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31篇)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為保證公司、社會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及時有效的處理因各種原因而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文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預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安辦〔20xx〕41號)
1.2.2有關技術規范
《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xx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2801-91
《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15603-1995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xx
《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或單位)。當事故發生時,相關單位根據響應等級條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公司級應急預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啟動,車間級應急預案由發生事故部門(或單位)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啟動。
1.4應急預案體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為三個層次: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與《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銜接。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切實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市、區安監局的統一領導下,公司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企業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危化品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散和爆炸,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省、市、區安監
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單位概況
潛江市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型企業,公司地址位于潛江經濟開發區鹽化一路西特一號,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勇,注冊資金3000萬元,主要生產、經營范圍為液氯(3萬噸/年)、燒堿(5萬噸/年)、鹽酸(2萬噸/年)。公司采用鹵水為原料、離子膜電解和隔膜電解工藝生產。20xx年實現產值1.5億。公司占地面積380畝,公司員工312人,其中技術人員90人,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36人。
公司擁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統、原鹵開采礦井等系統。公司礦區位于潛江凹陷鹽礦(田)的中心,擁有2.167平方公里開采權。
廠區北面為謝灣村二組(約120人)和海濱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氫氣充裝銷售,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南面為可賽化工公司(共有員工50人,從事硝基甲苯加氫生產甲基苯胺,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西面為誠實化工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次氯酸鈣生產,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東北面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10人,從事精細化工生產,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現已停產)。見附件一(公司周邊環境“四向”圖)
2.2危險源辨識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見附件二)
1、企業主要危險化學品調查表:(包括原料、中間品及成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重大危險源辨識的依據為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經辨識,廠區確認為一個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級別為一級。
3、危險源確定:
公司存在危險源主要有:電解裝置、危險化學品(鹽酸、硫酸、燒堿、液氯和次氯酸鈉)儲罐區或倉庫、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有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登高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車輛駕駛)。
2.2.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災爆炸
(1)氫氣屬2.1類可燃氣體,泄漏后遇電火花、雷擊、明火、灸熱表面等點火源能夠燃燒,如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性遇點火源會爆炸。
(2)在各系統進行檢修、動火、啟停活動時,特別是氫氣物質存在的場所,會因管理不善或處置不當,發生誤操作、誤損傷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輸送氫氣管道的.連接部位若發生泄漏,或管道破損發生泄漏遇明火會發生火災爆炸危險。
(4)變壓器會因絕緣老化和層間絕緣損壞引起短路,導致火災,或由
于絕緣套管損壞爆裂起火。
(5)鍋爐爆破事故:設備嚴重故障、運行人員松懈麻痹和誤操作,可能造成鍋爐嚴重缺水、嚴重結垢、嚴重腐蝕、超壓、安全附件失效等。如處理不當,就會造成鍋爐爆破事故。鍋爐系統的其他承壓部件如高壓鍋爐區及降水管、高壓過熱器、高壓汽包也存在發生爆破事故的危險。
(6)各類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過載運行,或由于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均有發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險性。如液氯鋼瓶和液氯貯槽遇高熱、容器壓力增大有開裂和爆炸危險。
(7)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配電裝置、電動機以及各種照明設備等存在電氣火災的危險。如:在配電間,因開關觸點等部位發熱可能引起火災、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氣、氯化氫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險。
(2)貯罐在修理過程中若罐內物質抽取或清洗不干凈時,排除不及時,未檢測氧含量和有毒氣體含量,也未采取通風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傷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質(液氯、鹽酸、硫酸等)的過程中發生泄漏,操作人員不小心吸入會引起中毒。
(4)液氯儲罐的破裂或液氯鋼瓶瓶閥斷裂,大量氯氣外泄,人吸入氯氣會引起中毒和窒息。
(5)鍋爐房如出現抽風設備停機、風道不暢等情況,可導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鍋爐房內集聚,導致人員出現頭暈、頭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癥狀。
3、觸電
(1)雷電傷害。常見的氣象危害,在防雷裝置不完善時,可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控制失靈或設備誤動作。
(2)靜電傷害。氫氣在管道中快速流動和急速噴出時,能產生靜電并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燃燒和爆炸。
(3)漏電傷害。電解裝置的電極板裸露,人員接觸容易引起觸電。各種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出現絕緣不良、保護裝置缺失等情況時,可出現外殼帶電、帶電部位裸露等情況,可能造成人身觸電傷害和火災傷害。
4、機械傷害
各種泵、電機、風扇等機械設備的快速轉動部件、快速移動部件、擺動部件、嚙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護設施或檢查、維修作業浮躁、毛糙,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
5、起重傷害
本公司起重設備(電解、液氯包裝、瓶檢、機修工段行車吊裝作業)在運行、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起重傷害。
6、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登高、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或系帶方法不正確,在檢修中防護欄斷裂,人員違章(如身體探出欄桿),可能發生高處作業人員的墜落危險高處作業或人員進入深坑作業時,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傳遞、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較重的物品處置不當,使人遭受物體打擊。
7、車輛傷害
在原料、產品運輸過程中,由于車況不好,燈光不良、地面不良(濕滑、結冰、顛簸)、道路過窄或者由于司機和他人原因,可產生車輛傷害。
8、高溫灼燙
電解、合成鹽酸、氯氫處理、蒸汽鍋爐及管道等設備設施存在高溫,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質或高溫容器、管道壁或長時間受到高溫輻射時,易造成人體灼燙。
9、化學腐蝕灼傷
燒堿、鹽酸、硫酸、次氯酸鈉、氯化氫和液氯具有腐蝕性。以上物質泄漏途徑有閥門、法蘭密封不嚴、泵等運轉設備動靜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設備外殼裂縫、運輸車輛泄漏等,有造成作業人員化學灼傷危險,液氯有造成作業人員凍傷和化學灼傷危險。
10、淹溺
廠區內有事故池、污水池、應急處理池等多個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員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臺風、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強臺風時,固定或移動的設備、設施可能發生傾斜、倒塌,將會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
危險源的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見預先危險性分析結果總表
1、中毒窒息的危險等級為Ⅳ級,是主要危險因數,一旦發生,后果極其嚴重。主要是防止氯氣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燙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原因為腐蝕化學品、高溫裝置和高溫物料,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料或高溫容器、管道時,容易造成人體灼燙。人體沾染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時會造成化學灼燙。
3、火災爆炸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體現在氫氣的泄漏燃燒爆炸。
4、觸電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觸電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為設備漏電,電線絕緣老化,電氣設備接地不良,未按照電工作業規范進行作業等。
5、容器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為鋼瓶、儲
無紡布科技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1號)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17號)
1.2.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高溫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
公司座落于馬鞍山當涂縣烏溪鎮工業園,占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有員工52余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于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存放量大,分布廣,消防設備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煙以及動火作業等行為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溫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溫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設備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設備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人員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違反操作規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志牌制度等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設備、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運行中碰撞建筑物、構筑物、堆積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組成: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場傷者的救護。
后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1號)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17號)
1.2.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高溫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
公司座落于馬鞍山當涂縣烏溪鎮工業園,占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有員工52余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于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存放量大,分布廣,消防設備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煙以及動火作業等行為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溫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溫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設備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設備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人員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違反操作規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志牌制度等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設備、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運行中碰撞建筑物、構筑物、堆積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組成: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場傷者的救護。
后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事故影響,確保正常的施工生產工作秩序,維護企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1.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手冊》;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冊》;
1.2.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xx;
1.2.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
1.3適用范圍
1.3.1適用區域范圍
本《預案》針對公司各項目重大風險因素的預控措施,制定了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同樣適用于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結束等應急程序,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指導性文件,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工程項目部/區域公司。
1.3.2適用事故類型、級別
本《預案》適用于工程項目發生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等各類各級事故的應急救援。
1.3.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循本《預案》,協助或者配合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編制公司層面的應急預案,即本預案。
各工程項目部依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氣候等,針對本項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及潛在的重大危險因素,結合本《預案》,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公司級預案--項目級預案--專項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可作為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的一部分,針對專項工程和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明確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起重機械應急預案;電動吊籃應急預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5應急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分工協作。將事前預防與事故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預案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應急行動中,執行預案但不唯預案,依據事故不同情形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做出及時調整,及時響應,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消除事故影響。
2、公司項目施工生產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項目概況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遍及東三省各地,危險性主要來自各工程項目。
項目概況(本處略,項目部編制時應詳細說明)。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開展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形成重大危險源清單。危險源辨識全面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六種類型(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性、行為性和其他危險因素),項目部應對施工生產全過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認存在的重大風險因素,形成《危險源識辨與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
公司重大危險源見附錄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層面)
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應適時進行辨識和評價,對確定為重大風險因素的危險源,制定預防和嚴格控制措施。當出現新的重大風險因素時,應及時進行評價、監控和預案管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經理任總指揮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總指揮長,成員由公司生產安全部、技術質量部、綜合辦公室、財務資金部、物資設備部、辦公室(工會、后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擔負各自應急職責。
3.1.2各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小組(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其他相關成員(崗位)、分包隊負責人參與,實行分級協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負責日常事務管理。
(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全司范圍內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動工作。各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作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下設機構,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負責本項目部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演練等應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并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二)根據事故發展嚴重程度,決定調集或協調全司資源,展開應急救援。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時,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
(三)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協調做好穩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負面影響。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范和完善。
3.2.2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大小和嚴重程度,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二)負責組織在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時,向上級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
(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3.2.3副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行動。向應急總指揮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對策和建議;
(二)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三)協調救援行動,負責與企業外部應急人員、組織和機構的聯絡與溝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財產損失。
3.2.4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生產安全部:具體負責事故報告工作,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執行、傳達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技術質量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技術方案、技術措施等)
財務資金部:負責應急資金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現場保衛,協調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組織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負責信息發布及接待工作;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準備和調度工作。
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采購、調撥、儲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協調應急人員配備、教育、培訓工作。
項目部應急小組: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措施,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協調社會關系,必要時向公司發出救援請求;負責項目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等的準備、保管、調配和運輸。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生產安全部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評價、分析、處理、監控,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應急機制和應急系統,依托公司信息平臺及局域網絡,構建安全監控信息網,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體系。發布安全預警信息及相應預防措施,實現資源共享。
4.1.2各項目部應當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時段及時更新,具體制定和落實監控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跟蹤隱患治理、整改情況。
4.2預警行動
生產安全部針對施工過程中(包括氣候變化)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通過公司局域網絡平臺、QQ信息、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發布安全預警。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預警信息,并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
項目部應針對不同時段、不同部位的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發布安全預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監控臺賬。做到事前有預防、事中有檢查監控、事后有總結;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親臨現場初步判定事故性質,采取適當措施,實施應急救援。
發生重傷或較大經濟損失事故時,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生產安全部報告。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故等級向當地安監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遲報。事故發生后,事故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生產安全部。(見附錄四:事故快報表)
4.3.2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按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
