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3篇)
項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為預防和妥善處置單橋鎮單西村征地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作戰、預防為主、加強教育、依法處置、快速反應"的原則,充分發揮屬地優勢和協調優勢,快速、妥善處置征地突發事件,預防和妥善處置征地突發事件總的要求是: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努力維護單橋鎮的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用于單橋鎮單西村征地突發事件過程中,現場發生的事件。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領導機構與職責
為快速、妥善處置征地突發事件,鎮政府成立處置征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鎮長常曉明任組長,分管副鎮長韋永存任副組長,派出所、應急辦、綜治辦、信訪辦、國土所、民政辦、財政所、司法所、征地辦、單橋居委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征地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在發生突發事件的地方,主要領導要立即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
2.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鄉鎮建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報信息;傳達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部門到現場履責;處理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3.搜集情況,加強不安定因素糾紛排查,落實矛盾化解調處機制。全程跟蹤不安定因素進行排查,隨時上報情況。如發生本預案的突發事件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并及時將了解到的最新情況報告糾紛協調領導小組。
4.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現矛盾糾紛苗頭、群體性上訪重大情況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態惡化。
5.積極引導群眾走行政復議和依法訴訟的合法救濟渠道。
6.加強宣傳力度,爭取絕大多數村民的支持和配合。
項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維護企業穩定,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項目實際,特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施工項目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可能引起媒體關注的安全和質量事件。這類事件的發生多因安全質量的管理松懈、責任心不強,違章指揮和操作等行為而致,社會影響大,容易引起各方面的關注,傳播途徑廣,速度快。
二是有組織的群體性阻工事件。這類事件多發生在工程開工及施工過程中,多因地方群眾的拆遷征地以及補償遺留問題的影響而起,大多采取的是阻擋施工道路和圍攻辦公場所等嚴重影響施工生產的行為,這類事件涉及人員較多,矛盾復雜,非常敏感。
三是是合作隊伍發生的群體性治安事件。這類事件的發生一般是在施工過程中,因合作隊伍間的長期矛盾和摩擦引起,容易引起治安事件。
四是因工程結算、隊伍變更、工程款支付不及時等糾紛而誘發的阻工、上訪等事件。對于這類問題,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以說服教育為主,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利益訴求,防止事態擴大。
五是內部員工隊伍發生的焦點矛盾激化事件。這類事件發生較少,一般是由于工資拖欠時間久、管理不透明引發的猜疑等矛盾的長期積累而引發的一些事件。
二、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1、項目部成立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領導組:
組長:項目部經理、書記
副組長:項目部班子副職成員
組員: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
2、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指示精神,結合項目實際,研究制定本項目工作安排,積極抓好落實。
(2)組織開展不穩定因素的摸排、匯總、分析工作,及時了解掌握項目內存在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并提出化解矛盾的對策與措施。
(3)對于發生的上訪、阻工、強行扣押資產等事件,要反應迅速、措施得當,做到不回避,不推諉,積極應對,通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勸解和法律疏導平穩解決。
(4)及時收集、整理并向上級報告上訪事件的信息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確保信息暢通。
(5)制定拖欠農民工、供應商資金發放方案,做到手續健全,程序規范。
三、獎勵機制
對于在處理突發事件工作中及早發現問題,有效制止較嚴重事件以及在維穩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成績突出的,可給予一定的獎勵。
四、有關要求
1、項目全體干部職工要在思想上認識到做好維穩工作的重大意義,積極做好維穩工作,創造穩定和諧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環境。
2、抓好突發事件源頭控制,以工資拖欠、材料款拖欠、征地拆遷、環境污染、設施損壞、施工擾民等問題為重點,分析這些方面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從源頭上排查和預防矛盾糾紛,防止問題和矛盾轉化升級。
3、定期開展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全力化解,切實將不穩定因素解決在項目。
4、各部門負責人、各職能人員必須自覺承擔起維穩的第一道防線作用,落實職責,明確任務,掌握情況,及時報告動態信息,通過積極有效的工作,化解不穩定因素,確保項目生產經營及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項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按照《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2.2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iii級事故災難(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同時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公路科、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職能組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救援職能組:
道路運輸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等企業負責人任成員。
工程建設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相關副職、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梁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等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公路橋梁養護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兩縣交通局、兩縣公路段、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梁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負責人任成員。
2.1.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
2.1.4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2主要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各縣(區)交通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救援動態情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2.2職能組職責
