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車輛司機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4篇)
運輸車輛司機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確保運輸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順利、有序的實施,把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為加強領導,成立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下設辦公室,設在業務組,組長由運行主管擔任。
成立應急救援隊:公司全體成員均為應急救援隊成員,搶險救援時,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隊。
二、職責分工公司經理負責預案的簽發
保證每年對預案和實施程序進行審查和修訂。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搶險救援辦公室負責搶險救援任務的上傳下達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隊伍的組建,應急人員培訓的管理,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以確保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員工都有義務執行本預案中各自的職責。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救援現場組織
(一)重大事故及險情的報告
1、發生險情后,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如情況緊急,當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誤時機,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現場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
(3)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范圍;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5)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救援的有關事項;
(7)報告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2、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后,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公安、消防、安監、環保、交通等部門。
(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險情發生后,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的同時,要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險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或安全領導小組通知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險情發生情況,統一實施應急預案;
(3)根據事故現場救援實際情況,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4)完成緊急調用的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的運輸任務;
(5)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8)協助做好事故、險情上報工作。
運輸車輛司機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了提高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降低突發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及時、有效地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道路運輸管理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公司以建設“以人為本,創造平安”為重要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防、避、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有備無患”的方針,在全公司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運輸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常備不懈的救援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各部門應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依靠科學的原則。
二、預案適用范圍
(一)應急處置定義
道路運輸應急處置是對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需要道路運輸做出應急處置,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降低對人員健康的危害程度。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政府發出應急救援支援指令的,需要公司各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運輸事故。
當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物質泄漏、火災、爆炸、壓力容器等事故,其應急救援工作執行公司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普通貨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工合作”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公司安全科、車輛管理科、業務科、財務室的主要負責人。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應急保障和救援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預案的制定及預案演練,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人力和物力的調配和落實,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根據突發事故情況,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有關救援工作。
(三)辦公室職責
負責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保障和救援的具體工作,是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門,具體負責對道路運輸應急救援的業務基礎管理、臺帳的建立、監督檢查,人力物力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并負責突發事件中人力處置和救援預案的實施。
四、報告程序
(一)報告內容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所在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二)報告程序
當車輛在運輸貨物過程中遇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員或押運人員必須立即將有關具體情況報告給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若是其他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第一現場發現者應同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根據事件的大小決定是否報告公司的總經理,需報總經理的應立即將其有關情況上報至總經理。
五、預案啟動程序
總經理根據所報告的事件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當需要立即啟動公司級預案時應立即啟動。當公司總經理接到有關政府、部門應急救援支援指令時,總經理也可直接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對有關突發道路交通事故進行救援。預案啟動后,公司各應急救援部門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和搶險物資奔赴救助現場進行搶險工作。
我司是一個專業從事貨物運輸的企業,按照國家事故管理原則,當公司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除立即上報公司和當地運輸管理部門外,還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搶險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保障(車輛和設備儲備)
1、應急處置隊伍。公司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為公司的應急救援人員(共8人),在日常的工作中應加強應急專業知識的培訓。
2、物資準備。公司指定1臺長安車和2臺貨車作為事故搶險使用,隨時確保這兩臺車輛處于備用狀態。同時,準備部分事故搶險所必須的`設備設施。
3、指揮調度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長有權指揮、調度各應急搶險人員、車輛和有關應急救援物資。
4、應急資金保障。公司財務室必須加強應急資金的管理,確保搶險工作中各項費用的支出。
5、通訊和信息報告: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各應急人員應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以便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
七、應急救援措施
(一)駕駛員、押運員現場處理措施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5、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大體原因、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現場施救
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應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傷員搶救。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人員(或事故中未受傷人員)應當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可征用過往車輛。
2、現場保護。應急救援人員要注意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必須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
3、醫療救護。立即將受傷人員送當地醫院救治。
(三)支援政府搶險
當政府需要公司提供事故搶險時,公司應嚴格按照政府指令將人員和物資運輸到指定的地點,并接受事故搶險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八、應急救助結束
當道路交通事故結束時,應急救助工作也基本結束,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本次救援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和講評。以便對預案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九、預案演練
公司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人員、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運輸車輛司機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泥石流、雪災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當所屬公路、橋梁、航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的應急行動。
(3)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國事會議、大型體育運動會、大型展覽等)時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或超出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責成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由市、區(縣)二級組成,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市級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市成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運輸的副局長和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市交通運輸局各行業單位主要領導、局屬各處室領導為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2)負責啟動和終止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響應,統一領導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處置工作,發布調度指揮命令;
(3)根據需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實施;
(4)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5)監督指導各行業部門應急工作運行情況;
(6)研究決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項。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
市財政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突發事件提供應急儲備、日常運轉和應急處理所需必要工作經費,并做好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保障所轄公路應急車輛的順利通行。
市交通運輸局航務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所轄水路運輸突發事件、客運碼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信息通信中心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局范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各單位的應急管理部門應做好應急物資、設備的統計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匯總全市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議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市政府及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啟動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為:
(1)貫徹落實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對道路運輸應急工作的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項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染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管理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交通運輸信息中心負責與氣象、地質、衛生計生、環保、水務、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與傳輸機制;
(2)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運管機構必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布所轄區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領導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預警預防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市交通運輸局以局信息中心為主,建設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各有關單位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建設。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Ⅱ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
4.2分級響應
4.2.1Ⅰ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需要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指令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區(縣)級政府出現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超出區(縣)級保障能力,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援助請求時;
(5)多個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可能出現運力緊張時;
