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應急預案(通用6篇)
火警應急預案 篇1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確保撲火救災工作高效進行,將森林草原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根據東湖街道辦事處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貴州省森林條例》、《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黔西南州森林防火預案》及《興仁縣森林火災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編制。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草原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理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發生森林草原火災,按照各村(社區)管轄范圍,由所在地村(社區)先期組織撲救處理。
4、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草原火災的嚴重性,所需組織動用的人員力量、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
5、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險或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響應機制,確保森林草原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三)適用范圍
東湖街道辦事處發生和可能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使用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東湖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
(名單見附件)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7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安監站,沈虹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彭孝剛、耿仕虎、何明香為辦公室成員。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協調森林草原防滅火日常工作;及時掌握、分析、報送重要信息;向辦事處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提出處置森林草原火災的意見和建議;執行辦事處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的決定;聯系市森防辦;負責撲救火災的信息調度、處理;負責對各村(居、社區)森防工作的檢查考核,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2、工作組
(1)指揮調度組
組長:陳家文
副組長:趙海
成員:沈虹彭孝剛耿仕虎何明香
(2)通訊組
組長:汪明偉
成員:令狐杰鄒彪
(3)交通運輸組
組長:趙海
副組長:沈虹
成員:鄒彪
(4)火因調查組
組長:阮籍
副組長:林以相
成員:狄永紅
(5)火場紀實組
組長:狄永紅
成員:魯定學
(6)后勤供應組
組長:毛全明
副組長:李勇
成員:李斌吳奔
(7)醫療救護組
組長:阮籍
副組長:周義
成員:何天英夏宇羅先海王金鑫王麗
三、預案的啟動
(一)森林草原火災按各村(社區)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辦事處的領導下,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按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草原火災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草原火災報告后,如屬于以下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告辦事處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啟動本預案。
1、火場跨辦事處、村(社區)行政區域交界地段;
2、在燃燒受害森林面積在2公頃以上的;
3、林業重點工程及國有林場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的;
5、連續燃燒1小時尚未撲滅的;
6、其他需要辦事處支援撲救的。
(二)報告的程序
1、各村(社區)向群眾公示森林草原火災報告制度,公布辦事處火警電話()。
2、各村(社區)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應立即向村(社區)兩委領導和辦事處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森林草原火災報告基本內容
起火時間、著火地點(村(社區)、組、具體小地名)、起火原因、燃燒時間;林地植被狀況;現場風向、風速;現場組織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四)處置的程序
1、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草原火情報告,必須立即報告村(社區)村兩委領導,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查看情況后,科學有序的組織義務撲火隊和群眾進行撲救。嚴禁孕婦、兒童和老弱病殘者參加撲救森林火災。
2、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的登記,及時掌握火情動態。根據火情動態,按照本辦事處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及時組織火災發生地村組干部及群眾參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
3、辦事處森防辦值班人員按照辦事處指揮部領導的指示,立即組織人員趕往火災發生地。
4、對火災、火警、火情組織處置不力的單位及工作人員,對造成重大事故的,全辦事處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實施
接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報告后,辦事處森防指揮部應至少有一位領導在指揮部辦公室坐鎮指揮,并組織相關部門人員以最快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各村(社區)處置火災事故。發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時,將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辦事處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相關村支兩委干部組成,負責現場撲救指揮工作。
2、辦事處指揮聯絡中心。下設辦事處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辦事處領導和指揮部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后勤支援保障工作。
(二)撲救原則
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根據具體實際采取如下撲救原則。一、加強現場指揮,根據地形、植被、風向、風速等,科學有序組織撲救,確保撲救人員人身安全;二、不準組織孕婦、兒童和老弱病殘的人員參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三、采取“犧牲局部、保護整體”的辦法,利用自然地形,開辟防火隔離帶,防止林火蔓延;四、林火撲滅后,事發現場必須留有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三)撲救力量