4.3.3當自有應急能力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4.3.4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單位的應急小組須保持通訊通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3.5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部值守電話: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分級響應條件時,事故項目應按照應急響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響應,開展應急行動,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5.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3-9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300萬元的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3Ⅲ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10萬-100萬元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為:接警與通報、指揮與控制、現場救援、擴大應急、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等程序。見附錄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5.2.1Ⅰ級響應行動
①發生Ⅰ級響應事故及險情,事故單位(項目部)應立即報告公司,同時立即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司副總指揮報告事故發展狀況、險情控制進展和應急救援情況。
②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向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公司小組和項目小組合并為一個領導小組),確定應急方案,進行現場救援,通報地方主管部門。
⑤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應急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初始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蔓延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立即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地方應急機構和救援部門的支援)。
⑥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確定具體應急救援方案。
⑦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或配合地方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負責啟動,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②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組成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據事故情況通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或應急中心指導救援行動。
③依據確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事故擴大、蔓延,展開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信息發布、治安保衛、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
④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救援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⑥隨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有關事故進展情況。
5.2.3Ⅲ級響應行動
發生Ⅲ級及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項目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應急行動,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消除社會影響。
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向公司報告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5.2.4發生安全事故或集體事件后,項目部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盡自身一切能力實施救援和處置,不得消極對待、拖延處置。
5.3應急結束
5.3.1經過現場搶險救援,事故事態得以控制,險情已排除,人員、財產、公共安全和環境污染破壞的危害性已消除,傷亡人員和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妥善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現場經檢測沒有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經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批準,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布應急結束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5.3.2應急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將現場保護情況向事故調查組陳述,同時移交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3.3緊急事件或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相關人員應進行總結、分析,寫出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和事故報告,報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
5.3.4應急處理結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
6、信息發布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通報事故信息,未經指揮中心允許,任何單位和人員不得向外發布事故信息,嚴禁夸大事實、編造和傳播謠言,防止造成負面影響或引起恐慌。
7、后期處置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結束后,應組織現場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交通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修復和恢復,清理施工現場,制定預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隱患,盡快恢復生產,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意見,以便修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相關部門協商,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通信保障體系,確保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應急迅速。
(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8.2應急隊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施工現場,根據作業人員的流動性特點,項目部應組織分包單位共同組成各專業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附件六:專業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建筑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常用物資裝備在施工現場配備,各項目部應配備指揮用車和運輸車輛,配備常見事故應急所必須的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附錄八:常用應急物資清單)
8.4應急經費保障
財務部門全面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實際情況,對應急所需財力儲備進行統一規劃,監督落實。
8.5其他保障:
8.5.1應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時,項目綜合辦公室(黨群綜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應急技術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項目部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和技術信息資源,由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編制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和救援技術支持。
9、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人員及施工人員應明確“做什么”、“怎么做”、“誰來做”,項目部和公司應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應急培訓與演練。(附培訓計劃)
9.1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后,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和應急隊伍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應急任務的技能。
9.2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協調能力,項目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各個專業預案的演練。演練時,應急小組成員和義務應急隊員應全數參加。
演練內容應包括:現場人員發現事故(風險)、報告事故;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親臨現場初步了解事故概況,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和應急隊員參與應急,落實應急物資、車輛;判斷事故性質和可能的發展情況,疏散人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進行事故上報;在不會造成二次傷害的情況下,立即搶救傷員、重要財產,同時對現場進行記錄;傷者現場救治及施救方法,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維持現場秩序和交通道路暢通。在自身能力不能處理時,尋求社會支援的方法。
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10、獎懲
在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指揮中心提出申請,報經領導批準后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隱瞞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延誤,造成嚴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借故躲避,臨陣脫逃或拒不執行救援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專項應急預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自身特點編制)
1.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2.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
3.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4.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5.電動吊籃應急預案;6.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7.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8.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
9.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10.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2、專項應急處置方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專項預案編制)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4
一、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四、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后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范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范”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范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項目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后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權限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后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于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2.4.1.1發布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4.1.2按照《預案》程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2.4.1.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2.4.2.1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2.4.2.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2.4.2.3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2.4.2.4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2.4.2.5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3.1.2.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系電話、報告人;
3.1.2.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1.2.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1.2.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后,因玩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6
1、工程概況:
1)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縣冶峪中學校園內,為框架結構.總建筑面積4333.8?,建筑總高度25.5m,腳手架為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2)現場使用機械主要有:40塔吊設立一臺,按照總高度30米,大臂長度48米選用,在開工以后即進行安裝。沖擊式打夯機、蛙式打夯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鋼筋對焊機、鋼筋調直機、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電焊機、電鋸、電刨、柴油發電機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產管理方針、目標:
(1)、管理方針:在施工中,我項目部將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理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認真執行建設部及陜西省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發生,以安全促生產。
(2)、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實現以下目標:①杜絕重大傷亡事故;②控制輕傷事故在3‰以內。
3、組織措施
(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成立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圖見下頁圖所示。
(2)、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建立與項目安全組織系統相配套的各專業、部門、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如下圖所示
項目安全組織及責任人名單
姓名
職務
職責
組長
總負責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人員職責:
項目經理: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搞好安全生產中問題。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員和施工班組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保證一定安全投放,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事故隱患,制定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生產,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安全員:
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勞動保護法,組織安全活動,定期安全檢查、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嚴重危險情況有權暫停施工,報告領導處理。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項目副經理
各作業隊伍及班組負責人
電工
機械管理員
保衛員
材料員
安全員
質量員
施工員
財務組
行政組
技術質量組
材料、設備組
生產安全組
施工項目安全責任體系圖
項目經理
電工
其它有關部門負責人
材料員
消防管理負責人
機械管理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生產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1、保證現場臨時供電安全。
2、提供夜間施工必須的光照度。
3、經常檢查宿舍、辦公室的用電器具,嚴禁亂拉亂接用電設備。
1、監督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
2、配合有關部門排除障礙。
3、安全員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
1、制定項目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
2、負責安全技術交底。
3、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技術問題。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產計劃。
2、組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清除
1、保證項目使用的各類機械安全運行。
2、監督機械操作人員持證遵章作業。
3、配備各類機械的防護設施
1、保證防火設備設施齊全、有效。
2、消除火災隱患。
1、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按規定進行隔離,做出明顯標識。
2、控制各類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庫房的采光、通風和庫房安全
1、財務部門保證安全措施的經費。
2、后勤部門應提供必須的勞動用品、保證質量
班前安全
施工隊長、班組長、安全員、具體操作者
消防措施
電氣絕緣
保護設防
機具設防
勞保機具
操作規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為安全知識教育與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知識教育:我項目部對全體職工進入工地后進行入場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種工種結合培訓進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外來工務人員和新工人要進行上崗教育,工人變換工種,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職工勞動保護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安全教育每周對工人至少進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內容見下表:
類別
重要性內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產的思想基礎
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的思想教育,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與生產辨證關系教育、三熱愛教育、共產主義協作風格教育、職業道德教育
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生產的重點內容
施工生產一般流程、環境、區域概括介紹、安全生產一般注意事項、企業內外典型事故案例簡介與分析、工種、崗位安全知識
安全技術教育
安全生產的必備知識
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產法規和責任制度、法律上有關條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摘要介紹處分的先例
安全紀律教育
安全生產保障
廠規廠紀、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5、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組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部位,根據檢查情況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內容檢查評比打分,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和違章現象,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安全生產組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若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問題,檢查組有權下達停工指令,待隱患問題排除,并經檢查組批準后方可施工。
6.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專業檢查。
(1)、定期的例行檢查:包括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組實施,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組合“安全活動日”將檢查結果進行安全生產評講。每周進行安全活動,由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實施,檢查結果在班組長會議上進行評講。每個作業班組結合上崗安全交底,每天開展安全上崗檢查,保證操作機具及作業環境安全。
(2)、不定期的專業檢查:是按工程進展需要確定,由安全生產部按安全制度規定的項目,組織專人實施,也可由工程項目經理從安全生產的宏觀考慮時組織專門檢查。
7、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對具體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每一次下達任務時對工人班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上班對全班工人要進行上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具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簽字,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班組長每班上崗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安全員每天上班前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對本作業范圍內存在的危險和防護措施進行針對性交底,提供必須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
8、本企業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項目經理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b)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技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后實施,否則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
d)建立并執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e)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聯合檢查,根據檢查情況按“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文明
施工檢查評分表”、“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評分打分,對檢查中所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的違章現象,開出“安全整改通知單”,各責任人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部主管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f)建立機械設備、用電設施等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g)行為控制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帶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證件復印件報項目經理部安全組備案。
嚴禁在施工現場酗酒、賭博。
9、安全臨時用電方案:
(1)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2)臨時配電線路按規范架設,架空線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3)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設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須統一式樣、統一配置,箱體統一涂色,并按規定設置圍欄的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聯結,采用外插聯結方式。
(5)獨立的配電系統按部頒標準采用三相五線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7)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8)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混凝土墻板中預埋線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布線,必須按規定裝設施工照明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接線長度小于5米,二次接線長度小于30米。接線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曬。
10、施工腳手架搭設、拆除方案
(1)各類施工腳手架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技術防護標準和支搭規范搭設,腳手架立網統一采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每一層腳手板處設踢腳板,鋼管、踢腳板表面涂黃黑相間的警戒色.
