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精選20篇)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一)編制的目的
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確保我縣境內重要農村道路、防汛通道等主干道路安全暢通,及時處置各種道路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便捷出行及其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三)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類別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道路交通阻斷,橋涵坍塌,影響交通運輸安全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重特大交通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指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營運資格的運輸車輛、船舶,在道路、水上等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
2.汛期洪水造成道路交通阻斷。主要是在汛期遇到特大洪水,使省道或重要縣道、防汛通道造成阻斷,或橋梁坍塌阻斷交通等防礙正常交通運輸的事件。
3.雪天或地震造成道路交通阻斷。主要是遇到大雪天氣,道路積雪嚴重影響交通運輸和地震造成的道路斷裂、坍塌、滑坡,使道路交通嚴重受阻。
4.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出現交通事故,引起泄漏。主要是運輸國家規定的危險貨物,如液氯、氨、甲醇、汽柴油等物品,在道路運輸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引起泄漏,污染公路環境。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涉及本行政區域內,或超出本縣處置能力的,需要上級部門幫助處置的重特大突發事件。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交通部門的職能,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別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險貨物運輸,要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重在平時預防,要認真落實法人主體責任制,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增強防患意識。
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部署,加強對局屬二級機構的管理。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對于道路交通阻斷事件,按照公路法,分級管理的原則,落實修復責任主體,縣交通運輸局可協調指導局屬各交通單位,應急調配各交通單位車輛、機械、人員進行搶修。對我縣處置能力確實有困難的,可向市交通運輸局申請幫助處置。
4.科學調度,全力搶險。發生洪水險情或地震致使道路損壞中斷、橋涵坍塌時,縣交通運輸局應急領導小組應快速反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要組織公路、海事等部門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調動施工機械,全力組織搶險,修復水毀或震毀公路、橋涵,保證公路的暢通和救災物資的運送。必要時,縣交通運輸局可統一調度局屬各交通單位的設備和力量,集中搶修毀壞公路,確保重要道路安全暢通。
(六)應急預案體系
局屬涉及交通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
1.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防汛抗洪應急保障預案。
3.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4.東至縣交通運輸局水上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對于雨雪天氣或地震造成的道路阻斷,可參照防汛抗洪應急預案執行。縣交通運輸局二級機構和地方海事、公路部門也要按照上級有關預案,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并報縣交通運輸局備案,并根據不同階段任務的實際情況不斷修訂、完善、補充專項應急預案。
二、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縣交通運輸局是局屬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業務指導機構,系統各單位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局各單位包括縣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縣農村公路管理管理服務中心應在縣交通運輸局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縣交通運輸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指揮長):程國慶
副組長(副指揮長):陳義為、羅國紅、凌賢玉、彭志高、于飛、彭林、劉小平
成員:鄭利華、方學農、胡俊、楊凱、王棟、蘇曉六
汪保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汪保和任辦公室主任。必要時,縣交通運輸局可派出工作組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機構
縣交通運輸局專項預案組織中的辦公室為專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負責處理事件的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接收和辦理向縣政府報送緊急重大事項,承辦應急管理工作安排、檢查和指導下屬單位工作,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承擔相應工作。
三、運行機制
縣交通運輸局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局屬各單位在縣交通運輸局的直接領導下,直接對轄區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進行應急處理和恢復重建工作。
(一)預警系統
縣交通運輸局應加強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的領導,要建立預測、預警系統。建立和完善本系統內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報制度,明確專門機構及時上報有關預警信息。主要是對轄區內可能性出現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水上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洪澇災害可能造成的道路阻斷和橋梁坍塌以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出現事故引起泄露,可能造成對環境的重大污染等進行及時的預警。
(二)應急處理
對發生一般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由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對發生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縣交通運輸局在縣人民政府的直接領導下,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機構。
(三)信息報告
對已確定發生的轄區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各執法中隊有義務及時向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對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各執法中隊等最遲不超過2小時向所在鄉鎮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程度、事件發生趨勢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適時續報有關情況。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機構對各執法中隊等上報的信息進行核實,并及時上報縣政府和有關部門。
(四)先期處置
對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后,各執法中隊應在地方政府的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先期處置。
1.就近的執法中隊第一時間組織實施現場救助。
2.保護事故現場。
3.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泄漏的,要及時向社會發出避險警告。
4.疏導交通或指揮車輛、行人繞行。
5.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或向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響應
對重特大交通公共突發事件發生后,縣交通運輸局將在縣政府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不同類型事故,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1.組織在第一時間內就近積極開展應急救援。
2.根據不同事故類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3.協助有關部門維護好事故現場和交通秩序。
4.協調鄉鎮政府做好應急保障。
5.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或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6.必要時啟動交通戰備保障隊伍和運輸設備,保障社會運輸需求。
(六)現場指揮協調
根據交通突發事件的不同類型,啟動縣交通運輸局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中的領導組織和指揮機構開展應急工作。
1.發生重特大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啟動《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系統。
2.發生洪澇災害造成道路橋梁阻斷的,啟動《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防汛抗洪應急保障預案》指揮系統。
3.發生危險貨物車輛事故引起泄漏的,啟動《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指揮系統。
4.出現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啟動《東至縣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指揮系統。
(七)后期處置和恢復重建
事發后,縣交通運輸局要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人員安置、傷亡人員撫恤、基本生活困難救助和損失補償、有關保險理賠、資金緊急救助等工作。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和工作秩序。
對于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造成車輛、船舶損毀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賠償后,由所在運輸企業按照合同法負責運輸設備的修復、更新。對于洪澇災害造成的道路中斷和橋梁坍塌,按照《公路法》分級管理的原則,縣道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修復;鄉道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修復,縣交通運輸局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或向市交通運輸局、省交通運輸廳予以申報補助資金。
四、應急保障
縣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縣農村道路管理服務中心、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等單位和運輸企業要按照縣交通運輸局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總體要求,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相關預案做好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相應組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地方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的統一指揮和指導下,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切實做好應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和交通運輸保障,保證道路暢通和社會運力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發生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后,在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同時,對應急隊伍力量不足的,縣交通運輸局將調動各交通單位和局屬各單位保障隊伍,也可臨時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和干部職工參與應急隊伍,必要時啟動交通戰備保障隊伍,各交通單位要在縣政府、鄉鎮政府的領導下,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上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運輸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運輸戶,參與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二)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在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負責當地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科學配置應急運輸力量,應急運力不足的可調縣交通戰備運輸、工程搶修保障大隊,以保證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確保搶險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或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申請援助。
五、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縣交通運輸局每三年組織一次預案演練,縣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演練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事故救援演練的組織和實施;縣農村道路管理服務中心負責道路損毀和橋梁坍塌事故造成交通中斷的應急處置演練的組織和實施;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負責發生交通運輸事故配合交警等部門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的應急處置演練的組織和實施。
(二)宣傳和培訓
縣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結合應急預案要求和開展的演練,組織廣大職工深入學習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憂患意識、社會責任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制定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計劃,同時通過各種媒體進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擴大覆蓋面,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
(三)責任與獎懲
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瞞報、漏報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理。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2
為切實做好我鄉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交通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群防群治;預防為主,有效控制;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轄區范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和需要及時報告的其他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石龍壩鄉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由鄉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鄉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領導代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領導和交警中隊隊長擔任。成員由鄉各站辦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保險站、財政所、衛生院、供電所、各村黨總(支)部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鄉交警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隊隊長擔任,副主任由公路站、農機站負責人擔任。以上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職務的人員補充并作調整。 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單位快速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職能職責要求迅速開展救援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妥善處置后應及時歸還或者按規定給予補償。
(四)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五)積極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做好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七)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通訊報道稿件必須經有關指揮長審定后方可向公眾發布。
成員單位職責:
