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32篇)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四川泰安生科技咨詢有限公司可為企業提供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服務,幫助企業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
適用范圍:
對環境風險種類較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突發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綜合環境應急預案。
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物品的企業事業單位,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預案內容:
1、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等;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者現場指揮機構、環境應急專家組等;
3、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預警分級指標、預警發布或者解除程序、預警相應措施等;
4、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信息發布、應急終止等程序和措施;
5、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等;
6、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維護、通信保障、科技支撐等;
7、監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責任與獎懲等;
8、附則,包括名詞術語、預案解釋、修訂情況和實施日期等;
9、附件,包括相關單位和人員通訊錄、標準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圖、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盜竊、搶劫應急處理
⑴、小區保安在執勤中遇有或接到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脅小區居民和業主的違法犯罪行為(如打、搶、偷等)時,要切實履行保安的職責,迅速制止犯罪。
⑵、當發生突發案件時,要保持鎮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設法制服罪犯,同時立即通過通訊設備呼叫救援,并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通知向相關領導匯報。
⑶、所有持對講機的保安在聽到求援信號后,要立即通過通訊設備呼叫救援,同時封鎖大門出口等,防止犯罪分子逃跑。
⑷、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時又追不上,要將人數、衣著、相貌、身體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征等記錄下來;有案發現場的(包括偷竊、搶劫現場)要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任何東西,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在公安機關人員未勘查現場完畢之前不得離開。
⑸、現場如有人員受傷的,要立即設法盡快送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⑹、保安隊長應做好現場記錄,并寫出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打架斗毆應急處理
⑴、當值保安員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現場保安員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⑵、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⑶、將因打架斗毆受傷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治療。
⑷、保安班長接到報告后,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現場或附近的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辦公室,進行詢問記錄,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⑸、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
兇殺應急處理
⑴、當班人員發現有兇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立即趕赴現場,保護現場,封鎖現場,同時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或負責人報告。
⑵、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⑶、對傷者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⑷、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報告給公安人員。
⑸、保安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⑹、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指揮安全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同時,將案情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交通意外應急處理
1、當班人員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⑴、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保安班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⑵、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⑶、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部負責人進行支援。
2、保安部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管理處主任,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⑴、調遣指揮當值隊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⑵、送重傷者到醫院救治。
⑶、報交警大隊事故組。
3、管理處主任在接到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負責指揮及報告公司領導。
緊急停電應急處理
⑴、保安人員接到有關區域停電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并呼叫報警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員查看。
⑵、保安領班接到停電報告后,立即組織隊員趕赴樓層主要通道口及停電區域,做好停電區域的保安工作。
⑶、若停電15分鐘內無法恢復正常供電,立即啟動小區緊急停電預案,并通知管理處領導請示工作。
⑷、全體人員進入緊急狀態,保持高度警惕,嚴防有人趁機破壞或實施盜竊。
⑸、停電事故處理完畢后,注意收集各類信息,做好記錄,特殊情況要立即請示和報告。
臺風應急處理
⑴、在臺風到達前一、二天內由管理處主任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召開抗臺安全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成立預備抗臺小組,隨時準備加班。
⑵、保安部門要做好小區安全隱患和重要部位的檢查和統計工作,對雨衣、雨靴、應急燈、電筒等工具要做好準備工作。
⑶、臺風來臨時要在小區內和周圍進行不間斷巡視,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⑷、抗臺工作責任落實到人,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監督抗臺各項措施的落實與檢查。
水患應急處理
⑴、工程部對易水浸的部位進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⑵、當班班長接報后立即調遣隊員處理或協助其他部門處理此類災害事件。
⑶、保安部負責人接報后立即作出統一指揮:相關人員和車輛的疏散。
⑷、保安部負責人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和公司領導匯報工作和請示。
被困電梯應急處理
⑴、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監控室,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⑵、保安消防監控室接報后,一方面通過監控系統或對講機了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匯報,并聯系工程部前來解救。
⑶、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領班接報后,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安撫乘客,同時及時將情況向管理。
⑷、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接報后,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采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若工程部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
⑸、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后即可進行搶救。
⑹、被困者救出后,及時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工程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⑺、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保安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⑻、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火災應急處理
⑴、保安接火災報警時,應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嚴守各自崗位待命,并撥打“119”火警電話。
⑵、所有員工應聽從指揮,無條件服從領導及主管的調配,按照分工,各司其職,撲救搶險。
⑶、現場若有人被困,應本著“先人員、后財產”的原則搶救;若室內無人、無鑰匙開門的情況下,則由上級領導決定是否破門進入房間撲救,事后由上級領導向住戶或業主做解釋工作。
⑷、疏散人員時應走消防樓梯,嚴禁使用電梯。
⑸、撲救完畢后由領導小組安排人員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查明損失,并協同居委會做好安置工作,并寫出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液化氣泄漏應急處理
⑴、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液化氣泄漏后,公司員工應立即通知秩序維護部主任或當班領班,馬上趕到現場查看情況,必要時疏散人員,并禁用電氣設備(包括手機、電話和對講機)。
⑵、保安領班接報后,一方面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支援,并通知工程部,另一方面視情況通知液化氣公司和消防支隊。
⑶、工程部接到通知后,急速趕赴現場,協助值班人員部施救。
⑷、若液化氣泄漏發生在室外,應馬上疏散周圍人員,建立警戒線,防止圍觀,并嚴禁煙火和使用電氣設備;若液化氣泄漏發生在室內,要保持冷靜,謹慎行事,切記現場不可按門鈴、啟閉照明燈、開換氣扇、打報警電話、使用對講機以及關閉電閘,也不要脫換衣服,以防靜電火花引爆泄漏的氣體。
⑸、施救人員進入室內前,應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沒有防毒面具,則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屏住呼吸;進入室內后,應立即切斷液化氣總閥,打開門窗,加快氣體擴散,并疏散現場范圍內的非相關人員,協助救援、搶修的消防人員和維修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⑹、發現有中毒、受傷者,應立即小心、妥善地將受傷人員抬離現場,送往安全地區,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療部門前來救護或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搶救。
⑺、值班人員部和工程部應詳細記錄液化氣泄漏的時間、地點、故障情況和修復過程。若有人員傷亡,應詳細記錄傷亡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時間和搶救醫院。
⑻、值班人員和設備巡檢人員在平時巡邏時應提高警惕,遇有異常氣味時,應小心處理,同時應掌握液化器總閘的位置和關閉方法
事故應急預案體系解讀
基于可能面臨的`多種類型重大事故災害,為保證各種類型預案之間的整體協調性和層次,并實現共性與個性、通用性與特殊性的結合,對應急預案合理地劃分層次,是將各種類型應急預案有機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一般情況下,按照應急預案的功能和目標,應急預案可分為3個層次
(一)綜合預案
綜合預案相當于總體預案,從總體上闡述預案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應的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等。通過綜合預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應急的組織體系、運行機制及預案的文件體系。更重要的是,綜合預案可以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和“底線”,對那些沒有預料的緊急情況也能起到一般的應急指導作用。
(二)專項預案
專項預案是針對某種具體的、特定類型的緊急情況,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物質泄漏、火災、某一自然災害、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
專項預案是在綜合預案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某種特定危險的特點,對應急的形勢、組織機構、應急活動等進行更具體的闡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了加強對爆炸物品突發事故的有效管理,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搶救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除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用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突發事故危險源分類
1.1車輛:主要指由于駕駛員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發生自燃事故等。
1.2庫房:主要指由于操作人員失職,庫房報警設施失效,造成物品被盜,或外來火種點燃庫房周邊雜草引起火災。
2事故現場處理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立即報警和搶救傷員,并立即和公司負責人聯系報案。嚴禁離開現場或破壞現場。
3組織領導
3.1企業成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2組長:由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配送科、辦公室、配送庫組成。公司安全配送科負責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指揮工作。
3.3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1:辦公室:承擔突發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對外聯絡相關單位。2:物資撤離組:負責民爆物品的撤離。3:后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和物資保障工作。4:警戒疏散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事故報告制度
4.1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報警,并和公司負責人聯系報案。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單位應按事故發生類別按道路運輸行業事故快報規定,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上級各安全主管職能部門。
5 現場處置程序
5.1在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安全配送科按照相關規定立即請總經理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其它成員接通知后,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
5.2立即組織人員、應急車輛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在第一時間快速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5.3突發事件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發生事故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部門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5.4突發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故事現場的,對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 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略)。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為了確保遼東實業集團不因出現突發事件而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最大限度地化解可能引發的經營風險,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應急方案是指針對本集團發生突發事件,可能導致人身安全和集團財產受到威脅或者業務出現差錯、停頓而采取的應對策略,以保證人身和集團安全或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而采取的一系列預防、搶救和恢復業務運行的完整措施。
二、應急組織及職責
設立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負責人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員由各部門經理、主任擔任。
組長:孫明生
副組長:商殿佐鄒德利黃敏
成員:梁斌李玉靜劉永林鄭凱趙斌蔣小丹張永臣
應急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
(二)根據應急方案對各實施環節組織做好相應的準備;
(三)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四)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五)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三、突發事件的內容
(一)集團內部發生的突發事件
1.職工在上班期間發生重傷、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
2.火災、爆炸事故。
3.車輛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4.工人罷工或群毆。
5.重要生產設施、物資材料被盜、或損壞。
6.部長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崗位員工被綁架、被拘留、逮捕。
7.其他足以影響各部門或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事件。
(二)與本集團業務相關的其他行業發生的突發事件
1.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2.工人罷工。
3.董事長或總經理突然重病或死亡。
4.其他足以導致與我集團業務密切相關的公司、政府部門停產停業的事件。
四、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一)迅速報告。當事人或知情者應立即向集團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報總經理批示。重大緊急情況可直接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報告。