以專業撲火隊為主,干群結合,警民聯動,分兩個梯隊做好撲救準備。第一梯隊為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地村(社區)、組干部迅速組織義務撲火隊和當地群眾,作為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力量;第二梯隊為辦事處、村(社區)組建的半專業森林草原消防隊、辦事處內各相關部門職工、附近村莊群眾。
(四)通訊聯絡
辦事處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堅持24小時值班,赴現場指揮人員應攜帶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隨時保持與辦事處森防辦、火場內部、各撲火突擊隊指揮員的聯系。
各撲火工作機構成員在接到撲火命令后立即到指揮部報到并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沒有領導批準,一律不得離崗。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火警應急預案 篇2
為全面做好潁泉區民政局防火安全工作,確保潁泉區民政局日常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在突發火險災情時能夠做到反應迅速、分工明確、處置有序、及時撲救,努力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為指導;嚴格執行消防工作“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參與消防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工作人員能做到處事不驚、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有條不紊的開展報警、滅火、疏散、善后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火情,疏散人員,降低損失,全力保障人員及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組長:懷金坤
副組長:丁文孫云長巫亮
成員:王秀杰繩忠王曉東柳虎樊愛民李紅俠趙來許魁
三、人員分工
組長負責防火應急全面工作,指揮潁泉區民政局做好防火滅火工作;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做好潁泉區民政局的防火工作并現場組織人員進行相關的滅火和人員疏散、撤離。結合潁泉區民政局的實際情況在消防安全領導機構下成立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等工作。
(一)通訊組:王秀杰
火險發生時,立即電話報告上級,以快速得到指示,迅速通知工作人員緊急救險,及時撥打119,報告火情。
(二)滅火組:
十五樓組長:繩忠成員:王曉東孟同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潁泉區民政局各辦公區、值班室等場所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安全防護組:
組長:樊愛民
成員:朱峰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人員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李紅俠
成員:劉影向
熟悉全局緊急避險路徑,負責逃生途徑與逃生辦法的培訓與指導;發生緊急情況時有序組織疏散和撤離,負責緊急疏散和撤離過程中的人員安全。
四、火災處理程序
(一)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
當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當立即上報,局領導立即派遣人員趕赴現場查看。如屬誤報,應盡快查明原因,并做好值班登記;如發現確實發生火災,應根據現場情況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及時到場控制火勢蔓延,組織人員疏散,同時報告值班領導趕赴現場指揮撲救,并向119指揮中心報警。
(二)確認火災發生后的整體處置程序
1、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后,第一時間向局領導報告起火部位、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選取一切可用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2、局領導接到報警后,通知工作人員控制火勢及疏散人員,并向119報警,疏散時應注意保持現場秩序,避免引起恐慌;注:區應急局聯絡電話
3、局值班領導在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召集相關人員緊急處置,并成立臨時救災指揮部,單位領導人任總指揮。及時了解火情、下達撲救指令。此時必須保證與各個部位、外界的聯絡暢通。撲救指令包括:疏散現場人員,劃定安全警戒區域或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災撲救的指令。
5、值班領導在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后,及時向消防部隊報告火場情況,并組織人員協助撲救火災;
6、工作人員在接到火災報警后,應迅速按照預案布置就位,利用通訊工具與指揮部保持聯系,各組長應在第一時間趕到各自崗位。
五、應急疏散處置程序
(一)各樓層工作人員在接到火警后必須先疏散人員;
(二)疏散時注意疏散順序,先就近疏散本樓層人員,其次疏散其他樓層,防止所有人員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三)疏散時注意防止混亂,控制現場人員情緒,提高疏散效率;
(四)疏散時如發現受傷人員,立即聯絡安全防護組,第一時間救治傷員。
六、初起火災撲救程序和措施
(一)滅火組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后,第一時間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火災現場,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滅火,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首先搶救被困火場的人員,再控制火勢并撤離物資;
(二)根據領導命令設立滅火陣地,能滅則滅,不能滅則盡一切辦法控制火勢蔓延,等待消防部隊救援;
(三)滅火組人員在搶救火場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防護,不脫離組織單獨行動,在局領導沒有下達命令前不貿然行動,受到火勢威脅時應及時后撤;
(四)消防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撲救。
七、通訊聯絡保障
(一)火災突發情況下,應設立專門的聯絡渠道;
(二)由通訊組負責傳遞各方信息,傳達指揮部命令,并確保火災時通訊的暢通。
八、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和措施
(一)安全防護組接到報警后,準備好相關救護器材、急救物資,于指揮部待命;
(二)根據局領導命令劃定室內(外)安全警戒區域,制止群眾圍觀,確保疏散出口處的暢通;
(三)根據火場情況出動,配合滅火組搶救傷員,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及時撥打120急救中心送醫。
九、火災結束后工作
(一)各部門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二)由許魁同志負責組織火災現場保護,任何人不得破壞。得到撤銷火災現場保護命令時,派人及時清理,做好清理現場時的安全保護措施;