(一)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參與安全事故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牽頭負責專家顧問組,提供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補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加強事故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組織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住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員進行追捕,并牽頭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三)鄉應急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負責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組織客運車輛參與對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運送,參加客運車輛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處理及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鄉農機站牽頭召集拖拉機、農用車、農業機械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提供肇事車輛技術支持和評估、鑒定,參加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3
為有效預防我鎮所屬區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我鎮將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易發點,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主要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所屬區域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雪災、冰凍災害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即刻向鎮道路安全負責人胡朝云副鎮長匯報(電話:628078),并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若如發現有人員傷亡,還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的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迅速展開搶險,在組織搶險的同時,向鎮黨委、政府,縣交管和縣安全部門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我鎮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安全員及各部門、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醫療救護組、車輛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鎮綜合辦人員(汪高峰、余點,聯系方式:__)和鎮安全員(陳誼,聯系方式:__)組成,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由鎮民兵應急小分隊組成(小分隊名單及聯系方式見附表1),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霧、雨、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院長陸振球(聯系方式:677711)及衛生院所有職工組成,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4、 車輛保障組:由鎮里的駕駛員(吳升旺:628215,楊建軍:660195,王建新:667116)組成,主要負責疏散被滯留的旅客,將他們帶到安全的地帶,確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導致人員滯留現象的發生。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事故大小事態,必要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各部門、民兵應急小分隊及有關人員要快速反應。
(三)啟動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相關救援單位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和醫療救護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事故搶救組應根據現場情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當出現雪災、冰凍災害天氣時,應加強對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工業鹽清除道路上的冰凍,確保道路通暢;2、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及時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現場治安,并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三)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急救,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相關部門搶救工作。
(四)車輛保障組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出動,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滯留人員的乘車次序。
(五)各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指揮部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關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針對節假日期間車輛人員繁多的情況,我鎮將進一步強化安全宣傳工作,采用拉安全橫幅,張貼安全標語、利用村廣播宣傳、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斷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同時指定專人對各個路段進行巡查,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4
為了提高全鎮范圍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鎮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清溪交警中隊、派出所、鎮中心衛生院、交通辦、綜治辦、司法所、事故發生地村委會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福田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鎮派出所。
總指揮:王積分(鎮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付林(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常務副鎮長)
職責任務:
1.總指揮全權負責福田鎮轄區發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組長:王積分
成員: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隊干警
鎮應急分隊全體成員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曾慶明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彭正庚
成員:福田衛生院醫生
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
成員:民政所、財政所、信訪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黨政辦、綜治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故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并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應急辦,派出所、交警中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公安交警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黨委書記,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5
一、總體要求
為科學應對我縣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故、重大道路、水上運輸及交通事故和公路中斷等突發公共事件,規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機制,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公共事件給我縣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縣關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局長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上下聯動、分工負責制。
(二)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緊急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依法規范。應急處置過程中應遵循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法規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行為。否則,將依法追究因人為因素造成突發公共事件和對公共事件處置不當責任人的責任。
(四)屬地管理和分級分工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局統一指導下,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全縣交通運輸系統緊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五)堅持預防為主。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完善緊急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體系。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縣局成立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張金軍
副組長:仲兆賢劉士東王亞男于祥皆于國軍
鄭軍郭恩廣孫伯
成員:機關各科室負責人、下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于國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
(二)工作職責
1、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制訂交通運輸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應急防范與處置的具體措施;負責審查局屬有關單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統一規劃、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資源。緊急事件特別是重大事件發生時,統一指揮、調度和協調局屬各單位與應急處置工作。
2、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信息上報和綜合協調職能;組織編制、修訂縣局應急預案;指導、匯總和監督檢查局屬有關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督促檢查局屬各單位應急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緊急事件,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披露、新聞發布以及與局屬各單位聯系溝通;督促檢查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三)局屬有關單位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機構
局屬各企事業單位應分別按各自的分工職責,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在縣局領導下,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明確負責人、物資和應急處置措施,全力搞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各項應急工作。
四、信息監測與報告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各單位要及時監測并報告可能或已經發生的緊急事件和各類突發交通事件信息。
(一)國、省干線公路,縣鄉道路緊急事件、突發自然災害: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張金軍同志負責。事發地路段管養單位負責監測有關信息,包括災害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
(二)縣重點交通項目建設緊急突發事件、安全事件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于國軍同志、于祥皆同志、郭恩廣同志負責。
(三)道路運輸運力應急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仲兆賢同志、孫伯同志負責。運管部門應建立健全緊急事件應急客、貨車輛儲備、備用數據庫,要能滿足緊急事件、交通突發事件或配合縣政府應急事件的交通運輸保障。具體負責:制訂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安排運力儲備和緊急事件運力組織、調配、調度與管理;督查應急運輸保障執行情況;協調解決執行應急保障任務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報送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執行結果。運管所配合公安部門實施交通管制。
(四)水上緊急事件、險情: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于國軍同志負責。事發地監管部門負責監測有關信息、包括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及時報告。
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由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及時報告。
為確保信息暢通,凡涉及應急工作的局屬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緊急事件24小時值班制度,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落實專人,確保信息暢通。一旦發生重大險情和事故,應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不得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事發地有關單位和部門在向縣局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縣交運局應急值班電話(傳真):83219090,夜間值班(傳真):83219206。)。
五、應急響應
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實際情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重大(II級)和特大(I級)四級預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
(一)基本響應程序
發生或即將發生緊急事件突發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突發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立即派員趕赴現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一是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二是緊急啟動資金、人員、車輛、工程機械設備等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門劃定警戒區域,采取中斷交通等必要管制措施;四是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五是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六是超越所屬管轄范圍時,及時通報突發事件涉及單位和部門。
在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單位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向市局應急辦和縣委、縣府有關應急機構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局應急領導工作小組對全縣各類緊急事件交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二是發布啟動局級相關應急預案的指令;三是協調交通運輸各部門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行動,指派有關人員參與、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應急指揮工作;四是責成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應急機構報告情況并同時向其他相關領域應急機構通報情況;五是協調事發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六是協調事發地有關人員的疏散或轉移以及傷員的急救;七是協調應急救援通信、物資征調及其運輸等保障工作;八是必要時啟用交通戰備應急預案;九是必要時請示縣委、縣政府啟動相關縣級應急預案;十是協調事件善后處理及恢復重建工作等。
(二)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
全縣交通各類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緊急事件突發事件發生后8小時內應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局建立應急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由局長張金軍同志擔任,或根據緊急事件類別委托局分管領導擔任,有關新聞發布工作由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協助。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信息,分析輿情,加強與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溝通協商,提出新聞報道意見,嚴格按照突發事件相關新聞報道工作的規定辦理,難以把握的重大問題請示局主要領導。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和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主動聯系、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新聞報道提出建議并做好審核把關。
對一般(IV級)、較重(III級)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由事發地相關部門配合有關新聞單位按以上原則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
局屬各單位、交通運輸企業都要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處置的通信與信息保障系統,確保應急響應期間全天候派人值班和電話、傳真機、電腦網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
局屬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數據庫并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以及應急裝備擁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相應的登記、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統一調配使用。
