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設備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5篇)
電梯設備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電梯停電應急預案為確保醫患人員安全乘坐電梯,為其提供優質的服務和應對突發意外事件有序進行,制定如下安排:
1、熟記電梯維修電話;
2、在發生意外時應首先上報及報修電梯維修工及工程部;
3、導乘人員在發生意外時要及時查勘沒有人操作的電梯的運行及電梯內人員情況;
4、和侍衛部取得聯系,利用他們人員及通信的便利條件,確定被困人所在樓層及內部情況,并及時作思想安慰工作;
5、工程部配合電梯維修人員及時解救被困人員及搶修電梯;
6、導乘人員除部分配合維修之外,其他人立即疏導乘客,避免大批人員擁擠在電梯大廳;
7、如有電梯運行,盡最大努力讓給維修人員,盡力不讓乘客乘坐;
8、侍衛部在此時應準備好有電梯機房樓層的鑰匙,以備隨時使用,如有可能最好提前打開這些樓層門,讓維修人員隨時均可進入,維修完畢之后再鎖樓門;
9、導乘組在電梯停電、故障修好后,不能確定再次發生故障的情況下,可開兩至四部電梯(電梯內必須有導乘人員操作),并監視電梯運行情況,如再次困人直接到該樓層將人解救。
電梯設備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單位內電梯管理,確保外來成體人員及員工工作期間乘梯安全,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員工及相關方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1.2、編制依據
依照國務院第373號令即《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應急救援預案使用公司內在用貨運電梯的安全管理。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應急預案包括公司管理層面應急預案。本預案屬管理層面應急預案。
2、危險性分析
1、公司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突發停電造成電梯停止運行,人員被困電梯內。
樓內發生火災事故,造成人員、財產損失。
電梯發生故障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樓內發生露、跑水,造成電梯受淹,財產損失。
組織體系
組織機構及職責:見《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三、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事故監控、預警
3、事故監控
倉庫部和技術設備部應加強檢查,對可能引發電梯安全事故的險情或重要隱患應及時上報。
4、事故預警
接到可能導致電梯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急指揮小組應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會同電梯公司采取相應措施積極預防事故發生。
應急響應
5、電梯事故報告
發生一般事故后,相關人員立即向指揮小組報告,進行事故處理。電梯公司維修電話/.發生一般以上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行政辦公室依據事故情況報總指揮小組,成立應急領導小組,進行事故處理。
6、應急救援
(一)、停電造成電梯停梯的救援措施
1、執行小組人員到達現場后應與轎廂內被困人員取得聯系,說明原因,告知被困人員保持鎮靜耐心等待。
2、若恢復送電需要較長時間,應由維修人員進行盤車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人員。盤車操作詳見電梯機房盤車救援說明。恢復送電后,維修人員應及時和轎箱內被困人員聯系,重新選成恢復電梯正常運行。
(二)、因電梯故障停梯的應急措施點日運行過程中,因電梯故障意外原因而突發停梯,將乘客及貨物困在轎廂內時,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安慰乘客安靜等待,等候救援。被困人員不要擅自行動(輪動電梯門及其其他操作按鈕),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危險。為解救被困乘客,應與維修人員或執行小組成員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盤車放入操作。在解困之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告知乘客不要依靠在轎門,不要在轎內吸煙、吵鬧:必須聽從應急救援人員指揮。
(三)、樓內發生火災時的救援措施
當發生火災后維修人員應立即終止電梯運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及時與消防部門聯系,告知火情實際情況及被困人員情況;
及時報告公司應急事故領導小組及執行小組有關人員;
對有消防運行功能的電梯,應立即砸開消防功能玻璃,并按動“消防按鈕”使電梯進入消防狀態。
消防狀態啟動后一般人不允許再啟動電梯,僅供消防人員使用;
對無消防功能的電梯應立即將電梯直駛或選層到基站,并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于火情尚未蔓延的樓層;執行小組人員組織疏導乘客盡可快離開轎廂,從步行樓梯安全撤離。并將電梯置于“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轎門、切斷電源;
井道或轎廂發生火災,維修人員應立即停止運行并疏導乘客盡快撤離,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
梁林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也應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災停電造成電梯停電而人員被困。
(四)、電梯漏水后的救援措施
1、當地坑出現少量水或滲水較多時,應將電梯停止在二樓以上,終止運行并切斷機房總電源;
2、當樓層發生跑水時,應將轎廂停止在有水層的上一層,終止運行并切斷電源;
3、當機房或底坑進水時,應立即停止電梯切斷總電源,防止發生短路觸電事故;
4、進水電梯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除濕處理,如采取擦拭、熱風吹干等方法,確定濕水消除,絕緣電阻經重新測量符合要求并經測試運行無異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7、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批準,現場應急結束。
信息發布
根據發生事故的級別,事故報告由公司安全員批準報告公司。
