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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4-07-28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精選33篇)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

  為落實20xx年我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要求,根據《20xx年繁昌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強化領導責任,強化輿論引導,強化巡查防守,強化檢查監督,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等違法行為,實現禁放區域內無經營、無儲存煙花爆竹;非禁放區內無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無非法不合格產品流動的目標,切實保障我區人民身體健康、公共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應急局成立由局長何元明任組長,副局長吳宗武、執法大隊大隊長為副組長,各股隊負責人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執法二中隊。

  (二)屬地摸排,精準攻堅。各安監站要開展全面排查,摸清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底數;同時利用市場監管網格員的力量,對網格區域內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重點排查,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

  (三)強化輿論引導,廣泛宣傳發動。各安監站要圍繞禁放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禁放工作宣傳。加強對身邊干部職工和服務對象宣傳教育,發放、張貼禁放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規定,營造全員遵守禁放規定良好氛圍。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情報線索,要立即上報、查處。

  (四)撤銷許可、打擊違法。區應急局組成專項工作組帶隊開展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并通過電視臺進行公告。同時根據摸排上報情況,打擊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

  向禁放區內煙花爆竹店宣傳發放《繁昌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工作。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5日)

  按照禁放區范圍進行實地摸排,摸清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戶的底數和庫存數量,逐戶登記造冊。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煙花爆竹零售點,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督促煙花爆竹的嚴格執行產品流向登記管理,完善煙花爆竹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

  (三)重點攻堅階段(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5日)

  重點做好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區應急局組成三個工作組,帶隊住戶收回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并督促清理剩余煙花爆竹。做好春節至元宵節期間的城區禁放巡查工作。加強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排查整治,防止死灰復燃。著重落實除夕夜(2月11日)、初一(2月12日)、初八(2月19日)、元宵節(2月26日)四個時間節點的禁放攻堅行動。

  (四)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總結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經驗,評估工作成效,查找存在問題,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成果,推進我區禁放各項措施得到持續貫徹落實。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

  臨近年終,傳統節日較為集中,又到了煙花爆竹燃放高峰期,由此造成的大氣污染也更為嚴重。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的工作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在太和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放區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縣公安局成立由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廣杰任組長,局黨委委員、治安大隊長劉群任副組長,交警大隊、巡防大隊、治安大隊、政工室、城南所、城東所、城關所、城北所、水上所、開發區、火車站、舊縣、趙集、大新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治安大隊,治安大隊教導員夏海明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專項行動。

  二、行動時間

  專項行動時間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

  三、工作目標

  依法查處一批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并予以曝光,堅決遏制非法燃放行為,確保《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附件1)貫徹落實到位,禁放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取得全面勝利。

  四、工作措施

  (一)抓宣傳,全覆蓋。《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劃定新的禁放區為城關鎮、開發區轄區全覆蓋,舊縣鎮三角元社區、舊西社區、新村集(紀莊);大新鎮省道406(太任路)以北、新張路以東區域;趙集鄉漯阜鐵路以西區域。相比于去年,今年舊縣、開發區、火車站、大新、趙集都將承擔禁放任務,禁放區各派出所從即日起要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公布舉報電話,及時接受群眾的舉報,對舉報查實案件,嚴格依照《太和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舉報查處獎勵辦法》(附件2)兌現獎勵,以提高社會力量參與煙花爆竹禁放的積極性,各派出所要廣泛張貼《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單位要全部張貼到位,并簽訂責任狀(附件3)。每戶沿街門面要發放致廣大市民一封信(附件4),每條街和小區要懸掛宣傳條幅,要動員轄區行業場所沿街電子顯示屏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口號和典型案例,政工宣傳部門要通過微信、微博等網絡媒介進行開展禁放宣傳,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查處,強震懾。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對“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零容忍。要充分發動政府力量,堅持縣、鎮、村(社區)三級聯動,切實做到“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全過程阻斷,嚴肅查處禁燃區域內非法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責令停止燃放;并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附件5)處500元罰款;對在禁止燃放時間、地點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從嚴從快打擊,達到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目的;凡不聽勸阻、阻礙執法、影響惡劣的,要依法查處,懲罰到位,并由新聞單位予以光。辦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要錄入協同辦案系統,嚴禁弄虛作假,處罰依據是: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罰款。另根據《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對經營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不勸阻、不舉報的,由公安部門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此項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當月考評零戰果的單位危爆物品績效考評為零分。

  (三)抓聯動,促長效。交警、巡警、情指中心、治安、宣傳、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交警、巡警在路面值勤和開展巡邏過程中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燃巡查力度,對婚慶、殯葬服務單位及大型餐飲、娛樂場所重點關注,告知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對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房地產項目、建筑工地等進行提前告知,對個人燃放行為嚴密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各單位要強化工作效率,接到110指令或群眾舉報后,要做到聞警而動,及時查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敏感、任務艱巨。禁放區各派出所和交警、巡防大隊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保“禁放”工作收到實效。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層層落實責任,層層簽訂責任狀,扎實抓好本轄區“禁放”工作。出現轄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無人查處或查處不力的被舉報的,由單位負責人向局黨委書面說明情況。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本轄區出現大量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將視情對相關人員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信息。禁放區各派出所要確定專人及時收集、上報本轄區、本單位“禁放”工作情況。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物業、慶典、宴席、殯儀服務單位不勸阻、不舉報案件每周一報,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報本單位查處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不勸阻、不舉報案件處罰決定書、罰款票據到治安大隊謝耀杰OA,從即日起,縣局將于每周一早會進行通報。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3

  為進一步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20__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函》(桂環函〔20xx〕1965號)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黨政總攬、部門聯動、基層實施、社會協同”的原則,組織發動全縣各有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目標

  通過大力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在全縣范圍內大力推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讓廣大群眾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增強環保與安全意識,自覺遵守規定,同時建立起長效管理機制,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三、職責分工

  自治縣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及時組織各職能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加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或接到群眾舉報后,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范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宣傳工作。

  自治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縣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和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接到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要及時移送違法線索;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自治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負責做好賓館、酒店等在開辦婚禮等活動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自治縣教育局負責加強全縣各學校的宣傳教育,采取多種方式和途徑,讓學生和家長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自治縣財政局負責禁燃限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自治縣黨委宣傳部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限放規定。

  河池市環江生態環境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自治縣黨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四、任務分工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公眾號等媒介和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在主要版面和黃金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同時,在全縣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相關宣傳工作。(牽頭單位:自治縣黨委宣傳部;責任單位:自治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工信和商務局、教育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河池市環江生態環境局)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采取“嚴許可、強打非、重整治”等措施,全方位抓好煙花爆竹源頭管控工作,加強煙花爆竹零售點的審批和整治,積極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詳見附件1)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持續深入開展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牽頭單位: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執法局)

  2.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限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違規燃放行為,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責任單位:自治縣公安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牽頭單位: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責任單位:自治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整治階段(20__年1月23日至2月15日)

  各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分工要求,全面落實各項宣傳整治工作任務。

  (二)總結工作階段(20__年2月16至2月17日)

  各單位按職責分工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并于2月17日前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形成工作匯報材料(含工作總結、開展圖片等)報河池市環江生態環境局。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__年2月18日起)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鞏固整治成果。一是成立自治縣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工作,通報工作開展情況;二是對因工作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而造成空氣嚴重污染的單位和責任人將嚴肅追責。確保禁燃限放工作管控到位、落實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要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根據本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對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部門要加強禁燃限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推進本轄區、本部門此項工作任務的有序開展。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明確任務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對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4

  為切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而引發的火災、爆炸等事故,降低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張家口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及時間

  自20xx年12月1日起,在張北縣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除縣外途徑合法車輛外)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

  二、具體管控措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9月22日-20xx年10月12日)

  1.制定實施方案,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2.利用倡議書、廣播、互聯網等媒體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和移風易俗的公益宣傳。

  (二)消化煙花爆竹存量階段(20xx年10月13日-20xx年11月30日)

  20xx年12月1日前,由行政審批部門依法完成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注銷工作,已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商家未銷售的煙花爆竹政府有償收回,在12月1日后發現儲存行為將依法處罰。

  (三)全面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起)

  1.全縣范圍內全年嚴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特定場所應當設置禁放警示標志,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2.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協助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要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制定公約,并組織監督實施。居民、村民和業主應當遵守公約。

  三、職責分工

  縣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執法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管,并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春節、元宵節、清明祭祖等特殊節點,各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

  (一)縣公安局。負責對全縣違規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行打擊處罰,組建專門隊伍,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經110報警途徑舉報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不聽勸阻執意燃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縣行政審批局。全縣禁止辦理煙花爆竹銷售工商營業執照,禁止發放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許可證。12月1日前現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全部注銷。

  (三)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在重污染天氣和不利氣象條件下進行大氣污染示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

  (四)縣住建局(城管執法局)。要加強小區管理,組織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居民小區煙花爆竹禁限放的宣傳發動和實施,切實加強禁放煙花爆竹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組建專門隊伍,加大日常執法力度,將此項工作納入日常工作中,落實網格化管理,對賓館飯店婚慶活動、紅白喜事活動,未經許可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動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相關部門對違反規定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

  (六)縣教體科局。負責組織對中小學生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教育活動。發放《告所有學校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及倡議書。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制止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縣委宣傳部。制定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強宣傳教育,通過開辟專欄或專題等多種形式,進行持續宣傳,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及時曝光,對正面典型及時褒揚,加強輿論引導。引導鼓勵以電子聲光鞭炮代替煙花爆竹。鼓勵廣大市民積極通過110報警電話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八)應急管理局。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組建專門隊伍,組織黨員干部逐村、逐門店分包,落實網格化管理,切實加強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確保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貫徹落實到位。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戶,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制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小學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群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群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戶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復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__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干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6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范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干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筑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筑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并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小學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群眾發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致、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后)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群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臺,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并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匯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7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全旗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為目標,以治理顆粒物(PM2.5、PM10)和臭氧污染為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促進全旗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健康發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禁燃工作長效機制,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禁燃、禁售范圍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S212(西環線)以東、石哈河街以南、東環路以西、S311線以北,在此區域內,未經批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區域: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東至東環路、南至南緯二街、西至烏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

  (三)上述區域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教育、養老機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公園、廣場、文物單位、博物館、商場、農貿市場、殯儀館及其他消防安全重點

  單位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燃、禁售時間

  (一)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本方案劃定范圍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在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旗范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全旗不再審批煙花爆竹經營證照,對于證照到期的銷售網點一律不予補辦證照;禁止銷售的區域內各銷售網點庫存的煙花爆竹要在10月10日前自行處理。

  四、嚴格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審批

  在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逢重大慶典或節日活動,確需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局進行審批。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工作職責

  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焰火燃放活動的審批和監管,要切實發揮禁放主力軍作用,精心組織,合理安排警力,確保巡禁管控不缺位,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宣傳,對各部門報送的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必須進行查處,對阻礙煙花爆竹禁限放執法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查處;

  城管執法局要利用多種形式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沿街商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對禁售區內占

  用城市道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進行管理、處罰;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

  應急管理局要做好禁售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查處禁售區內違法違規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加強對銷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大型餐飲、商場等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使用電子的煙花爆竹。