(三)人員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都要成立應急分隊,確保公共事件處置應急人員調配。
(四)經費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相應的應急經費保障機制。局屬各單位負責所屬管轄范圍緊急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局財務科應預設相應應急專項儲備經費,建立健全緊急事件應急經費管理調配使用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在局屬各單位調劑使用。各單位應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各單位要合理使用應急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對特別重大交通運輸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損失巨大,經費難以自付時,由縣局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鄭軍同志組織局財務科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請示,報告上級部門審批或及時向市局、縣政府及時匯報相關災情,請求資金應急支援。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緊急突發事件事發地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縣局相關科室或局屬有關單位協助善后處置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災后重建或恢復交通、清理與處理等事項。通過善后處理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確保交通暢通和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調查和總結
在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同時,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決定依法組成事故調查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事故調查,寫出書面報告,及時、準確地查清事件性質、原因、責任,總結教訓并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形成書面調查總結報告報市局、縣委、縣政府和通報局屬有關部門。重大事項由縣局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專題報告。各專項應急預案要制定明確的獎懲制度、對突發公共事件接警處警、信息報送、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和應急響應等各個環節上,對有關人員的立功和過失行為分別給予獎懲。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縣交通運輸綜合應急管理水平,進一步強化預防預警、搶險救援等工作,完善應對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體制機制,提高交通運輸應急響應能力,有效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
(三)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的特點、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I級預警(特別重大)、Ⅱ級預警(重大)、Ⅲ級預警(較大)和IV級預警(一般)四級。
1.I級預警
指突發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省道主干線中斷,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24小時以上,通行能力影響周邊地區;或急需政府出面協調有關部門或武警部隊共同組織援救或需上級交通部門協調外地進行援助。
發布I級預警報縣局指揮中心,由局指揮中心上報縣政府,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同時上報省市交通部門。
2.Ⅱ級預警
指突發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省道主干線交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通行能力影響范圍在本縣以內,發出Ⅱ級預警。
Ⅱ級預警報縣局后,由縣局上報縣政府同意后,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同時報省市交通部門備案。
3.Ⅲ級預警
指突發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公路交通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內、6小時以上,通行能力的影響范圍在本行政區域內,發出Ⅲ級預警。
Ⅲ級預警報縣局后,報經縣政府同意后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
4.IV級預警
指突發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公路交通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6小時以內,通行能力影響范圍在本縣內,擬發出IV級預警。
IV級預警報縣局后,由指揮部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縣境內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公共事件引起省道、縣鄉道路、專用公路等干線公路出現交通中斷或較長時間阻塞,需及時疏通;公路、橋梁、隧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及時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因地質災害,公路建設工程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需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處置,以確保公路暢通等應急行動。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交通安全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縣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處置以屬地為主,實行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交通安全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
2.職責明確、規范有序。根據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現有職責明確其應急任務的分工和具體職責,確保所建立的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響應程序規范有序。根據交通安全事故的嚴重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在應急過程中,交通運輸局與縣水務、國土、公安等部門密切協作,建立健全應對安全生產事件的聯動機制,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管理水平。使應對安全生產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在依靠專業救助力量的同時,充分利用屬地應急資源,發揮武警、消防、社會公眾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3.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切實履行交通部門應行使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處置交通安全生產事件的首要任務,快速協調,科學調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堅持常備不懈、預防在先的思想,做好應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工作準備和物質準備。加強應急隊伍培訓和防災抗災救災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成立府谷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局長任副總指揮,交通系統局屬各單位一把手、各工程管理處處長、各鄉鎮分管交通領導為成員。
2.應急指揮部的具體職責如下:
(1)研究、審議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制和運行機制;
(2)決定啟動和終止交通應急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各部門負責的重大安全事故;
(3)接收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重大安全事故處理情況,傳達和執行本級指揮機構的決定;
(4)應急處置道路因雨、雪、霧等惡劣氣候或水毀等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交通阻斷,快速排除險情和障礙,并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5)根據需要,會同縣安監局、公安局、衛生局、水務局、國土局、氣象站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應對交通安全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6)當交通安全事故等級過高交由縣人民政府應急處置機構統一指揮時,按政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具體執行相應命令。
(二)辦事機構與職責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主管安全副局長兼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安全事故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行動方案;
2.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系統相關的各類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3.組織公路交通應急培訓和演習;
4.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5.做好交通安全事故日常接警值班工作。
(三)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職責
縣交通局:做好交通運輸各類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提供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等。
縣農管站:制定和完善應急處置隊伍及后備人員保障、公路搶險機械設備保障計劃。及時組織修復因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省道、縣鄉道路等干線公路交通中斷的應急行動。
縣運管所:按照應急客貨運輸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應急運輸保障計劃,及時調配車輛,滿足各類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緊急處置的需要。參加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航管站:按照應急工作要求,配套完善應急運輸保障計劃。根據特殊情況對墻頭、磧塄、白云鄉碼頭的船只及時調配,滿足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的需要。
各運輸企業:制訂和完善各項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適時組織人員進行實操演練。按照應急工作要求,落實應急車輛(船舶)及保障人員。
(四)應急協調機制與協作內容
應急響應交通運輸事故時,需縣人民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處置的特別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故的級別和類型,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處置建議,請求縣人民政府協調相關應急救援機構參加應急協作。有關協作內容如下:
1.公安、消防部門:協助維護交通事故生產現場交通、治安秩序,實施交通管制、撲救火災、控制爆炸險情、清除危險品等。
2.武警部隊:協助組織部隊參加交通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3.通訊部門:根據交通應急工作的需要,協助提供有效的通訊保障。
4.衛生部門:協助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對傷病人員進行救護。
5.環保部門:協助做好事發地域的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污染控制與處置建議,核實污染損害情況。
6.氣象部門:協助提供氣象監測實況,提供近期天氣預報和氣象災害警報。
7.財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協助落實應急工作相關經費。
8.新聞單位:根據應急指揮機構的安排,協助做好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
三、應急響應、處置與解除
1、一般和較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Ⅲ、IV級預警事件)
(1)一般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道班、路政大隊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接到突發交通事件報警后,應急指揮部要按照事件的種類和性質,立即組織調動相關責任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根據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組織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并將事件處置有關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報縣政府。
2、重大和特別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和處置(I、Ⅱ級預警事件)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各單位要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開展現場處置,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處置和進展情況。
(2)接到報告后,應急指揮部立即向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指揮部領導及相關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隨時按照上級指示調整事故處置方案。
3、其他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及處置
在森林火災、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重大動物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群體性治安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中,各單位要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主要任務是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在公路基礎設施受到危害或者損害時,要組織專業應急隊伍盡快搶修,恢復交通。可以根據應急工作的需要,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緊急調集和征用交通運輸工具,運輸、疏散人員和物資。
4、應急解除
符合下列條件的,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及時解除應急反應所采取的各項特別措施,向媒體提供應急結束的佐證資料,并由新聞媒體宣布預警結束。
(1)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
(2)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3)交通安全生產級別得到控制和消除。
(4)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良好安置。
四、預防和應急保障
1、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當結合管轄范圍內的實際情況,制定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隊伍,落實責任。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應當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處置難度分類編制,要符合實際,具備操作性。
2、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當根據運輸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處置的有關物資儲備。
3、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并使各種設施、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要按照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水平。
4、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當廣泛開展運輸安全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職工和人民群眾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后期處置
1、人員安置。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因情況特殊發生人員受阻無法返回需要安置時,所涉區域政府要主動支援,開展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醫療機構實施搶救。
2、征用物資的補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因應急而緊急征用的物資給予補償,被征用物資的單位應提交征用物資使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被征用物資投入使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投入的人力、設備、車輛、材料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救助保險。應急救援人員的保險應由所在單位進行投保;受災人員由事件發生地的社會救助機構及時實施救助,相關保險公司應當及時確定理賠方案,盡快對受災人員實施保險賠付。
4、調查報告與后果評估。交通應急狀態解除后,應急工作指揮部應盡快做出應急事件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事件處理的經驗教訓、災后恢復和重建的建議等。調查報告報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5、災后重建。災害發生后,交通局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六、附則
