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林防火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
防護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xx社區
20xx年xx月xx日
防護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
為切實強化今年清明節期間(4月1日—4月4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削減森林火災的發生,庇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平安,構建綠色和睦社會,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仔細貫徹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執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揚為先導,以深入執行責任為重點,采取一級抓一級,層層抓執行,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全面提升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切實強化領導,細心部署,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加,全社會樂觀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機制。倡導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區域管轄
森林火災的預防與撲救,根據行政區域管轄,由村委會負責,鎮政府幫助。各村按照自己的實際狀況,把責任執行到山頭地塊,實行有針對性的措施,細心組織,重點布控,真正把各項預防和撲救措施落到實處。村與村交界處發生森林火災,毗鄰村均要組織力氣撲救,做到村村聯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根據“預防為主、樂觀毀滅、消防結合、加強管理、執行責任、依法治火”的方針,克服麻痹松勁思想,仔細執行“攻難點、找薄弱、消隱患”的措施,進一步執行森林防火責任制。
2.切實強化領導,細心部署,把防火工作執行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負總責,要執行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執行巡查人員,要有村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帶班人名單,準時上報鎮黨政辦、林業站。
3、各村要強化值班,采取24小時值班制度,并要確保一個主要領導帶班,接到森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4、各村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舉行一次排摸記下,執行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邊緣活動。
5、全鎮中學校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宣揚教導活動,充分發揮中學校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火宣揚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6、鎮各平安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樂觀協作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災發生后,要準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7、各村要通過宣揚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揚工作。引領廣闊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掃。
四、獎懲措施
1、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定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巡查員,要堅守崗位,強化巡邏檢查,管好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鎮林業站和各村要強化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覺一次不在崗的,扣發100元補貼,發覺二次以上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防護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3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并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后,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系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布災情信息。
如果今后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防護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4
隨著清明節的接近,新一輪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來,加上近幾年山區植被豐盛,累積的枯草樹枝較多,極易引起森林火災。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要實行十分手段和十分措施,突出“預防為主、樂觀撲滅”的方針,制定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計劃,切實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揚培訓工作
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教導局聯合印發“致全體同學家長的一封信”,宣揚教導對象為全體同學和家長。
2、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聯合致全體市、區機關的一封信,宣揚教導對象為全體市、區機關及其家屬。
3、從3月8日起,組織宣揚車不間斷地到各鄉鎮、街道宣揚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開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專題會議,對森林防火工作舉行再動員、再部署。
5、組織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林業站長、森林消防隊長、森林消防隊伍骨干舉辦森林防火學問培訓。
6、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等新聞媒體,強化宣揚。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節期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二十三個巡查組深化到鄉鎮、街道巡查,制止野外違章用火行為。
2、清明節前后,區幾大班子領導到所聯系的鄉鎮、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視天氣狀況,區政府頒發森林防火戒嚴令。
三、案件查處工作
1、區森林警察大隊加大火災案件查辦力度,對肇事者賦予刑事、行政、經濟的處罰。
2、區法院、檢察院要強化對森林火災案件的起訴及審判工作,從重從快處理。
四、森林消防隊伍建設
1、抓好全區森林消防隊伍的組建和培訓工作。
2、重點抓好區屬五支森林消防隊伍的.裝備更新、保險等工作。
五、鄉鎮、街道工作
1、做好上級有關森林防火文件、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和執行。
2、協作區里宣揚車的巡回宣揚,做好兩封“藏匿信”的發放工作,有條件的鄉鎮、街道也可自己組織宣揚車巡回宣揚。
3、組織全體走村串戶宣揚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設卡,勸導、收繳火種,杜絕火源。
5、組織人員做好森林防火重點地段、重點監控的人群(老、弱、癡、殘)的排摸和監管工作,執行專人對重點地段和重點人群的監控。
6、建立巡查員制度,要求每個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勸導人員。
7、準時調節充實森林消防隊伍。
防護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地處置森林火災,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
1.2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78號)、《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1號)、《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__〕3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一般分為四個等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Ⅰ級(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或死亡30人以上,或重傷100人以上。
Ⅱ級(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Ⅲ級(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Ⅳ級(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
本預案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2)在處置森林火災時,要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我市應對森林火災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城市市區內發生的林木火災應對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和市市容園林委負責。
