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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發布時間:2024-07-01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通用32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 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 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 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 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 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 第十二條 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 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 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 審批、備案和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十七條 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九條 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 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六章 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七章 培訓和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

  一、突發事件的類型

  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高壓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4、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起火)。

  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6、塔吊、升降機安、拆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8、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二、應急區域范圍劃定

  1、工地現場內應急區域范圍劃定。

  塔吊腳手架、施工用載人電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

  基坑邊坡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危害半徑以外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

  電氣設備故障、嚴重漏電事故以任何絕緣區域(如木材堆放場等)為應急區域范圍。

  2、工地場外應急區域范圍的劃定

  對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圍檔)外,引起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需要當地政府的協調,屬政府職能。在事故(危害)發生后及時通報政府或相關部門確定應急區域范圍。應急電話:火災:119;醫療救護:122或999

  三、應急預案的組織措施

  1、成立應急預案的獨立領導小組(指揮中心)。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組長:

  組員:、

  下設通信聯絡組:

  組長:消防保衛組

  組長:搶險搶修組

  組長:醫療救護組

  組長:后勤保障組

  組長:

  2、組織的分工職責

  (1)組長職責: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x作控制;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業安排;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信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訊聯絡組職責:

  a)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b)保持通信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c)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a)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b)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c)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消防保衛組職責

  a)事故引發火災,執行防火方案中應急預案程序。

  b)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c)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d)保護受害人財產

  e)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a)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b)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c)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d)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a)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b)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c)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組職責

  a)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b)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四、基本裝備

  1、特種防護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2、一般防救護品: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和防護網;救護擔架1付、醫藥箱1個及臨時救護擔架及常用的救護藥品等

  3、專用飲水源、盥洗間和沖洗設備。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3

  1.應急預案的目的

  為保證公司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2.組織機構

  2.1公司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見附圖):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副總指揮:

  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質量安全部),主任由(兼)

  2.2分公司必須建立相應組織,明確分工和職責,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報公司審批后實施,服從公司指揮中心的指揮。

  2.3項目部必須建立現場應急安全領導小組及應急救援組織,明確分工和職責,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報分公司審核、公司審批后實施。

  3.職責分工

  3.1總指揮職責:負責公司范圍內發生傷亡事故、突發事件或參加外部救援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應急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3.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3應急救援辦公室(質量安全部)的職責:負責公司應急預案的演練、總結、評價;負責分公司、項目部應急預案的審核和實施檢查;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信息的管理;負責應急通訊聯絡;發生事故或事件立即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部門,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

  3.4工程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保障指揮;

  3.5技術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保證。

  3.6 器材設備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物質及設備的保障指揮。

  3.7人力資源部主任:負責事故受害者家屬的安撫賠償事宜。

  3.8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救援所需車輛和后勤保障指揮。

  3.9分公司經理:負責本單位系統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

  3.10項目部經理或負責人: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

  4.事故及突發事件

  4.1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

  4.2觸電事故

  4.3機械傷害事故

  4.4坍塌事故

  4.5煤氣泄漏事故

  4.6突發傳染性疾病

  4.7食物導致中毒

  4.8火災、爆炸與爆燃

  4.9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

  4.10突發事件

  5.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5.1項目部(基層單位)對施工現場(現場)易發生事故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嚴格控制,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將信息迅速反饋到項目部(基層單位)安全領導小組,由負責人做出評判,是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同時迅速向上一級報告并將信息反饋到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由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當總指揮發出應急救援預案令時,各級迅速啟動應急反應行動,按應急預案的組織與職責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5.2在應急預案啟動的同時,現場保衛組負責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6.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6.1應急預案培訓:

  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培訓,基層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招入的人員必須進行應急培訓。

  6.2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應根據實際適時組織進行演練。公司和各單位可結合生產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組織單項演練或綜合演練,以檢驗和測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應急能力和應急預案的可行性,提高實際技能及熟練程度,通過演練后的評價、總結、獎懲,糾正存在的問題,從而不斷提高預案質量。

  7.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實施終止后的恢復工作

  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務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

  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的全過程,認真科學的做出總結,完善予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定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依照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罰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應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盡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8.具體的安全事故及環境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與相應措施

  8.1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預案

  ①基層公司施工現場設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處理。

  ②當發生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事故時,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救人。救人時應先排除危險,防止搶救時事故再發生。

  ③重點做好施工現場的“外防護、內封閉”各項防護設施的設置,加強“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并正確使用“三寶”。

  ④高處墜落可能造成的傷害有:肢體骨折、顱腦損傷、胸部創傷(如肋骨骨折)、胸腔儲器損傷、腹部創傷等。要有人自高處墜落摔傷時,應注意保護摔傷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確的抬運使骨折錯位造成二次傷害,并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撥打急救電話“120”或送醫院救治,送醫院途中不要亂轉病人的頭部,應該將病人的頭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體位,防止嘔吐物吸入肺內。

  8.2觸電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8.2.1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的處置。

  8.2.2當發生人員觸電事故時,項目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對觸電人按下列要求進行緊急挽救。

  ①首先切斷電源開關或用電工鉗子、木把斧子將電線截斷以斷開電源;

  ②距電源開關較近或斷開電源有困難時,可用干燥的木輥、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體。

  ③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8.2.3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根據觸電的輕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①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不嚴重,神志還清醒,或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時,并嚴密注意觀察;

  ②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較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時,應立急進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采用胸外心臟擠壓法。

  ③如果觸電者的傷害很嚴重,心臟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動,瞳孔放大,失去知覺,則必須同時采取人工呼和浩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兩種方法。

  8.2.4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并堅持搶救6小時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確診已經死亡為止。

  8.2.5如果需要送醫院搶救,在途中不能中斷急救工作。

  8.2.6對于與觸電同時發生的外傷,應分別情況處理。對于不危及生命的輕度外傷,可以放在觸電急救之后處理。對于嚴重的外傷,應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同時處理。如傷口出血,應與止血。為了防止傷口感染,應當與以包扎。

  8.2.7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疏散。

  8.2.8事故發生后,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及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8.2.9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序執行。

  8.2.10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的日常工作檢查、糾正落實。

  8.3機械人員傷亡事故預案

  8.3.1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機械人員傷亡事故的控制。

  8.3.2發生機械人員傷亡時,項目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對人員進行固定、包扎、止血、緊急救護等。

  8.3.3必要時,應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聯系,求得外部支持。

  8.3.4事故發生后,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及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以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8.3.5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序”執行。

  8.3.6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4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坍塌事故往往傷害人員多,后果嚴重,多為重大或特大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坍塌事故,應立即報告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

  8.4.1工程施工(溝槽)塌方事故應急預案

  ①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溝槽)塌方傷亡事故的處置。

  ②當發生(溝槽)塌方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查明塌方原因;做好事故預防,防止對人員造成傷害。

  ③遇有人員遭受傷害時在對人員進行現場搶救的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塌方傷人,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與此同時應將有關信息迅速傳遞給勞工部。傳遞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

  ④發生事故后,如果單位搶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機到社會安全時,應立即向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請求支援。。

  ⑤當外部應急隊伍進入現場區域時,現場人員應給予引導并告知現場安全注意事項。

  ⑥當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施工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必要時應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公安指揮中心電話“110”求得外部求援。

  ⑦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日常工作檢查、糾正落實。

  8.4.2腳手架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①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腳手架坍塌事故的處理。

  ②當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時,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救人。救人時應先排除危險,防止搶救時事故再發生。

  ③發生人員傷亡時,基層及現場人員應立即采用臨時救護措施,對出現腦震蕩狀況者,要墊高頭部,出血者應緊急捆扎傷口,將傷者送就近醫院救治。發生群體事故時,還需撥打110報警。求得110警方快速救援。

  ④事故發生后公,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⑤緊急信息的對外傳送由公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按照規定執行。

  ⑥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5煤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

  8.5.1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煤氣泄漏事故的處理。

  8.5.2當發生煤氣泄漏事故時,項目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對現場周邊進行煙火控制,封閉現場,疏散人員并立即通過電話通知煤氣管理部門;情況緊急時還應立即通過火警“119”、公安指揮中心“110”請求支持;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8.5.3對已著火的煤氣管道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消防措施,用黃泥、濕草袋及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并對現場隔離警戒。

  8.5.4切斷火勢威脅的電源。

  8.5.5夜間施工不能使用高溫燈(如碘鎢燈)。

  8.5.6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疏散。

  8.5.7事故發生后,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以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8.5.8緊急信息的對外傳送由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按照規定執行。

  8.5.9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6突發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8.6.1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傳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預案。

  8.6.2傳染性疾病發生時,各單位應立即采取措施對傳染源進行隔離,同時逐級上報到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公司根據情況成立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突發傳染性疾病的應急工作。

  8.6.3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盡快確定傳染源的傳播范圍并對有關人員就地實施隔離,確保可能感染人員處于嚴密監控中。

  8.6.4應急指揮部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并在衛生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8.6.5發傳染性疾病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和落實。

  8.7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8.7.1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駐地及施工現場食堂可能發生的人員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置。

  8.7.2當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時,項目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并同市急救中心取得聯系,求得外部支持

  8.7.3盡快確定就餐人員的范圍和中毒人員的有關情況,確保可能中毒人員處于嚴密監控中。

  8.7.4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序”執行。

  8.7.5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8火災應急預案

  8.8.1初起火災,現場人員應就近取材,進行現場自救、撲救;控制火勢蔓延。必要時,應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8.8.2自救、撲救火災時,應區別不同情況、場所,使用不同的滅火器材。

  ①撲滅電器火災時,應使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防止觸電。

  ②撲滅油類火災時,應使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

  8.8.3遇有火勢較大或人員受傷時,現場人員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及時拔打火警電話“119”、急救中心電話“120”或公安指揮中心電話“110”求得外部支持;求援時必須講明地點、火勢大小、起火物資、聯系電話等詳細情況,并派人到路上接警。

  8.8.4火災的自救與逃生;火災最初五分鐘是最佳逃生時機,首先應躲避濃煙,能向下跑的決不能向上跑;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打開安全門,要用手背試一試門面的溫度不高時再打開門。然后撤離到安全地帶。

  8.8.5將受傷人員及時轉送醫院進行緊急救護。

  8.8.6將信息迅速傳遞給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傳遞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8.8.7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接到應急信息后應立即核實現場的處置情況,組織有關人員或應急隊伍趕赴現場。

  8.8.8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人統一指揮,按分工要求進行疏散人員,搶救物質,盡可能減少生命財產損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8.8.9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消防部門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直接責任。

  8.8.10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序執行。

  8.8.11火災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9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事故應急預案