(三)如消防應急救援部門需要,全體人員必須積極配合火災調查工作;
(四)辦公室負責統計火災損失,并在火災后2個工作日內上報;
(五)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包括起因、滅火、疏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強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火警應急預案 篇3
為切實做好20xx年年初火災高發期的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司建立組織領導機構,進行了認真的動員和布署,開展了以每棟別墅為基礎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出了火災隱患重點和難點,并督促落實相應的整治措施,與此同時,園區內還展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園區業主的安全意識。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
公司為確保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加強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工作的領導,成立了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工作作為當前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1.為保證整治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周密組織,切實加強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領導。
2.通過組織消防演練、現場講解等形式,對公司員工進行了培訓,確保了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向縱深開展。
3.結合公司實際,召開動員會、工作會、推進會、小結會、匯報會、協調會、現場會等,確保了整治任務真正落實到位。
4.成立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形成了整治工作上下聯動、層層落實的良好格局。
二.擴大宣傳,營造良好專項整治氛圍。
1.公司領導小組深入管轄區督導檢查整治。堅持每月深入園區檢查和指導火災隱患整治工作。
2.每月定期召開火災隱患整治工作會議。各管理處認真總結上個月開展整治工作情況及研究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3.有效地確保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的順利完成。綜合管理辦積極督導、協調各管理處開展排查、整治、宣傳、培訓、演練等項目的整治工作。
三.多策并舉,全面排查隱患整治工作。
各職能部門、管理處在火災隱患整治工作中,積極運用各種手段,采取強有力措施,通過抓隱患排查、抓分類推進、抓重點整治來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及時整改。
1.為全面掌握管轄區火災隱患的基本情況,領導小組成員每周加大了防火檢查、巡查的密度,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普查與抽查、明查與暗訪、白天與錯時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了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檢查。檢查時,不放過每一個死角,不忽視每一個細節,疏而不漏,慎之又慎。
2.根據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采取分類推進的方法進行整治。按各管理處實際情況確定整治工作步驟、重點及難點、任務分工,完成時間和具體要求來分解整治工作進度和任務明細,各司其職地落實每項工作責任人,做到“不漏部位、不漏死角”。
3.在火災隱患整治過程中,積極協助消防、治安、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小組,對管轄區內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做到發現一處、查處一處、消除一處,從而杜絕了火災隱患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整治工作措施。
專項行動期間,各管理處極大的推動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實,穩定了消防安全形勢。園區業主、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等技能得到進一步加強,有效地調動了廣大業主、監督消防安全的積極性。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
1.部分工作臺帳不完善,在專項治理中部分員工存在“不懂管、不愿管”的現象。整治工作僅停留在排查階段,未進入實質性火災隱患整改階段。
2.部分員工對隱患排查的具體位置、建筑概況、隱患問題不明確,部分管理員主動意識不強,方法不多,整治缺乏有效的整改措施。
針對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為確保消防長治久安,公司要求各管理處在抓好火災隱患整治的同時,不斷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加強對員工的責任落實機制。
1.建立火災隱患整治臺帳,做到責任落實不留死角,不留盲區,監督檢查日常化。在整治工作的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2.認真做好隱患整改相結合,積極開展每月自查、排查、每季度全面大檢查活動,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3.建立健全職能部門監督檢查工作日常化、經常化、規范化、培訓化運行機制。形成了各管理處齊抓共管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
火警應急預案 篇4
1.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工作的開展,能夠積極應對和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組織火災事故救援工作,保證消防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防止火災事故擴大或惡化,真正做到“有事必應、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項目
3.職責分工:
3.1為加強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領導,成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各項目經理部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支部書記、生產經理
組員:總工程師、經營經理、安全生產部、技術質量部、物資供應部、經營預算部、財務部、辦公室等部室人員。
3.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3.2.1根據火災事故及險情性質,下達應急預案啟動、解除命令,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3.2.2指揮事發項目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系及配合,負責落實和完成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
3.2.3調配現場火災應急所需的`人、財、物。