  生態環境局要聯合氣象局負責監測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質量狀況變化趨勢分析和預報預測工作,如遇不利氣象條件,根據污染程度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住建局要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內建筑工地的宣傳、監管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教育局要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節假日期間組織學校各班主任在家長群中發送節假日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語,做好學校(幼兒園)禁限放工作。

  民政局要督促殯儀館等祭祀場所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燃區內殯葬活動的管理;做好婚喪嫁娶等相關從業單位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

  房產中心要組織各物業服務公司加強對小區居民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海流圖鎮政府及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照旗級層面

  做法,全面細化宣傳、巡禁管控、治理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鎮—社區—小區三級聯動體系,動員組織機關黨員干部、網格長、網格員和志愿者積極參與禁放巡禁管控。加強轄區內禁燃禁售的宣傳工作,特別是無物業的小區和平房區,在醒目位置張貼、懸掛安全宣傳標語。

  工信部門和宣傳部門負責協調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運營商,適時向手機用戶推送禁燃煙花爆竹短信;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民參與禁燃煙花爆竹工作;對違規燃放的典型案例,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紀委監委對工作中推諉扯皮、組織不力、推進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各職能部門要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委監委,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發動。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以及“兩微一端”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宣傳,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在全社會形成濃厚氛圍。

  (三)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監督管理、查處打擊等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8

  為嚴格落實濟寧市環委辦《關于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成效,依照市級禁售方案,決定從即日起至20__年3月15日,在全鎮范圍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各村、各部門、各企業要認真研究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嚴格按照鎮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分工和具體要求,既要嚴格管控零售店,做好經營戶穩定工作,更要做好群眾的思想疏導和政策解釋工作,防止出現負面影響。

  一、成立專班。鎮政府成立以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鎮長為組長,以分管生態環境的副鎮長及主抓安全生產業務的人大副主席為副組長;鎮環保所、應急辦、派出所、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宣傳辦負責人及各管區黨總支書記為成員的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專班,專項負責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以及打非相關工作。

  二、廣泛宣傳。充分利用村廣播、企業公眾號、村企微信群和村務公開欄張貼公告等途徑告知公眾禁售、禁燃、禁放相關政策,并逐胡同發放、張貼明白紙,確保不落一村、不漏一戶,做到人人皆知,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

  三、責任分工。鎮環保所要組織各村兩委干部不間斷巡查,設立舉報電話,嚴格管控禁放時段內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鎮應急辦要嚴格禁止取證零售店進貨、收貨行為,采取簽訂禁售承諾書、安排專人包保、盤庫建賬、張貼公告等方式,多措并舉,杜絕私自銷售行為;鎮派出所、鎮執法中隊、鎮市場監管所要加大對各商戶的檢查力度,對發現的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采取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鎮宣傳辦要對管控時段內各村各部門的先進經驗做法、打擊的違法行為積極報道;各管區、各村要積極配合部門行動,對各自轄區內的禁售、禁燃、禁放的政策宣傳、日常監管、打非治違負有屬地職責。

  四、加強疏導。專班要安排專人對零售經營戶進行政策宣傳,取得理解支持,交代安全事項,確保禁售期間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五、嚴打非法。專班各部門結合禁售、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全方位集中排查整治各商店、集貿市場、婚慶公司和日用品商店,及時發現打擊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可聯合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采取聯合執法行動,徹底收繳非法煙花爆竹,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9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xx〕117號)的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村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車站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組織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推動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結合各轄區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總結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

  (二)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道安辦:加強對路面運輸車輛的檢查,及時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并向公安部門通報。

  (六)環保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七)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區域。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鄉鎮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鎮政府將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干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鎮政府將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于20__年1月21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于20__年4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鎮安委辦。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0

  為全面貫徹執行《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推進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氣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區政府要求和職責分工,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監管部門的職能,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和嚴厲執法查處,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引導廣大市場主體自覺遵守《通告》,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陵區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二、組織領導

  區局成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有楠,副組長:尤敬寧,成員:汪筠、尚軍、孫曉燕、鞠在祥、王琿、陳洋、吳勇、朱國順、蘇有來、夏禮軍、劉春、劉士順、楊兆祿、杭國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聯絡員:周昀。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職責,嚴格查處違規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職責分工

  (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負責牽頭全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傳達市、區兩級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負責各部門監管工作的情況匯總并上報。

  (二)餐飲科:負責向辦理登記注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三)注冊科:負責在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四)農貿辦:負責向集貿市場主辦單位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督促其加強對場內市場主體的檢查管理。

  (五)辦公室:負責對本系統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負責依法對轄區內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及時上報區局,以便通過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向轄區內辦理登記注冊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業主發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記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向辦理登記注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扎實抓好煙花爆竹禁放各項措施的落實,組織人員加強巡查檢查,特別是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的管控。牽頭部門要及時收集掌握并上報全局禁放工作情況信息,與相關部門加強聯動監管,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及時報送。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的,將按照區政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1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繁昌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全區教育系統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的規定,支持“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廣大師生、家長,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范圍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及二級機構。

  三、組織領導

  全區教育系統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及副局長任副組長,機關各科室負責人、二級機構負責人及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共同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教育局與各中小學、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負責人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各中小學、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發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小幼學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幼學生遵守《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禁放政策的行為。

  2.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班會活動,所有在校學生一個都不能少,都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不僅要教育學生不亂放煙花爆竹,更要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督促家長摒棄陋習。每個學校都要安排一堂課來講述禁放的必要性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讓禁放的要求在學生群體中蔚然成風。

  3.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將《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學校門口和各班級(班級群),向學生及家長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推動禁放工作。

  4.加強宣傳教育濃厚氛圍:一是從即日起,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二是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后一課”和《寒假致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小幼學生宣傳教育。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報區教育局法規股備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2

  為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市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辦發〔20xx〕x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樹金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副組長,區公安局、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供銷社、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質監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林業局、區文化委、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副局長雷勇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巫正洪、區供銷社副主任吳光學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燃放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區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和職責分工,相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資質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督促客運單位加強對車站及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防止旅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客運車輛。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督促天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聯系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示短信。組織指導供電、供氣部門對輸電設施、氣站及輸氣管道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安全守護措施。

  區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璧部隊人員的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璧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林業局、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文化委、供電公司、天燃氣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護單位、物業小區、輸變電設施、燃氣設施等禁放區域的看護。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街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轄區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重點危險源周邊巡邏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驟

  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即日起至2月22日結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具體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宣傳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三階段:檢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為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常年可以燃放區域除外)。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23日—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1月25日前,由區燃放辦牽頭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我區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1月30日前,車站、高鐵換乘站等交通樞紐,鐵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文物保護單位、重要軍事設施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

  區燃放辦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布"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宣傳禁放、回收剩余產品有關規定為重點。1月30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街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

  區安監、工商、公安、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堅持"五項"安全監管,即通過生產監管、經營監管、運輸監管、車輛監管、品種監管,確保我區煙花爆竹運輸、經營的安全,保障市場煙花爆竹的安全供應,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供質量、品種的安全保障。區安監局要以區安委會辦公室名義與區燃放辦共同牽頭,加大綜合協調工作力度。同時,區安監、公安、工商、質監、交通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及質量等開展聯合監管,并充分發揮協作機制作用,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區限制燃放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的規劃、設置工作,由區安監局會同區供銷社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進行布置,同時,區安監局要在確保市民購買需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壓減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數量,限制燃放區的臨時銷售點原則控制在120個以內。20xx年春節期間限制燃放區臨時零售網點允許銷售的時間確定為2月7至2月22日從煙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開始。同時,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檢查,堅決防止臨時零售網點提前配送和銷售。安監、公安、工商等部門要督促、指導煙花爆竹專營公司嚴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標準和要求采購煙花爆竹。區工商局要對所有進入我區煙花爆竹品種開展質量抽檢并向社會公示,防止專營單位以質次價廉的品種進行批發競爭。區安監局、區工商局要研究許可、登記聯動工作機制,為經營者提供方便、簡化的程序。同時,區安監局要組織召開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法人代表及負責人大會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對零售網點的監督檢查,全面推行煙花爆竹經營領域強制保險工作,在全區推廣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視頻監控工作。督促零售經營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關規定,做好煙花爆竹在零售網點儲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區公安局、區交委要加強對運輸環節資質的審查,確保煙花爆竹運輸安全。對于舉辦小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區公安局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條件的空曠的地點,由專業單位和人員向公眾提供燃放服務,做到疏堵結合,切實做到便民、惠民,引導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四)開展全環節查繳非法工作,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路線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儲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要通過各部門強有力的綜合執法,切實落實法定職責,以有效推動各執法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達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業推銷、防止車輛運輸、防止倉庫儲存、防止網點銷售、防止市民購買,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提高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本質安全。區燃放辦要牽頭研究建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鎮街黑名單,并通報相關單位逐一銷帳。各執法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綜合執法。區燃放辦要公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違法生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適時形成舉報分析,按照職責分工交有關部門和區燃放辦限期核查,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各執法部門要將收繳的煙花爆竹,及時上交至區公安局指定的罰沒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倉庫,并且如實向區燃放辦上報入庫數量。罰沒煙花爆竹由區公安局組織進行集中銷毀,嚴防回流社會。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告知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同意,方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區文化委、區商務局、區公安局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文化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燃放行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謂的"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煙花。

  (五)組織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為確保春節期間安全創造良好的環境

  在隱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個堅決",即發現隱患要堅決,整改措施要堅決,復查結果要堅決,逐級反映要堅決,盯住進展要堅決。堅決防止存在隱患沒發現,發現隱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報,上報以后沒跟進,一定要將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適時開展可燃物清理和澆濕阻燃專項行動。春節前,區消防支隊要報請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織全區開展可燃物清理專項行動;適時采取澆濕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強化對煙花爆竹禁放點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各鎮街、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十六類禁放點,要進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并逐一登記,安裝懸掛禁放標志牌,并標明周邊禁放安全距離、責任單位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十六類禁放點分別為:文物保護單位,車站,油氣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輸、變電設施,醫療機構、中小學校、幼兒園、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重要軍事設施,區政府根據維護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確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依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明火的區域和場所,廣播電視臺和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電信、郵政、金融單位,城市路網的橋梁(含立交橋)、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間,大型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設有外墻外保溫材料的建(構)筑物(其中屬于重點消防單位的高層建構筑物及其周邊60米范圍內為禁放區域,其他10層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構筑物周邊30米范圍內為禁放區域),消防救援難度大的平房密集區或停放車輛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各鎮街及物業、單位等可依照有關規定自行劃定禁放區域。

  (六)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層組織互助機制,組織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秩序維護