(2)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扎。
(3)腳手架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4)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并及時清理。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米。
(5)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須設置正反斜支撐。
11、臨邊洞口的防護
(1)基坑邊1米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基坑邊與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況必須采用有效技術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邊立1.2米高的防護欄桿,刷成紅白相間的警戒色,防止人員靠近防護欄,必須按規定制定防墜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員窒息等安全防護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3)建筑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一道防護欄桿立掛安全網封閉。
(4)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厘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定。
(3)、塔吊重新安裝之后,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執體妥善連接。
(6)、塔吊基礎不得有下沉現象。
(7)、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信號。
(8)、工作完畢,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塔吊應將吊鉤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應轉至平行于軌道的方向。動臂變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轉半徑處,小車變幅式塔吊的小車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須板到停止位,拉下電源總開關。
(9)、四級風以上應停止爬升。如爬升過程中突然遇到大風必須停止作業,并將塔身螺絲緊固。
(10)、爬升過程中,嚴禁回轉,必須按說明書規定步驟操作注意撐腳和銷子的到位,塔吊的升節必須有專職安全監護。
(11)、附著形式和位置,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進行,垂直偏差須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內。
(12)、每次附著升節后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理》,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規,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防火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有效地落實防火措施,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強化消防工作管理,實現杜絕火災事故,避免火警事故,盡量減少冒煙事故的發生。
(2)建立防火責任制,項目部主要人員均負責一定區域的防火工作,負責開展日常的消防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及時下發通知單,并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并根據不同季節和工程進度,制定出分階段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對發生火災后包括報警、滅火疏散、搶運物資、搶救傷員等項工作,應詳細分工,明確職責,使滅火工作忙而不亂,有序有效,把損失減少到最底程度。
(4)現場要設立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季度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
(5)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發生火陷部位,應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保證靈敏有效,干粉滅火器必須按規定時間換干粉。
(6)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在寒冷季節應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7)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行電、氣焊工的持證上崗制度。無證人員和非電、氣焊工人員一律不準操作電氣焊、割設備,電、氣焊工要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別進入裝修階段后動用明火,須經項目經理部開具用火證后方可動火。消防人員必須對火嚴格把關,對用火部門、用火時間、用火人、場地情況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對用火部門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
(8)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落實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9)施工現場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0)施工現場內和辦公區,未經消防部門批準嚴禁使用電爐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現場施工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是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針對性。
(12)冬施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溫材料進行冬施保溫。
14、施工機械管理
(1)固定機械設備應搭防曬、防雨操作棚,使用前應固定,不得用輪胎代替支撐。移動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啟動裝置、離合器、保險鏈、防護罩應齊全完好,完全可靠。從攪拌機停止使用到攪拌機料斗升起時,必須掛好上料斗的保險鏈。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設專人監護。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據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內容和特點,提前編制有針對性和切實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報請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審批同意后及時落實,確保以先進的措施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保證質量目標及整體施工部署的實現。
(2)根據該工程特點,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資準備工作,冬季防寒勞保用品、防護用品應及時發放。
(3)冬季、雨季應根據天氣變化,氣溫情況適當調整工作內容及作息時間。環境溫度達到-50C時即為“低溫焊接”應嚴格執行低溫焊接工藝。嚴禁焊接過程直接接觸到冰雪、風雨雪天氣時,必須對操作部位進行封閉圍擋,使焊接部位緩慢冷卻。
(4)雨季施工應注意機具、材料的防雨保護工作。雨中配合電焊機等其他電動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電造成安全事故,預埋管預留時應主意防護管口及預留套管口,防止雨水進入管內銹蝕管道,冬季施工應有防凍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員摔傷凍傷。
(5)冬雨季中搬運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試水應在00C以上的環境中連續進行,并且要有防凍措施,完畢后應及時將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對倉庫、室外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做相應的保養和防凍保護。車輛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車規定執行;現場或生活區的用水管道要有過凍保護措施。
(7)冬雨季施工應對職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強職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責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倉庫及生活區應配備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檢查。
(8)加強現場工程防護工作,確保已安裝的設備、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現砸傷、碰傷、凍裂現象。
(9)加強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對施工質量和進度造成影響。
(10)安全警示標志布置方案:在危險地段、部位、臨邊四口等部位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牌。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
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8
一、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譚占軍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李洪俊鄭軍波鞠錄民車秀文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馬占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張洪波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宮軍
四、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警:119
報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應急結束
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后,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并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9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區行政區域內。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后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后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了解并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采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煉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制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 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于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__),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并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應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后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 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系電話及聯系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范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評審、發布、備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發布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安全科負責匯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 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于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后,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使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保證能迅速作出響應,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加強對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了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7號令)、《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事故后實施應急救援的內容和要求。
1.3.1分類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3.2分級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公司所有力量不能處置時,請援外部救援力量,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和公司其他全體人員全力配合各級外部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本站所有力量能夠處置時,由現場人員及時處置或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根據我公司的經營特點,事故主要為運輸途中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由公司應急救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及相關崗位應急措施等組成。
1.5應急工作的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發生事故時優先保護人的安全。作為崗位人員必須做到處事不亂,應按預案要求盡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擴大,應采取正常的逃生方法進行撤離,并迅速將險情上報,等待救援。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單位應急指揮組負責指揮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大,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風險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做好物質和技術儲備工作。
第二章事故風險描述
2.1單位概況
單位名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
地點:貴陽市陜西路37號6樓
注冊資金:100萬元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
主要負責人:郭林
公司現有員工5人,其中主要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人員1人,業務員1人,財務人員2人。設有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只經營危險化學品,不生產和儲存危險化學品。公司所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由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資質的廠家進行生產。
經營方式:貿易批發、不儲存。
經營流程: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均是按購銷合同,向危險化學品定點生產廠家購買危險化學品;由生產廠家聯系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因此,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裝卸、倉儲、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由生產廠家提供。
2.2事故風險種類
公司的經營模式是貿易經營,經營場所是聯系業務和開票據的辦公場所,公司本身無任何危險源,公司經營過程中危險因素在運輸環節,由于公司和生產廠家簽訂了購銷合同,合同規定由生產廠家聯系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由生產廠家提供。公司在應急體系的角色是協助運輸單位和生產企業在運輸過程中的事故應急管理,如實掌握所經營品種的物質特性,以便如實給客戶提供應急救援方法和信息。
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公司經營的品種有:黃磷、赤磷、高錳酸鉀、磷酸。他們的物質物化性質及其危險危害特性以及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如下:
2.2.1黃磷
(1)理化性質
危規:GB4.2類42001。
黃磷是無色蠟樣結晶體,有大蒜樣臭味。分子式P4。分子量124.08。相對密度1.82(20℃)。熔點44.1℃。沸點280℃。蒸氣相對密度4.3。不溶于水,易溶于脂肪及二硫化碳等有機溶劑。室溫下,在空氣中能自燃,易氧化成三氧化二磷及五氧化二磷,故常在水中保存。黃磷蒸氣遇濕空氣可氧化為次磷酸和磷酸。在黑暗中可見淡綠色熒光。
(2)消防措施
用霧狀水滅火,但必須注意防止飛濺,也可用沙土或泥土覆蓋,待火熄和磷固化為止,并用濕砂覆蓋,以免復燃。消防人員必須穿戴橡膠衣、褲、膠靴,并戴防毒口罩。
(3)儲運須知
包裝標志:易燃固體。副標志:毒害品。包裝方法:(I)類。(a),用鐵桶裝,黃磷全浸沒在水中。(b)裝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容器(使用塑料瓶時必須再裝入金屬容器內),物品必須完全浸沒,嚴封后再裝入堅固木箱中。(c)金屬容器內用惰性氣體封閉。儲運條件:最好儲存于低溫、通風的專設庫房,倉溫保持在28℃。庫內設水池或水缸,防止容器損壞,必須保持浸入水下或用惰性氣體封閉。每天檢查三次,必須保證水分應高出磷塊5cm以上。發現包裝破損或水分不足,應及時處理,加足水分。與可燃物、易燃物、有機物、爆炸物、氧化劑隔離,遠離熱源與火源。工作完畢及時用肥皂、清水洗凈手、臉。儲存期限:四個月。海運積戴:艙面或艙內。消防:用水淹浸,投棄有破損的容器。對這種物品通常習慣于裝在金屬大桶內,將桶裝在深水艙中,然后用水將該艙注滿。
(4)泄漏處理
對泄漏物處理,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與手套。用濕砂土覆蓋,鏟入提桶,倒至空曠地方任其干燥,自行燒掉。
(5)接觸機會
接觸黃磷的工業包括:從磷酸鈣制取黃磷,由黃磷加熱制取紅磷、三氧化磷、五氧化二磷和磷酸。此外,尚有磷肥等部門。工業用的磷中可能夾雜少量黃磷。接觸紅磷的有毒鼠藥(磷化鋅)、三硫化二磷、磷酸等工業部門。
(6)侵入途徑
主要以蒸氣及粉塵形式經呼吸道進入人體,也可經消化道及灼傷的皮膚吸收。
(7)急救處理
立即脫離中毒環境,脫去污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徹底沖洗污染皮膚,注意滅火及清除磷粒。無法立即用水沖洗時先用濕布復蓋創面。必要時需清創。用1%硫酸銅沖洗時需防止過量銅吸收而致銅中毒。
經口中毒者必須徹底洗胃,洗胃可用0.2%硫酸銅液,需防止過量吸收引起銅中毒。腐蝕癥狀明顯時洗胃需謹慎。忌服油劑。
皮膚灼傷參見。對癥治療。
2.2.2赤磷
紅磷與白磷的轉化
理化性質:紫紅色粉末,無臭,無毒。在暗處不發磷光。微溶于無水酒精,不溶于水、二硫化碳。
危險特性:遇熱、火種、摩擦、撞擊或溴、氯氣及氧化劑都有引起燃燒的危險。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干燥的庫房內,應專庫專儲。
滅火劑:冒煙及初起火苗時用黃砂、干粉、石粉,大火時用水。
2.2.3高錳酸鉀
(1)成分/組成信息
(2)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5.1類
氧化劑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吸入后可引起呼吸道損害。濺落眼睛內,刺激結膜,重者致灼傷。刺激皮膚。濃溶液或結晶對皮膚有腐蝕性。口服腐蝕口腔和消化道,出現口內燒灼感、上腹痛、惡心、嘔吐、口咽腫脹等。口服劑量大者,口腔粘膜呈棕黑色、腫脹糜爛,劇烈腹痛,嘔吐,血便,休克,最后死于循環衰竭。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本品助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3)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4)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強氧化劑。遇硫酸、銨鹽或過氧化氫能發生爆炸。遇甘油、乙醇能引起自燃。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觸或混合時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氧化鉀、氧化錳。