3.2.4組織或聯系有關部室、專家對事發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3.2.5制定完善現場火災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3.2.6做好穩定施工作業人員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3.2.7適時將火災事故概況、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上級部室匯報,通報所屬各單位和向外界公布。
3.2.8組織應急救援過程及結果的評估,制定復工方案。
3.3下設通信聯絡組、技術支持組、搶險救援組、物資供應組、消防保安組、醫療救護組。
通信聯絡組組長:經營經理
技術專家組組長:總工程師
搶險救援組組長:安全生產部長
物資供應組組長:物資供應部長
消防保安組組長:勞務實名制專員
醫療救護組組長:辦公室主任
3.4應急工作組職責
3.4.1通信聯絡組
3.4.1.1負責收集、分析和傳遞火災現場信息,確保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公司以及外部聯系暢通;
3.4.1.2負責組織對火災事發現場的拍照、攝像工作;
3.4.1.3維護現場通信系統的暢通;負責對外界的信息發布和報道;火災事故擴大應急后,負責向周邊居民、社區的對外信息公告。
3.4.2技術專家組
3.4.2.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火災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3.4.2.2指導火災應急方案和措施的實施及完善;
3.4.2.3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技術資料;
3.4.2.4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應急結果的評估及復工方案。
3.4.3搶險救援組
3.4.3.1實施搶險救援應急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員搶救、工程搶險、事態控制、清理事故現場和消除事故隱患);
3.4.3.2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3.4.3.3負責搶險救援現場的安全防護,防止二次及衍生事故的發生;
3.4.3.4搶險救援結束后,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3.4.4后勤保障組
3.4.4.1提供必須的搶險救援物資及設備;
3.4.4.2保證現場救援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3.4.4.3在事發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交通、治安秩序;
3.4.4.4負責與外部醫療、公安、救援等機構的聯系協調,在專業醫護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護理;
3.4.4.5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和現場人員穩定工作。
4.管理要求:
4.1公司領導要高度重視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項目經理部必須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4.2火災應急預案編制和評審
4.2.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全方位防止火災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4.3.2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__)的要求進行編制。
4.3.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應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應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項目的應急工作需要。
4.3.4公司每年要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進行一次火災應急救援預案評審,確保預案的有效性。
4.3.5在火災事故發生或演習后及時進行評審,對預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補充,使其不斷完善。
4.3.6火災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并進行備案管理。
4.4存在重大危險源工程的項目部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
4.5建立預警支持系統。公司、工程項目部在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利用監測技術、預警裝置、各工程調度值班固定電話或各級負責人員移動電話,建立相關技術、通訊支持平臺,保證預警準確,反應靈敏。
4.6火災應急響應
4.6.1火災事故發生后,發現人就近及時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上報公司。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實施救援。
4.6.2公司領導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4.6.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現場處置方案進行現場救護。
4.6.4發生火災事故的項目經理部全體人員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4.6.5現場救護人員遇到遇險人員時要堅持“先活后死、先重傷后輕傷、先易后難”的救護原則進行。
4.7事故調查、統計、報告
4.7.1項目經理部、分包單位,在施工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嚴格按國務院75號令頒發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勞動部的現行有關規定、公司有關文件規定和本規定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
4.7.2事故的統計
4.7.2.1無論發生任何事故,則由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分類統計。
4.7.2.2填寫統計報表分為:本企業職工、非本企業人員和分包單位人員。
4.13事故報告
項目經理部安全部門應嚴格遵守公司相關文件規定,準確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及時上報公司。
5.引用文件
5.1《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__)。
5.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
5.3公司及各項目應急預案。
火警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提高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迅速,決策科學、指揮有序,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森林火災危害,有效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二)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煙臺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龍口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三)風險評估。森林火災是突發性高、破壞性大、處置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與人的活動息息相關,具有自然和人為雙重屬性。我市人口密度大、林農交錯,進山入林活動用火頻繁,隨著可燃物載量逐年增加,重點林區已超過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每公頃30噸的臨界值,加之春季干旱少雨、大風天氣較大,極易引發較大以上森林火災。