  8.9.1派專人負責上下水管道的檢查與維修,排除事故隱患。一旦發生泄漏,應及時關閉上流總閥門,并對泄漏水進行疏導進入其它排水管道,同時應急人員對泄漏管道進行維修,排除險情。

  8.9.2污水管道破裂后,對溢出地面的污水進行疏導,使其進入其它污水管道,嚴禁污水四溢,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同時報告市政污水管理維修部門,派人進行及時維修。

  8.9.3在地溝里進行焊接和維修作業時,應有專人看護或兩人輪換作業(即一個工作,一個看護),如發現異常情況,可及時搶救。最好是在作業人身上系一條牢固的安全繩,另一端系一個銅鈴,一旦發生情況,可以鈴為信號,繩子又可做為救護工具。

  8.10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10.1突發事件實行區域救援,由事件發生區域主管領導(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事件責任相關單位應急響應,配備人員和物資,妥善安置事件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當超出企業救援能力時,向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救援,并全力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以緩解事態發展,確保事件人員安全。

  8.10.2煉油、化工項目施工有毒氣體災害的處置措施

  在煉油、化工項目施工,根據現場千變萬化的不同情況,可以采取眼觀、鼻嗅、儀表檢測、預案規定、知情人通報等方法,嚴格用電、動火手續。有毒氣體絕大多數為可燃氣體,一旦著火其毒性大大減弱,如果燃燒充分基本上達到無毒狀態。因此,有毒氣體火災燃燒最猛烈的階段,就是有毒氣體最少最弱的階段。火災初期階段和熄滅階段時預防中毒的重要階段。特別時火災熄滅階段,往往由于撲救人員來火場后極度興奮或粗心大意,未采取必要的人身防護措施,造成人體中毒。

  消防材滅火時,要搶占上風口或側風口滅火,盡可能的不在下風口滅火。如果要在下風口處滅火時,要采取輪換上陣的方法,減少在下風口有毒區域操作時間。要采取簡易防毒口罩、用噴霧水掩護、加強通風、排風等措施,降低中毒程度。

  遇有有人有毒氣體中毒嘔吐、眩暈時要將其護送到空氣新鮮的安全地點,嚴重者送醫院治療。如遇窒息、昏迷等中毒者,要堅持就地立即搶救的原則。首先迅速檢查患者口腔內是否有異物,有異物應迅速清除,采取口對口人工呼吸或胸外按摩等搶救辦法,千萬不能盲目地送醫院,以免貽誤時機造成不幸,人員撤出后要盡快脫掉被污染的衣服、鞋子等,防止慢性中毒。

  9.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救援器材、設備清單

  公司救援應急預案器材、設備清單

  救援擔架:1架

  便攜式氧氣瓶:1臺

  救援急救藥箱:1個

  救援指揮車:

  救援車:

  各基層單位救援應急預案器材、設備清單:

  救援車11輛:

  10.應急電話:

  10.1應急準備與響應組織機構電話:

  10.2報警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傳染病醫院:

  就近醫院:

  11.項目部現場處置方案編制主要要求:

  11.1項目部(基層單)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明確具體負責人,設現場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現場保衛組,各成員名單及聯系電話,明確職責。

  11.2項目部現場處置方案應編制應急疏散圖和消防器材分布圖,圖中標明避難、指揮場所。

  11.3具體的安全事故及環境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與相應措施

  11.3.1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應急預案

  11.3.2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1.3.3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1.3.4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11.3.5煤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

  11.3.6突發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1.3.7食物導致中毒應急預案

  11.3.8火災、爆炸與爆物應急預案

  11.3.9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應急預案

  11.3.10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4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綜治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突發性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幼兒園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穩定和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指幼兒在園時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幼兒學習或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一、實施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時,啟動應急預案,由園長統一指揮,幼兒園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到達出事班級,積極協助指導處置工作。并在第一時間由行政報告教育局,確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將損失減到最低程度。

  2.“系統聯動,群防群控”原則。幼兒園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相關教師要立即深入現場第一線,積極做好事件、事故的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安全隱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發生重大事件,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及時應對,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園內。

  4.“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的原則。幼兒園若發生突發群體 性事件,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方法,加強正面宣傳,積極教育引導,穩定師生情緒,及時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態擴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則。幼兒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在迅速報告火警的同時,應緊急組織師生安全有序疏散,救護受傷學生;發生食物中毒、衛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報告衛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同時,應緊急將中毒、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搶救;發生校舍安全事故,應積極組織搶險,救護受傷師生。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堅持“救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在組織搶險救災時,嚴禁幼兒參加。

  二、實施組織

  幼兒園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負責園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同時設立五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人為日常相關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嚴肅責任追究制。

  1.社會、幼兒家庭穩定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家長、親屬及幼兒的.穩定工作。

  2.校園設備、生活設施安全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校園火災、校舍、教育設施、生活設施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必要時聯系教育局、安監、建設、消防等部門共同處置。

  3.幼兒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食堂衛生、衛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4.學校教職工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涉及教職工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5.信息處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及時向教育局報告重大突發性事件的準確信息,同時密切關注有關的信息動向。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的制訂、相關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督促督查各班的安全教育及各種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在事故發生時,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指導工作;指導教師做好幼兒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及宣傳工作。

  各處置工作小組應熟悉相關業務情況,在事故處理中,實施正確的處理辦法,對事故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學校建立行政一把手總負責的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落實責任人。組織、協調、檢查幼兒園的安全綜治工作,研究制定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三、實施步驟

  (一)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

  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是指在較短時間內突然爆發的群體與群體之間,群體與領導之間,群體與學校之間,因利害關系,采取圍攻、靜坐、游行、集體上訪等方式對抗幼兒園,甚至破壞公物、危害人身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

  幼兒園若出現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的苗頭,學校立即向教育局匯報。同時,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和情況通報工作,確保在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時,做到快速反應,妥善處理。

  若校園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時,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負責人要及時深入事發地,現場指揮,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同時,向教育局及時報告信息,統一口徑,防止不實有害信息傳播,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嚴格門衛管理,防止社會閑雜人員混入學校。

  (二)突發性安全事故:

  突發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發性校舍安全事故、教育設施安全事故、生活設施安全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種校園內外群體性傷亡事故。

  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按以下步驟處置:

  1.事故報警:

  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

  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后,幼兒園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

  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四、實施要求

  1.學校教師要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3.根據幼兒園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5

  為貫徹落實喀什市教育局關于《“七·一”前后教育系統校園安全工作提示》的通知,確保幼兒園師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程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本園成立預防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所有中層領導及全體教職工

  二、具體分工

  園領導小組按照班級與個人相結合,分層管理,層層負責的處置原則,負責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的處置與指揮,協調與管理。

  (一)班級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職責:發生突發事件時,副班主任與保育老師聽從班主任指揮,共同負責班級全體孩子的安全。

  (二)通訊組:

  職責:發生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上報相關人員及相關部門,以及聯絡各方救援力量,保持各個部門之間通信暢通、信息共享。

  (三)急救組:

  職責:若出現人員受傷的情況,急救組第一時間開展救援工作,若傷勢較重,超出急救組能力范圍,則撥打120急救電話,撫慰好傷員,等待醫護人員到來。

  (四)信息統計組:職責:摸清事件性質與規模大小,第一時間統計出受傷、失蹤人員數量以及所需救援物資,將信息報告給總指揮及各個執行組。

  (五)后勤組:

  職責:立即組織搶險所需的物資、車輛,迅速趕往現場,為急救組提供后勤保障;疏散救援通道,為各方救援力量的到來做好準備。

  三、幾點要求

  1、要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克服大意思想,強化安全意識。

  2、認真做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險情。

  3、加強領導,在險期要聽從指揮,組織好師生自救,確保師生安全。

  四、處理程序

  (一)、園內及周邊發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程序:

  1、園內及周邊發現形跡可疑,可能作案的人員,值班人員應當立即向幼兒園領導報告。

  2、值班人員或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領導小組人員應當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

  3、若此人進入幼兒園的目的明顯,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其身份,至說話前后矛盾、不講理,應對其進行進一步盤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內(最好是離教學樓較遠的位置),封鎖大門,保安加強戒備。

  4、此時將所有人員疏散撤離至室內:

  小一班、從教學樓正門撤離;

  中一班、中二班從教學樓樓側門撤離;

  大一班、大二班、從教學樓正門撤離

  大三班、從教學樓側門撤離。

  注:若發生自然災害等事件,撤離位置應根據事件性質而定,但各班疏散路線不變。

  5、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分子或犯罪人,應當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6、如有必要,臨時保衛小隊應立即就位,進行戒備。

  臨時保衛小隊成員及定點位置:

  1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大門口

  2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教學樓側門前

  3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教學樓正大門前

  4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左側圍墻前

  5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左側圍墻前

  事件得到控制后,將事件的性質、過程、處置情況以及造成的破壞等形成書面文件上報給相關部門。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6

  江南大學20xx年元旦晚會將于12月29日(周六)在江南大學文浩館舉行,為貫徹《江南大學校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辦法》(江大校辦〔20xx〕13號)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職責,落實到位,確保元旦晚會安全、有序、順利進行,特制訂本方案。

  秩序管理

  1、各工作人員及演出人員按元旦晚會流程表的安排,分時段按秩序分口進入文浩館各自準備區域。觀眾按指定時間持票排隊從文浩館正門入場。無票觀眾可在18:50分由正門進場,按照工作人員的引導到指定區域就坐。如場內觀眾人數達到場館容納上限,工作人員將進行限流。

  2、會場觀眾席入口由校青協工作人員負責對到場觀眾的引導。

  3、文浩館所有大門和消防通道暢通,各出入口由保衛處各安排1名保安值守。

  4、學院安排負責老師全程負責現場管理,學院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是本學院安全責任人。

  5、文浩館內由保衛處安排2名保安維持秩序。

  應急疏散

  元旦晚會參加人數眾多,各相關單位、學院要加強對觀眾的有序引導,主動做好應急預案。一旦發生意外事件,按照場內觀眾、演員及各學生組織工作人員、教職工、工作人員的順序有序撤離。

  1、場內觀眾撤離:場內觀眾從文浩館南北兩側前、中、后門開始由近及遠撤離,樓上觀眾由左右兩側門有序撤離。各學院負責老師負責指揮撤離、維護秩序。

  2、演員、各學生組織工作人員撤離:后臺演員和學生組織工作人員從舞臺東側疏散通道有序撤離,校團委工作人員負責維護秩序,指揮撤離。

  3、教職工、工作人員撤離:場內的`觀眾、演員、學生組織工作人員全部撤離之后,教職工、工作人員快速撤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7