滅火方法:采用水、霧狀水、砂土滅火。
(5)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
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6)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穿膠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2℃,相對濕度不超過80%。包裝密封。應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7)運輸安全
包裝方法:
整車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零擔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鋼板厚0.5毫米,每桶凈重不超過50公斤),外加透籠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并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后,均應徹底清掃、洗凈,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2.2.4磷酸
(1)標識
中文名:磷酸
分子式:H。PO。
危險性類別:8.1類酸性腐蝕品
危規號81501
UN編號1805
濃度:商品正磷酸的濃度一般為52%~54%P2O5,多磷酸是正磷酸和不同聚合度的聚磷酸的混合水溶液。
(2)物化性質:純磷酸為無色結晶、無臭,具有酸味。
(3)主要用途:用于制藥、顏料、電鍍、防銹等。
(4)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膚吸收。
健康危害:蒸氣成霧對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體可引起惡J心、嘔吐、腹瀉、血便或休克,皮膚或眼接觸可引起皮膚灼傷。’熳性影響:鼻粘膜萎縮、鼻中隔穿孔。長期反復接觸可引起皮膚刺激。
(5)燃爆危險特性、消防與泄漏應急處理
危險特性:
本品不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遇金屬反應放出氫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熱分解產生劇毒的氧化磷煙氣。具有腐蝕性。用霧狀水保持火場中容器冷卻。用大量水滅火。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組長:
副組長:
當組長不在,且發生突發生安全事故時,由副組長代理組長職務,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救援人員
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中,下設一名應急救援人員。公司人員的聯系方式及應急電話見附錄。
3.2職責
3.2.1應急救援組長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發生的應急預案,每年年底公布公司應急領導成員及聯系方式,當應急指揮成員變動時應及時修訂并發布,并上報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2)負責組織監督公司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救援準備、下達啟動預案和關閉;
(3)負責聯系、協調與相關管理部門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事故情況及善后處理情況。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設備的日常維護;
(2)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事故發生時,負責向組長匯報情況,并在組長未到達前,代理公司組長的職責;
(3)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后,負責配合組長完成現場的指揮工作,并幫助完成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2.3其他人員職責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李進負責通訊工作,根據事故情況通知急救120、火警119及治安警110,并將情況上報給應急組長,在完成通訊工作后,負責救護現場受傷人員和應急疏散,然后協助完成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現場事故的處置以及使用消防器材撲滅火源。
第四章預警及信息報告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作為貿易公司不存在危險源,但公司有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員工能熟悉掌握。
4.2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組長根據預測結果,應進行以下預警:
(1)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2)指令啟動相關現場處置方案,通知相關人員進入應急狀態;
(3)指令相關人員采取防范措施,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通知
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安全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公司應急組長匯報,如果事故嚴重,應立即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匯報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類型、級別、公司的24小時值班電話號碼等。
公司應急小組組長在接到報告后,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并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同時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匯報。
4.3.2信息上報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向應急組長報告,應急組長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應急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及其他應急救援部門)報告;同時應在1小時內采用電話、傳真等形式向云巖區及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信息。
第五章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全面負責經營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根據情況指揮現場救援。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嚴重事故時,由本地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小組組長配合各級政府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一般事故時,應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5.2響應程序
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公司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決定應急預案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救援行動,事態得到控制則應急結束;如果事態無法控制,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保護現場,申請支援。
5.3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應遵循“疏散救人、劃定區域、有序處置、確保安全”的應急救援原則。
5.4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態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確認,宣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發布終止本預案命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應急結束后,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完成如下事項:
(1)按有關規定向當地地方政府報告事故發生、發展、應急救援等情況,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企業概況;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
已經采取的措施;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安全員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和原始資料收集工作,向應急組長遞交相關資料;得到應急組長同意后,方可開始現場回復重建工作;
(3)安全員組織編寫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作為應急預案評審維護的重要資料,應急救援工作總結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①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
②應急反應的及時性;
③應急組織的協調配合情況;
④應急設備的充分性;
⑤人員的疏散情況;
⑥應急醫療救護情況;
⑦人員傷亡情況。
第六章信息公開
對外新聞發言人由應急救援組長擔任;現場對外新聞發言人由副組長擔任,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第七章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1)組長組織做好災后重建、污染物清理與處理等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減少事故損失,盡快恢復秩序,;
(2)成立善后工作小組,協調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現場清理與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等事項,對于應急救援期間借用物資和救援費用予以補償和支付。
7.2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組長要進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對事故的評估是否準確;應急救援決策是否準確;應急救援資源調配使用是否合理;應急救援行動是否協調;通信是否暢通;應急救援效果;評估本預案的不適之處,提出修訂建議。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應急通信系統,在應急工作中確保應急通信暢通。確保經營場所內固定電話暢通,同時制定制度要求在經營場所外移動電話的正常使用。公司應急救援(外部、內部)聯系電話見附件。
8.2應急隊伍保障
本著統籌計劃、合理布點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系統,加強應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利用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簽訂互助協議,提供應急期間的搶險搶修、物資供應、醫療衛生、交通維護和運輸等應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強員工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公司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
8.3物資裝備保障
依據本預案應急處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公司內應急物資儲備為主和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的區域聯動機制,做到應急物資資源共享的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調配使用。
8.4其他保障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對應急工作的日常費用作出預算,列入年度預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第九章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為進一步明確各人員應急工作職責,使其獲得應急處置知識與技能,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每年都應舉辦培訓班或派員參加相關應急培訓。培訓分為一般培訓和專業培訓兩種。一般培訓主要針對一般員工,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危險識別、報警、逃生、疏散、現場急救、個人防護等內容。特殊培訓主要針對應急管理人員,特殊培訓內容應根據應急工作職責、應該具備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具體確定。特殊培訓可采取自我培訓與社會培訓相結合的形式。
應急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如何識別危險;
②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
③初期火災的處理措施;
④各種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⑤防護用品的佩戴;
⑥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及其后果處理;
②報警的基本程序;
③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④基本防護知識;
⑤撤離的組織、方法和程序;
⑥在危險區行動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⑦自救與互救的基本常識等。
培訓可采取多種形式,如課堂講解、應急設備操作訓練以及應急知識和技能比賽等。培訓應保存相應記錄,并作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應急培訓應具有針對性、周期性、定期性、真實性、全員性。
9.2應急預案演練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培訓完成后,組織有關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效果的評估可以采取考試、現場提問、實際操作考核等方式,并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對于關鍵應急崗位的人員,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對其單獨加強培訓或調離崗位,以確保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9.3預案的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年度演練總結報告每年修訂一次;三年后根據生產實際狀況由發生的主要負責人授權重新組織編制。
注意經常檢查以下內容,如有變更及時修改事故應急預案:
(1)應急人員的身份和電話;
(2)應急物資的變化;
(3)企業周邊環境的變化;
(4)企業附近交通的變化;
(5)企業應急組織的變化。
修改后應及時上報貴陽市云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9.4預案備案
本預案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編制,并按要求報送給云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本預案的最終解釋權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結合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和本企業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組織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演練簡介,一名員工因為施工中的'操作失誤發生觸電事故,項目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觸電者積極實施搶救過程中如何保障信息傳達預案,小組成員如何履行職務,最后完美達到練習目的。演練目的,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的同時,通過演練,使人員掌握應急救援運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項目應急小組的協調作戰能力。參加演練的相關部門,公司安全科領導,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部,職能部門以及各作業班組。安排假設三名工人在澆筑三層窗臺板時候,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同時說明不能夠亂接電源接電,必須要找電工,電工按照工廠安排好振搗棒的電源。一切落實結束之后,對作業人員示范開關只要扳動按鈕就行,其他不要動交代,完成之后就到別處巡查。事故發生。
一名工作人員未通知電工,上次把現實觸電倒在電箱邊,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電保護器的按鈕。按下按鈕之后,正在一邊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員聽到驚叫聲。一邊跑向出事地點,一邊用電話撥打120求救,并且向項目經理報告。總指揮在接到電話之后,決定啟動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立即電話向公司報告,同時用電話通知搶險組組長啊在施工現場發生觸電事故,立即按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帶領人員趕到事故地點進行檢查,同時到配電房間拉閘斷電,對現場所有用電進行檢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
救護組長帶領救護組成員趕到事故地點。對觸電人員進行檢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疏散組組長立即按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帶領警戒組人員趕往出事定點,禁止閑雜人員出入,現場拉警戒帶進行隔離,并且會進入的救護車停放在安全地點。隨時準備將傷員送往醫院,禁止其它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4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傷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xx月xx日時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5
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占地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458.73平方米,現有職工13人。主要生產經營電
泳漆、濃縮液、穩定劑、溶劑、光盤保護漆、有機添加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生產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皮膚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產和庫存的原料、產品與高熱源、強氧化劑等接觸,易發生火災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成員:(略)。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略)。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略)。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成員:(略)。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成員:(略)。
4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
(3)車間、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況;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區環保局:81516124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處理方案
泄漏處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并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2)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并更換。
5.2.2泄漏物處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群眾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方案
5.3.1化學性皮膚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來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