(二)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后,現場最高負責人即為臨時總指揮,一面迅速報告,一面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要注意保護現場,防止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四)應急指揮中心接到報告后,應根據報告內容,迅速做出反應,提出應急措施。
(五)職工發生重傷、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時,應立即送往就近的救護、醫療單位搶救。
(六)發生火災、爆炸事故,要立即切斷事故點的電源,然后一面組織滅火,一面報火警。
(七)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應立即電告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車隊隊長、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應立即赴現場組織搶救。
(八)重要生產設施、物資材料被盜,應保護好現場,并通知公安部門。
(九)發生部長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崗位員工被綁架、被拘留、逮捕事件,應立即指定臨時人員代理,不得停工、停產。
五、應急準備
應急方案的基礎是準備。只有做好各種情況下的應急準備,才具備應急處理的基本條件,才能在各種緊急情況下以不變應萬變。
(一)應急人員準備
各公司應做好應急人員的調配、培訓與演習,并形成文件或材料,以明確職責,防止走過場,保證在出現事故時,能按行動方案應急。
應急人員應包括主要業務部門的代表、相應職能領域的專業人員、業務連續性及災難補救方面的專家、業務分析人員、業務及技術人員等,負責應急方案的實施,處理各種各樣的技術問題。保證在關鍵時刻應急組織和人員立即可調遣到位。
應急人員必須嚴密組織,職責分明,有應急處理能力,了解職責范圍內的應急方案,能在關鍵時刻履行職責。
做好各類應急人員和各項核心業務的應急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能按行動方案應急。
(二)應急物質準備
按照各種業務過程,必須做好應急物質準備,主要包括:車輛、重要生產設施的備用元件、通訊聯絡工具等。由辦公室負責配備和調配。
(三)應急方案的測試
應急方案的制定是理性思維與業務經驗相結合的結果。其執行結果的正確性、有效性必須經過實際驗證。而在執行應急方案之前,采用建立模擬環境,進行全面測試,是一項有效的方法。通過應急方案的測試,可以評估應急措施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是否發揮預期的作用以及能否在特定的時間段內順利實施。通過測試,完善應急方案,對所需達到的目標和實際結果的對比來分析測試結果,確認應急方案應有的功能,對應急方案進行必要的修訂和完善。
(四)應急方案的培訓
培訓的目的:為實施應急方案培訓人員,提高應急機構人員應急處理的水平。
培訓要求:被培訓人員要達到理解應急方案內容,明確個人職責的目的。熟悉本崗位的具體操作內容。
(五)應急方案的演練及驗收
通過在模擬環境中操作,檢驗應急方案是否可行;提高應急人員實際操作的熟練水平。演練由應急指揮中心統一組織,監控中心提出演練方案及演練內容,并演練全過程,進行跟蹤和記錄。通過演練,要達到確認崗位、人員、責任。提高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快速反應的能力。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七章培訓和宣傳教育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領導“當好公道主、辦好綠博會”的指示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對待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按照“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快捷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則處理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企業和諧發展。
二、應急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項工作很好的落實,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
組員:
三、組織機構責任
1、全面負責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密切關注項目部是否有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情況,是否有上訪事件動態,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迅速到位,及時地處理,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處置應急事件程序
1、信息報告:發生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在最短的時間內報告集團相關部門。
2、啟動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理小組要在20分鐘內做出案情初步判斷,并啟動應急預案。
3、應急處置:應急處理小組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的10分鐘內,根據案情通知有關部門投入應急處理工作。有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快速趕赴現場,在小組負責人統一指揮下,了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及時請求上一級領導小組給予指導和幫助。①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群眾訴求,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的發展。②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有關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③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及時報案,交付公安機關處理。
五、后期處置
處理小組做好預案的后期處置、協調、監督,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
六、其他事項
1、項目部應急處理小組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
2、在預防和處置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各主管部門及工作人員有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①對本工作范圍的工資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負責任,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②對勞動者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③對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苗頭發現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后,緩報、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3、有關成員單位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障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解決欠薪問題應急預案,并負責管理和實施。
4、協調小組應根據需要及時召開小組成員會議,明確相關的任務和職責,并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7
前言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突發事件是難以避免的,因此合理制定并執行應急預案非常重要。下文將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需要,編寫一份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概述
本應急預案是為了制定合理有效的應對突發事件措施,實現對本工程施工現場人員、設備及建筑物的安全硬件條件的保護。本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應急程序、應急預案的執行及應急演練等內容。
2、應急組織機構
2.1、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在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組織機構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包括拍攝現場照片、保護現場環境、封鎖現場、協調有關部門等。組織現場人員救援和疏散,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申請救援。
2.2、應急組織機構的組成
(1)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由建筑施工項目負責人或其代表擔任指揮長,建筑施工組織設計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造師、監理人員擔任成員。
(2)承包商組織的應急救援隊
承包商組織的應急救援隊由現場安全人員、工人代表、官兵代表等組成,數量不得少于4人,應備有通訊設備和簡易急救藥品。
(3)其他參與方
參與方包括消防員、交通警察、醫療護理人員、現場物業管理人員等等。
3、應急預案的制定
應急預案應包括預案制定、應急響應流程、應急預案審核和更新等內容。
3.1、應急基本信息
應急預案應包括突發事件發生對象、特點、類型、嚴重程度、可能的后果和應急響應的目標等信息。
3.2、應急響應流程
應急響應流程包括突發事件報告、預警通知、應急響應與指揮、應急響應與控制、現場救援、應急后續處理等流程。
3.3、應急預案審核和更新
應急預案的分管部門應負責對應急預案進行定期審核、更新和完善,保證應急預案一直處于有效狀態。
4、應急預案的執行
在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當向現場通知各方相關職責和任務,組織現場救援和疏散工作,同時防止事態擴大。要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嚴格控制出入口和走廊口等各種重要地點的出入口,確保事故現場不受干擾。
5、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的目的是為了檢查應急預案,發現和解決應急預案中的問題,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使應急響應體系越來越完善。
5.1、應急演練的分類
應急演練可分為模擬演練、現場演練和綜合演練,深入檢查應急預案的完備性和有效性,及時發現并解決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
5.2、應急演練的內容
應急演練的內容應包括現場救援、應急響應流程、物資管理、人員調度和指揮等。
6、暴露風險評估
為了加強風險管控,提高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定期開展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暴露風險,制定相應的治理措施和應急預案。
6.1、暴露風險評估的范圍
暴露風險評估應覆蓋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及相關裝備和設施。
6.2、暴露風險評估的`內容
暴露風險評估內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場所、環境、作業規程、設施、物質等因素的評估。
6.3、暴露風險的嚴重程度和處理方式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可對各項暴露風險進行分類功能區域的風險評估,確定相應的治理措施和應急預案。
7、結語
作為一份完整、實用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機構、應急預案的制定、審核和更新、應急響應流程、應急預案的執行、應急演練和暴露風險評估等內容,以實現對本工程施工現場人員、設備及建筑物的安全硬件條件的保護。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8
突發事件預測、預警、報警、接警、處置、結束、善后環節的主管部門、協作部門、參與單位,必須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職責,切實做到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緊密配合,高效運轉。
總指揮:迅速下令組成運轉高效的應急指揮系統。
(1)召集應急機構人員開展工作,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做出進一步部署。
(2)準確迅速下達工作指示,指揮各應急小組積極開展工作,督查相關人員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根據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向黨委政府報告或請示。
(4)根據事件發生的性質,向相關部門通報情況或尋求配合和支持。
(5)派出工作組,并限定時間趕赴事發地點,開展調查。
(6)做好其它應急指揮工作。
(一)應急響應
1、基本響應
(1)當確認突發公共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按照“統一指揮、專業處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門領導同志參加的現場指揮部,確定聯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揮協調公安、交通、消防、通信和醫療急救等部門應急隊伍開展前期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救助工作。
(2)現場指揮部應維護好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全力防止緊急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隨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盡快研究確定現場應急事件處置方案。
(3)參與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應急指揮部、各相關委辦局應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專項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現場指揮部應及時跟蹤事態的進展情況,一旦發現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應立即向市上級機關發出請求,由黨委、市政府協助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
2、擴大應急
①預計將要發生或已經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依據事件等級,市黨委政府領導坐鎮市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領導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
②如果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應以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名義,要求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處置工作。
3、現場應急基本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后,現場指揮部應當立即組織、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等救助措施;
(2)迅速消除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加強巡邏、維持社會治安等控制措施;
(3)針對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等保護措施;
(4)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措施,包括依法限制公民某些權利和增加公民義務等措施。
4、應急處置
(1)信息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的估計。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5、指揮和處理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各職能部門應主動參與現場應急工作,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與人員搶救和現場搶險。
6、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大型活動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布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依靠廣大群眾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加強對公共場所和大型參與活動人員消防、衛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識技術培訓;積極組織突發事件預備隊進行技能培訓,提高他們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定期進行公共場所和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9
近年來,我國發生了“非典”、512汶川地震、三鹿毒奶粉等突發性事件。這些事件影響范圍廣、涉及人員多、動用資金多。審計如何確保政府對處理突發事件投入的資金落到實處,為此非常有必要建立應急審計預案。
建立應急審計預案,還面臨很多問題。
1、正常審計項目是年初計劃安排或臨時交辦,如沒有政府的交辦或上級審計機關的安排,應急審計缺乏立項依據。
2、審計法規定的程序包括3天前發通知,10天內征求意見,難以滿足突發事件的需要,如按常規方式審計,其結論無法在第一時間發揮決策參謀作用。
3、審計的內容不僅僅是單純的財務問題,往往涉及到事件的流程,要在第一時間提出審計意見或建議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高。
4、應急事件一般涉及的范圍廣,部門多,情況靈活,審計過程中難以把握統一的尺度。
因此建議:
1、政府在制定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應把審計監督列入其中,與其它相關部門一起形成監管合力。
2、制定應急事件資金審計的特殊操作規程和辦法,出臺有關法規,完善審計法規,增加有關應急審計程序方面的規范。
3、對突發事件應急審計,把審計人員組成、經費保障等方面納入預案。
4、在政府的批準下,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讓社會各界能夠及時了解突發事件的審計結果及其工作開展的情況,真正做到對人民群眾審計信息公開。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較復雜,有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1、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帶隊教師疏于管理。
3、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
4、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駕駛員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5、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通過各種途徑,家園小報、家園園地等家園一致地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貫穿于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尤其是穿越馬路時,教師要有防范措施。
3、幼兒與教師穿著校服,統一著裝,活動前檢查好幼兒穿戴,便于認領、識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園外集體活動服務,乘車途中教
6師檢查門窗,站在車輛重要位置中。每輛車配有一位負責人。
5、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查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托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并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二、處理程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指定的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