  為切實做好冬季冰雪天氣城區市政設施的冰雪防范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降雪結冰對廣大市民出行和生產生活造成的不利影響,經處黨委研究,結合我處工作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快速響應,分工協作,預防為主”的原則,明確責任,做到迅速、積極、有序、高效應對降雪結冰處置工作,優先保證城區橋梁等相關市政設施的正常運轉,控制突發事件擴展,將降雪冰凍帶來的影響減少到最低,確保市政設施及相關附屬設施安全完好,保障市民生產生活正常進行。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除雪應急處置的組織領導,成立南陽市市政管理處冬季除雪除冰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除雪除冰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效能督查科,陳宏滿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祝雨、趙豐碩任辦公室副主任。除雪應急辦公室負責除雪應急調度和任務分配工作。一是及時掌握降雪信息,負責上傳下達工作;二是根據降雪預報信息,在中、大雪以上和冰凍災害天氣時啟動本方案;三是負責除雪信息的收集和報送工作。

  三、責任與分工

  1、對橋梁涵洞作為重點部位進行監控。效能督查科和橋涵管理所負責對城區我處負責的橋梁和涵洞進行雨雪冰凍的全面監控,及時將信息通報給處除雪除冰辦公室和各責任單位。(責任分工見除雪除冰責任分工詳表)

  2、成立排水設施除雪組。排水管理負責人為責任人,負責市區排水設施災害預防和除雪除冰工作。

  3、成立路燈設施應急搶修組。路燈管理所負責人為責任人,負責降雪天氣的路燈設施災害預防和搶修工作。

  4、成立橋涵應急搶修組。橋涵管理所負責人為責任人,負責降雪天氣的涵洞設施災害預防和搶修工作。同時根據除雪除冰需要調配除雪除冰車輛,要求提前簽訂車輛合同意向,確保車輛及時到位。

  5、成立除雪除冰應急機動隊。處屬各單位、各科室全員為除雪應急機動隊,隨時服從指揮調遣,隨時開展除雪防凍工作。

  6、成立除雪材料供應組。處材料供應科科長為負責人,負責融雪劑、鐵锨、十字鎬、掃帚、交通提示設施等相關除雪除冰材料、工具、應急設備的`調度和供應。

  四、情況處置

  除雪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氣象部門天氣預報,各單位負責負責人的手機、對講機等通訊工具保持暢通,及時按照除雪除冰工作安排,做好除雪除冰應急處置準備。

  1、一級響應。降中雪及大雪以上時,所有人員應保持高度警惕,當地面積雪厚度達到2厘米以上或橋面可能結冰時,各單位按照各自責任分工,第一時間領取融雪劑和除雪工具,第一時間到達各自責任區投入到橋面除雪除冰工作。

  2、二級響應。發布降雪天氣通知,按照下達的除雪任務,各單位要準備好相關融雪劑和除雪工具,并做好除雪動員,隨時待命。

  3、機關和各辦公院內也要及時做好除雪除冰工作,確保辦公秩序正常運行。

  五、工作要求

  1、嚴格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保證政令暢通。

  2、各責任單位人員在雨雪天氣期間必須及時響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

  3、沒有雨雪天氣,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挪用、損壞)防凍除雪除冰物資和設備。

  4、做好信息收集和及時上報工作。

  六、獎優罰劣

  在除雪任務結束后,處除雪領導小組將對在除雪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在除雪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

  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9

  為確保發生學生踩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米娜瓦爾

  副組長:熱依木江

  成員:教導室、德育室、年級班主任。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這些應急機構的指揮系統就會與學校的指揮系統構成聯合指揮。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學校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聯合指揮成員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聯合指揮成員代表做出最后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中小學各德育處要識別容易出現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范,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后勤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照明設備正常。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學部校長要落實負責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辦公室印制全校教師通訊錄,年級組印制年級班主任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級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電話暢通。年級組收集各班學生家長通訊錄,交一份復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首先通知相關學部校長和值日行政,然后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值日行政和德育部門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熱依木江

  副組長:依馬木買買提

  成員:組織活動的教師、正副班主任、校醫。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系校長,校長接到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校醫到達后,馬上接替在場行政、教師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學生。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三)聯絡、教育

  組長:吐孫賽依提

  副組長:阿尤普江

  成員:教研組組長、年級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教導室和年級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學校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0

  應急預案是為了規范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保障員工和顧客生命和財產安全,減少損失。“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的原則,然而無論預防措施如何周密,事故和災害總是難以根本杜絕,為了避免或減少事故和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必須高度重視應急預案的制定。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只有認真做好應急預案實施的各類準備工作,才能把事故與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迅速的反應和正確的措施是處理緊急事故和災害的關鍵。

  所謂迅速的反應是指:迅速查清事故發生的位置、環境、規模及可能發展的勢態;迅速溝通應急領導機構,應急隊伍、輔助人員以及事故或災害現場人員之間的聯絡;迅速啟動各類應急設施、調動應急入員奔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醫療、后勤、保衛等隊伍各司其責;迅速通報事故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做好各項必要準備。正確的措施包括:保護或設置好避災通道和安全聯絡設備,撤離事故現場人員。

  無法設置安全通道時,應開辟僻難所,并采取必須的相救借施;力爭迅速消滅災害,并采取隔離事故現場的措施,轉移事發現場附近的易引起災害蔓延的設備和物品;撤離或保護好貴重設備,盡量減少損失;對事故現場仔細檢查,防止死灰復燃及二次事故發生。居安思危、常備不懈才能在事故和災害發生的緊急關頭反應迅速、措施正確。從容地應付緊急情況,需要周密的應急計劃、嚴密的應急組織、精干的應急隊伍、敏捷的報警系統和完備的應急設施。

  鑒于應急預案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特殊性,它應有完善的體系與原則:

  首先應急預案是有很強的針對性的,主要是應對那些可能造成企業、系統人員死亡或嚴重傷害、設備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的突發性災害,如火災、爆炸、危房倒塌、毒氣泄漏等。這就需要我們在對現場系統全面了解的情況下制定防范措施,明確企業主要隱患(危險源)的基本狀況,主要針對燃、爆、危房進行重點監控,另對毒氣泄漏、機械傷害、粉塵危害、噪聲與振動危害等進行定期治理,也就是說需辨識其主要的隱患點或主要的危險源單元。如:易燃、易爆物質,應詳細說明其物質構成和數量,以及閃點、爆炸上下限等有關燃燒爆炸的理化參數。

  再者應急預案是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補充,應急計劃應以完善的預防措施為基礎,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這不得不提的就是應急裝備的設置:

  一則報警系統,主要有火災報警裝置(火災探測器、火災控制器等),氣體和粉塵爆炸監測報警裝置(爆炸性氣體監測裝置、報警斷電儀、遙測報警儀、爆炸性粉塵監測裝置等)及毒氣泄漏報警儀等;

  二則救護人員的裝備,主要有救護人員的頭盔、防護服、防護靴、呼吸保護器具及安全帶、繩等主要裝備。

  三則消防器材,主要指滅火劑、滅火器、專用消防車及簡易滅火工具等。

  四則救生器材,主要指自動蘇生器、自救器等。

  五則救災通信聯絡設備,應急預案應考慮到原有通信系統破壞時,采用的應急通信聯絡工具。所以制定應急預案時,應根據企業的情況,選配以上各種應急裝備,加強裝備的選購、設置、貯備的管理,使裝備處于完好、足量、有效、可靠、啟用方便、操作簡單、不易破壞和標志明顯的`狀態。應急預案應以努力保護入身安全、防止入員傷害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設備和環境的防護,盡量減少災害的損失程度。

  然后應急預案應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這就對應急措施的制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可操作性強。這其中就包括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危險區的隔離與保護現場,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迅速查清事故發生的位置、環境、規模及可能產生的危害,及時溝通應急領導機構、應急隊伍、輔助人員及災害區內部人員之間的聯絡。

  快速組織啟動各類應急設施,調動應急人員奔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醫療、后勤、保衛等部門各司其責。迅速通報災情,通知相關方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保護或設置好避災通道,和安全聯絡設備。撤離災區人員,劃清警戒范圍并實施警戒。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力爭迅速消滅災害,并注意采取隔離災區的措施,轉移事故現場附近易引起災害蔓延的設備和物品,撤離或保護好貴重物品,盡量減少損失,對現場普遍進行安全檢查,防止死灰復燃。保護好現場,為開展事故調查做好準備。

  最后應急預案應經常檢查修訂,以保證先進科學的防災、減災設備和措施被采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綜上所述,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救援人員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按照救援預案,立即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1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斗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后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范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斗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斗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信息、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衛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置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范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干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系,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布于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信息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通報信息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對于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后,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后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并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后,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愿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并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系電話、聯系人和聯系地址。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2

  第一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公路交通正常運行,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交通廳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等編制。

  1.3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分級管理、屬地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反應迅速、運轉高效、處置有力的原則。

  1.4適用范圍

  1、臺風、雨、雪、霧、惡劣天氣、水毀、道路塌方、危險化學品運輸、地震等原因造成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發生較長時間阻塞或者癱瘓,需及時疏通和修復;公路、橋梁、涵洞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公路暢通的應急行動。

  2、公路交通運輸生產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需要公路部門協助的各類公共突發事件。

  第二節指揮體系和保障隊伍

  2.1市局應急機構

  市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組成。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和市局機關科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預案啟動、指揮協調、召開會議、措施制定、資源調動、檢查監督等工作。

  (二)應急辦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總工室、工程、計養、機材、財務、安保科、辦公室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由局分管領導兼任主任。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工程技術組、機械物資保障組、交通保暢組、后勤保障組、信息報道組等工作小組。主要負責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及相關的信息發布、上情下達、物資調劑、應急指導等工作。

  2.2各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機構

  各單位分別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區域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防災宣傳、災情報告以及市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2.3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組建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由市局應急辦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配合,做到突發事件發生時隊伍集結迅速,人員及時到位,設備隨時待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搶通和修復受毀的公路和設施。

  第三節應急響應

  3.1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突發事件對道路交通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Ⅳ級預警。

  3.1.1Ⅰ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48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Ⅰ級預警警報,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負責發布。在決定發布Ⅰ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2Ⅱ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24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Ⅱ級預警警報,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負責發布。在決定發布Ⅱ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3Ⅲ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12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Ⅲ級預警警報,由市交通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報請市政府發布。在決定發布Ⅲ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4Ⅳ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12小時以內。

  需向社會發布Ⅳ級預警警報,上報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報請市政府發布。并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備案。