(6)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必要時,向省交通運輸廳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4.2.2Ⅱ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區(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區(縣)級交通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區(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并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Ⅰ級響應啟動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將進展情況及時報市交通運輸局,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交通運輸局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級突發事件處置指揮機構、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交通運輸局,并通報各應急工作組和成員單位。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市、區(縣)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搜集、協調指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區(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市、區(縣)兩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與宣傳工作由市、區(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
5.5應急響應終止
(1)Ⅰ級響應終止程序。當交通運輸廳或市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2)Ⅱ級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局或區(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按照“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征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恤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并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本級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應急運輸力量包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公務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托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系,及時報告動態;
(2)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定期舉行較大規模的實戰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車輛司機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制,高效、有序組織必需的應急運力,保障妥善處理各類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省交通運輸廳設立湖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省交通運輸廳廳長任指揮長,分管副廳長、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廳運輸處、廳安全監督處主要負責人及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
統一指揮、協調全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和相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并根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應急行動或適時宣布應急結束;負責評估、報告和通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應急演練和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落實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的各項工作部署;制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細則;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和市(州)、縣(市、區)運管機構落實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蔓延;負責受理、核實、報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承辦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令下達、記錄和督查以及預案執行情況的收集、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2.2.3現場指揮機構
湖南省道路運輸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現場指揮機構由事發地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責任單位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預防預警信息
向以下部門聯動獲取信息: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氣象、公安、經濟和信息、商務、國土資源、水利、地震、衛生等部門,以及公眾舉報和反映可能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信息。
3.2預防預警行動
各級運管機構有關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根據不同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預警信息,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準備。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建立全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網絡。開展道路運輸、客貨運站和危險化學品貯運情況等方面調查,掌握地區分布情況和動態,做好運輸生產工作。
3.3.2建立資源數據庫。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體系,應急人員、隊伍、車輛、設施設備等進行有效管理,以便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能隨時掌握、調閱、檢查這些資源的地點、數量、性能、狀態等信息情況。
3.4信息報告
3.4.1報告程序
值班員值班發現或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報告時,及時與事發地有關部門聯系,迅速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和等級,并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
3.4.2報告內容
應急情況報告應快捷、準確、直報、續報。突發事件快報及續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和地址;
(2)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
(4)事件的簡要經過,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4、應急響應
4.1事件分級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Ⅳ級)、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Ш級)、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Ⅱ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Ⅰ級)四級。
4.1.1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Ⅳ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一次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2)劇毒品運輸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3)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的。
(4)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Ⅳ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4.1.2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Ⅲ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市內兩個及以上縣(市、區)已同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
(2)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一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劇毒品運輸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4)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市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5)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Ⅲ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4.1.3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Ⅱ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省內兩個及以上市(州)已同時啟動Ш級應急響應的;
(2)重要城市人口密集地區4.0級及以上地震級;或者震級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可能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3)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一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劇毒品運輸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5)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6)其他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Ⅱ級預警的特殊情況。
4.1.4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Ⅰ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處置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發布Ⅰ級預警響應時;
(2)大中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5級及以上地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及以上的;
(3)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蹤),或危及5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的;
(4)劇毒品運輸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使區域生態功能喪失,對相關地區正常生產、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響、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破壞;
(5)影響大,波及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出現大量病人或多便死亡病例,影響和危害嚴重的公共衛生事件;
(6)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交通部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緊急物資運輸;
(7)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Ⅰ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4.2分級響應
4.2.1Ⅳ級響應
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縣(市、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Ⅳ級響應,并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州)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2Ш級響應
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市(州)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Ш級響應,并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3Ⅱ級響應
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Ⅱ級響應,并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4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后,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情況,并提請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啟動Ⅰ級響應。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應急工作。
4.3應急處置
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啟動有關道路運輸的應急方案,保障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公路運輸保障。根據突發事件狀況,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指導和幫助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4.4信息發布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5應急結束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結束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道路運輸應急任務完成;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已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及時研究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組織下開展有關工作。
征用物資、運輸車輛的補償,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補償。
5.2調查評估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后,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事發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成因、應急處置措施等方面進行調查分析,編寫《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總結評估報告》,通過總結評估,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制,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對責任事故,事發單位應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提高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6、應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根據車輛數量和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門技術人員、駕駛人員。道路運輸人員一般由駕駛員、押運安全員和帶隊負責人員組成。駕駛人員應具有駕駛相應車輛的從業資格證。
6.2財力保障
道路運輸應急資金根據有關規定,由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承擔和保障。
6.3通信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運輸企業應配置專用電話,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電腦、互聯網終端,充分利用現有通信資源,當現有通信能力不能滿足需求時,應啟動備用通信系統,保障通信聯絡暢通。
6.4交通運輸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按標準,配備車輛運力,建立省、市、縣三級運輸應急保障數據庫,確定保障車輛的提供單位、數量、駕駛員名冊等。車輛應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應急儲備運力單位、運力數量、類型及人員數量應逐級報備。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與演練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加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應對常識的宣傳,加強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人員、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業務培訓,促使其熟練掌握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知識和技能。
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7.2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且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交通運輸廳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由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制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