1.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受傷、致殘、遇難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各種待遇;對拒絕參與救援、延誤救援時機、救援不力并因此導致事件擴大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更新和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7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并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并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志,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采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集中,尸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并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系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面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扎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梁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并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系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并進行聯系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系急救手續,并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系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后,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匯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范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采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并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并把傷員盡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尸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制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后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后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后,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狀況下,盡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8
為進一步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非法營運違法行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乘車安全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黔東南州交通運輸局關于開展道路運輸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黔東南交執法〔〕2號)文件要求,結合劍河縣交通運輸實際情況,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督”的原則,重點打擊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行為,依法查處長途客車、旅游包車、網約車違法違章經營行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經營秩序,確保道路運輸安全,促進道路運輸業健康、協調、有序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劍河縣交通運輸局打擊轄區內客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石勝平
副組長:肖勝、王民輝、邰文宇
成員:楊民、龍勝菊、劉曉秋、鄧世紅、劉勇江、龍家瓊、張強、楊廣習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劍河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王民輝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民同志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務
1.打擊和整治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使用無效的道路客運許可證件等違章經營行為;
2.打擊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務區等重點區域違章上下客行為;
3.打擊未取得從業資格證和無證上崗行為;
4.打擊出租車宰客、甩客、拒載行為。
四、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劍河縣交通運輸局打擊道路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召開打擊道路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責任。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營造道路非法營運專項整治氛圍。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規定的整治內容,對道路非法營運進行重點打擊,力爭取得明顯成效,同時加強對全市道路營運市場和其它違法情況的檢查和監管,建立長效機制。
3.總結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檢和總結,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促進道路運輸市場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在思想、組織、人員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全力做好本次專項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嚴肅紀律。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處、依法辦事。整治工作中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做到依法查處,不姑息遷就。對非法營運車輛必須堅持“統一查扣、統一存放、統一處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大力開展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整治活動,舉報違法違章經營行為,推進劍河縣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9
1 目的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 依據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 范圍
適用于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突發事件。
4 工作原則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范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3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5 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 指 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托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 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 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b) 按季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c) 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 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e) 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項目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a) 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立即組織協調院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等保障;
b) 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c)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 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 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是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的人員組成。
5.3.3 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a)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b) 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c) 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d) 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 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6 應急啟動標準
在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于泄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7 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8 應急響應
8.1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運行等。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8.2 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 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b) 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 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事故信息的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信息披露程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工作,完善應對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體制機制,提高綜合交通運輸應急響應能力及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公共事件引起的危害,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云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域,或超出州、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廳屬單位處置能力的,或由省人民政府指令的,需由廳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廳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緊急事件等。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要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預防為主、科學應對”的原則,及時應對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1.5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等級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4個級別。判定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應遵循如下原則:
(1)實事求是。密切聯系實際,遵循但不拘泥于相關分級標準或規定。
(2)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因素。
(3)關注大局。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員及其與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關系作為重要因素。
1.6 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與廳制定的各專項應急預案及廳屬單位重要應急預案共同構成省交通運輸廳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體系
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織體系由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現場工作組、后方工作組、應急工作組、日常工作機構和專家咨詢組等構成。
2.1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為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2 現場工作組和后方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后方工作組是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臨時成立的派出工作機構,趕赴現場或留守后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由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組長直接指定成立。
2.3應急工作組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關應急工作組,主要包括:綜合協調組、專業應急組、通信保障組、新聞宣傳組、后勤保障組、恢復重建組和總結評估組等應急工作組。
2.4日常工作機構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為:廳安監處(應急辦、省水上搜救應急中心)、廳公安處及廳機關有關處室。
2.5 專家咨詢組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需要,由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工作建議等智力支持。
2.6 應急協調聯動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依法依規開展跨部門、跨區域應急協調聯動。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與預警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預警機制、制度,開展隱患排查,掌握可能導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各種因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2防御響應
3.2.1防御響應的分級
防御響應是通過對接收的極端惡劣天氣、冰凍雨雪災害、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進行定性定量分析,預估潛在風險及其影響程度,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前采取的應對措施。防御響應按照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具有相對獨立的啟動條件和應對措施。
防御響應等級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防御響應。
3.2.2防御響應的啟動、調整和解除
廳機關有關處室按職責向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防御響應的啟動、調整和解除的建議并負責監督執行。
4.應急處置基本流程
應急處置基本流程包括先期處置、應急響應、分類處置、總結評估和善后工作,實踐中可視情執行全部或部分流程。
4.1 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應急響應啟動前,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進行先期處置,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同時按規定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屬地人民政府。
4.2 應急響應
4.2.1啟動應急響應條件
滿足如下條件之一時應啟動應急響應:
(1)本級人民政府或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已啟動應急響應的;
(2)該突發公共事件情況符合相關應急響應分級標準,先期處置不足以降低損失和消減影響的;
(3)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啟動應急響應的。
4.2.2啟動應急響應方式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4個等級。規范表述為:“啟動(部門和單位)(事件/事項)X(等級)應急響應”。
4.2.3分級響應
當廳接到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后,廳公安處、廳安監處(應急辦、省水上搜救應急中心)、廳機關有關處室應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對照分類分級標準進行分析研判,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向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和意見。
廳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時,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現場工作組、后方工作組和應急工作組,明確主辦部門、協辦部門及職責分工,同時組織廳機關有關處室及廳屬相關單位人員到省交通運輸廳集中辦公,及時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評估、分析、研判,做出工作部署。
4.3 分類處置
廳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后,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4.3.1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應對重大地質災害、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時,需廳提供交通運輸綜合應急保障的,由廳機關有關處室牽頭,廳綜合規劃處、廳綜合運輸處、廳綜合建設處、廳安監處(應急辦)、廳公路處、廳鐵路處、廳航務處、廳民航處、廳公安處、廳規費辦、廳信息中心、廳路網監測與應急指揮中心等廳機關有關處室及廳屬相關單位配合處置。
