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應急預案(精選9篇)
暴雪應急預案 篇1
近期我市將出現大到暴雪天氣,為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等不受損失,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防暴雪工作應急預案:
一、成立防暴雪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2、主要職責
⑴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雪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⑵充分利用校內各種渠道進行防雪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師生防雪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雪災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雪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⑶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雪、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雪災工作,把雪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⑸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防雪災的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指示或通知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全面組織各項防雪災工作。全體教職員工隨時準備執行防雪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校內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停止各項室外大型活動。
3、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思想穩定工作。
4、加強值班值宿工作,保持通信暢通,全力維護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5、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6、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7、及時掌握和處理因雪災造成的安全隱患,包括學校建筑物,學校附屬建筑設施,學校設備設施和校園樹木等出現損壞的,及時排查和維修。
三、注意事項
1、在防雪災應急行動中,全校師生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2、雪災之后要及時組織教職員工清理清除校園積雪,為學生正常上學做好準備。
暴雪應急預案 篇2
據氣象部門預報,近日,全縣將持續有較大范圍暴雪天氣,為及時、有效地做好我鄉暴雪天氣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救助恢復工作,確保社會安全穩定,特制定本應對預案。
一、高度重視防范應對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暴雪天氣應對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應對措施落實到位,切實做到早預警、早準備、早防范。及時向全鄉居民發布氣象預警,盡早做好合理的安排。各單位要結合部門職能與工作實際,制定雨雪冰凍天氣應對防范方案,確保無人員傷亡、社會生產生活秩序正常。后勤保障部門要做好充分的應急準備和后勤保障,確保全鄉人民的工作、生活安全、有序。
二、加強宣傳預警
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天氣變化,多渠道及時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教育和引導群眾科學安排生產生活,主動防災避險。
三、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進一步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及時轉移并妥善安置人員。一是加強重點巡查。重點檢查小學、幼兒園、敬老院、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生命安全。二是加強安全檢查。徹底排查切坡建房戶、地質災害點、滑坡和坍塌等地災隱患,一旦發現立即組織村民撤離避險并及時報告。要做好危困戶、特困戶和五保戶等困難群體的生活安排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確保安全度過暴雪天氣。三是加強宣傳引導。嚴防因不當取暖引發中毒、火災等事故,堅決防止人員傷亡。四是保障交通安全。加強對交通主干道、橋梁等重點路段的全天候巡邏管控,及時組織力量上路鏟雪除冰,嚴防發生大面積長時間交通擁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確保道路出行暢通。加強對地質災害點隱患排查。
四、確保城鄉安全運行
要提前安排部署,明確責任,組織力量第一時間清掃城鄉道路積雪積冰,及時清除公共設施、公共場所和園林樹木積雪。要加強對城鄉水電氣等生命線工程、通信等基礎設施以及車站等重點部位的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整治風險隱患,及時搶修故障。要組織好糧、油、肉、蛋、菜、奶等農副產品市場供應和調運,加強市場價格監管,保持物價基本穩定,滿足群眾生活需求。要加強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全天候的優質醫療服務。
五、加強應急人員、物資準備
一是備好應急物資。提前儲備鏟子、工業用鹽、膠靴、手套等常規救災工具,保障好糧食等救災物資的緊急調撥和運輸,安排好應急避災疏散場所,做好群眾的用水、用電等日常生活保障。二是建設應急隊伍。組織好鄉村兩級干部、派出所、交警中隊以及民兵力量,時刻保持緊急待命狀態,保障應急情況的及時處置。三是組織開展生產自救。及時組織做好在地農作物、設施農業和養殖業的防凍工作,加強受災群眾生產自救幫扶,減少災害性天氣給農業生產帶來的影響。
六、災后救助恢復
1、善后處置。加強部門溝通聯通,指導搶修損毀的基礎設施,及時做好道路清掃,盡快完成災后恢復。
2、幫扶救助。向農村特困戶、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做好慰問工作,向受災的群眾及時做好物資救助和生活幫扶。
3、災情評估。總結分析災害預防處置工作,肯定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和落實改進意見。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暴雪來臨期間,領導組要做好統籌,各單位聯動協調,努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嚴肅工作紀律。全體鄉干部嚴守紀律,確保在崗在位、24小時通訊暢通、隨時待命。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值班紀律。對履行職責不力,紀律不嚴的,鄉紀委將予以嚴肅處理。
暴雪應急預案 篇3
為做好今年的防雨雪冰雹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等不受損失,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學期工作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工作職責、
1.做好防雨雪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財產不受損失。
2.再此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如遇特殊情況,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老師通訊工具保持暢通,接到命令及時到崗。
3.總務處要將所有房屋等進行嚴格細致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采取措施,排除隱患。
4.著重做好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教育,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應及時了解學生家庭居住地址條件等相關信息,尤其是住在離校遠的學生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系,提高防災意識。 遇險情學生在沒家長接送和老師看護下,不得單獨離校,確保無意外發生。
二、課間值班安排及職責。
1. 值班領導、
2. 水房門口、
3. 男廁所、
4. 前操場、
后操場、
5. 西樓梯、
一樓
二樓
三樓
6. 東樓梯、
一樓
二樓
三樓
工作職責、
1.值班教師課間到指定位置,負責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
2.值班教師如果發現地面比較滑或者有不安全隱患等現象,及時通知值班領導。
3.各班班主任課間及時到各班,負責教室門口走廊的學生安全。
三、清掃積雪的安排及要求。
1.校門外及廁所周圍:五年級二班
2.校門口至門廳西邊、六年級
3.一、一教室門前至樓門廳、五年級一班
4.一、二至二、一教室門前、四年級一班
5.東墻至二、二教室門前、四年級一班
6.全體教師到前操場參加掃雪。
暴雪應急預案 篇4
為確保我校防雪災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上級指示,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⑴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雪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⑵充分利用校內各種渠道進行防雪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師生防雪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雪災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雪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⑶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雪、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雪災工作,把雪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⑸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指示或通知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雪災工作。組織教職工隨時準備執行防雪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強對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雪災工作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師生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搶險救災。
⑴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在各種危險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⑵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雪災后滋生其它災害。
⑶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⑷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8、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三、其它
1、進入防雪災緊急狀態后,學校防雪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災應急行動中,全校師生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暴雪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證暴風雪天氣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暴風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和諧霍林郭勒提供扎實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國氣象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氣象災害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暴風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3.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暴風雪應急工作。
1.3.3科技先導。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暴風雪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響應、及時處置。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暴風雪,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的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
1.4.2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霍林郭勒市境內的暴風雪監測、預報預警、救災等應急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暴風雪應急工作實行市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成員單位。
2.1.1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及市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辦主任和市氣象局局長任副指揮長。
暴風雪災害發生后,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在事發地設立暴風雪災害現場應急指揮部。
2.1.2市氣象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主管業務副局長擔任。
2.1.3成員單位
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教體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牧林業局、市衛計局、市廣播電視局、市通信部門、市環境保護局、市民政局。
2.2部門主要職責
2.2.1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對暴風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救災等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
2.2.2應急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在實施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暴風雪災害發生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暴風雪災害防御方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定和完善;完成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成員單位職責
2.2.3.1市氣象局:負責暴風雪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的發布,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為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啟動和終止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以專報的形式,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情況;負責暴風雪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2.2.3.2市發改局:負責協調災后基礎設施重建工作。
2.2.3.3市水務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江河、水庫等水文與受災信息。
2.2.3.4市農牧林業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農業生產、農田與農戶受災信息;負責組織生產自救與抗災工作。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災信息。