事故原因確定后,行政辦公室向公司倉庫發布事故通報并提出安全自檢要求,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事故處理由公司辦公室根據上級機關的事故處理意見,提出公司事故處理處理意見,報公司安全員批準通過后實施。
后期處置
善后賠償工作有公司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安全員負責對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價及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8、保障措施
8.1、應急隊伍保障
公司電梯救援應急隊伍由公司辦公人員及安全員和電梯公司人員組成。
8.2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應急物資由總經理準備,公司辦公室配合。
9培訓
本預案由公司各個部門組織員工學習、培訓。
10附則
10.1維護和更新
本應急預案由公司總經理及行政辦公室負責組織維護和更新,每年根據預案實施情況進行更新,實現可持續改進。
10.2、制定和解釋
本應急預案有辦公司負責制定與解釋。本規定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起草。
電梯設備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總則
1.1目的
為了提升電梯使用單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和電梯事故應急救援部門,應對電梯運行使用中各類意外傷人和困人事件的能力,規范電梯使用單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和電梯事故應急救援部門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其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實施,建立健全電梯乘客事故應急體系,規范各電梯使用單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和電梯事故應急救援部門對傷人和困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電梯傷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范本供各相關單位參考。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電梯相關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范本。
1.3適用范圍
1.3.1本范本適用于電梯發生運行事件或事故時的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適用于本管轄區域內使用的電梯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件或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原則: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電梯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1.4.2.1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電梯事件和事故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電梯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1.4.2.2電梯事件和事故應急救援部門應有效掌控本單位區域內電梯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等情況;
1.4.2.3電梯使用單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有應對措施;
1.4.2.4電梯事件和事故應急救援部門應有效地進行電梯事件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隊伍建設;
1.4.2.5電梯事件和事故應急救援部門應有效地落實相應的電梯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
1.4.3實行分工負責的原則。
1.4.3.1電梯事件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依靠科技、快速反應、協同應對,整合資源、平戰結合”的原則,做到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反應靈敏、運轉高效,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實行領導問責。
1.4.3.2在電梯事件和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上,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救援、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方式。
1.4.3.3電梯傷人和困人事故,應急救援實行區域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1.5名詞術語的定義
本范本采用了下列定義:
1.5.1電梯
本預案所指的電梯包括曳引驅動和強制驅動電梯,液壓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
1.5.2事故
生產或者生活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1.5.3事件
意外發生時沒有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但是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稱為事件。
1.5.4事件或事故隱患:
可導致事件或事故發生的設備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1.5.5應急救援指揮部
為處理突發事件/事故而組建的發令調度部門。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