4.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由廳安監處牽頭,廳政策研究室、廳綜合運輸處、廳綜合建設處、廳公路處、廳鐵路處、廳航務處、廳民航處、廳公安處、廳信息中心等廳機關有關處室及廳屬相關單位配合處置。
4.3.3綜合運輸保障事件應急處置
應對需廳提供跨省、跨州(市)公路、水路等綜合運輸保障的突發公共事件,由廳機關有關處室牽頭,廳綜合運輸處、廳公路處、廳鐵路處、廳航務處、廳民航處等處室及廳屬相關單位配合處置。
4.4信息報送
4.4.1信息報送責任主體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廳屬單位、交通運輸企業是受理報告、向上級報告重要緊急情況信息的責任主體。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重要緊急情況信息“雙報告”工作要求。
(3)各州(市)交通運輸局和廳屬單位要明確具體負責接受辦理本單位本部門重要緊急情況信息的部門或機構,并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4.4.2信息報送時限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州、市交通運輸局和廳屬相關單位、交通運輸企業要按有關規定時限向省交通運輸廳電話報告及書面報告。
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的程序、方式、范圍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4.5響應終止
Ⅰ級、Ⅱ級應急響應需終止時,廳采取如下終止程序:
經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終止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或降低為下一級應急響應,轉入下一級應急響應工作程序。
4.6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開展總結評估工作。評估內容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等情況,及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意見建議等。
4.7善后工作
參與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按職責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相關善后工作。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5.1.1組建原則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隊伍。
5.1.2專業隊伍組建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廳屬單位要結合自身特點組建專業的應急保障隊伍,重點組織公路、水路搶險保通隊伍和應急運輸保障隊伍。
5.1.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在自有應急力量不能滿足處置需求時,應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請求,請求動員社會力量,協調消防、公安、軍隊、武警等專業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1.4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應急人員所屬單位要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類型為應急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并發放使用說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為應急處置過程中有安全風險的工作人員投保人身意外險。
5.2物資設備保障
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物資儲備能力。
5.2.1 應急物資設備儲備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根據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合理布局、統籌規劃建設本轄區內的應急物資儲備庫(點)。
5.2.2 應急物資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各項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采購、存儲、更新、調撥、回收各個工作環節的程序和規范。
5.3通信保障
5.3.1廳機關應急通信保障
由廳信息中心具體負責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通信設備鏈路暢通。加強通信保障人員的值守,保障應急通信技術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指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應急通信技術銜接,保證省交通運輸廳與現場信息傳遞暢通,保障各類應急響應視頻會議的順利召開。
5.3.2現場應急通信保障
加快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應急通信保障機制,推動突發公共事件現場多種通信保障手段互聯互通,實現現場應急指揮。
5.4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支出經費保障,將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各項經費納入各部門(單位)預算管理,規范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5應急技術保障
加大監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的研發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
5.6應急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向公眾公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信息、接報電話和部門。做好相關應急法律法規以及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加強應急管理知識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7應急演練
為檢驗本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視情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管理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合理設置應急演練難度,增強演練的突然性和隨機性。
6.預案管理
視情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5年內至少修訂一次,確保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預案由云南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制定和解釋。全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道路交通運輸的管理,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積極做好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確保交通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主管部門的管理規定,特制定我公司道路運輸交通應急預案。
一、道路運輸應急小組
公司決定成立道路運輸應急小組。由總經理擔任組長,副總經擔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車隊,車隊隊長負責日常工作。
二、道路運輸的日常管理
1、加強對道路運輸安全的管理,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各項管理制度。
2、做好對車輛的日常調度工作,嚴禁開私車,嚴禁無牌、無證車輛上路。
3、搞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做到隨壞隨修,嚴禁病車上路。
4、加強對駕駛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業務素質教育,做到文明駕車,不開英雄車、霸王車,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
5、各有關單位要搞好協作,多加演練,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三、對突發事件或事故的處理方案
1、事件或事故發生后駕駛人員應首先通知交警和車隊領導,同時做好對現場的保護工作,不能與對方司機發生沖突。
2、保衛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趕往現場,會同交警搞好現場的調查取證工作。
3、其他工作人員在接到通知后要各負其責,搞好協調,妥善解決突發事件和事故。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重要客運樞紐,是指除常規客運場站以外,還包含兩種以上運輸方式的綜合運輸場站)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道路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本預案所稱的人數“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省或者大片區域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以上三種情況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市、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散,提出跨市或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縣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以上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市或者大片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縣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市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使用其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相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省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省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制定、發布省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市、縣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市、縣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的省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本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省級及本市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省、市、縣三級組成。
2.1 省級應急機構
省交通運輸廳協調、指導全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省交通運輸廳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省交通運輸廳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廳主要領導或經廳主要領導授權的分管廳領導擔任組長,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廳安監處、辦公室、政法處、綜規處、財務處、綜運處等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省政府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省政府統一指揮時,按照政府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它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處、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
(1)綜合協調組。由廳應急辦主任或經主任授權的分管副主任擔任組長,視情況由相關處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省政府應急辦、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調領導小組落實領導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或經局長授權的分管局領導擔任組長,視情況由相關處、局人員組成。負責參加政府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市應急隊伍;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省交通通信管理局局長或經局長授權的分管局領導擔組長,視情況由相關處、局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省交通宣傳中心主任或經主任授權的分管宣傳中心領導擔任組長,視情況由相關局、處人員組成。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信息發布按照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執行。
(5)現場工作組。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等有關處處室、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廳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家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省道路運輸管理局,作為省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省交通運輸廳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廳應急辦報送交通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各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工作。
2.2 各市(含定州、辛集)、縣應急機構
各市(含定州、辛集)、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指揮機構。主要職責:制定本區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預案,落實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做好運力儲備,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保障資金投入,組織實施人員和物資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受、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檢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市(含定州、辛集)、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省、市、縣三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和Ⅲ級三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省交通運輸廳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省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省政府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廳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廳領導同意后,報請廳主要領導核準。由廳主要領導或經廳主要領導授權的分管廳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廳應對ⅩⅩ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照規定報省政府應急辦、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略
4.2.2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市、縣級啟動Ⅲ、Ⅳ級預案時,根據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指導工作。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序逐級上報,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再報書面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接到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迅速向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上報,并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至省廳,情況特別緊急的,各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可直接上報省廳。報送的信息應當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和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事件發展趨勢及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分類,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省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市區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與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市區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派選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省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省政府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省交通運輸廳對ⅩⅩ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后期處理
4.6.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總結評估
省交通運輸廳應急響應終止后,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廳領導。