合并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設備,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采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松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于1次。
7附件
(略)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學校意外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危險品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亞東
副組長:杜振慶
成員:吳艷秋、周雅平、張鳳、張勇、王曉紅、張仁芳、劉福海、錢立輝、各村小校長
突發安全事故聯系電話: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后及時向教育、公安、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縣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實驗老師、村小校長)。
2、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帶,及時將情況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3、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應急管理部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等法律法規,《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通知》(南府辦〔20__〕29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4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生產安全事故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1.5工作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施救的原則。實行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并積極配合和落實上級預案要求。
1.6應急預案體系
(1)本預案是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與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目錄中的公路、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各項專項預案配套實施,是為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而特別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與《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相銜接;
(2)局屬各事業單位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報局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備案;
(3)南寧市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并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報當地安監部門和行業監督機構備案。
2組織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成立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局長
副指揮長:分管行業的局領導、分管綜合安全產的局領導
成 員: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科,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擔任主任,局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局屬各事業單位及局辦公室、財務科、道路運輸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公路建設管理科、安全監督科等對應科室抽派人員組成,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
2.1.1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度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負責、指揮、協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2)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對本局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動決策;
(3)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4)組織實施本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物資、設施設備運輸保障工作;
(6)按權限規定統一對外發布本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
(7)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1.2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根據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分析判斷,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
(2)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
(3)決定對外通報的相關事項;
(4)決定應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終止。
2.2應急處置工作組
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
2.2.1應急協調組。應急協調組設在局安全監督科,組長由局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成員由局安全監督科和相關科室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承擔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編制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和演練;在緊急狀態下,綜合收集、報告事故信息;執行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記錄工作;聯系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確保上傳下達工作快速、準確。
2.2.2道路運輸保障組。道路運輸保障組設在局道路運輸管理科,組長由局道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道路運輸管理科、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道路運輸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群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3水路運輸保障組。水路運輸保障組設在局水路運輸管理科,組長由局水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水路運輸管理科、市港航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水路運輸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船只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4城市客運保障組。城市客運保障組設在局公共交通管理科,組長由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科長(負責人)擔任,成員從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對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公交、出租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群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5后勤宣傳保障組。后勤保障組設在局辦公室,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從局辦公室、安全監督科、財務科和局屬各事業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本局工作車輛、物資裝備的調度;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有關信息公開、宣傳等工作;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如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提供飲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2.2.6工程建設保障組。工程建設保障組設在局公路建設管理科,組長由局公路建設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公路建設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市公路發展中心和市港航發展中心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和指導公路、水運建設項目業主對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管理及應對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組織技術專家提供行業技術指導意見;協調抽調有關施工機械進行搶救施工等。
3預警
3.1預警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發展態勢,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各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與預測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認為達到或預計可能達到紅色、橙色、黃色預警的報告提請南寧市人民政府發布;藍色預警由局屬各事業單位報請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同意后發布。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發布機關等。
3.2預警發布
3.2.1 Ⅰ級、Ⅱ級、Ⅲ級預警發布程序
(1)局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對應科室負責收集本行業發生Ⅰ級、Ⅱ級、Ⅲ級事故隱患信息,按照信息報告程序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按規定報告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派單位(科室)進行核實、分析,符合Ⅰ級、Ⅱ級、Ⅲ級預警條件的,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向南寧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3)接到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或其他單位(部門)發出預警后,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應當逐級轉發通知,立即組織采取預警預防行動。
3.2.2 Ⅳ級預警發布程序
(1)局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對應科室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經核實、分析,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2)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發布Ⅳ級預警時,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簽發預警發布文件,及時對外發布警報;
(3)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預警后,應當立即組織采取預警預防行動,局機關對應科室做好監督指導工作。
3.3預警預防行動
局屬各事業單位將預警預防行動寓于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范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突發事件隱患。
預警發布后,局屬各事業單位和機關對應科室要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停產停業、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4信息報告
局屬各事業單位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4.1信息接收與通報
值班人員在接收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并按照程序及時通報事故情況。
4.2信息上報和傳遞
4.2.1 Ⅰ級、Ⅱ級、Ⅲ級事故信息報告
對以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核實事故基本信息后,2小時內報告南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1)造成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2)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生產安全事故;
(3)發生在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4)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5)需要市級層面支援的生產安全事故;
(6)其他需要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
4.2.2 Ⅳ級信息報告
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于2小時內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故發生地交通運輸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的同時,負責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指令后,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本預案,迅速下達應急處置命令,組織協調指揮行業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急隊伍及時有效地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5.2分級響應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生產安全事故級別相對應。(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1)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應急響應分別由國務院和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按照上級部門的指示,在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各應急工作組積極配合救援和處置工作。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科室,根據《南寧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應急處置,并將現場情況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經批準后,向南寧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報告。
(2)Ⅳ(一般)應急響應由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科室趕赴現場,配合事發地的縣(區)、開發區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并將現場應急處置情況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
5.3處置和救援措施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進入應急狀態,跟蹤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生產安全事故救援信息;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系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4信息公開
后勤宣傳保障組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必要時,在南寧市人民政府指導下,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處置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5.5應急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得救治,事故現場得到控制,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的事故隱患得到消除后,經上級部門或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確認、批準,現場處置響應工作結束。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完成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書面總結。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1)協助事發地政府和企業積極穩妥做好受難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環保、衛生的處理工作。
(2)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設備。對不能歸還或損耗的物資、設備,報請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審批后,送本級財政部門核準,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6.2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493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6.3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后,應及時總結事故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較大級別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完成,于救援結束后20日內向上級報告。
6.4表彰與責任追究
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在救援工作中表現出色、貢獻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履行救援義務不力、散布謠言、貪污、挪用救援資金和物資等違法違紀的人員要按程序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應急保障措施
7.1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組織交通運輸行業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同時,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企業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將評估結果上報局相關對應業務科室,并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包括:分析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7.2應急預案管理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培訓、演練。針對演練、應急救援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修訂,實現可持續改進,原則上每3年對預案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按程序抄送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7.3通信與信息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船舶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車輛、船舶的數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7.4加強應急基礎建設