  在秩序維護方面,要組織各方面控制力量,堅持"五管",即保衛干部管單位、鎮街干部管社區、社區管大院、積極分子管樓、物業公司管車場的做法。要通過社會力量及專業部門堅決有力的秩序維護,確保禁放時間和區域禁得住、燃放時段能安全,既確保廣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堅決維護不燃放人的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及社區,要組織單位內保力量和社會力量,組織"竹竿隊"、"掃帚隊"、"勸導隊",配備掃帚、竹竿、沙袋、鐵锨等簡單器具,主動勸阻違規燃放行為,遇有火情,特別是樓(平)房屋頂等易發生火情點位,第一時間進行撲救。同時,建立協助防范機制,共同開展單位內部和社會面的秩序維護,劃定小區內部的可燃放區域,就本居住區域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自行組織力量維護燃放秩序,并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此外,安全員發動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秩序的維護,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監督、指導行業內的單位,各鎮街要積極發動各種社會力量,派出巡邏控制力量,以人員密集的居民區、主要繁華街區、集貿市場、樓(平)房和禁放點周邊為重點,及時查處違法燃放行為,維護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點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加強禁放點看護

  各鎮街和行業主管部門、禁放點單位,要明確"八個責任",即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力量、責任時間、責任崗位、責任措施、責任效果,抓好責任制的落實,并按照各禁放點周邊距離,組織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對于禁放點的看護,既要堅決確保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周邊燃放不對其安全構成威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與監督禁放點單位落實看護責任。各鎮街要與禁放單位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堅決落實"七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一是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設立統一、永久的禁放標識;二是要嚴格值班制度,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三是要配齊消防設施,并對各類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五是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七是要組織力量對禁放點周邊地區加強看護,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

  (八)將義務處置與專業應急力量相結合,堅決防止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在應急處置方面,要做好"四個及時",實現"六個能夠"."四個及時"即責任單位的及時撲救,周邊力量的及時協防,專業力量的及時處置,部門的及時響應。"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火災火情得到及時撲救,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同時,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防止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區委督查室和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鎮街和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情況報送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報送區燃放辦。區燃放辦地址:金劍路218號(區公安局407室);傳真:;電子郵件:;值班、舉報電話:;聯系人:彭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3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戰,做好20xx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扎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社區)黨委(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杰、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調度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區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區、濱江社區、迎春社區、在古社區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區)范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區)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實行包村(社區)負責,對本村(社區)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具體名單見附件1)

  要求:戶戶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帶領包村干部、村(社區)干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愿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戶、小區全覆蓋粘貼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區)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

  1、春節期間各村(社區)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

  2、各村(社區)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區)干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

  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區)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節)6:00-8:00等重要時段,街道值班組需到青衣江河堤兩岸、濱江廣場、千佛巖景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確保無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區)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戶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4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紀昌莊鎮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提高認識、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專題會學習傳達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禁燃禁放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傳、排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并積極與包村干警聯防聯治,堅持提前謀劃、源頭治理,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把禁燃禁放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懸掛條幅、張貼通告、出動宣傳車、村大喇叭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及時地向廣大群眾、商戶宣傳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政策,使群眾認識到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環保和安全意義,了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積極參與禁燃禁放禁燒工作,廣泛提高群眾的思想認識,倡導文明新風,營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參與禁放”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重點管控

  全體鎮干部進行包責任村區域劃分,充實各村兩委落實禁燃禁放工作力量,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扛牢主體責任。成立工作落實組、機動宣傳巡查組,全體班子成員、村干部根據責任劃分,深入各村不間斷進行巡邏排查,并逐戶向村民進行講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及后果,不斷加強其禁燃禁放意識,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予以勸導、督促整改。

  四、加強監管力度

  堅持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運輸、存儲、經營等行為進行地毯式排查,堅持一查到底,嚴厲打擊的原則,按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責令關閉。由鎮應急辦牽頭,聯合市場監管所、派出所等單位對轄內商戶實施全面排查,依法查處違規銷售行為,嚴肅治理藏匿經營、違規燃放等行為。同時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拓展監管渠道,提高監管成效,最大限度發揮部門合力,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5

  為全面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噪聲污染,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色市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xx〕90號)要求,結合我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群眾參與、宣傳到位、嚴格執法”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在經營、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全面提升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水平,全力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禁放時間及范圍

  (一)禁放時間。

  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關于百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在百色市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范圍。

  1.市城區禁放范圍為:南跨右江,至廣昆高速、樂百高速;北至云桂鐵路沿線;東以右江區和田陽縣的行政邊界為界;西至東筍、建華廠片區。

  2.各縣(市、區)禁放范圍由轄區人民政府確定,原則上城市建成區以內區域應當禁放。

  (三)限放范圍:

  除禁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市人民政府發布中度污染天氣以上預警期間,限放區全面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2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是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組織足夠力量巡查執法,有效落實禁放各項措施。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等工作,特別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1日—12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區域、本部門、本系統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要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引導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政府。

  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建立禁放工作職責及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對轄區內各區域、各地段劃分“責任田”,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制止、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電視臺、報社及相關網絡媒體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強化宣傳;及時對查處違禁案例進行曝光,切實提升社會面宣傳效果。

  (三)市教育局。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給廣大學生發一封信等活動,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帶動家長遵守禁放要求;嚴格監管全市各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四)市應急管理局。

  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的經營企業和經銷點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已經行政許可的到期后不再許可經營;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在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市場主體設立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時,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的取締、打擊工作。

  (六)市公安局。

  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執法管理,指導各地依法查處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七)市生態環境局。

  負責做好工業企業禁放宣傳工作;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處理;負責參與調查違反禁放規定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向建筑工地業主發放告知書,敦促開工慶典不燃放煙花爆竹。

  (九)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利用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客運站安全檢查,配合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負責做好城市建成區內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商務局。

  負責做好汽車銷售店鋪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三)市文化和旅游局。

  負責做好酒店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四)百東新區管委會。

  負責百東新區在建項目工地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其他各有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禁放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文明城市形象,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扎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行動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環保監管,全力以赴推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負責。要及時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加快形成市縣聯防聯控、部門聯防聯控局面。

  (三)強化聯合執法。

  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

  (四)嚴格通報問責。

  市環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禁放管控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污染天氣或較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約談各縣(市、區)主要責任人。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連續發生2天以上輕度、中度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本季度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6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加強監管、擴大覆蓋”的工作原則,強化領導,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形成單位帶頭、團體跟進,全縣全時段禁放格局。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空氣污染等各類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禁放區域劃定

  (一)禁放區域

  全縣區域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時間

  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

  1.發布通告和倡議書。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縣直各部門在各轄區人口密集處醒目位置印制張貼《沂南縣人民政府關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見附件2),印發《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3)。(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

  2.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書。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見附件4)。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與轄區內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商鋪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保證書》(見附件5)。(牽頭單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

  3.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制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重點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污染和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二)嚴格管控

  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沂南縣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在全縣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縣公安局安排有關警種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每天至少安排一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巡邏,在重要節點、重點時段適當增加警力加強街面巡邏,派出所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沿街商鋪、酒店、小區和村居社區等場所,特巡警大隊重點巡查縣城主要廣場和主要道路等重點部位,工作中采取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巡邏的同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和利弊,及時發現、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違規燃放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涉及城市綠化及市政設施毀壞等行為。其他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處罰。

  (三)強化監控

  1.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管理。減少和控制煙花爆竹銷售點數量,對仍在有效期內的經營(零售)許可證,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進行核驗,進一步優化調整銷售網點布局。

  2.加大“打非”力度。對煙花爆竹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郵寄等行為,由聯合執法小組按照法定職責予以查處和取締,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開發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 ,全面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管控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及時固定證據并報聯合執法小組處理。設置舉報電話(110),接受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舉報。

  4.設立宣傳車集中宣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在轄區范圍內進行巡回不間斷宣傳,每天8:00-17:00進行宣傳,12:00-13:00休息一小時。必須不間斷廣播,在重點人員聚集場所、重點小區、容易發生違反禁燃禁放規定的區域定點播放。

  (四)長效機制

  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整改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措施,健全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常態管理機制。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促進習慣養成,形成社會共識,以期常態長效。公安機關在巡邏執勤和日常工作過程中,發現違規燃放的,及時勸阻、查處,依法頂格處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城管、環衛過程中,積極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一經發現燃放的,及時拍照錄像并撥打“110”報警,形成震懾。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在工作中做好本行業,本領域范圍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全社會都在抓的輿論氛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工作中好的經驗、先進做法和需要整改的問題,要及時總結和上報,并形成簡報不定期通報,不斷健全工作措施,促進這項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是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市容形象、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班人員,全力推進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做好全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一盤棋思想,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充分履職,積極作為,重點強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形成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抽調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建聯合督查組,定期對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率先示范,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評。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7

  為全面貫徹執行瑞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大力改善空氣環境,減少噪音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安定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要求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全面落實各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措施,引導交通相關單位、企業、交通從業人員及廣大旅客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相關規定,切實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二、組織領導

  交通運輸局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羅永林

  副組長:張吉安、張錕、陳衍陽、姜文勝、張敢

  成員:局屬各單位、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綜治辦主任艾宏明兼任。具體負責本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組織和實施。

  三、工作措施

  (一)抓宣傳,全覆蓋。

  采用多種宣傳方式,進行高頻度、大密度、全方位、多渠道地集中宣傳,利用出租車載視頻以及汽車站、收費站、辦公場所的LED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及標語,確保“禁放”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抓查處,強震懾。

  各單位、科室要密切協作,主動作為,采取有效手段,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要與公安、安監、工商、城市執法等部門做好執法銜接,按照各自職能對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嚴打擊處理,形成高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并要根據違法情節及造成的危害后果輕重程度,依法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由新聞單位予以曝光。

  (三)抓防范,控源頭。

  一是嚴監控。各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管轄服務范圍,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督促本單位干部職工和交通運輸企業及本行業從業人員不儲存、不銷售、不燃放煙花爆竹,對旅客、車輛、汽車站、收費站等公共場所實施全過程檢查監控。二是堵源頭。運管所要加強汽車站進出站車輛和旅客攜帶煙花爆竹的查堵工作,及時發現、制止違規攜帶煙花爆竹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要依法依規處理。

  四、任務分工

  (一)運管所負責本單位及客貨運車輛、客貨站場、汽車駕校、汽車維修檢測等場所的“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為等工作,負責在出租車顯示屏上滾動播放“禁放”字幕,負責做好旅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的監管,加強路面巡查,打擊非法運輸行為。

  (二)長運公司負責本單位運輸車輛、汽車客運站、維修廠、停車場等辦公場所的“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為等工作,負責做好旅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的查處工作,利用站牌、屋頂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售票窗口等設置“禁放”公益廣告、標語口號、溫馨提示語,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放”視頻或字幕。

  (三)公交公司負責本單位及維修廠、停保場、換乘中心等場所的“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為等工作,利用站牌、屋頂廣告牌、電子顯示屏、繳費窗口等設置“禁放”公益廣告、標語口號、溫馨提示語,在車載視頻上滾動播放“禁放”標語,負責做好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上車查處工作。

  (四)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班干部職工及辦公場所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為以及值班安排等工作。

  (五)局財務科負責協調解決交通運輸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經費保障。

  (六)局安全科負責牽頭交通運輸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局屬各單位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20xx年春節是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第一個春節,時間緊迫、工作敏感、任務艱巨,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保交通運輸系統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勇于擔當,主動配合,不推諉扯皮。春運期間,主要領導要堅持值班、帶班,保持通訊暢通,扎實抓好本單位“禁放”各項工作。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的將予以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信息。各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掌握本單位開展“禁放”工作情況,對查處的典型案件和重要情況,要做到及時上報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8

