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應急預案(精選3篇)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茖W、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里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范,內外建筑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
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筑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筑業處處長
成員:建筑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筑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ㄈ┴撠熍c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ㄋ模┴撠焸鬟_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F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三級。
、窦墸悍课萁ㄖ褪姓A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負貴人、項目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里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廳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里,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說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于建筑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于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于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并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錄
附錄1:建設廳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聯系方式
附錄2:專家工作小組聯系方式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2
建設工程企業防護指南
1.成立預防疫情組織機構成立疫情應急指揮部、負責應急協調指揮工作,指揮部由業主、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機關負責人共同組成,單位負責人負總責,F場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防疫工作小組。建立應對的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
2.人員管控防疫工作小組應在工地入口設立健康觀察點,對所有進場人員實施體溫檢測,并按規定要求返崗人員填寫《健康信息登記表》,核實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關鍵信息,關鍵信息應及時與屬地社區共享。
●來自及途經重點地區人員未經隔離觀察(留驗)14天,不得進入建筑工地。發現未隔離過的重點地區人員并體溫檢測不合格的,通知屬地社區落實專車就近送至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溫檢測合格的,通知屬地社區相關管理部門進行隔離觀察(留驗)。
●其他非重點地區返崗人員,體溫檢測合格的可進入建筑工地;體溫檢測不合格的,通知屬地社區落實專車送至就近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與重點地區人員或體溫檢測不合格人員密切接觸的,參照重點地區人員要求執行。
3.復工檢查流程
●自查。參建各方應根據各自職責,對照復工條件開展復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寫《建筑工地復工檢查表》(詳見附表一)。
●復查和申請。疫情防控小組根據《建筑工地復工檢查表》的檢查重點,實施復查,簽署復工意見,并向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工申請。
●核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復工申請后,對復工條件進行核查,合格一家復工一家。
4.施工場區的管理
●所有進場人員都要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分散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減少人員聚集。
●請專業衛生防疫部門定期對施工現場、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衛生的專業檢查、消毒和防疫工作,包括消滅白蟻、鼠害、蚊蠅和其他害蟲,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現場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嚴格按照衛生防疫要求處置廢棄口罩等醫用防護用品垃圾。集中運送裝入容器,不能與施工垃圾混放。
●施工現場應將相關衛生防疫教育納入進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全面啟動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采取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衛生防疫宣傳廣告等措施,提高現場人員的防控意識,自覺做好自身防護。
5.防疫物資準備建筑工地應配備足夠的口罩、測溫計、手套、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儲備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6.民工宿舍的管理
加強宿舍管理,改善職工居住條件。民工宿舍要保證足夠的生活空間及必要的生活設施,宿舍高度不低于2.5m,面積不低于2m2/人,每間宿舍不超過15人,并備齊被褥、衣架、臉盆等必要的生活用品。堅持每天打掃衛生,確保室內通風良好、空氣流動。宿舍內夏季應將開啟式窗戶打開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并安紗扇防蠅,冬季配備取暖設備,保持室內正常溫度。