4、如果事故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組織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后書面。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1、幼兒園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報知園領導、保健老師。園領導向上級主管機構匯報。
2、啟動應急工作小組:事故發生后及時啟動由園長擔任組長,保健教師、總務、班主任、保育員等預先組成的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力量送幼兒去醫院及時救治。分工如下:由園長任總指揮;保健老師負責現場指揮,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工作(如遇幼兒骨折事件須作好骨折處的固定;遇幼兒驚厥事件時,須提供條件讓病兒平臥等);總務安排車輛送患兒至醫院及時救治;班主任及時聯系患兒家長,保育員協同保健作好現場的保護和隔離。
3、保健老師及時填寫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48小時內向兒保機構書面報告,重大責任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告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隊長。
成員:客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并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常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常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后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并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盡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并劃出警戒范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注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
(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采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占線時間以盡量獲得更多信息,并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總值班員。同時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說完就掛斷電話,則立即通知總值班員或相關人員,以便采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設備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后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并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值班員。
b、總經理、總值班員接警后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索。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并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索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索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愿并在確定風險系數后,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序進行搜索。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索行動。
b、搜索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后須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并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并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后,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后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常保安人員須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i、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設備,工程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裁判員(長)、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員。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工作組及工作人員準時到達規定崗位,協調各工作崗位,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2、維持會場工作秩序。會前成立老師和學生會成員組成的紀律監查組,并對個別比賽過程中需要心理安撫、開導的運動員提供相應心理干預、幫助。
3、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救援工作。
4、根據需要引導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
5、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6、提供后勤物資、運輸保障。
7、保障應急工作組人員信息暢通。
二、重點部位的安全事故類型
1、跑道區域摔跤、沖撞事故;
2、投擲區域砸傷事故;
3、跳高、跳遠場地摔傷事故;
4、非參賽學生的意外事故;
5、飲(水)食安全;
6、其他意外傷害事故。
三、運動會現場安全工作組:
(一)協調、糾察組
協調處理運動場比賽期間的日常工作,維持比賽秩序,糾察不安全的行為和不安全的比賽程序、設備,責令其及時整改。
(二)安全紀律保衛組:
在運動會進行期間巡回檢查,處理安全偶發事件,維持比賽秩序,不準學生擅自出入校門和運動場,保持場地衛生。
(三)醫務救護及飲(水)食安全監督組
負責處理運動會中發生的傷病情況,及時判斷傷員是否需要入院治療,及時跟蹤服務。必要時聯系急救中心,電話:120。
(四)后勤物資保障組
負責運動會期間一切物資、設備等正常運轉,協調其他小組工作。
四、具體實施方案
(一)運動會前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各班領隊、團委召開一次會議,布置運動會事宜,提出安全方面的具體要求。
2、班主任利用班會向學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學校安全方案,篩查準備參賽運動員身體狀況,不適宜劇烈運動或競技比賽的人員,不得參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重點強調運動會期間班級紀律。
(二)運動會期間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責任到崗、到人,各司其責,杜絕事故的發生,以確保運動會正常進行。
2、裁判員應負責好本裁判區域內運動員、觀眾的安全,確保比賽的`正常進行。
3、班主任全程跟班,不得擅離職守和遲到早退,應組織學生定點有秩序文明觀看,不準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和運動場,負責運動員參加比賽,學生傷病及時送往醫務室救治,發生意外事故及時報告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確保班中運動員及非參賽學生的安全守紀,保持場地衛生。
4、運動會期間,由政教處負責劃分各班觀看區域,校辦公室嚴格班主任考勤制度。
5、運動會期間政教處、各班班主任應強調學生注意交通安全,準時到校、放學后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留宿等。
6、組委會應對管理人員、裁判員、服務人員進行監督和考勤。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開展救護工作,將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7、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重大事件或不良影響的人員,學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比賽期間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做出反映,及時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發展態勢,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當遇到突發事件時,與會師生應按照預案要求堅守崗位,各司其職,聽從大會統一指揮,開展救護工作,將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嚴禁私自行動。
2、如遇天氣原因和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暴力侵害等),立即啟動安全預案,要求廣大師生應保持鎮定,教師組織學生聽從大會指揮,有序撤離并立即進行救災。切勿驚慌亂跑,造成混亂,班主任做好本班穩定工作。安全領導小組應將情況在第一時間迅速上報相關上級部門,請就近醫院、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協助救助并與家長取得聯系。
3、一旦運動員出現挫傷、扭傷、肌肉拉傷等一般性損傷或劇烈嘔吐、眩暈、骨折、休克等較重癥狀時,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組裁判長及裁判員要立即向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領導小組組長立即派醫護人員到現場救護。
(3)醫務室老師及時用電話與醫院聯系(撥打120),做好搶救的準備工作。并安排班主任護送傷者到醫院救治。
(4)及時聯系家長,通知家長到醫院。
(5)醫務室應提前準備好急救藥品和器械。
4、門衛嚴禁校外人員進校觀看比賽,經勸阻不離開運動場的,可由保衛組勸其離開;校外人員私自進場地滋事,與校內人員發生沖突且情節嚴重的,領導小組應及時予以制止,拒不配合的,視情況報公安機關打110。
5、任何人員如因不堅守崗位、不認真履行職責,如因失職造成安全事故,其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并按學校工作制度進行相關處理。具體分工:
(1)學校運動會安全工作由總負責。
(2)及體育組負責賽事安全,其他校級干部裁判長及老師裁判員實行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及總務處負責安全排查及巡視,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處理。
(4)各班學生安全由班主任負責。
(5)食堂的食品、飲水安全由韓曉敏負責。
(6)各位學生要注意學校衛生,不要隨便亂扔紙、皮、果屑,特別是自己班級的所在區域做到干凈、環保,不干凈的要及時處理,會后由政教處組織檢查,結果列入文明班級評選,衛生情況嚴重的要在全校通報。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成立現場救護組織,配備救護機械器具,制定洞內發生坍方、冒頂及異常出水等災害時的避難及緊急救援預案,確保在發生事故時能夠實施緊急救護,將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1、停電事故處理
在進出口工區洞內、洞外配備足夠的發電機,一旦出現突發停電事故,立即啟動備用電源提供臨時電力。
加強施工用電線路的檢查與維修,對老化及損傷線路及時更換,確保線路正常,安全輸電。
2、突發火災的處理
按消防要求,每施工班組配備足夠的通訊器材和消防工具。經過工前培訓,所有施工人員都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施工現場、生活區及各類倉庫、加工廠配備足夠的消防桶、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當出現火災,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滅。
3、突發涌水、涌泥的'搶險處理
超前探明可能涌水、突泥時,提前做好應急準備,在洞外設攔洪墻,疏通排水通道,避免對周圍村莊、道路造成影響。
備足清淤搶險設備,一旦出現險情,立即組織搶險工作,并上報業主及設計單位等有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
可能突水、突泥地段施工時派至少6人24小時負責值班,加強安全警戒措施,防止突發事件發生。
4、塌方應急救援預案
隧道發生坍方時,首先要詳細觀測坍方范圍、形式、坍穴的地質構造,查明坍方發生的原因和地下水活動情況,制定針對性措施。
4.1成立塌方搶險隊和救護小組,并對其進行應急救援的培訓和在現場模擬演練。
4.2各工作面配齊配足搶險物資和設備。
4.3一旦發生塌方事故,立即組織搶險隊和救護小組進入現場,根據制定的措施,立即展開搶險工作,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醫治。
4.4盡快恢復洞內通風和照明。
4.5在洞內發生緊急事故造成受害災害時,或作業人員避難遲緩被關閉在洞內時,要迅速向有關進行通報與協商,充分考慮防止二次災害發生,組織人員進行現場緊急救護。
4.6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制定預防措施。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__]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__]6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范圍影響大、波及范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范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后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或發布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信息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后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后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信息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信息或報告后,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匯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采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采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后類似事件的防范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后,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采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盡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后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后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采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干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發布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后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后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后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采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干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并分析、匯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于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系,溝通情況,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6、聯系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發布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后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并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表現突出并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由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辦稅服務廳管理,有效處置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發生的突發事件,提高預防和處置應急事件能力,保障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維護國稅系統干部職工和納稅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法》,結合區國稅局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指突發性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窗口正常工作的緊急事件。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的內容:
(一)稅收業務類:主要包括辦稅服務廳人員在受理稅務登記、申報征收、認證報稅、發票發售、文書受理等稅收業務時,由于各種原因不能即時處理,造成納稅人在辦稅服務廳內嚴重排隊擁擠等事件的情況;
(二)信息網絡類:主要包括辦稅服務廳應用的各類軟件因網絡不通暢、機器故障、斷電等原因無法正常運轉,影響辦理正常業務的情況;
(三)公共安全類:主要包括發生大聲喧嘩、吵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各類不文明現象,影響辦稅服務廳正常稅收工作秩序的事件;
(四)事故災害類:主要包括火災、水災、雷電、爆炸、觸電、疫情等;
(五)其他類: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辦稅服務廳正常工作開展的緊急事件。
第二章應急處置原則
第三條應急事件的處置應堅持下列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增強憂患意識,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堅持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把保障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認真做好應急事件的各項預警預防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處理。市區國稅局成立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對應急事件實行統一領導,負責處理本轄區內辦稅服務廳發生的應急事件。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充分發揮稅務人員的作用,提高對應急事件的反應和處置能力,綜合運用法律、行政、調解等多種手段果斷處置應急事件,把不良影響和損失降到最低。
(四)因情施策,區別對待。要嚴格區別對待應急事件中的組織策劃者與一般群眾。對組織策劃者,要密切關注動態,把握有利時機,根據上級指示,嚴密控制,妥善處置;對一般參與者,認真做好宣傳疏導勸阻工作。
(五)保障運行,注重實效。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充分利用各種條件,確保辦稅服務廳各項業務能夠及時正常開展,先行處置納稅人需辦理的涉稅事宜,待應急狀態解除后,再補辦相關手續。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第四條區國稅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辦稅服務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負責指揮、控制、協調應急事件的處置。
第五條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業務組、技術組、保障組和綜合組。
業務組由納稅服務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協調、處置業務性應急事件,在應急事件處置期內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業務問題提報單,并在應急事件處置完畢后向應急領導小組報送業務性應急事件處置報告;