  3.2應急準備

  3.2.1日常準備工作

  (1)組織準備

  各單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著手各項防御準備工作,逐級落實責任,切實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落實到具體人員,確保組織到位、制度到位、責任到位。

  (2)物資準備

  各單位要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設備、器材、物資的維護和保養,要確保搶險物資存儲布局合理,搶險機械保持完好狀態。對重要工程和水毀多發路段,應在現場就近預先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毀材料和機械設備。必要時,實行定點儲備和調集,一旦有突發事件發生,集中指揮、統一調度。

  (3)突發事件預警和氣象監控

  各單位應隨時關注掌握公路突發事件的預警、氣候、水情的變化情況,并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發布的預警訊息,隨時做好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各項準備。

  (4)排查隱患

  各單位要做好公路預警工作,重點加強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危橋等隱患點的監控,以及臨江、沿河、傍山等水毀易發路段的橋涵構造物、防護設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檢查,著重做好涵洞、邊溝、截水溝等排水設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損修復;

  在建公路項目應及時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保管情況的檢查,做好應急情況下的保護和轉移準備。

  3.2.2響應措施

  (一)Ⅳ級應急響應

  (1)組織

  Ⅳ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坐鎮指揮,對突發事件動態情況全面掌握,隨時跟蹤,一旦發生險情,要做到準備充分,措施有力,指揮周密,保障到位。

  (2)會商

  市局組織召開會議,會商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影響,部署傳達上級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意見的精神和領導指示,并向有關部門反饋應急響應動態信息。各單位根據會商會議的部署,對本單位應急準備工作進行全面布置。

  (3)檢查

  各單位要針對預警信息,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一次全面巡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搶修,無法搶修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未來可能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項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的保護和轉移工作;路政部門要加大對公路的巡查力度,強化巡邏管控,對不符合要求的沿線廣告牌、標志的要與養護部門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物資

  各單位要準備好搶險救災物資器材,機管和操作人員按各自職責,檢查本單位所擁有的裝載機、發電機組、油鋸等搶險設備技術狀況,必須保證搶險機械設備完好到位隨時待命。

  (5)值班

  各單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氣象形勢。要保證信息網絡暢通,做好上傳下達。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及辦公室負責人應保持24小時通訊聯系暢通,并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值班室處理應急事務。

  (6)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做好準備,以便隨時深入各分片單位一線,巡檢、監督預警準備工作。

  (二)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各單位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消除,無法消除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要全面檢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懸掛物等高空作業設施;要加強辦公樓、班站全面檢查,同時檢查用電安全。路政人員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時開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對未來可能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標志的設置工作,進一步加強公路沿線設施的安全性監控。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機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還要做好社會上搶險機械(裝載機、挖掘機、自卸車等)租賃準備工作,聯系好社會上搶險機械,保證搶險及時調用。

  (3)強化值班

  各單位除正常值班外,還應加派工程技術人員值班。要堅持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駐值班室或辦公室(含辦公區)帶班,密切監視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氣象形勢。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分片深入各單位一線,巡檢、監督各責任單位預警準備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突發事件發生地在建公路項目必須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組織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同時要轉移好建設人員、設備,避免造成損失。路政部門要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聯系溝通,強化協調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暢通工作。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本單位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隨時提調社會上的出租機械,同時做好援助重災地區搶險設備的準備;物供處還應準備好運輸車輛、吊車和貝壘鋼橋構件等隨時待命。

  (3)24小時值班

  各單位要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責任領導要親自帶班,相關責任人要到崗到位,認真履行職責。搶險救災設備、機械操作手、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必須隨時待命,確保一旦險情發生,最短時間內隨調隨到。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要到達突發事件現場實地,檢查、監督搶險準備,指導可能受災地區的搶險和救災工作。

  (四)Ⅰ級應急響應

  在Ⅱ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物資提調

  各單位最大限度地準備裝載機、挖掘機、發電機組、自卸車等搶險機械、車輛,物供處貝壘鋼橋構件隨時起運;各搶險機械材料倉庫管理人員24小時待命,隨時提調搶險物資材料和機械設備。

  (2)交通通行

  道路、橋梁、隧道乃至農村公路遇到重大險情時,要及時關閉各通行路段。

  (3)公務活動

  取消相關非應急性的公務活動和集體性活動,各部門減少安排常規性出差,正常上班,堅守崗位,嚴陣以待。

  (4)駐地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駐地分片單位,與各單位一道,現場指揮、協調、指導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第四節應急處置

  4.1應急處置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應急處置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個級別。其中:

  一般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小于10萬元、或交通臨時中斷的險情;

  較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10-1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短的險情;

  重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100-5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長的險情;

  特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或交通嚴重中斷需長時間修復的險情。

  4.2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險情應急處置

  (1)搶修組織

  發生一般險情時,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搶修。

  (2)防止險情擴大

  發生一般險情后,相關責任單位應加強公路設施巡查和排查,認真做好邊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發生毀情擴大和二次損毀的隱患點的監控和預警,及時消除隱患,努力把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并采取措施防范毀情的擴大。

  (3)現場安全管理

  相關責任單位要重視一般險情搶險救災現場的安全管理。要警惕邊坡滑動、滾石等傷人,對于坍塌方、橋涵構造物局部損毀、以及漫水橋和過水路面等危及行車安全的險情現場,要及時設置規范完整的標志標線,向司乘人員提供準確有效的安全信息。

  (4)現場通行管理

  在一般險情現場,相關責任單位路政部門要積極協助維持受毀路段沿線的交通,確保公路暢通。嚴重受毀的,應安排專人進行看守。

  (5)修復工程管理

  對于險情受毀點的修復,必須在落實核對受毀工程數量的基礎上,做好受毀情況統計和修復方案設計,狠抓損毀工程質量控制,嚴格工程管理,確保修復工程質量。特別是對公路的橋涵、擋墻構造物等修復工程,要注意嚴格把好修復的各施工環節質量關。要加強修復的工期管理,倒計時安排修復計劃,嚴把修復工期和質量。搶修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向市級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

  (二)較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一般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較大險情后,所在責任單位調用本級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較大險情點的搶修,市級應急機構視情派出本級應急保障隊伍或調動其他單位應急保障隊伍對較大險情點搶修工作進行支援。

  (2)現場組織搶修

  在組織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先干線后支線、先搶通后修復”的原則,合理分配搶修力量,投入相關人員、設備,上足機械、多頭推進,在最短時間內,搶通干線公路受阻路段。

  搶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時間向市局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市局視情組織人員檢查、驗收修復完成情況。

  (三)重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較大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重大險情時,分局應急機構應立即從本轄區調動足夠數量的應急保障隊伍投入險情點搶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運輸救援工作,保證道路通行的暢通安全和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運送。市局應急機構迅速調動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通過直接指揮、督導、幫助受災點研究修復方案以及機械開挖、修筑便道、架設便橋等措施,縮短交通恢復通行的時間。

  國道應爭取在24小時內搶通;省道應爭取在48小時內搶通。

  (2)交通管制

  修復時間較長的重大險情點,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據事先制定的損毀阻車繞行緊急處置預案,確定繞行路線,設立繞行引導標志,并通過媒體公告社會,引導車輛繞行。

  搶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現場處置小組應組織人員檢查、落實修復完成情況。市局領導視情對重大險情點搶修工作進行巡查。

  (四)特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重大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應急保障隊伍全市調援

  發生特大險情時,除了市、縣兩級應急機構的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搶修處置外,市局應急辦可協調其他單位相關應急保障隊伍跨區域對險情點搶險救災工作實施增援。

  (2)應急機構工作措施

  發生特大險情后,市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立即趕赴受毀現場,指揮、指導開展應急處置。

  搶修工作完成后,逐級上報搶修工作情況,并由市局應急辦將工作情況報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門。

  第五節應急決策

  (一)應急啟動

  本應急預案的啟動由市局領導小組根據有關部門的預警信息和氣象部門發布的暴雨、臺風等氣象信息,按照相應預警級別發布啟動指令。預案啟動后,各部門應進入相應崗位,物資設備處于待命狀態,隨時等候調遣。

  (二)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應急終止條件之一的,終止本應急預案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的實施。

  1、暴雨、臺風、洪水等災情解除;

  2、突發事件現場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包括危險隱患排除等)已經結束;

  應急終止由市局指揮機構發布。應急終止發布后,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各項措施均予解除,轉入防災常態管理。

  第六節信息管理

  (一)報送渠道

  1、各單位接到啟動相應等級預警應急響應的指令后,應在3小時之內將本單位相關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及時在公路政務信息網發布,并報市局辦公室。市局辦公室相關信息除公布政務網外,同時向省市有關部門發布。

  2、各單位公路通阻信息統一上報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時滾動報告相關進展情況。市局工程科負責通阻信息編輯,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以群發方式報送局領導,并報備辦公室,同時通過信息專報系統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市局辦公室負責編制突發應急事件專題簡報,報局領導及上級相關部門,同時不定期滾動向局領導及相關部門群發即時動態短信。

  (二)報送內容和格式

  內容主要包括受災通阻情況、受災損失情況(如路線名稱、地點、樁號、地名、損毀時間與毀情、估計工程量及損失金額、修復方案及估計搶通時間)、其他文字說明信息等。報送格式為:公路損毀統計報表,同時也可增加文字簡報形式。

  (三)報送時限

  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的填報時限分別為交通阻斷后1、3、6、12小時之內,其余公路及毀情應在24小時內填報。

  (四)事跡宣傳

  各分局應積極收集應急事件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進事跡與相關照片、視頻資料,及時上報市局辦公室。同時,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聞媒體采訪報道工作,做到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與宣傳報道工作同步進行,使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門處置突發事件和搶險救災工作,發動社會和廣大群眾參與公路搶險救災。

  第七節監督管理

  (一)獎勵與責任追究

  處置突發事件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行政負責人、相關直接責任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行政負責人、相關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公路局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對預案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加強常態下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的檢查,使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工作做到從常態向非常態的順利轉變,保證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來臨后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進行,提高應急管理效益。

  (三)預案演練制度

  應急處置預案演練遵循單位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實施。根據本單位總體工作安排,結合轄區實際特點,有重點的編制預案演練方案,適時舉行預案演練活動。應急處置預案演練每年至少應組織1次,并認真總結,不斷提高預案演練質量。

  (四)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3

  為保障師生健康有序地工作學習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和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電工要迅速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救;火勢蔓延,急打“119”;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在場學校教職員工及管理人員要立即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學生快速有序地撤至安全地帶。