2.2.3.5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環境地質災害等氣象次生、衍生災害信息;負責組織地質災害的抗災搶險工作。
2.2.3.6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環境與污染信息;負責組織環境污染事件的搶險工作。
2.2.3.7市民政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災情信息;負責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
2.2.3.8市教體局:負責組織做好災害發生時學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2.2.3.9市公安局:負責組織事發地公安機關協助做好災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應急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2.2.3.10市財政局:負責暴風雪災害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2.2.3.11市住建局:負責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設計施工等管理工作。
2.2.3.12市交通局:負責保障各級氣象臺站氣象服務和移動氣象臺站現場服務人員、設備運輸以及救災工作的交通道路暢通;及時搶修被毀壞的交通道路和設施。
2.2.3.13市衛計局:負責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發生、傳播、蔓延。
2.2.3.14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報紙、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時播發暴風雪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等信息,遇有突發暴風雪災害,及時插播預警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
2.2.3.15市通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并盡快恢復被毀壞的通信設施,保證各種暴風雪災害信息傳遞、報送和救災工作的通信線路暢通。
2.3應急指揮場所
2.3.1基本指揮場所
基本指揮場所設在市政府。在霍林郭勒市政府建立指揮系統,指揮全市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
2.3.2機動指揮場所
機動指揮所設在氣象災害應急指揮車(移動氣象臺)。在災害發生地,通過車載指揮系統進行現場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的指揮。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暴風雪災害預警信息來源
3.1.1氣象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和評估等工作。
3.1.2暴風雪災害發生后,知情單位或個人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向當地氣象部門報告有關暴風雪災害信息。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氣象局根據暴風雪災害監測、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暴風雪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監測和預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報本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3.2.2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對暴風雪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發布啟動預警命令,并向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3.2.3成員單位應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2.4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應按照暴雪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和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暴風雪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3.2.5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各街道、各部門應加強暴風雪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1)建立和完善以暴風雪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信息傳輸、氣象預報分析處理和暴風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暴風雪災害預警能力。
(2)建立暴風雪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和完善暴風雪災害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暴風雪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3.3.2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門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系統。
3.4預警級別及發布
3.4.1本預案中預警啟動級別按照暴風雪災的影響范圍、重大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3.4.2 Ⅳ級預警。市氣象臺站預報預警全市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見7.4.2“重大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以上的暴風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已經(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Ⅳ級預警時,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暴風雪災害。由事發地的縣(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Ⅳ級預警,并隨時向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3.4.3 Ⅲ級預警。市氣象臺預報預警全市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大(見7.4.2“特大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以上的暴風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并隨時向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3.4.4 Ⅱ級預警。市氣象臺預報預警全市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極大(見7.4.2“極大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的暴風雪災害性天氣過程;或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Ⅱ級預警時,可能發生極大的暴風雪災害性天氣過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會影響,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預警。
3.4.5 Ⅰ級預警。市氣象臺預報預警全市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Ⅱ級預警標準暴風雪災害的;或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傷亡總數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Ⅰ級預警時,可能特別重大危害的暴風雪災害性天氣過程,市氣象局將暴風雪災害預警情況報告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國務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決定啟動Ⅰ級預警后,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應急指令。
4、應急響應
4.1氣象部門的應急響應
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啟動預警后,同級氣象部門應當按照以下程序做好應急響應:
4.1.1 Ⅳ級響應
市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布Ⅳ級預警后,市氣象局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1)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2)市氣象局應當主動加強與上級氣象局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并根據市和上級氣象臺發布的指導產品,做好暴風雪災害的跟蹤服務工作;
(3)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4)市氣象局應當及時向市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上級氣象局報告暴風雪災害的發生、發展乃其預報服務情況;
(5)市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暴風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氣象局通報。
4.1.2 Ⅲ級響應
市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后,市氣象局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度:
(1)市氣象局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暴風雪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2)市氣象局應當主動加強與上級氣象局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并根據上級氣象臺發布的指導產品,做好暴風雪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服務工作;
(3)市氣象局應當及時向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市氣象局報告暴風雪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4)災害發生后,市氣象局應當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暴風雪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5)市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暴風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氣象局通報。
發生或可能發生暴風雪災害時氣象局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
(6)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7)發生地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暴風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氣象局通報。
4.1.3 Ⅱ級響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布的Ⅱ級預警后,市氣象局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1)市氣象局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暴風雪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2)市氣象臺應當主動加強與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并做好暴風雪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工作;
(3)市氣象局應當及時向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報告暴風雪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4)災害發生后,市氣象局應當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暴風雪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5)市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暴風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市級氣象部門通報。
(6)發生或可能發生暴風雪災害時氣象部門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
(7)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氣象部門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8)發生地的氣象部門應當及時將本地暴風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氣象部門通報。
4.1.4 Ⅰ級響應
國務院應急辦公室發布Ⅰ級預警后,市氣象局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市氣象局及其直屬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暴風雪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1)市氣象局所屬氣象業務單位應當加強與上級主管機構各直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并做好暴風雪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工作;
(2)市氣象局應當及時向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暴風雪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3)災害發生后,市氣象局應當積極配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暴風雪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服務等工作;
(4)市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暴風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市級氣象部門通報。
發生或可能發生暴風雪災害時氣象局及其所屬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
(1)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市氣象局所屬業務單位各業務崗位應當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2)發生地的氣象局應當及時將本地暴風雪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氣象局通報。
4.1.5各級氣象臺站應當按照有關發布規定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社會發布暴風雪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4.2成員單位的應急響應
4.2.1 Ⅳ級響應
事發地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2.2 Ⅲ級響應
事發地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2.3 Ⅱ級響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2.4 Ⅰ級響應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國務院應急辦公室和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工作。
4.3信息共享和處理
4.3.1暴風雪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各級氣象部門歸口管理,實現共享。
