包括機關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了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縣水利局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行動
縣水利局突發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局屬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縣水利局安全生產辦公室。
事故(險情)發生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縣水利局(值班電話:0797---8722240,傳真:)報告。
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縣應急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1.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5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電網公司、省公司及總公司“三個不發生”百日安全活動動員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及要求,確保實現“三個不發生”目標,針對公司近期安全生產特點和規律,結合春季安全大檢查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
公司成立“三個不發生”百日安全活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實施督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安全監察部,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情況交流等日常工作。
巡視組
領導小組下設巡視組,負責對各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和督導。
組長:
組成部門: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經理工作部、人力資源部、財務審計部、市場開發部
督導檢查組
領導小組下設督導檢查組,負責對各單位的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過程督導和檢查。
組 長:
副組長:
組成部門: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經理工作部、人力資源部、財務審計部、市場開發部
督導單位:各二級單位、項目經理部
單位互查組
1、第一小組
組成單位:電力安裝分公司
被查單位:發電分公司
公司聯系人:
2、第二小組
組成單位:發電分公司
被查單位:設備物資分公司
公司聯系人:
3、第三小組
組成單位:設備物資分公司
被查單位:電力安裝分公司
公司聯系人:
4、第四小組
組成單位:電鐵配套工程利川項目部
被查單位:農網完善工程巴東、建始項目部
公司聯系人:
5、第六小組
組成單位:農網完善工程巴東、建始項目部
被查單位:農網完善工程鶴峰、來鳳、咸豐項目部
公司聯系人:
6、第七小組
組成單位:農網完善工程鶴峰、來鳳、咸豐項目部
被查單位:水利工程來鳳藍河治理工程項目部
公司聯系人:
7、第八小組
組成單位:水利工程來鳳藍河治理工程項目部
被查單位:電鐵配套工程利川項目部
公司聯系人:
單位互查時間于4月10日前完成并形成匯總檢查報告上交于公司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嚴格落實各級領導到崗到位工作要求
1、宣傳動員,全面啟動。各二級單位主要領導及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要親自組織召開活動動員會,全面部署安全生產及百日安全活動。公司于3月10日下午組織召開動員會議。
2、加強領導,到崗到位。各級領導要帶頭履行職責,公司督導組督導各單位活動開展并深入一線班組。重點督導領導干部到崗到位、重點檢查電鐵配套工程、聯合經營各水利工程及電站技改工程的安全工作。各單位領導要親自帶隊深入基層,深入一線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親自組織開展“三個不發生”百日安全活動。
3、落實計劃,掛網督辦。各單位要組織制定本單位活動計劃并實行全過程監督管控。并將計劃發布到公司網頁,實行掛網督辦。各單位領導要及時關注安全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現場實際問題。
4、完善標準,全面履職。各單位領導要親自組織修訂完善本單位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到崗到位制度和標準并嚴格落實,將到崗任務細化到具體人員、具體時間,做到橫到邊、縱到底,崗位職責不留死角。
加強安全生產全過程風險管控
1、落實作業環節風險管控措施。全面推行作業工作準備會制度,現場作業前一天項目部、各班組召開準備會,全面分析現場作業的危險點和控制重點;認真執行班前會制度,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做到工作班全體人員對任務、危險點、作業程序、安全措施清楚;加大安全稽查力度,稽查覆蓋面要覆蓋到所有的作業現場,并確保稽查質量和效果。
2、落實安全風險辨識管控措施。各單位要分專業全面開展作業安全風險辨識,建立風險庫,突出抓好防人身傷害和惡性誤操作事故的落實,嚴格按照標準化作業開展工作,強化作業現場安全風險防控能力。針對危險性、復雜性和難度較大的施工項目,要認真執行現場勘察制度,認真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并嚴格執行工作方案審批要求。
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管控
1、強化安全規程制度執行力。全面清查、修訂運行規程及檢修規程,深入推進新“安規”執行。認真編制現場施工作業方案,全面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強化現場安全監護。
2、認真貫徹落實“兩票三制”。組織學習新“兩票實施細則”。開展“兩票三制”專項監督檢查,將執行情況作為安全檢查重點。
3、開展防誤管理專項監督。嚴格執行,嚴禁隨意解鎖;嚴格解鎖操作的管理、批準和監控,建立解鎖逐級向上一級“說清楚”制度。嚴格接地線管理制度,嚴禁裝設接地線前不驗電、不按順序裝拆。開展防誤操作管理專項監督檢查,督促落實防誤裝置配置滿足“五防”全面性和強制性要求。
4、全面推行作業現場標準化。按照要求,規范各類施工、檢修及運行現場安全設施、安全標識、警示標志,推進安全設施標準化建設;落實檢修、技改現場安全設施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標準化配置,推進檢修、技改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加強反違章工作力度
1、營造濃厚的安全學習氛圍。采取員工喜聞樂見的方式寓教于樂,增強吸引力、創意性、實效性,以“學安規、反違章、防人身、保平安”為主題活動,開展“職工書屋”建設、安全知識競賽、業務技能競賽、先進典型事跡宣傳等活動,公司計劃5月開展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2、深入開展安全反違章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大力實施現場查違章、違章查根源、根源查管理、管理查落實的閉環管理。大力推進標準化作業和作業規范化,嚴格執行工作現場安全監督和安全監護制度,實行安全監察人員提前介入機制,推廣施工作業前“危險點告知”錄音監督。
3、全面加強活動宣傳報道。各單位要充分發揮網絡優勢,加強新聞策劃和輿論宣傳,在公司網站全過程、全方位報道活動開展情況。
4、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優勢。各單位黨組織和群團組織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將活動目標納入黨內主題實踐活動評比考核范圍。通過設置各類黨員示范崗、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黨員安全責任區、黨員安全志愿服務隊等形式,廣泛開展“百日安全活動簡報”、“黨員身邊無違章”、“我為安全獻一策”、“爭創安全先鋒”、“安全班組”等活動。
深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1、建立長效運行機制。認真執行及要求,明確責任主體,落實職責分工,實行隱患分級分類管理。實行網上掛牌跟蹤督辦,每月在網上及安全生產分析例會上通報隱患治理進展情況,將隱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內容,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2、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對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梳理,將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全部錄入事故隱患數據庫,納入日常監督管理,按計劃落實整改。開辟“隱患排查治理專欄”,及時發布工作動態,深化事故隱患排查整治。
3、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各單位要開展“兩票”、安全設施標準化、變電運行管理專項治理、分包安全專項治理和“家族”性設備故障及缺陷等專項治理活動,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時消除安全事故苗頭。
三、實施步驟
“三個不發生”百日安全活動從3月1日起到6月10日,總體分為三個階段, 各階段的時間劃分及重點工作內容如下:
動員部署階段。制定開展“三個不發生”百日安全活動工作方案和措施,印發活動方案及重點措施。公司于3月10日組織召開動員會議。
推進實施階段。全體干部員工根據實施方案確定的工作內容,結合本崗位職責和到崗到位要求,加強安全生產全過程風險管控措施,加強作業現場管理,扎實開展反違章工作,深化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全面推進活動實施。
鞏固提高階段。各單位于5月28日前將活動總結上報至公司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公司于6月5日前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加強交流學習,評估“三個不發生”百日安全活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規范全市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消防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全面提高水利建設工程的事故應急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理能力,及時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1)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
(7)《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__〕32號)
(8)《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9)《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
(1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原安監總局第88號令,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修改)
(11)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桂發〔20__〕15號)
(12)《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故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辦函〔20__〕39號)
(13)《廣西壯族自治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防城港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工程技術規范文件
(15)《工程設計報告》及設計圖紙
(16)《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報告》
(17)《工程施工專項方案》
(18)《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9)《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SL721-20__)
(20)《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SL398-20__)
根據以上法律法規和條例,結合水利建設工程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防城港市轄區內發生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消防(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加強組織領導,分級負責。在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安委會組織協調下,按照水利部門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管理為主,行業地方相結合。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水利部門要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水利行業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
(五)事故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級別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4個級別
二、組織體系
(一) 組織指揮機構
為了有效、有序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成立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韋英革 市水利局局長
副組長: 龍衛東 市水利局副局長
馬崇輝 市水利局副局長
王建新 市水利局副局長
張 武 市水利局總工程師
成 員:嚴守升 市水利局安監辦負責人
江惠歡 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
易景全 市水利電力技術站站長
謝能朝 市水利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
班先寶 市海河堤養護站站長
陳麗娜 市防汛抗旱服務中心主任
黃達強 市水政監察支隊支隊長
廖 義 市水利工程技術站負責人
韋 魏 市水土保持站負責人
徐海倩 市水利局河長制辦公室負責人
何庠珍 市水利局計財科負責人
詹德和 市小峰水庫管理所所長
蘇冠東 市長歧水利管理所所長
李有強 市三波水庫管理所所長
黃 勇 市官山遼水庫管理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安監辦,負責日常工作,聯系、協調和指導各縣(市、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小組。
(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1、工程建設發生事故后,項目法人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和處置,組織人員和設備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盡力減少損失。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故情況;
2、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后,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地方水利部門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市安監部門和市應急指揮中心。如發生工程圍堰潰壩決堤、施工場所火災,遂洞、高邊坡、深基坑崩塌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示警疏散危險區人員,迅速報告市應急指揮中心;如發生人員傷亡、中毒、火警,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撥打120急救中心或119火警電話求助。
3、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4、負責指揮調動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加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5、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
6、收集事故信息報送相關部門,按照程序和時限上報市安監部門和應急辦。
7、執行上級指令。
(三)建立專家庫
市、縣(市、區)水利局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專家庫,為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保障。
三、預警
(一)預警分級
1、確定預警級別。對可以預警生產安全事故,有關部門收集到可能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征兆信息后,組織進行辨識、分析和評估,研判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范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事故類別,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2、預警級別。具體劃分標準執行由中央和國家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分類制訂的'標準。結合實際參照自治區和市政府的預警級別劃分標準執行,原則上執行如下標準:
一級(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生產安全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二級(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III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二)預警發布
預警發布根據有關權限和程序發布,Ⅲ級、Ⅳ級預警發布程序: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經核實、分析,符合Ⅲ級、Ⅳ級預警條件的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三)預警預防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方面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提升監測力度,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
2、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救災救助)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
4、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7、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8、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四)可能導致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經消除。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水利行業主管部門宣布解除預警。
(五)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調整。通過廣播、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影響的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四、信息報告
各級水利行業安全生產事、消防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按照程序、時限及時、準確、規范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要求執行。
五、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別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級別相對應(詳見附則)。市層面生產安全事故響應原則上按如下標準啟動響應:
1、四級響應。
①發生在縣(市、區)行政區較嚴重的Ⅳ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縣(市、區)水行政部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經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四級響應標準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提出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水利局主要負責同志決定進入四級響應狀態。市水利局密切跟蹤動態,收集事故信息,對負責應對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出的請求申請,幫助協調解決。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應急救援領導和應急救援專家組趕赴現場協助當地政府應急處置。
②發生在市本級的Ⅳ級(一般)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項目法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經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四級響應標準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提出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水利局主要負責同志決定進入四級響應狀態。 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應急救援領導和應急救援專家組趕赴現場開展指揮救援,并密切跟蹤事故動態,收集事故信息。必要時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請求幫助、協助應急救援處置。
2、三級響應。
發生Ⅲ級(較大)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經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三級響應標準后,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提出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決定進入三級響應狀態,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并采取以下步驟: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分別上報自治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市、區)、鄉鎮級人民政府發出三級響應通知,要求當地政府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進行先期處置工作。
③由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安排,派出人員趕赴事故地區,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組建各應急工作組。水利部門召集參與部門研究制訂工作組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并調集隊伍、物資、裝備組織實施。必要時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坐鎮指揮。
3、二級響應。
發生跨縣市區的Ⅲ級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嚴重的Ⅲ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經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二級響應標準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決定進入二級響應狀態,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并采取以下步驟: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分別上報自治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市、區)、鄉鎮級人民政府發出二級響應通知,要求當地政府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③由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安排,派出人員趕赴事故地區,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組建各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牽頭部門召集參與部門研究制訂工作組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并調集隊伍、物資、裝備組織實施。必要時由市指揮部指揮長坐鎮指揮。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區域、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區負責協調和處置的,報請自治區進行緊急支援,或由自治區或相關部門負責組織指揮。
4、一級響應。
發生Ⅱ級(重大)以上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經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分析評估,認定生產安全事故為重大以上級別的,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決定進入一級響應狀態,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并按以下步驟實施: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分別上報自治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發出一級響應通知,要求當地政府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③由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市級應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安排,派出人員趕赴事故地區,按照本預案迅速組建各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牽頭部門召集參與部門研究制訂工作組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并調集隊伍、物資、裝備組織實施。指揮長坐鎮指揮。必要時報請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坐鎮指揮。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區域、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區負責協調和處置的,報請自治區進行緊急支援,或由自治區或相關部門負責組織指揮。
⑥做好配合自治區或國務院指揮機構或工作組工作的相關準備。
(二)響應措施
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發生后,各級水利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單位)的指令,組織相應的救援措施。
1、事故災難現場救援
立即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救援。必要時請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解放軍、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預備役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2、救治傷員
要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人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況請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派出衛生應急隊趕赴事發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3、群眾應急防護
及時做好群眾安全防護工作,宣傳有關安全、消防防護知識。當發現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事故災難引發的威脅時,要立即按照救援預案緊急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有組織、有秩序疏散居民及其他受威脅人員。妥善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必要的醫療保障。
4、信息發布
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第一責任人,第一時間把事故災難,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水利廳,以及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市安委辦(會)報告。
5、現場清理
現場救援結束后,現場救援小組應當在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揮下組織事故災難現場清理,劃分責任區,安排人員值守。
6、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在救援結束后組織檢查,經確認遇險人員全部得救或者經過專家論證遇險人員已無生還可能,事故災難現場得以控制后,經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批準,撤離搶險救援人員,同時報請終止應急響應。
六、事故調查
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有關事故調查部門報告事故原因、事故后果、損失、性質、救援措施、過程及事故后防范和整改措施。接受事故調查和處理。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報請市政府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有力實施搶救工作,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報請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阻礙、破壞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八、應急保障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等級,提請市、縣(市、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調度消防、交通、電力、能源、民政等有關部門,保障通信、應急物資、器材、人員運送等一切應急救援所需。
工程安全事故災難所需經費,按照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防城港市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通知》(防財字〔20__〕41號)執行。
九、附則
(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分級標準
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防城港市水利應急救援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7
一、目的
為了妥善處置重大水事糾紛應急情況,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建設“平安”的要求,制訂本預案。
二、工作目標
維護正常水事秩序,推進“平安”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減少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三、處置原則
1、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2、采取協商處理和臨時處置相結合的措施。
3、在水事糾紛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改變用水現狀。
4、涉及飲用水安全的水事糾紛,在糾紛得到解決前,要確保當地人民群眾的飲用水安全。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重大水事糾紛會直接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的特性,設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水利水電局局長任副組長。應急處置機構辦公室設在縣水利水電局,辦公室主任由水利水電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縣水利水電局與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建立聯絡員制度。縣水利水電局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確定一名聯絡員。