(四)應急資源。市、鎮森防指建立撲救指揮體系,依靠專業、半專業和群眾撲救隊伍,各級隊伍根據需要配備高壓(高揚程)水泵、細水霧滅火機、泡沫滅火槍、風力滅火機和消防水(罐)車等撲救裝備和運兵運輸車等交通運輸工具。大多數林區建設開通防火道路,確保撲救隊伍快速到達,部分重點林區鋪設引水上山水管網和修建水源地,能為森林火災撲救提供水源。
(五)災害分級。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以下4類: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火災分類中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六)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龍口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應對工作。市森防指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森防指辦)承擔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前線指揮部。前線指揮部由市森防指、火災發生地政府和森防指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參加。前線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構,參加前方撲火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服從前線指揮部統一指揮,并根據需要設立各類工作組。
(二)成員單位職責。各成員單位在市森防指統一領導下履行相應的森林火災應對職責:
市政府辦公室:按照森林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指揮長要求,及時召集火災處置撲救中的緊急會議,調動各級撲火力量,協助火災發生地政府安排好火災撲救中的后勤保障,協調龍口港、龍礦集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審核上報煙臺市政府的有關材料及通過媒體發布的新聞內容,請求市外撲火支援力量。
林業局:履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執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研究擬定森林火災事故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應急救援隊伍做好火情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救援服務;協助查處火災起因;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評估災情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提報森林火災事故調查報告。負責組織調派市森林消防大隊及各鎮街區森林消防中隊。
人武部:根據火災撲救需要,協調駐龍部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投入撲救工作。
交通局:負責撲救物資、人員的運輸,配合公安部門搞好交通管制。
經信局:指導下屬企業落實森林防火責任,組建防火預備隊。
建設局:做好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審批工作,做好建筑行業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和林區、林緣建設工程施工活動中的消防監管。
農業局:負責農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導協調工作。
旅游局:按照A級景區評定的有關安全要求,配合林業部門督導檢查旅游景區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以及救火人員、物資的配備等;負責景區內游客因火災引發的投訴、糾紛等處置工作。
環保局:配合林業部門做好災后環境評估,協助宣傳森林防火在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國土局:提供火場及周邊地理信息數據。
水務局:提供全市大、中、小型水庫和水源地等相關資料。
發改局: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計劃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重大基建項目建設資金。
公安局:做好火災發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場周邊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協助前方指揮部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或轉移。
財政局:籌集撥付撲救森林火災所需資金。
人社局:負責森林防火人員編制調配,指導鎮街區建立健全機構,配足配齊人員,提供社會保障;根據撲火指揮部安排組織火災撲救督導考核工作。
衛計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趕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組織火場醫療保障,做好災區衛生防疫。
氣象局:及時提供火場及周邊天氣變化情況;制訂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教體局:協助火災發生地政府做好受火災威脅學校師生的疏散與轉移工作;做好學校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民政局:負責災民安置與社會救濟工作,按規定做好撲火傷亡人員的撫恤事宜。
團市委:在市森防指統一部署下,組織志愿者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應急救援的發動工作。
文廣新局、廣播電視臺、報社: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安監局:做好因森林火災而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供電公司:負責全市林區輸電線路隱患排查和檢修工作,做好森林火災現場電力輸送控制工作。
聯通龍口分公司、移動龍口分公司、電信龍口分公司、廣電網絡公司:根據需要在火災現場建立移動基站,保障通信聯絡,確保火災現場通信聯絡暢通。
駐龍部隊:作為撲火預備隊參加火災撲救。
(三)火災發生地鎮(街、區)職責
火災發生地鎮級政府:負責組織本轄區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做好援助部隊油料、食品供應等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向導提供道路指引,引導物品運送;根據森林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安排,組織做好受火災威脅群眾及牲畜、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后重建。
(四)市森防指應急工作組的組成和職責。根據火災發展態勢,市森防指在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可設立指揮組、調度組、保障組、督查組等工作部門。