4.3.2暴風雪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當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當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當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4應急通信方式
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并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同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4.5災害評估
4.5.1暴風雪災害發生地的市級以上氣象局負責組織暴風雪災害評估。
4.5.2跨行政區域的暴風雪災害評估由共同的上級氣象局負責或者由其指定的單位負責。
4.5.3暴風雪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氣象局。
4.5.4暴風雪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4.6新聞發布
4.6.1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將暴風雪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4.6.2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根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通報及時報道。向社會公眾報道或發布的暴風雪災害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于統一發布的信息。
4.7應急終止
4.7.1 Ⅰ級應急響應的終止,由發布啟動Ⅰ級預警的國務院應急辦公室根據暴風雪災害天氣發生、發展趨勢和災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應急響應。
4.7.2其他級別應急響應的終止,由發布啟動預警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根據暴風雪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趨勢信息和災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決定終止,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4.7.3應急響應終止后,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發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5.1.1暴風雪災害發生后,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5.1.2衛生部門應當做好暴風雪災害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的組織和指導工作。
5.1.3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及時調查、統計暴風雪災害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暴風雪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5.1.4氣象部門組織專家對暴風雪災害成因進行分析總結,并報本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5.2災害保險
5.2.1氣象部門應當為保險機構辦事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障理賠事項提供準確的災情信息證明。
5.2.2保險監管機構應當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障理賠和給付的監管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系統保障
6.1.1基本指揮所通過可視化電視會商系統實現實時指揮和調度。
6.1.2流動應急指揮車通過已配備的計算機網絡指揮系統、無線通信系統、衛星定位系統和天氣預報預警系統實現現場指揮。
6.2資金保障
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以國家氣象通信網為主體,無線傳輸方式作為備份,及時接收各類氣象資料,確保預報、警報、天氣實況和災情的傳輸。
6.3.2應急救援現場應與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之間保持通信暢通,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為現場暴風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發地的人民政府負責協調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
6.4裝備保障
6.4.1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暴風雪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應當組織建設應急指揮車和應急流動氣象臺。
6.4.2氣象部門應當加強暴風雪災害應急裝備的儲備,包括氣象儀器備份、維修維護設備、災情收集設備和人工影響天氣裝備等。
6.5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處置隊伍。應急處置隊伍應由大氣綜合監測人員、天氣分析預報服務人員、氣象通信人員、設備維護和保障人員、后勤保障人員、宣傳人員等構成。
6.6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本部門的專家咨詢機構,為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并指導對社會公眾開展暴風雪災害應急知識的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
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暴風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6.7宣傳、培訓和演習
6.7.1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暴雪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的相關知識。
6.7.2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習。
7、附則
7.1術語說明
氣象災害預警:是指各級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為避免其影響,氣象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采取對應防御措施的過程。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各級氣象部門通過媒體傳播給社會公眾防御氣象災害的符號語言。通常由符號、顏色和對應的防御指南組成,符號表示氣象災害種類,顏色表示氣象災害的強度級別,一般按四個級別發布預警信號,并按氣象災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對應的防御指南明確了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本預案有關量級的表述中,“以上”均含本級別在內。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7.2.1.1對在暴風雪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7.2.1.2對在暴風雪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7.2.1.3對因參與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7.2.2責任追究
7.2.2.1各級氣象部門及有關氣象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四十條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7.2.2.2發生暴風雪災害后,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重大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7.3預案管理
7.3.1本預案將根據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定和完善。
7.3.2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7.3.3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按照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應急預案》實施。
7.4制定與解釋
7.4.1本預案由市氣象局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并負責解釋。
7.4.2按照災害性天氣強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市氣象局依據中國氣象局《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試行辦法》,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霍林郭勒市災害性天氣強度標準,分為重大、特大、極大三級。
市內氣象臺站發布以下預警信號的災害性天氣屬于重大級別:暴雪橙色;市內氣象臺站發布以下預警信號的災害性天氣屬于特大級別:暴雪紅色。
8、附件
暴雪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
暴雪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8.1暴雪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黃
含義:1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或牧業有影響的降雪。
防御指南:
(1)相關部門做好防雪準備;
(2)交通部門做好道路融雪準備;
(3)農牧區要備好糧草。
8.2暴雪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橙
含義:6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或牧業有較大影響的降雪,或者已經出現對交通或牧業有較大影響的降雪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相關部門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2)駕駛人員要小心駕駛,保證安全;
(3)將野外牲畜趕到圈里喂養;
其它同暴雪黃色預警信號。
8.3暴雪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紅
含義: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或牧業有很大影響的降雪,或者已經出現對交通或牧業有很大影響的降雪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必要時關閉道路交通;
(2)相關應急處置部門隨時準備啟動應急方案;
(3)做好對牧區的救災救濟工作;
其它同暴雪橙色預警信號。
暴雪應急預案 篇6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防范和應對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提升我市極寒暴雪災害天氣的防災減災水平,統籌協調極寒暴雪災害天氣防范與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和降低災害損失,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辦法》《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氣象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呼倫貝爾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編制《牙克石市防范應對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應急預案》,并建立牙克石市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應急聯動機制。
三、執行原則及適用范圍
(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和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按照災害造成的影響大小由政府的各個層級分別管理,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共同參與和支持極寒暴雪災害天氣防范應對工作。
(二)以人為本,依靠科學。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將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目標,科學地開展防范應對各項工作。
(三)預防為主,突出重點。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堅持把預防極寒暴雪災害天氣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從戰略高度統籌規劃和協調防范應對工作,著眼于全面提高綜合防災減災能力,重點解決突出問題。
(四)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極寒暴雪災害天氣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實行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成立牙克石市防范和應對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指揮部,市長任總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總指揮、其他各副市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政府辦、市委宣傳部、應急局、氣象局、發改委、教科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執法局、財政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衛健委、農牧局、林草局、文旅局、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隊、大興安嶺森林消防支隊、牙克石火車站以及國網牙克石供電公司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應急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局分管領導擔任。
(二)職責分工
市氣象局負責極寒暴雪災害天氣的監測、預警、預報和災害評估,及時發布低溫、寒潮、暴雪、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并向政府和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報告(通報)最新氣象決策服務信息,通過各種手段向社會公眾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極端天氣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協助落實極端天氣信息的播發、刊登;加強極端天氣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市應急局負責災害應急救援的組織指導協調,及時向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企業通報預警信息,會同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了解救災工作情況,指導受災地區政府做好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工作,為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根據災情和受災群眾需要做好應急救災資金、物資的調配和發放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隊伍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協調組織國省干線公路除冰除雪并做好公路救援、搶險工作;加強與公安交警部門協作聯動,保障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設備運輸;指導各鎮督促企業適時調整客運計劃,及時疏導滯留旅客。
市公安局加強對城市道路的實時監控,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巡邏管控,通過媒體發布路況、氣象、道路通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引導合理出行。
市教科局及時向中小學和幼兒園通報預警信息,加強安全防范。