應急處置機構主要職責:根據水事糾紛沖突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重大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執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下達的其他關于水事糾紛調處的任務。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在接到有關重大水事糾紛報告的半小時內向應急處置機構報告,并分別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根據水事糾紛沖突嚴重程度,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應急處置機構的各項指令、命令,負責實施、協調并督促、檢查、落實各項應急工作;負責有關信息、聯絡、接待等日常工作。
聯絡員工作職責:
聯絡人員一旦接到各類水事糾紛事件,在10分鐘內向應急處置機構辦公室主任報告情況,內容要求:水事糾紛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事態、原因,誰在現場處理、工作措施、進展情況等,以便組長決策和調度。
應急處置機構下設若干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構成及主要職責:
1、治安保衛組
由糾紛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由當地公安派出所、鄉鎮水利站、村委會等有關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維持糾紛發生地現場秩序,防止矛盾和沖突進一步激化,確保社會穩定。
2、糾紛調處組
由縣水利水電局牽頭,糾紛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做好水事糾紛雙方的協調工作,確保重要水工程安全,在充分協調和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
3、醫療衛生組
由縣衛生局牽頭,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向糾紛所在地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檢查糾紛所在地的飲用水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當地群眾生產生活用水安全。
4、應急資金保障組
由縣財政局牽頭,縣水利水電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解決重大水事糾紛相關水利工程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專項資金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啟動應急預案和解除
(一)應急預案啟動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按本地預案負責處理水事糾紛應急情況;當發生下列嚴重情況時,由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啟動本預案。
1、在省、市級河道管理范圍內發生的跨鄉鎮沖突;
2、因水事糾紛發生危及重要水工程安全的情況;
3、因水事糾紛發生10人以上的群體性械斗事件;
4、跨鄉鎮(街道)行政區域水事糾紛;
5、嚴重危及到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的水事糾紛;
6、跨縣(市)級行政區域水事糾紛;
7、發生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
8、其他情況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二)應急預案的.解除
重大水事糾紛群體性械斗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停止械斗,參與者經教育后自行解散,基本上化解矛盾糾紛,并經應急處置機構批準可解除應急預案。
六、應急預案的處置程序
1、縣水利水電局接到重大處置水事糾紛報告后,應當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糾紛情況,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并向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提出是否啟動重大水事糾紛應急預案建議。
2、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接到啟動重大水事糾紛應急預案的建議后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調處重大水事糾紛各項工作,根據情況啟動本應急預案,提出緊急處置意見,并將緊急處置意見下達到糾紛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由當地鄉鎮(辦事處)負責貫徹實施。
3、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應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督促指導緊急處置意見的落實工作。同時應及時將處置的進展情況或處理結果報告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縣政府及有關領導。涉及縣際的水事糾紛,應當向市水利局報告處置的進展情況和處理結果。
七、應急預案的保障措施
1、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處置機構以及各應急小組,根據應急處置機構的指令和職責分工,指導協助鄉鎮(街道辦事處)有效、有序地處理重大水事糾紛的應急工作。
2、重大水事糾紛發生后,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應當迅速組織水利、公安等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維護秩序,防止事態擴大。情況嚴重的根據需要動用公安等部門參與水事糾紛處理。
發生在本鄉鎮(街道)范圍內的重大水事糾紛,應由所在地鄉鎮、街道負責組織處理;發生在不同鄉鎮(街道)的重大水事糾紛,在糾紛得到解決前,糾紛所在地的雙方(辦事處)應當各自做好人民群眾的穩定工作,由縣或會同其它部門負責協調;跨縣(市)行政區域間的重大水事糾紛,在糾紛得到解決前,糾紛所在地的雙方應當各自做好人民群眾的穩定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報市水利局協調處理。
3、應急保障。縣交通、公安(交警)、民政等部門會同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交通運輸的安全暢通,傷員的搶救、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飲用水源的檢測和人民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為解決水事糾紛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4、善后處理。在重大水事糾紛突發事件得到平息后,縣水利水電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實地調查、分析、評估,提出最終解決水事糾紛的方案。
5、宣傳報道。重大水事糾紛的新聞報道材料需經縣審查后作報道。對縣與其他縣(市)間有重大影響的水事糾紛的發生和處理等消息,按有關規定由縣或水利水電局指定發言人發布。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市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及時、可靠、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1)適用于我市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適用于我市已建的水利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分級管理,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制,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水務局安全領導小組
成立雙城市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為主管副市長,副組長為水務局局長,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水利工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布置、實施和監督;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及善后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安全領導小組下設8個工作組,具體包括:
(1)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2)信息發布組。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收集相關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實事求是、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
(3)事故救援組。主要職責是依照專家組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搶險力量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市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5)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落實搶險隊伍、搶險機械設備、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搶險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7)善后處理組。具體負責確定傷亡人員的賠償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協調事故單位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并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對死亡人員遺體的火化事宜。
(8)基本應急救援隊伍、預備應急救援隊伍。主要職責是執行安全領導小組命令,按照專家組提出的搶險救援意見,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2水務局安全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水務局安全領導小組設立專家工作組,由各方面專家組成,主要工作職責是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對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建議,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為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事故分級
按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水利工程事故分為一級重大事故(Ⅰ級)、二級重大事故(Ⅱ級)、三級重大事故(Ⅲ級)、四級重大事故(Ⅳ級)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4、預警與預防機制
水務局應當定期研究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網絡,對信息及時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指導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5、應急響應
5.1預案啟動
Ⅳ級重大事故由市水務局組織救援,必要時請市政府相關部門協助。Ⅲ級以上重大事故視具體情況啟動市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
5.2響應程序
首先由事故現場項目經理利用施工現場力量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漫延擴大,同時向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與緊急報警電話110、火警119、急救中心電話120聯系,請求援助。
水務局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后,對事故級別進行初步分析判定,立即報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并提出起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通知指揮部相關單位趕赴事故現場。
5.3先期處置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在事發地政府領導下,當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快速修復、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4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4)事態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及處理的有關事宜。
5.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6應急結束
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相應的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急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并向上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事故書面總結和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指揮技術系統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應急指揮系統,充分發揮專家組的'作用,科學、迅速、準確決策,為指揮系統提供技術支持。
6.2設施、設備及物資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所需應急設備、工具等儲存在應急搶險隊伍中,發生事故后,由指揮部統一調度使用。
6.3應急隊伍保障
安全領導小組應組織一支基本救援隊伍和二支預備救援隊伍,三支救援隊伍由施工、技術力量較強的水利施工企業組成,啟動預案后,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動和指揮下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6.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網絡系統的正常工作;隨時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市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6.5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負責救援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市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的疏導工作,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到位。
6.6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負責維持事故現場治安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搶險救援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搶險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
6.7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市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6.8裝備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裝備供給,安排梯次,儲備好搶險設備設施。用于搶險的工程車輛、機械設備狀態良好,物資器材充足,確保搶險指令下達后,隨時能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
7、宣傳、培訓與演練
7.1宣傳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快速反應能力。
7.2培訓
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領導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7.3演練
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7.4獎勵與責任
市安全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處置水利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本預案由xx市水務局制定,xx市人民政府批準。
xx市水務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各水利施工企業可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本企業內突發水利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9
水利工程建設中發生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事件,依照國家和地方相應應急預案執行。
一、制訂目的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應急處置以保障人民群眾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減輕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社會危害。
(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根據水利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縣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監理、設計等工程參建單位負責相應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三)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縣水利局予以協調和指導,局屬各股各司其職,積極協調配合,動員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活動。事故現場應當設立由當地政府組建、各應急指揮機構參加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實行集中領導、統一指揮。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監理﹑設計等工程參建單位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進行事故處置活動。
(四)信息準確、運轉高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監理﹑設計等工程參建單位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縣水利局與各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快速處置信息。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按程序啟動應急預案。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正常情況下的水利建設工程項目風險評估、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隊伍建設以及完善應急裝備和應急預案演練等工作。
三、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一)縣水利局設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指揮組。水利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組的組成如下:
組 長:陳 敏 局長
副 組 長:孫小軍 黨組成員
戴中聯 副局長
李詩秀 副局長
陳則兵 副局長
桂木茍 河湖管護水庫管護中心主任
程文海 湖塘水庫分中心主任
王小寶 林泉水庫分中心主任
劉詩國 副科級干部
成 員: 局各股室負責人組成
指揮組下設決策組﹑指導救援技術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信息宣傳組﹑安全事故調查組。
1.決策組主要職責:
①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②與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③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④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⑤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
2.技術搶險指導組主要職責:
①根據各水利工程生產工作場所、內容的相關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的需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和技術儲備;
②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指導工作;
③對各生產工作場所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④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⑤指導和參與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工作。
⒊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衛,防止人為故意阻止或破壞救援行動;
②保證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擾;
③保護事故現場;
④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4.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①協助制訂水利工程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完善物資資源收集和儲備的相關工作;
②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生產作業場所,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③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車輛的調集;
④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
⑤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穩定。
5.信息宣傳組主要職責:
①負責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具體聯絡,信息收集,各組的協調溝通等工作;
②積極同媒體等相關部門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
①查明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②初步確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③提出對生產安全事故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④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向派出調查組的領導小組及人民政府或應急管理部門提交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書。
(二)項目法人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在本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應當組織制定本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的組成如下:
組 長:項目法人單位負責人;
副組長:工程各參建單位負責人;
成 員:工程各參建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1.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的主要職責:
①制定工程項目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專項應急預案),明確工程各參建單位的責任,落實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②事故發生后,執行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令,及時報告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防止事故的擴大和后果的蔓延,盡力減少損失;
③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組報告事故情況;
④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劃定并控制事故現場的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組織人員和設備撤離危險區等;
⑤按照應急預案,做好與工程項目所在地有關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溝通;
⑥組織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⑦落實并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情況;
⑧組織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⑨完成事故救援和處理的其他相關工作。
2.施工單位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①承擔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施工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②水利工程施工企業應明確專人維護救援器材、設備等。
③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項目施工特點和范圍,制定施工現場施工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項目施工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并明確職責。
④在承包單位的統一組織下,工程施工分包單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應當按照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并明確職責。
⑤施工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的應急救援人員和職責應當與項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調一致,并將應急預案報項目法人備案。
3.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應當迅速組建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的統一領導與指揮。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工作準備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縣內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項目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工程項目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宣傳,增強職工預防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二)預警預防行動
1、局屬各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和范圍,加強對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對可能導致安全事故險情的,在建水利工程的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等知情單位應當按項目管理權限立即報告縣水利局、應急管理部門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3、接到可能導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職能部門需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
五、事故報告
(一)事故報告程序
1、水利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水利局、應急管理部門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應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二)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六.指揮協調和緊急處置
(一)發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下,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現場參與救援的各工作組、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揮,并及時向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匯報有關重要信息。
(二)發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責任單位等相關單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后勤保障組根據工程需要及時提供勞保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參與傷員救護工作。
(四)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工程特點、環境條件、事故類型及特征,由技術搶險組專家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置和搶險方案,及時投入搶險工作。
(五)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故狀態,事故現場安全保衛組配合應急指揮機構劃定事故現場危險區域范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及時發布通告。
(六)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安全保衛組要注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為縮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明顯的標記和書面記錄,盡可能拍照或者錄像,妥善保管現場的重要物證和痕跡。
(七)信息發布工作。事故發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信息宣傳組積極同新聞宣傳等單位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事件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七、應急結束
(一)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活動結束以及調查評估完成后,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指揮部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有關部門和公眾。
(二)善后處置
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范圍,有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要督促、協調、檢查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2、事故發生單位應依法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組協助妥善解決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以及受影響人員的生活安排,按規定做好有關損失的補償工作。