按照平戰結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加強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基礎建設,擬定緊急狀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適當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落實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7.5加強宣傳培訓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宣傳工作,按照應急實戰要求,加強救援隊伍、人員的培訓、演練,并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提高整體作戰和協調能力。
7.6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8.附則
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四)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本條款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8
1 編制目的
編制應急預案的要求和對安全服務制度完善的要求,以及對事故的事前控制。
2 行業概況
企業名稱,地址,總圖布置,周邊概況,人員結構,主要服務項目及對象。
3 危險性分析
企業內的電器,用火,燃料等特性描述。
4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企業內成立服務行業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4.1 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總經理不在時進行現場指揮)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服務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制訂,修改并實施事故應急預案。
(4)負責現場疏散,急救的指揮工作。
(5)及時,準確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
4.2 工作組組成人員的職責
應急搶險組:負責報警,報告領導,疏散人員,協助搶險。
組成人員:各班組人員。
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隔離,疏散人員,引導消防車等工作。
組成人員:門衛及保安。
5 預防與防備
5.1 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
(2)定期檢查檢測電器,防雷,煙感應器,煙道設施的完好。
(3)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有效備用狀態。安全通道的暢通。
5.2 防備與通訊
單位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處于完好狀態。
應急電話:
火警電話119
匪警電話110
醫療急救120
單位內部各部門負責人24小時開通的電話號碼。
6 應急響應
若干子方案組成。
7 附則
7.1 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7.2 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于1次。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9
一、落實整改責任,成立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隱患整改領導小組:
組長:(負責隱患落實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置、全面指揮及組織協調管理工作)
副組長:(負責整改工作期間的現場指揮、跟蹤、隨時抽查跟進隱患整改落實進度情況)
(負責審核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協助組長解決整改過程中出現的技術難題)
成員:(具體負責各項整改工作的實施和安全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根據自身職責分管范圍進行隱患整改跟進,力爭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整改任務。)
安全隱患整改領導小組職責:
(1)對編制的整改方案認真進行會審,并提出會審意見。
(2)對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可行,遺漏補充,負責整改工作安全。
(3)制定隱患整改表,對隱患整改進度進行跟蹤檢查。
(4)嚴格執行“編號登記、復查銷號”的整改制度。
(5)整改領導小組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層層落實責任。
(6)對各項整改項目,責任人必須到現場指揮、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在隱患整改過程中,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時,由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召開領導小組全體工作人員會議,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措施。
(8)按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安全措施不到位決不允許施工。
(9)做好整改期間各項記錄。在規定期限內對所有隱患督查整改落實到位。
2、設立安全隱患整改、復查驗收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
成員:
安全隱患整改、復查驗收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所有整改項目復查驗收工作,對整改不合格的必須重新進行整改,直到合格為止。
(2)制定各項整改項目驗收標準,嚴格按標準進行驗收。
(3)對整改期間“三違”現象進行督查,對各類違章、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狠抓整改工程質量,對各項整改工程質量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對整改工作失職人員進行嚴肅查處。
(6)對整改各項安全檢查記錄進行檢查、完善。
(7)整改結束并經自查自驗合格后,報請集團公司驗收。
3、整改所需資金及物資設備保障
董事長、總經理和財務科長負責籌措整改所需資金及整改期間物資設備的正常供應等。
二、整改要求
嚴格按照定措施、定時限、定資金、定預案、定責任人的“五定”原則,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重點整治,嚴密防范。同時要求各隊、各班組對安全隱患必須本著快速、安全、優質、高效、限期的原則進行整改,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如果發現對隱患整改采取消極態度、拖延或采取應付使整改質量無保證而導致發生事故的,將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隱患內容及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間
1、煤礦無礦級安全管理機構文件,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
(1)整改措施:成立我礦的礦級安全管理機構,由董事長簽發并進行公示,且逐步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期限:在4月15日前完成。
2、主斜井探放水鉆孔已施工結束,無鉆孔竣工圖和允許掘進距離。副斜井探放水資料不完善。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主斜井的施工單位按照實際比例繪制探放水的平面圖和剖面圖,在圖上必須標示清楚煤(巖)層位和允許掘進距離。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單位完善探放水資料,資料完成后報我礦進行審核。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3)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3、副斜井、主斜井無瓦斯檢查牌板。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屬兩施工單位在《規程》規定位置必須懸掛瓦斯檢查牌板,且按有關規定及時檢查和填寫瓦斯數據。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4、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瓦斯員、安全員、絞車司機、安全監控員、探放水工、防突工等)。
(1)整改措施:要求兩施工單位按規定配齊相關特種作業人員和證件。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4)整改期限:4月20日前完成。
5、副斜井瓦斯探頭懸掛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單位立即將瓦斯探頭吊掛到規定位置。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6、井巷施工牌板(五圖一表)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屬兩施工單位將“五圖一表”做成規范的牌板按要求懸掛在施工現場。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4)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以上隱患內容及整改方案見附表。
四、整改期間安全技術措施
1、兩施工隊根據本次所查出來的隱患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期限,以及整改后達到的標準,確保整改工作順利完成。
2、在隱患整改過程中要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嚴格按標準施工,嚴格按相關操作規程的規定操作,嚴禁違章作業和在處理隱患過程中發生事故。
3、在整改期間要加強安全隱患整改過程中的現場指揮工作。
4、凡本次列入的井下安全隱患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對照進行整改,確保整改質量。
5、礦分管領導要加強對所分管范圍內存在的隱患整改工作指導并監督按要求進行整改。
6、要加強協調配合,對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反饋信息到整改辦公室。
7、要高度重視這次停產整頓整改工作,要站在為礦負責、為職工負責、為本人負責的高度責任感,加強本次整改工作的力度,確保各項整改工作得以很好的落實。
8、安全礦長要對本次整改工作加強跟蹤落實,整改一條,注銷一條,直到所有整改工作結束。
9、各擋車裝置必須保持常閉狀態,只有在車輛通過時才能打開。
10、必須有礦管理人員在現場跟班作業,嚴禁脫崗。
11、各整改項目整改結束后及時報告礦安監部,并由安監部長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對整改不合格達不到標準的必須進行限期重新整改,再達不到要求的對分管領導和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
12、整改工作結束后,由礦安監部組織進行初驗收,認為合格后,及時向上級申請進行驗收。
13、未述部分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操作規程》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0
為了認真貫徹9月9日縣政府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縣局決定,在全縣煤礦范圍內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百日專項行動,確保到年底實現安全生產零死亡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時間
20xx年9月20日-20__年12月30日
第一階段(20xx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為煤礦企業自查自糾階段,全縣所有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深入查找分析各類安全隱患,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確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第二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為縣煤炭局組織全面檢查階段。由縣煤炭局各包抓領導帶隊,包礦技術干部和駐礦安全監督員參與進行全面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要做到整改措施、責任、時限、預案、資金“五到位”,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第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為重點督查階段。由縣局組織督查組,進行重點督查和整治。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百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監科,何國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本次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
三、檢查內容
(一)煤礦安全“十必須,十禁止”和礦長守職盡責執行情況。
(二)礦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滅火、防治水、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礦井通風系統是否健全、完善、可靠,是否存在微風、無風作業現象;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滿足要求,抽采是否達標,有無瓦斯超限事故。
(三)水害事故預防措施落實情況。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及探放水設備配備情況;礦井及相鄰煤礦采空區、廢棄老巷及積水情況是否查楚,探放水措施落實情況;地面防洪災、泥石流、滑坡等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
(四)防滅火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井下有無一氧化碳超限問題;灌漿、注氮措施落實情況;采空區封閉情況。
(五)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節日期間值班安排情況。煤礦法人、礦長是否堅持坐鎮礦井指揮安全生產工作,是否落實帶班下井制度,在建、技改、整合礦井是否落實雙帶班制度。
(六)“打非治違”貫徹落實情況。
(七)其他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各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活動,成立專門機構,依據檢查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自查方案,做到安排具體,任務明確,措施得力,責任到人,確保自查自改工作收到實效。
(二)各煤礦礦長要親自抓,負總責,主管安全礦長要具體抓,切實負起責任,不得應付差事,走過程,確保本次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效果。
(三)縣煤炭局檢查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提出處理意見,并跟蹤督促落實,消除事故隱患,建立隱患臺賬和檢查記錄,由局安監科將工作開展情況匯總備案。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1
1.總則
1.1目的
為建立健全我公司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體系,規范應急響應程序,強化預防、預警、預測機制,進一步增強應對和規范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毀損和華景污染,特制定本預案。
1.2基本情況
天津開發區大野航務有限公司系中德合資公司,在職員工130多人,主要從事國際貨運代理,報關、報檢及貨物運輸等業務。我公司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車輛為廂式貨車,載貨量分為2噸,5噸。車況良好,年檢合格,各相關證件,資質(手續)齊全。主要運輸產品、數量、目的地及行車路線需要根據客戶要求確定。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85);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191-85);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GB6833-86);
《公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基本要求和性能試驗》
1.4使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運輸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的特備重大以及重大爆炸、火災、泄漏等事故,造成人身危害、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所采取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協助其他道路道路危險貨物事故發生時的應急保障。
1.5事故類別和事故分級
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而劃分的類別。按交通部《汽車危險貨物品名表》執行。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人員
(1)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
總負責人:聯系電話:現場指揮:聯系電話:
24小時值班:聯系電話:
(2)現場指揮人員
現場指揮:聯系電話:
2.2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度;
(3)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4)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5)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6)事故狀態下,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
(7)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8)接受政府指令和調動;
(9)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10)組織保護事故現場和數據。
3.應急措施
發生事故時駕駛員在第一時間準確的向當地消防、運管、安監及公司領導匯報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人員傷亡等情況,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事故應急救援運營方(預)案”總指揮通知所有應急小組起動預案。
3.1事故發生后駕、押運員應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1)、駕駛員立即拉緊手制動器,固定車輪,熄滅發動機關報警。押運員根據所載貨物的性質,釆取相應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指揮周圍車輛及無關人員迅速離幵,現場隔離50米范圍禁止明火,防止事態擴大;
(3)、疏散事故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4)、立即到路口設置警戒標志,并迎接救援車的到來。
3.2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駕駛員和押運員在緊急救援時,要按危險品性質和事故嚴重程度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對周邊人員緊急撤離以及撤離方式;在當地救援部門到來后,人員的疏散與撤離決定權移交給政府部門履行。
3.3危險區的隔離
事故發生后,駕押人員應對事故現場周圍實行警戒,對無關人員及車輛進行緊急疏散,駕駛員要在危險區域放置“前方危險,車輛繞行”警示牌,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3.4檢測、搶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1)、駕、押人員應落實危化品污染事故監測工作。
(2)、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a、運輸易燃、易爆氣瓶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關閉鋼瓶閥門,如果無法擰緊閥門,迅速將車輛開至空曠無人區域任其泄露盡。車輛無法開動時應向氣瓶大時澆水,使其冷卻并移出危險區域。安全轉移氣瓶,逐個卸車,嚴禁踢、傾、摔、碰、溜放卸車,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脫落,氣瓶豎放時必須穩妥。
b運輸易燃液體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輕裝容器,有滲漏現象時,應及時將滲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風處,進行粘補和更換包裝,已經泄露的物品用紗布覆蓋后掃凈,發現中毒,應立即將中毒人員移至空氣流通處。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2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所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的組織實施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所管轄路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進行。事件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以人員疏散為先,人員搶救為主,其次減少設備、財物損失,再次考慮障礙排除,維持交通秩序、車輛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車輛發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況。