市住建局加強危房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或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倒塌的室內人員;加強戶外施工企業監管,適時發布停工通知;加強對供暖、供水、供氣企業的檢查,督促企業加強對各類管線的巡查,保障供暖系統正常運行。
市城管執法局要督促戶外廣告牌和經營門市負責人,及時清掃牌匾積雪,嚴防積雪引發坍塌。做好城市除冰清雪工作,加強對市政及環衛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
市發改委做好應急物資的儲運保障協調工作。
市農牧局指導農業種植戶和畜牧養殖戶做好各類農牧業及養殖設施的除冰雪及技術管理工作,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工作,指導農牧民恢復災后生產。
市衛健委做好醫療衛生應急隊伍的準備,做好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經費保障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工業領域信息化作。啟動受災地區生活必需品日監測、日報告制度,指導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備足貨源。必要時,協調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啟用生活必需品(肉、糖)等物資投放市場,保障市場供應。
市文旅局根據氣象、應急管理部門的通報,及時報道氣象災害預警和災害應對的動態信息,負責做好文化活動場所及旅游景點游客安全工作。
市民政局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災和救災捐贈等工作,督促指導各地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人員納入臨時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市水利局負責加強水利工程設施監管,并做好災害防范應對和緊急處置工作。
市林草局負責加強林業基礎設施監管,并做好災害防范應對和緊急處置工作。
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以及其他應急救援力量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參與搶險救援。
鐵路部門加強對鐵路沿線巡查,及時向旅客通報預警信息,發布停運信息,妥善疏導安置滯留旅客。
國網牙克石供電公司做好管線設備巡查維護和故障搶修工作。
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沿街單位應當做好本單位衛生責任區的積雪清掃工作。
各鎮要調集清雪車、裝載車等大型機械和融雪劑等物資,組織專業隊伍、群眾力量,以雪為令、邊下邊清、雪停即清,確保道路等公共設施正常運轉、居民生活正常。
各基層組織(社區、村屯等)、各類人員密集場所應當迅速做好災害先期處置工作。
五、極寒暴雪災害天氣的預防與預警
(一)預警分級
極寒暴雪災害天氣預警根據災害影響程度及發展態勢,對可能發生的災害風險進行預警。預警級別劃分為IV級、III級、II級、I級,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紅色為最高級。
1.IV級: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鎮街大部分地區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成片超過10毫米的降雪。
2.III級: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鎮街大部分地區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其他2個及以上鎮街大部地區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3.II級: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鎮街大部分地區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其他2個及以上鎮街大部地區將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
4.I級: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鎮街大部分地區出現2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二)預防與預警
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應對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常態救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的原則,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防治格局。
極寒暴雪災害預警信息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充分利用雷達、衛星、自動站、實景攝像等現代化觀測設備,建立廣覆蓋、全天候災害立體監測網絡,根據災害的發生發展,適時啟動加密觀測,為災害防御提供高時空分辨率的監測信息。
氣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極寒暴雪災害天氣預測預報體系,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監測、信息收集和預測評估工作,獲取的最新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應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各鎮街道、各部門要認真研究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本部門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各鎮街道和相關部門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六、應急處置
(一)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1.I級應急響應。達到本預案規定的極寒暴雪災害天氣紅色預警條件,或災害已經給我市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或者呼倫貝爾市政府啟動相關災害預案I級響應涉及我市時,市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市政府決定在相應地區和范圍啟動I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發布緊急動員令,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同時報告呼倫貝爾市應急局,并通報呼倫貝爾市氣象局。
2.II級應急響應。達到本預案規定的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橙色預警條件,或者災害已經給我市造成重大影響,或者呼倫貝爾市政府啟動相關災害預案II級響應涉及我市后,市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市政府決定在相應地區和范圍啟動II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發布緊急動員令,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同時報告呼倫貝爾市應急局,并通報呼倫貝爾市氣象局。
3.III級應急響應。達到本預案規定的極寒暴雪災害天氣黃色預警條件,或氣象災害已經給我市造成較大影響,或者呼倫貝爾市政府啟動相關災害預案III級或IV級響應涉及我市,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分析研判,對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指部副總指揮決定啟動III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同時報告呼倫貝爾市應急局,并通報呼倫貝爾市氣象局。
4.IV級應急響應。達到本預案規定的氣象災害藍色預警條件,或氣象災害已給我市造成一般影響,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分析研判,對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指揮部副總指揮決定啟動IV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二)信息報告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并向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監測預警信息,并與相關災害應對聯動部門實現災情、險情信息實時共享。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市政府或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按照規定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啟動流程
根據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應急啟動條件,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會商會議進行研判,提出應急響應建議并報指揮部研究決定,市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I級或II級應急響應由總指揮決定啟動,III級或IV級由副總指揮決定啟動。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應急響應啟動文件,下發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相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采取應急措施和落實應急方案,做好極寒暴雪災害天氣的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工作的匯總,相關情況及時報告指揮部并向各成員單位通報。
(四)分級別響應
1.I級響應
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進入I級應急響應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主要負責人堅守一線組織指揮與協調。指揮部召開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極寒暴雪災害天氣防御聯席會議,組織聯防聯控,加強對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的研判,綜合部署災害防御工作,向災害影響重點區域的鎮派駐工作組和技術組指導災害防御工作。
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組織災害應對工作,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負責人到分工的責任區督查防災工作。災害防御責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崗到位,開展工作。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災害點,加強監測,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防止災害造成更大的損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將情況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災害可能影響地區的鎮、街道相關負責人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當地公共媒體,多渠道、快速向公眾傳播災害預警信息和防災避險措施,統籌安排各部門資源,部署各項防御工作。派出工作組深入第一線,落實防御措施和群眾安全轉移措施,指揮搶險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防汛責任人及各部門信息員的作用,及時接收預警信息并通知危險區域人員,組織人員轉移。
2.II級響應
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進入II級應急響應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分管負責人堅守一線組織指揮與協調。指揮部組織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對極寒暴雪災害天氣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評估,綜合部署災害防御工作,視情況向災害影響重點區域派駐工作組和技術組指導災害防御工作。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組織災害應對工作,相關負責人要到分工的責任區督查防災工作。災害防御責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崗到位,開展工作。根據情況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災害點,加強監測,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防止災害造成更大的損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將情況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災害可能影響地區的鎮、街道相關負責人應上崗到位,根據情況組織當地公共媒體,多渠道、快速向公眾傳播災害預警信息和防災避險措施。統籌安排各部門資源,部署各項防御工作。出工作組深入第一線,落實防御措施和群眾安全轉移措施,指揮搶險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防汛責任人及各部門信息員的作用,及時接收預警信息并通知危險區域人員,組織人員轉移。
3.III級響應
市氣象局進入III級應急響應狀態,指揮部其他相關成員單位視情況進入III級應急響應狀態,按照各自職責組織災害應對工作,并視情況向災害影響重點區域派駐工作組和技術組指導災害防御工作。災害防御責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崗到位,開展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將情況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災害可能影響地區的鎮、街道統籌安排各部門資源,各部門負責人上崗到位,根據本地本部門災害防御方案部署各項防御工作。派出工作組深入第一線,落實防御措施和群眾安全轉移措施,指揮搶險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網絡等媒體及時發布災害預警信息,充分發揮基層防汛責任人及各部門信息員的作用,及時接收預警信息并通知危險區域人員,組織人員轉移。
4.IV級響應
市氣象局進入IV級應急響應狀態,指揮部其他相關成員單位視情況進入IV級應急響應狀態,按照各自職責組織災害應對工作,指導和督促災害影響重點區域的災害防御工作。災害防御責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崗到位,開展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將情況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災害可能影響地區的`鎮、街道統籌安排各部門資源,根據本地本部門災害防御方案,部署各項防御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網絡等媒體及時發布災害預警信息,充分發揮基層防汛責任人及各部門信息員的作用,及時接收預警信息并通知危險區域人員。
(五)應急聯動
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分級協調,部門、企業分級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市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特別是交通、城管、公安、通信、供水、供電、供油及教科、農牧、林草、醫療衛生等重要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并積極協調、推動相關重點企業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發生災害時,相關重點單位按照應急聯動機制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必要時,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置,或報請市政府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解決。
(六)現場處置
極寒暴雪災害天氣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牙克石市防范和應對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指揮部統一組織,必要時設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等。