指揮組:組長由市林業局局長擔任,林業局、人武部、駐龍部隊、火災發生地政府等部門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參加。負責指導火災發生地政府撲救火災;根據火情動態,制定撲火方案,使用撲火力量;根據撲火需要請示調撥撲火物資,調動撲火支援力量;指導鎮級政府落實前線指揮部領導有關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調度組:組長由市政府辦公室主任擔任,林業局、人武部、公安局、交通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火災發生地政府等部門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參加。負責與指揮組保持溝通聯絡;協調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任務處置森林火災;根據指揮組提供的火場信息及時請示調撥撲火物資,調動撲火支援力量;落實上級領導有關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審核上報煙臺市政府的有關材料及通過媒體發布的新聞內容。
保障組:組長由市府辦副主任擔任,林業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衛計局、火災發生地政府等部門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參加。負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預案啟動后,及時提供必要的物資,并根據森林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的安排,將物資供應到位;負責匯總森林火災事故各方面情況,起草上報火情信息和森林火災事故總結報告;火災發生地政府安排一名領導負責組織部分熟悉地形的群眾組成后勤運輸隊和擔任火場向導,根據保障組的安排向撲火一線運送物資,引導撲火隊伍開進火場;參加火災撲救各鎮街區、各部門和單位的機具、油料、食品等后勤保障供應由各單位自己負責。
督查組:組長由市人社局局長擔任,市府辦、監察委、安監局、林業局、人社局、火災發生地政府等部門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參加。負責督導檢查撲火紀律執行情況,撲火人員在崗履行職責情況,有關單位和人員執行撲救前線指揮部命令、指示情況;對違紀、違規人員和單位提出處理意見。
三、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一)林火監測與預警。
1.依托國家林業局森林防火預警監測信息中心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市森林防火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地面了望臺和巡護人員24小時不間斷監測,及時發現林火熱點,及時核查和掌握熱點情況,發現火情第一時間報告。
2.依托各種信息采集,及時掌握當前地情、林情、人情,結合氣象變化以及火災歷史資料,進行火情綜合分析研判,及時、準確預測當前森林火情發生動態,進行森林火險預警。
(二)火險預警級別。依據氣象變化、森林可燃物變化以及引發森林火災的火源發生狀態,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3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黃色、橙色和紅色予以表示。
(三)火險預報與發布。市林業局與市氣象局聯合開展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高森林火險天氣警報的制作和發布工作。市氣象部門負責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氣象局網站等向全市發布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市林業局、市氣象局與廣電部門合作發布高森林火險天氣警報,并及時通過電視臺插播滾動字幕等方式播放;市林業局聯合移動、電信、聯通、廣電等運營商,以短信方式及時發布預警公益信息,并提供優先發布權限。
(四)林火信息報告和處理。
1.責任主體:森林火災發生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或林業部門報告。各鎮級政府及林業局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森林火災的責任主體。
2.時限和程序:當發生森林火災后,事發地鎮級政府應當立即核實并在30分鐘內向市政府及市林業局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預案啟動后,市林業局應每隔2小時向市政府報送火場綜合情況,遇有緊急情況,應立即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內容:森林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四、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根據響應等級由火災發生地政府和市森防指負責指揮。森林火災應急響應分為一至三級,三級為最低級別,一級為最高級別。一般情況下,響應由低到高逐級啟動。根據現場火情報告,市政府可以直接啟動高級別預案。
(一)三級響應(Ⅲ級)
啟動條件:一般火險區發生火情。發生火警后,由火警發生地鎮街區組織撲救;同時向市森防指報告,由市森防指啟動森林火災三級響應。市林業局應迅速帶領市防火大隊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并向市政府報告。由市林業局局長任火場指揮,火災發生地政府主要負責人任副指揮,協調8個森林防火重點鎮森林防火中隊做好應急準備。林火撲救后,由火警屬地鎮街區負責組織機關干部和當地群眾按規定清理看守火場。
(二)二級響應(Ⅱ級)
啟動條件:危險和特別危險火險區發生火情,或三級響應啟動后30分鐘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由火場指揮報告市政府啟動二級響應。同時報告市委辦。分管副市長任火場指揮,相關市級領導和市林業局局長任副指揮。火場指揮視火情下達指令,由現場調度負責通知協調。
1.調動8個防火重點鎮森林防火中隊和其他鎮森林防火中隊參與火災撲救;
2.通知市公安局安排交警、干警負責疏導火場及周邊交通,維護秩序;
3.通知市衛計局安排救護車到火場,負責人員救護;
4.調派各鎮街區撲火預備隊參與清理看守火場;
5.視情通知龍口港、龍礦集團撲火隊、預備隊及經信局(桑園煤礦、洼東煤礦)、交通局、住建局預備隊做好應急準備;視情調動龍口港、龍礦集團撲火隊;
6.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火場有關情況。
(三)一級響應(Ⅰ級)
啟動條件:在特別危險的火險區發生森林火災,或其他火險區二級響應啟動后1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火場指揮迅速報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并啟動一級響應。由市長任火場指揮,分管副市長以及相關市級領導任火場副指揮。火場指揮視火情下達指令,由現場調度負責通知協調。
1.協調相關市級領導參與火災撲救;
2.視情調動龍口港、龍礦集團撲火隊;
3.視情調動各鎮街區、交通局、住建局、龍口港、龍礦集團、經信局(桑園煤礦、洼東煤礦)預備隊趕赴火場參與清理看守火場;
4.由火場總指揮視情發布命令,由武裝部政委或部長協調駐龍部隊參與火災撲救,或請求上級支援。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決定終止應急響應,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撲火力量保障。
1.按照“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撲火力量以森林消防專業隊伍為主,在撲火力量運用中,實行合理編組,集中使用。