3、事故發生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工作。
(三)事故調查和經驗教訓總結
1、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及時進行整改。
2、安全事故調查組應當根據事故等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助或自行進行事故調查,查明原因、損失情況,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等,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3、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參加事故應急處置的各工作組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實際應急效能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完善和補充。
4、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單位,應當從事故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后續生產安全。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根據可能突發的安全事故性質、特征、后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單位應當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2、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他社會資源。
(二)經費與物資保障
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等應當建立安全生產保障經費,儲備相關的搶險設備和物質。
(三)技術儲備與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機電設備、勘察設計等方面的應急救援專家并建立專家庫,常設專家技術組,根據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及時派遣或調整現場應急救援專家成員。
九、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0
電力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能夠為安全生產及施工方面的工作提供更多保障。電力工程的作業環境及現場具有較高的復雜性和變化性,設備及人員流動性較強,高空作業量較大。針對這些情況,需要采用適宜的方法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實施,避免出現安全事故,對作業人員及現場工作人員財產及生命安全造成威脅。
1、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問題
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問題,例如各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安全管理責任不清、管控不到位等方面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雖然客觀原因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產生一定影響,但是未能通過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對其予以避免也是無可爭辯的一點。部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者對自身工作重要性未能予以足夠重視,工作流于形式或浮于表面,無法對安全工作制度、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等進行有效落實,導致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取得預期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能夠為企業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的提升提供更多保障,因此管理人員需要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認識,提高自身及現場施工人員安全觀念,做好施工現場及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多地前往施工現場開展監督調查及管理工作,對現場最真實信息進行了解,進而采取適宜的方法促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通過細致觀察和分析,安全管理人員能夠對施工安全隱患方面的問題進行掌握,避免出現瞎指揮和走過場的問題,降低安全事故的出現頻率。
2、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法
2.1切實落實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2.1.1做好危險點的預控及分析工作做好危險點的預控及分析工作,防患于未然。通過分析施工危險點及危險源的調查,施工安全管理人員能夠制訂危險點清單,并且能夠結合清單內容制訂預控方案,進而對危險源進行隔離、消除或疏導,避免出現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對重大危險整改消除工作予以更多重視,通過重點部位重點監控的方式處理問題,直至隱患完全消除為止。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制訂救援、應急處理方案,并且定期組織開展演習工作,使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能夠對突發事故進行迅速反應。
2.1.2對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行教育培訓通過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施工安全管理人員能夠對安全管理相關專業知識、行業標準及相關法律規定等進行學習,掌握更多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及方法,進而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實。此外,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對普通施工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更多安全操作技能,對自身的施工工作進行規范,對違規作業問題進行控制。
2.1.3對安全生產監督保障體系進行完善對安全生產監督保障體系進行完善,促進三級安全監督網絡的建設。通過安全監督及標準化管理的實施,施工安全管理人員能夠對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等方面進行控制,做好預防及改進方面的工作。此外,需要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做好生產流程監督方面的工作,切實落實“兩票”作業,對現場作業人員防護用品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并且對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安全標志以及警告標識的配置進行完善,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并且在最短時間內對隱患問題進行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出現。
2.1.4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落實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落實,對責任體系進行健全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需要依靠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組織措施,其落實效果和施工安全狀況具有較大關聯。基于此,需要對不同部門的工作人員職責進行明確,對責權利等方面進行清晰界定,對相應的標準進行完善。各級人員需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按照管理協議書中的內容開展工作,確保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頭上,并且通過有效的監管及考核手段對管理工作者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如果出現管理失職問題,可按約定內容進行責任追究。
2.2切實落實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等方面進行有效管控:
①針對作業人員態度不端正、輕忽安全問題、安全操作技能較差、自身健康狀況等方面問題,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對一線施工工人進行崗位技能、安全教育方面的培訓,提升其安全生產意識,讓作業人員能夠按照安全生產規定開展施工工作,使其養成良好的施工習慣,營造安全生產氛圍,為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②需要對起重設備、安全工器具等方面的檢修保養工作予以足夠重視,定期組織預防試驗工作,進而對設備不安全狀態進行有效處理。
③切實落實安全監督工作,避免出現安全管理的漏洞。安全管理人員可以借助現代網絡信息技術手段了解現場實際情況、施工過程,做好安全措施落實方面的評價工作,對其中薄弱之處進行了解并通過適宜的措施對危險源等進行處理,將安全問題扼殺于搖籃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利用PC自動值班、Web子系統等新型技術及管理方法,借助調度自動化技術實現電網監控等方面的工作。
2.3從意識層面對施工安全管理更加重視
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對自身工作重要性予以更多重視,對現場施工人員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負責,為電力施工單位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基于此,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做好安全生產基礎保障方面的工作,為電力工程施工工作安全性及經濟效益的提升提供支持,避免施工進度受到負面影響。
3、結束語
總結全文,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能夠為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提供更多保障,確保施工工作順利開展,因此需要對其予以足夠重視。安全管理人員需要明確自身職責,通過適宜的手段對人、事物以及環境方面進行動態監管和控制,為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提供更多保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產安全受到影響,確保電力工程的施工工作順利開展。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能及時、可靠、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地方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縣水利工程建設,包括新建、擴建、拆除等活動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適用于我縣已建水利工程因質量原因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影響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分級管理,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制,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水利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成立峽江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為主管副縣長,副組長為水利局局長,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水利工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布置、實施和監督;貫徹執行上級各機關及縣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及善后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政府各相關機構、各鄉鎮、公安、衛生、武警、電視臺均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一旦事故發生則成立相應的工作組,完成各項救援工作。依實際情況,工作組可設定如下:
(1)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2)信息發布組。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收集相關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實事求是、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
(3)事故救援組。主要職責是依照專家組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搶險力量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縣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縣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5)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落實搶險隊伍、搶險機械設備、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搶險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7)善后處理組。具體負責確定傷亡人員的賠償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協調事故單位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并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對死亡人員遺體的火化事宜。
(8)基本應急救援隊伍、預備應急救援隊伍。主要職責是執行安全領導小組命令,按照專家組提出的搶險救援意見,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縣水利局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由各方面專家組成,主要工作職責是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對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建議,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為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水利局應當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定期巡查全縣水利工程運行情況,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網絡,對信息及時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指導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應急響應
4.1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后,水利局專家組成員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整理事故情況向縣政府匯報,由安全領導小組決定啟用應急預案。
4.2響應程序
首先由事故現場施工方或相關管理單位利用現場力量組織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根據實際情況,與緊急報警報警電話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聯系,請求援助。
水利局專家組及時對事故進行初步分析判定,報縣安全領導小組,并提出相應處理建議,同時通知相關單位趕赴事故現場救援。
4.3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后,在事發地政府領導下,當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快速修復、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報告
事故得到穩定后,水利局專家組及當地政府需向安全領導小組提交事故報告,報告需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4)事態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及處理的有關事宜。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政府,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水利局專家組成員跟進監測,確保事故無留下隱患。
4.6應急結束
由縣安全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并向上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事故書面總結和評估報告。
五、應急保障
5.1 指揮技術系統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應急指揮系統,充分發揮專家組的作用,科學、迅速、準確決策,為指揮系統提供技術支持。
5.2設施、設備及物資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所需應急設備、工具等儲存在應急搶險隊伍中,發生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鄉鎮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資儲備,發生事故后,由指領導小組統一調度使用。
5.3應急隊伍保障
縣水利局及各鄉鎮政府需成立相應應急救援隊伍,各地能保證聯系一支技術力量較強的水利施工企業,啟動預案后,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動和指揮下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5.4 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網絡系統的正常工作;隨時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5.5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局負責救援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縣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的疏導工作,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縣公安局負責維持事故現場治安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搶險救援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搶險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
5.7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縣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5.8裝備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裝備供給,安排梯次,儲備好搶險設備設施。用于搶險的工程車輛、機械設備狀態良好,物資器材充足,確保搶險指令下達后,隨時能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
六、宣傳、培訓與演練
6.1 宣傳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快速反應能力。
6.2 培訓
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安全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領導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6.3 演練
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6.4 獎勵與責任
安全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處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本預案由峽江縣水利局制定。
峽江縣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各水利施工企業、各鄉鎮可結合實際,制訂鄉鎮內突發水利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2
一、引言
電力企業不僅關乎到我國經濟的發展,同樣會對人們的生活產生影響,并且,電力行業屬于高風險的行業,傳統的管理模式下又比較容易出現安全隱患。電力生產不僅需要高性能的設備還需要專業技能較高的從業人員,其中安全和風險是同時存在的,所以在電力企業在生產中應該嚴格把控風險,保證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現階段而言,在安全生產風險相關管理工作方面,我國電力工程監理企業依然存在一系列問題,因此,在電力工程監理企業中建立全面且完善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一件事。
二、開展安全生產風險建設需要注意的問題
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既然是一個體系,那么必然會由方方面面的組成要素,因而電力工程監理企業開展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全員參與,整體提升。人員是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構建的基礎,唯有所有員工一同參與,總體有所提高才可以稱得上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機制構建取得一定效果。為此,應當對參與者有準確的認知。其中參與者不僅僅包括企業安全管理組織的有關人員,還包括其他部門的人員。一定要樹立人人講安全的思想,了解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機制構建的具體內容,進而大幅提高企業的總體安全風險管理能力。
(二)體系要素遵循PDCA循環原則。電力項目監理單位的運行和發展大多依托深入電力項目施工一線的管理機構與人員來實現的,為此上到企業的管理者,下到基層職工均要遵照體系運轉準則,促進體系運轉系統的發展,為監理單位的總體運行奠定夯實的基礎。
(三)密切和現實狀況結合。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機制構建不可僅停留在形式層面,應當著實地、深入地剖析現實的工作狀況,之后依據剖析結果制定完善的、恰當的、有效的計劃,依照計劃進行全面實行。在碰到現實工作發生變化的狀況下,應當依據現實的變化對有關舉措進行調節。
三、電力工程監理企業開展安全生產風險建設的措施
(一)通過管理機構的進一步完善來進一步健全相關管理。工作對于安全生產風險管理相關機制來說,其必須有一個比較強大的管理機構作為支撐。也就是說,電力工程監理企業只有在具備比較完善的管理機構的前提條件下,才能夠保證充分發揮出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機制在企業內部作用的作用。建立強大的管理機構,推動管理健全化發展才可以讓企業在管理方面碰到難題時,可以快速地安排人員采用科學的舉措從而有效解決問題。對于安全生產風險管理而言,強大的執行力非常關鍵。在安全問題上最好提前準備與落后一步所產生的結果或許有很大差異。
(二)加強對電力工程風險評估環節的重視程度。電力項監理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機制的最終目標便是對風險加以全面管控。這便需要監理單位先對或許產生的安全生產風險加以深入了解和剖析,對風險產生的概率與規避風險的可管控性和風險發生后所造成的不良影響進行客觀、全面的評估,此便是風險評估的概念。對電力工程項目來說,影響其安全生產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部分:其一是人員操作不恰當;其二是管理不到位;其三是機械設備發生故障。因此,電力工程監理相關單位應該進一步加強對電力工程風險評估環節的重視程度。對于風險的評定不可“走過場”,應該著實地結合內外要素加以整體剖析。把內外要素較易發生風險的環節、施工或者生產環節及相關的風險點和風險可能以哪種方式出現等逐一陳列,為后續風險管理工作提供可參考的根據。
(三)強化相關工作人員的管理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對于電力工程監理單位來說,單位內部相關工作人員所具有的管理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對于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控制機制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此,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慮:首先是要進一步提高企業內部工作人員對于安全風險的認識程度。其次是定期對企業內部員工進行管理水平相關培訓,提高管理工作人員的管理水平,保證在企業內部充分發揮出評估工作的重要作用,從而進一步保證企業內部生產過程的安全性,如果管理人員所具有的管理能力比較差,并且缺乏執行力,那么將會導致對企業內部安全生產風險的管理工作不到位,進而嚴重危害企業的安全生產。最后是應該采取合理措施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如果工作人員缺少專業素養以及綜合素質的話,那么將會使得他們在工作過程中很難以積極的工作熱情與強烈的責任感進行工作,進而會嚴重影響其工作的質量與工作效率,只有不斷提高員工自身專業素質以及綜合素養,才能夠真正意義上將安全生產風險控制工作落實到企業相關工作中,保證企業運營過程中的順利性以及穩定性。
四、結語
綜上所述,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不僅能夠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產生也能有效提高電力企業的生產效率,所以在電力行業高速發展的當下,電力工程監理企業應該重視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的應用,在構建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的同時也應該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從而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企業文化。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我市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廣西水利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我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過程中突然發生且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有效控制”的原則,結合我市水利行業生產特點,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加強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縣(區)人民政府是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司其職,積極協調配合,動員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活動。事故現場應當設立由當地政府組建,各應急指揮機構參加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水利企事業單位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在縣(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與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快速處置信息。相關部門應當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市水利局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水利局設立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為局機關相關科室、站的負責人。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具體承辦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供水管理科,辦公室主任由供水管理科科長兼任。
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在市水利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擬定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和協調局屬單位以及縣(區)水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預案措施;
(3)指導、協調和參與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4)及時了解和掌握水利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市政府、自治區水利廳報告;
(5)配合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及評估工作;
(6)為地方提供事故處理的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2.2局屬單位組織機構與職責
局屬各單位應成立相應的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等相關工作。
2.3各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機構與職責
各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成立相應的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編制轄區內水利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機制,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實施屬地管理,并履行相應的職責。
2.4水利企業事單位的組織機構與職責
水利企事業單位應按照管理權限,在相應的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成立安全生產應急機構,編制相應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報當地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備案。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提前儲備應急物資,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經常性排查,做好重大節假日、重要時段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水利企事業單位應積極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水利安全生產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以及所主管工程項目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水利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各自生產的特點和范圍,加強對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3.2.2對可能導致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險情,生產單位等知情單位應當按管理權限立即報告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地人民政府。
3.2.3水利企事業單位、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可能導致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
4.處置程序
4.1事故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理》,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分為I、II、III、IV四級。