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市指揮部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專家組專家對極寒暴雪災害天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應急處置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依據。
(七)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根據災害事件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災害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車輛、物資、人員等。災害事件發生后,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牙克石市防范和應對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指揮部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八)信息公布
市指揮部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應急處置的信息發布工作,市指揮部及相應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災害信息發布要統一口徑,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必要時,報市政府批準。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九)應急終止或解除
終止條件。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布降低災害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市指揮部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終止程序。市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按照啟動應急響應的權限和程序提出降低或終止響應狀態建議,市政府視情況及時終止災情險情應急響應,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簽發應急響應終止文件,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后續處理意見,開放原劃定的災害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并報上一級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跟蹤監測。應急響應終止后,氣象部門應繼續做好氣象跟蹤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掌握氣象要素變化情況。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極寒暴雪災害天氣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災害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災后救助、衛生防疫、保險理賠、災后重建等工作,保障災區人民的基本生活。
(二)制定規劃和組織實施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三)調查評估
災害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政府將組織有關單位對災害應對工作進行調查評估,針對災害損失情況、造成災害的原因及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災害應對工作成功經驗與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調查評估工作結束后,市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將調查評估情況報送呼倫貝爾市政府。
(四)災情核定
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市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組織氣象、民政、自然資源、住建、水利等有關部門進行氣象災害情況調查。市應急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災情核定工作。災情評估結果可作為災害救助的依據。
(五)災害保險
鼓勵公眾積極參加氣象災害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保險機構要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八、應急保障
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做好應對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做好安全保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通信等工作,確保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需要,確保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人力保障
指揮部應當廣泛動員、調動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災害預警信息傳播及應急救援隊伍,開展災害預警信息傳播、災害防御及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應對工作中可以根據需要組織民兵、預備役部隊、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應急救援隊伍,對災害進行處置。
(二)資金保障
根據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財政、審計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財政部門要根據常年災情和財政能力,編制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年度預算,并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三)物資保障
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應急管理會同糧食物資儲備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農牧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和飼草儲備、調運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農牧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氣象災害易發、多發地區的鎮、街道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應急儲備基地。
(四)醫療保障
市衛健委建立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救援應急藥品、醫療器械、設備、快速檢測器材和試劑、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調拔動用。出現災情后,應組建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及時趕赴災區開展醫療救治與疾病預防控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醫療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通信保障
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以公共通信網絡為主體,建立快速、安全、穩定、可靠的災害監測設施、應級指揮設備、應急通信系統和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提高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通信、廣播電視等部門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災害應急工作的通信和廣播電視保障工作,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災區通信管理部門及時采取措施恢復受損的通信線路和設施,保障監測預警信息的應急傳播。
(六)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鐵路、公安等部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火車的調配方案,做好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快速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安全和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單位和當地政府應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
(七)治安保障
氣象災害發生后,由公安部門組織警力實施現場治安警戒,災害發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
(八)技術保障
指揮部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災害監測、預警、預報、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災害應急技術儲備;成立專家技術組,建立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為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九、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在指揮部領導下,指揮部辦公室不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極寒暴雪災害天氣應急演練。預案演練應立足于實戰,強化應急責任,熟悉應急程序,檢驗應急機制,鍛煉應急隊伍,提高應急響應水平,并為修訂和完善預案提供依據。
(二)宣傳培訓
市政府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加強極寒暴雪災害天氣預警及防御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建立完善應急隊伍培訓機制,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社會公眾熟練掌握氣象災害應急防御知識,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力。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牙克石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暴雪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糧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黑龍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哈爾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延壽縣范圍內暴雨、暴雪、大風、寒潮、大霧、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重大環境事件、公共衛生事件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專項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預防為主,防抗救結合、依法依規、協調有序、信息資源共享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實施分級負責,以屬地管理為主,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本區域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延壽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是全縣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最高決策和指揮機構,負責全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指揮、決策部署、綜合協調和督導檢查。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氣象局局長
指揮部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工信科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突發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需要,指揮部將臨時增加有關部門和單位。
2.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主要領導兼任。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決議、決策和工作部署;根據指揮部決定,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的綜合協調應對;及時進行信息收集、核實、傳遞和報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機制。
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3.1縣委宣傳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布。協調媒體弘揚各部門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采取的積極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縣發展和改革局:做好氣象災害防御服務保障能力提升和重點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安排災損毀設施修復等相關工程項目,協調落實建設資金。
2.3.3縣教育局:組織學校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進行校園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根據避險需要適當調整教學秩序,必要時根據氣象預警防御指引和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部署學校停課或提前放學;組織做好氣象災害發生時學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學生進行氣象災害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2.3.4縣工信科局:保障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協調通訊運營企業做好通信網絡保障。
2.3.5縣公安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災區社會治安穩定,維護搶險救災的現場秩序;組織警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協助災區群眾安全、快速轉移;維護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車輛通行,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
2.3.6縣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范,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負責籌措撥付嚴重氣象災害搶險救災補助資金。
2.3.7縣自然資源局:與縣氣象局聯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組織開展由氣象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防御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提供相關基礎地理信息和測繪服務。
2.3.8延壽生態環境局:與氣象部門加強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會商,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負責氣象災害影響地區的環境監測,及時發布監測信息。
2.3.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區范圍內危險房屋隱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離工作,及時組織人員排除道路和低洼地段積水;因氣象災害引發城市內澇時,負責管轄范圍內排澇工作和城市排澇設施的安全。
2.3.10縣交通運輸局:督促運營單位做好氣象災害防御;負責優先運送搶險救災、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受災人員撤離提供交通運輸工具;負責組織、協調水毀公路(橋梁)的搶修復工作,為搶險救災提供運輸保障。