電梯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由應急救援指導協調機構(以下簡稱協調機構)、事件或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和應急救援隊伍及其社會力量組成。應急救援指導協調機構為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與相關部門建立聯絡協調機制。事件或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由應急救援指導協調機構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力量主要為電梯維保單位,同時還包括地方人民政府、相關技術機構,以及消防、醫療救護、環境保護、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其它社會力量。
應急救援組織組織構架見圖1和圖2。
電梯設備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4
一、《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的范圍包括市區范圍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如:市政道路工程、橋梁吊裝、管道施工、坑基塌方、機械傷害、臨時用電、火災等引發的重大傷亡事故等。
二、應急機構
市政公用局及市政資產投資公司設立市政公用工程應急機構,各施工單位成立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事故應急救援組、善后處理組,負責指揮、協調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三、《預案》
(一)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事故預防措施
(1)堅持預防為主,強化全員安全意識,加強工程施工的科學管理。
(2)所有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現場臨時用電標準(JGJ)46--88,做好個體防范、互聯保工作。
(3)堅決杜絕“三違”現象,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
(4)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定期對電氣設備及電纜進行檢查和測試,性能指標不達要求的,應立即更換。
(5)對一些不能封閉在外殼內的帶電裸導體,應將其安裝在一定高度,符合《規范》要求。
(6)工地臨時用電要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嚴禁電線拖地,與金屬物接觸,確保架設高度,且嚴禁架設在腳手架上等。
(7)電箱閘刀處加“嚴禁合閘”安全標牌,嚴禁隨意合閘。
(8)電箱要裝門鎖,電箱門出線要規范,嚴禁隨意加大保險絲(或用銅絲)。
(9)臨時用電應詳細列入施工組織設計。
(10)應一機一閘一漏保一箱,嚴禁一閘控制多機。
(11)嚴禁隨意拉電線、接電氣用具(電爐)、電線上掛衣物。
(12)電箱安裝位置要確當,應有防雨裝置,箱內無雜物。
(13)室外燈具距地不低于3m,室內燈具距地不低于1.8m。
(14)焊機一次電源線長不大于5m,二次電纜線長度不大于30m。
(15)使用震搗器應穿膠鞋,嚴禁濕手去接觸開關。
(16)嚴禁相線直接進入燈具、電器。
(17)觸電事故后應及時切斷電源,嚴禁去碰被觸電人。
(18)行燈電壓不超36V,潮濕處,金屬容器內行燈電壓不超階級12V。
(19)潛水電泵、水磨石面應有防觸電措施,應用防水橡皮護套電纜。
(20)手持電動工具一律用二類工具,一類電動工具按規定接地接零。
(21)工地上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按電氣安裝技術規范和施工組織設計架設安裝。
(22)非專職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檢修電氣設備。
(23)電氣設備及線路必須符合設計規定,在額定電流及電壓等級下運行。
(24)要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變電所及配電點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標志牌。
(25)特殊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制度。
(26)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有專人監護,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且站在干燥絕緣臺上,用專用的工具。
(27)地面高壓配電裝置,室外變壓器,必須裝設遮攔,必要時加鎖,且懸掛“危險”警示牌。
(28)高、低壓線同桿架設時,應先檢查工作人員與高壓線可能接近的距離,不符合規定時,要采取防止誤碰高壓線措施或把高壓線停電。
(29)將可能碰觸的帶電體及接地物體應用絕緣物隔開或遮蓋。
(30)地面使用的用電電器使用前要檢查電源引線和插頭,且要搖測絕緣電阻,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
(31)定期組織職工進行電氣常識及觸電急救知識宣傳及訓練。
2、事故處理措施
(1)切斷電源、救下觸電者后,應立即采取救援措施,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在接到急救電話后,應迅速安排醫護人員或調派其它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險,同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匯報,各級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協助處理,積極救護。
(2)如果觸電者傷害不嚴重,神志還清醒,只是四肢發麻,全身無力,或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者,要使其就地安靜休息1~2小時,并觀察。
(3)如果傷者情況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有心跳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用人工體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
(4)如果傷者很嚴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且瞳孔放大,失去知覺時,則應采取現場人工呼吸和人工體外心臟擠壓兩種方法進行搶救。
(5)搶救過程中不要輕易注射強心針,只有當確定心臟已停止跳動時,才可使用。
(6)及時調查事故,進行認真分析,落實責任并制定防范措施。
(7)協助主管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及時做好觸電人員家屬的接待工作和善后事宜。
(二)火災事故應急
1、事故應急預防措施
(1)堅持預防為主,強化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加強工程施工的科學管理。