2、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2.1.1設立天津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林業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天津警備區副司令員、武警天津市總隊副司令員、市農委分管副主任、市林業局局長擔任。
2.1.2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森林火災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領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區縣開展較大、一般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指揮調動撲救隊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研究解決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監督有關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和責任追究等。
2.2辦事機構
2.2.1市指揮部下設天津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林業局局長擔任。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組織修訂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編制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指導、監督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執行,協調處理森林防火重大事項,組織協調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成員單位
市農委:負責安排部署農村防火工作,做好全市農村群眾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有關部門發布森林火災和火災撲救信息,及時引導輿論;加強對網絡的監控和管理;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全市森林防火規劃編制,協調推動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并監督執行。
市建設交通委:配合有關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組織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市教委:負責全市大、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森林防火及逃生避險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學生積極參與森林防火宣傳活動。
市市容園林委:負責城市綠化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無委辦:負責保障使用無線電頻率相關事宜,指導扶持全市森林防火無線電通訊網絡建設。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消防力量,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負責維護火場秩序,實施交通管制,保證消防車、指揮車、救護車等順利進入火場;負責組織有關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災區區縣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生活保障救助工作,做好傷殘人員和烈士評定審核、撫恤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按照市指揮部意見,為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市衛生局: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和現場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
市文化廣播影視局:負責組織協調廣播電視開展森林防火的宣傳報道工作,配合宣傳部門發布經市指揮部核定的森林火災情況和撲救情況。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天氣實況、天氣預報和氣象服務,開展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服務。
天津警備區:負責組織駐津部隊、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天津市總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4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有關區縣人民政府應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森林防火工作。
2.5撲救指揮
2.5.1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屬地區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跨區縣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由各有關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組織實施。
2.5.2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參加前方撲火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5.3視情況成立市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線指揮部),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兼任前線總指揮,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線指揮部應設立以下工作組,分別組織開展有關工作:
(1)撲救指揮組:由天津警備區、市公安消防局、武警天津市總隊、屬地區縣人民政府組成。負責火場調度,標繪火場態勢,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撲救措施,檢查驗收火場。
(2)綜合協調組:由市農委、市林業局、市無委辦、市氣象局、市公安局組成。負責跟蹤匯總森林火情和撲救進展情況,及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通報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析研究火場區域氣象、地理等信息,為決策指揮提供意見、建議;承辦市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應急保障組:由市農委、市林業局、市財政局、市無委辦、市民政局組成。負責優先保障撲火人員、裝備和物資的運輸需要,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根據需要緊急調撥生活救助物資,及時下撥救災資金。
(4)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市林業局組成。負責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協調指導森林防火宣傳報道和輿論指導工作。
(5)救護安置組:由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組成。負責組織傷病員救護和災民安置工作;負責維護火場秩序,實施交通管制,保證消防車、指揮車、救護車等順利進入火場。
市指揮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工作組組成進行調整。
2.5.4公安消防部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市指揮部和火災發生地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
2.5.5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3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2.6 專家組
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成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與決策建議。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3.1.1火情監測
利用國家林業局森林防火預警監測信息中心提供的衛星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通過遠程監控、高山瞭望、地面巡護等形式,構建立體林火監測網絡,密切監視火情動態。
3.1.2氣象服務
氣象部門對重點區域的天氣形勢變化進行重點監測、跟蹤預報,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并依據天氣趨勢制訂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為降低森林火險等級和撲滅森林火災創造條件。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森林火險等級及可能發展趨勢將森林火險預警等級劃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其中,紅色、橙色為森林高火險預警信號。森林火險等級與預警信號對應關系見附則。
3.2.2預警發布
預警發布工作由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氣象主管部門進行天氣和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形成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藍色、黃色預警信息,由屬地區縣林業主管部門發布,并報市指揮部辦公室。橙色、紅色預警信息,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總指揮批準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并報市應急指揮中心。預警發布單位應將預警信息及時通報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微博、短信、小區廣播等渠道向社會發布有關預警信息。
3.2.3預警響應
(1)紅色預警