技術組由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協調、處理技術性應急事件,在應急事件處置期內向上級信息中心報送技術問題提報單,并在應急事件處理完畢后向應急領導小組報送技術性應急事件處置報告;
保障組由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應急事件處置期內設備供應、車輛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
綜合組由征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總結應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影響的范圍及造成的后果,監督應急事件的處置,提出應對應急事件的措施,改進應急事件處置的方法。
第六條辦稅服務廳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門按職責承擔,負責區國稅局突發事件處置、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四章應急決策程序
第七條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長或副組長及時召集有關成員初步研究事件情況,并立即通報相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按照有關規定上報上級管理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第八條應急領導小組召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緊急會議,研究應急處置工作,經確定后由分管領導以及相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人員及時到位。
第九條突發事件處置完后,要及時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并提出加強處置應急事件工作的建議,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第十條突發事件如需對外宣傳解釋,由區國稅局統一做出,未經市區國稅局領導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聞媒體透露事件的相關信息及發表言論。
第五章應急處置程序
第十一條加強對辦稅服務廳各項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納稅申報期領導值班制,同時加強與轄區公安部門的聯系,保障辦稅服務廳的工作正常開展。發生應急事件時,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別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一)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對辦稅服務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及時開展疏導、勸解和處置工作,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與各有關方面保持聯系,及時溝通情況。
(二)應急領導小組了解原因、經過及訴求等相關信息后,要認真做好書面記錄,指引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資料,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明確下一步處理辦法及時限。
(三)辦稅服務廳按照要求,在辦理期限內回復當事人、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若涉及的問題超越辦稅服務廳管轄權限的,要在規定處置時限內向應急領導小組請示與辦理相關的回復、報告。
(四)辦稅服務廳應及時掌握接待處置工作中的相關信息,并向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情況緊急或當時不能了解清楚的,應先報簡要情況,再報后續情況和處置結果。
第十二條稅收業務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稅收業務類突發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在事件發生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維持好現場秩序。同時,應急領導小組業務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通過增開窗口等方式進行疏導分流,對當場無法辦結的業務,原則上只要資料齊全,要先行進行受理,并明確告知納稅人辦結時限;保障組應積極提供幫助,負責設備供應、車輛安全等后勤工作;綜合組監督應急事件處置的同時,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總結應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影響的范圍及造成的后果,以提高應對此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無法處理或需向上級請示的,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市局相關負責人。
(一)稅務登記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且自愿留存資料的,能夠當場辦理的受理即辦;無法當場辦理的,應收取資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辦理并通知納稅人;
納稅人提交資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補辦;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辦理稅務登記業務的,辦稅服務廳應出具情況說明,不予處罰。
(二)發票發售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對購買發票的納稅人,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資料,可登記納稅人的聯系方式,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三)發票認證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發票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納稅人自愿留存資料的,應收取資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辦理并通知納稅人;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辦理認證業務的',經辦稅服務廳出具情況說明,由應急領導小組報請上級稅務機關按照相關規定協助處理。
(四)稅控企業報稅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五)申報征收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且自愿留存資料的,應收取資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記,視同已受理,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辦理并通知納稅人;
納稅人提交資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辦理申報業務和稅款繳納業務的,由辦稅服務廳出具情況說明,不予加收滯納金和罰款。
(六)文書受理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且自愿留存資料的,能夠當場辦理的受理即辦;無法當場辦理的,應收取資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辦理并通知納稅人;
納稅人提交資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補辦。
第十三條信息網絡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信息網絡類應急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于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處理,原則上先手工進行受理,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技術組成員應第一時間負責對網絡系統進行修復。同時,積極協調其他部門或單位進行解決。對于系統無法修復的情況,經市局有關領導批準,應協調其他部門采取“同城通辦”等有關措施進行解決。
(一)排隊叫號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在叫號機顯著位置公告并向應急領導小組技術組組長報告,同時抄報分管領導。技術組要及時向維修單位聯系維修事宜。同時,辦稅服務廳采取人工排隊的方式辦理涉稅事項,增加導稅員維持辦稅服務廳秩序。當天不能解決問題時,要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二)稅收征管信息系統遭受破壞或其他原因導致系統癱瘓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和系統受損情況,按要求上報市局相關領導,屬市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由市局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屬電力、電信原因導致事故發生的,要立即與電力、電信等部門協調,保障系統的電力供應和線路暢通。屬人為破壞引起的此類突發事件,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徹底追查事故原因,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條公共安全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公共安全類突發事件后,辦稅服務廳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報告,綜合組有關責任人要立即引導納稅人到后臺進行溝通調解。經了解后如確屬工作人員的錯誤,應由工作人員及時向納稅人道歉,并保證不再出現同樣的問題;如果不是,向納稅人解釋說明,以便排除誤解。對于其他公共安全類事件,辦稅服務廳人員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急領導小組各部門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應急處理,需其公安部門協助的,應立即進行協調處理。
(一)此類事件發生時,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迅速向市局報告情況,事態緊急時應立即向110報警求助,控制事態發展。
(二)辦稅服務廳要迅速控制現場,為保證辦稅服務廳秩序,可將當事人帶至指定的分流處置場所進行分流,同時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耐心做好納稅人的宣傳解釋工作,現場主管領導要在職權范圍內立即給納稅人以答復;處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的,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處置工作。
(三)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主要領導要及時對辦稅服務廳進行指導,并派員指導事發地辦稅服務廳開展疏導、勸解和處置工作,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與各有關方面保持聯系,及時溝通情況。
(四)辦稅服務廳相關負責人了解原因、經過及訴求等相關信息后,要認真做好書面記錄,指引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資料,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明確下一步處理辦法及時限。
第十五條事故災害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事故災害類應急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立即組織疏散或妥善安置納稅人,并積極開展自救,確保納稅人和自身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與公安、交管、醫療衛生部門聯系,以便及時取得幫助。同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維護辦稅服務廳現場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及納稅人財產安全,做好現場的防火、防盜等防護工作,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事故災害類事件要立即上報市局相關領導。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應急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災害現場,摸清情況,立即向市局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要根據具體災害需要,先行撥打110或119報警臺和120急救臺報警后,再向市局報告。
2、辦稅服務廳在外部救援人員到來之前,組織工作人員開展自救。自救的重點和順序為:受傷人員、稅收票證、財產物資。對搶救出的稅收票證和財產物資,由應急領導小組指定兩名以上稅務干部進行登記和保管。
3、轉移后的第一時間要安排專人清點人數,核對本單位轉移出人員,對外單位人員要造冊登記。
4、受搶救器械、裝備等客觀條件限制,辦稅服務廳自身無法實施自救時,應全力確保受傷被困人員的生命安全,并派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待專業人員到場救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災害現場。
5、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救治,通知傷員家屬,協助家屬做好對傷員的護理。
6、災害現場處理完畢后,向市局上報災害情況書面報告。
(二)各種重大流行疾病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在高危疾病流行期間,要在辦稅服務廳開展相關的疾病預防宣傳,并根據疾病預防中心的統一部署,發放有關的疾病預防藥物,預防和避免疾病的感染和流行。
2、在辦稅服務廳發現疑似病例時,發現人要立即向辦稅服務廳負責人報告。對發現的疑似病例進行必要的隔離處理,聯系120送醫院確診。此后第一時間內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3、如發生的流行疾病得到當地疾病控制中心證實,確屬危害性較大,應急領導小組經市局批準,可以采取封鎖現場、停止辦公等必要的保護措施,并向納稅人發布公告,爭取納稅人諒解。
4、對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體檢,請求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提供幫助,盡快對辦稅服務廳進行消毒處理,力爭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第十六條其他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其他應急事件是,辦稅服務廳人員要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做好應急處理。對于重大突發性事件,要立即上報市局國稅機關。
第十七條秩序重建
突發事件消除后為不影響辦稅服務廳繼續開展工作,事發單位要立即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繼續開展各項工作。對于突發事件消除后,由于辦稅服務廳軟、硬環境受到嚴重破壞無法正常運轉且辦稅服務廳無能力自行解決問題的,由應急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辦稅服務廳各相關事項。
(一)辦稅場所或其內設硬件設施受到嚴重破壞,短期無法修復的,應急領導小組應請示市局相關領導,經同意后,指定相鄰國稅辦稅服務廳代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或在原地搭建臨時工作場所開展工作。
(二)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受到傷害,且無法安排后援力量的,應急領導小組請示市局相關領導,經同意后,從全市系統內抽調人員支援。
(三)由于受到突發事件影響,辦稅服務廳雖受到一定影響、不能立即恢復正常秩序,但可預計恢復正常工作時間的,辦稅服務廳要立即在突出的位置張貼公告,告知納稅人恢復正常工作的時間。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辦稅服務廳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現場工作人員要團結一致、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件,根據表現分別給予獎懲。
(一)對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預警及時、處理果斷、有效保護生命安、公共財產或控制措施妥當的部門或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由于主觀原因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突發事件進一步演變,導致更大損害的,須按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確定責任人的順序為:辦稅服務廳負責人(包括在辦稅服務廳值班的其他領導)、單位主管辦稅服務廳工作的領導、單位負責人、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辦稅服務廳沒有及時上報的除外)、突發事件現場的黨員干部、突發事件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
第十九條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明確各級領導和各崗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任務和職責。在制定方案時,要結合市區局國稅局實際情況,詳實具體,方便操作。
加強宣傳教育,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緊急情況下轉移、逃生、安置等演練活動,增強市區國稅系統干部職工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市區局國稅干部職工應急反應、處置能力,確保市區國稅局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國稅隊伍的和諧穩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由區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7
為貫徹落實喀什市教育局關于《“七·一”前后教育系統校園安全工作提示》的通知,確保幼兒園師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程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本園成立預防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所有中層領導及全體教職工
二、具體分工
園領導小組按照班級與個人相結合,分層管理,層層負責的處置原則,負責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的處置與指揮,協調與管理。
(一)班級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職責:發生突發事件時,副班主任與保育老師聽從班主任指揮,共同負責班級全體孩子的安全。
(二)通訊組:
職責:發生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上報相關人員及相關部門,以及聯絡各方救援力量,保持各個部門之間通信暢通、信息共享。
(三)急救組:
職責:若出現人員受傷的情況,急救組第一時間開展救援工作,若傷勢較重,超出急救組能力范圍,則撥打120急救電話,撫慰好傷員,等待醫護人員到來。
(四)信息統計組:職責:摸清事件性質與規模大小,第一時間統計出受傷、失蹤人員數量以及所需救援物資,將信息報告給總指揮及各個執行組。
(五)后勤組:
職責:立即組織搶險所需的物資、車輛,迅速趕往現場,為急救組提供后勤保障;疏散救援通道,為各方救援力量的到來做好準備。
三、幾點要求
1、要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克服大意思想,強化安全意識。
2、認真做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險情。
3、加強領導,在險期要聽從指揮,組織好師生自救,確保師生安全。
四、處理程序
(一)、園內及周邊發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程序:
1、園內及周邊發現形跡可疑,可能作案的人員,值班人員應當立即向幼兒園領導報告。
2、值班人員或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領導小組人員應當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
3、若此人進入幼兒園的目的明顯,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其身份,至說話前后矛盾、不講理,應對其進行進一步盤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內(最好是離教學樓較遠的位置),封鎖大門,保安加強戒備。