2.3.11縣水務局:負責水情、汛情監測工作,及時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設施的巡查和汛情預警。
2.3.12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和調運,協調化肥等生產資料供應,參與農作物旱情、墑情監測,開展病蟲害監測分析,指導農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災前準備,及時發布農業災情,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2.3.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協調對救災所需成品油料緊急調撥。
2.3.14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督促屬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門,指導轄區內各旅游景區、酒店等采取應急措施保護景區游客安全;指導受災旅游景區主管部門,做好景區內由旅行社組織的旅游者安全撤離工作;指導旅行社妥善安置旅游者;指導旅游企業對行程推遲、暫緩或取消的旅游者做好解釋說明和相關服務工作。
2.3.15縣衛生健康局: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做好醫療救護準備工作,負責災區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2.3.16縣應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聯席會商機制及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及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網格員廣泛宣傳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進行災害信息收集及應急情況反饋。逐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及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建設。
2.3.17縣林業和草原局:與應急、氣象部門聯合發布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的巡查、監測和預警,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處置等工作
2.3.18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和氣象信息發布;承擔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全程氣象服務保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承擔重大災害性天氣跨部門的聯防工作;組織開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減災工作;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為縣政府指揮應急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等。
2.3.19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設施檢查、電網運營監控和電力調度,及時調集力量排除電力設施危險和故障,保障電力正常供應。
2.3.20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負責通信網絡保障工作,對受損壞的通信設施和線路及時調集力量進行搶修。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的“綠色通道”,準確、及時地向社會公眾全網快速發送氣象部門高級別預警信息。
2.4鄉鎮級應急指揮機構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要納入鄉鎮級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級政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與本預案銜接。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指揮機構和應急工作機制,組織和實施本區域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各鄉鎮社區、村屯設立氣象災害應急信息員或聯絡員隊伍,負責氣象災害事件先期處置、動員以及負責氣象災害情報收集、應急宣傳等工作。
2.5專家工作組
由氣象部門及相關專業專家組成,負責對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和處置措施提出意見或建議,為政府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3.1.1監測體系建設
配合哈爾濱市氣象部門組織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的布局、建設和維護,各鄉鎮政府協助氣象設施的選址,為氣象設施安裝、維護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關氣象設施及環境的保護,齊抓共管,共同實現監測預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并與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住建、教育、水務、農業農村、工信科、文廣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林業和草原、電力、通信管理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水務、林業、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應急等部門的監測信息實時提供氣象部門共享。
3.1.3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3.2預警信息發布
3.2.1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信號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2.2發布內容
氣象部門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劃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和Ⅳ級預警,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Ⅰ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持續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防御指南等。氣象部門根據氣象災害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氣象災害程度不符合預警條件時,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
3.2.3發布途徑
縣有關部門應通過網站、短信平臺、廣播、政務微博、微信等渠道準確、及時傳播預警信息,實現預警信息全覆蓋。同時,廣播、電視、互聯網等相關媒體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準確、及時、無償向社會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基礎通信運營商應根據應急需求,在氣象部門發布高級別暴雨、暴雪等預警信號時,通過預警信息發布的“綠色通道”及時向公眾免費發送預警信息。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傳播媒介的所屬單位、企業或組織應落實專人負責關注預警信息發布情況,及時接收和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要在學校、車站、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梁、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山區等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后,縣各有關單位、各鄉鎮政府和社區要按照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相關信息,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4.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負責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教育局以及電力部門與氣象部門建立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災情互通共享機制,實現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及時通報、實時共享。
5.應急響應
5.1響應級別
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分級,對應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的氣象災害分級,劃定應急響應級別:
Ⅰ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布了Ⅰ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特別重大氣象災害。
Ⅱ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布了Ⅱ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重大氣象災害。
Ⅲ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布了Ⅲ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氣象災害。
Ⅳ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布了Ⅳ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一般氣象災害。
5.2分級響應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有關單位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縣有關部門、鄉鎮政府應根據不同預警等級,執行相應預案,采取聯動措施。
5.3響應升級
(1)因氣象災害影響加重,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升級,或者氣象災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災害,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由多個部門(單位)增援參與應急處置的,應及時上報當地應急部門。
(2)當氣象災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控制能力,需要哈爾濱市、黑龍江省、其他省或中國氣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縣委、縣政府報請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黨中央、國務院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3)當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處置指揮權相應上移,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行動。
5.4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5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災害防御、緊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心理疏導等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5.6信息公布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5.7響應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信號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6.恢復與重建
6.1善后處置
縣政府根據本地區遭受氣象災害損失的情況,制定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調查評估
氣象災害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縣氣象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6.3恢復與重建
氣象災害處置工作結束后,縣政府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受損的城市基礎設施。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縣政府、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應做好應急救援隊伍保障,不斷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7.2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將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應急保障職能所需必要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部門預算統籌保障,并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7.3物資保障
根據不同區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率和特點,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聯共享、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預警信息傳播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預警信息覆蓋面進一步拓寬。
7.5應急用電保障
擔負重要應急機動處置保障的單位,應通過發揮移動發電裝備的功能,結合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號提前部署,為應急處置提供電力保障。
7.6技術保障
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提高氣象災害應急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水平。針對我縣的氣象災害風險特點,鼓勵和支持有關科研教學單位、學術團體和個人,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與方法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8.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并負責解釋。
預案實施后,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預案制定部門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暴雪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積極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盡最大努力減少次生、衍生災害帶來的損失,提高全市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和應急救援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科學、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救援救助工作,全力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依據《葫蘆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此應急預案適用葫蘆島市行政區域及所轄海域發生的暴風雪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求助、災后恢復與重建活動等。
1.3工作原則
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經濟損失;堅持各級政府統一領導,實行分級管理,部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堅持軍地聯動,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團體的作用,眾志成城、團結一致、共同完成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風險分析
2.1地理位置、氣候