7.食堂的管理
●職工食堂和外施隊食堂應設在上風向,地勢較高,室內通風良好,排水通暢且距離廁所30m以上的地方。食堂建成后,需取得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火。炊事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體檢合格方可上崗。食堂內各種器具、主副食品不準直接接觸地面,各種食品必須生熟分開,各種器具、機械、蓋布應干凈衛生,無不潔、生銹、霉變、油垢及殘渣。菜墩、案板、刀具、容器等應生熟分開,并有明顯的生熟標記。
●食堂應在明顯處張掛衛生責任制,責任分解到人。炊事員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體檢合格證并定期檢查,生熟食品分別存放,食堂衛生應定期檢查。施工現場設置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專人管理,保證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能喝上符合衛生要求的白開水。食堂衛生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食堂內外墻面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灶臺及其上部貼瓷磚,要有污水排放、防塵、防蠅、防鼠害措施。設置垃圾桶,嚴禁亂丟廢物的剩余的飯菜。
●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
8.廁所管理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廁所建成水沖式,廁所屋頂、墻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并有專人負責打掃,保持廁所衛生清潔,定期進行消毒。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廁所建成水沖式,廁所屋頂、墻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并有專人負責打掃,保持廁所衛生清潔。
9.現場安全管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關鍵崗位人員應到崗履職;對大型機械進行維修檢查和運行調試;對臨邊防護、臨電、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進行排查!瘳F場全封閉,項目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避免群體出入,嚴禁外來人員在工地留宿!窦訌姺职犖楣芾恚3謩趧贞犖榉定,避免頻繁調動。項目每天根據民建隊花名冊認真對民工逐人清理核對,發現外來人員一律清退。
10.留意當地政府有關疫情的報告,遵循有關預防指引。
防疫應急預案
1.如該工地被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為受傳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離控制管理,停止與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絕疫情進一步擴散。
2.成立疫情管理機構。
3.成立疫情隔離控制指揮部、負責隔離控制協調指揮工作,指揮部由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機關負責人共同組成,總承包單位負責人負總責。
4.成立現場應急管理機構,對工地疫情防治、隔離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及對外聯系實施具體管理,F場應急管理機構由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和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組成,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負總責。
5.對疫情工地實行嚴格封閉管理。
6.工地大門、圍擋的設置牢固嚴密,并保證切斷工地與外界的直接接觸。
7.加強現場保衛,做到每日24小時巡邏檢查和門衛24小時值班,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保證發生疫情后,工地人員不外出。
8.工地內采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對于與疫情密切接觸者,進行重點隔離,密切接觸者嚴格按防疫部門要求采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加強對疫情密切接觸者隔離區的管理,不得與隔離人員接觸,隔離人員不得到隔離區外活動。
9.做好隔離區內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對隔離區的消毒工作。
●對隔離區人員每天進行體檢,并認真做好記錄。
●做好對隔離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預防知識,做好隔離區人員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積極服從和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治工作。杜絕私自出走或不服從管理的事件發生。
●保證隔離區內人員的生活物資供應,并隨時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解決使用高峰期間的物資供應。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證隔離區內人員的生活物資供應,并隨時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解決使用高峰期間的物資供應困難。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3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達到《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方案》及__集團20__年_月_日第_次安全例會確定的關于站點項目確保揚塵治理達到“工地周邊100%設置圍擋、散體物料堆放100%苫蓋、出入車輛100%沖洗、建筑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拆遷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濕法作業等5個100%”的要求標準,實現建設工程施工和地塊整理揚塵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消除施工現場施工揚塵,杜絕渣土運輸撒漏揚塵的目標。
二、組織機構
__公司防治揚塵污染領導工作組
組長:___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____