市指揮部召集指揮部工作會議,分析森林火險形勢,研究應對措施;派出工作組深入預警區域開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導;組織消防、武警等撲救力量視情靠前駐防,進入臨戰狀態,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準備。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加大森林防火巡護密度,延長瞭望監測時間;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嚴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對重要部位嚴防死守;各級森林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查野外違規用火,加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力度,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2)橙色預警
區縣人民政府視情況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野外特殊用火審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區縣人民政府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林區開展森林防火督查;各相關單位和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戒備狀態,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加大森林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力度;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公共媒體在發布橙色預警信號的同時,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
(3)黃色預警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加強森林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各有關單位和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待命狀態,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4)藍色預警
各有關單位密切關注藍色預警區域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注意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檢查反饋情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監測,做好預警信號發布和防火宣傳;加強火源管理。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4.1.1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在發現森林火災后,立即核實情況迅速上報屬地區縣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在火情發生1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情處置情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火災處置結束后2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對于情況復雜或當天難以勘察現場的,先上報簡要材料,詳細情況待調查結束后上報。
4.1.2對已上報正在撲救的森林火災,市指揮部辦公室于每天7時、16時和20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撲救進展情況。發生人員傷亡情況應及時報告簡要情況,并在3日內上報專題報告。
4.1.3對下列火災信息,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市指揮部報告,同時根據火情,通報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1)收到衛星林火熱點監測報告后,核查確認的森林火災;
(2)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為紅色預警狀況下發生的森林火災;
(3)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火災;
(5)發生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
對下列火災信息,市指揮部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1)收到衛星林火熱點監測報告后,在2小時內反饋核查信息;
(2)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3)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4)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5)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火災;
(6)省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7)需要向國家請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4.2先期處置
火災發生后,基層森林防火機構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
4.3響應等級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撲救情況,本市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四級應急響應:
4.3.1 Ⅳ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發生在敏感時段或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
(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響應措施如下:
(1)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進入應急狀態,研判火情發展態勢;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組織協調本地或相鄰地區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
(2)發布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4.3.2 Ⅲ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
(2)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時組織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火災撲救措施,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并發布火災相關信息。
(2)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在森林火災發生時,氣象部門及時提供火場區域天氣實況、天氣預報和氣象服務,為前線指揮部提供決策參考。根據需要,擇機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3.3 Ⅱ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重大森林火災;
(2)對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的森林火災;
(3)24小時仍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市指揮部立即進入緊急工作狀態,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火場情況。
(2)市指揮部總指揮立即趕赴火場,成立前線指揮部。設立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視火災情況,請求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調派航空消防飛機支援。
(4)根據需要協調做好撲火物資調撥運輸、受威脅群眾轉移疏散、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
4.3.4 Ⅰ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48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根據實際需要,市指揮部請求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施行跨省區域支援撲火。
(2)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工作組情況,由市指揮部組織落實相關保障工作。
4.4處置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市指揮部和屬地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1)撲救火災
立即就近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駐津部隊、武警部隊、公安消防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救援力量。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根據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提出的申請,市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縣的撲火隊伍實施跨區域支援撲火。
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選擇駐地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嚴禁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2)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區、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3)救治傷員