4.1.1I級(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II級(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III級(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4IV級(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事故分級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4.2事故報告
4.2.1事故報告程序
(1)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之內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的方式可先采用電話口頭報告,隨后遞交正式書面報告。
(2)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4.2.2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以下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發生事故單位的名稱、主管部門和參建單位資質等級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及原因初步分析;
④事故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死亡、失蹤、被困、輕傷、重傷、急性工業中毒等),初步估計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①有關單位負責人的姓名以及相關執業資格;
②事故原因分析;
③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④搶險交通道路可使用情況;
⑤其他需要報告的有關事項等。
4.2.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明確專人對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3應急響應
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管理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處置。
4.3.1水利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積極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
4.3.2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等級,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其相關負責人應當帶領有關救援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規定,將事故情況報告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
4.3.3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等級,成立事故救援工作組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規定,將事故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水利廳。
4.4指揮協調和緊急處置
4.4.1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當按照事故等級,由相應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由到達現場的各級應急指揮部和水利企事業單位及主管單位組成。
4.4.2在事故現場參與救援的各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揮,并及時向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匯報有關重要信息。
4.4.3發生水利生產安全事故后,生產單位及主管單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4.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并根據生產特點、環境條件、事故類型及特征,為應急救援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
4.4.5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故狀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劃定事故現場危險區域范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
4.4.6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明顯的標記和書面記錄,盡可能拍照或者錄像,妥善保管現場的重要物證和痕跡。
4.5信息發布
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實行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2善后處置
5.2.1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范圍,有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要督促、協調、檢查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5.2.2主管單位及事故發生單位應依法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以及受影響人員的生活安排,按規定做好有關損失的補償工作。
5.2.3水利企事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產生的損失逐項核查,編制損失情況報告上報主管部門并抄送有關單位。
5.2.4主管單位、事故發生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工作。
5.2.5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5.3事故調查和經驗教訓總結
5.3.1水利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應當按照事故等級,由相應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監察部門等組成,負責事故調查,其職責如下: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議;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檢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3.2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水利企事業單位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事故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單位、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建議;
(8)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9)經驗教訓和有關水利安全生產建議;
(10)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5.3.3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參加事故應急處置的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實際應急效能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完善和補充。
5.3.4主管單位、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單位,應當從事故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后續生產的安全。
5.3.5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提出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應急保障措施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6.1.1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及人員通訊方式應當報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備案。
6.1.2正常情況下,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和主要人員應當保持通訊設備24小時正常暢通。
6.1.3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正常通訊設備不能工作時,應立即啟用備用應急通訊設備,保證事故應急處置的信息暢通,為事故應急處置和現場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6.1.4通訊與信息聯絡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圍及相應通訊設備應當符合應急指揮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搶險及物資裝備保障
(1)根據可能突發的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性質、特征、后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2)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所在地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它社會資源。
6.2.2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隊伍:
(1)搶險隊伍。由水利企事業單位的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隊伍。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質量檢測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生產設施安全性能評價與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應急對策和意見,并負責從技術角度對已發事故可能引起或產生的危險因素進行及時分析預測。
(3)應急管理隊伍。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6.2.3經費與物資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確保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資金和物資供給。
6.3應急培訓與演練
6.3.1培訓
(1)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處置要求,切實做好應急指揮機構、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等有關人員的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處置和應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水利企事業單位人員進行各類安全事故及應急預案教育,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原則上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以上。
(3)培訓對象包括有關領導和有關應急人員等,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和實際效果。培訓情況要留有記錄并建立培訓檔案。
6.3.2演練
(1)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水利生產情況和總體工作安排,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演練,必要時邀請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或社會公眾參與。
(2)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要總結經驗,完善和改進事故防范措施及修訂應急預案。
6.4監督檢查
6.4.1按照管理權限劃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對水利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進行監督檢查。
6.4.2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有具體的監督、檢查辦法和程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報請有關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7.獎勵與責任追究
7.1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集體或個人,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7.2對水利行業安全生產中,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的責任;相關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由監察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各級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水利企事業單位按本預案要求,承擔各自職責和責任。在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由于玩忽職守、瀆職、違法、違規等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全縣水利水電生產過程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并能在發生事故時,指揮組織事故的應急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__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__年)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__年)
(5)《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__年)
(6)《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20__年)
(7)《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__)11號)
(8)《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
(9)《水利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監(20__)19號)
(10)水利安全生產信息報告和處置規則》(水安監仁20__)220號)
(11)《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__)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以下范圍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吉安市水利局的應對工作:
(1)縣水利局及下屬單位負責的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活動。
(2)縣水利局下屬單位生產經營和后勤保障活動、機關辦公及后勤保障活動
(3)轄區內水利行業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縣水利局與各鄉鎮場水務水土保持站分級負責、管理
(3)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分工協調共同開展應對行動。
(4)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統籌利用行業資源,組織調配水利應急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為科學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5)信息準確、運轉高效。
(6)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教育培訓、預測預警、預案演練和保障能力建設。
2、事故風險分析
2.1事故易發領域
分析水利行業多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實際,以下領域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1)工程建設(含直屬單位投資建設的其他類型工程);
(2)水庫(水電站)、水閘、河道堤防、泵站、輸水渠道。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等水利工程運行管理;
(3)水文測驗、水質監測;
(4)科研實驗、勘測設計;
(5)綜合經營、后勤服務。
2.2事故類型
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86)劃分的事故類型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結合水利工作實際,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類型主要有:工程建設中的土石方坍塌、基坑淹沒、模板與腳手架垮塌、大型機械倒塌、爆破作業傷害、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人員墜落、物體打擊、施工場內交通和觸電事故等;工程運行中的非超標準洪水潰壩、決口、漫頂、滑塌、沉陷或嚴重滲漏,機電及金屬結構運行卡阻或崩潰,輸(泄)水隧洞坍塌,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發電機組意外停機,高空墜落,啟閉設備或特種機械傷害,沉船、翻船以及火災等水文測驗、水質監測活動中的沉船翻船傷害、淹溺、野外交通事故、危化品傷害等;勘測設計活動中的高空墜落、洞室中毒和窒息、物體打擊、觸電、雷擊傷害、機械傷害、野外交通事故等;科研實驗活動中的放射物灼燙、危化品傷害、觸電以及特種實驗儀器傷害等;綜合經營中的火災、景區旅游事故、食品或飲用水中毒、觸電以及機械傷害等;后勤服務中的火災、房屋坍塌、高空墜落、物體打擊等。
2.3事故等級
根據現行有關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4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長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上述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4涉險事故
涉險事故分為較大涉險事故和一般涉險事故。
1、較大涉險事故:
(1)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產安全事故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人員密集場所、生活水源、農田、河流、水庫、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電站、重要水利設施、危化品庫、油氣站和車站、碼頭、港口、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
(6)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其他情形為一般涉險事故。
3、組織體系及職責
3.1縣水利局組織機構與職責
縣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劉武
副組長:羅相明
成員:羅煜全、廖洪周、廖章江、廖乾君、溫慶勝、廖志國、羅治年、曾建平、郭琴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決策組、技術搶險指導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信息宣傳組,事故調查組、應急綜合辦公室。
縣水利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應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為領導、組織、協調全縣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協調與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系,相互配合。
決策組由局領導組成,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成員。決策組主要職責為:①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②與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③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④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⑤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教育。
技術搶險指導組由局建管股、農水站、防御股相關人員組成,分管建管股的局領導任組長。技術搶險指導組主要職責為:
①根據各水利工程生產工作場所、內容的相關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的需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和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指導工作:
③對各生產工作場所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④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⑤指導和參與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工作。
安全保衛組由局水政大隊、水保股相關人員組成,分管水政大隊的局領導任組長。
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為: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衛,防止人為故意阻止或破壞救援行動;
②保證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擾;
③保護事故現場;
④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后勤保障組由局辦公室、計財股相關人員組成,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任組長。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為:
①協助制訂水利工程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完善物資資源收集和儲備的相關工作;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生產作業場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做好檔案的收集和整理,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生產作業場所,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⑤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車輛的調集;
⑥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
⑦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穩定。
信息宣傳組由局辦公室相關人員組成,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任組長。
信息宣傳組主要職責為:
①負責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具體聯絡、信息收集、各組的協調溝通等工作;
②積極同媒體等相關部門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建管股、防御股相關人員組成,分管防御股領導任組長。
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為:
①查明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②初步確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③提出對生產安全事故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④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出具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書。
水利生產單位必須建立相應救援領導機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分管負責人擔任副組長,下設巡邏隊、搶險突擊隊、設備調各處、物資供應處,每小隊設一人專門負責。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4、預警
4.2.1風險信息報告
局下屬單位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信息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當地人民政府;地方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項目法人等要及時對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以及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造成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并將評估情況報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人民政府。預警信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發布。
局下屬單位、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項目法人等發現生產設施設備及環境異常可能導致,或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時,要及時向本單位相關崗位人員及可能受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人員發出預警,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做好自救互救準備,并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險情。
4.2.2預警信息報告
各鄉鎮場人民政府發布預警信息后,事故險情信息報告單位要及時將預警信息逐級上報至局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同時,要組織開展應急準備工作,加強重要設施設備的檢查和工程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2.3預警行動
局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報告后,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及時將預警信息報告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組長,重大險情預警信息同時報告組長;
(2)根據應急指揮部領導批示或指示,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對險情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進行評估;
(3)保持與事故險情信息報告單位、有關主管部門聯系,加強信息溝通,及時掌握預警信息變化情況;
(4)指導事故險情信息報告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事故或降低事故損害。
局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通報后,及時開展輿情監測,收集分析相關信息,掌握社會輿論動態,及時發布事態信息,回答公眾疑惑。
4.2.4預警行動終止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后,局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終止預警行動。
5、事故報告
5.1事故報告要求
5.1.1報告方式
事故報告方式分電話報告和書面報告。事故發生后,可先電話快報,隨后補報書面報告。
5.1.2報告程序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出現涉險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同時逐級上報至局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縣水利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告縣政府。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或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火災事故7日內)人員傷亡情況發生變化的,應按上述程序及時補報。
5.1.3報告時限
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或涉險事故出現1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各級主管部門每級上報時問不得超過2小時。局屬工程、下屬單位以及地方所屬水利工程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電話快報縣水利局辦公室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補充書面報告不得超過2小時。其中對較大事故,縣水利局在事故發生30分鐘內電話快報、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水利局和縣政府。
5.2事故報告內容
電話快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
書面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和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發生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應對措施,其他應報告的情況。
發生較大涉險事故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應按上述要求逐級上報至局辦公室。
5.3事故報告受理與處理
5.3.1事故信息接收
電話;
局辦公室或有關科室收到有關單位報告的事故信息后,應立即告知應急綜合辦公室。
5.3.2應急綜合辦公室收到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后,應立即進行匯總分析,視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報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通報局辦公室和有關股室。根據組長批示或指示,信息宣傳組立即向縣水利局和縣政府報告事故信息。
5.4先期處置
局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報告后,局應急綜合辦公室要做好以下先期處置工作
(1)及時暢通市應急指揮部與事故發生單位、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政府的聯系渠道;
(2)安排專人負責跟蹤事故發展態勢,重特大事故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收集并掌握相關信息,做好信息匯總與傳遞工作;
(3)會同有關專業部門研判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市水利局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的建議,并報市應急指揮部有關領導;
(4)必要時通知有關應急專家、專業搶險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5)其他需要開展的先期處置工作。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根據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級別和發展態勢,將縣水利局應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四個等級。