葫蘆島市地處遼寧省西部,依山傍海,地勢自西北向東南逐漸降低。地理坐標位于東經119°12~121°02,北緯39°59~41°12之間。屬暖溫帶亞濕潤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各地年平均氣溫在8.2-9.2攝氏度,年平均最高氣溫在14.3-15.1攝氏度之間,年平均最低氣溫為2.3-4.0攝氏度,葫蘆島地區平均降水量在560-630毫米。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月份,冬季降水量僅占全年降水量的3-4%。
但是近年來,在全球氣候環境日益復雜變化的情況下,極端暴風雪氣象災害的反常性、突發性、不可預見性在部分地區仍然較為突出,本市發生暴風雪災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2暴風雪極端天氣危害
2.2.1葫蘆島市暴風雪極端天氣危害辨析
略
2.2.2暴風雪災害的主要危害
根據我市暴風雪災害特點及歷年城市暴風雪災害發生情況分析,冬季暴風雪災害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城市道路、橋梁及公共場所等設施的使用安全。
(1)葫蘆島市為沿海城市,冬季氣溫低,遇寒流時暴風雪災害發生的概率增大,暴風雪災害易造成道路結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大,導致城區車輛在道路、橋梁上行駛安全性明顯降低,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會造成物流等行業運輸中斷,影響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保障。
(2)因積雪、結冰過厚,易導致房屋、車棚、廣告設施、店招店牌、樹木等受壓倒塌。
(3)葫蘆島市公共廣場較多,夜間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將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動,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廣場結冰,市民在公共場所易發生滑倒傷人事件。
(4)暴風雪災害發生后,如果不能及時清理房屋及高空物體上的積雪,將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及其他次生災害。
(5)由于晝夜溫差較大,城市暴風雪災害發生后,會形成冰融現象,出現結冰路面覆蓋積雪的情況,車輛行駛時易發生滑移失控事故。
(6)暴風雪災害易造成供水、供熱管道凍管破裂,影響正常供水供熱;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時,會造成居民及工商業用戶燃氣使用量增加,可能造成燃氣供應不足。
3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實行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市政府成立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總指揮:由市政府市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
成員:由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組成。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室、葫蘆島市軍分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旅廣電局、葫蘆島市氣象局、葫蘆島海事局、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葫蘆島支隊、綜合執法支隊、高速公路葫蘆島分公司、葫蘆島火車站、葫蘆島北站、國網葫蘆島供電公司、聯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鐵塔公司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2應急指揮部職責
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全市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的災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災情并決定請求省政府支援項目等。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秘書長、市應急局局長擔任。
3.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制定、傳達、發布指揮部的指示和指令;協調指揮應對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暴風雪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收集、發布信息,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應對進展情況;必要時,商請駐軍部隊、武警參加應急救援;必要時,代指揮部發布命令,各成員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具體職責:第一時間組織召開指揮部會議,統一思想,明確任務,提出要求。災情嚴重時,發布通告,要求建筑工地、海上、高空、露天作業一律停工,危險路段、旅游景點、文博單位、娛樂場所一律關閉;學校、幼兒園、線下培訓機構一律停課;長途客運(校車)、危化運輸、貨運碼頭一律停運;倡導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商戶非必要不經營。
指揮部辦公室下設應急救援組、災情評估組、宣傳報道組、綜合信息組。
3.3.1應急救援組:負責協調指揮,調配物資,處置突發險情,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發布災情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協調調動駐軍部隊、直升機工作。(市應急局牽頭,市政府辦、葫蘆島市軍分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配合)
3.3.2災情評估組: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匯總、評估和上報工作。(市應急局牽頭,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3.3宣傳報道組:負責對搶險救災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報道、管控網絡輿情。(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氣象局、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配合)
3.3.4綜合信息組:負責組織會議、領導講話,起草發布命令指令等文件,負責暴風雪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指揮部報告。(市應急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氣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配合)
3.4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應急局:負責及時傳達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人員轉移安置工作;核查、匯總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與災害相關的高危行業生產安全預警和向本區域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預警預報,檢查監督規模以上企業安全生產的落實情況,做好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引導社會輿論和網絡輿情,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暴風雪災害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播發暴風雪、大風、道路結冰、路面管控等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信息;協調發布風險防范、避險逃生知識技能,引導企事單位、社會公眾做好暴風雪天氣的防范和應對;宣傳市委、市政府應對惡劣天氣的部署情況及各地區各部門的應對措施;宣傳搶險救災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
市發改委:負責及時安排救災項目,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做好督促和檢查工作;做好暴風雪災害期間的生活保障計劃,及時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糧、油等保障;要停止成品糧輪出作業;組織人員做好道路融雪和積雪清掃工作;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市教育局:負責根據暴風雪預警,及時向屬地教育部門和學校通報相關信息,督促學校、幼兒園、線下教育培訓機構對重點部位進行防護、加固,并對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根據災情及時調整教學工作,按照指揮部指令和實際情況采取停課、提前放學、延時放學等安全措施;加強對校車的運行安全管理;協調學校、幼兒園、線下教育培訓機構做好防雪除雪工作;負責受災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掌握我市相關救災物資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和庫存情況;根據指揮部要求及時協調有關單位按時完成所需保障物資的緊急生產任務;協調市內移動、聯通、電信、鐵塔等通信運營商,加大對暴風雪前和暴風雪災害期間的通信設備、設施的巡查檢查和維護力度,及時做好對雪災損毀的通信設備設施的搶險和恢復工作,極端情況下對全市救援工作提供通訊應急支援;保障通信暢通;協調供電公司做好電力供應。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交通疏導、交通管制和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加強道路交通實時監控,及時發布交通指引信息;加強交通秩序維護,及時指揮疏導行駛車輛;暴風雪災害發生后,要加強轄區的治安巡邏和交通疏導;要加強城區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導,必要時協調有關單位及時關閉高速公路和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積雪結冰路段,維護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受災人員的轉移救助和參與高速公路應急救援及救助工作;及時收集并上報災情。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民政服務機構做好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街頭流浪乞討人員收留救助工作;重點對無保戶、低保戶、鰥寡孤獨、癡孽呆傻、燃煤取暖戶巡查救助。
市財政局:負責救災資金下撥、管理、監督工作;根據指揮部決定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及時協調有關部門籌措與應急工作相適應的應急資金保障;根據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和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及時發布海洋預警信息的監測和預警;加強管轄領域、單位和人員對暴風雪災害的.安全防范,組織人員做好道路積雪清掃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加強對暴風雪發生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監測,為應對處置提供服務;加強所屬人員對暴風雪災害的安全防范,組織人員做好道路積雪清掃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力量整合、協調大型除雪機械和資源,在48小時內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盡快恢復城市交通;負責加強保障城鎮供熱、供氣、公交等公共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時搶修和恢復因災損毀的供熱、供氣、公交等公共設施;督導戶外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做好人防工程因暴風雪災害引發突發事件的防護和救援工作;指導結建人防工程和在建人防工程管理單位因暴風雪及冰凍雨雪災害引發突發事件的防護和救援工作;督促、檢查、上報各部門和單位除雪任務完成情況。
綜合執法支隊:負責及時通知商戶關好庫房門窗,緊固室外搭建物;會同有關部門對危房、險房、臨時建筑物、農貿大廳等場所以及廣告牌匾、工地塔吊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疏散人員,確保安全無事故。
市交通局:接到暴風雪災害預警信息后,負責迅速調集人員和除雪機械設備到達除雪現場,及時清除普通公路積雪,72小時之內,打通轄區內國道、省道,保證主要交通干線暢通;負責對普通公路上被困人員和車輛實施緊急救援和救助;負責做好融雪劑、防滑料等物資的儲備;建立健全除雪防滑救災搶險專業隊伍和應急保障車輛數據庫,做好相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做好除雪設備、運輸車輛等設備的調試與檢修保養工作;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管控相關國道、省道公路;及時上報災情和總結評估。
市水利局:負責已建、在建河堤防、閘壩、水庫等各類水利工程的管理,做好隱患排查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做好城區居民供水保障,加強對全市供水設備設施的巡查檢查;及時組織協調相關人員對供水設備、設施的應急搶修和恢復工作;及時上報災情和總結評。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對畜牧業、水產養殖、設施農業采取必要的防寒除雪措施;及時了解和掌握農業受災和損失情況,分析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提出措施建議;統籌安排農業救災資金;指導農民、種養殖業戶和畜牧企業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開通飼草、飼料綠色運輸通道,組織對被困畜禽的緊急救助工作;組織力量預防和控制動物重大疫病發生,及時消除動物疫情隱患;做好對漁船進港、防浪、避浪防御和救援工作;負責核實農業災情和上報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保證災區各類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做好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及時報告監測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密切跟蹤上述商品供求和價格變化情況,做好市場的監管和貨源的組織、調運平抑物價,保證市場供應維護價格穩定。
市衛健委:負責加強災區疾病監測和疫情報告;及時派出衛生監督人員深入受災地區和臨時安置點,對公眾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等進行衛生監督和指導,加大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的醫療衛生和傳染病防控工作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協調各級各類醫療急救中心(站)、綜合醫院醫療救治專業機構對滯留高速公路人員、災區現場及臨時安置點因災致傷人員的救援、轉送和現場救治工作。
市國資委:負責指導協調對所監管企業做好應對暴風雪災害的應急救援和救助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暴風雪及冰凍雨雪災害發生后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評估,并做好必要的防護救助工作。
市文旅廣電局:負責向本行業發布暴風雪災害預警信息;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和專業力量實施對因暴風雪災害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應急救援和緊急救助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暴風雪災害的監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為啟動和終止全市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和防御指引信息,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災情嚴重時開展現場應急監測和預報服務工作。
葫蘆島海事局:負責所轄海域水上交通監控管制;通過各種信息平臺,及時轉發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履行葫蘆島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職責,組織和協調本系統力量對海上遇險人員和船只參加搜救行動。
