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相應應急預案(精選3篇)
事故相應應急預案 篇1
為確保公司生命財產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發生,力爭公司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安全事故,特制訂本預案。
一、管理機構
(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任務:
1、預測、預警:
采取傳統與科技手段湘結合的辦法進行預測,將突發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現不可消除的突發事件,及時向。預警。
2、響應控制、搶險、救援: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并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救援行動,確保及時、有序、有序科學地實施現場搶救和安全轉送人員,采取先救傷員的行動順序,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做到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級有關部門)。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復:
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成員保持通信暢通,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協調各部門消除公眾恐慌。應急處置后,重點安撫好受害人員及家屬,穩定局面,清理好現場,并及時調查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及性質。
二、車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通知受害家屬,并迅速報告交警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協助交警疏導交通。
4、及時報告投保部門,做好車輛事故的理賠工作。
(二)車輛火災應急處理:
1、車輛發生火災后,駕駛員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使用車載消防器材施教。
2、緊急撥打火警電話“119”。
3、組織人員搶救所載貨物,及時與貨主取得聯系。
4、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勘察事故貨物損失程度,并查明火災原因。
5、如有人員受傷,及時送往醫院,并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三、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
負責事故的處理、人員的安排以及組織人員調查
副組長:
負責事故現場調查取證,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恢復生產、調度救援車輛。
組員:
各組員負責事故現場的維護,與醫療機構協調救治事故受傷人員,安撫受傷人員家屬情緒。
事故相應應急預案 篇2
1.應急指揮中心:綜合管理部
2.應急電話: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綜合管理部、武裝保衛部、職工醫院、事故責任單位
4.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綜合管理部負責現場指揮、應急救援所需物質的準備、應急措施的落實、對外聯絡和具體協調工作;武裝保衛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及現場保衛警戒;職工醫院()負責受傷人員救護;事故責任單位負責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5.應急措施
5.1發生油泄漏事故,現場人員立即報告應急指揮中心和責任單位領導(辦公室),及時組織應急小組人員首先對泄漏源進行堵漏,隔斷火源,必要時使用專用堵漏工具,用泥土(袋)構筑圍堤或挖坑攔截泄漏產生的油液,防止污染水體、環境和設備等,并迅速安全地將油液收集倒入符合要求的容器內,轉移至安全的地方存放;
5.2應急指揮中心迅速封鎖泄漏事故現場,派專人監護,嚴禁煙火靠近,并及時清走現場其它易(可)燃物品,出現起火(災),武裝保衛部及現場應急人員用干沙或干粉滅火器(車)進行滅火;出現人員受傷,迅速通知職工醫院到事故現場救治傷員,受傷嚴重者立即由專人專車送往市三醫院救治;
5.3泄漏事故發生后,責任單位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確定是否切斷現場周圍其他運行設備的電源,停止其運行;同時采取緊急措施確保它們的安全;所有參與應急搶險的人員須按規定要求正確穿(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
5.4事故處理完畢后,應急人員立即用木屑(或沙土)將地面油污油漬吸附干凈,并按規范、要求進行收集、存放及處理;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對泄漏現場的清理及收尾工作,確認不會出現新的泄漏或其他污染情況后,方可撤離現場并準備恢復正常生產工作。
事故相應應急預案 篇3
為順利應對學校春(秋)游以及其他學生群體外出活動中的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確保教師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區教育局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方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相關班主任和帶班老師
衛生保健:
后勤保障:
二、工作程序及原則:
1、組織教師學習本預案,使全體教師能夠熟悉突發事件的救護過程,明確自己的職責。在活動前,班主任組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過程中,要關注學生活動動態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一旦出現重大突發事故,教師不要慌亂,要安撫學生的情緒,重點看護受傷學生。并立即進行合理搶救,不得拖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3、事故發生后,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及時向帶隊領導上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受傷害程度。學校帶隊領導以最快的時間逐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并同時聯系110、120等相關機構。
4、帶隊領導要組織教師保護好現場,為有關部門提供公正、合理、客觀的依據。
5、校長室在進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的同時,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由校長室牽頭,積極做好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解工作。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由應急領導小組與受傷害學生或學生家長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出現重大分歧時,可進行調解,時可以以書面形式請示教育主管部門、司法機關加入。
7、事故處理結束,由應急領導小組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