四、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的應急處置以所轄路段主管單位響應為主,依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屬各單位的負責人是事故路段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
(二)所轄各管理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報警,詳細了解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車輛類型、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接警記錄,對接警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三)值班監控員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性質后,及時通知值班領導、駐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
如火災事故嚴重,人員傷亡較多時,救援應急小組在報請上級單位同意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四)在必要情況下,及時通知醫療、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區域分流的,應及時與相鄰高速管理單位聯絡。
六、現場處置
(一)先期到達的值班領導與路政巡查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后,及時在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規范放置救援車輛,劃定警戒區,及時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險品種類及損失情況)及時上報,在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領導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二)應急救援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方案、組織救援: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路政和交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3)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1)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貨物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貨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2)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3)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4)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他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5)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路政人員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路政人員予以協助。
3.事故現場須確保與監控中心信息暢通,及時向監控中心匯報事故現場情況,監控中心可采取可變情況板、收費站預警等方式向過往司乘人員告知事故情況,引導司乘人員繞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災而再次發生惡性事故。
(三)現場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處理完畢,現場路政人員及時撤去警示標志、警示牌和標志筒,通知養護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維修已損設施。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是否恢復交通。事后按照上級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二)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摩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三)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四)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集團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3
為提高對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特大節假日期間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危險品運輸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成立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
為了使本預案有組織、有計劃的實施和開展,公司成立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總經理和其它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及時掌握運輸市場主、客體的動向,全面調節部門關系,加強與各級部門的聯系,積極做好運輸調度工作,深入市場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保證制定的的重應急預案得意順利實施。重大節假日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在啟動應急預案時,有權調配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機動車、公務車輛和駕駛員以及所有人力、物力,并可向公司職工下達指令性任務。
二、特殊天氣運輸方案
1、車輛出車前,各機駕人員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車輛必須配備與所載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滅火器材、應急處置工具等。
3、及時了解天氣情況,遇特殊天氣,安全部門提前通知機駕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能不出車的盡可能不要出車,必須出行的,認真做好各類防范措施,行車途中嚴格遵守安全法規。
4、遇有特殊天氣,單位通過GPS短信平臺,向所有營運車輛發送天氣情況、注意事項、路況信息,及時提醒機駕人員注意安全。
三、車輛遇特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一般交通事故
(1)駕駛員迅速向當地110、122報警;
(2)立即車后100米以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劃定警戒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3)檢查車上所載貨物是否發生泄漏、倒塌等,如發生泄漏立即采取措施;
(4)密切注意周圍過往車輛和行人,做好監控工作,防止周圍火種靠近。
2、發生危化品泄漏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閑雜人員進入,杜絕外來火種靠近。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堵漏用品進行封堵。
(4)如是有毒氣體(如氯氣)泄漏,應立即采取堵漏措施,如無法堵漏,應盡可能將容器在、推至水中,同時立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并告知防護方法(一般可用浸過水的毛巾捂住口鼻)。
(5)如有易燃氣體(如氫氣)鋼瓶發生泄漏,要站在上風處向氣瓶潑冷水,使其降低溫度,然后再將閥門旋緊。
(6)如是易燃液體、腐蝕品發生泄漏事故,駕駛員、押運員要及時用砂土或松軟材料吸附,大量泄漏時,特別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火災隱情,造成火災事故,同時會造成環節污染。
3、發生危化品火災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閑雜人員進入。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4)如所云危化品燃燒放出有毒氣體,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同時盡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
(5)如有易燃氣體鋼瓶發生泄漏燃燒,應盡可能將未著火的氣瓶移至安全地帶,對這火的氣瓶可用霧狀水澆到氣瓶上,使其冷卻,在火勢尚未擴大時,可用適當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如是易燃液體罐車發生火災,盡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用大量的水噴淋罐體,使其降溫,同時采取與化學泡沫滅火劑進行撲救。
四、安全防范措施
1、提前安排好重大節假日的值班工作,每班須有領導帶班,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遇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公司主要領導和營運車輛要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
2、安全科協助車管部門,在重大節假日前對參加營運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所有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對所有從業人員的資質再重新審查一邊,達到逐人逐車過堂,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堅決不準參加節日運輸。
3、安全部門做好車輛的月查工作,特別是要加強車輛安全部件和消防器材的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4、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例保檢查,每日在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后均要認真做好檢查工作。
5、公司每月組織全體駕、押人員進行安全例會學習,在重大節假日前,重點向駕駛員、押運員宣講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和報警方法、消防方法,嚴禁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疲勞駕車。
6、在節日前,由安全科印發安全簡報的方法,通知每位駕駛員、押運員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在節日期間,單位再利用GPS短信平臺,經常性的向車輛發送一些天氣信息、安全注意事項、路況信息等。
7、行駛中遇有惡劣天氣,視線不清時,要減速慢行,在不能保證安全行駛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駛,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牌,做好防范措施。
8在行駛過程中,如遇道路堵塞情況時,必須與前后車輛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告,駕駛員、押運員做好其它車輛及過往閑雜人員的監控工作,防止外來火種造成事故發生。
9、一旦發生事故,單位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情況和事態,及時匯報上級主管部門,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出最佳的處置方案。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處置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險和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司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江西在中部地區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環境。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和《天津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公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公司應急小組)和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統一領導下,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公司各部門及其工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履行公司應急小組的安全監督職能,把保障公司人員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行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傷害。
1.3.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為主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迎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1.3.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領導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部門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1.3.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應急管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適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1.3.5快速發展,協調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員工隊伍的作用,依靠群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確保一旦出現事故,能過快速反應,及時、果斷、妥善處理。
1.3.6整合資源,平戰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團員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充分發揮應急隊伍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把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與平時演練結合起來,為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提供救援保障。
1.3.7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裝備和妥善有利的技術手段、方案、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以及相關科研單位、檢測機構的作用,提高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綜合素質。
1.4我公司基本情況及危險源分布情況
天津奧林股份有限公司是生產體育健身器械的廠家,產品主要出口國外,材料以鐵件為主和一些包裝和生產輔料。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運輸、使用、貯存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危險廢物化學品,且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一般分為4類;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存區;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廢氣處理場所。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公司危險和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普查情況,制訂出重點分布情況詳見編制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危險源的分布圖、表、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補充、修訂,要求內容應包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種類、最大數量、危險特性、現場安全、消防設施和放防護器材,作業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及周邊環境和人員分布等情況。
對每個已確定的危險源必須做出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即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對周圍環境帶來的危害及范圍,提出廢棄物的處理辦法;預測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途徑,如誤操作、設備失修、腐蝕、工藝失控、無聊不純、泄漏等;以及加強預防措施。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全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適用于公司區域內下列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之一情形的應對工作;
1.5.1造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3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1.6事故分級
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4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較大)Ⅳ(一般)(以下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1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以上生命安全,或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0人以上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2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5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3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4一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以外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分級響應標準
應急響應堅持屬地救援處置為主的原則實行分級響應。
1.7.1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公司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有必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發生各車間行政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車間領導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4發生或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1.7.5當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和配合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
Ⅲ級及Ⅳ以上應急響應行動由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各部門根據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成立環境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組,應急組下成立專業應急隊。成員如下:
組長:公司董事長
第一副組長:公司總經理
付組長:生產副總、安全科、環保科負責人,當日值班主管
組員:廠區內各部門負責人及環保、安全科技術人員
專業應急隊:廠區內各部門環保員、安全員。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5