  5、積極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在校就餐后,師生員工出現不明原因的腹痛腹瀉、嘔吐、乏力昏沉、等癥狀,各班主任、知情老師及管理人員應立即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2、迅速聯系校醫,協助采取就地救護,情況嚴重者應盡早與醫院取得聯系。

  3、由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就事態的發展迅速采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留樣食品、蔬菜樣品由總務處負責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班主任或政教處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系。

  6、總務處的相關管理人員對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進行調查,并書面報告校委會,學校辦公室負責盡早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共、個人財物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撥打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的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四)在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學校領導、班主任及在場教職工要迅速控制事態發展,盡早平息事態;特別是熄燈后發生的事情,公寓管理人員及值班老師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把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在場教職工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去醫院。

  4、記錄有關與本事件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詞。

  5、政教處、班主任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并書面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發現師生中有與該病類似癥狀者,各班主任、

  組長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政教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身患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前,必須出具相關醫院的康復及不存在傳染危害的證明,方可進班。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二、突發事件中對有關教職工的責任要求

  (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首位發現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諉應視作玩忽職守。對校園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事不關己而回避逃脫。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件初發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班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四)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及有關情況。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4

  為確保師生上下樓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下列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柏埡中學樓道安全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張 平

  副組長:魯峙均 鄧仕榮 蒲清均 鄭云光 敬懷舉 馬志勇

  組 員:張光紅 王勝 各班班主任 任課教師

  二、措施

  1、校長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教學樓學生公寓樓樓道口值勤人員的崗位責任。

  2、總務處和安綜辦隨時檢查樓道設施,并做好樓道劃線(中間分道)工作并安裝每層樓樓道的應急燈。

  3、安綜辦、值日人員認真做好各部門、各個時段安全執勤檢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處負責樓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上下樓道靠右慢行,不許在陽臺上簇擁,不準擁擠、站立,更不準起哄,聽從值班人員指揮。

  5、教育全體教職工下課時與學生同行,不準任課教師提前下樓,教師在下樓道時自覺維護樓道秩序。

  6、校級領導加強樓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動、電影晚會學生上下樓道一律由當天的值日領導及主辦單位、安綜辦負責落實當天的樓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應急處理

  1、向師生員工公布校長、分管校長及保衛科的電話號碼,并讓師生員工明確,若遇突發事件立即電話報警或報學校領導。

  2、人員分工:校長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警及全面指揮,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長負責。

  3、分管校長負責教職工人員調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鄧仕榮負責;并由鄧仕榮負責醫療、救護等工作。

  4、安綜辦負責學生疏散工作。

  5、政教處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綜辦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6、其余領導、教職工必須聽從指揮,積極參加疏散及搶救工作。

  四、聯系電話

  校長辦:6552158

  張 平:

  魯峙均:

  鄧仕榮:

  許 瑞: 王飛:

  張光紅:

  報警電話:110

  急 救:120 火警:119

  閬中市柏埡××中學校

  二〇××年九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5

  一、適用范圍和事件分級

  (一)適用范圍本預案所稱糧食僅指原糧,適用于全縣境內的糧食在收購、儲存、運輸、加工、銷售等環節,因霉變、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等因素,導致糧食衛生安全指標不合格,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或群體性人體健康損害,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二)事件分級根據糧食質量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將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Ⅰ)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Ⅱ)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Ⅲ)和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1.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1)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2.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2)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3.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4.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縣局成立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局黨組書記、局長任指揮長,局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局辦公室、人事股、紀審股、會統股、業務股、儲備糧管理中心、監督檢查股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局機關各科室和直屬各單位均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一室四組,即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和現場處置組、技術支持組、監督檢查組、綜合保障組。

  (二)主要職責

  1.應急指揮部。啟動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解除應急處置狀態;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對參與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意見。

  2.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決策,組織、協調、監督落實本預案;收集和分析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提出啟動、處置、解除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建議。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3.現場處置組。對突發事件發生場所進行調查和檢查,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并抽樣送檢,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現場處置組由局人事股、地儲糧管理中心組成,地儲糧管理中心牽頭。

  4.技術支持組。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事件調查;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對抽取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樣品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對確定存在問題的糧食提出處理意見。技術支持組由局業務股、會統股組成,業務股牽頭。

  5.監督檢查組。負責調查已經過具備法定資質的質檢機構鑒定存在問題的糧食來源、流向和數量,依法責令有關企業限期召回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儲存、運輸、加工等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監督檢查組由局監督檢查股、紀審股組成,監督檢查股牽頭。

  6.綜合保障組。做好應急車輛調度、通信、物資供應等保障工作;匯總有關信息,并通過應急指揮部統一對外發布信息;協調新聞媒體配合事件處置,引導輿論導向,消除群眾疑慮,綜合保障組由局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全力配合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如有必要,應急指揮部有權征用各成員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

  三、應急程序

  (一)事件報告及前期處置縣局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接糧食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后,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檢查,并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控制好現場,了解和初步評估事件狀態,同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二)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依據現場評估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三)下達處置指令根據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應急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工作組趕赴現場,并按照分工職責開展工作。

  (四)實施應急處置各工作組到達現場后,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若遇有新情況,要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以便及時調整工作方案。

  (五)終止應急處置各工作組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向應急辦公室報告。經應急辦公室確認應急處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處置結束指令。

  (六)調查和恢復重建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處置措施,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處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

  1.立即進行現場檢查,封存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糧食,并抽樣送檢。

  2.追查問題糧食的來源、去向和數量,及時將情況通報市糧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辦、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

  3.責令有關企業召回存在問題的糧食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

  (二)重大事故

  1.實施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的處置措施。

  2.應急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協調處置有關問題。

  3.聯系新聞媒體,通過應急指揮部發布有關信息,告知公眾事件情況,消除恐慌情緒。

  4.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檢查,對質量問題涉及地區的糧食經營、加工企業進行檢查,第一時間封存問題糧食。

  5.配合公安,監察等部門對責任單位、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件處理情況。

  (三)特別重大事件

  1.實施重大事件的處置措施。

  2.責令存在問題的糧食經營企業立即停業,全力追回售出的問題糧食。

  3.安排抽驗人員隨時檢驗或送檢樣品。

  4.報告并經縣政府同意,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全社會通報事件有關情況,發布消費警示,防止問題糧食擴散。

  5.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

  五、附則

  (一)責任追究和獎勵對不按照本預案要求,不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不執行或違背應急指揮部指令、玩忽職守、瀆職失職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并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應對和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完成任務出色、為有效制止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擴大蔓延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預案管理和更新本預案由縣糧食局制定,并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隨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結合實施過程中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相應修改和補充。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6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同時提高醫療衛生人員對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能力,有效掌握應急救援程序及方法,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及《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

  為強化我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成立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醫療專家小組、管理報告小組、后勤物資保障小組。

  1、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負責領導、指揮我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各項診療工作,統一調配全院人力、物力等資源,制定預防控制對策與措施,討論決定我院防治工作的重大問題與事項。

  2、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醫療專家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家小組的職責是:對可疑及確診病例進行會診,提出疾病診斷意見和治療方案,指導醫療救治、醫務人員的防護和消毒隔離工作。

  3、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信息管理報告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管理報告小組職責:負責監測我院疫情,及時匯總,上報至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防治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上報至疾控中心。

  4、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防治應急處置后勤物資保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小組職責:在本院發生突發事件后,及時提供救治工作需要的相關物資,包括床位、藥品、急救設備、生活用品等。

  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小組及各應急小組成員的手機應24小時開機,院內召集緊急會議及緊急會診時,在崗人員應在10分鐘之內到位。

  二、應急處置流程

  1、接收三人以上食物中毒患者或病情嚴重有生命危險食物中毒患者時,即刻通知醫務部(工作日)或總值班(夜間、節假日)。

  2、醫務部或總值班接到通知后,根據具體情況,立刻向分管院長匯報,分管院長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根據中毒患者人數、病情等情況判斷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如無須啟動,由科室組織力量搶救,必要時由醫務部或總值班調動醫療應急隊伍參與救治。如需啟動應急預案,即刻組織院內力量參與救治。

  3、院感辦及時匯總食物中毒事件中發病人數及救治情況,上報至醫院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上報至疾控中心。

  4、如人數驟增,由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防治應急處置后勤物資保障小組及時保證床位、藥品的供應。3人以上類似食物中毒癥狀就診院感辦負責上報信息至應急領導小組和疾控中心醫務部或總值班調動應急處置隊伍人員參加救治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信息管理小組物資保障小組醫療專家小組啟動應急預案無需啟動應急預案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分管院長電話通知醫務部,節假日或夜間通知醫療總值班和行政總值班。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__]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__]6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范圍影響大、波及范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范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后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或發布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信息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后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后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信息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信息或報告后,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匯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采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采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后類似事件的防范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后,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采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盡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后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后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采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干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發布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后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后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后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采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干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并分析、匯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于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系,溝通情況,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6、聯系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發布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后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并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表現突出并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由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8

  為切實做好網絡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理工作,進一步提高預防和控制網絡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確保我局網絡與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積極處置”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能力,以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營造綠色健康的網絡環境為中心,進一步完善網絡管理機制,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成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主要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工作,安排、檢查落實計算機網絡系統重大事宜。

  副組 長負責計算機網絡系統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事故,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安全保護工作職能部門

  1.負責人:

  2.信息安全技術人員:

  四、應急措施及要求

  1.各處室要加強對本部門人員進行及時、全面地教育和引導,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2.網站配備信息審核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執行有關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制度,規范辦公室、計算機機房等上網場所的管理,落實上網電腦專人專用和日志留存。

  3.信息所要建立健全重要數據及時備份和災難性數據恢復機制。

  4.采取多層次的有害信息、惡意攻擊防范與處理措施。各處室信息員為第一層防線,發現有害信息保留原始數據后及時刪除;信息所為第二層防線,負責對所有信息進行監視及信息審核,發現有害信息及時處理。

  5.切實做好計算機網絡設備的防火、防盜、防雷和防信號非法接入。

  6.所有涉密計算機一律不許接入國際互聯網,做到專網、專機、專人、專用,做好物理隔離。連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絕對不能存儲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的文件。

  附:

  應急處理措施指南

  (一)當人為、病毒破壞或設備損壞的災害發生時,具體按以下順序進行:判斷破壞的來源與性質,斷開影響安全與穩定的信息網絡設備,斷開與破壞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并鎖定破壞來源的ip或其它網絡用戶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按照災害發生的性質分別采用以下方案:

  1、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事件緊急處置措施

  (1)網站、網頁由信息所值班人員負責隨時密切監視信息內容。

  (2)發現在網上出現內容被篡改或非法信息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信息安全負責人通報情況;情況緊急的,首先中斷服務器網線連接,再按程序報告。

  (3)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作好必要記錄,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關記錄及日志或審計記錄,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4)追查非法信息來源,并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網絡領導小組匯報。

  (5)信息化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如認為事態嚴重,則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和公安部門報警。

  2 黑客攻擊事件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或者已經被攻擊時,首先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保護現場,并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

  (2)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對現場進行分析,并做好記錄,必要時上報主管部門。

  (3)恢復與重建被攻擊或破壞系統。

  (4)信息化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如認為事態嚴重,則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和公安部門報警。

  3、病毒事件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有計算機被感染上病毒后,應立即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開來。

  (2)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在接到通報后立即趕到現場。

  (3)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4)啟用反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通過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5)如果現行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報告,并迅速聯系有關產品商研究解決。

  (6)信息化領導小組開會研究,認為情況嚴重的,應立即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和公安部門報警。

  4、軟件系統遭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1)重要的軟件系統平時必須存有備份,與軟件系統相對應的數據必須按本單位容災備份規定的間隔按時進行備份,并將它們保存于安全處。

  (2)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并將該系統停止運行。

  .