(2)防火重點部位設立醒目標志,嚴禁明火,保證通道暢通。
(3)加強值班制度,把防火工作列入值班重要職責之一。
(4)健全并嚴肅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檢查和獎懲力度,從提高全員防范意識著手,根除火險隱患。
(5)按期更換滅火器,保證滅火器的正常有效。
(6)劃分分管范圍,明確分管職責,做到定人定點,不留死角。
2、事故處理的具體措施:
方案一:當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時
A、當班人員:
發現火警視情況充分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及時組織撲火,并立即打“119”報警,報清火災地址,同時向領導匯報,啟動應急預案。
B、從電操作人員
發現火警立即將總閘刀拉掉,切斷電源(晚上保留照明電源),奔赴現場,參加撲救。
C、安全值班人員
發現火警應立即組織人進行撲救,用滅火器及黃砂等消防器材抑制火勢,并組織協調各項事宜。
D、主管領導、分管領導:
接到報警立即趕往現場,組織撲救,一旦火勢較大,應組織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區,以免造成人員傷亡。火災撲救后,應保護現場,待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特別在事后要做到“四不放過”,杜絕火災事故的再次發生。
方案二、當辦公區域及其它場所發生火警時。
A、當班人員:
發現火警視情況充分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及時組織撲火,并立即打“119”報警,報清火災地址,同時向領導匯報。
B、工作人員應馬上撤離辦公區域投入撲救。
C、主管領導、分管領導接到報警,立即趕往現場,組織撲救。
D、撲救后應保護現場,待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要做到“四不放過”,杜絕火災事故再次發生。
方案三:
A、當夜間發生火警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打“119”報警、報清火災地址,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撲救,抑制火勢漫延,同時根據火災大小采取應急處理手段。
B、主、分管領導接到報告,立即趕往現場組織撲救,一旦火勢較大,應組織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區,以免造成人員傷亡。
(三)坍塌事故應急
1、事故應急預防措施
工程施工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預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項目經理應結合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建筑工程特點,編制預防坍塌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
(2)基坑(槽)、邊坡基礎樁、模板和臨時建筑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按設計單位要求,根據地質情況、施工工藝、作業條件及周邊環境編制施工方案,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
(3)土方開挖前,應確認地下管線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護要求后,制定防護措施和預案,經項目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作業。土方開挖時,施工單位應對相鄰建(構)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況進行觀測。
(4)施工單位應編制深基坑(槽)、高切坡、樁基和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撐系統等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專家審查。本規定所稱深基坑(槽)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過5m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槽)。高切坡是指巖質邊坡超過30m、或土質邊坡超過15m的邊坡。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撐系統是指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5)應作好施工區域內臨時排水系統規劃,臨時排水刁;得破壞相鄰建(構)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邊坡。在地形、地質條件復雜,可能發生滑坡、坍塌和地段挖方時,應由設計單位確定排水方案。場地周圍出現地表水匯流、排瀉或地下水管滲漏時,施工單位應組織排水,對基坑采取保護措施,開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時,應合理選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6)基坑(槽)、邊坡設置坑(槽)壁支撐時,應根據開挖深度、土質條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鄰建(構)筑物等情況設計支撐。拆除支撐時應按基坑(槽)回填順序自下而上逐層拆除,隨拆隨填,防止邊坡塌方或相鄰建(構)筑物產生破壞,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堆置各類建筑材料的,應按規定距離堆置。各類施工機械距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的距離,應根據設備重量、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的支護、土質情況確定,并不得小于15m。
(7)基坑(槽)作業時,施工單位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攀登設施及專用通道,作業人員不得攀爬模板、腳手架等臨時設施。機械開挖土方時,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機械作業范圍內進行清理或找坡作業。
(8)地質災害易發區內施工時,施工單位應根據地質勘察資料編制施工方案,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施工時應遵循自上而下的開挖順序,嚴禁先切除坡腳。爆破施工時,應防止爆破震動影響邊坡穩定。