  為認真貫徹執行《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決定》,堅決落實政府部署的“禁改限”工作,確保我小區居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營造安定、和諧的節日氛圍,我公司特制定如下具體工作方案:

  一、職責

  負責對xx小區業戶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勸阻、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組織領導

  成立“禁改限”工作專班,有計劃、有部署的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管理,分工協作,責任到人。做到事前檢查、事中控制、事后總結。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具體工作責任人的責任。

  四、工作措施

  1、落實層級安全管理,加強業戶特別是出租戶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與他們每戶簽訂《xx年安全目標責任書》。

  2、定人定責,開展入戶安全檢查落實工作

  (1)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按每套房配備1個滅火器的標準,要求辦公業戶必須配備有效滅火器;

  (2)檢查每戶陽臺,跟進落實業戶陽臺內雜物、易燃物清理工作。

  3、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工作

  (1)懸掛宣傳橫幅2條;

  (2)對每個門棟發布安全宣傳公告;

  (3)逐戶上門發放安全宣傳單。

  4、對小區內共用安全設施,消防設施、設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點和部位進行一次拉網式自查自糾,以消除安全隱患。

  (1)重點完善消防設施建設,補足、配齊應急消防器材;

  (2)完善重點部位消防標識,確保監控系統設施正常運行;

  (3)清理小區消防通道及單元樓道,清除小區雜草及垃圾;

  (4)檢查門禁系統和水、電、氣設施設備。

  4、確定小區煙花爆竹燃放點和燃放時間,并公布于眾,逐戶告知。

  5、春節期間充實物業管理人員力量,并定崗定責,加強小區內值班與巡查力度。

  6、結合小區實際制定消防和燃放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成立義務消防救援隊,組織一次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演練,并公布小區救援點及聯系方式。

  五、具體工作日程安排

  1、xx年1月5日前,完成與租戶、辦公業戶《xx年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工作,檢查落實配備滅火器,跟進落實業戶陽臺雜物、易燃物清理,并登記整理辦公業戶的檔案;(責任人:)

  2、xx年1月10日,召開“禁改限”工作小組動員會,部署“禁改限”工作安排;(責任人:)

  3、xx年1月13日,擬訂義務消防隊名單,修訂《消防和燃放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含小區救援點及聯系方式);(責任人:)

  4、20xx年1月15日,在小區進口和小區內個懸掛1條“禁改限”宣傳橫幅,在各門棟公告欄發布小區安全管理溫馨提示;(責任人:)

  5、xx年1月15日,擬訂《物業春節值班表》;(責任人:)

  6、xx年1月15日,上報《“禁改限”工作方案》、《應急救援預案》、《春節值班表》、《目標責任書》;(責任人:)

  7、xx年1月15日,對小區進行消防安全器材、設施設備及安全通道、門禁系統、水電氣設施檢查,清除小區雜草及垃圾;(責任人:)

  8、xx年1月16日,組織小區門棟長召開“禁改限”安全工作座談開會,做到群防群治、齊抓共管;(責任人:)

  9、xx年1月17日,開始嚴查大量煙花爆竹進入小區,杜絕業主和租戶囤積煙花爆竹;(責任人:)

  10、xx年1月18-22日,開始入戶發放“禁改限”和“小區春節消防安全要求”宣傳單,并進行逐戶消防安全檢查;(責任人:)

  工作分工:

  一期:甲負責

  二期:乙負責

  11、xx年1月

  物業公司煙花爆竹“禁改限”工作方案提要:xx年2月1日,召開管理處節前安全動員會,并定責定崗,加強巡查和檢查力度,并進一步學習《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市政府“禁改限”工作要求;(責任人

  22日(周五),保衛部組織管理處全體人員(含保潔員),開展“禁改限”工作部署、《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演練;(責任人:)

  12、xx年1月30日,在各門棟公告欄發布“禁改限”宣傳內容和“安全溫馨提示”,進一步強調小區安全、和諧,并公示小區煙花爆竹燃放時間、地點,消防救援點和聯系方式;(責任人:)

  13、xx年2月1日,召開管理處節前安全動員會,并定責定崗,加強巡查和檢查力度,并進一步學習《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市政府“禁改限”工作要求;(責任人:)

  14、xx年2月2日-2月28日,適時提醒居民注意陽臺雜物及晾曬衣物的安全,出門或睡前關好門窗、煤氣、電源;及時對違反《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說服教育、勸阻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的及時報告公安不滿進行處理;(責任人:管理處全體人員)

  15、xx年2月13日(三十)晚17:00-次日1:00,行管人員4人、保潔員3人值班。

  行管人員職責:根據工作分工跟進小區現場安全管理,防止不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出現違規情況及時與業戶溝通并制止;

  保潔員職責:負責鞭炮燃放現場的消防安全和保潔工作。

  工作分工:

  現場總負責人A

  百貨廣場B

  一期C

  二期D

  16、xx年2月28日(元宵節)晚上17:00-次日1:00,行管人員4人值班,保潔員3人值班。

  行管人員職責:根據工作分工跟進小區現場安全管理,防止不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出現違規情況及時與業戶溝通并制止;

  保潔員職責:負責鞭炮燃放現場的消防安全和保潔工作。

  工作分工:

  現場總負責人A

  百貨廣場負責人B

  一期C

  二期D

  17、xx年3月2日,各責任人針對春節期間“禁改限”相關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匯報。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19

  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安全經營管理和監督,按照《燃放條例》和《專營辦法》做好煙花爆竹專營工作。

  此外,從工作目標上制定了相應措施。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區縣(自治縣)供銷社和煙花爆竹經營公司一定要從執政為民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和講政治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的重要性,并參照市供銷總社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切實加強對本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經營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年煙花爆竹安全經營。

  二是統籌規劃合理布設煙花爆竹銷售點。

  對年煙花爆竹布點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供銷社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本轄區煙花爆竹專營零售點布點工作:

  一要保持銷售點安全距離。要根據人口密集程度商業流向,進行科學合理的布設,要遠離國家環境監測敏感點。城區零售點應相距50米以上,嚴禁在交通干道和人口稠密區設立零售網點,銷售點50米內無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100米內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儲存場所;嚴禁在《條例》規定和各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放區域內布設零售點。

  二要優化布設臨時銷售點。

  對連續三年參與煙花爆竹零售的守法經營者年春節煙花爆竹銷售量較大的守法經營者采取專店銷售或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專用儲存室的經營者優先布設煙花爆竹銷售點,提升臨時銷售點的質量和銷售能力。

  三要加強常年銷售點布點審核。

  各區縣供銷社要切實加強對常年銷售點的監督檢查,對安全經營條件不具備或經營不規范的,要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布點資格。

  四要建立健全煙花爆竹銷售點信息檔案。

  要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詳細情況進行登記,掌握銷售點的經營情況和安全狀況,建立一批經營規范安全可靠相對固定的經營網絡資源。

  五要嚴格煙花爆竹銷售專營管理。

  對年辦理相關手續但沒有參與實際經營者,年不再布設專營銷售點。要加強對零售店直銷點的管理和監督,防止銷售點私自采購銷售非法偽劣超規格煙花爆竹,對采購銷售非法偽劣超規格煙花爆竹的,要記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取消經營資格并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允許申請經營煙花爆竹,為搞好煙花爆竹安全經營打好基礎。

  三是統一配送,提供安全適銷貨源。

  煙花爆竹屬于危險品,各級供銷社要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嚴把煙花爆竹配送關。主城限放區貨源統一由渝慶煙花爆竹公司采購和配送,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危險品運輸的相關規定。配送流程是:渝慶煙花爆竹公司―各區分公司―零售點。銷售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爆竹類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7大類164個品種。主城區以外地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共10大類184個品種。配送產品包裝箱上要粘貼市安監局市供銷總社統一制作的防偽監封標識;各零售點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由分公司負責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不得私自儲存;批發公司要合理調整煙花爆竹產品結構,及時組織適銷對路的貨源品種,引導市場消費,確保市場供應。采購產品在同質同價的基礎上,要優先從市內合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進貨,支持本地企業發展,避免長途運輸可能引發安全隱患。

  主城區煙花爆竹配送時間從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截止,銷售時間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是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經營。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按“六統一”要求,認真落實各個環節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經營。

  落實批發企業安全經營措施。嚴格規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進貨儲存配送環節。市級批發公司必須在取得資格的生產廠家采購貨源;必須有專門的儲存倉庫和值班人員;必須有合法的運輸許可證和運輸車輛;各級批發企業必須堅決杜絕購買儲存銷售不符合安全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所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必須加貼市安監局和市供銷社監制的監封標識;各級批發企業必須與供銷社簽訂安全經營合同,制定安全經營守則;煙花爆竹展品一律采用無藥樣品。

  落實零售點的安全經營措施。各零售點必須到供銷社指定的專營批發企業進貨,嚴禁直接從生產廠家或其他渠道進貨(或代銷);各零售店必須按照專人專柜專管的方式進行銷售;全市零售點統一懸掛印有舉報電話的“煙花爆竹專營銷售點”標識;張貼警示標識和安全燃放標識,配置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銷售人員必須經過業務培訓并合格。

  落實煙花爆竹倉儲安全措施。煙花爆竹倉庫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各配送公司必須強化對煙花爆竹倉儲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煙花爆竹專用庫房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潮防盜消防報警等設備必須齊全有效,安全通道必須暢通,危險標志要醒目;要有專門的值班人員并堅持24小時值守,有嚴格的保管制度消防制度出入庫制度和保衛制度;對保管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格控制進入庫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和人員;裝卸煙花爆竹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的人員操作。

  加強煙花爆竹安全檢查和監管。在銷售旺季來臨前,各級供銷社要組織力量,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倉儲設施設備開展一次專項檢查;要積極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動,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窩點,要堅決依法取締,對其經營產品要依法沒收并統一銷毀。

  五是明確專人,加強信息搜集和報送工作。

  為加強煙花爆竹專營工作信息收集,市供銷總社已指定專人負責全市煙花爆竹專營工作情況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各區縣供銷社也要明確專人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專營工作的信息搜集和報送工作,以確保信息暢通。各級供銷社在煙花爆竹專營工作中的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市供銷社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0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范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吳仲勛(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范圍和時間

  (一)整治范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__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范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采購并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著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作用。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1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湖南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湘潭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湘潭縣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若干規定》、《湘潭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楊嘉橋鎮煙花爆竹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火災等突發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履行監管單位的安全監管職能,把保障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安委會成員單位、村、社區、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鎮人民政府和鎮屬各企事業單位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鎮內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對應急救援工作給予指導和協助。

  (4)科學施救,規范有序。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 防救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處置與預防相結合。加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作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防患于未然;加強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從業者應對突發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的綜合素質。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常務副鎮長任副指揮長,各安委會成員單位、村、社區及各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為成員單位楊嘉橋鎮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指揮部)。

  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應急辦常務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2.2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 鎮指揮部

  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方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專家研究搶險救援方案,決策應急救援重大事項;及時向鎮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

  2.2.2 鎮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及報告工作;及時向鎮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和應急處置方案;督促各安委會成員單位、村、社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落實鎮指揮部決策部署。