  (3)檢查信息系統的日志等資料,確定攻擊來源,并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再恢復軟件系統和數據。

  (4)信息化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如認為事態嚴重,則立即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和公安部門報警。

  5、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對于重要的信息系統,主要數據庫系統應按雙機設備設置,并至少要準備兩個以上數據庫備份,平時一個備份放在機房,另一個備份放在另一安全的建筑物中。

  (2)一旦數據庫崩潰,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備用系統,并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

  (3)在備用系統運行期間;信息安全工作人員應對主機系統進行維修并作數據恢復。

  (4)如果兩套系統均崩潰而無法恢復,應立即向有關廠商請求緊急支援。

  6、廣域網外部線路中斷緊急處置措施

  (1)廣域網線路中斷后,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

  (2)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判斷故障節點,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屬我方管轄范圍,由信息安全工作人員立即予以恢復。

  (4)如屬電信部門管轄范圍,立即與電信維護部門聯系,要求修復。

  (5)如有必要,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

  7、局域網中斷緊急處置措施

  (1)設備管理部門平時應準備好網絡備用設備,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2)局域網中斷后,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應立即判斷故節點,查明故障原因,并向網絡安全組組長匯報。

  (3)如屬線路故障,應重新安裝線路。

  (4)如屬路由器、交換機等網絡設備故障,應立即從指定位置將備用設備取出接上,并調試通暢。

  (5)如屬路由器、交換機配置文件破壞,應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調測通暢。

  (6)如有必要,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

  8、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后,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

  (2)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夠自行恢復,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4)如屬不能自行恢復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系,請求派維護人員前來維修。

  (5)如果設備一時不能修復,應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

  (二)當發生的災害為自然災害時,應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數據的安全,然后是設備安全。具體方法包括:硬盤的拔出與保存,設備的斷電與拆卸、搬遷等。

  (三)當發生火災時,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滅火器進行撲救。

  (1)對于初起火災,現場人員應立即實施撲救工作,使用滅火器具實施滅火撲救工作;

  (2)火勢較大時,應立即撥打119火災報警電話和根據火災情況啟動有關消防設備,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

  (3)在保障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按上款保護數據及設備。

  (四)當市電不正常時,采用ups供電,供電時間視電池容量而定,一般不超過1小時,若超過此時間,關團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等市電供應正常后半小時再重新啟動服務器。

  (五)其它

  做好機房及戶外網絡設備的防盜竊、防雷擊、防鼠害等工作。若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自救,并報警。

  其它沒有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災害,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可以請示相關的專業人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19

  觸電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流經人體電流小于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電流大于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并隨著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仍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三分鐘內就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好預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施工(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①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有企業的法人公章。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敷設,竣工后輸驗收手續。

  ②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范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③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④根據不同的環境,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安全電壓必須由雙繞組變壓器降壓獲得。

  ⑤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⑥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或容易產生誤判斷、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志,提醒人們識別、警惕危險因素。

  ⑦采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設備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⑧采用適當的保護接地措施,將電氣裝置中平時不帶電,但可能因絕緣損壞而帶上危險的對地電壓的外露導電部分(設備的金屬外殼或金屬結構)與大地作電氣連接,減輕觸電的危險。

  ⑨施工現場供電必須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注意事項有:

  a)在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設備做保護接地。

  b)采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柜兩側做重復接地,配電箱(二級)及開關箱(三級)均應做重復接地。其工作接地裝置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Ω。

  c)所有振動設備的重復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d)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e)電動設備和機具衽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熔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

  f)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開關,開關箱漏電開關控制電源線長度≯30m。

  (2)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①觸電急救的要點是動作迅速,救護得法,切不可驚慌失措,束手無策。要貫徹“迅速、就地、正確、堅持”的觸電急救八字方針。發現有人觸電,首先要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然后根據觸電者的具體癥狀進行對癥施救。

  ②脫離電源的基本方法有:

  a)將出事附近電源開關閘刀拉掉、或將電源插頭拔掉,以切斷電源。

  b)用干燥的絕緣木棒、竹竿、布帶等物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者將觸電者撥離電源。

  c)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如帶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木柄斧頭以及鋤頭)切斷電源線。

  d)救護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干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

  e)如果觸電者由于痙攣手指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先用干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后再采取其它辦法把電源切斷。

  f)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得進入斷落地點8~10米的范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范圍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靴或臨時雙腳并攏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后,應迅速將其帶至8~10米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后就地急救。

  ③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a)未采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b)嚴禁救護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觸摸觸電者,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或其他絕緣性能差的物體(如潮濕木棒、布帶等)作為救護工具。

  c)在拉拽觸電者脫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d)當觸電者位于高位時,應采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后,墜地摔傷或摔死(電擊二次傷害)。

  e)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后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④觸電者未失去知覺的救護措施:

  應讓觸電者在比較干燥、通風暖和的地方靜臥休息,并派人嚴密觀察,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⑤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搶救措施:

  應使其舒適地平臥著,解開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圍人,保持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立即請醫生前來或送醫院診治。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失常,應立即施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擠壓。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0

  一、工作任務和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各級安全穩定工作要求,以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及時有效、規范妥善處理各類涉稅突發事件。進一步加強涉稅輿情信息網絡建設,形成靈敏高效的信息網絡,增強工作預見性和針對性,化解矛盾,處理糾紛,積極應對,力爭使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為國稅工作開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縣局局長

  副組長:縣局班子其他成員

  成員:各科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負責同志兼任。

  三、領導小組下設職能機構及職責

  負責維護治安秩序,加強要害部位的保衛、保護國家財產和全局干部的人身安全,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法案件,打擊犯罪分子。

  1、宣傳教育小組:

  組長:人教科長

  組員:人教科、辦公室各一名同志

  負責及時澄清事態真相,事態進展和處理情況,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及時向各級匯報事態情況。

  2、現場處置組

  組長:辦公室主任

  組員:機關科室各抽調一名同志

  及時做好現場人員疏導、現場調解等工作,調派車輛、平息事態,防止事態擴大蔓延,盡快恢復秩序.

  3、情報信息組

  組長:辦公室秘書

  組員:辦公室、監察室各一名同志

  負責收集各類深層次預見性的情報信息,有影響穩定的各種不安因素

  4、后勤保障組

  組長:辦公室主任

  組員:辦公室、人教科各一名同志

  組員責組織保障水、電、物資、醫療救護工作。

  四、處置突發事件的程序

  1、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在第一時間立即向縣局分管領導和主要單位報告,根據情況采用電話、網絡、專報等相聲向上級部門報告。

  2、及時向公安機關內保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3、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職能部門按照分工迅速工作,控制現場、疏導群眾,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加強重點要害部位設施,特別是發票庫、財務室等部位的安保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5、各小組人員堅守崗位,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盡職盡責,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工作要求:

  1、完善本部門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各部門結合相應的工作預案,注意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2、注意收集信息,克服麻痹心理,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及時匯報有關情況,作到有備無患。

  3、各部門負責人要身先士卒,經常深入基層檢查督導,及時了解掌握輿情信息,事發時要親臨現場,親自指揮、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圓滿解決。

  4、加大力度,宣傳有關法規和黨的政策,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1

  一、指導思想:

  水電的供給是住宿部為學生提供正常生活和活動的保障。為預防突發的停水停電事件,保證住宿部在停水停電的情況下能及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從容面對停水停電中事件,使住宿部正常、有序的工作。

  二、應急組織機構:

  由校長、政教處主任、住宿部主任、生活老師組成

  三、應急措施:

  (一)可預知性的停水停電

  1、白天停電,不影響學生的使用,在送電后及時檢查各樓層照明用電恢復正常,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2、晚間停電,把平時準備好的應急電筒充滿電,由上晚自習的老師組織好學生有序的護送回住宿部,再由生活老師送入寢室,進入寢室后,學生一律不得下樓外出。

  3、在停電前燒好開水,提醒學生把各自的水瓶充滿開水,做好停水準備用臉盆存水。

  4、生活老師將太陽能水罐存滿水,晚間洗漱水由手動太陽能系統供水。

  5、加強人員巡視,杜絕任何形式的明火出現

  (二)突發停水停電

  1、向主管領導了解情況然后向學生解釋情況,宣傳節約用水。

  2、利用太陽能系統定時向學生提供洗漱用水

  3、停水超過24小時,將購置大瓶純凈水定量分發給學生飲用

  4、停水超過36小時,將聯系消防部門請求援助,提供學生的日常飲用水的供給

  5、住宿部的地勢高,每日的供水必須加壓泵工作才能保證正常的學生用水,因此,當得知停電通知就必須做好停水準備

  6、晚自習前停電,學生就在住宿部休息,增加部分老師加強管理,每層樓一個遠程應急燈

  7、晚自習期間停電,在確定較長時間停時,在值班領導的指揮下,學生由當堂任課老師護送,安全有序的回到住宿部,由生活老師安排學生回寢室。

  8、學生就寢時停電,樓道應急燈自動啟動,加強人員巡視。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2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范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見附表1。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信息。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

  (三)預警支持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信息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三)通訊

  (四)指揮和控制

  由指揮中心進行指揮,由工作組進行現場控制。

  (五)緊急處置

  處置隊伍由指揮中心統一調派,分突發事件類型落實處置措施。

  (六)救護和醫療

  學院衛生所負責事件的現場救護以及醫療防疫;對輕傷人員進行處置,并協同運輸組將重傷人員護送到上級醫院。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衛生防病、飲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確安全防護的工作流程,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器械。