(9)施工單位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造成邊坡塌方或土體破壞。基坑(槽)開挖后,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施工,基坑(槽)開挖或回填應連續進行。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坑(槽)壁的穩定情況。
(10)模板作業時,施工單位對模板支撐宜采用鋼支撐材料作支撐立柱,不得使用嚴重銹蝕、變形、斷裂、脫焊、螺栓松動的鋼支撐材料和竹村作立柱。支撐立柱基礎應牢固,并按設計計算嚴格控制模板支撐系統的.沉降量。支撐立柱基礎為泥土地面時,應采取排水措施,對地面平整、夯實,并加設滿足支撐承載力要求的墊板后,方可用以支撐立柱。斜支撐和立柱應牢固拉接,行成整體。
(11)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施工及模板作業時,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指揮、監護,出現位移、開裂、及滲漏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將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待險情排除后,方可作業。
(12)臨時構筑外側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施工單位應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圍墻墻體上方或緊靠施工圍墻架設廣告或宣傳標牌。施工圍墻外側應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貨物等的警示。
(13)施工現場使用的組裝式活動房屋應有產品合格證。施工單位在組裝后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能使用。對搭設在空曠、山腳等式邏輯處的活動房應采取防風、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14)雨期施工,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暢通。在傍山、沿河地區施工時,應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別是穩定性差的土質邊坡、
順向坡,施工方案應充分考慮雨季施工等誘發因素,提出應急預案措施。
2、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現場作業人員,在任何時間,一旦發現事故發生,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和項目部要按照預案指導報告程序及時上報,在搶險救災中,發現坍塌埋壓人員時,應按以下方法搶救:
(1)查明事故地點情況及人員位置、人數和墜落埋壓狀況。采取措施,加固支護,確保在搶救中不會再次坍塌后,小心地移除遇險人員身上的物體把他救出。如物體較大,無法搬開,可用千斤頂、汽車吊等工具抬起,絕不可用鎬刨、錘砸等方法扒人。
(2)對救出來的傷員,要立即抬到安全地點,根據傷情妥善救護:
A對輕傷出血者,要先止血包扎;
B對重傷或骨折人員,如無醫護人員在場,要及時轉送到醫院,轉送前對骨折部位進行臨時固定,小心搬運;
C對失去知覺,停止呼吸時間不長的傷員,要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搶救或輸氧。
(四)節日期間治安安全工作
在節日期間如遇有治安安全事故發生處理程序為:
(1)現場人員應保護現場立即撥打110請求公安機關的協助;
(2)安排人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急救并及時與公司值班處報告,并報告公司領導;
(3)公司領導協同相關人員立即到事故現場,通報市安全事故處理部門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總結、責任追究情況上報各級安全和小組管理部門。
四、其他要求
1、上述應急預案每年要組織應急人員按要求組織演練。
2、上述應急措施每年評審一次,發現不符合實
電梯設備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5
為保證酒店電梯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減小事故造成的影響和避免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事故接報處置程序
1、工程部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時應向報告人了解以下信息:故障電梯位置、是否困人、困在哪個樓層、以及其它的重要信息,并做好記錄。
2、工程部值班人員通過電話向保安部監控中心核實接報情況是否無誤。
3、確認情況無誤后,工程部值班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維保單位立即趕到現場。
4、具備電梯操作資格的人員攜帶電梯機房鑰匙、電梯層門鑰匙、通訊工具和維修工具趕往現場進行處理。
二、故障處置程序
1、升降梯困人故障處理程序
(1)A、B兩名故障處理人員分別到達電梯機房與電梯轎廂所在樓層。
(2)A處理人員先切斷升降機主電源,但必須保留轎廂照明。通過電梯機房的直線電話與被困者取得聯系,告知被困者靜候解救,切勿嘗試自行設法離開。
(3)B處理人員用電梯層門鑰匙將電梯層門打開約30—40CM,觀察電梯轎廂所在位置。
(4)若轎廂位于平層位置上下600cm范圍內時,被困者可順利離開,可直接打開層門協助乘客離開。
(5)若轎廂位于非上述位置時,被困者無法順利離開,則需要按以下步驟手動盤車平層后再將乘客放出。
a、先安撫乘客情緒,告知正在進行解救操作,讓其耐心等待救援。
b、拆除電梯牽引電機尾端的保護罩,將專用盤車手輪套在電機軸上。
c、拆除制動電磁鐵的外罩,將松閘手柄扣住制動機構。
d、一人抓住盤車手輪,一人慢慢壓下松閘手柄使制動機構松開。在制動機構松開的同時緩慢轉動盤車手輪使用轎廂上行或下行(順時針盤車,轎廂上行。逆時針盤車轎廂下行)。停止轉動盤車手輪時應使制裝置復位。必須注意:因轎廂重量不平衡,盤車時手動松開制動裝置時要十分小心和緩慢,防止產生過大的加速度而造成失控。
e、轉動升降機構,當鋼纜上的平層標志線與升降機的平層標志對齊時表示電梯轎廂已經平層。此時應將制動機構恢復。
f、用電梯層門鑰匙打開電梯層門,放出乘客后將層門恢復關閉。
(6)由維保單位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恢復電源投入運行
三、電梯故障事后處置程序
1、故障處理完成后,處理人應及時向工程部經理匯報處理經過與設備現狀。
2、分析故障發生的原因。對于因使用不當或維修保養不到位引起的設備事故,向工程部經理提交書面報告。
3、做好設備檔案的故障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