4、此時將所有人員疏散撤離至室內:
小一班、從教學樓正門撤離;
中一班、中二班從教學樓樓側門撤離;
大一班、大二班、從教學樓正門撤離
大三班、從教學樓側門撤離。
注:若發生自然災害等事件,撤離位置應根據事件性質而定,但各班疏散路線不變。
5、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分子或犯罪人,應當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6、如有必要,臨時保衛小隊應立即就位,進行戒備。
臨時保衛小隊成員及定點位置:
1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大門口
2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教學樓側門前
3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教學樓正大門前
4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左側圍墻前
5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左側圍墻前
事件得到控制后,將事件的性質、過程、處置情況以及造成的破壞等形成書面文件上報給相關部門。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8
為確保師生上下樓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下列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柏埡中學樓道安全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張 平
副組長:魯峙均 鄧仕榮 蒲清均 鄭云光 敬懷舉 馬志勇
組 員:張光紅 王勝 各班班主任 任課教師
二、措施
1、校長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教學樓學生公寓樓樓道口值勤人員的崗位責任。
2、總務處和安綜辦隨時檢查樓道設施,并做好樓道劃線(中間分道)工作并安裝每層樓樓道的應急燈。
3、安綜辦、值日人員認真做好各部門、各個時段安全執勤檢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處負責樓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上下樓道靠右慢行,不許在陽臺上簇擁,不準擁擠、站立,更不準起哄,聽從值班人員指揮。
5、教育全體教職工下課時與學生同行,不準任課教師提前下樓,教師在下樓道時自覺維護樓道秩序。
6、校級領導加強樓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動、電影晚會學生上下樓道一律由當天的值日領導及主辦單位、安綜辦負責落實當天的樓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應急處理
1、向師生員工公布校長、分管校長及保衛科的電話號碼,并讓師生員工明確,若遇突發事件立即電話報警或報學校領導。
2、人員分工:校長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警及全面指揮,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長負責。
3、分管校長負責教職工人員調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鄧仕榮負責;并由鄧仕榮負責醫療、救護等工作。
4、安綜辦負責學生疏散工作。
5、政教處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綜辦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6、其余領導、教職工必須聽從指揮,積極參加疏散及搶救工作。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9
1 總則
1.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企業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1.3適用范圍
(1)因自然災害引起的火災、水災、地震等突發事件。
(2)因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生產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等突發事件。
當上述突發事件發生并直接危及國家財產及公司商品安全,影響企業正常管理運營,給員工生產生活帶來危害,需要動員企業應急搶險力量進行有效處置,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做出響應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1.4應急預案類型
本單位屬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咨詢服務。屬于危險因素較少的企業,現將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應急預案合并編制。
1.5工作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有效施救、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銜接緊密合理,應對及時科學。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我司為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下屬的三級子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咨詢服務。兩條化學精煉生產線;一條物理精煉生產線,一條棕櫚油分提生產線,屬于危險因素相對較少的企業。
2.2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由于油脂屬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險源為油脂泄漏、生產輔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鍋爐,公司周邊無特殊危險源。
公司的主要危險源主要來自:①鍋爐; ②壓力容器; ③油品儲存罐;④壓力管道;⑤隨意動用明火、吸煙;⑥照明或動力線路安裝不當或絕緣層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擊引發的明火;⑧周邊失火可能隨風飄進的火源;⑨水災也是企業需要防范的危險事故之一。
危險部位主要是精煉車間、危化品存儲罐(柴油、液堿、磷酸)、倉儲油罐及鍋爐房。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指揮部和各戰斗組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3.2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確定啟動或不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一經啟動,根據事故形勢做出總體部署,迅速選擇處置事故方案并向參戰隊伍下達指令,安排任務,并督促檢查落實;組織所有參戰隊伍和救援力量,協同作戰,保證及時控制事故危害;根據事故情況需要,及時調整作戰方案,統一調配搶救裝備、器材和人員;宣布解除應急預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寫出事故專題報告及處理善后事宜。
3.2.2各戰斗組職責
⑴義務消防隊職責
①利用各類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后,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布情況,并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
②利用各類設備、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后,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布情況,并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③負責對各車間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④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系“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⑵物資搶救組:
利用各類設備、工具,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⑶安全警戒組:
負責對貨場、庫區、生活區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⑷水電保障組:
負責應急工作展開的水電保障,必要時啟動加壓泵、備用發電機。
⑸人員救護組:
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系“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⑹后勤通訊監護組:
負責對上級有關部門、社會救援力量和在家員工的通訊聯絡;保障應急工作開展所需的物資供應;接待外來人員;監護財務室。
4 各類危險源應急預案
4.1溶劑危險爆炸應急預案
⑴開車前的準備
①開車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清除事故隱患,并且按開車規程操作,嚴禁盲目倉促開車。
②浸出設備加入溶劑后,應先開啟回收系統,以防溶劑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產中的防火預案
A、生產過程中的防火規定:
a工段內嚴禁一切明火,不得帶入火源、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鐵質器具之間或鐵質器具與設備之間猛烈撞擊。嚴禁使用各種非防爆型的電器設備,生產工人不得穿合成纖維的服裝和帶鐵釘的鞋進入工段。
b工段內溶劑氣體的濃度不得高于0.4毫克/升,超過時,應及時通風排除。
c嚴格控制浸出液溫度,防止因超溫而引起沖料,及時清理加熱設備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塵,防止粉塵燃燒。
d經常檢查各種儀表的靈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泄漏。
e各種動力設備不得超載運行,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密封、接地、接線情況,嚴禁帶電打開電氣設備。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1、嚴禁在泵體出口關閉時開泵運轉,用免損壞葉輪,在泵體運轉中不得開啟閥門的密封壓蓋,防閥芯沖出,各種泵體不得空車運轉或隨意加快轉速,溶劑混合油在管內的流速不得超過4米/秒
2、經常檢查各種設備、閥門和管道,防止堵塞。開啟閥門不要用力過猛,以防閥門受損導致溶劑外泄。對溶劑、混合油系統的所有設備、管件、閥門等不得隨意打開或取樣。
3、經常檢查各種設備、孔蓋和連接部件的密封情況,各種轉動的軸承密封
4、原因,問題解決后,方可再生產。
5、工段內禁止使用平皮帶傳動,應采用充足潤滑的鏈條或齒輪傳動。
㈡、防止溶劑氣體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機口的料封應有效,以防溶劑氣體逸出。
2、回收溶劑后的毛油出口溫度應控制在110-115℃,總揮發物應不超過0.3%。毛油殘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應無溶劑味,引爆試驗合格,水分12%以下,溫度60℃以下,殘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內產生乳化物和排溶劑管堵塞,防止循環溶劑液罐內溶劑全部裝滿或自由氣體正壓過大,除特殊情況外,禁止從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劑流失。定時檢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劑,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在分水罐內溶劑與水層之間,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劑含量0.18-0.26%,必須搜集后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卻和自由氣體回收操作,必須按工藝要求掌握溫度,自由氣體放空的尾氣中溶劑含量不應超過0.1%。
6、儲存在倉庫的粕,如果水分過高,應攤涼或降低水分,以防霉變,引起自燃。連續回收用的石蠟屬于低熔點可燃物質,儲存時應避免火源,熱源和日光爆曬,不得裝在敞口器內。
4.2停車、停廠時的防火預案
1、短期停車時,存料箱中應保留料封,以防殘溶氣體流入預處理工段,停車時蒸烘機內的存料走空后,要繼續空轉15分鐘,以防余料焦糊自燃,在蒸發和粕蒸脫系統停止運行后,溶劑冷凝和自由氣體回收系統仍應繼續工作15分鐘,至溶劑全部回收為止。
2、停車在一個月以上時,應將浸出工段所有設備、管道內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將殘存的溶劑蒸盡,并將工段內的溶劑全部送回溶劑庫。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停車處理:水源中斷或不足;溶劑、混合油泄露或溶劑氣體濃度過高;主要測量儀表失靈;各運轉設備、容器內發生異常噪音、沖擊等不正常現象;預處理工段來料中斷;蒸汽中斷或蒸汽壓力不足;晚間照明中斷;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產生高溫或火花;設備內部局部發生火花、燃燒或溶劑氣體局部爆炸和工段禁火區發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產檢修需要動火前,必須將殘余物料徹底清除干凈,對接觸過溶劑和溶劑蒸汽的全部設備、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氣驅進凈溶劑或溶劑氣體,蒸烘時間不宜太短(一般48小時以上)。水蒸氣壓力不得超過設備的允許壓力,對設備的凹角部位要反復處理,必要時應全部開蓋處理,將凹角部位、管道低洼處和泵體底孔放空,反復驅除溶劑。蒸烘后,應完全通風,然后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動火,在動火檢修前,要切斷溶劑庫和工段的連接管道。在檢修完畢后,要進行檢查驗收,以保安全生產。
4.3緊急情況下的防火預案
1、突然停電時,應立即關閉總蒸汽閥門,停止蒸發、蒸脫,以免料粕繼續受熱引起事故。并將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進新鮮溶劑。同時開啟備用發電機組,供冷凝器循水泵運轉,保證溶劑氣體冷凝回收繼續進行,避免溶劑氣體外逸。
2、突然斷水時,應首先關閉總蒸汽閥門和第一蒸發器的進油閥門,停止蒸發,并迅速關閉各冷凝器放水閥,使冷凝器內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轉動設備。
3、溶劑或混合油輕微泄露時,迅速查找源頭并堵住,對泄露的溶劑油進行回收,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衛部門。
4、溶劑少量泄露后,迅速查找源頭并堵住,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衛部門,對現場警戒,組織人員回收溶劑油,同時作好安全防火準備。
5、遇到溶劑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時,工段人員應立即查找泄露點并堵住,對非防爆的電動機和電氣開關,任何人不得啟動或關閉,同時通知保衛部門派保安對溶劑泄露的所有地區加強警戒,嚴禁一切火源、火種、機動車輛、閑雜人等進入警戒地區,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統一指揮,進行搶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序停車,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劑油,如果溶劑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斷與工段外的下水道連接,用消防水或蒸汽沖淡下水道的溶劑。同時,分派一部分人準備滅火器材隨時撲滅可能引起的火災。
6、倘若溶劑燃燒,一方面迅速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另一方面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并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衛部門,同時迅速關閉地下溶劑庫的閥門,另外緊急停車,迅速查找泄露點并堵住,并迅速疏散閑雜人等。
4.4粉塵爆炸應急預案
為使粉塵爆炸給企業和員工帶來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預案。
預案目的:采取防救相結合的原則。
一、防治措施:
1、確保各除塵設施運行的有效性,生產和安全部門要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整改,保證粉塵濃度遠低于爆炸臨界點;
2、控制著火點:
(1)、各工段要定期檢查電器元件及線路有無線頭松動,接觸不良或短路等事故,并及時糾正;
(2)、對粉塵產生重要部位(如倉庫、清理工段、地下通道等),應定期檢查粉塵泄露情況,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尤其是在此工作區域內動火等,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規定。
二、救治措施:
一旦發生粉塵爆炸,應立即啟動緊急救治方案;
1、立即撥打“120”搶救電話,通知醫護人員到廠,如因爆炸產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求支援;
2、立即組織疏散并清點相關作業人員,關閉動力電源。
3、立即通知生產部和安全部門聽取相關意見,采取緊急措施。
4、如發現人員短缺,應立即組織力量分頭尋找,盡一切可能的辦法尋找員工。
五、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一、爆炸的危害性:
鍋爐爆炸是鍋爐事故中最嚴重、危害最大的事故,當鍋爐受壓部件爆炸時,爐內汽水從工作壓力突然降到大氣壓力時,這時蒸汽和熱水瞬時膨脹。例如:當工作壓力為13kg/c㎡,突然降至大氣壓時,其容積的`汽水、體積一下子膨脹11倍之多,而熱水由于汽化,其體積膨脹高達1600倍!具有相當大的破壞能力,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二、鍋爐爆炸的主要原因:
1、鍋爐設計制造上的錯誤:鍋爐強度鋼板質量結構、安全設備的設計、加工質量等存在問題。
2、檢修維護上的錯誤:當鍋爐發生變形、裂紋、脆化及嚴重腐蝕時,沒有及時進行修理,以致事故隱患擴大或者雖能及時檢修,但使用的檢修方法不正確,使事故擴大引起爆炸。
3、運行管理上的錯誤:
(1)鍋爐運行中,對水質監視不嚴,爐水相對堿度過大,引起苛性脆化,鍋壁嚴重結垢,造成過熱燒壞;
(2)沒有正確的操作規程,或有了規程而不嚴格執行,例如:在鍋爐嚴重缺水時,采取錯誤的判斷和操作,突然向鍋爐進水,造成爆炸;
(3)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等重要安全附件沒有定期校驗,甚至失去作用!自動裝置及顯示發生故障,失去控制。
二、預防措施:
1、按國家質監局有關部門的規定,對鍋爐運行6月至1年時,自行組織人員對鍋爐內外進行檢驗,并做好詳細記錄。
2、按國家質監局規定,運行鍋爐每年接受市質監局壓力容器所的強制性年檢和年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操作員工嚴格按各項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可不定期地組織應知應會的考核和消防演習,提高業務素質。
4、嚴格水質管理,達到國家有關工業鍋爐的水質[GB1576-85]文件規定的標準。
5、安全網、壓力表等重要安全附件按規定定期地交有關部門進行檢驗,自動裝置、微機控制系統等定期進行效驗和檢測并記錄在案。
6、鍋爐在運行中,如果發現鍋爐本體或附屬設備有不正常情況需要進行判斷和處理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不管鍋爐發生何種事故時,不可驚惶失措,應及時查明事故的原因,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司爐工在處理事故時,應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和有關領導請示后進行;
(2)對事故的處理要慎重、迅速、準確、果斷。
(3)對發生事故的鍋爐,在恢復使用前,都要進行詳細的檢查。
(4)事故處理后,要把鍋爐損壞的部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處理方法等詳細按規定填寫事故報告并記錄鍋爐安全技術登錄薄。
7、鍋爐爆炸事故的處理:
發生爆炸事故后,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運行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現場。
(1)立即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
(2)安全部門與鍋爐工段配合及時展開了解、檢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責任人、事故后的處理等,并及時填寫事故的報告交有關部門決定處理結果。
8、危險源監控
(1)實行警消員、安全干部、公司領導三級值班制度。按安全制度要求,對倉庫、貨場、辦公生活區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
(2)要求對各業務戶進出倉庫、油蓬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杜絕任何危險品的進入。
(3)在罐區、發油蓬重點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語。
