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 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影響廣泛的特點。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 (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筑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自然災害事故(洪水、臺風、破壞性地震等)等。
事實證明,及時的搶救,會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傷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為此,我校制定安全事故發生的校園安全應急方案:
一、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學生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墻、爬樓門、滑樓梯欄桿,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范競賽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幼兒有紀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周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教師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要不定期的對校內大型玩具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學校 定期不定期進行各校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各班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生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的自查,并相互進行復查。
7.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一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并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安全工作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
8.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幼兒園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二,具體安全事故救助應急預案分析
(一)校園出入管理
事發現象: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吵鬧;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
救助方案:一旦當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而吵鬧時,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解決問題。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如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時,要立即找出該人的位置,問清原因,及時處理。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
(二)火災及爆炸事故
事發現象:發生火災、爆炸事件
救助方案:當發現幼兒園發生火災或爆炸時,值班人員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要將本單位的位置等信息提供給消防部門。
具體的報警語是:這里是機關幼兒園,發生了火災,火勢(較大或具體情節),火災的具體位置是――(教學樓或其它)的是第( )層樓,是――(電火、其它物質著火),現在火已經―― (著火的現象)。請趕快來救火。我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我穿( )衣服!
1.發生火災及爆炸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如有人員傷亡要同時呼叫120急救,并立即向區教育局和區政府報告。
2.搶險應急小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幼兒園應急搶險小組全部成員到位,組織疏散師生,有序撤離到安全區域。
4.應急搶險小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之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組織第一輪滅火,消防人員到達后在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6.現場積極協助120急救中心做好受傷人員救護和醫療器械用具的搬運、輸送工作。
7.火災事故處理過后,學校要立即進行災后重建等恢復性的工作,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教學。
(三)值班工作
事發現象:值班人員不到位;出現火災、被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