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實施現場醫療救治,并迅速將受傷人員轉送醫院治療。
(4)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撲火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5)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火災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4.5信息發布
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及其動態信息由市指揮部發布,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及其動態信息由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發布。
森林火災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散布未經核實或者沒有事實依據的森林火災信息和傳言。
4.6應急結束
4.6.1森林火災撲滅后,撲火人員繼續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4.6.2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負責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終止應急響應,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安撫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5.2火災評估
一般、較大森林火災,由事發地區縣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將有關材料及時上報區縣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由市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在規定時限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
5.3災民安置及災后重建
市民政局、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組織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并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5.4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及時全面進行工作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
6、應急保障
6.1撲救力量保障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應急消防隊伍為主,其他社會力量為輔。應急消防隊伍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隊、駐津部隊和武警部隊組成。其中公安消防部隊100人,由市公安消防局負責,駐津部隊和武警部隊各200人,由天津警備區和武警天津市總隊負責。薊縣作為本市森林防火的重點地區,要建立100人以上的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一定數量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吸收當地公安機關和軍隊負責同志參加,并為部隊開展撲火訓練提供培訓指導。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各撲火隊伍要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2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和區縣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通訊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災的通訊暢通。
6.3向導保障
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熟悉地形的人員,負責在通往火災現場的主要路口布置向導,引領撲火隊伍順利到達火災現場。
6.4物資保障
市和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轄區內的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及裝備,物資儲備標準由市林業局制定。
6.5資金保障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處置森林火災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保障。
7、培訓與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有計劃地開展森林防火培訓和實戰演練,每年至少組織1次專項應急演練,熟悉應急預案,密切協同配合,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8、附則
8.1森林火險等級與預警信號對應關系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依法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8.3預案管理
8.3.1本預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2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本部門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并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3.3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踐,及時組織修訂預案。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論證、備案等各項程序。
8.3.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防護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6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xx鄉實行xx鄉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其中x鄉長擔任xx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組長,擔任副組長,成員有、等。我鄉以《森林防火條例》和《xx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為依據,以“抓基層、抓基礎”為重點,以抓具體措施為突破口,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不斷改革、不斷創新,建立“立足基層,立足基礎,鄉自為戰,村自為戰,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機制。
二、加強宣傳教育
根據xx鄉目前的實際情況,利用護林員每天早晚敲鑼二次、宣傳車巡邏、通告張貼、利用學生帶給家長的一封信進行廣大面積的宣傳。
三、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鄉政府的帶領下,每村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在高火險天氣,對各個緊要路口進行嚴防死守,不準放田坎、燒灰、燒紙錢、不準帶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嚴期間,鄉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輪流值班,指揮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進行巡邏,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做好撲火工作。
四、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
xx鄉政府以當地民兵為基礎,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撲火隊伍,當那個村發生火災,馬上拉到那個村去撲火,平時加強訓練,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同時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隊伍,以在家青壯年為基礎,每支隊伍人數大約20-30人,一旦發生火災,他們馬上打頭陣,自覺上山撲火。
五、xx鄉所采取撲滅森林火災的主要辦法是撲火法
根據xx鄉的實際形勢,火災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墳、燒田坎所發生的,墳邊、田邊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撲打法。當發生火災上山就帶森林防火拍進行撲打,方法即簡便又實效。當森林茂盛的地方發生火災時,以撲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災時,就得采取開設隔離帶的辦法,但目前為止這種方法都沒發生。
六、在撲火過程中必須注意火場安全
為了防止出現傷亡事故,撲火人員尤其是撲火指揮員在火場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時刻注意火場氣象條件及其變化,對火情了如指掌。
2、遇事不慌,始終保持冷靜清晰的頭腦。
3、事先安排好撲火隊伍的進路和退路。
4、注意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和環節。
5、保持全方位的通訊聯系。
6、對撲火隊伍的行動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領導給撲火隊伍下達的指令必須明確、明了。
7、每支撲火隊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導帶路,參加人員要遵守紀律,特別是不能擅自離隊。
8、所有撲火人員都要勇敢戰斗,不失時機地同森林火災作斗爭,同時也不能魯莽行事冒險逞能。在撲火時,要特別注意風向和火頭變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進入山場時,都要走已經被林火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