  (八)群眾的安全防護

  引導和教育學生按照日常行為規范行事:有序出入,分批離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課間、課外教師值勤制度,加強對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后漱口。教育孩子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不罵人。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撤離由帶班教師及學院專門人員統一組織。

  (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密切與社區、家庭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密切結合的安全工作網絡,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件發生后,由學院保衛處負責事件原因的調查工作,學院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事件的檢測與后果評估,并形成處理意見。對發生的重大事件,學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專門機構的工作,對事件進行調查、檢測與評估。

  (十一)新聞報道

  及時、準確地向媒體發送事件的相關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漸。

  (十二)應急結束

  事件處理完畢,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保衛處負責通信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并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信息。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機構、人員名單參見附表1;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持。

  (三)技術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隊、牡丹江市傳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醫院、溫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衛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于二次。

  六、后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為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污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為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七、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3

  活動目標:

  1.保證參加活動幼兒的安全。

  2.保證會場秩序井然。

  3.保證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

  具體要求:

  1.組織、指揮及職責分工。

  組長:(園長)全面負責協調指揮工作。

  副組長:、(副園長)負責活動及各環節安全工作。

  成員:全體教師及工作人員,負責本班、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活動前召開安全預案會議

  召開活動安全預案會議,明確活動安全預案的流程及具體崗位分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識,高度重視安全保障工作,做好慶祝活動過程中各種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

  3.提前向家長說明活動注意事項

  請家長自覺遵守秩序,并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財物。

  有開車來的家長,請把車停在小區不妨礙交通且安全的地方并排列整,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通工具,以免丟失。

  4.活動期間,幼兒老師要各守各班,加強幼兒安全教育工作。

  5.活動前,主持人播報安全應急事項。

  參加演出或看演出的幼兒及家長,注意現場安全,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6.活動中,要求老師各守各班。

  管理好參加演出的幼兒,注意安全,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7.做好被邀請人員接待工作。語言文明禮貌,舉止得體。

  方法措施:

  1.各班會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幼兒的安全意識。

  2.工作人員要提前對會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

  3.教師要及時了解匯報幼兒當天到園的情況,未到幼兒要及時查明原因。

  4.活動開始,教師要步行隨同本班幼兒到會場。

  5.工作人員要提前安排好座區,各班幼兒有條不紊的坐到自己的座區。

  6.安排好家長觀看席區,并維持家長攝影在原座位上進行。

  7.教師要確保幼兒活動中的安全,如上下樓梯、入廁、喝水、洗手、上場、退場等。教育幼兒不亂跑,不得隨意跟陌生人走。

  8.門衛要嚴格按制度管理,預防不法分子闖入搗亂及幼兒私自外出。

  9.遇到突發事故,特別是有人鬧事,教師應立即組織幼兒及家長按照疏散路線疏散,并撥打110報警電話。

  10.各班老師要隨時觀察班內幼兒精神狀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

  11.衛生保健醫生到場,做好幼兒出現跌、摔、擦傷以及生病等應急準備。

  12.后勤人員要在場內維持秩序,注意設備設施的安全,并注意防火、防盜。

  13.廚房人員做好膳食工作,并配合安全工作。

  14.全園人員要服從分配,如有情況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匯報,以保障元旦慶祝活動圓滿成功。

  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相關人員遇事要冷靜,措施要果斷。

  3.處理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幼兒,控制事態。

  4.做好被邀請人員接待工作,避免與家長或其他人員發生矛盾糾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4

  為了加強人民人身財產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市委有關文件精神。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圍繞打造平安校園,創建人民滿意學校的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排查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深入開展集中整治,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學校、幼兒園公共安全集中整治,進一步推動職能部門和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位,重大隱患排查、整改率達100%,應急救援預案 制定完善、上報備案率達100%。進一步規范教育教學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學條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圓滿完成全年各項安全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按照屬地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鄉鎮學校由鄉鎮政府牽頭,市直學校由市教體局牽頭,教育、安監、建設、公安、文化、衛生、工商、交通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整治活動。

  學校、幼兒園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長(園長)直接負責,明確處、室人員崗位職責,確定重點整治內容,落實經費,堅決治理各種隱患。

  四、整治內容

  (一)學校、幼兒園公共安全責任制 、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況。

  (二)對冬季防火、防煤氣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擁擠踩踏等安全教育及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三)學校、幼兒園各類教學設施、供電、供水、運動場體育器材等重要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

  (四)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在校園實驗室、儀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況;校園周邊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五)接送學生、幼兒的機動車輛存在的隱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問題。

  (七)食堂環境衛生、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學校周邊飲食店管理中的問題。

  (八)校園周邊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況。

  (九)校園周邊治安狀況:交通秩序、非法經營的網吧、游戲室、錄像廳、歌舞廳,違規經營的音像書刊、飲食攤點、出租屋,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的經營場所,以及違章建筑、占道經營管理情況等。

  (十)學校、幼兒園衛生防疫、衛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類傳染性疾病的防控情況。

  五、部門職責

  (一)各鄉鎮政府:對轄區內各學校、幼兒園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并進行集中整治。

  (二)教體局 :對各學校、幼兒園開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對各學校、幼兒園的食堂、學生宿舍、教學附屬設施以及實驗室安全等進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衛生等部門對學校周邊環境進行專項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隊):對學校、幼兒園周邊治安亂點,擾亂學校教學秩序、侵害學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整治;對校車交通安全進行集中整治;對學校、幼兒園附近交通秩序進行整治。

  (四)消防大隊:對學校、幼兒園及各類社會職業文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進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對擅自設立的互聯網營業場所進行整治;對校園周邊經營的營業場所進行整治,職締違法經營。

  (六)交通局 :對接送學生的運營客車進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聞出版):對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網吧、歌舞廳以及音像市場進行集中整治;對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營業場所進行整治;加強校園周邊文化場所的監管工作。

  (八)衛生局 :對學校、幼兒園衛生及食品安全進行集中整治;強化對學校、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管,落實防控措施。

  (九)建設局: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強對校舍安全的監督檢查。

  (十)城管局:對學校、幼兒園周邊流動商販和占道經營進行整治。

  (十一)質監局:對學校、幼兒園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進行整治。

  (十二)安監局:對校園周邊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等安全隱患進行整治。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14日—16日):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各自的實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組織,落實工作人員,明確責任,扎實有序開展各項工作。

  (二)全面排查階段(20xx年12月17日—12月25日):對校園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校內各類設施及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實情況;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的網吧、電子游戲室、錄像廳、歌舞廳、彩票點、成人用品等文化娛樂場所;非法出版物制作和銷售攤販;違規煙酒經營者、飲食攤點以及出租屋、違章建筑等。對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立臺帳,及時解決。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25日):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幼兒園要將排查出的問題分門別類,采取切實措施,依法開展整治。

  (四)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月26日—1月31日):認真總結集中整治活動經驗,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鄉鎮、有關部門要于20xx年1月31日前將集中整治情況報市教體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和幼兒園要充分認識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過問,主管領導親自抓,組織力量,深入基層、深入學校,扎實有效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在整治過程中要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二)明確責任。要嚴格落實各鄉鎮及市教體局學校安全的主體責任、各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及各學校、幼兒園負責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市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組織開展好本單位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做到責任、人員、措施、資金、預案“五落實”,確保整改效果。

  (三)加強督查。要采取全面督查、隨時抽查、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收到實效。對重點、難點問題,要加強協調,集中解決。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期限,限期整改。對重視不夠、責任不到位的要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5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掌控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反恐防暴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的能力,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預防為主,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校園可能發生的各類恐怖和暴力事件,形成“反應神速,統一指揮,決策科學,行動有力,行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反恐防暴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如下:

  組長:校長兼任

  副組長:書記兼任

  成員:班子成員

  四、防暴器材分配及其應急小組職責分工

  以指揮部為中心,下設反恐防暴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一)、防暴器材配戴

  (二)、應急小組及其職責分工

  ⑴、指揮辦公室

  總指揮:校長

  成員:總務主任

  工作職責:

  ①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

  ②要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和有關現場信息收集,為現場指揮組提供可靠信息保障。

  ③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

  ⑵、現場處置組

  組長:書記

  成員:各班主任

  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

  ⑶、保衛疏導工作組

  組長:劉世東

  成員:段維春、余榮春(學校安保員)

  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系。

  ⑷、后勤保障組

  組長:總務主任

  成員:王桂芝、李世紅(廚師)

  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預防為主原則。努力提高全校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及時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

  5、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級處置。每組的主要負責人是本組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六、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并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教委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并采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嚴格安全保衛,阻隔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系。

  4、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處置措施,各年級組長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以避免學生卷入事件中。

  5、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沖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強行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

  6、妥善處理事后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后勤保障組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復。并組織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盡可能減少恐怖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6

  為了尊重生命、維護顧客的生命安全,在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為落實游泳館的'屬地責任制,更科學有效地處理泳館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聯絡員: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法

  1、緊急處理并報案

  在場的救生員及安全員應在第一時間實施搶救措施,并向120急救中心、應急小組負責人報告;

  2、處理

  游泳館接到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報告,應迅速派人趕到事故現場,立即進行專業處理,應急小組負責人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指揮解決問題,并及時上報董事會。

  3、聯系電話

  處理溺水的應急小組電話:

  處理受傷、突發疾病等事故電話:

  急救中心:120

  安全事故:110報警,

  4、處理事件原則"迅速、快捷、高效,以人為本,保護生命"。

  5、對在突發事件中處理不力,瀆職的責任人要追究相關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7

  一、強化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魏剛

  副組長:楊明星

  組員:王云志趙鴻

  負責中考期間的安全管理、督查、巡查及各項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

  (2)保衛組

  組長:陳曉斌

  組員:王云志趙鴻張祥德

  負責中考考試期間的安全值班巡查和非考試期間安全督查、值班巡邏,

  考生的疾病防治,環境消毒殺菌和環境衛生的督查等工作。

  (3)飲食衛生檢查監督組

  組長:王自均

  組員:張祥德

  負責對考生的就餐點,涉及考生的飲食飲水的所有攤點,進行食品衛生、

  飲食飲水及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和監督。

  (4)交通疏導、街道治安組

  組長:陳曉斌

  組員:王云志趙鴻

  (5)班主任

  楊榮:全程負責組織九(1)班學生中考工作。

  孫國成:全程負責組織九(2)班學生中考工作。

  何明星:全程負責組織九(3)班學生中考工作。

  二、安全防范措施:

