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3篇)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了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切實抓好食品衛生宣傳工作,提高食品衛生安全水平,有效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創建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切實保障幼兒身體健康。
二、活動主題
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化水平
三、活動內容
根據xx市宣傳內容,結合學園工作實際,重點做到“六個一”,即:每班組織一次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動;面對全體教職工做一次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宣傳;舉行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活動;面向食堂從業人員進行一次食品安全專項培訓學習;面對教師、幼兒、家長開展一次宣傳活動(即利用校訊通、led廣泛宣傳);分發一份食品安全告家長書。
三、活動安排
1、通過幼兒園宣傳led電子屏、宣傳欄、校信通、幼兒園網站、班級家園聯系欄向家長宣傳食品安全知識。
2、對我園食堂,特別是儲藏室的食品原材料進行食品安全自查活動。
3、各班級分別組織一次食品安全教育活動。
小班段開展《我愛干凈食物》為主題的食品安全衛生教育,使孩子知道基本的飲食衛生常識,培養幼兒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中班和大班段分別開展《食品上的標志》和《安全食品》為主題的食品安全教育,使孩子們知道以后如何辨別食品包裝袋上的標簽;以及知道多吃健康的蔬果和蛋白類食物對人的身體有益;少吃油炸和色素類食物;不吃不潔和太冷的食物;盡可能不在外用餐,減少疾病的發生。
4、對食堂從業人員進項一次食品安全專項培訓,以及在全體教職工會議對全體教職工進行一次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宣傳。
5、幼兒園通過國旗下講話,提高師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識,
6、開辟《食品安全》專題宣傳欄。
食品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特別是對于幼兒園里那些幼小的孩子們來說更為重要,我園將持之以恒掀起全園教師及家長廣泛參與食品安全的教育活動。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園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園內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園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我園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3、落實職責。園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家長、幼兒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癥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癥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一、食品退市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若產品為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試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以為是該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秴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員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入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并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對有害有毒、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將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四)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退出市場。
(五)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則按照規定程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第二條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升級質檢部門組織建立的食品召回專家委員會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技術支持。
第三條本公司將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檔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準確記錄并保存食品儲運、銷售以及產品標識等信息,保存消費者投訴、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記錄,以及食品危害糾紛信息等檔案。
第四條本公司將向質監部門及時報告所有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費者投訴、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隱瞞或虛報食品危害人體健康的事實。
第五條本公司將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調查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構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范圍。con
第六條本公司將配合省質監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不以食品已通過任何符合性審查為由拒絕。
第七條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第八條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一)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第一條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條自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當在1日內,二級召回應當在2日內,三級召回應當在3日內,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通知消費。
第三條向社會發布食品召回有關信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質監部門報告。
第四條自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在3日內,二級召回應在5日內,三級召回應在7日內,公司通過所在地的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第五條食品召回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范圍和時限等;
(五)召回的語氣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處理措施。
第六條自召回實施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通過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若召回計劃有變更的,應在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四、召回評估
第一條本公司將保存召回記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
第二條本公司將在食品召回時限滿15日內,向省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報告國家質檢總結。
第三條本公司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毀的食品,及時予以銷毀。
第四條對召回食品的后處理,本公司將保留詳細記錄,并向時質監部門報告,接受市質監部門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