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建設部有關施工安全突發事件工作預案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建設工程發生的規模大、影響廣、社會危害性強的建筑施工安全等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1、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建筑施工(如支模架、腳手架、施工機械、深基坑坍塌等)責任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
2、企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死亡重傷人數超過20人(含20人),或經濟損失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特大惡性火災事故;
3、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直接財產損失50萬元以上因安全技術、安全設施不到位或工程質量造成的在建建筑物(構筑物)的倒塌等傷亡事故(含施工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事故)。
突發事故發生前的日常防范工作,依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發生上述事故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圖
(略)
三、成立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突發事件協調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注:發生突發事件的成員單位,其總經理追加為副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追加為組員;
發生突發事件的項目部,其項目經理追加為組員。
四、公司協調領導小組職責
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建筑施工安全突發事件日常工作、指導和監督成員單位(分公司)對施工項目加強安全防范、監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在有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將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報等報告集團協調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情況判定突發事件的規模,決定或請示是否起動集團公司施工安全等突發事件工作預案。辦公室設在生產工程部,電話:
五、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職責
1、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匯報;
2、由突發事件所在單位負責調動本單位人員、設備、物資、技術力量及相鄰可依托的救援力量;
3、檢查項目部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建立及工作情況;
4、成立領導小組聯絡辦公室,設立值班電話。
六、項目部級突發事件工作小組
由項目經理、責任承包人、技術負責人、質安負責人、設備材料負責人等組成。
建立項目部、成員單位集團公司各級之間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項目部應建立突發事件搶險小組,除管理人員外,尚應有5—10名兼職搶險人員。
1、組織搶險隊員學習各種應急預案,熟悉各種突發事件的現場防護、人員搶救、疏散知識、分辨搶險物資的種類等;
2、當遇到不同事件時,能及時組織特種搶險人員、設備、物資(或供應渠道、地點),以便在最短時間內投入使用;
3、建立當地消防隊、治安隊、環境部門、醫療部門及其他協作部門的聯絡渠道;
4、組織搶險隊員進行消防器材、防毒器材、攀登工具的正確使用練習,防止誤用;
5、組織搶險隊員學習危險品、洪水、臺風等各種危害性事物的特性;
6、適時組織突發事件搶險演練,提高應急能力,對演練中的不足之處,要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整改。
處置措施
發生本預案選用范圍的突發事件后,啟動公司施工安全等突發事件工作預案。
1、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主即到位并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同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警,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或請求有關部門支援。
2、協調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專業組,即現場搶救組、事故調查組、事故善后處理組,各專業組按照各自職責,到崗到位,采取應急的措施如下:
(1)、現場搶救組由杜德明負責,職責為:
①疏散事發現場的周圍人員,營救事發現場尚未脫險人員;
②會同有關部門維護事發現場的秩序,疏散群眾并做好解釋工作。
(2)、事故調查組由負責,職責為:
①指導施工企業在事故發生地進行應急搶險、排險;
②組織有關專家赴事發現場進行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
(3)、事故善后處理組由負責,職責為:
①保持與上級的聯系,使其能及時掌握最新信息;
②組織將傷員送醫院救治;
③負責接待傷亡人員家屬,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
④做好機要保密及對外宣傳工作;
⑤做好事故處理的后勤保障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各小組在履行以上職責過程中,應及時將最新情況報告公司突發事件協調領導小組組長。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6
本預案主要為了確保對化工產品及油類等危險品發生火災/爆炸/泄漏等緊急情況做出響應,盡可能減少由于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對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項目部成立應急情況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均為小組成員,由項目經理統一指揮。
(2)職責
1)組長領導各關鍵人員針對潛在的緊急情況進行檢查及發生緊急情況時的指揮工作。
2)各成員負責化學品、油類等泄漏、爆炸與火災的應急響應工作,協助組長在發生緊急情況時進行指揮、指導、疏散、搶救工作。
3)組長負責落實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4)組長負責落實對外聯系,針對工程所用的物資及時收集每種物資對環境的潛在影響,并制定發生環境事故應采取有效的措施。
2、應急預案
(1)倉庫管理員對儲備的化學品檢查時發現化學品泄漏,應采取措施攔截防止污染面擴大,并根據泄漏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進行清理,能回收的盡量回收。
(2)氧氣、乙炔等壓縮氣體及液化氣體泄漏時,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方法、漏氣容器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3)酒精、乙二胺、丙酮等易燃液體泄漏時,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切斷火源,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區域。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池,大量泄漏時,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汽災害。
(4)硫酸、鹽酸等腐蝕化學品泄漏時,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進入下水道,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池。大量泄漏時,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
(5)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時,責任人應及時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報告應急情況領導小組,火災較大時,應立即撥打“119”通知地方消防隊。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7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里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范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柜(櫥)內,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范、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并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并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后,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8
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凡在路段內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疏散,適用本應急疏散預案。
一、指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當發生化學危險品事故,在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前應當由管理處值班領導統一指揮,當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后,應根據需要由上級領導實施統一指揮或指定人員負責指揮,并成立指揮部。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到場后,本單位指揮部并入現場總指揮部,服務總指揮部的指揮。
2、屬地指揮原則
本系統其他地區的增援力量到場后,服務本地指揮員的指揮。
3、分部門逐級指揮
本單位各部門指揮員服從于管理處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并負責指揮本部門的戰斗,上級指揮員不得越級下達命令,如有特殊情況要越級下達命令時,上級指揮員應將命令情況通報給被超越的指揮員,受命者應主動向本級指揮員報告情況。
二、指揮體系及任務
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必須成立指揮部,根據本系統的工作特點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揮部人員構成及主要職責
總指揮: (負責與現場總指揮部工作協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總指揮: (負責本系統具體工作的指揮)
成員:路政、收費站、服務區、交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各單位的具體工作)
(二)人員分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組(注:具體人員名單和各人員所負責的工作應寫清楚)
2、現場車輛疏散組
3、車輛分流疏導組
4、周圍群眾疏散組
5、警戒組
6、后勤保障組
三、力量調集
當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或調度命令后,應當立即按照預案調派交巡、路政、養排等力量趕赴現場,并通知管理處值班領導,同時向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
四、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實施警戒。第一到場力量應對危險區域實施控制,在事故現場劃分警戒區、輕危區、重危區,設置警戒線;一般情況下重危區為50米、輕危區100米、警戒區為200米,對下風方向或泄漏量比較大時還要擴大警戒區。
(二)清除火源。迅速熄滅警戒區內的所有明火,關閉電氣設備,包括呼機、手機等通信工具;車輛熄火,并注意磨擦、靜電等潛在火源。
(三)維護秩序。節實對危險區嚴加控制,以防人員、車輛誤入危險區;在事故路段的主要進出口設安全檢查站,控制車輛進入,保證搶險救援車輛通行。
(四)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疏散至安全地帶(上風或側上風方向),在污染嚴重、被困人員多、情況比較復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1、撤離準備。救援人員首先應熟悉地形,明確撤離方向;準備好進入危險區應攜帶的標志物、擴音器以及強光手電筒等必要器材。
2、積極防護。撤離前應及時指導危險區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可就地取材,采用簡易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對于一進無法撤出的人員,可將密封性好的房間設置為臨時避難間,指導他們緊閉門窗,用濕布將門窗縫塞嚴,關閉空調等通風設備和熄滅火源,等待時機再作轉移。
3、迅速撤離。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合理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對粘有毒害性物品的人員要在警戒區出口處實施洗消,進入安全區后再作進一步的檢查,造成傷害的要盡快進行救護。
五、要求
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危險性大,專業性強,需要有嚴密的組織,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有進入作業區的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進入;
2、加強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3、每一個環節都應尊重科學,不可盲目行事;
4、事故處置完畢后,要清點人員和裝備,并進行洗消。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9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工作,結合二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指揮領導小組及應急處理措施: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人工檢測天然氣泄露的方法
1、根據巡檢人員的嗅覺和聽覺來判斷。天然氣發生泄漏后,由于它比空氣輕,會很快聚集在室內上部,天然氣的主要成分是比空氣輕的`甲烷,在供氣時放入了四氫噻酚以便用戶識別,泄漏量只要達到1%,用戶就會聞到臭雞蛋氣味。
2、肥皂水檢測。用噴壺將肥皂水噴到需要檢測的部位或用刷子將肥皂水刷到需檢測的部位,觀察肥皂水是否起泡判斷是否有泄漏,根據水泡發起及破裂的時間判斷泄漏量的大小3、儀器檢測。利用比較先進的手持天然氣檢測儀器進行檢測。
三、天然氣泄漏報警檢測系統
1、在鍋爐房室內高處安裝了2臺天然氣泄漏報警器,報警器與監控系統連鎖。
2、當任意一臺天然氣泄漏報警器的測試值達到規定值時,監控系統聲音報警的同時啟動鍋爐房風機進行通風,工作人員可根據各報警器顯示的數值在短時間內查找泄漏點并及時與燃氣公司的有關科室聯系進行維修。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30
一、危險化學品的種類
包括壓縮氣體、爆炸品和易燃的液體和固體、液化氣體、自燃物品、遇濕也易燃的物品、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及腐蝕品等。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
(一)從事儲存、保管和使用的物質部門和處置廢棄化學品的單位要履行自己的職責
主要負責人要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符合有關法規、法律、規章中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負責。對安全知識、法律和法規、專業技術、職業防護知識和應急救援知識進行培訓。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和使用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保管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統一實行規劃和審批,并形成制度,區市級在編制總體規劃時,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應當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進行規劃用于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儲存,物質部門在儲存和保管危害化學品時,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區市級的規劃,要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許可,要建立健全的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劇毒化學品儲存的物質部門要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級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保管要有專用場地,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專人管理。
2、危險化學品的領取要經過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入市場
物質部門在領取化學品前,要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獲得許可文件后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并時刻接受監督和管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
物質部門在危險化學品沒有出庫之前,要看生產企業有沒有生產許可證,看危險化學品有沒有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包裝物。
因公安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經公安部門監督檢查后,可獲得劇毒化學品的購買憑證、準購證和公路運輸通行證,有了這些證件以后,物質部門才能經營、保管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在運輸時,無論采取鐵路、公路、水路或是民航方式,其相應的部門都要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其公路和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都要有資質認定,并負責運輸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如采取郵寄方式運輸危險化學品時,郵政部門要負責監督檢查。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據其種類、特性,作業場所設置監測的設施和設備,單位,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在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保證處于正常適用狀態;劇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對其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采取保安措施。
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在使用前,應檢查并記錄,記錄至少保存2年。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在停業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不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報在地有關管理部門,由其負責,并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眾上交的危險化學品,由公安部門接收,再交由環保部門進行認定。
三、發生事故時的應急預案
事故發生前,應向環境保護、公安、質檢、衛生等有關部門查問危險化學品的登記,了解危害化學品的特性,建立相應的營救、撤離預案。
事故發生后,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營救、撤離,采取措施對人員進行保護;迅速地控制危害源,檢驗、監測危險化學品所造成的危害,測定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監測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并進行處置,直至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為止。
四、小結
危害化學品在人們的生活當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強其預防措施,做出合理應急預案,才能使危害化學品不再有危害。
2024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31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制本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電話:,手機:.質安科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后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后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