(1)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金事故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2)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局屬工程和下屬單位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可視事故損失和態勢變化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6.2響應啟動權限
(1)Ⅰ級應急響應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
(2)Ⅱ級應急響應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
(3)Ⅲ級應急響應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
(4)Ⅳ級應急響應由應急綜合辦公室啟動。
6.3響應啟動程序
(1)應急綜合辦公室判斷事故級別,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的建議;
(2)判斷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應急綜合辦公室立即報告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召開應急指揮部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審定應急響應級別,立即啟動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判斷局屬工程和下屬單位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應急綜合辦公室主持召開應急指揮部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審定應急響應級別,啟動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局應急綜合辦公室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應急救援小組組長。
6.4應急響應行動
局屬工程和下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縣水利局應急響應行動主要是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和配合救援工作。鄉鎮場管水利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縣水利局應急響應行動主要是行業指導和協調工作。
6.4.1Ⅰ級、Ⅱ級、Ⅲ級響應行動
啟動Ⅰ級、Ⅱ級、Ⅲ級應急響應時,局應急救援小組及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開展相關工作。
(1)局應急救援小組按有關工作制度,定時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會商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通報事故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研究部署事故應對措施。
(2)應急綜合辦公室立即實行24小時值班,與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和各鄉鎮場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暢通,接收、處理、傳遞事故信息救援進展情況,定時報告事故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統籌協調調配應急專家、專業搶險隊伍和有關物資、器材等。
(3)信息宣傳組立即組織有關新聞宣傳部門、信息中心等單位開展事故輿情應對與宣傳工作,及時發布生產安全事故權威信息。適時協調組織行業媒體記者采訪報道,引導形成正確的社會輿論環境。
6.4.2Ⅳ級響應行動
啟動Ⅳ級響應時,信息宣傳組、應急綜合辦公室及時開展相關工作。
(1)應急綜合辦公室加強與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和各鄉鎮場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暢通,接收、處理事故信息救援進展情況,統籌協調調配應急專家做好技術支持。
(2)信息宣傳組及時開展事故輿情應對工作,必要時組織宣傳單位開展新聞報道,統一發布事故相關信息。
6.4.3現場應急工作組任務現場應急工作組進入事故現場后,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傳達縣水利局應急指揮部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貫徹落實。
(2)召開由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負責人、應急專家參加的會議,了解事故發生基本情況、事故災害損失情況、事故處置方案和進展情況,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撫慰工作情況、事故救援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明確事故處置過程中需要開展的主要工作和任務分工。
(3)對于局屬工程和下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要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會商機制,定時組織有關單位會商,加強組織協調,了解事故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研究落實事故應對措施。
(4)加強與組織事故應急救援的有關鄉鎮場人民政府溝通協調,積極發揮水利專業應急技術支持。
(5)根據需要,協調調動水利搶險隊伍、裝備器材等支持應急救援工作。
(6)跟蹤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收集、處理事故相關信息,及時報告應急綜合辦公室。督促事故發生單位保護證據資料、保存好事故應急處置記錄等信息。
(7)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或現場處置情況需要開展的其他工作。
6.5應急響應終止
當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現場應急工作組適時提出應急響應終止的建議,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由應急響應啟動負責人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7、信息公開與輿情應對
7.1信息發布
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信息宣傳組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匯報事故發生后的.社會輿情態勢,提出事故信息發布方案建議。
根據組長批示或指示,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完成新聞通稿,會同縣應急綜合辦公室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
發生其他級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信息宣傳組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2輿情應對
新聞宣傳組會同應急綜合辦公室組建網評員隊伍,對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上的不良輿情進行引導,及時對歪曲事實、煽動矛盾、影響事件處置等方面的不良信息進行處置。
8、后期處置
8.1應急處置總結
局應急綜合辦公室對事故基本情況、事故信息接收處理與傳遞報送情況、應急處置組織與領導、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應急響應措施及實施情況、信息公開與輿情應對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相關建議并形成總結報告。在此基礎上,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本預案體系執行情況、應急處置成效進行總結評估。
8.2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做好后期現場污染物處理和生產恢復工作。局辦公室督促有關單位協助各鄉鎮場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補償、撫慰、安置和生產恢復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本單位職工因應急處置負傷、致殘或死亡人員的醫療補助和撫恤工作,以及協調保險機構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8.3事故調查處理
對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積極做好具體配合事宜。按照要求,推薦相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調用專用檢測設備進行事故鑒定分析,積極提供水利廳應急處置總結報告。
9、保障措施
9.1通訊與信息保障
正常情況下,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和主要人員應當保持通訊設備24小時正常暢通。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后勤保障組保證事故應急處置的信息暢通,為事故應急處置和現場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9.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9.2.1現場搶險及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可能突發的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性前、特征、后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所在地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它社會資源、
9.2.2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隊伍
(1)搶險隊伍。由水利企事業單位的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隊伍。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質量檢測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生產設施安全性能評價與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應急對策和意見;并負責從技術角度對已發事故還可能引起或產生的危險因素進行及時分析預測。
(3)應急管理隊伍。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対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9.2.3經費與物資保障
地方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確保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資金和物資供給。
9.3應急培訓與演練
9.3.1培訓
(1)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處置要求,切實做好應急指揮機構、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等有關人員的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處置和應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水利生產單位人員進行各類安全事故及應急預案教育,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原則上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3)培訓對象包括有關領導和有關應急人員等,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和實際效果。培訓情況要留有記錄并建立培訓檔案。
9.3.2演練
(1)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水利生產情況和總體工作安排,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演練。必要時邀請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或社會公眾參與。
(2)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要總結經驗,完善和改進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9.4監督檢查
9.4.1按照管理權限劃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對水利生產單位應急預案進行監督檢查。
9.4.2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有具體的監督、檢查辦法和程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報請有關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10、獎勵與責任追究
10.1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集體或個人,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10.2對水利行業安全生產中,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的責任,并予以處罰;相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由監察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各級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水利企事業單位按本預案要求,承擔各自職責和責任。在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由于玩忽職守、瀆職、違法、違規等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責任,并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附則
11.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萬安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由局應急綜合辦公室負責管理。
預案實施中,法規制度和技術標準、應急組織體系及組成機構、事故風險類型等發生重大變化,或者預案適用環境發生明顯變化的,應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11.2施行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5
一、指導思想
以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推動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為主線,以“強化安全基礎,創建平安校園”為主題,根據縣局各項要求,結合學校工作的實際,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素質和防范能力,使學校內部安全隱患明顯減少,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狀況明顯改善,有效防止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全面推進“平安校園”創建,為校園安全、和諧、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組織領導
為了高效開展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學校成立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任務是負責收集、整理、通報安全隱患大檢查活動有關情況,并按時上報相關信息。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從20__年6月18日前開始至20__年10月31日結束。
四、檢查內容及工作措施
(一)校舍、設備設施等安全大檢查
認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開展對學校教室、辦公室和各個功能室等公共區域的安全拉網式大檢查。重點對學校的'電器設備、消防器械及通道等重要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于一時不能整改的要上報并加強管理和師生安全教育。
(二)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1、學校配合縣公安、衛生、城 管、工商、食藥監局等部門,針對校園周邊小商小販、交通秩序、食品衛生、網吧等進行專項整治,確保校園周邊秩序良好。
2、學校認真開展“警校共育”工作,主動聯系片區民警以及治安巡防人員,加強校園周邊治理工作,確保校園周邊秩序良好和安全。
(三)交通安全教育
1、在9月和10月開展專題教育兩次,加強師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愛護交通設施、不橫穿馬路、不坐超載車輛、不坐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車輛、文明乘車等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爭當文明、守法好學生。
2、舉辦一次黑板報或手抄報比賽。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6月18日前),按照“安全生產月”及安全大檢查的工作要求,制定梁泡小學切合實際的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學校自查(6月19日—8月31日),按照“安全生產月”要求,組織開展好“六個一”活動(組織教職工接受一次安全專題培訓,組織學生接受一次安全專題教育,組織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活動,開展一次學校安全建議征集活動,給學生家長發出一封安全提示信,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重點部位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認真填寫隱患排查臺賬,撰寫自查報告。
第三階段:集中治理(9月1日—10月10日),集中治理一批長期存在、反復出現、較為典型的安全隱患,真正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四階段:本次活動情況總結、資料歸檔(8月1日至9月30日)。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6
第一章前言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交通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章《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統各企事業單位在從事道路建設施工、道路養護管理、道路(危貨)運輸、水上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征收、場站建設中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險目標的確定及潛在危險性評估
目前,全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35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國省干線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潘家口水庫水上客貨運輸監督與管理、道路建設材料的采集、加工、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征收等任務。
進入后,我市交通建設步伐將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特別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項目將陸續開工,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于以往公路建設項目。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復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復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群死群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市范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第四章救援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地點設在市局五樓值班室,聯系電話:。指揮長由局長擔任、常務副局長和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公安科,辦公室主任由市局辦公室主任擔任,公安科科長任副主任。
指揮部職責:
1、統一領導,協調指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適時發布、通報并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二)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長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交通系統內資深施工和管理人員組成。
應急救援專家組成員名單:
應急救援專家組職責:
1、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重大危害控制系統進行評價;
2、為救援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為救援工作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持;
3、及時分析事故源的變化,為救援行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辦法。
(三)、成立應急救援隊:隊長由分管運管和工程的副局長共同擔任。根據交通行業特點,分別成立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應急水上救援分隊。
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武玉明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時間,將救援所需機械設備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志;
3、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王京圍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負責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
2、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3、負責重特大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4、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1、迅速調集水上救援人員、船只及設備,必要時協調上級海事部門救、撈人員及設備支持;
2、負責指揮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協助水上事故的調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和事故單位相關負責人共同組成。其職責為:
1、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醫療救護組,組長由分管局衛生所工作的局領導擔任,衛生所負責人組織實施。其職責為:
1、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
2、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
3、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六)成立后勤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局事務管理處的局領導擔任,事務處和財務科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其職責為:
1、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
2、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七)成立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工會、組干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
1、負責事故的調查,進行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3、制定預防措施。
(八)成立善后工作組,組長由分管法規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法規科、人勞科、工會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
1、負責事故單位職工、家屬的救助、安置及各種相關政策解釋;
2、負責工傷鑒定、賠償、保險等政策解釋及相關業務。
第五章應急救援的組織與實施
(一)事故的報警與接警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道路施工、道路運輸、水上運輸等)、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系電話。
相關部門接警后,立即報告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及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時,事故單位必須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亡人員,積極進行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時間將所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傷亡程度等簡要情況直接向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報告指揮長(副指揮長),由指揮長發布救援命令,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各救援機構進入救援現場。
(三)救援機構的響應
各救援工作組接到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第六章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干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工作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時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結束后,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對演練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演習工作進行評估,對相關單位的《預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議。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7
一、總 則
(一)目的
為了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有可能發生在城區集中供熱系統的安全事故,保證安全、穩定和連續供熱,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部門與供熱企業的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供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預案。
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城內供熱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設備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
(2)煤炭供應緊張影響正常供熱;
(3)因企業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造成區域停供或大面積停供。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任務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擬定本區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供熱企業負責制定本企業范圍內的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揮小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指揮小組組成:
組 長:市政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市政管理局分管領導
成 員: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金安熱電有限公司經理、恒陽熱電有限公司經理、金泰熱力有限公司經理、大眾熱力有限公司經理、華暖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暖到家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晨旭熱力有限公司經理、龍城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春宇供暖有限公司經理、大源熱力有限公司經理、鑫誠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正大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泓利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津源熱力有限公司經理、華龍熱力有限公司經理。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當發生城市供熱突發事故時,指揮小組成員必須迅速到達指定崗位,指揮小組成員未在市內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由所在單位同志按職務排序遞補。
指揮小組電話:
各供熱企業搶險電話:
(二)指揮小組主要職責
1.領導和協調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妥善處置重大事故和應急響應期間的重大問題,制定切實應急方案,盡快恢復正常供熱;
2.貫徹國家、省、市政府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訂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市政管理局有關科室和各供熱企業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3.及時了解掌握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負責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上報;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7.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三)指揮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1.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局供熱辦主任、安全辦主任擔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2.指揮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應急響應時,負責指揮小組正副組長、成員單位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的指示。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其他部門的聯絡。
(四)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供熱管理辦公室根據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城市供熱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供熱應急工作;指導事故發生地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城市供熱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按照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負責核實上報的供熱系統情況;組織事故調查。