  2.2.3 成員單位

  應急辦:負責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經營、儲存事故,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救援。負責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組織協調相關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法規、防災減災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派出所:負責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協調消防隊伍參與搶救。

  交警四中隊、交管站: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相關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黨政辦:負責指導、協調事故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對事故現場受害人員進行救護,調動藥品、醫療器材,確定醫療衛生應急搶救隊伍和裝備,并將詳細情況進行備案。

  規建站: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做好廢棄煙花爆竹的處置工作。

  民政所、司法所:負責組織救災物資,組織事故區域需疏散人員的轉移、安置,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3 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

  鎮應急指揮部設立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專家組,為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

  2.4 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情況特殊時,可由鎮人民政府或鎮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并向鎮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鎮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4.2 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鎮人民政府相關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六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常務副鎮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

  職責: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

  組長:常務副鎮長

  成員單位:應急辦、楊嘉橋鎮派出所、交管站、規建站

  職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

  組長: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綜治辦、楊嘉橋派出所、交警四中隊

  職責: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療救援組:

  組長:宣傳統戰委員

  成員單位:楊嘉橋鎮衛生院

  職責: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

  組長:宣傳統戰委員

  成員單位:黨政辦、文化站

  職責: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

  (6)善后處理組:

  組長: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民政所、司法所、綜治辦

  職責: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 監測預警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報鎮指揮部備案;對可能引發事故的信息進行監控分析,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采取有效預防措施。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后,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采取預警行動。

  3.2 信息報告

  3.2.1 報告程序

  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是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的責任單位。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發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要在事發后30分鐘內報告鎮應急辦;企業主管部門和鎮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情況緊急的,可越級報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鎮人民政府應在事發后1小時內報告縣人民政府和縣安監局。情況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

  3.2.2 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應盡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因事故復雜情況不詳的,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隨后邊核實邊續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基本情況,事發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事故救援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事故發展趨勢預測等。

  4.應急響應

  4.1 事故分級

  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等,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 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分級及救援工作需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

  發生一般煙花爆竹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鎮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鎮指揮部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各方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請求縣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給予技術支持。

  發生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鎮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鎮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由鎮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并報縣人民政府,請求啟動第Ⅲ級應急響應,接受縣指揮部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鎮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請求縣指揮部向市指揮部請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接受市、縣指揮部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特別重大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煙花爆竹事故,鎮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請求省指揮部向國務院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接受國家、省、市、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3 應急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救援以屬地為主。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在報告信息的同時,立即組成現場搶救組,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事發地鎮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制定事故的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突發、迅速、沖擊波強,以爆炸燃燒為主,易產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點,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排除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的險情。

  (2)及時救治事故受傷人員,設置警戒線,劃定安全區域,組織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持現場秩序。

  (3)查明危險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嚴禁一切火源、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4)盡快恢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訊等公共設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向受災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4.4 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應急響應原則,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5 應急結束

  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被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按事故等級由啟動應急響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應急結束。

  5.善后工作

  5.1 善后處置

  鎮人民政府和事發單位負責組織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賠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5.2 調查分析

  鎮人民政府結合事發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質、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消防隊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及衛生、環保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專長,相互協作、科學施救。

  6.2 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救援裝備。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6.3 交通運輸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交通運輸部門確保運輸安全暢通。必要時,由交警四中隊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災人員、傷員、物質和器材運輸暢通無阻。

  6.4 醫療衛生保障

  鎮衛生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儲備專用藥品和器材。

  7.監督管理

  7.1 宣傳、培訓和演練

  鎮人民政府及要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要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7.2 監督檢查

  鎮安委會、對本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7.3 獎勵與責任

  對在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進行責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附 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鎮安委會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鎮人民政府完善本預案。

  8.2生效時間

  本預案經鎮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2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我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燃放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農服中心、規建辦、社事辦、經發辦、財政辦、文服中心、社保所、衛生院、石灘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燃放辦”),由鎮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從鎮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規建辦、石灘派出所、社事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經發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鎮燃放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鎮燃放辦職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開展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實鎮政府和鎮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級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居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石灘派出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做好全鎮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訂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平安辦:要將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鎮財政辦: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

  鎮經發辦:負責配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協助區市場監管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配合區質監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要在春節前組織力量對化糞池、生化處理池等地下管網設施進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氣體檢測,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落實巡查守護措施,確保無重大安全隱患;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規建辦:負責對全鎮建筑工地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鎮文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農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加之春節將至,學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員返鄉過節,傳統祭祖、上墳、鬧元宵等活動頻繁,入山游玩、外來走親戚以及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點孔明燈,森林火災隱患十分突出,應加強防火宣傳,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__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于20xx年1月3日啟動全鎮宣傳發動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及相關站廳內張貼并向返鄉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鎮應急辦牽頭,各村(居)組織人員參與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鎮燃管辦將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清查關閉禁放區域內未經許可的經營點、儲存點,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轄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總結(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從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要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圍繞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閑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車站、危化品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及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嚴格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鎮煙花爆竹產品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志。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于25克、內徑大于30毫米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鎮應急辦、石灘派出所要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或燃放。鎮燃放辦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

  (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轄區域內的加油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轄區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六)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組織機關干部、社區志愿者和村(居)委會等各方力量,開展巡邏監控,做到每條道路、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在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社區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鎮衛生院要指導督促各衛生室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石灘派出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鎮煙花爆竹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精心組織,強化監管,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落實專人匯總、報送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等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于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報送鎮燃放辦。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六安市裕安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和區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主體責任。

  (3)屬地為主,部門配合。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發地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事發地鄉鎮街和管委會負責人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4)科學施救,規范有序。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政府設立煙花爆竹事故,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也要結合實際設立相應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2.1應急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設立裕安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區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安監局、區應急辦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區委宣傳部分管負責人、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衛健委、區環保局、區氣象局、交警四大隊、區公安消防大隊、市農電公司和事發地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事故牽頭處置部門,由事故牽頭處置部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區指揮部

  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研究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會同相關部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重要信息;審議批準區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2.2.2區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落實區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制度,研究和協調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調區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組等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完成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區指揮部成員單位

  區委宣傳部:負責事故現場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區公安分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等工作。

  區安監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經營、儲存事故,協調煙花爆竹安全專家參與救援。

  區財政局:負責按規定應由區級財政承擔的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區環保局: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應急環境監測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協調因煙花爆竹事故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運輸經營事故,指導協調與應急救援相關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參與處置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運輸事故,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水路運輸的交通管制工作。

  區衛健委:指導協調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學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傷亡人員的統計。

  區市場監管局:指導協調事故所涉及產品的質量檢測、質量鑒定和特種設備檢測、認定,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區政府應急辦:負責區政府應急值守工作,及時匯總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區氣象局: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市農電公司: 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相關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

  區公安消防大隊:指導協調公安消防部隊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行動。

  交警四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協助傷員的搜救;負責制定公路、水路運輸搶險預案。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專家組

  區指揮部協調組織相關專家組成煙花爆竹應急專家組,為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

  2.4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情況特殊時,可由區人民政府或區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并向區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4.2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六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學救援組: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

  (6)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預警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可能引發事故的信息進行監控分析,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采取有效預防措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后,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采取預警行動。

  3.2信息報告

  3.2.1報告程序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是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的責任單位。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發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在事發后1小時內報告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情況緊急的,可越級報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區人民政府應在事發后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監局。情況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

  3.2.2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應盡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因事故復雜情況不詳的,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隨后邊核實邊續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概況,事發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事故救援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事故發展趨勢預測等。

  4.應急響應

  4.1事故分級

  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等,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分級及救援工作需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

  發生一般煙花爆竹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區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負責處置。

  發生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由區人民政府立即召開先期處置并報市政府,為啟動第Ⅲ級應急響應,接受市政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市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市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請求市向省指揮部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接受省指揮部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特別重大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煙花爆竹事故,市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請求省指揮部向國務院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接受國、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救援以屬地為主。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在報告信息的同時,立即組成現場搶救組,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區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制定事故的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突發、迅速、沖擊波強,以爆炸燃燒為主,易產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點,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排除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的險情。

  (2)及時救治事故受傷人員,設置警戒線,劃定安全區域,組織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持現場秩序。

  (3)查明危險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嚴禁一切火源、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4)盡快恢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訊等公共設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及食物、飲水,向受災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4.4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應急響應原則,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5應急結束

  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被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按事故等級由啟動應急響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應急結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和事發單位負責組織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賠償協調,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分析

  事發地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質、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部隊、企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及衛生、環保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專長,相互協作、科學施救。

  6.2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救援裝備。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儲備有關特種裝備,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6.3交通運輸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交通運輸部門確保運輸安全暢通。必要時,由區交警四大隊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災人員、傷員、物質和器材運輸暢通無阻。

  6.4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儲備專用藥品和器材。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鄉鎮街、開發區及區相關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7.2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遲報、謊報、瞞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監督檢查

  區安監局、區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安監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區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4

  根據《xx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損害群眾身邊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自20xx年x月至x月,在全省/市/縣范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損害群眾身邊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聚焦群眾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強力整治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進一步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省/市/縣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安全生產基礎股和審批股全體人員為成員,負責組織落實專項整治行動計劃和方案,收集匯總、總結上報、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等。

  三、整治重點

  本次專項整治的對象是省/市/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以及縣吉慶煙花爆竹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第三方服務機構、全縣所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整治的重點內容包括:

  1.對經營企業違規使用非專用車輛配送煙花爆竹監管執法不力的問題。

  2.違規收取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代辦費的問題。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處不到位的問題。

  4.達到處罰條件未進行處罰,達到停業整頓條件未停業整頓的問題。

  5.根據實際情況應當整治的其他損害群眾身邊利益問題或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x月x日前完成)

  各鄉鎮和市縣應急管理局圍繞整治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檢查本轄區批發經營企業配送煙花爆竹的車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齊全的安全警示標志,是否存在使用非專用車輛配送煙花爆竹現象;批發經營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等有關單位是否違規收取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許可證代辦費;對轄區煙花爆竹開展監督執法過程中,是否做到嚴格公正規范文明執法,是否存在違法行為達到處罰條件未進行處罰,達到停業整頓條件未停業整頓的問題。

  除此之外,要根據實際情況,自我剖析是否還存在其他損害群眾身邊利益問題或違法違規行為。

  針對上述問題的檢查情況或發現的安全隱患,制定《xx省/市/縣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問題整改清單》,逐條逐項整改,形成常態化管理。

  (二)監督檢查(xx月底前完成)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省/市/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省/市/縣級煙花爆竹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和N家煙花爆竹零售專店進行全面排查,依法嚴厲查處非法違規行為。

  各鄉鎮負責對本轄區其他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零售店(點)存放的非法、“三無”、套牌和未貼流向標識碼的.煙花爆竹產品以及無證經營零售店(點)存放的煙花爆竹產品一律現場沒收,并及時移交縣應急管理局集中銷毀;對發現的零售店屢教不改超量存放,特別是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移交市縣應急管理局依法處理。

  (三)整改提升(12月)

  各鄉鎮、市縣應急管理局根據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問題整改清單,逐一整改銷號。

  同時系統梳理專項整治發現的問題,注重舉一反三,精細精準完善各項制度措施,努力構建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鄉鎮市縣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及時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抓好自查自糾。

