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電梯應急預案(精選3篇)
醫院電梯應急預案 篇1
為及時有效處置我院電梯意外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遵循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并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本院范圍內電梯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置。
(三)事故定義與類型
電梯意外事故是指在電梯使用、維修、維護保養、改造或檢驗過程中因設備自身或外在(人為)因素導致發生損毀、失效、故障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者造成重大影響等后果的突發事件的總稱。
事故類型:電梯事故分為人身傷害事故、設備損壞事故。
(四)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醫院成立電梯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制定完善電梯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有關方面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電梯事故發生后,由應急小組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指揮各專業隊伍開展現場救援和醫療救治。
(五)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發生電梯一般事故時,由總務科響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發生特別重大、較大事故時,現場工作人員和電梯管理人員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應急啟動
電梯事故發生后,電梯管理人員應首先按電梯里面的應急報警裝置,向總務科反映情況,然后由總務科通過維保單位進行安全應急施救,同時按照自身應急預案規定開展自救。
維保單位接到使用單位報告或相關部門轉報的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帶齊應急救援設備到達事故現場,對事故情況進行初步核實、判定,確認事故類型與級別,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啟動或提請啟動相應級別應急措施,開展應急救援。
(六)現場應急處置基本措施
1、垂直電梯火災事故
電梯服務的樓層發生火災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當大樓發生火警時,電梯管理人員應立即撥動消防開關,不論電梯處于何種運行狀態,均應立即自動返回底層,組織疏導乘客離開,將電梯置于“停止運行”狀態,關閉層門并切斷總電源,并將情況報告管理機構負責人。
2、電梯井道或轎廂內發生火災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首先立即在就近的樓層停靠,盡快疏導乘客撤離,然后切斷電源,再用滅火器滅火。
共用井道中有電梯發生火災時,其余電梯應立即停于遠離火災的位置,防止火災蔓延,并采取滅火措施。
3、垂直電梯水浸事故
由于電梯被水淹時,可能造成短路或觸電,除了要對水源進行控制及處理外,還要對電梯進行如下處置:
(1)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停止運行,斷開總電源。
(2)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轎廂進水。
(3)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很多,應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4)發生水浸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設法使電器設備不進水或少進水。
(5)對水浸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采用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水浸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并經試驗運行無異常后,方可投入運行。
(6)在恢復電梯運行時,應確認無積水,無短路現象后,方可使用。對于那些急于使用的電梯,可采用烘干的辦法(如使用電吹風機),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短路的積水。
(7)電梯恢復運行后,詳細填寫水浸檢查報告,對水浸原因、處理方法、防范措施記錄清楚并存檔。
4、垂直電梯人員剪切事故
(1)首先斷開電梯主電源開關,以避免在救援過程中突然恢復供電而導致發生意外,同時做好相應的救援,并通知市急救中心協助救援。
(2)轎廂內人員或層站乘客在出入轎廂時被剪切,如果可以通過打開電梯門直接救出乘客,則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用層門鑰匙打開相應層門,救出被困乘客。如果不可以通過打開電梯門直接救出乘客,則救援人員在受傷乘客所在樓層留守,維修人員進行盤車救援操作或緊急電動運行,一旦可以將受傷乘客救出,則停止盤車救援操作或緊急電動運行。
5、垂直電梯困人事故
運行中的電梯會因供電線路故障、限電、電梯設備老化等因素,致使乘客被困在轎廂內,乘客首先要保持鎮靜并及時報警。電梯的轎廂里通常都設有報警裝置,配有電話、對講機,或有攝像監控鏡頭,一旦受困,應及時使用。其次是在救援中要聽從維修人員的'指揮,密切合作。如電梯為有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對乘客說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并與維修人員聯系。如事故因供電引起,對于短時停電有備用發電機的應及時啟用。因線路故障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長時間停電,應考慮采用盤車等適當的方式將乘客救出。
(七)電梯故障停靠在樓層附近的處理方法
(1)到機房將電源開關斷開,防止電梯突然運行造成事故;
(2)在廳外用三角鑰匙將層門打開,將乘客從轎廂內放出。
(八)電梯轎廂在兩層樓的中間或沖頂、蹲底時的應急處理方法
電梯運行中因供電中斷、電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駛,將乘客困在轎廂內時,維修管理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管理人員操作,應使乘客鎮靜等待,勸阻乘客不要強行手扒轎門或企圖出入轎廂,并與維保人員或消防值班室管理人員取得聯系。
(2)維保人員到現場后,應了解轎廂被困人數及其健康狀況、轎廂內應急燈是否點亮、轎廂所停層站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的開展。
(3)告知乘客盡量遠離轎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口,不要倚靠廳、轎門,不要在轎廂內吸煙、打鬧,聽從操作人員指揮。