2.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與市政府應急機構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最新信息,保證指揮小組正副組長及時參加市政府的有關會議;負責安排指揮小組辦公地點并通知指揮小組成員參加小組會議;審查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信息報道稿件,編制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簡報;組織全市供熱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
3.各供熱企業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政府、市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搶險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科學的、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對熱用戶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及評估
(一)、管道爆裂,引起大量熱水泄漏;
(二)、鍋爐、壓力容器爆炸及引起的火災;
(三)、供熱用煤短缺,引起大面積停暖。
四、突發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對可預見的影響供熱運行的事件,需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
2、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簡要經過;
3、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4、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聯絡方式。
(三)供熱管理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搞好現場保護,維護好現場秩序。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確需移動物品時,需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并拍好錄像,最大限度地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五、應急處置
(一)基本應急。發生突發性重大事故時,應本著控制-報告-搶險的原則進行,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接警者(或發現事故者)首先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態擴大,并迅速向熱源單位、部門負責人及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報警,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迅速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警;
2、接到報警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供熱單位各專業搶險隊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擴大應急。當事故發生為特別重大時或超出本級預案處置能力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請求支援,利用全市各種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三)應急結束。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控制,重大險情已經排除,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開,無事故發生,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六、后期處置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供熱,保障城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組織供熱方面的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將調查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責任事故,必須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七、應急保障
(一)通訊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本預案啟動時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
(二)應急隊伍保障。供熱管理辦公室要組織建立供熱企業的專業搶險隊伍,按照事故性質成立蒸汽泄漏搶險隊、管道爆裂搶險隊、電氣事故搶險隊等事故搶險隊,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使用,搶險隊工作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每支搶險隊中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
(三)物資保障。供熱企業應提供本單位供熱設施設備情況,儲備常用備件。各專業搶險隊要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包括通訊工具、照明設備、通風機、切割機、防毒面具、滅火器材、電焊機、隔熱服、應急救援車輛等,并按規范要求儲備相應燃料。并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八、附則
(一)應急演練。應急領導小組每年要結合往常供熱事故情況,組織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搶險隊人員、設備、設施配置情況;搶險隊反應能力及業務技能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領導小組搶險指揮能力、業務技能;設備、設施、配件、材料準備情況以及預案可行性等有關情況。供熱企業每年都要針對各類事故定期組織4支搶險隊進行救援搶險演習。
(二)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供熱單位要牢固樹立防大災的意識,加強對重點部位、崗位、設備設施的檢查,防止鍋爐、汽機、發電機組、管道、換熱站等方面發生重大事故。要明確本單位危險源并建立檔案,加強重點部位的巡檢;建立并完善值班、檢查、例會等各項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與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保證信息能夠及時上傳下達。
(三)預案管理。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需要和演練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8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根據省、泉州及xx市部署要求,決定xx年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執法專項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強化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努力達到四個100%、確保三個繼續下降:對區域內重點企業檢查執法率達100%,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率達100%,對檢查發現存在安全生產問題企業的復查率達100%,對舉報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核實查處率達100%;確保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和較大事故“三個繼續下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各工作點、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實際情況,突出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特種設備、消防等高危行業領域,摸清生產經營單位底數,確定執法頻次,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動態監管執法機制。
(二)把握關鍵部位重點環節。各工作點、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分級分類監管執法的要求,確定重點監管執法對象,緊盯直接影響生產安全的關鍵部位和重點環節,制定相應的執法檢查事項清單,作為檢查執法的主要內容,督促企業主體落實責任、制定安全措施,嚴防引發重大事故。
(三)注重風險管控隱患排查。各相關單位要根據各行業領域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在全街道范圍內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大排查活動,對自查或者監督檢查發現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一律嚴格按照《福建省重大事故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暫行辦法》進行掛牌督辦整改,實行閉環管理。
(四)強化問題隱患整改。各工作點、各社區、各有關單位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生產執法年活動,按照“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總體要求,強化監督檢查和監管執法,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4個100%”要求開展自查自糾,著力查隱患、找問題、補短板、堵漏洞,舉一反三抓好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整改落實,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風險,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產領域事故隱患,打擊一批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行為,整頓一批嚴重違規違章企業,關閉取締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單位。通過嚴格的監管執法,推動安全生產大檢查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堅決防范遏制較大和重特大事故發生。
(五)嚴肅非法違法行為查處。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舉報查處工作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核查處罰,重點查處打擊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和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瞞報事故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或無證上崗的等非法行為;重點查處安全管理混亂、不符合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對重大事故隱患置若罔聞、隱患治理不到位、涉及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濃度(強度)嚴重超標且采取措施不力、中介機構弄虛作假、拒絕或阻礙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執法等違法行為。集中查辦一批典型案件,切實做到整改一批、處罰一批、關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六)嚴格事故調查處理。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等級和管轄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開展事故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設立技術和管理問題專篇,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要嚴格落實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及時送審督辦事故調查報告,認真落實事故調查報告批復要求。事故調查要在規定時限內結案,依法向社會公開調查報告全文,結案一年后要按規定組織開展評估,評估結果報備上級政府安辦。
(七)落實部門執法責任。各工作點、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法定職權,突出執法重點,嚴格開展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八)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涉及多部門監管的'行業領域,定期組織其他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市直駐街道有關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格開展執法行動。
(九)規范安全生產執法。要健全完善執法人員名錄庫和執法對象名錄庫,貫徹落實“雙隨機”檢查執法要求,確保檢查執法透明度和威懾力;要依照法定程序開展行政執法,做到檢查有方案、現場有記錄、落實有反饋、處理有結果;要嚴格落實執法“雙公示”制度,及時公開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宣傳部署(5月)。各工作點、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細化實施方案,對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進行部署,大力開展宣傳動員,使監管人員和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了解掌握執法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工作重點,推動基層和企業真正“動起來”。
(二)全面推進(5月至11月)。第一階段(5月底前),各工作點、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督促指導本地區本行業的企業,認真開展安全隱患、違法違規問題自查自糾,切實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簽訂自查自糾承諾書,自查自糾情況報街道安辦。在此基礎上,要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摸清重點監管執法對象的底數,建立重點監管執法對象名錄庫,及時報送街道安辦,以便匯總上報市安辦備案。第二階段(6月至11月),各工作點、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圍繞執法重點,組織監管執法人員具體落實本方案,嚴格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扎實推進執法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每月5日前將上月行政執法情況統計表(附件2)報送街道安辦。要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通過組織學習借鑒、培訓交流等活動,不斷提高執法效能,促進精準執法。
(三)總結考核(12月)。街道安委會將認真總結執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積極開展執法評估考核工作,肯定成績、查找問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執法的長效機制,為推進安全生產執法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積累經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辦事處成立執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謝建智主任任組長,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街道安辦,各成員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實施、密切配合。
(二)抓住重點,嚴厲打擊。要深入分析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產生的主要因素,對事故頻發、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為突出的地區、行業和單位,要抓住關鍵環節,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有效打擊。要堅決打擊和鏟除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保護傘”,以及安全生產領域的黑惡勢力,堅決查處包庇、縱容、支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政府工作人員,堅決查處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事故的責任人。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營造氛圍,強化監督。要通過互聯網、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拓展宣傳廣度、延伸宣傳深度,注重宣傳效果,動員和引導轄區企業及職工,全面理解、參與和推進專項行動,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要充分發揮總工會、團工委、婦聯組織的作用,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渠道,強化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確保執法專項行動取得良好成效。
(四)加強檢查,注重協調。各工作點、各社區、各有關單位分別于7月底、12月底總結報告將報送街道安辦,以便匯總反饋市安辦。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適用于鎮域范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準后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泄露、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群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于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
隊長:李繼錄
副隊長:吳曉晨
隊員: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通過對監測信息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后,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采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并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后續工作。
1、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后,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審核后,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0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全面推動歲末年初百日安全生產大會戰工作,結合《清溪鎮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市委四屆九次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動態更新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綜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加大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重點工作
(一)黨委政府及部門突出問題集中攻堅整治
把安全生產擺到突出位置,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差距等突出問題,全面落實黨委政府屬地領導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歲末年初安全生產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深刻剖析原因,找準根源癥結,制定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對策。要強化閉環管理,督促責任主體嚴格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二)企事業單位重大隱患集中攻堅整治
轄區各企業、風力電站、食品加工廠要切實樹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要求,構建和夯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要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嚴格制定治理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在隱患整治期間,要嚴格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和責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員覆蓋的`安全生產責任閉環管理體系,并及時向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三、攻堅任務
(一)學習宣傳
1.認真學習。著力提升應急管理干部的專業精神、專業素養、專業能力。
2.廣泛開展宣傳活動。鎮黨委政府常態化開展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在元旦、春節等節假日重點時段,利用微信、QQ等平臺廣泛宣傳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嚴格落實責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措施和成效。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
1.提升安全監管能力,配齊配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落實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全面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試行)》,組織轄區內有關企業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按時完成在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備、企業公示牌設立、安全風險承諾公告內容更新等相關工作,通過有效施行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抓住企業關鍵人,加快補齊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責任短板,不斷提升重大危險源本質安全水平。
(三)非煤礦山安全整治
1.大力提升安全生產水平。采取集中培訓和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尾礦庫安全管理規定》宣貫,提高企業人員的安全法律意識。建立相關臺賬,及時更新人員名單,重點強化隱患排查治理、預警信息、事故警示等方面。
(四)消防安全整治
1.整治清溪老街老舊場所及等突出風險地區。持續推動老舊場所公共消防設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級改造。
(五)道路運輸安全整治
1.健全完善道路運輸安全責任體系。強化落實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動態更新“三個清單”,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防控制度,常態化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
2.大力查處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客貨運輸車輛“三超一疲勞”等突出違法行為,全面清查道路客運市場“黑企業”“黑站點”“黑車”深化農交安APP的錄入工作,。
3.強化節假日道路安全防護保障。鞏固完善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成果,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坡等隱患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科學管控團霧多發路段,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在元旦、春節堅持交管員全員上路督導檢查。
四、時間安排
從20xx年1月至3月底,結合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攻堅范圍和整治重點。督促轄區、行業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制定“集中攻堅年”方案。深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查漏補缺,深挖問題隱患并結合工作實際,動態更新“兩個清單”,貫穿到三年行動計劃中,積極制定制度、措施有序推動歲末年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本次百日攻堅是既定的階段工作安排,更是順利完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關鍵階段。鎮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上來,結合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內容、突出工作重點、合理安排時間進度,一手抓問題隱患整治,一手抓制度措施建立,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工作人員分頭落實。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二)強化工作保障,全力攻堅克難
要把專項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強化政策支撐和制度創新,強化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發揮好專班的統籌協調作用,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企業的溝通,督促指導全力做好專項整治。
(三)嚴格監管執法,嚴肅問效問責。鎮安辦要加大安全生產執法監管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
(四)大力宣傳推動,抓好示范引領。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對百日攻堅行動進行廣泛宣傳,積極推廣先進做法,鼓勵社會群眾積極參與專項整治行動,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1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采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絡。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采礦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并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并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并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后,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并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衛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系,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并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衛生院負責聯系、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
鎮政府辦公室:
鎮安委會辦公室:
安監所辦公室:
鎮衛生院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并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并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后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2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為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二、應急策劃(一)?工程概況
工程,位于,根據實際情況,本工程擬布置壹臺型號的塔式起重機。
(二)應急預案工作流程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見下圖:
1
此資料由網絡收集而來,如有侵權請告知上傳者立即刪除。資料共分享,我們負責傳遞知識。 ?
(三)重大事故(危險)發展過程及分析
1、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過程中安全限位裝置突然失控,發生撞擊護攔及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墜落)。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升降式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4、塔式起重機操作失誤或失靈。
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6、塔式起重機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8、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1、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2
此資料由網絡收集而來,如有侵權請告知上傳者立即刪除。資料共分享,我們負責傳遞知識。根據本工程特點,在辯識、分析評價施工中危險因素和風險的基礎上,確定本工程重大危險因素是塔式起重機墜落、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觸電、火災等。在工地已買采取機電管理、安全管理各種防范措施的基礎上,還需要制事實上塔式起重機墜落、倒塌的應急方案,具體如下:假設塔式起重機可能墜落;假設塔式起重機的限位失靈,塔式起重機司機違章作業嚴重超載,可能造成塔式起重機墜落。 2、突發事件及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分析,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3、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機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
3
此資料由網絡收集而來,如有侵權請告知上傳者立即刪除。資料共分享,我們負責傳遞知識。(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墜器等安全裝置。(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電纜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②塔式起重機使用時嚴禁超載、重量分布均勻。
③沿機身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④作業完畢,吊籠應停在地面,處于非工作狀態。 ⑤夜間作業,施工現場必須備有充分的照明設施。 ⑥嚴格認真檢查各聯接點,銷軸有無裂紋、銹蝕、損傷。 ⑦停機修理或維護保養時,必須切斷總電源,不許帶電作業。(7)各機構需要反向轉行時,必須待電機正轉停止后,再啟動反轉,反之也一樣。
(8)發現塔式起重機有異常現象時,應停機切斷電源,待查清楚并排除故障后再使用。
(9)塔式起重機在每班作業完畢后,必須將吊籠停放地面,切斷總電源方可離去。
(10)每班工作前,司機必須對塔式起重機進行日常檢查,設備無
4
此資料由網絡收集而來,如有侵權請告知上傳者立即刪除。資料共分享,我們負責傳遞知識。異常才允許開車作業。
(11)司機應對齒條、滑輪等部位按規定進行日常保養,如發現有異常,須及時處理。
(12)司機在正式作業之前,必須逐項檢查各安全裝置的可靠性,絕不允許在安全裝置不可靠或失靈的情況下勉強作業。
(13)塔式起重機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章作業,操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作記錄,同時完善簽名確認手續。
(14)塔式起重機安裝、加節、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后遵照執行。