  要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強力推進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迅速制定整改清單,落實整治責任,逐條逐項整改落實。

  (三)加強社會監督。

  充分發揮“12350”舉報投訴熱線、網絡、信件等舉報渠道的作用,公開接受群眾信訪舉報,充分調動群眾參與打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的腐敗問題的積極性,同時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工作輿論氛圍。

  (四)嚴格依法履職。

  對檢查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線索,經調查屬實的,要及時移交市縣應急管理局依法處理,并與紀委監察部門溝通,做到嚴查快辦,嚴肅問責,確保有案必查,查有結果。

  (五)及時報送信息。

  各鄉鎮要加強信息報送,x月份起要及時報送《xx市縣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問題整改清單》,同時及時整理匯總整治工作情況,作為月工作動態信息(條目式)于每月25日前報送至縣應急管理局。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5

  1 總 則

  1.1 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較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興安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扎賚特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扎賚特旗行政區域內的煙花爆竹制品的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一般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蘇木鄉鎮行政區的生產安全事故;

  (3)扎賚特旗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扎賚特旗應急局)認為需要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1.4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施救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和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應急救援機制。

  2 組織機構和職責

  2.1 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在旗政府的領導下,旗應急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旗應急局成立扎賚特旗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旗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

  旗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成員單位:

  指揮長:宋海濤旗應急局局長

  副指揮長:王殿偉旗應急局分管領導

  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基礎股、辦公室、執法大隊、應急救援綜合調度中心。

  旗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統一指導和協調全旗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必要時,報請旗政府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參加一般、較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3)決定啟動本預案。

  成員單位的職責:

  辦公室:負責協調、組織應急值守的相關事宜,及時向旗應急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并督辦落實;接收旗政府和盟應急局的指示,并迅速呈報局領導閱批;本局在處置事故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與旗委宣傳部、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安全生產基礎股: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指導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應急物資、裝備、聯絡方式等信息;。

  執法大隊:保障局內、外網絡暢通運行,接收、處置事故發生地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局領導,并根據指示及時上報旗委、旗政府辦公室和盟應急局,同時轉送本局相關股室;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情況,按照局領導指示,及時向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政府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落實。

  應急救援綜合調度中心: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工作;協調組織安全生產應急專家,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提供應急物資、裝備、聯絡方式等信息;協調專業應急救援隊參加救援工作;負責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局領導;向盟應急局、旗政府報送事故信息;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2.2 其他有關部門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旗安委會按照《扎賚特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2.3 專家組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1)對突發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2)對處置生產安全事故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意見。

  (4)參與制訂、修訂煙花爆竹一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預防

  3.1.1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1.2各級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 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

  3.2 事故分級和預防行動

  3.2.1事故應急響應分級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對應上述事故等級,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3.2.2 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應急管理部門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協調。

  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旗安全應急管理部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盟應急局、旗政府,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3.3 預警

  3.3.1 預警級別和發布

  3.3.2 預警的內容

  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起止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3.4 信息監控與報告

  全旗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事故信息由旗應急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并經核實后及時上報盟應急局、旗政府。旗安全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對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的旗人民政府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較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至自治區應急局。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在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旗應急局和旗人民政府接到發生重大事故、較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盟行署。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I級事故及險情,啟動國家應急總局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Ⅱ級事故及險情,啟動自治區應急局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Ⅲ級事故及險情,啟動興安盟應急局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Ⅳ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Ⅳ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旗人民政府決定。旗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全力組織搶險救援,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旗人民政府進行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前,上報盟應急局,根據局領導指示,由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應急準備。

  4. 2 Ⅲ、Ⅳ級響應程序

  4.2.1 基本響應

  4.2.1.1進入Ⅳ級應急響應狀態

  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時,根據事態發展和現場搶險救援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執行如下響應程序:

  (1)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

  (2)收集事故有關信息,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和資料;

  (3)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盟行署辦公室;

  (4)組織專家咨詢,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方案;

  (5)派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調指揮;

  (6)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環保等工作;

  (7)通知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8)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9)根據領導指示,通知旗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4.2.2 應急決策

  旗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做出處置決策(其中,重大事故在興安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出處置決策)。

  (1)對事發地的旗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應急處置要求,協調扎賚特旗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向旗政府和盟應急局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指揮部負責人赴事故現場,現場指揮。

  (4)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救援。

  (5)發布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6)落實興安盟和旗政府領導有關指示,進一步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4.2.3 指揮協調

  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搶救;當地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事故救援工作。

  旗政府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旗應急局應及時向盟應急局報告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旗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啟動本預案后,旗應急局組織協調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1)根據現場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救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訂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及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持救援工作;

  (5)事故中涉及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協調外事口岸辦支持配合;

  (6)必要時,通過旗安委會報請旗政府協調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加應急救援。

  4.3現場緊急處置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情況,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鄉鎮蘇木行政區、跨領域或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旗應急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旗政府決定。

  針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事故發生單位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參照下列處置方案和處置要點開展工作:

  4.3.1 一般處置方案要點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煙花爆竹火災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方向離開,并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員進入建筑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采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筑物內的人員,關閉所有門窗,并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3.2 火災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

  (3)確定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4 應急聯動

  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公安部門負責,應急救援、消防、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參加,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增援隊伍。

  (2)醫療救援組:由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負責事發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事發地政府負責、公安、民政等部門參加,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同時,要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4.5 信息發布

  按照《扎賚特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4.6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上交救災報告。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旗政府和旗應急局。旗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理

  旗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傷亡救援人員和遇難人員的補償、遇難者親屬的安置、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以及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恢復正常工作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

  5.2 保險

  事故災害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派出人員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3 工作總結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后,旗人民政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響應結束后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盟應急局。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單位的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有關人員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信聯系暢通。

  旗安委會負責建立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信聯系;建立和開發重大危險源和應急救援資源數據庫,并負責管理和維護。

  旗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應急資源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向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送重要信息。

  6.2 應急支援與保障

  (1)應急救援裝備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旗人民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有關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以煙花爆竹企業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扎賚特旗公安消防支隊為主要力量,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要支援力量。各類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反應迅速,常備不懈。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要積極做好救援準備工作。

  (3)應急救援資金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旗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處置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所需資金按照有關規定解決。

  (4)交通運輸保障。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隊伍、裝備和物資。

  旗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快速通道,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5)醫療衛生保障。事故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機構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救治裝備進行支援,并負責后續治療。必要時,協調扎賚特旗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力量支援。

  (6)治安保障。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重要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人群,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物資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旗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遵循“服從調動,服從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必要時,旗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征用社會物資。跨蘇木鄉鎮、跨部門的物資調用,由旗安委辦負責協調。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旗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煙花爆竹企業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建立本級應急救援專家組,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救援裝備、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基礎數據庫,開展事故預防、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和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在應急響應狀態下,事故發生地氣象部門要為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提供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6.4 宣傳、培訓和演練

  (1)公眾信息交流。旗人民政府、各煙花爆竹企業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煙花爆竹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并參加業務培訓;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教育;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負責對應急管理人員和相關救援人員進行培訓,并將應急管理培訓內容列入各級行政管理培訓課程。

  (3)演練。煙花爆竹企業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有關專業應急機構和旗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在演練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書面總結報告報上一級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及其應急指揮機構。

  6.5監督檢查

  旗應急局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和檢查。

  7 附則

  7.1 應急預案管理與更新

  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旗應急局及時組織修訂。旗應急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及時組織修訂。

  7.2 預案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旗應急局制定,負責解釋。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6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和市建成區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的工作要求,全面執行《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城市建成區和城市建成區外重點場全止燃放花爆行的通告》的規定,鞏固深化我區全面禁止煙花爆竹工作成果,推動我區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現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為重點,立法與監管并重,教育與處罰并行,部門聯動,疏堵結合,精準施策,全面開展城市建成區煙花爆行禁放專項行動,切實提升城市品質和交明形象,全力打造“臨川藍”,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牽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

  教育管理好全局干部職工在市城區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負責指導車站的'安全檢查,嚴禁乘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加強對煙花爆竹專業運輸的監管,嚴防違規向禁止燃放區運輸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勸退禁售組和執法監管組的開展相關工作。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推動我局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根據我局實際,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成立區交通運輸局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詹恒杰,副組長:邱田生、徐長科、龍冬玲、丁員平,成員:湯銘、章大云、邱福林、余淑光、饒永波、李小輝、楊建文、萬光輝、董建明、趙書堂、許桂林。

  四、主要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利用電子屏,橫幅在車站、辦公樓、干部職工宿舍區開展宣傳教育,使禁放政策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社會各界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放有關規定,在全局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二)加強對各車站及客運車輛監管。加強對各客運企業及客運站場的監管,煙花爆竹不能出入車站,站外上客的同時堅決杜絕煙花爆竹攜帶上車。

  (三)加強對運輸煙花爆竹貨運車輛嚴厲打擊。兩個運管所要加強對運輸煙花爆竹貨運車輛監管,一旦發現即頂格處罰。

  (四)嚴格懲誡,嚴格責任追究。局屬各單位辦公區內出現燃放現象的,取消該單位本年度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干部職工在其生活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的,第一次對所在單位在全局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取消單位本年度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對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的違規燃放的干部職工,堅決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屬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7

  為進一步加強全鎮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監管工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和《博羅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博羅縣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博安辦〔20xx〕2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省、市、縣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扎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工作措施,開展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切實規范我鎮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做好我鎮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行動期間,堅持標本兼治、堅持依法從嚴,及時、有效、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促進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煙花爆竹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促進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門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打擊、企業自查自糾、社會積極參與的煙花爆竹領域執法聯合行動長效工作機制,有效防范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安全事故事件發生,確保全鎮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工作職責

  (一)鎮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查處市場范圍內占道經營、亂擺亂賣煙花爆竹的無照經營行為。

  (二)鎮應急管理辦(應急管理組)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與其他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強化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單位的安全監管,嚴格按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月1日施行)規定標準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條件,根據需要配合公安部門銷毀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嚴厲查處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以及未張貼流向標識碼等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的煙花爆竹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出的'無證非法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報請鎮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取締;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楊村交警中隊負責對煙花爆竹運輸行業安全監管,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非法攜帶煙花爆竹進入車站客車等的違法行為。

  (四)楊村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為重點,發動“一村一警”包村民警進村入戶,摸底排查;嚴格做好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焰火晚會燃放的許可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運輸、郵寄、燃放和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主動協調和組織銷毀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其他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場所,對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的窩點,做到發現一處、摧毀一處。對非法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楊村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監管,依法查處已經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但未依法領取營業執照,或已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行為;依法查處銷售假冒和“三無”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楊村郵政支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指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驗視制度,加強對煙花爆竹流通環節的監管工作,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郵寄(快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七)楊村供銷社對本單位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加強本單位煙花爆竹經營行為管理,積極配合各部門依法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確保我鎮市場平穩。

  (八)各村(社區、林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開展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加強宣傳,充分發揮村小組長、村民代表、黨員的作用,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導村民正確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本轄區內煙花爆竹非法存儲、銷售排查,特別是在民宅、山林、廢舊廠房倉庫臨時設立存儲點,或通過走家串戶先登記后送貨的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這些存儲點安全措施簡陋,煙花爆竹來源不明,人員未經培訓,存在很大安全隱患。如發現問題及時向鎮政府或派出所反饋排查信息。