2.撲火力量調動。當火災發生地撲火力量不足時,一般火情由市森林消防大隊協助火災發生地森林消防中隊進行撲救;較大火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全市撲火力量實施跨鎮街區支援撲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跨鎮街區撲火力量,撲火裝備與人員運輸由增援單位負責。
3.需要市外支援撲火力量時,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向市政府報告,經批準后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支援請求。
(二)物資儲備保障。各鎮街區要按照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資儲備,確保各類機具和裝備數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后勤保障。各鎮街區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森林火災撲救生活保障應急供應機制,解決所有參戰人員的飲食、飲水、保暖等問題。要在火場成立保障調運小組,根據前方撲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四)應急隊伍培訓演練。各鎮街區要有計劃地對相關人員進行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培訓。市森防指每年組織森林消防專業隊進行撲火演練。
六、善后處置
(一)恢復與重建。事發地政府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迅速組織力量開展災情核實和恢復重建工作,同時對森林火災中傷亡人員、應急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撫恤、補助和補償。
(二)調查與處理。森林火災處置完畢后,由市森防指和事發地鎮級政府組成調查組,及時對火災起因、性質、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改進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責任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總結與匯報。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加強和改進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的建議和意見,于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10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中負有責任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林業局負責編修解釋。各鎮街區應參照本預案制定相關預案。
(二)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施行。20__年4月9日龍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龍口市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龍政辦發〔20__〕28號)同時廢止。
火警應急預案 篇6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場鎮社區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使用范圍
場鎮范圍內的各種火災。
二、啟動本預案程序
值班人員接到社區信息員火警電話后,第一時間報告鎮黨委書記、鎮長和值班領導,由黨委書記、鎮長或值班領導啟動《漢陽鎮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并視火災情況上報縣應急辦、縣消防大隊,請求支援。
三、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全鎮機關人員、場鎮社區兩委、鎮屬各單位,要堅決服從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
組長:何躍華劉欣
副組長:蔣文全、黃莉、張澤勤、廖敏麗、邵建武
成員:各值班組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程碧權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報警電話119或38981040
四、設立應急防火救援小組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為本小組第一責任人,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隨時做好防火救援準備。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服從指揮部和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一)現場處理組
當火災發生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保護好現場,信息員負責向鎮黨委、政府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著火的材料、火勢、面積,交通線路、地理情況和報警人電話,并派專人在離火災地點最近的地方等候支援人員。負責通信聯絡、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
組長:彭靜
成員:章正均、劉玉斌、費躍如、余擁軍、黃一籍、
郭艷瓊、唐彬義、劉強、馮偉
(二)搶險救援組
搶險救援組分為兩個小組。
第一小組:義務消防隊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10分鐘內到達現場。
第二小組:當天值班的全體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出發;小組長為值班領導,成員為全體值班人員。
(三)醫療救護組
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衛生院啟動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在指揮部的指導下,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況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上級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求援。
組長:鄭德強
成員:鎮衛生院醫生
(四)情況通報組
根據指揮部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災情。留守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等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組長:何躍華、劉欣
成員:程碧權、龔超
(五)治安維護組
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保護火災現場,統計火災損失。
組長:羅小洪
成員:派出所民警
五、紀律要求
各單位和部門必須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履行職責。凡是擅自離崗、不服從指揮,相互拖延、推諉,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破壞黨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將依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