(15)司機應全面檢查按鈕操作手柄等是否處于非工作狀態,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總按鈕。
(16)塔式起重機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法律法規要求
《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規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第三十一條;《安全許可證條例》第三十條、第六十八條;《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許可證條例》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3
一、總 則
(一)目的
為了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有可能發生在城區集中供熱系統的安全事故,保證安全、穩定和連續供熱,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部門與供熱企業的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供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預案。
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城內供熱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具體包括:(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設備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2)煤炭供應緊張影響正常供熱;(3)因企業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造成區域停供或大面積停供。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任務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擬定本區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供熱企業負責制定本企業范圍內的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揮小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指揮小組組成:
組 長:市政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市政管理局分管領導
(二)指揮小組主要職責
1.領導和協調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妥善處置重大事故和應急響應期間的重大問題,制定切實應急方案,盡快恢復正常供熱;
2.貫徹國家、省、市政府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訂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市政管理局有關科室和各供熱企業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3.及時了解掌握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負責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上報;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7.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三)指揮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1.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局供熱辦主任、安全辦主任擔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2.指揮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應急響應時,負責指揮小組正副組長、成員單位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的指示。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其他部門的聯絡。
(四)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供熱管理辦公室根據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城市供熱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供熱應急工作;指導事故發生地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城市供熱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按照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負責核實上報的供熱系統情況;組織事故調查。
2.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與市政府應急機構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最新信息,保證指揮小組正副組長及時參加市政府的有關會議;負責安排指揮小組辦公地點并通知指揮小組成員參加小組會議;審查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信息報道稿件,編制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簡報;組織全市供熱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
3.各供熱企業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政府、市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搶險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科學的、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對熱用戶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及評估
(一)、管道爆裂,引起大量熱水泄漏;
(二)、鍋爐、壓力容器爆炸及引起的火災;
(三)、供熱用煤短缺,引起大面積停暖。
四、突發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對可預見的影響供熱運行的事件,需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
2、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簡要經過;
3、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4、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聯絡方式。
(三)供熱管理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搞好現場保護,維護好現場秩序。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確需移動物品時,需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并拍好錄像,最大限度地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五、應急處置
(一)基本應急。發生突發性重大事故時,應本著控制-報告-搶險的原則進行,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接警者(或發現事故者)首先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態擴大,并迅速向熱源單位、部門負責人及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報警,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迅速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警;
2、接到報警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供熱單位各專業搶險隊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擴大應急。當事故發生為特別重大時或超出本級預案處置能力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請求支援,利用全市各種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三)應急結束。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控制,重大險情已經排除,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開,無事故發生,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六、后期處置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供熱,保障城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組織供熱方面的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將調查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責任事故,必須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七、應急保障
(一)通訊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本預案啟動時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
(二)應急隊伍保障。供熱管理辦公室要組織建立供熱企業的專業搶險隊伍,按照事故性質成立蒸汽泄漏搶險隊、管道爆裂搶險隊、電氣事故搶險隊等事故搶險隊,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使用,搶險隊工作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每支搶險隊中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
(三)物資保障。供熱企業應提供本單位供熱設施設備情況,儲備常用備件。各專業搶險隊要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包括通訊工具、照明設備、通風機、切割機、防毒面具、滅火器材、電焊機、隔熱服、應急救援車輛等,并按規范要求儲備相應燃料。并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八、附則
(一)應急演練。應急領導小組每年要結合往常供熱事故情況,組織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搶險隊人員、設備、設施配置情況;搶險隊反應能力及業務技能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領導小組搶險指揮能力、業務技能;設備、設施、配件、材料準備情況以及預案可行性等有關情況。供熱企業每年都要針對各類事故定期組織4支搶險隊進行救援搶險演習。
(二)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供熱單位要牢固樹立防大災的意識,加強對重點部位、崗位、設備設施的檢查,防止鍋爐、汽機、發電機組、管道、換熱站等方面發生重大事故。要明確本單位危險源并建立檔案,加強重點部位的巡檢;建立并完善值班、檢查、例會等各項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與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保證信息能夠及時上傳下達。
(三)預案管理。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需要和演練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4
一、時間安排
從11月18日起至2月26日結束。
二、活動主題
這次煤礦安全生產百日會戰主題是:深入推進隱患治理、防范遏制事故發生。
三、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煤礦安全監督股,辦公室主任周順利兼。
四、活動形式
1、宣傳發動階段(11月18日—25日)。各鄉鎮、各煤礦要制定方案,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建立活動檔案,通過召開會議、開辦櫥窗、張貼標語、吊掛橫幅、廣播、錄相、散發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對此次活動進行廣泛宣傳。
2、煤礦自查自糾和鄉鎮復查階段(11月26日—12月5日)。各煤礦在礦長組織下進行自查。鄉鎮煤礦要在鄉鎮政府領導下進行復查,復查結束后要以書面形式將自查自糾情況以及鄉鎮復查情況報領導組辦公室。
3、煤礦互檢階段(12月6日—20日)。互檢工作必須由安全礦長牽頭,組織機電、技術副礦長參加,對照《煤礦安全生產百日會戰互檢評分表》進行現場評分,區安監局派出聯絡員,聯絡指導煤礦的互檢工作。
4、集中檢查階段(12月21日—1月10日)。區政府將成立兩個檢查小組分別對區營、鄉鎮煤礦進行集中檢查,對照《煤礦安全生產百日會戰集中檢查考核評分表》進行考核打分。
5、綜合評比、通報表彰階段(1月11日—20日)。根據互檢得分的25%、集中檢查得分的50%和日常監管掌握情況及這次活動組織情況的25%,進行匯報,分類排隊,把全區煤礦分為三類,區營礦:一類兩名、二類三名、三類一名;鄉鎮礦:一類兩名、二類四名、三類一名;對評為一類煤礦的礦長、鄉鎮有關領導和對此次活動中工作認真負責的有關人員要給予獎勵,礦長在總結會上介紹經驗;對評為三類的煤礦在全區通報并各處罰10萬元,礦長要在總結大會上做表態發言。獎勵資金除罰款20萬元外,另外區政府將拿出10萬元,共計30萬元進行獎勵。在此期間發生傷亡事故的煤礦,實行一票否決,得分為零,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6、回頭看階段(1月21日—2月26日)。各鄉鎮、各煤礦結合春節期間的安全工作,對前階段工作再進行一次“回頭看”,繼續查改隱患,防范事故發生。
五、檢查內容
1、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
2、各種規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3、礦井通風系統及其通風設施情況;
4、井下排水、探放水、綜合防塵等情況;
5、瓦斯檢查、儀器儀表配置情況;
6、機電、運輸、提升等設備的管理運行情況;
7、井上下火工品管理情況;
8、自救器的管理使用情況;
9、“三網”建設及運行情況。
10、今年以來各級所查問題的整改情況;
11、煤礦現場管理中存在的.其它問題;
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煤礦,必須責令其停產整頓,并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1、工作面無風、微風作業的;
2、局扇時開時停、循環風作業的;
3、煤塵超標的;
4、不按規定進行探水作業的,且探水孔余量不足15米的;
5、特殊工種及小隊長以上管理人員入井不帶便攜式瓦檢儀的;
6、瓦斯超限不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作業的;
7、入井不帶自救器或不會使用自救器及不合格自救器仍在使用的;
8、人車保護裝置不全或不定期檢查的;
9、井下明火作業的。
六、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各煤礦要充分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增強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危機感和責任感,防止盲目樂觀和麻痹松懈思想,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各煤礦要以這次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夯實安全基礎,完善各項制度,盡快淘汰禁止使用的設備和落后的生產工藝,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現場管理,實現煤礦安全生產過程的精細化管理。
(三)參加檢查的工作人員,要牢記使命,堅持原則,嚴格標準,深入現場,積極履行職責,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檢查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隱患,要依法處罰,并對檢查出的隱患整改情況及時跟蹤督查。
(四)各檢查組檢查結束后,要將檢查情況書面匯總,并在全區通報,獎優罰劣。促進全區煤礦安全生產平穩運行。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5
xx鄉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大安全生產工作力度,實現全鄉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按照全國和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現就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xx年,全鄉安全生產工作要緊緊圍繞黨的、xx屆三中全會和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紅線”、“底線”意識,以全面落實政府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單位主體責任為目標,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加強基層執法力量,提升安全生產基礎,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為全鄉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總體目標
全鄉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力爭實現零死亡,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確保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較大事故期數、經濟損失同比下降。
三。工作重點
(一)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加大執法監管、考核問責力度。
1、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一票否決”制度。進一步細化規范村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例會制度,檢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責任目標監控制度,行政問責制度。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建立健全與企業信譽、項目核準、用地審批、投資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相掛鉤的安全生產約束機制。
2.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企業實施重點監控,督促企業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條件,開展職業健康評價工作。全面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
1.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強化源頭管理。深化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推動化工生產企業、儲存企業完善監控措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區域聯控工作,有效防范爆炸、泄露、中毒等事故的發生。規范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門店)的經營行為,降低安全標準,不再具備安全條件,存在事故隱患的要停產,停業整頓,不具備安全條件和無證經營的堅決予以關閉、取締。
2.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批發零售企業(門店)要按照批準的地點、品種經營,嚴禁超范圍經營,超數量儲存。銷售旺季和重大節日期間,按照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機制的要求,持續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保持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穩定。
3.加大交通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力度。加強道路長途客運安全管理,淘汰安全性能差的運營車型。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禁止客運車輛掛靠經營,禁止非法改裝車輛從事旅客運輸。嚴格長途客運、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人資格準入,持續嚴厲整治超載、超限、酒后駕駛、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客運車輛必須安裝定位監控設施。提高道路建設質量,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加強橋梁、隧道、碼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認真落實完善校
車安全法規和標準,依法強化校車安全監管。
4.進一步深化其他行業和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點打擊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非法行為。堅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確保持證上崗,培訓到位。神華消防安全整治,重點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和網格化管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公眾聚集場所,堅決予以停產停業整改,甚至關閉、取締。加強燃氣行業和受限空間的安全檢查,嚴防燃氣爆炸、人員中毒窒息等事故。深化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力爭做到應檢盡檢,嚴厲打擊非法生產、使用特種設備行為和非法充裝行為。
(三)提高事故預防能力。
1.強化事故預防。按照縣政府辦要求,認真落實定期排查事故隱患制度,積極推進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摸清企業底數和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制定科學嚴謹的隱患排查標準,建立清晰明確的責任制度,形成全過程、動態化、重預防的考核激勵機制。
2.健全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聯合執法機制。進一步強化政府組織、部門聯動機制,采取聯合執法、集中整治、督察督辦、責任追究等措施,增強執法合力,著力解決一些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管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四)強化應急處置,進一步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體系。督促企業修訂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形成覆蓋各村、各生產單位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預案體系。指導督促高危企業、人員密集場所、中小學校等,定期開展預案演練,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自救互救的能力。組織開展高危行業企業應急預案的評審備案工作。
(五)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提高涉安人員安全生產素質。
1.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等系列活動。大力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教育和安全科普知識宣傳活動,努力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意識;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廣泛普及安全知識。
2.切實抓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督促企業認真落實“三級培訓”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進行創建若干安全文化示范企業。
(六)推進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強化職業危害防治能力。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深入落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督促企業開展職業危害項目安全評價,切實抓好粉塵、熱害、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防范治理。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嚴格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提供與評價報告或預評價報告未經審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準建設;對職業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其實做好職業病診斷、鑒定和治療,保障職工安全健康權益。
(七)全面推進“安全創建”工作,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6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規范全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預防、控制和處置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及時有效地實時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遼寧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丹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振安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分類分級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一般講安全生產事故分為四級:一級(特別重大事故)。是只可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級(重大事故)。是指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級(較大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級(一般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分級標準是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較大或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其他需要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組織體系
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和鎮有關部門組成。下設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應急指揮部)、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專家組)、醫療救治組、通信與信息組、公眾疏散與警戒治安組、后勤保障組等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
2、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九連城鎮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分管副鎮長擔任,成員包括鎮宣傳、安監辦、民政辦、財政所、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城建交通所、鎮派出所、鎮衛生院、鎮農電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組織、協調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1)總指揮職責
批準本源的啟動與終止;決策救援方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協調事故救援有關工作;負責新聞管理。
(2)副總指揮職責
協調總指揮完成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或受總指揮委托代替總指揮完成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3)成員職責
指揮部成員由指揮根據事故需要指定。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成各項任務;提供救援決策依據。
3、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與實施;及時向鎮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貫徹落實鎮政府有關決定事項;指導和協調企業及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事故的接報,傳達領導指示;對出現緊急狀況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援助時,及時跟蹤、核實有關情況,并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進行緊急狀態下各應急組織間的協調工作。
4、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預案啟動后,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并出任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要負責救援方案的確定和實施;指揮、調動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完成鎮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5、醫療救治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衛生院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及時為事故發生地提供藥品、醫療設備、器械等。
6、消防與搶險組及職責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消防與搶險組,組長由鎮公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部門有鎮交通、城管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指揮救援、搶險方案的實施;指導各部門按各自職能開展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參加事故的調查工作。
7、通信與信息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政府辦主要負責人擔任。主要確保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通信的暢通;提供必要通信設備;保證信息的暢通。
8、公眾疏散與警戒治安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派出所相關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確保安全可靠避難場所,制定疏散方案;組織有關力量對事故現場周圍地區生命可能受到威脅的人群實施緊急疏散、撤離和安置;負責安全生產事故區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緝捕。
9、后勤保障組及職責
組長由財政所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事故救援的物資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保障、社會動員保障,保證應急救援后勤供給。
10、新聞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宣傳委員擔任,主要審定新聞發布方案,決定新聞發布內容,接受記者采訪,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調整公共關系,塑造政府形象,消除不利影響。
11、生產經營單位及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依據單位自救和政府實施救援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編制應急預案,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建立應急機制,儲備應急物資,保證應急投入,做好應急準備。