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軍民融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軍民融合式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信息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資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省道路運輸管理局會同廳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結合所轄區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省交通運輸廳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省政府:
(2)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3)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4)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5)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我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3
一、基本情況
危險品運輸公司專業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公司擁有符合資質的大、中、小型罐車、箱柜貨車等不同類別的危險品運輸專用車輛xx部,能夠、等危險化學品。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后果(對應事故因果分析)
(一)事故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物料泄漏事故、著火和運輸罐爆炸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中毒事故。
(二)事故原因:
1.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后駕駛、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對運輸罐體的檢查不到位,違章操作。
3.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4.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合規定。
5.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6.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
(三)事故可能后果:人員傷亡、車輛損毀、環境污染和社會影響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
副總指揮: 、
成 員:、 、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電話:。
(二)職責
總指揮:遠程或現場指揮二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協助集團公司指揮一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進行應急救援指揮行動,當總指揮不能親自趕赴現場時,代替總指揮進行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成員職責:
(1)積極響應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參加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行動。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現場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配合地方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三)應急保障
1.應急救援隊
2.應急救援車輛
3.應急消防器材
四、應急保障系統
(一)應急分級與啟動
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兩級。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學品車輛無控泄漏、著火等超出本公司處理能力的險情,屬一級事件,啟動集團公司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
2.發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公司現有資源可以處理的險情,屬二級事件,啟動本預案。
(二)發生一級交通運輸事件,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后,無法控制應向上級應急辦報告請求救援,向社會救助團體發布求助信息。
五、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一)公司安全科負責對以下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將有關信息和應急措施告知全體駕駛員、押運人員。
1.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及專業新聞單位發布的地震災害、洪澇災害、惡劣氣象信息、公共衛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報、通知等。
2.災害現場的動態信息。
(二)定期召開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例會、組織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三)認真落實車輛定期檢驗制度,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三檢制”,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4
一、總則 LNG運輸車事故應急預案
1、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運發[1993]1382號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2、 編制目的
加強對 LNG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規范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建立健全“指揮統一、協調有力、決策科學、資源共享、反應迅速”的應急機制。確保社會、企業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的控制和處理事故,從而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3、 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自救為防、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工作原則。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協調LNG事故應急處臵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緊密配合的原則處理突發事件。
4、 適用范圍
本預案僅適用于寧夏承慶源公司LNG運輸車的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
二、LNG運輸過程危險性分析
天然氣在常溫常壓下遇明火、高溫極易發生燃燒、爆炸,屬于易燃易爆易擴散,如果發生大面積泄漏會導致人員窒息。由于LNG事故具有突發性,一旦發生事故,因為其嚴重的危害性,會造成環境污染、人體中毒,還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將是嚴重的社會災害性事故,因此, LNG在運輸、儲存及使用的過程中一定要嚴把安全關,防止泄露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應急搶救原則
1.安全第一原則
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常伴隨許多重大危險隱患,因此,必須在堅守崗位安全第一的條件下進行應急搶救。防止造成人員傷亡和險情進一步擴大。
2.速戰速決原則
應急搶險人員必須行動迅速,接到指定任務后,不推諉、不冒險、服從統一指揮,作到統一行動、統一撤離,以最短時間完成搶險任務。
四、LNG運輸事故對應急救援程序
1.當公司車輛在運輸中發生碰撞、翻車、泄露等事故,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和當地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門報案,并想辦法自救。
2.應急救援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預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馬上到達現場(不能立即到達現場的,應急小組負責人與現場人員保持聯系,隨時了解現場情況并指揮自救),LNG事故應急救援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3.應急后勤部門接到報警后,迅速集合人員,調集車輛,準備各種救援必需品,接到出車任務,迅速出車。到達現現場,根據泄露的范圍設臵警戒線,封鎖有關道路,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指揮各種清酒車輛,有秩序地進入搶險區域,禁止無關人員圍觀。
4.搶險組接到報警后,應火速趕到現場,視情況進行緊急處臵,遷移可燃物品,圍堵可燃液體,控制事態發展。
5.事故處理完成后,對現場情況進行記錄,恢復交通。
6.現場處理后返回指揮部,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就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五、LNG運輸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一)控制閥門、壓力表正常磨損失效,引發天然氣泄
1.發生漏氣的原因
(1)誤操作引起的泄漏;
(2)密封老化失效引起泄漏;
2.發生漏氣的預防措施
(1)提高操作人員素質,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
(2)加強對閥門、儀表的日常檢查,定期校驗;
(3)加強運輸、裝卸車過程的檢查;
3.采取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泄漏,聽到嘯叫聲,立即停車熄火;
(2)打開應急燈、設臵警示標志、攔截雙向行駛車輛;
(3)設臵半徑100米的警戒范圍,嚴禁任何人員靠近;
(4)打火警電話報警;
(5)通知本單位設備搶修應急隊伍,立即趕赴現場;
(6)搶修完畢,檢測現場天然氣濃度;合格后車輛起動駛離現場;
(7)清掃路面,車輛放行;
(二)車輛發生事故,導致控制閥門、壓力表失效,引發天然氣泄漏
1.發生漏氣的原因
(1)車輛發生事故,控制閥門損壞,引起的泄漏;
(2)鏈接管路斷裂,引起泄漏;
2.發生漏氣的預防措施
(1)加強對駕駛、押運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車輛和設備;
(2)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嚴禁超速行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
(3)加強對車輛得日常維護,確保剎車、燈光、方向機構等完好;
(4)加強管理,嚴格作息制度,保證睡眠充足,不疲勞駕駛車輛;
(5)嚴格按照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安全十八法”管理和調派車輛,選配技術好、責任心強的駕駛人員。
(6)保持車況完好,不帶病出車;
3.采取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停車熄火,向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報警;
(2)打開應急燈、設臵警示標志、攔截雙向行駛車輛;
(3)如果發生天然氣泄漏,立即設臵半徑100米的警戒范圍,嚴禁任何人員靠近;
(4)打火警電話報警;
(5)通知本單位設備搶修應急隊伍,立即趕赴現場;
(6)搶修完畢,檢測現場天然氣濃度;合格后車輛起動駛離現場或吊裝事故車輛;
(7)清掃路面,車輛放行;
4.滅火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應先將未著火的氣瓶迅速移至安全地帶;對著火的氣瓶應用大量霧狀水澆在氣瓶上,使其冷卻。在火勢尚未擴大時,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滅火器進行撲救。
六、 物質裝備保障
(1)為了保證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公司各應急救援隊伍根據需要,將各個專業隊伍的裝備器材配備齊全;平時要專人維護、保管、檢驗,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保證能有效使用。
(2)應急救援組織,必須在每年年初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組織落實,根據責任制準備各種防護、消防、指揮、通訊、報警、搶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和藥品急救醫療器材,并定期檢查保養。
(3)凡我公司運輸LNG的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重大事故,應立即出動救援力量,協助消除重大事故。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5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 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6
一、目的
為確保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停電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項目部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三、職責
1. 負責現場指揮,了解掌握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停置位置情況、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 負責現場保護,設立警戒線,維護秩序,疏散人員。
3. 負責通知設備單位組織搶救,召集搶救人員,及時安全排除險情。
四、應急救援程序
當物料提升機遇長時間停電,且吊籠在上部不能升降,應采取以下緊急措施。
1. 操縱開關至"0"位,切斷總電源;
2. 由操作人員或專業維修人員將卷揚機按如下步驟控制:
(1)間斷地用手按住,松開電磁吸鐵,使吊籠通過重力下降,下降速度不得超過額定速度;
(2)如吊籠中裝有貨物時,則將吊籠降至下一層樓層通道時,先把吊籠內貨物卸至樓層內;
(3)按(1)條方法,繼續下降吊籠,直至吊籠降至最低位置。
3. 在搶險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立即執行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理與救援預案。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 公司電話:
2. 工程管理部電話:
3. 設備單位電話:
4. 項目經理: 手機或電話:
項目副經理:
項目工程師:
施工員:
安全員:
材料設備員:
附 附近醫院地址:
工傷事故是指特色醫院目錄(請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7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學生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學生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并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園周邊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一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機減速慢行,注意過往學生,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學生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范意識,科學減少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積極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學生在上下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斜穿馬路,避免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三、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措施
1、迅速啟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立即撥打電話120,請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請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3、要盡快采取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救護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泥石流、冰雪災害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3)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時的道路運輸應急,或由縣政府責成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是全省三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省、市、縣)的組成部分,在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縣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擔任,副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分管客運、貨運的副所長擔任。縣農村公路管理所等單位負責人為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在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保障工作;
(2)根據需要,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實施;
(3)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4)負責落實省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人員、車輛、物資、設施、設備。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農村公路管理所負責在農村公路上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協助管理應急保障車輛隊順利通行。
2.4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道路運輸管理所,辦公室主任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匯總我縣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縣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啟動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選派一名副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為:
(1)貫徹落實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道路交通應急運輸工作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被保障地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督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污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并提供。