高速公路葫蘆島分公司:積極配合公安高速交警部門封閉高速公路;接到暴風雪災害預警(氣象預報)后,迅速調集人員和除雪機械設備到達作業現場,及時清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積雪,72小時之內,打通轄區內高速公路,高速干線暢通;負責對高速公路上被困車輛和人員實施緊急救援和救助,做好必需的食品、飲水、藥品和汽(柴)油等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及時上報災情和總結評估。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暴風雪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救助工作。
葫蘆島軍分區:負責組織指揮所屬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根據災情和指揮部決定,協調駐軍部隊參加救災工作。
武警葫蘆島支隊: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根據災情和地方政府需要,指揮所屬部隊支援地方參加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葫蘆島火車站、葫蘆島北站:負責組織轄區鐵路系統搶險救援救助工作;組織力量及時清除鐵路道口、車站等重要路段積雪,保證列車正常運行;及時安置和疏導因列車延誤滯留的旅客,維護鐵路的正常秩序;及時恢復鐵路交通運輸和保障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輸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
國網葫蘆島供電公司:負責葫蘆島電網供電設施、設備的搶險搶修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電力設施巡查和電網運營監控;組織專業力量及時對受損電力設備設施進行搶修和恢復,全力保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農業生產安全用電。
聯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鐵塔公司:負責保障全市境內的信息暢通;組織調動通信專業搶修隊伍及時恢復雪災損毀通信設施,確保通信暢通。
各縣(市)區政府,在接到暴風雪災害預警(氣象預報),特別是災害發生后,要切實履行好屬地責任,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要照本預案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防范和應對暴風雪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組織街道(鄉鎮)社區(村屯)按照“各掃門前雪”的慣例積極組織群眾掃雪、除雪、減災通行;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設施、重點部位的全面檢查和整改,防范暴風雪災害可能導致的次生、衍生危害;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上報受災情況;組織、動員企事業單位、學校、街道、鄉鎮、社區、村屯等基層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做好因暴風雪災害引發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
上述各成員單位在此預案基礎上,結合本單位任務的實際,分別編制修訂各自領域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的部門應急預案(或者處置方案),各個部門預案應與本預案有效銜接。
4應急準備
4.1資金準備
市本級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應急儲備金制度,一旦發生暴風雪災害,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4.2物資儲備
市本級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安排專項資金進行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購置和儲備一定數量的除雪機械設備和物資,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備必要的專用車輛及除雪設備,保證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購置和儲備除雪專用工具,為全民參加除雪行動提供保障。
應急部門應儲備棉帳篷、棉被、棉衣等必要的救災物資,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通信部門應儲備必要的應急通信設備,保障搶險救災行動通信暢通。
4.3應急聯絡
在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期間,各級應急指揮部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一律在本地區值班值守,分管同志全時在崗在位;建立健全聯絡員制度,明確聯絡員的工作職責、通信方式、報告程序、報告內容等,確保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溝通聯絡暢通;建立與專家、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機構等的通信聯絡數據庫,調度值班電話24小時有人在崗值守,做到即時聯系,通信暢通。加強信息報送,遇有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相關負責人要第一時間趕赴指揮部指揮處置,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4.4預警發布
氣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按相關規定及時發布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廣播、電視、海事、高速公路、通信運營企業及住建等部門和單位,應按有關要求及時、無償播報和轉發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
4.5應急隊伍
公安、交通、住建、衛健、農業農村、海事、電力、通信、鐵路、消防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各種應急行動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實施。
5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暴風雪分為四個等級,按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從重到輕依次為暴風雪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
5.1紅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毫米以上且持續降雪,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5.2橙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5.3黃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者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5.4藍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者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6應急響應
6.1響應原則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布后,對可能出現的暴風雪災害,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緩、先重后輕的原則主動處置;堅持政府統一指揮周密部署,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軍地聯合救援救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
6.2響應條件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布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充分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暴風雪災害發生后,對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6.3應急行動
指揮部依據氣象預報,啟動應急響應級別,并發布應對命令,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就位,做好應對準備。市委宣傳部,市應急局、氣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衛健委、工信局、農業農村局、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第一時間進駐指揮部辦公室。在指揮部的領導下,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科學、有序、高效地做好防暴風雪各項應對處置準備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暴風雪災害發生后,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立即啟動本縣(市)區政府應急預案,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6.4響應終止
暴風雪及災害結束、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市委宣傳部和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負責對外和對內發布。
7災情報告和評估
7.1災情報告和評估的責任單位
縣(市)區政府是暴風雪災害評估報告的責任單位,發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財政、住建、交通、水利、農業農村、商務、衛健、應急、文旅廣電、氣象、海事、通信、鐵路、電力等部門和單位,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上報災情評估報告。
7.2災情報告時限要求
暴風雪災害發生后,各級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應立即調查、了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并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災情報告的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
7.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人員傷亡情況,交通、電力、農業、通信等基礎設施受損情況和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地區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當地政府組織救災的基本情況。
救災工作結束后,各級政府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8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災區政府要盡快對房屋倒塌和受損居民、重點受災企業、受災農戶、養殖戶等實施有效救助,幫助災民重建家園,恢復生產。
8.2應急、財政部門要全面啟動災情核查機制,統籌安排救災資金,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8.3教育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盡快對損毀校舍進行修復,恢復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8.4水利、住建、交通、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做好災區供水、供熱、供氣、供電、以及交通、通信、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工作。
8.5市工信等部門要積極組織工業企業抗災自救,盡快恢復生產。
8.6發改、商務、市場等部門要做好糧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市場監測、供應和調控工作,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維護價格的基本穩定和正常的市場秩序。
8.7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畜牧企業和養殖戶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確保飼草、飼料及時供應。要采取有效措施,監測、預防、控制災區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
8.8衛健部門要做好因雪災凍傷、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及受損醫療衛生場所的恢復工作。
9附則
9.1獎勵
9.1.1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有效監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9.1.2對因參與暴風雪災害搶險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9.2責任追究
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9.3預案管理、解釋與實施
9.3.1本預案是市政府防范和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根據實際需要和預案管理規定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報遼寧省府應急管理廳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9.3.2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報葫蘆島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9.3.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和街道(鄉鎮)、社區(村屯)應當制定暴風雪災害應急行動方案和各類保障計劃。
9.3.4本預案由市應急局負責解釋。
9.3.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暴雪應急預案 篇9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為依據,以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積極開展各種應對暴風雪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工作,確保學校師生冬春季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整體聯動,落實到位
三、成立預防暴風雪災害指揮機構
成立榮成三中預防暴風雪災害領導小組,成員見:校應急管理委員會名單。
領導小組下設預防暴風雪辦公室,地點在學校辦公室,負責日常暴風雪災害預防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報告、信息溝通工作。要求各班級在學生中也成立各個應急職能小組,做好學校與學生之間的聯系工作。具體負責全校的防災抗災工作。要求全體教職工嚴格按照預案要求,做好本校的防災抗災工作。
四、應急措施
1.落實責任制
校長主要領導負責全面工作,分管領導具體指導各年級工作,班主任負責落實各班具體工作。
2.實行災情一日一報制度
學校及時與教育局辦公室及上級政府及主管部門、氣象部門溝通,了解災情預警信息。每位負責人都要二十四小時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保持聯絡,一旦發生災情,在最短的時間內逐級上報,為指揮決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3.實行安全檢查制
總務處及時檢查學校校舍、道路以及所有不安全因素,及時掌握和處理因雪災造成的'安全隱患,包括學校建筑物、學校附近建筑設施、學校設備設施和校園樹木等出現損壞的維修。
4.及時將學校除雪工具分發到師生手中,雪災之后要及時組織教職員工清理清除校園積雪,隨時隨地保障師生的安全,為學生正常上課做好準備。
5.上學和放學如提前或延期,各部門、各年級要統一聽辦公室的通知。同時,各年級要做好學生及其家長的穩定工作。
五、幾點要求
1.每年冬季來臨前,要對學生集中進行一次防范暴風雪災害應對知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防災自救能力。
2.暴風雪前后,要加強值班值宿和安全保衛工作,做到24小時有人堅守崗位。
3.做好其它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保持24小時通訊和信息暢通。
5.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校長是防災抗災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校的防災抗災工作,各部門、各年級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因瀆職行為產生的不良后果,領導小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