(九)注意事項
1、發生火災時,在消防樓梯和機房排煙效果滿足人員通行要求的前提下,如確需救援人員進入機房搶救,救援人員必須配備消防面具和消防器材并有專業消防人員同行,防止救援人員發生意外;在發生水浸時,必須按規定穿著安全鞋,防止觸電和滑倒。
2、應急救援器材必須存放在規定地點,并定期檢驗狀態,確保符合使用要求。
3、在打開層門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并必須確保周圍環境沒有無關的人員圍觀。現場保衛人員應及時設置圍欄,嚴格控制人員靠近層門口。
4、電梯使用單位的現場人員應及時安慰受傷的乘客,消除乘客恐慌情緒。嚴禁非專業人員用力拉扯傷者肢體,防止金屬銳邊切割身體,造成傷害擴大。如傷者頭部受傷,必須由醫務人員按照規范挪動傷者,防止搶救措施不當造成傷害。
5、通常情況下,在轎廂內的乘客并無生命危險。值班室人員和維保人員應及時勸告乘客保持鎮定。乘客在轎廂內試圖自行爬出轎廂,往往造成危險。必須有效勸阻乘客盲目自救的不安全行為。
在發生火災時救援人員又無法接近樓層的極端危險的情況下,如存在乘客自救的可能,電梯維修保養單位人員應通過消防值班室電話指導乘客逃生。
6、及時收集各種證據,以便還原事故過程,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徹底查明事故原因。
7、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全面檢查電梯系統狀態,在確認滿足安全運行條件后,還應經過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內部檢測員檢測后方可恢復電梯使用。
8、發生傷亡事故的電梯必須經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醫院電梯應急預案 篇2
一、目的:為明晰電梯意外事件的處理程序,制定本預案,適用于病人、來訪者或員工被困于電梯內的任何情況。
二、被困在電梯內的人員,應保持鎮靜,使用緊急按鈕鍵,撥打總機。不斷敲門,直至來人,切忌撬、爬。
三、員工意識到發生電梯緊急故障,如接到從故障電梯里打來的電話或報警,聽到敲打電梯門的聲音或內乘人員的呼救時,應立即給予回應,安慰被困人員,提供心理支持,并了解以下情況:
l.電梯內有多少人;成人及小孩各幾人。
2.被困人員中是否有病人;如果有,有幾人。
3.需要醫療急救嗎;若需要,需要小孩的還是成人的醫療急救。
4.電梯內的人員大約已被困多長時間了。
5.假如電梯停止運行,大約位于或靠近哪一樓層。
四、首位發現電梯故障的員工,立即與電梯組聯系,同時告知故障電梯的位置及有關故障電梯情況,必要時,向醫院領導匯報被困人員的信息。
五、電梯組職責:
電梯維修人員是救援工作的主要協調者,應把被困人員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建立與電梯內被困人員的聯系,向被困人員說明救援正在進行,建議他們站在電梯后部。
2.定期與電梯內人員聯系,告知救援進展情況。
3.向鄰近醫護人員求援。
4.根據規定,記錄事件發生和救援的詳細經過。
六、電梯維修人員應迅速按照下列步驟先行解救被困乘客:
1.轎廂停于接近電梯口位置時:
(1)確定轎廂所在位置(根據按層燈或小心開啟外門察看)。
(2)關閉機房中該故障電梯電源開關。
(3)用專用外門鎖匙開啟外門。
(4)以人力開啟轎廂門(要求操作慢、用力不得過大)。
(5)協助乘客離開轎廂。
(6)重新將外門關好(人在廳門外不能用手打開為止)。
2.遇到其他復雜情況,應及時報告電梯維修單位處理。
3.被困人員被解救后,確認其是否需要治療或留院觀察。
4.關閉電梯,設置維修標志,由電梯保養單位進行維修,并提交故障報告。
七、查明故障原因,以書面形式報告全部經過并抄送院方。
八、故障電梯應維修后經檢測才準使用,應有停用標牌。
醫院電梯應急預案 篇3
為加強對電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公司電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電梯安裝現場或維修保養的電梯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一)電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由于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四)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二)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安裝、維修班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 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四)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1)搶救現場傷員;
(2)搶救現場物資;
(3)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 培訓
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困人解救
(2)井道內作業;
(3)轎頂作業
(4)底坑作業
(5)廳層作業
(6)機房作業
(7)更換和割短鋼絲繩
(8)扶梯桁架作業
(9)施工用電常識
(10)墜落保護
(11)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13)事故報警;
(14)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15)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公司的質安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王光成,電話:,,質安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六、 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常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七、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公司每年從利潤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公司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公司的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指揮長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指揮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九、 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一)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 其它事項
(一)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電梯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