(3)上級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縣交通運輸局和其所屬道路運輸管理所必須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布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指導和協調各有方面開展預警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縣交通運輸局在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相應的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Ⅱ級(市級)、道路運輸保障Ⅲ級(縣級),道路運輸保障三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縣組織實施Ⅲ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
4.2Ⅲ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我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并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Ⅲ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類別、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縣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搜集、協調指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Ⅲ級響應時,交通運輸局及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與上級應急保障機構、縣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與宣傳工作由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
5.5應急響應終止
Ⅲ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按照“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征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恤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并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縣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1)應急運輸力量包括政府及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托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縣應急運輸車隊規模為:25臺客車、20臺貨車、2臺危險品車輛,總計應急客貨車輛47臺。
(2)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轄區內1至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為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提出申請,調用市或其他縣的應急運力,以保證應急物資運輸任務完成。應急車隊人員一般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以及帶隊人組成。
7.3獎勵與責任
(1)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應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縣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系,及時報告動態;
(2)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更新相應應急預案,確保與省、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經經理層研究,特制定本《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編制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時,用于指導事故搶險救災處理及日常培訓和演練。
二、主要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技術標準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九)《煤礦安全規程》(20__版)
(十)《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__〕24號)
(十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__〕13號)
(十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__〕59號)
(十三)《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__〕196號)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__)
(十五)《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預案級別
本預案為企業級。
四、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主要有:
(一)礦井機械電氣事故。即出現機械電氣設備故障,易造成全礦停電、停風,提升運輸、排水中斷或人身觸電、機械損傷等,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二)礦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現主提升絞車斷繩跑車,易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三)礦井主輔運輸事故。即出現主運輸皮帶斷帶,電瓶車撞人、追尾、斜井運輸跑車等重大事故,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五、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始終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時間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解除事故對人身的威脅,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六、響應分級
根據機電運輸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災難度,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Ⅰ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12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Ⅱ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6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Ⅲ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生產中斷,6小時以內能夠恢復的。
七、事故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為做好機電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機電副經理、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成員:其他副總經理、副總師和各有關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職責:一是負責本專項應急預案的救援隊伍組建、配備相關器材和裝備。二是負責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貫徹、演練和實施。三是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啟動本預案后,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四是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五是指揮、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配置,包括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保衛和救援物資、善后處理等;六是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專項預案。七是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八是批準本預案的終止。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副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協調各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發布應急救援的有關情況。
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物資、設備、后勤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現場、技術、物資供應、資料(宣傳)和后勤等5個專業工作組。
(一)現場工作組:由機電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生產副總師、安全監察處和救護隊等專業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緊急調動一切人員、物資、設備,爭取將機電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技術工作組:由副經理兼總工程師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監察處、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分析事故特征、性質,預測將波及的范圍及趨勢,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參與事故的協助調查和分析處理。
(三)物資供應組:由供應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確保搶險材料、工具、設備的供應。
(四)資料(宣傳)工作組:由綜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由生產技術部、機電工區、通防工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做好受威脅職工、群眾撤離避讓的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
(五)維穩后勤工作組:由分管后勤的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保衛科、工資、財務、衛生室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設置警戒、搶救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處理。
八、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礦井供用電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⑴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微機監控;電氣試驗;保護整定。
⑵主要預防措施
A、正常情況下,礦井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B、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C、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D、防爆電氣設備必須三證齊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E、認真開展雨季“三防”檢查、整改工作,供電線路定期檢查。
F、井上、下電氣控制設備、動力變壓器、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G、積極推廣采用綜合自動化控制設備。
H、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加強設備巡回檢查。
I、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和調整工作,執行兩票和施工措施。
J、對電氣設備和電纜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做好電氣試驗。
2、礦井提升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A、投入運行中的提升裝置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檢查,每一年進行一次測試。
B、每班要進行一次過卷保護試驗,維修工對保護定期試驗。
C、每天必須對提升鋼絲繩進行一次檢查。
D、主提升絞車必須有后備保護。
E、絞車司機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
(2)、主要預防措施
A、應用自動化控制設備。
B、堅持設備維修、檢查、保養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D、涉及安全生產的煤礦設備必須有煤安標志。
E、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F、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措施操作。
G、提升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H、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并定期試驗,做好記錄。
I、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要做定期檢驗,檢驗的安全系數小于規定值時必須更換。主提升裝置必須具備絞車說明書、電氣系統圖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資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絞車配備正、副司機,嚴格正規操作,按章作業。
K、作業人員應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3 、礦井主輔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控措施
A、采用礦井軌道運輸信、集、閉系統;應用主運輸皮帶集中監控系統。
B、每年對使用和備用的電瓶車進行年審。
C、對使用中的礦車連接裝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試驗。
D、對斜巷提升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拉力試驗。
E、對架空人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試驗。
F、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A、加強對電瓶車的安全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時,都不得使用該電瓶車。電瓶車運輸時,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在行車、行人道口處要安裝使用平巷語言報警裝置。
B、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按信號和調度指令行車,開車前必須發出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C、電瓶車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至少100m的距離;禁止行車行人,電機車在行至行車、行人道口時,司機要減速慢行。
D、嚴禁扒、跳電瓶車。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E、斜巷運輸嚴禁超掛車,鋼絲繩按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鋼絲繩出現壓扁、破股、斷絲超限和銹蝕現象要立即更換;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要做到齊全、可靠。
F、安裝應用皮帶斷帶保護裝置、在線監測系統,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煙霧、超溫及自動灑水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G、加強對架空人車電機失壓、短路、斷相、過載動作、掉繩脫槽、越位保護動作、人車欠速、過速保護動作的檢查和試驗,做到安全、可靠。
(二) 預警行動
1、對可能造成機電運輸事故的危險源加強調度、檢查。
2、對可能釀成較嚴重機電運輸事故的預兆,基層單位要立即上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立即通知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按領導指令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隱患。整改期間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事故報告和處置程序
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迅速將災害情況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根據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破壞程度、嚴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圍或事故擴大的可能性,決定現場及影響范圍內人員的安全撤退路線、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必須有聯系電話)。并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啟動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一)預案啟動后處置程序
1、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由指揮部安排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編制事故搶險救災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和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應急措施,報指揮部批準后執行。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如遇意外情況變化需要修改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時,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方案和處理措施的修改。
3、救護隊應首先到達現場組織偵查工作,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現場的通風瓦斯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4、指揮部對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人員必須統一指揮,并落實搶險救災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的登記、報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區域發放許可證制度。凡出入警戒區域范圍的有關人員必須持有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災區站崗人員必須嚴格盤查,認真記錄。并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簽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時間、地點和人員出入情況。