成員:____等
擬啟動各工程項目負責人
各地塊責任區負責人
三、防治內容及標準
(一)建設施工工地
建設工地施工揚塵防治工作,重點采取設置工地圍擋、硬化主要道路、規范物料碼放和散體材料堆放、配備現場出入口沖車設施、密目網封閉建筑立面、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等6個方面的措施,具體標準如下:
1、工地圍擋標準
工地圍擋嚴格執行《天津市建設工地圍擋標準圖集》和《天津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化圖集》。建筑工地,采用實體圍墻裝飾或鋼結構架體圍擋,有基礎和墻帽,配備夜間照明設備,高度不得小于2.5米。圍擋外側與道路銜接處要采用綠化或者硬化鋪裝措施。市政路橋工地,采用白色彩鋼板圍擋,高度不得小于2米,圍擋根部與地面不能有空隙,必須穩固、安全、整潔、美觀。
2、工地現場主要道路標準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道路,應當混凝土硬化,并及時清掃灑水降塵,達到車輛行駛無揚塵的標準。
3、工地物料碼放、散體材料堆放標準
(1)裸露場地應當綠化或采用綠色防塵網苫蓋。
(2)施工現場堆放砂、石等散體物料的,應當設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對物料裸露部分實施全苫蓋。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應當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圍擋高度,并采取苫蓋、固化措施。苫蓋措施必須全封閉,達到無空隙的苫蓋標準。
(3)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建筑材料、設備器材、現場制品、成品半成品、構配件及其他料具等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圖劃定的區域存放,并設置標識,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現場外擅自占道堆放。
4、工地出入口標準
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裝置,沖洗平臺應設置于工地大門內側,其周邊設置排水溝,排水溝與沉淀池相連,并按規定處置泥漿和廢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與市政排水管網相接。每個工地應根據工地運輸車輛進出情況,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對駛出工地的物料運輸車輛的車輪和車身沖洗,達到車輛無帶泥上路的標準。出入口設置監控攝像頭,監控錄像本地硬盤存儲時間不少于一個月。
5、建筑立面密目網封閉標準
建筑工程立面必須采用規格不低于20__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網進行全封閉,并保持清潔,封閉嚴密。建筑垃圾和廢棄物應采用密閉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塵措施清理搬運,不得從建筑物高處傾倒。
6、其他要求
施工現場必須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燒垃圾等有害物質,禁止使用煤炭、木材及油氈、油漆等材料作為燃燒能源。切割石材等產塵作業應采取降塵措施。
(二)工程渣土運輸
1、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駛出場區的渣土車輛車輪車身進行沖洗,達到車輛無帶泥上路的標準。
2、工地場區應設置專人對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場區周邊道路清掃沖洗,達到車輛行駛無揚塵的標準。
3、渣土運輸車輛必須采用密閉運輸,平槽裝運,渣土不得超過車輛側幫,嚴禁裝運濕泥。
4、基坑內道路應硬鋪,不得有浮土,防止車輛駛過造成揚塵。
5、禁止渣土外溢至圍擋以外,工地場區內暫存的渣土應當集中堆放并全部苫蓋。
(三)土地整理地塊(已完成土地移交手續)
要按照市里提出的“5個100%做到”中散體物料堆放100%苫蓋的標準要求做好揚塵治理工作。
四、治理措施
(一)落實責任,實行網格化管理。制定公司揚塵污染點位圖表,建立臺帳,納入__集團揚塵污染點位總圖和防治責任總臺帳。按照治理小組領導分工負責制執行。在__基礎設施配套工程招標和合同簽訂中增加文明施工及施工揚塵防治內容,明確按照《__公司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試行稿)執行。開工前要求施工單位制定《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落實各項防塵措施,否則不得開工。已開工項目施工揚塵治理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項目一律停工整改,經復查達到要求后復工建設。監理單位將施工揚塵治理納入監理范圍內,監督施工單位落實防塵措施。
(二)對渣土運輸嚴格管理。實行施工單位和渣土運輸單位之間的協議公司備案制度,要求對渣土運輸管理做到嚴禁分包給無渣土運輸資格的企業,嚴禁使用無密閉裝置的車輛運輸渣土,嚴禁無牌照車輛進入工地,嚴禁不平槽裝運車輛駛出工地,嚴禁幫鉤缺失、損壞的車輛進出工地,嚴禁裝運濕泥,嚴禁不沖洗輪胎的車輛駛出工地,嚴禁無工地標牌的車輛進出工地。
明確要求渣土運輸企業要達到具備基本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并與公安交管部門聯網條件,渣土運輸不按要求落實時要嚴肅追究施工單位管理責任。
(三)加大檢查力度。項目現場實行施工單位自查制度和監理單位每日巡查制度;項目負責人每周聯合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公司安委會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在重大節假日執行節假日檢查辦法,加大檢查力度;配合上級單位和部門做好不定期檢查;對整理地塊加大重點巡查力度。對措施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項目和整理地塊即時下達限時整改通知書,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處罰規定執行。
(四)建立考核懲處機制。嚴格按照《__公司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試行稿)規定執行,如果發生上級單位通報和約談情況,除了按照相關規定處罰代建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責任人以外,要按照公司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和處罰。將揚塵治理工作情況與年終考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