(4)對應急搶險器材物資定點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5)合理配置報警裝置,保持安全聯系電話24小時暢通。
9預警行動
根據企業生產狀況、季節變化特點、節假日影響及周邊異常情況的出現,由應急指揮部發出可能出現的事故隱患通報,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要求及預防措施。各有關部門制定應對工作方案。
5 應急響應程序
5.1響應分級
按一旦發生事故災害所造成的嚴重后果、影響范圍、自身控制能力,根據公安部頒布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公通字(1996)82號)對火災劃分的類型,公司出現一般火災事故即做出應急響應。具體應急相應分為兩級:Ⅱ級響應條件為火災初起,火勢不大,著火部位暴露在外,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小,著火環境有利于施救展開,應急預案實施依靠企業自救能力就可完成。Ⅰ級響應條件為火勢較大,著火部位分散或由內往外燃燒,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大,著火部位不利于消防設施展開,企業的搶險工作必須依靠社會的救援力量共同完成。
5.2響應程序
突發事件一旦發生,企業啟動本預案,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安全值班干部報告,并拉響警報。值班干部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向值班領導報告,并組織現場人員展開第一時間的搶救工作。
(2)公司值班領導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指揮部所有成員趕到事發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下令執行Ⅰ級(Ⅱ級)火災預案或水災預案,按預案分工組織企業搶險隊伍全面展開自救工作。同時,向社會救援單位發出求救信息,并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3)待上級領導和社會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后,及時介紹事故前期施救情況,按上級要求,將企業自救搶險隊伍和施救工作納入統一指揮,共同完成事故搶險任務。
5.3現場處置方案
5.3.1火災事故特征
(1)油罐區、倉庫、發油蓬一般火災特征:①蔓燃面積大、用滅火劑量大、撲救時間長。②煙霧大、溫度高、燃燒隱蔽、不易尋找著火源。③庫房耐火等級低易坍塌,大跨度鋼結構庫房在火災作用下易變形倒塌。
(2)電器設備引發火災的特點:①設備用油及電極、電纜著火,火焰溫度高,熱輻射性強。②火場有毒煙霧及帶電狀態的電力設備容易造成人員傷亡。③設備用油刺漏后,四處流淌,著火后蔓延迅速。
5.3.2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要點
(1)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①查明起火部位、風向、火勢蔓延方向及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情況。②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及可能影響的規模和程度。③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正確的撲救方法。④根據需要調配消防設施物資和調動應急救援力量。⑤根據火情態勢,組織搶救疏散。⑥注意問題:對燃燒情況不明時,要防止盲目行動,以免造成人身傷亡;進入庫房內滅火時,要注意燃燒棉垛的坍塌和建筑物的倒塌,佩戴好人身安全防護裝具。⑦保護好火災現場,以便查明事故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2)電器原因引起的火災:除掌握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處置要點外,還應做到:①迅速切斷電源,確定有無爆炸危險,在技術人員配合下,采取保護措施。②對電器及電纜等火源撲救時,采用ABC干粉滅火和黃沙覆蓋,撲救變壓器火災,還應用水槍冷卻,防止爆炸。③應注意防止中毒、觸電等傷亡事故。
5.3.3雨季防汛處置要點
(1)建立惡劣天氣重點監控制度,及時收聽當地防汛部門的防汛警報。
(2)保持排水系統暢通,備足防汛物資。
(3)注意查看庫房墻體有無損壞、庫頂是否漏雨。
(4)密切關注雨量、庫區內水位情況,一旦出現暴雨積水進庫、漫罐,立即啟動水災預案。
(5)雷雨中防汛要注意避免雷擊引發的傷亡事故。
5.4應急結束
事故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滋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經現場最高應急救援指揮負責人確認和批準,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
6 后期處置
由指揮部組織實施下列工作:
(1)清理收集污物,清除事故后果和影響,恢復正常工作。
(2)救治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按規定給予補償。
(3)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相關責任,寫出事故及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4)統計事故受損情況,積極與保險公司聯系,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5)組織安委會人員清理救援設施器材,及時補充更換。
(6)對事故發生及應急救援過程進行總結和評估,制定有效預防措施,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7)宣布事故結果及相關責任人處理意見,對全體員工進行事故教育。
(8)負責發布信息和上交報告,整理事故及應急救援材料歸檔。
7 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1)建立詳細的上級有關部門、友鄰聯防單位、當地公安消防及負責人的通信聯絡簿,要求有關人員熟記。
(2)將指揮部成員姓名、手機號碼和公司安全值班電話上報有關單位。
(3)根據本單位危險源狀況,通過微機與相關信息庫建立聯系,隨時獲取信息,幫助企業制定相關應對措施,防患于未然。
7.2經費與物資保障
公司確保用于安全工作開展及應急物資設備購置、養護資金的到位,安排使用遵循“必要、計劃、及時”的原則。遇有特殊情況,先辦理后報告。
公司倉儲按國家安全消防規范建有相應的安全設施,并配備了必要的消防物資器材,固定資產及主要設施設備雖然已有十年,但總體使用運行狀況良好,具備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物資保障基礎。公司將根據自身財力的增長和應急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更新設施設備,不斷改善企業自救的物質保障條件。
7.3應急隊伍保障
在應急響應中,公司依靠自身應急力量和社會救援力量結合組成應急隊伍保障體系,立足通過自身應急隊伍建設的規范化和能力提高,做到平戰結合,防范于未然,對事故隱患早發現、早消除,避免出現嚴重后果。
7.3.1企業應急隊伍成員組成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成,各部門經理為相應應急單元的總指揮,常務副總為為副總指揮,安委會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的風險防范工作,其他部門作為協助。具體應急組別人員安排由單位總指揮任命。
7.3.2培訓與演練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強化全員消防意識,做到崗前培訓、長年復訓、定期演練,做到培訓演練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有改進,不斷提高應急技術水平和整體素質。
(1)培訓
①時間安排:各部門警消人員單兵訓練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技能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人員訓練每年不少于2次。
②培訓目的
公司安委會做到“六知”“一建立”,即:一知單位平面布局圖、建筑物特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二知生產工藝流程和物資在裝卸、儲存、運輸中的防火措施;三知重點防火部位;四知應急搶險隊伍組建情況及防火、防汛應急預案;五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六知滅火防汛器材裝備情況。建立防火、防汛檔案。
全體員工達到“三懂”“二會”“三能”,即:三懂是懂得本崗位作業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水患的措施,懂得救火防汛的方法。二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警。三能是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險,能有效的撲救初期火災。
(2)演練
①演練時間安排:各單位消防演練警消人員每月不少于1次,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一次。
②演練目的:測試培訓效果,檢驗消防設備狀況,提高應急協調能力,總結經驗,改進培訓計劃和預案制定中的不足。
8 獎勵與責任
(1)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按企業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做出重大貢獻者,公司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申請給予更高層次的表彰。
(2)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3)對事故責任人,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 附則
(1)本預案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向全體員工傳達。
(2)本預案由公司綜合部及安委會負責解釋、修訂。
(3)本預案于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并執行。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0
為全面提高保證公共安全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侵害,保證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穩固,增進全村經濟社會跨過式發展,根據(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制定村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白竺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村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以下:
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實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和諧、監督檢查、組織實行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觸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并報鄉應急指揮部。
2、負責全村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村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計劃。
3、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村緊急救援、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白竺鄉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猜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復原重建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猜測與預警
不斷完善猜測預警機制,展開風險分析,做到早發覺、早報告、早處置。
1、監督網絡:建立突發事件信息聯系員制度,完善信息監測網絡,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控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散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響范疇等基本情形;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產生后,第一發覺人應立刻向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照實報告,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定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白竺鄉應急辦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將鄉應急辦指導轉達給村民小組,并跟蹤反饋落實情形。
(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疇、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進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形。
(3)村委會、各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控突發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銳或產生在敏銳地區、敏銳時間,或可能演變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周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白竺鄉應急辦公室。
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產生后,領導小組要立刻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干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并及時向白竺鄉應急指揮部報告。
3、應急終止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終止或相干危險因素排除后,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解除應急狀態,及時補充應急物質,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4、復原與重建
(1)善后處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質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和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證災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算污染物。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質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復原重建。積極組織村民做好復原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支援的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要求。
三、應急保證
根據事件危害程序,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復原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證。村義務巡防隊等理想者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重要氣力,要切實加強其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控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物質保證。建立應急物質儲備制度,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質種類、蘊藏數量和挑唆程序等,由村委會統一和諧應急儲備物質調用。
3、基本生活保證。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證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治安保護。積極發動群眾,展開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保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四、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
(1)通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公布報警電話。
(2)在學校普遍展開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展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2、應急演練。
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技能。
五、附則
本預案由村委會制定并負責說明與實行,自發布之起日正式實行。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1
一、 指導思想
根據公安河東分局內保科的工作要求,為有效防止各種突發事件和維護我校安全穩定,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組長: 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總務主任、德育主任
組員:全校教職員工
財產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出納 組員:班主任老師
綜合治理安全小組
組長:會計 組員:男教師
教學安全小組
組長:教導主任 組員:全校教師
2、工作職責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匯報和請求援助,同時向河東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報告。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預案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干部和學校領導報告,并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迅速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盡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后,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干部和領導報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唄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鑒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并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飲用水污染事件處理辦法
發現學校飲用水污染,要緊急對水源進行有效隔離,并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中毒者進行救治。
(五)校園爆炸事件處理辦法。
學校發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迅速疏散師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物證搜尋、排除險情工作,防止再次發生爆炸事故。
(六)火災事故處理辦法。學校發生火災事故,第一時間全力組織師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立即向119指揮中心和領導小組報告,安排人員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同時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七)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辦法。學校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并迅速組織人員將中毒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2
1.總則
1.1目的
為提高xx部處理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學、有效、反應迅速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重要可視化數字化信息系統的實體安全、運行安全和數據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保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部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