  三、工作時間和主要內容

  (一)時間安排

  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4月15日。

  (二)主要內容

  1.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快遞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2.其他違反煙花爆竹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注重實效。各村(社區、林場)和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緊密結合屬地、本系統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認真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專項行動,不斷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各負其責、加強巡查、防打結合、齊抓共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體制機制,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有力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要把檢查、清理、收繳和打擊、偵破等工作結合起來,堅持堵源與截流并舉,管理與打擊并重,追根溯源, 一查到底,堅決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三)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各村(社區、林場)、各有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屬地、本系統實際,按照國務院、省、市、縣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提出的具體要求,突出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加強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管理、嚴把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關、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認真開展煙花爆竹流通環節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等重點環節,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各環節發現的違法行為及相關問題線索,一律嚴格追根溯源,堅決搗毀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利益鏈條。要盯住重點地區,管住重點人員,落實網格化管控,抓好旅游景點、廣場和度假區等容易出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重點區域的安全監管,緊盯民宅、山林、廢舊廠房倉庫、商鋪和鄰近民居倉庫等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設施),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以及網絡銷售、郵寄快遞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旺季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嚴防事故發生。

  (四)加強溝通,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在行動中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通報行動中發現的關于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的重要線索、查處的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和涉嫌犯罪等相關重要信息,形成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強大合力,對在行動中查處的重要案件或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鎮政府。

  (五)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村(社區、林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的危害程度和危害后果,利用煙花爆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家,提高群眾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郵寄煙花爆竹行為。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8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安全管理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放心年。根據《關于印發鎮煙花爆竹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預案的通知》(政發〔20__〕75號)要求和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將其納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我鎮將組織綜治、安監、派出所等部門在春節前對各村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問題的地區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對屢次發現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活動的.重點村、重點戶、重點人員,要指定專人,采取包村、包戶、包人的方式進行監督,對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作坊、窩點,要依法予以打擊取締,并追根朔源,查清和斬斷非法生產原材料供應和產品銷售的經濟鏈條,從嚴從重處罰。二是加強宣傳教育,廣泛宣傳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造成的嚴重危害,提高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不組織、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抵制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三是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建立群眾舉報獎勵制度,調動群眾參與“打非”工作的積極性,營造有利于“打非”工作的社會氛圍。

  二、開展全鎮范圍內的煙花爆竹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內容為:是否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危險工序從業人員是否進行了上崗前安全生產培訓并持證上崗;是否存在超人員、超藥量、超范圍組織生產;是否擅自改變工房用途;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氯酸鉀等問題。對存在上述問題的企業,一律不得生產,企業整改后,須經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復產。

  三、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

  對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要求,嚴格追究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的責任。

  四、切實做好春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春節臨近,各安委會成員務必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強化監管檢查,加強應急值守,突出抓好水上交通、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鎮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29

  為有效控制城市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出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清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清環〔20xx〕194號)、《英德市人民政府關于英德市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英府〔20xx〕105號)的文件要求,結合英德市區實際,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到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黨政總攬、部門聯動、基層實施、社會協同”的原則,組織發動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組織機構

  為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市政府決定成立英德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羅振宇擔任,副組長由副市長黃構恩、錢金勤擔任,成員由市公安局、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英德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監大隊、市消防救援大隊、市教育局、市融媒體中心(英德市廣播電視臺)、團市委、英城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陳貽棟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局)。成員單位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干部參加工作組工作,具體負責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督導檢查等工作。

  各成員單位也要成立專門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實施細則,全力推進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附區域圖)

  (一)禁止燃放區域:江灣大橋由東至西(整條江灣大橋)→南山風景區入口(北江河以西)→光弼路→鶴崗路以北→衡州路→馬山公路→金子山四號路→江灣大橋;以上道路形成閉合區域。

  (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

  (2)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四、職責劃分

  (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1.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市民群眾配合、支持、參與禁止燃放工作。

  2.組織英城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各相關部門黨員干部定期開展巡查,配合公安、城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強對本轄區的防范工作,負責對轄區內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制止,并做好違法違規行為證據固定和影像資料的收集工作。

  3.組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等單位取締禁止燃放區域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點。

  4.履行其他涉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季節性、階段性工作任務。

  (二)各相關監管、職能、教育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1.英城街道辦事處:做好本轄區市民群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全年度勸阻、禁放宣傳、安全教育工作,對發現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要積極配合公安、城管、應急、生態環境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2.市公安局:

  (1)加大禁止燃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

  (2)及時受理、查處群眾舉報、相關部門移送的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案件。

  (3)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使行政執法權。

  3.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英德分局:

  (1)做好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領導小組指導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

  (2)依法查處在禁止燃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禁燃放工作。

  4.市城監大隊:

  (1)清理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加強對沿街門店的監管工作,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門前三包”管理。

  (2)倡導沿街單位或門店利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警示教育廣大市民積極支持和自覺參與禁止燃放工作。

  5.市應急管理局:

  (1)適時組織開展清理整頓,確保禁止燃放區域內無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問題。

  (2)依法查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門店。

  6.市消防救援大隊:

  (1)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2)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合執法。

  7.市教育局:

  (1)做好師生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

  (2)充分利用校園廣播、微信群、電子屏、黑板報、宣傳單等形式,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加強對中小學生和幼兒的禁止燃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自覺遵守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

  8.市融媒體中心(市廣播電視臺):

  (1)組織電視、廣播、網絡、電子屏幕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滾動播報《英德市人民政府關于英德市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2)對禁止燃放通告實施后依法被處罰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協助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

  9.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1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教育告知禁止燃放區域內所有工程工地的開發企業,奠基、封頂及慶典活動時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負責督促禁止燃放區域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在小區各出入口、車庫出入口、通告欄、單元門、電梯內以及微信群等張貼和發布公告。

  (3)嚴格要求物業公司落實巡查、管控等措施,一旦發現物業小區有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要立即進行勸告、制止。

  11.團市委:動員青年團員積極參與到市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宣傳工作中,大力開展公益活動,營造濃厚氛圍;從自身做起,從自身家庭做起,并積極影響周邊群眾不燃放煙花爆竹。

  12.禁止燃放區域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宣傳教育工作,確保本單位辦公和生活區域內及所屬人員不發生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立即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相關單位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在市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市公安、城管、應急管理等執法監督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工作中要講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杜絕簡單粗暴、矛盾激化等問題發生。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30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降低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出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濮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濮政辦〔20xx〕44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舒適宜居的生態文明新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縣(區)為主,齊抓共管”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組織協調和相關部門的主力軍作用,實施綜合治理。通過全面宣傳發動、嚴格社會面清查、嚴密源頭堵控、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全力查辦一批違禁燃放和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將《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濮陽市禁止市城區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通知》(濮政〔20xx〕82號)文件精神落到實處。

  二、禁放要求

  (一)禁放原則。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擴大覆蓋”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積極參與,嚴格區域管理,加強綜合治理”的禁放原則,全面推動“兩個帶頭”,行政企事業單位、駐軍各單位帶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黨員干部職工帶頭響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全面落實各項禁放工作措施,切實杜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禁放區不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爆炸、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放區域。濮陽市城區下列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晉豫魯鐵路以北、濮范高速以南、大廣高速以東、S209路以西。禁放區域外,各縣可以根據本地實際設定本地禁放區域,開展禁放工作。

  三、組織領導

  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負責,濮陽軍分區、市委宣傳部、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市外事僑務旅游局、市文廣新局、市房管中心、市衛生計生委、市供銷社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具體領導禁放工作。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辦設在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統籌、部署禁放相關工作。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負責本轄區禁放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本區域內的禁放工作。禁放區域內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駐軍各單位及其有關部門、鄉(鎮、辦),要細化工作方案,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明確工作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放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積極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禁放規定。組織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安監、環保、公安、宣傳、工商、教育、民政、衛生計生等部門及街道、社區,共同組織管理好禁放區域的禁燃禁放工作。

  (二)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經費保障。

  (三)公安機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安全監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全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煙花爆竹零售單位嚴格產品流向管控,禁止向禁放區銷售煙花爆竹,做好源頭化管控。

  (五)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政執法工作,加大街面巡查,負責清理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管理執法,并加強對沿街門店的監管工作,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納入“門前三包”管理,并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六)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宣傳,統一口徑,強化正面引導;在電視、電臺、報刊、網站等媒體設立曝光臺,對違法燃放人員特別是違法燃放的黨員、干部進行曝光。

  (七)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危險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告知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加強對企業、商戶的禁放宣傳告知,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查處取締無證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九)環保部門要做好禁放區域空氣質量的監測,加強禁放環保宣傳。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臨時性管控措施。

  (十)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設施的保障,協助有關部門設置禁放區禁放標志。

  (十一)司法行政機關要結合普法教育,開展相關政策和知識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二)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小學校的學生進行禁放法規宣傳教育,通過開展班會、“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并通過學生勸阻家長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三)民政部門負責禁放區內敬老院、殯儀館(火葬場)等場所的禁放工作;同時,在婚姻登記窗口設立禁放提醒,強化對新婚夫婦的禁放教育,努力避免婚慶活動中出現違禁行為。

  (十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建設施工單位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五)衛生計生部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的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相關情況,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六)房管中心部門負責督促有資質的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配合協助街道辦和相關部門做好物業小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十七)各街道辦負責本轄區的禁放工作,指導村(居)委會加大對城中村的禁放管控工作;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教育,確保有物業單位的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現象。

  (十八)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各自生產生活區域的禁放工作。

  (十九)濮陽軍分區負責濮陽駐軍的禁放工作,動員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禁放工作,教育本單位黨員干部和職工認真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查處單位、黨員干部違禁行為。對黨員、干部違反禁放規定的,除由執法部門依法處罰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二十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負責對各縣(區)、各部門禁放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二十三)消防部門要制定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進行管控。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1月下旬)。細化行動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全面落實各縣(區)、各單位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任務清,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教育(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1月底之前,由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方案。從12月初開始,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禁放集中宣傳工作。

  (三)檢查落實(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2月下旬,市政府派出檢查組對禁放縣(區)和各職能部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的縣(區)和單位領導進行約談。20xx年1月上旬,對問題縣(區)及單位整改、鞏固情況進行復查,對推動不力的進行問責,并全市通報。同時,要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放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積極營造聲勢。各縣(區)、各部門要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迅速發起宣傳攻勢,全面營造禁放氛圍,不斷掀起宣傳高潮。一是要強化社會面宣傳。各縣(區)要組織街道(社區)張貼、發放禁放提示牌等相關宣傳資料,組織城管、公安、安監、工商等部門,在轄區主要交通干道沿線及重點部位周邊開展流動宣傳。二是要協調媒體宣傳。宣傳禁放政策規定、執法工作情況,曝光違法行為,刊播禁放公益廣告。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電臺、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刊播禁放宣傳內容,要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適時向手機用戶發布禁放短信,進一步擴大宣傳面;交通運輸部門要協調有關單位,通過公交車、出租車、汽車站點的電子顯示屏開展宣傳;城市管理部門負責街面路牌、廣告欄禁放宣傳;有條件的單位要在網絡上要開辟專欄、播放提示標語,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現代媒體傳播禁放信息。三是要開展主題宣傳。環保部門要以減少環境污染為主題,公安消防部門要以防止火災為主題,衛生計生部門要以避免人員傷亡為主題,工商、安監部門要以合法經營為主題,城市管理部門要以市容整治為主題開展主題宣傳活動。