  1、各位班主任、工作人員和相關老師要明確責任,樹立安全第一的思

  想,不可麻痹大意,確保“平安中考”。班主任全程負責組織本班學生中考工作。隨時掌握班級學生的通訊和聯絡信息,不得使學生有一人掉隊和缺考。

  2、教務和政教要加強對全體考生的考風考紀教育,牢固樹立“遵紀光

  榮,違紀可恥”的思想觀念,嚴格杜絕舞弊、違紀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考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他們以樂觀穩定的情緒從容應考。

  3、為保障住宿生的安全,中考期間學校安排專門的值班人員。安排如

  下:趙鴻具體負責中考期間住宿男生的安全工作,茍曉麗具體負責中考期間住宿女生的安全工作。

  4、九年級考試結束后,6月12日下午16:30班主任、校衛做好學生離

  校工作,保證全部學生平安離校后全體工作人員向校長匯報。

  三、突發安全事故種類及各類事故處置

  突發安全事故含暴雨、洪水地質性災害事故,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

  交通安全事故,公共衛生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等安全事故。

  1、暴雨、洪水地質性災害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①中考途中如發生暴雨、洪水等地質性災害,各班主任要認真清點學生

  人數,核查學生安全情況,第一時間報告。

  ②對無法及時趕到考場的學生,各班主任要及時向考務匯報。

  ③對遇到房屋因雨水浸泡,出現漏雨,墻裂,地基下沉和山體滑坡等情

  況,應采取有效措施,正確、科學引導學生撤離疏散,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①在校園(或考場附近)如果突發火災,中考工作人員和班主任發出緊

  急集合信號,指揮中考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并迅速將事故信息立即報告教育局和有關部門。

  ②嚴禁組織中考學生參與救火。火勢較小時,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

  救火,并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③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3、公共衛生應急預案

  ①衛生員在中考期間密切留意早、中、晚餐,如有發現學生有類似食物

  中毒癥狀時,要應迅速報告,將學生送云臺衛生院進行診治。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

  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學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4、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應急預案

  ①發現不良分子對我校中考學生進行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全體工

  作人員要立即就位,采取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同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②受傷學生及時送醫院就診救治,并及時上報教育局。

  ③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④班主任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報告程序:

  1、學校學生在中考時發生以上安全緊急情況,各班主任和相關人員應

  首先向校長匯報,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絕不能越級上報或亂報。

  2、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8

  為提高學校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有效預防、迅速應對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四川省中等職業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緊急事件。具體分類為: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請愿等突發事件;涉及學校師生的集體罷課、罷餐、聚集、上訪和封堵交通等突發事件;涉及師生因口角、摩擦、爭執等可能引發的嚴重暴力傷害、群毆等突發事件;校外人員圍堵校門、沖擊學校教學、實驗(實訓)和辦公場所、干擾學校正常秩序等突發事件;針對師生制造的綁架、縱火、兇殺、投毒、爆炸等各類恐怖事件;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引發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學校的建筑物等發生火災、倒塌事故;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校內交通事故;校園溺水事故;煤氣中毒;群體活動事故;師生實習、實訓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師生集體食物中毒;在師生中發生傳染性疾病和群發性疾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4、網絡、信息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園網絡發送有害信息、進行反動和色情及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各種破壞校園網絡安全運行的事件。

  5、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水災、森林火災、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等;以及由以上誘發的各種次生及衍生性災害。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以及在考試實施和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事件。

  根據《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分類分級標準,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按其類型、規模、緊迫程度、可

  能的發展趨勢等,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具體見《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事件等級劃分。

  二、處置機構

  1、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突發事件的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祥昌

  副組長:楊其順、李斌、彭志強

  成員:趙子元、蔣先貴、羅小艷、寇德賢、蒲禮英、李小恩、謝偉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辦公室,由校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1)校長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總責,擔任總指揮,并分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副校長協助校長做好分管范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領導小組設以下6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分別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衛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衛科。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衛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衛科。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總務處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總務處。

  (4)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5)網絡信息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正副主任任副組長。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4、學校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學校要求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負責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擬定或組織擬定各類突發事件校級應急預案,安排干部值班,及時向政府主管行政部門報告情況。學生處、保衛科、教務處、總務處等部門要加強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矛盾化解等預防突發事件工作,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培訓,開展預案演練。

  5、突發事件發生后,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避免升級惡化。要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在事故處置和組織救援時,注意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處理。善后階段要做好有關師生及家長的安撫慰問和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保持校園穩定。

  三、處置原則

  處置突發事件遵循預防為主、層級負責的原則。

  1、學生發生突發事件時,學生處、保衛科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報告校長,并采取應急措施。

  2、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學校領導干部必須迅速到崗,及時采取措施,果斷處置。

  3、在敏感時期,學生處、保衛科和各班班主任必須加強學生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方法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保衛科長的通訊工具24小時開通,確保信息暢通。

  2、堅持學生宿舍晚查房報告制度,同時加強午休等時段的學生安全管理。

  3、一旦遇到緊急情況,保衛干事、班主任、宿管員、門衛、知情者或當事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生處、保衛科領導,預防和遏制突發事件。

  五、處理突發事件的辦法

  1、如遇特大案件情況,保衛科工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好現場動態,同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認真配合案件調查工作,積極提供案件真實情況,配合領導做好善后工作。

  2、如遇治安案件情況,保衛科及時控制案發現場秩序,了解事發情況,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

  3、如遇發生火災情況,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并及時報告校領導,動用一切滅火器具實施滅火,及時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同時,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如遇學生公寓發生火災,組織保衛科工作人員及在校老師,及時疏散學生,動用消防滅火器具,保護學生生命安

  全及財產安全,同時報警、報校領導。

  4、如遇學生發生中毒、重病情況,及時報120急救,并向校領導報告,同時采取相應的前期急救措施。

  5、如遇外界干擾影響學校的穩定,保衛科應及時控制校外滋事人員,堅決制止滋事人員損壞學校教學設備和傷害師生安全的行為,同時向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嚴格控制事態發展。

  六、處理程序

  1、發現情況

  我校學生在校期間發現或遇到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保衛科、學生處值班人員。

  2、預案啟動

  保衛科、學生處根據情況異常的嚴重程度,報告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經同意后,啟動本預案。

  3、情況報告

  保衛科領導應有高度的安全警惕性,發現異常情況,應第一時間上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情況嚴重的,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與上級有關部門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4、應急處置

  學生處、保衛科發現情況,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置緊急情況,避免情況進一步惡化。必要時可按公安等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5、發布預警

  保衛科應及時向全校師生發布重大情況,指導學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預案終止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報經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預案終止。

  七、保障措施

  1、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深入開展安全法紀主題教育,請公安、法校、監獄、檢察校干警到校對師生進行安全和法制教育,組織師生聽監獄服刑人員現身說法;同時開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騙等教育,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紀觀念;開展“安全知識知多少”競賽活動,讓學生掌握有關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自我防范能力;加強學生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和晚查房制度,嚴禁學生不假外出。

  2、人員保障

  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保衛科)承擔各項工作。學校設立護校隊(由保衛科直接領導),加強校園巡邏。

  3、排查和整改

  貫徹“ 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衛科要重點抓好學校安全隱患的檢查和整改,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收繳可能存在于學生中的管制刀具,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

  4、物質保障

  總務處要做好必要的物質保障,保衛科要落實消防器具。

  5、訓練和演練

  在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不定期組織安全訓練和演練。

  八、值班和報告制度

  (一)值班制度:根據實際,切實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突發性事件,在協助處理的同時,迅速向負責人報告。

  (二)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知情者必須在知情后5分鐘內報告保衛科、學生處,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

  九、工作要求

  1、嚴格報告制度,及時上報情況。

  2、校領導在接到情況報告后,應立即行動,及時采取處置措施,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決不能因為工作失誤或麻痹大意貽誤時機。

  3、在處置工作中,參加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不落實、行動遲緩、措施不當、延誤工作者,要追究相應責任,情況嚴重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并視其情況追究法律責任。

  4、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黨員、學生干部和學生的思想動員工作,明確職責任務,要在思想上認識到突發事件隨時發生的可能性,保持高度警惕。

  5、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統一部署,協同作戰,發揮整體作戰的威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29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校園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無論出現什么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30

  一、指導思想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維護學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學校衛生安全工作,減少學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牢固樹立學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指導思想,切實承擔起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學校本著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即適應對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學校成立應急小組,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總務處、大隊部和值日老師、食堂管理員等組成。具體情況是:

  組長:方軍

  副組長:

  成員:

  三、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醫生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腸)、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

  5、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報告和緊急報告制度

  1、及時逐級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或校醫報告,學校則向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和象山區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3、如實反映情況

  學校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分餐老師及病人等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4、對中毒食物的處理

  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應立即停止食用。在衛生部門已查明情況,確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對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時進行處理。對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鐘后掩埋或焚燒。液體食品可用漂美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堿水或漂美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來蘇溶液進行消毒

  五、對中毒場所采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潔、消毒接觸過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貯存食品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堿水徹底清潔接觸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對剩余的可疑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六、防范措施

  1、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學校的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2、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學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3、前期工作

  (1)、食品原料進貨關。學校采購人員要嚴格把關,定點采購,確保所采購的原料符合有關的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關。

  (2)、嚴把食堂倉庫關。學校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庫房門口有明顯標記,規定非食堂工作人員不的進入食堂庫房。定期對庫房里的原料進行檢查,

  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餐具消毒關。學校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4)、對每餐的飯菜要做好留樣,取每餐的`飯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內保存48小時。

  A、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產加工和銷售過程中污染。食堂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按規定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是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及時調換工作。

  B、控制細菌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C、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飯,在銷售或使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七、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1、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兩人以上出現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癥狀),及時報告救治,由初步檢查確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對患病的師生進行初步診斷、治療、護理。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醫院聯系,救治患病師生。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e收集相關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匯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長辦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中毒師生病情較重、人數較多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落實專人接受新聞部門采訪、應對社會質詢;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年段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六、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級領導和衛生部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并對造成中毒的責任人、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責任。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扣發工資、辭退或進行行政處分的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31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隊長。

  成員:客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并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常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常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后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并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盡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并劃出警戒范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注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

  (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采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占線時間以盡量獲得更多信息,并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總值班員。同時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說完就掛斷電話,則立即通知總值班員或相關人員,以便采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設備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后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并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值班員。

  b、總經理、總值班員接警后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索。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并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索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索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愿并在確定風險系數后,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序進行搜索。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索行動。

  b、搜索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后須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并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并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后,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后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常保安人員須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i、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設備,工程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合 篇32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杜萬金

  副組長:王二鐸

  組員:各教研組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

  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陜被。

  3、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向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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