1.3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重點保護基礎信息和重要信息系統,從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環節,采取多種措施,共同構筑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2)快速反應。在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準確的信息,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3)分級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以及“條塊結合”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及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部門職能,加強協調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應急處置工作的管理職責。
1.4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病毒防治管理辦法》及《礦總體應急預案》及xx部設備管理等管理規定,制定《xx部突發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xx部突發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王晟秋
副組長:陳達才
成員:維護員及監控班長
2.2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編制、修所轄范圍內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預案(2)通過本系統局域網絡中心及電信網絡機房交流等手段獲取安全預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時性地向局域網和用戶網絡管理部門發布;對異常流量來源進行監控,并妥善處理各種異常情況。
(3)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所轄范圍內突發信息網絡事件進行應急處置;負責調查和處置突發信息網絡事件,及時上報并按照相關規定作好善后工作,
(4)負責組建信息網絡安全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培訓與演練。
3預警及預警機制
突發信息網絡事件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風險,準備應急處置措施,建立網絡和信息系統的監測體系,控制有害信息的傳播,預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報機制。
3.1突發信息網絡事故分類
關鍵設備或系統的故障;自然災害(水、火、電等)造成的物理破壞;人為失誤造成的安全事件;電腦病毒等惡意攻擊等。
3.2應急準備
xx部監控中心明確職責和管理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應急值班,確保到崗到人,聯絡暢通,處理及時準確。
3.3具體措施
(1)建立安全、可靠、穩定運行的機房環境,防火、防盜、防雷電、防水、防靜電、防塵;建立備份電源系統;加強所有人員防火、防盜等基本技能培訓。
(2)實行實時監視和監測,采用認證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虛假路由信息。
(3)重要系統采用可靠、穩定硬件,落實數據備份機制,遵守安全操作規范;安裝有效的防病毒軟件,及時更新升級掃描引擎:加強對局域網內所有用戶和信息系統管理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4)安裝反入侵檢測系統,監測惡意攻擊、病毒等非法浸入技術的發展,控制有害信息經過網絡的傳播,建立網關控制、內容過濾等控制手段。
4有關應急預案
4.1機房漏水應急預案
(1)發生機房漏水時,第一目擊者應立即通知監控中心,并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若空調系統出現滲漏水,監控中心值班班長應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調,清除機房積水,并及時聯系設備供應方處理,同時啟動備用空調,必要情況下可臨時用電扇對服務器進行降溫。
(3)若為墻體或窗戶滲漏水,監控中心值班班長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機房安全,同時安排通知綜合管理部,及時清除積水,維修墻體或窗戶,清除滲漏水隱患。
4.2設備、物資發生被盜或人為損害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設備或物資被盜或人為損害設備情況時,使用者或管理者應立即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保護好現場。
(2)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后,通知特保大隊、值班領導、派出所、一同核實審定現場情況,查看被盜或盤查人為損害情況,做好必要的錄像回放記錄和文字記錄。
(3)事發單位和當事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將有關情況向公與領導匯報。
4.3長時間停電應急預案
(1)接到長時間停電通知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通過辦公系統電話等發布相關信息,部署應對具體措施,要求前端在停電前停止業務、保存數據。
(2)停電時間過長的,啟動備用電源,保證監控中心正常運轉,如有必要及時報巡邏隊前網斷電地點實時監控。
4.4通信網絡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通信線路中斷、路由故障、流量異常、域名系統故障后,操作員應及時通知系統管理員,并停止前端一切行為操作,經初步判斷后及時上報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主管領導。
(2)領導小組接報告后,應及時查清通信網絡故障位置,并將事態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如外網應通過相關通信網絡運營商查清原因;內網故障及時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檢測故障區域,逐步恢復故障區與服務器的網絡連接,恢復通信網絡,保證正常運轉。
(3)應急處置結束后,應出具故障分析報告。
4.5不良信息和網絡病毒事件應急預案
(1)發現不良信息或網絡病毒時,信息系統管理員應立即斷開網線,終止不良信息或網絡病毒傳播,并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根據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令,采取隔離網絡等措施,及時殺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來源。
(3)事態或后果嚴重的,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6服務器軟件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服務器軟件系統故障后,網絡管理應立即啟動備用服務器系統,由備用服務器接管業務應用,并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安排相關責任人將故障服務器脫離網絡,保存系統狀態不變,保持原始數據。
(2)網絡、監控中心應根據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重新啟動故障服務器系統;重啟系統成功。則檢查數據丟失情況,利用備份數據恢復;若重啟失敗,立即聯系相關單位,請求技術支援,作好技術處理。
(3)事態或后果嚴重的,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7黑客攻擊事件應急預案
(1)當發現網絡被非法入侵、數據影響內容被篡改、應用服務器上的數據的被非法拷貝、修改、刪除、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使用者或管理者應斷開網絡,并立即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接報告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核實情況,關閉服務器或系統,修改防火墻和路由器的過濾規則,封鎖或刪除被攻破的登陸賬號,阻斷可疑用戶進入網絡的通道。
(3)維護技術員應及時清理系統,恢復數據、程序,恢復系統和網絡正常;情況嚴重的立即上報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8核心設備硬件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核心設備硬件故障后,網絡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并組織查找、確定故障設備及故障原因,進行先期處置。
(2)若故障設備在短時間內無法修復,監控中心維護員應啟動備用設備,保持系統正常運行;將故障設備脫離網絡,進行故障排除工作。
(3)網絡監控中心應在故障排除后,在網絡空閑時期,替換備用設備;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聯系相關廠商,認真填寫設備故障報告單備查。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9運礦數據損壞應急預案
(1)發生運礦數據損壞時,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檢查、備份運礦系統當前數據。
(2)監控中心維護員負責調用備份服務器備份數據,若備份數據損壞,則調用歷史備份數據,若歷史數據仍不可用,則調用異地備份數據。
(3)運礦數據損壞事件無法恢復時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開展相應的備用服務器。
(4)維護員待數據系統恢復后,檢查歷史數據和當前數據的差別,重新備份數據,并寫出故障分析報告。
4.10雷擊事故應急預案
(1)遇雷暴天氣或雷暴氣象預報,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或主管領導,經請示同意是否可以關閉部分服務器,切斷電源,暫停部分計算機網絡工作。
(2)雷暴天氣結束后、及時開通部分暫停服務器,恢復計算機網絡工作,對設備和數據進行檢查,出現故障的,及時報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3)因雷擊造成損失的,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進行核實、報損、結束后做出書面報告。
5.應急處置
發生信息網絡突發事件后,相關人員應在3分鐘內向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恢復信息網絡正常狀態。
發生重大事故(事件),無法迅速消除或恢復系統,影響較大時實施緊急關閉,并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通知相關業務部門。
6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事件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原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及應急處置能力、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評估,根據應急處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協調和技術問題,改進和完善預案,實施針對性演練,總結經驗教訓,整改存在隱患,組織恢復正常工作秩序。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監控中心負責收集、建立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內部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應急聯絡信息,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全體人員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裝備保障
監控中心負責建立并保持電力、空調、機房等網絡安全運行基本環境,預留一定數量的信息網絡硬件和軟件設備,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
7.3數據保障
重要信息系統均建立備份系統,保證重要數據在受到破壞后可緊急恢復。
7.4隊伍保證
建立符合要求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技術支持力量,對網絡接入部門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服務。
8監督管理
8.1宣傳、教育和培訓
將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為培訓內容,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對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技術準備培訓,提高技術人員的防范意識及技能。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公司系統范圍內的信息網絡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
8.2預案演練
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每年不定期安排演練,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通過演練,發現和解決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3責任與獎懲
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對各項制度、計劃、方案、人員及物資等進行檢查,對在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處置中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在部門二次分配中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追究其責任。
9附則
9.1預案更新
結合公司信息網絡發展配合相關制度的規定、修改和完善,適時修訂本預案。
9.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xx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經公司批準后發布實施。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
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4
一、應急預案:
1.發生學生夜宿不歸:首先向本室人員了解情況,接著打電話給班主任,再作好記錄。
2.學生打架:若是個別學生打架,首先立即勸阻、制止,平息后要求室長等監視,然后在半小時內再進行一次檢查,作好記錄,第二天通報給班主任;若發生學生打群架,首先是勸阻、制止,同時派人叫保衛科人員,稍平息,打電話給班主任,請班主任處理,作好記錄,第二天向高級宿舍管理員匯報(若事態嚴重,當即向宿舍高級管理員、政教處分管主任匯報),由高級管理員匯報分管校長。
3.學生生病、受傷與醫務室醫生取得聯系,由醫務室人員處理;若醫務室無人,則由一名宿舍管理員陪同去醫院(只能是縣醫院或仁慈醫院),另一名宿舍管理員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立即到醫院,班主任到后,宿舍管理員返回;若學生有重急性病或受重傷,則先打電話給120,再立即打電話給班主任,班主任要立即趕往學校,在班主任未趕到前,由宿舍管理員陪同去醫院,班主任先到,則由班主任陪同去醫院,班主任根據醫生意見,決定是否打電話給其監護人。
4.發生火災發生火災,視火情大小按以下程序處理:
若火情較小,則一名宿管員先安排本樓道學生撤離,同時要求兩名學生干部通知保衛科,另一名宿管員用水或消防器材滅火。
若火情較大,則一名宿管員迅速用喊話器把整個宿舍樓學生叫醒并迅速轉移,一名宿管員通知保衛科和向學校分管校長匯報后,迅速按上水龍滅火。
二、宿舍應急工作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高中)(初中)成員:各年級主任、分管宿舍工作的副主任,(保衛科),(高中),(初中),(除本部女生宿舍樓以外的各宿舍區),(校本部女生宿舍樓)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5
水上突發事件受水域的天氣和水流等自然環境的影響,情況非常復雜,給搜救帶來困難。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臨時倉促決斷,考慮不周,則有可能顧此失彼,陷入被動局面,導致嚴重的混亂,造成更大的災難。
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辨識和評估水上交通潛在的風險,總結水上突發事件類型和發生過程,預測發生的概率,分析其造成的后果及影響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行動和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物資保障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是保障水上搜救行動迅速、規范、有效進行的整體計劃和程序規范,其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的體制和機制
應急預案建立了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組織機構,明確各成員的職責和分工,為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提供保障,使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2.規范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程序
應急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對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和善后等環節都進行了詳盡的安排。當水上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預案開展救援,能夠避免盲目性。
3.提高指揮決策和應急反應的效率
應急反應對時間的要求十分緊迫,容不得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事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任務,規定了應急資源儲備和調用程序,有助于做出準確的指揮調度,指導應急反應行動迅速、有序地進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便于應急反應的協調聯動
當水上突發事件在兩個國家、兩個省份交界處發生,或發生特大規模的水上突發事件時,應急預案規定了海事機構的聯動方案。最初接到水上突發事件信息的水上搜救機構,自動承擔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并啟動預案反應,直至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工作已明確移交給責任區水上搜救機構或上一級水上搜救機構指定新的應急指揮機構時為止。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6
為確保師生上下樓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下列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柏埡中學樓道安全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張 平
副組長:魯峙均 鄧仕榮 蒲清均 鄭云光 敬懷舉 馬志勇
組 員:張光紅 王勝 各班班主任 任課教師
二、措施
1、校長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教學樓學生公寓樓樓道口值勤人員的崗位責任。
2、總務處和安綜辦隨時檢查樓道設施,并做好樓道劃線(中間分道)工作并安裝每層樓樓道的應急燈。
3、安綜辦、值日人員認真做好各部門、各個時段安全執勤檢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處負責樓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上下樓道靠右慢行,不許在陽臺上簇擁,不準擁擠、站立,更不準起哄,聽從值班人員指揮。
5、教育全體教職工下課時與學生同行,不準任課教師提前下樓,教師在下樓道時自覺維護樓道秩序。
6、校級領導加強樓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動、電影晚會學生上下樓道一律由當天的值日領導及主辦單位、安綜辦負責落實當天的樓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應急處理
1、向師生員工公布校長、分管校長及保衛科的電話號碼,并讓師生員工明確,若遇突發事件立即電話報警或報學校領導。
2、人員分工:校長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警及全面指揮,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長負責。
3、分管校長負責教職工人員調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鄧仕榮負責;并由鄧仕榮負責醫療、救護等工作。