5、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擴大的可能性決定切斷區域供電,并掛上停電牌,嚴格執行停送電的管理制度。未經指揮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電。
6、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確保井下供風系統正常、可靠、穩定,未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意,不得隨意停風或改變風流方向。并落實好停電、停風撤人的措施。
7、安排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按指揮部布置的監測監控地點,對事故區域內的瓦斯變化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以及有關需要檢測的相關數據、參數進行定期的監測監控,并及時將收集的情況資料和實測數據提供給指揮部,以便指揮部及時做出決策或調整搶險救災方案。
8、處理事故期間,根據搶險救災需要,有關設備、設施、器材、物資等要及時供給、迅速到位,確保搶險救災的順利進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電事故處理
⑴、礦井一回路停電后,立即查找原因,斷開故障點,投入另一備用線路,恢復礦井供電;在全礦停電或通風系統停電后,如不能即刻恢復時,必須立即通知井下受影響的地點,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
⑵、停送電操作要按照指揮部的指令進行,不準擅自操作。
⑶、在電氣設備、電纜著火時,立即切斷電氣設備、電纜的電源,再用相應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⑷、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預案。
2、觸電事故處理
⑴、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脫離受電流危害的狀態。
⑵、將脫離電源后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較好、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松。
⑶、對觸電者進行心臟復蘇、人工呼吸和創傷包扎。
3、提升斷繩及傷亡事故
⑴、礦井出現斷繩事故時, 救援小組安排專業人員攜帶安全用具、專用工具以及通訊工具迅速到達現場,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升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護,控制過往行人和車輛。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4、主輔運輸事故及機械傷亡事故
⑴、發生主輔運輸事故或機械傷亡事故后,現場人員要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上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過往行人。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十、現場人員自救、互救和緊急疏散、撤離
(一)現場任何人員發現出現機電運輸事故,應首先切斷電源,并迅速向調度室匯報。
(二)施工現場工作人員要利用現有的條件搶救傷員,現場條件不許可時,不得冒險營救,以免出現新的傷亡。
(三)區(隊)長、班(組)長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點本施工班組現場工作人員,按指揮部的命令及規定的路線,撤離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預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點后,區(隊)長、班(組)長應立即重新清點本班組人數,清理完畢后,立即匯報給調度室或本單位值班室。
十一、擴大應急措施
當發生的機電運輸事故僅靠礦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機構和相應救援隊伍進行聯系請求支援。同時向集團公司信息化調度中心報告。
十二、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為保證事故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對事故現場要進行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應采取一切手段現場救助、救護受傷人員,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為搶救受傷人員必須移動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三)盡可能的對現場物證進行收集、并將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點、時間、物件名稱、收集人員,收集到的物體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須不少于兩人一組。
(四)對現場要采取措施進行認真地保護,凡與事故有關物件、痕跡、狀態等均不得破壞。
十三、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情況,確認符合如下條件時,可終止應急救援程序:
(一)受傷人員和死難者轉移出事故現場,死難者善后已得到妥善處理。
(二)事故危險解除,事故周邊地區人員不再受事故傷害。
(三)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已結束,事故原因已調查清楚。
(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事故終結。
十四、生產恢復措施
救援工作結束,確認事故區域內已無危險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復供電、生產系統。
交通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篇20
為進一步增強廣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識,規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交通環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628號,20xx年)、《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建設部、公安部令第63號,xx年)和《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38號,20xx年)等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預期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杜絕公交車、出租車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行駛守法率明顯提高。
(二)城市客運行業整體形象、管理水平、服務水平和人民群眾對城市客運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三)市政公用車輛全部上牌,守法行駛和安全作業。
(四)公務用車交通違法行駛現象明顯減少,基本消除不文明、不安全的駕駛行為。
(五)非營運車輛和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六)杜絕校(園)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七)城區街道車輛依法依規有序停放。
二、整治內容
1.公交客運車(包括在市城區有站點的公路客運車輛)。重點整治公交客運車輛不依法懸掛機動車號牌、超速、不按規定站點停靠、闖紅燈、越線行駛,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不按核定線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2.出租汽車。重點整治出租汽車因搶客、炒賣牌照等制造群體性的事件和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行為;整治出租汽車亂停亂靠、闖紅燈、隨意掉頭、占用公交車站等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出租汽車違背乘客意愿強行拼客、拒載、亂收費、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和利用電臺閑聊等不文明不安全駕駛行為。
3.市政公用車輛(包括市政環衛車輛、行政執法用車、綠化維護車輛、道路施工車輛、水電氣維護車輛等)。重點整治市政公用車輛不依法懸掛機動車號牌,闖紅燈、越線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4.公務車輛。重點整治公務車輛不按規定停放、闖紅燈、越線行駛、違規掉頭,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
5.非營運車輛、農用車、低速汽車、摩托車。重點整治無證駕駛、駕駛無牌車上路行駛以及低速汽車、三輪車非法載客等非法營運活動;整治非法營運的社會車輛及摩托車非法占用機動車道、不按規定線路行駛、摩托車駕駛人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6.渣土車管理。重點整治渣土車車輛超限(超長、超高、超寬)、非法改裝、不按規定設置車身反光標志燈以及車輛未按規定使用GPS動態監控裝置等行為,加大對渣土車“滴、漏、飄、撒”以及偷倒、亂倒渣土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從嚴查處渣土車超速、超載、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7.校(園)車管理。嚴格貫徹《校車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20xx年)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用車管理的意見》(湘政辦發〔20xx〕53號),各鄉鎮辦事處、中心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校(園)車的排查、上報,杜絕校(園)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三、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廣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在新聞媒體開辟專題專欄開展宣傳,及時曝光交通違法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輿論氛圍。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撥付整治工作經費,配合市交通運輸局完善公交車候車亭和站牌的建設,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渣土運輸車輛進出工地的管理,制止、查處違法占破道路、違法占用道路施工等行為。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全市客貨運企業駕駛人進行資質審核,清查不符合資質要求的客貨運車輛駕駛人,清查未上戶客貨運車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客貨運企業法人安全主體責任,查處違法行為;加強對司乘人員的安全、守法教育,嚴格行業準入,嚴格對客貨運企業和駕駛人的考核獎懲。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健全我市城區城市客運市場改革發展的'長效機制。嚴厲打擊非法客運行為,整治公交客運車輛、出租車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文明行為。
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核實所轄單位無牌車輛情況、自制號牌車輛情況,登記造冊后積極與市公安局交警部門聯系,督促做好上述車輛的上戶工作;負責安排指導城管執法隊員、市容環境監督員勸導、制止、查處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馬路市場、攤擔,加強對轄區內渣土車輛的運輸管理;派出10名城管隊員與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組成聯合執法隊伍,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統一指揮,集中整治機動車占道亂停亂放、道路兩旁單位門前車輛亂停亂放等現象。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具體實施專項整治行動,確定重點單位、重點人員、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點管控區域、重點整治的交通違法行為,與相關職能部門緊密配合,集中整治全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交警農村中隊要突出對校(園)車的管理和低速汽車、三輪車非法載客、無牌無證摩托車的整治。各派出所要積極參與,確保整治成效。
市教育局:指導、監督轄區內學校建立健全校(園)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園)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各鄉鎮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校(園)車的排查,并積極配合市教育、交警、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校(園)車違法行為的整治;勸導、制止、查處影響交通安全的馬路市場、攤擔。
市監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督查。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20xx年7月~8月)
各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對整治的突出問題認真進行調查摸底,制訂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11月)
1.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教育引導好司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積極支持和配合此次專項整治行動。
2.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與市城市客運管理處負責組建工作組上路檢查,及時發現并查處客運車輛的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文明行為,并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曝光。市交通運輸局要會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等單位,抽調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隊伍,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檢查、定時檢查與不定時檢查、交叉檢查與聯動檢查、明查和暗查、白天巡查與夜間輪班值守相結合的方式,結合群眾舉報投訴,嚴厲打擊城區等重點部位的非法客運車輛。
3.市監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每周對專項整治行動落實情況進行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專項整治的領導力量、工作人員是否到位;全市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是否帶頭遵守交通法規。
(三)總結表彰階段(20xx年12月)
1.整章建制。推進城市客運行業規范化服務,制定相關服務規范,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教育,全面落實車輛的車容車貌、設備設施、駕乘人員以及其他從業人員服務的各項要求,逐步提高駕乘人員文明服務意識和業務技能水平。市城市客運管理處依據行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城市公交行業服務質量規范和出租汽車服務質量規范;完善城市客運從業人員準入退出機制和城市客運企業服務質量考核機制。積極研究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扶持政策,修改完善湘鄉市城市公交資源整合方案,推動城市公交體制改革。
2.總結表彰。繼續深入開展文明創建活動,促使管理規范、服務優良、群眾滿意車隊得到應有的尊重和褒獎,評選出20xx年度“文明服務出租車”和“文明服務公交車”,并向社會公布,逐步引導全市行業形成優質服務、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的風氣。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積極履職、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專項整治行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積極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湘鄉市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協助分管的副主任、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局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綜合協調和督查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積極參與,按照行動方案的部署開展工作。
2.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城管行政執法部門是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主導力量,要聯合派人上路,對交通違法行為要嚴格執法,依法處理。執法過程中,做到嚴格、規范、文明,依法處理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3.深入宣傳,廣泛參與。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謀劃和創新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向廣大人民群眾普及交通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培養廣大交通參與者良好的守法習慣,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意識,引導群眾自覺、主動參與專項整治行動。
4.嚴格考核,獎懲到位。專項整治行動期間,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各有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內容,由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對各成員單位進行考核評議后報市績效考核辦公室。對整治不到位的單位,依規依程序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并予以通報。
5.明確人員,保障經費。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行動的需要,確保人員及時到位,既要有專門的負責人,又要有專職的工作人員。要根據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隨時增加和抽調人員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同時,市財政下撥的工作經費,要堅持專款專用,為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提供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