道路運輸組:具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工程建設組:具體負責公路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搶險救援隊伍的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公路橋梁養護組:具體負責公路橋梁坍塌、斷裂、破損引發的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橋梁養護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公路橋梁養護領域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優化配置應急資源、組織建設應急平臺、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險時主要承擔協調、跟蹤應急處置進展、應急值守、信息傳達等工作。
三、風險分析及監控
3.1風險性分析
交通行業是容易發生群死群傷的行業,危險源和危險點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維修行業、出租車行業、公路和橋梁工程施工、公路養護與管理,以及人群密集場所、加油站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
3.2分類
道路運輸領域的危險主要有:車輛碰撞、翻車、墜崖、失火、危險品泄漏以及污染、油罐車罐體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場、站(停車場、客運站)發生火災、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設領域的危險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墜落、雷擊、電擊、車輛碰撞等;
公路橋梁養護領域的危險主要有:橋板斷裂、橋體坍塌等。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性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程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邏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并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警與響應
4.1預防與預警
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要展開風險分析,危險源監控,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報與預測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通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信息:
(1)經風險評估得出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
(2)各單位上報的預警信息;
(3)各安全生產機構上報的信息;
(4)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
4.3預警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預報信息分析、判斷突發事故災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的發生、發展,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4.4應急準備
接到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事故報告信息后,依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長報告(即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通知相關部門;
(3)跟蹤事發單位應急處置動態。
五、事故災難報告程序及內容
5.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5.2書面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六、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根據事故的類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響應程序。
符合下列條件時,經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
(1)發生i、ii、iii級突發事故;
(2)發生iv級突發事故,相關單位和企業請求市交通局給予支援或幫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廳等部門應急聯動要求。
6.2應急處置
6.2.1階段性應急處置職責劃分
應急救援工作中,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未到現場時,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政府及安監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
6.2.2應急響應過程
6.2.2.1事故發生單位自救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求救、求助,并積極開展自救,組織遇險人員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險貨物泄漏區域內的人員疏散。
6.2.2.2啟動應急預案
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后,市、縣兩級應急指揮系統開始啟動,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積極協助、大力支持。建立通訊聯絡系統,保持24小時聯絡,做好值班記錄,周密安排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決定;
2.迅速收集、整理、匯總事故救援的情況,及時報告;
3.負責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各交通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系,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安監部門或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
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善后處置
7.1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后,在積極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目擊證人的登記核定工作。
7.2善后處理
發生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思想安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理賠工作,并盡快恢復生產。
7.3事故調查處理
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調查組的要求,選派有經驗的專家參與事故的調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7.4落實防范措施
發生事故單位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情況和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具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1應急隊伍組建的原則
市、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組建有各行業專家參加的應急救援隊伍。
8.2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2.1道路運輸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救援物資、搶險人員的運輸車輛,以及事故現場殘余危險化學品的接駁和運輸的車輛。
8.2.2工程建設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負責組建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事故搶險機械設備的組織調運。事故發生后,立即組織搶險機械設備(鏟車、推土機、挖掘機等)和搶險物資趕赴現場,組織排險、搶修和救助,同時調動車輛搶救傷員。
8.2.3公路橋梁養護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組建公路橋梁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搶險救援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好代交通運輸部保管的戰備鋼梁,對橋梁坍塌、橋梁板斷裂等突發事故,積極組織人員隊伍和機械設備盡快恢復交通。
九、預案管理
9.1預案培訓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9.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9.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9.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9.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