4、安綜辦負責學生疏散工作。
5、政教處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綜辦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6、其余領導、教職工必須聽從指揮,積極參加疏散及搶救工作。
四、聯系電話
校長辦:6552158
張 平:
魯峙均:
鄧仕榮:
許 瑞: 王飛:
張光紅:
報警電話:110
急 救:120 火警:119
閬中市柏埡××中學校
二〇××年九月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7
為了更好地防范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及突發事件之后的及時處置,進一步增強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住館客人及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和賓館的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規定,按照《賓館管理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賓館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重大交通事故
2、導致電力、燃氣、供水、計算機網絡、電話總機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重大技術事故。
3、集體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爆發流行等公共衛生事件。
4、火災事故或爆炸。
5、重大刑事、治安、經濟案件。
6、投毒、爆炸、暴力等人為事件。
7、造成人員傷亡或設備設施和公共財產損失較大的工程施工事故。
8、內部矛盾激化導致的群體抗議事件。
9、其他對賓館正常運營秩序有較大影響的事故或事件。
二、處理突發事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優先處置原則。
3、分級負責與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服從全局原則。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1、賓館成立突發事件處理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是賓館處理突發事件的決策機構,其任務是對全館各經營部門、后勤保障部門、工程維修部門、職能部門進行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
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賓館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兼任。工作人員由總辦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命令,協調各部門的行動,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為指揮部決策提供參考。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
賓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6個小組,各小組按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完成分擔的任務。
1、應急搶險組:由安保部、事發部門、工程維修部門組成,并協調有關部門參加。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安保部總監、工程維修部總監任副組長,其任務是對事發現場進行救助,控制事發現場秩序,維護事發現場周圍秩序,負責事發現場警戒,守護重點部位和重要物資。
2、保障組:由賓館副總經理任組長,采供部經理、汽車公司經理、通訊部經理任副組長,組員分別由三個部門業務人員參加,其任務是負責應急指揮的通訊、交通運輸車輛和其它應急物資的保障。
3、宣傳報道組:由賓館黨辦主任任組長,黨辦副主任任副組長,黨辦科室人員為組員,其任務是統一通報事故及應急處理情況,做好群眾的宣傳動員工作。
4、善后處理組:由賓館副總經理、副總經理任組長、生活部經理、行政部總監、計財部經理任副組長,其任務是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后處理及財產損失處理。
5、事故調查組:由賓館總經理任組長,人事部總監、安保部總監任副組長,其任務是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認定,并向賓館管理中心、國管局等上級單位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五、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
1、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現場的值班員或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向安保部及事發部門值班經理報告。
2、安保部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總辦值班員和安保部總監、巡邏警衛人員。
3、總辦值班員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帶班總經理和電話總機房。
4、總機房通知各賓館領導,各部門經理到事發現場。
5、總辦主任將突發事件基本情況迅速向賓館管理中心及其他上級機關報告。
6、指揮部成員到現場后,由當時最高指揮員決定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各專業組迅速到位開展工作。
7、對突發事件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賓館將查明責任,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的保障
1、突發事件的各種應急保障應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處理,優先保障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各項資金和物資。
2、人力資源部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主動協調各部門,合理調配人員,優先保障一線應急所需,適當保留部分機動人員。
3、人力資源部要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作為人力資源培訓、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并作為崗位職責內容之一編入崗位說明書,責任到人。
4、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由賓館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統一組織,總經理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安保部配合進行。每年定期組織模擬演練,承接重大接待任務時亦應進行演練。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8
為了確保征費秩序的正常運轉,交費車輛能快速通過收費道口,為司乘人員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服務,我站特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站上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站長牽頭,各班長、行政人員參與,要求小組成員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落實行政人員值班負責制,行政人員配合當班班長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二、應急方案內容:
(1)、停電時應急措施
由站上電工對發電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證油、氣、水的正常,確保停電時能在五分鐘之內發電。對用電設備每月不少于2次檢查,保證供電安全。
(2)、收費系統故障應急措施
由站上設備維護員與監控所進行協調,備足相關易損件,如鍵盤、打印機色帶、讀卡器等。確保由于設備故障引起的收費混亂。各班上崗前必須備足定額票、通行券、字釘、日戳等。作為收費系統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收費手段。
(3)、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由于車輛故障導致收費車輛拋錨在收費通道中時,各班班長應立即開啟備用車道,同時敦促故障車輛駕駛員盡快修復車輛。行政值班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處理,疏導交通,保證車輛安全快速通過。
三、處罰措施
由于當班人員處置突發事件不力造成嚴重堵車(5輛車以上)或其它安全事故,以及其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追究當班行政值班人員和該班班長責任,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9
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根據(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白竺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村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并報鄉應急指揮部。
2、負責全村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村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村緊急救援、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白竺鄉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預測與預警
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監督網絡:建立突發事件信息聯絡員制度,完善信息監測網絡,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白竺鄉應急辦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將鄉應急辦指示傳達給村民小組,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村委會、各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白竺鄉應急辦公室。
2、先期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并及時向白竺鄉應急指揮部報告。
3、應急結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解除應急狀態,及時補充應急物資,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4、恢復與重建:
(1)善后處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和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恢復重建。積極組織村民做好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援助的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三、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序,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村義務巡防隊等志愿者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其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物資保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由村委會統一協調應急儲備物資調用。
3、基本生活保障。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四、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
(1)通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公布報警電話。
(2)在學校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2、應急演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技能。
五、附則
本預案由村委會制定并負責解釋與實施,自發布之起日正式實施。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0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事件分級
1.4適用范圍
1.5工作原則
1.6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體系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3.預防與預警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2響應程序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4.4分類處置
4.5響應終止
4.6后期處置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資金保障
5.4應急演練
5.5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布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4.2.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匯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并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后期處置
4.6.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后,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軍民融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軍民融合式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1
為有效地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 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落實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組 長:z
副組長:z
成 員:z
下設辦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辦公室成立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
第一分隊:分管領導:z,z擔任分隊長。隊員:z、立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二分隊:分管領導:z,z擔任分隊長。隊員:z、凌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三分隊:分管領導:z,z擔任分隊長。隊員:z、鴻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四分隊:分管領導:z,現代教育技術中心z擔任分隊長。隊員:電教室全體成員
第五分隊:分管領導:z,實驗室z擔任分隊長。隊員: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全體成員
第六分隊:分管領導:z,宿舍樓z擔任分隊長。隊員:全體寢室管理員
二、 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處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職,積極配合,作好學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處負責各小分隊日常開展的安全活動;負責全面安全的宣傳工作;監督學校的安全工作的實施。
3、總務處檢查學校的各個安全隱患,負責購置、懸掛、使用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三、 工作任務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各應急小分隊具體任務如下:
1、立志樓樓梯,由第一應急分隊長負責;凌志樓樓梯,由第二應急分隊長負責;鴻志樓樓梯,由第三應急分隊長負責。凡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各班教室前后門不閉鎖,樓門必須敞開。各層樓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干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由各分隊隊員、任課教師協助分隊長組織師生進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大樓由第四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樓梯暢通。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上課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3、實驗室由第五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東西樓梯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驗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4、學生寢室樓由第六分隊長負責,保證樓梯暢通,各層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干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三、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指揮部,初步擬定應急處置方案、措施。
2、指揮部發出緊急集合信號,通電正常情況下用廣播系統發出疏散信號,若斷電環整個校園鳴鑼示警。
3、聽到警報各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緊急集結到位,第一時間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現場指揮,穩定事件現場人員的情緒。班中上課的教師盡快組織教室里的學生按照指定的順序撤離教室,做到不慌張,不擁擠,不叫喊。
4、緊急疏散時樓梯分配:東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東頭樓梯,西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西頭樓梯。疏散順序: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
5、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體育組全體教師組織所有撤出學生迅速在操場集合,集合順序按照升國旗隊伍排列。
四、其它事項
1、各級人員必須切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嚴禁在上課期間關閉樓梯鐵門以及各班前后門鎖,嚴禁在樓梯通道內堆放雜物,阻塞通道。
3、加強用火用電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對在突發事件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預案由桃源縣昌文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2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杜柳青
副組長:
成員:
2、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戈亞芳 陸惠琴
醫療救護組:
警戒維護組:
后勤器材組: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發布應急求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信息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匯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后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于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后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并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匯報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