三、預警預防機制
1、預警預防行動
生產經營單位要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并制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
2、信息檢測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要按下列要求做好事故信息的報告:
(1)事發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同時開展自救和互救。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救援,并在1小時內如實報告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當發生四級以上且需現場救援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鎮、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3)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核實情況,并及時上報區安監局,需要啟動本級預案的應迅速啟動預案組織救援。上報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當發生三級以上事故,且需啟動本預案救援的,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3、預警級別的確定及發布
根據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故影響的范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一級預警:可能發生一級事故及險情,用紅色表示。
二級預警:可能發生二級事故及險情,用橙色表示。
三級預警:可能發生三級事故及險情,用黃色表示。
四級預警:可能發生四級事故及險情,用藍色表示。
四、應急響應
1、接警與處警
鎮應急指揮部接警時應做好事故詳細情況和聯系方式等信息的了解和記錄,報警得到確認后,立即建立與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專家的聯系,并向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預警或啟動應急預案命令。
2、先期緊急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生產經營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視情況決定啟動本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并立既調動就近應急救援力量,盡快控制事態發展。
3、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一級響應(特別重大事故)、二級響應(重大事故)、三級響應(較大事故)、四級響應(一般事故)。
4、鎮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四級以上應急響應時,鎮應急指揮部按預案做好以下響應:
(1)及時向鎮黨委鎮政府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擬定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經鎮應急總指揮批準,及時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
(3)派出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4)需要上級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6)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5、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立即會同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對事故發生現場進行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做好以下響應:
搶險救援、現場監控、醫療衛生救助、交通管制、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疏散和防護、工程搶險、物資資金保障、調集征用、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檢測與評估、現場應急結束。
五、保障措施
參與救援的部門、隊伍及有關人員,投入救援的車輛、裝備、設施、設備等,要盡快恢復、補充、維修,在48小時之內恢復預警狀態。
各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負責本單位、本部門應急工作宣傳,積極開展應急法律法規、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識。
各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部門要做好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7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__]40號)和省、市、縣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突出事故預防,強化安全監管,落實主體責任,狠抓綜合治理,嚴打非法違法,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今冬明春和“兩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為“統籌城鄉、追趕跨越、加快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環境,實現20__年安全生產良好開局。
二、活動主題
突出重點落實責任防范事故確保平安
三、活動目標
一是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各村(居)、單位要通過會議、學校等媒介以及采取張貼、懸掛宣傳標語等方式,突出搞好活動的宣傳貫徹。二是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積極組織參與企業標準化建設活動,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全員安全素質。三是各村(居)、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及國家、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四、總體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縣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認真分析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律特點,統一思想,突出重點,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抓緊抓細抓實抓好。
(二)周密部署、落實責任。各村(居)、各相關單位,要制定相應的措施,明確任務和目標,做到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三)各村(居)、各相關單位要緊緊圍繞“堅持科學發展,構建和諧平安云臺”的主題,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性、復雜性、艱巨性,切實增強危機感、緊迫感、責任感,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制,克服松懈、麻痹、和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活動時間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20__年3月20日—20__年4月31日)
各村、鎮級各單位要以會議、標語等不同方式,大力開展宣傳教育“五進”活動,讓“百安活動”人人知曉,人人參與,不斷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培育安全文化。
第二階段:全面整改階段(20__年5月1日—20__年5月20日)
各單位、村委會要具體細化工作措施,制定方案,落實責任,深入開展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強力整治安全隱患,確保“百安活動”的開展扎實有效。
1、進一步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重點排查水陸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經營場所及農村院戶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學校周邊安全等隱患排查。
3、重點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頓、三加強”措施,嚴格執行“五不出站”和安全檢查制度,落實管船責任制,嚴格執行簽單發航和落實“兩個100℅”救生衣行動,確保水陸交通安全。
4、對一時難以治理到位的安全隱患,要落實防范措施,加強日常監管。
5、在活動期間鎮安監辦、派出所、交管站、農機站、建管站、電管所、林業站、學校等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突出抓好水陸交通、建筑施工、電力、煙花爆竹、學校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檢查專項整治工作。
6、各村要對轄區院戶、森林防火防盜進行逐一摸排,落實監管責任。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20__年5月21日—20__年6月31日)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8
為了確保奧運期間我區商貿系統和屠宰加工業安全生產經營,創建和諧、平安,根據省內貿辦贛內貿(綜)字84號《轉發商務部關于在商務領域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經營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商業管理辦公室的統一部署,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百日安全生產經營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決定成立區商貿系統百日安全生產經營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由商管辦領導小組辦公室兼管,不再另設辦公室。
二、工作重點
開展安全生產經營專項行動,重在監督防御。因此,必須對全區商貿流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經營狀態進行全面的.檢查、監測。
一是重點落實農貿市場、超市、商場等商貿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查找安全隱患,采取防范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經營管理,杜絕安全事故隱患。
二是高度重視豬肉市場的安全供應工作。由于尚且沒有實行牲豬定點屠宰制度,查找安全隱患尤為重要。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牲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牲豬屠宰操作規程》等法規條例,重點加強全區豬肉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牲豬屠宰、銷售市場秩序。
三、工作措施
1、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要嚴格抓安全生產經營首長問責制,做到措施得力,責任到位,信息流暢。
2、抓重點、攻難點,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和督辦,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及時疏理,嚴防突發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宣傳百日安全生產經營專項行動的意義和工作措施,使生產經營行業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感。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9
為進一步強化全院師生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消除安全隱患,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根據我校20xx年安全工作部署和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精神,學院開展校園“安全生產月”活動,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底線”思維,以“強化安全發展觀念,提升師生安全素質”為宗旨,全面加強食品衛生、消防安全、人員密集場所(宿舍、食堂、實驗室、教室、圖書館等)、教學實習實訓等重點領域安全管理,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院安全工作始終受控、安全形勢總體穩定。
二、活動時間與主題
活動時間:4月10日至5月10日
活動主題:全面落實任務,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安全。
三、活動計劃
(一)常規活動
1、開展一次安全宣傳教育,營造重視安全的輿論氛圍。通過校園網、電子屏幕、宣傳板、條幅等形式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2、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布置落實安全活動要求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安排布置本學期和本次活動任務。
3、召開一次主題班會,對全體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
4、開展一次安全自查安全隱患自改、整改全面開展一次地毯式安全隱患大排查。
5、梳理一遍規章制度,根據學校和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梳理、修訂實驗室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6、組織一次安全培訓,加深主體責任意識,對學生干部進行安全培訓、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培訓。
7、組織一場安全演練,開展一次應急疏散逃生和消防滅火演練。
(二)特色活動
1、開展競答,內容涉及宿舍安全、網絡安全、衛生安全等知識。
2、開展研究生黨支部安全知識學習,通過座談會提高黨員安全意識。
四、活動要求
1、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各年級組及學生組織要嚴格按照“主體責任、齊抓共管”的基本原則,強化安全教育工作過程中的領導責任,認真組織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活動組織到位、責任到位。
2、全面覆蓋,聚焦重點。安全教育既要涉及各個角落,又要強化重要領域的管控;既要面向全體學生進行教育引導,又要抓好學生干部的管理規范,切實提高學生對各類安全事故的.預防能力。
3、廣泛發動,人人參與。各輔導員要發動學生參與“安全生產月”活動,充分調動學生干部積極性共同參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樹立校園安全教育主體責任意識,共同維護好校園安全穩定。
4、注重宣教,營造氛圍。各輔導員要充分發揮網絡媒體優勢,開展形式多樣、喜聞樂見的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積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形成全院上下“人人講安全,事事要安全,處處想安全,時時保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圍。
5、各位輔導員要認真組織,統籌安排,活動力求實效,突出特色,同時注重“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
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30
為貫徹執行我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為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一、應急救援基本原則與方針
1、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優先保護大多數人,優先保護貴重財產等原則方針。
2、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有義務參加或配合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應急救援的任務和目標
1、更好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的安全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2、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
3、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三、適用范圍
本應急救援專項預案適用于頤景華庭項目施工現場,容易產生的傷亡、傷害行為,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埸及倒埸、觸電、機械傷害、有害氣體中毒或食品中毒、火災、爆炸、洪水等事故后,所采取的應急處理方案。
四、工程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五、應急救援器材
1、基本裝備;特種防護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2、一般救護品;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防護網、救護擔架1付、醫療箱1個。
3、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藥箱;
4、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木棍、揪、鎬、切割機等)
5、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6、通迅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7、交通工具:常備一輛值班面包車,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8、滅火器材:滅火器材通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消防栓內消防水帶、取水桶、消防銑、消防鉤、各種滅火器;
六、事故發生時應急救援預案
(一)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物體打擊、高墜事故發生,事故發現第一人應大聲呼救,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現場管理人員。
(2)項目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實況,制定搶險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維護現場秩序,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方案。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1)指令醫療救護組和搶險搶救組、消防保衛組到事故現場,開展施救工作;(2)同時指令通訊聯系組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公司分管負責人,帶領施救組、醫療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3)向當地醫療救援機構聯絡撥打“120”或“110”電話前來救護,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事故現場,盡快將傷員送到醫院救治。
(4)當醫院救護車未到之前,醫療救護組展開自救工作對受傷人員流血現場包扎止血,有骨折傷員予以固定,有顱腦、胸腹部位損傷者,必須予以相應處理。特別骨折者注意骨折部位的保護,避免二次傷害。對停止呼吸的傷員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等用氧氣直接呼吸,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生命。
當救援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善后組織工作,做好傷者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工作事宜安排。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工作,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當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如受傷者自己能夠呼救,首先大聲呼救電工迅速拉閘斷電,或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和值班電工。
(2)項目部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搶救、人員撤離疏導和維護現場秩序,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救援方案實施。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指令醫療救護組和搶險搶救組到事故現場進行施救;同時指令通訊聯絡組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公司搶救組趕到路口迎接護車,引導到事故現場,盡快將傷員送到醫院救治。
(4)當場外的救護車未到達之前醫療救護組開展自救工作,將傷員救出后,立即檢查可能的傷害部位,如發現作者斷指斷腿等,應立即將其找到,用醫用紗布將其包好,隨同傷員一起送往醫院救治;對傷者進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如搶救有骨折傷員,應注意骨折部位的'保護,使用木板平抬,避免因不正常抬運,使骨折部位造成二次傷害;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
(5)把受傷者送入醫院接受救治后,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事宜安排。
(6)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三)坍塌、倒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不論任何人,一旦有坍塌、倒塌事故發生,立即大聲呼叫在場人員緊急搞好撤離,并迅速報告項目經理或管理人員。
(2)項目部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搶救,人員撤離疏導及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故擴大等,嚴格保證事故救援方案的實施。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1)指令醫療救援組和搶險搶救組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自救、搶險工作2)同時通訊聯絡組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事故的發生情況。3)向當地醫療救援機構打“120”或“110”電話前來救護。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達現場,盡快將傷員送往醫院救治。
(4)當醫院的救護車未到達之前,1)醫療救護組展開自救,對傷員昏迷、心臟停止的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等,傷者流血或骨折,采取包扎止血或骨折固定,應注意骨折部位的保護,使用木板平抬,避免因不正確抬運,造成二次傷害,盡量大努力搶救傷者。2)對基坑、邊坡坍塌事故,技術指導組到事故現場督導搶險搶救組如何搶險搶救。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人工刨挖或者用挖掘機刨挖土方和雜物清理,將被埋的傷員搶救出來。防止坍塌范圍擴大,隨時監護坑壁及邊坡狀況,清理基坑邊及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再次事故的發生。3)如發生腳手架、卸料平臺坍塌事故,按預先分工進行搶救,架子工班組成員,按搶救的方案進行倒塌架子的排除和拴牢工作,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組織所有員工協助清理材料(鋼管、腳手板),如有人員被埋、砸傷的,應首先清理被壓埋人員身上的材料,集中人力先搶救受傷人員出來,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的傷害。
(5)把負傷的人員送入醫院接受救治后,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如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事宜安排。
(6)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四)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拉閘斷電,觸電事故發生,最早發現觸電者大聲呼叫電工迅速拉閘斷電,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和值班電工。
(2)項目部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搶救、人員撤離疏導和維護現場秩序,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救援方案實施。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1)指令醫療救援組和搶險搶救組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自救、搶險工作2)同時通訊聯絡組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事故的發生情況。3)向當地醫療救援機構打“120”或“110”電話前來救護。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達現場,盡快將傷員送往醫院救治。
(4)當場外醫院的救護車未到之前,醫療救護組開展自救,對觸電者進行搶救,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等,觸電者有外傷或骨折等,現場包扎止血或骨折固定,應注意骨折部分的保護,適用木板平臺,避免因不正確抬運,造成二次傷害,盡最大努力搶救觸電傷員。
(5)對觸電者現場自救:施工碰觸電,工地隨意拖拉電線或帶電接線、電器部分分離電源時,將觸電者抬到平整的場地,醫療救護組立即進入救護。
(6)對于高壓觸電事故立即通知有供電部門停電;搶險電工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7)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
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靜止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送醫院。
(8)1)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礙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溫,并迅速送往醫院。2)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9)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并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工作。有條件直接給予氧氣吸入更佳現場急救。
(10)當人觸電后,出現神經麻痹、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萬萬不可當“死人”草草了事。人工呼吸至少堅持4-6小時,或出現尸僵和尸斑時方可放棄搶救,須醫生診斷確定死亡方可停止搶救。
(11)把觸電者送入醫院接受救治后,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事宜安排。
(12)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五)有毒氣體中毒和食物中毒應急救援預案
(1)當有人休克,中毒昏迷,最早發現者立即大場呼救,立即向項目經理和管理人員報告;
(2)項目部召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中毒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要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搶救、維護現場秩序,封存事故現場,對井下有害氣體檢測取樣,獲取中毒的化驗樣品,供衛生防疫部門檢驗,施救按救援方案實施。
(3)項目經理通知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系統1)指令醫療救援組和搶險搶救組人員到事故現場對中毒者進行搶救2)同時通訊聯絡組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事故的發生情況。公司分管負責人和醫療救治小組趕到中毒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3)并且向當衛生部門防疫部門報告,撥打“120”電話前來救護。講清中毒人員癥狀,持續時間、人數、地點并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到達中毒現場。
1、急救車未到達之前,醫療救護組開展自救;如果害氣體中毒者在孔樁地下,搶救組將有害氣體中毒營救到地面上,放置通風處,采取人工呼吸、輸氧等急救,送往醫院搶救過程中,不要停止和放棄施救;對食物中毒者,無論機關或施工現場,如有發現飯后多人有嘔吐、腹瀉等不正常癥狀時,同時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通知食堂保留剩余食品以備驗,盡最大努力搶救中毒者。
2、把中毒者送入醫院接受救治后,項目部應急救援組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善后人員做好與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處理工作,并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匯報工作。
3、項目部協助公司事故調查組開展中毒時間進行調查,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六)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一旦著火,發現有人要大聲呼喊“救火”并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和管理人員,項目應急救援組帶領消防保衛小組到事故現場了解火、爆炸地點、起火部位,燃燒部位、燃燒物品、著火狀況,確認是否成災。
2、火災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1)在現場的義務消防員要迅速戴好防護器具,在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及時檢查火災部位,判斷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火勢初起時而且確認火勢較小,可進行滅火。
(3)火勢發展迅猛,如無必要的設備,應立即進行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并等待專業消防隊來滅火。
(4)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項目應急救援組長,指令(1)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119”電話救援。(2)如有受傷人員,同時撥打醫療求救機構撥打“120”電話前來救護。(3)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匯報事故火災,爆炸情況,公司分管負責人帶領施工救組、醫療小組前來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4)并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急救車到達現場,消滅火災,搶救傷員到醫院救治。
(七)防洪、防臺風應急救援預案
①當接到氣象臺發布24小時內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時;
②當接到氣象臺發布24小時內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時;
③公司應急救援中心,應立即向項目部組長報告,由組長根據事態判斷批準預案,從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七、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的恢復工作
1、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2、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
3、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4、依據公司總部的勞動獎品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盡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