  (二)突出源頭堵控,嚴打私販私運。各級執法部門要立足各自陣地,采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在各交通收費站點、各級治安卡點、查報站開展流動稽查活動,并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的巡查堵控,特別是對大貨車、面包車、農用車,要重點攔截檢查。安監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特別是重點加強禁放區與非禁放區接壤部位的檢查管控。堅決遏制非禁放區域一證多點,集中出攤,形成連片銷售的現象。同時,要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治安耳目和信息員的作用,加強對門面房、出租房、空關房以及城郊結合部偏僻區域的排查,搗毀一批私存私儲窩點,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現實隱患。

  (三)加強排查清查,嚴查違規燃放。各縣(區)、各部門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方面,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要全面排查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及時做好上門宣傳告知,并重點加強巡查盯防。要加強街面巡查,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確保查禁違規燃放工作切實有效。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賓館、飯店等單位門前的違禁燃放巡查,對經營者未履行勸阻義務,發生消費者在其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影響市容環境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教育、住建、民政、外事僑務旅游、商務、衛生計生、文廣新、房管中心、城市管理、濮陽軍分區、濮陽供電公司、中石化、中石油、燃氣公司等重點保護單位,要組織加強本系統管理單位門前及周邊的巡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向執法部門舉報處理。

  (四)全面監督檢查,加強應急處置。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全面開展防火、防爆安全檢查,落實各項消防措施,整改消除火災隱患。要重點加強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的安全防范,落實其值班制度,并逐一簽訂安全防范責任書,切實落實其安全防范的主體責任。城管綜合執法、公安、消防、安監、工商、住建、房管中心、質監、衛生計生、環保等部門要做好應對突發火災、阻礙執法、矛盾糾紛、人身傷害、環境事件和不可預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落實處置力量,確保及時妥善處置。環保部門要加強大氣污染監測監控,每天適時將大氣污染指數和預警等級報送市禁放聯席辦。

  (五)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一是要突出違規燃放的處罰力度。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有關執法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二是要突出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對在禁放區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的,安監部門要嚴格查處,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在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區域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三是要突出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查處。對通過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交通運輸和公安交管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嚴格依法進行處罰。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做好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禁放標識設置、燃放區域劃定等各項工作,切實把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制定具體的禁放實施方案,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各級禁放辦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迅速制定細化本轄區整治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城管、公安、安監、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周密制定本部門工作方案,明確整治重點區域、部位、路段,嚴格整治舉措,確保責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的情況收集。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負責收集系統內整治工作情況,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并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系統禁放問題。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禁放區域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將任務層層落實分解,責任到人。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導致轄區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或發生大面積違規燃放、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31

  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在全區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五環路內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五環路外少死人、少重傷、少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煙花辦)負責組織,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負責實施。

  三、職責任務和分工

  本著“部門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堅持“專門機關主動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廣大市民齊參與”的方針,條塊結合,緊密銜接,不留死角。

  (一)執法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公安朝陽分局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在維護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發揮主力軍作用。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和帶領社會各界力量實施各項維護和看護措施,依法查處攜帶和燃放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在禁止燃放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的行為、違反其他有關規定燃放和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fanwen/1582/處置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為其他部門依法行政當好后盾。

  2、工商朝陽分局負責依法查處固定經營場所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以及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采購、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

  3、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依法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劃定加油站周邊禁放范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并派人看護。

  4、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

  5、市交通執法總隊第五執法大隊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

  6、區城管監察大隊負責查處街面流動無照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其他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區委宣傳部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工作。

  2、區政府辦負責各街、鄉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3、區街辦、區農委負責指導、協調、檢查各街、鄉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區法制辦負責限放法規的解釋工作。

  5、區市政管委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劃定氣瓶站周邊禁放范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6、區發改委負責監督煙花爆竹銷售價格。

  7、區教委負責對全區中小學生開展安全燃放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幼兒園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8、區建委負責組織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指導有關單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9、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各街、鄉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情況,并進行考核。

  10、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所需工作經費。

  11、區統計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統計監測人員傷亡、環境噪聲、火災警情,統計分析相關的社情民意。

  12、區衛生局負責制定應急救治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并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3、區環保局負責監測因燃放煙花爆竹形成的環境噪聲和污染情況。

  14、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并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5、區文化委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文物保護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6、區綠化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公園、森林、苗圃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7、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8、朝陽供電公司負責制定供電設施的應急搶險預案,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輸變電設施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9、朝陽供銷社負責協調組織全區煙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網點供應。

  (三)街、鄉黨委政府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街、鄉黨委政府要統一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項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將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為歲末年初的重點工作,本著“全面部署、重點加強”的原則,抓緊抓好,切實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和責任。

  (一)宣傳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傳動員的基礎上,各街、鄉及有關部門要結合燃放階段的特點,以市場供應、安全燃放、綜合執法為重點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調動宣傳資源,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家)委會、村委會等各方面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力爭使限放法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大力宣傳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表明政府態度,維護限放法規的嚴肅性,對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懾違法,引導群眾增強法制觀念。

  (二)市場供應到位

  要本著“管住源頭、保障供應、方便群眾、確保安全”的原則,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合法渠道貨源的供應,提供質優價廉的煙花爆竹,為群眾選購和燃放創造安全、方便的條件。

  (三)場所控制到位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對限放法規嚴格限定的禁放區域,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組織、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設置統一的禁放標識,方便群眾識別與遵守。在劃定的燃放區域內,要采取限定燃放人數等方法,為安全燃放創造條件。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要加強人員培訓和檢查控制。要組織在本地區、本系統開展大規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動,清除防范死角。

  (四)看護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區域的看護

  禁放區域由所屬單位自行看護,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進行監督、指導、檢查。

  2、五環路內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

  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實行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在元旦、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零時至七時等禁止燃放的重點時段,街、鄉政府要統一組織,堅持居(家)委會、村委會分片、分段管理,積極分子

  看樓看院的做法,切實加大限放區的.控制。在除夕、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等允許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干部、居(家)委會、村委會干部、單位內保干部、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加強巡邏、看門護院,保證重點時段各類控制力量擺上街面,做到限放區的每一條街、每個胡同、每個大院、每個樓群都有干部、群眾看護,維護限放秩序。要組織、協調居(家)委會、村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引導群眾在空曠、開闊地區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環路外允許燃放區域的管理

  有關街、鄉和執法部門要將日常燃放與除夕、初五、十五等重點時段燃放的管理相結合,自行劃定燃放區域、限定燃放人數,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各項燃放規定,確保安全。

  (五)執法手段到位

  對違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各執法部門要依權限堅決予以處罰。對元旦和春節前違法燃放的行為,公安、城管部門要堅決予以處罰。對春節期間的違法燃放行為,要以疏導、勸阻、批評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對因違法燃放擾亂公共秩序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拘留。對違法燃放的煙花爆竹,要堅決予以收繳,對大二踢腳、禮花彈等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要追究其來源和流向,依法查處。

  (六)應急措施到位

  區衛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制定詳細、全面的傷員救治應急工作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區消防支隊要制定詳細、全面的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要組織全體消防官兵,做好應急備勤,確保及時處置各類火災警情。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監督指導居(家)委會、村委會和企、事業單位制定防火救災預案,落實看護和處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20xx年元旦、春節是限放法規實施后的第一個“兩節”,法規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政府形象和法規的嚴肅性,是對我區各級政府執政能力的一次考驗。全區各街、鄉及相關部門一定要從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首都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出發,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分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努力為群眾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氣氛。

  (二)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層層分解任務,明確責任。要做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條塊結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項工作的銜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點。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設想工作難度,評估風險,認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重點問題,以點帶面,拉動全局。堅決避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各類事故。

  (四)加強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到位。由區煙花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組織成立聯合檢查組,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各街、鄉也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轄區內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32

  一、指導思想

  按照扎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的總體部署和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要求,不斷強化企業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繼續保持我處煙花爆竹領域的安全平穩態勢。

  二、工作重點

  (一)私產、私銷、私儲和私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的;

  (二)經營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的;

  (三)無證、許可證過期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許可證的;

  (四)非法經營禮花彈等A級產品和銷售使用氯酸鉀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的;

  (五)總量突破、布點不合理的;

  (六)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七)超量儲存、超范圍經營以及私設儲存倉庫等情況。

  (八)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以及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三、步驟措施

  (一)制定方案、宣傳階段(7月中旬—8月底

  各社區、單位要針對本地實際,明確工作重點做好宣傳工作。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階段(9月-11月)

  各社區、單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大檢查及行政執法檢查等時機對企業專項行動的自查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辦事處將組織派出所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認真進行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落實整改、鞏固提高階段(12月)

  各社區、單位對專項行動期間發現的事故隱患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督促落實,確保發現的事故隱患按期整改到位。各社區、單位在專項行動結束后要認真進行總結,落實長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社區、單位要嚴格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切實加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措施,保持煙花爆竹行業平穩態勢。

  (二)營造氛圍,暢通信息。各社區、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專項行動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三)強化督查,嚴格執法。辦事處將加強專項行動期間的執法檢查工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特別是對非法違規銷售行為,做到發現一處,取締一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過專項行動來進一步規范安全經營行為,凈化市場經營秩序,確保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關于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 篇33

  《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施行以來,市南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進一步鞏固效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實增強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廣泛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切實將宣傳工作做到“進樓入戶、家喻戶曉”,引導市民自覺遵守《規定》,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工作方案

  (一)組織開展“宣傳月”、“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活動。

  1、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為宣傳月;

  2、20xx年2月3日為禁放宣傳日。

  (二)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益宣傳。

  2、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新聞宣傳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行業領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區教體局負責組織中小學校在放寒假前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活動。

  3、街道辦事處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加強對居民、業主的宣傳教育引導。

  4、各部門、街道要積極動員社會各階層力量參與禁放宣傳,通過張貼通告、懸掛標語、發放“一封信”、倡導建立居民公約等形式進行宣傳,每個社區、廣場、商業區都要有橫幅、有宣傳點、宣傳隊,切實將禁放宣傳工作做到廣泛、全面、無死角。

  5、宣傳月期間,各部門、街道要組織專門力量,制定具體措施,明確宣傳形式、主題內容,對轄區所有企事業單位、商鋪店面,送法上門、發放宣傳材料、簽訂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責任書,確保每個社區至少有1個宣傳點、1個宣傳欄、1條橫幅;2月3日“宣傳日”,各街道要組織在人員密集或繁華商業區,至少設置1個宣傳點,發放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組織落實,確保禁放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開展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活動結束后將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實效報區安委辦。

  (三)要在宣傳月、宣傳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持續增強宣傳的覆蓋面和感染力,營造濃厚輿論聲勢和社會氛圍,使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成為社會新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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