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精選35篇)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
20xx年11月以來,全國多地接連發生煙花爆竹較大及以上爆炸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教訓十分慘痛。為吸取事故教訓,貫徹全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我市煙花爆竹經營旺季安全生產,特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并將本通知精神迅速傳達至轄區所有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戶)、運輸企業。
一、切實增強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
當前至春節還有不到15天時間,同時是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活動最密集的時間,也是一年當中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最為嚴峻復雜時期。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高度警覺,牢固樹立“紅線”意識,時刻緊繃“打非治違”這根弦,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全方位、多角度、鐵手腕,多措并舉,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二、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
一是要立即開展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庫房的全面檢查,嚴禁超量儲存。市安監局要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認真制定旺季銷售計劃,嚴把進貨和送貨關口,嚴格規范經營行為,嚴禁向零售點超量配送,嚴禁向無證零售點配送煙花爆竹。市公安局要對已經達到或接近庫存飽和的批發企業停開運輸證,堅決杜絕超量儲存。二是要認真做好“兩關閉”回頭看工作,深入推進和鞏固煙花爆竹零售點的“兩關閉”工作成果。各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要對“兩關閉”工作認真梳理分析,對已關閉的零售點逐一復查,嚴防“死灰復燃”和非法經營現象存在,確保屬于“兩關閉”范疇的零售點堅決關閉。尚未完成關閉任務的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要進一步動員部署,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加大關閉工作力度。三是要嚴格落實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三嚴禁”要求,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儲存量。各安監站要對煙花爆竹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嚴禁超量儲存。從嚴查處各類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對違反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三嚴禁”規定的,一律依法暫停其經營活動。四是要切實加強監督執法檢查,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同時要完善行政執法閉環機制,規范行政執法主體,嚴格執法程序,正確使用行政執法文書,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
三、保持煙花爆竹“打非治違”高壓態勢
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門協調和聯合執法機制。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行動,聯合執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嚴防煙花爆竹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強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追蹤溯源,依法嚴格處罰和責任追究,對構成犯罪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三是要向社會公布非法生產經營事故典型案例及其慘痛教訓,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各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和市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手段,鼓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營造有利于“打非治違”的社會氛圍,形成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力度,不斷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減少大氣環境污染,優化城鄉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協調聯動、群眾參與、重在防范、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動員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群眾共同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教育、勸戒引導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強化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嚴格禁止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不斷規范限放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努力為打造“五無甘南”、建設“十有家園”、筑夢“藏鄉江南”、繪就“詩畫舟曲”貢獻力量。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組織領導,成立舟曲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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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下設辦公室,韓選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仇文林、王忠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成立相應機構,壓緊靠實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包村干部、村“兩委”班子的責任,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禁限放區域和要求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場所。以下場所在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縣黨政、人大、軍警機關駐地圍墻外側50米以內;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圍墻外側和歷史建筑保護點50米以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影劇院、公園、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體育館、追思園、公共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貿市場、車站、樓房陽臺、地下車庫、花卉綠化景觀帶、新老城區所有廣場等場所及周邊;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液化氣站、天然氣加氣站及消防重點保護單位圍墻外側100米以內;電力、通信線路及設備安全保護區內;山(樹)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及周圍區域內;消防救援難度較大的平房密集區域,停放車輛較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老城區:瓦廠新橋向北至盛世豪庭小區,盛世豪庭小區向西沿城背后路段至舟曲縣初級中學,舟曲縣初級中學向西至舟江加油站,舟江加油站向東沿白龍江至瓦廠新橋覆蓋區域內;瓦廠橋沿濱河南路至明珠電站路段及路段向南延伸50米區域內,交警大隊及周邊區域內。峰迭新區:城區內(包括御景公園、小蒜壩辦公區);各鄉鎮政府機關、學校、醫院駐地50米以內及加油站100米以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下場所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晚上8時至次日早上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老城區:羅家峪橋頭以北、河南村(瓦廠新橋以東)、寨子村(舟曲縣初級中學50米以外)、鎖兒頭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峰迭新區:壩子行政村(含臺子自然組)、水泉行政村、陰山行政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經縣委、縣政府批準的重大慶典活動和節日(農歷除夕至初七、元宵節、正月十九迎婆婆等民俗活動)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外,其它節日一律按規定時間限放煙花爆竹。同時,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如遇重污染天氣III級(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在預警時段和區域內全面禁止一切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和活動。高考、中考期間,限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限定銷售、燃放品種。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各零售網點嚴禁銷售未按《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0-20xx)標準生產和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限放區域內只允許銷售個人燃放類的C級和D級煙花爆竹、燃放D級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四)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安全、文明、適度燃放煙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規定:1.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內燃放。2.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3.不得燃放非法、非標、超標的煙花爆竹。4.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5.燃放前,應當認真閱讀燃放說明和警示語并嚴格遵守。6.燃放煙花爆竹需報請相關單位、部門同意后,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燃放,燃放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如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執法。
四、職責與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監管。一是加大在禁限放時間、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并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二是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管控,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放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許可,并加強監管。三是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政執法。四是設立群眾舉報電話,接到舉報要及時進行核實,消息核實準確后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管控,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向縣紀委監委上報。
(二)縣紀委監委:對禁限放時間、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進行監督;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后,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和領導責任。對禁限放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三)縣應急管理局: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燃放源頭管控工作。一是嚴控銷售網點,禁放區域內不得開設煙花爆竹零售點,限放區域內按照逐年遞減的原則,合理布設審批煙花爆竹銷售點。二是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監管,告知銷售點負責人須從本區域內具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采購進貨。對銷售非法生產的或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四)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煙花爆竹的消防措施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減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
(五)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規范、監督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與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簽訂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協議,對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及商鋪無證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超標、假冒、偽劣煙花爆竹。
(六)縣住建局:負責建筑工地等區域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禁限放工作,與物業管理區域所屬的社區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區域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告知勸誡工作。
(七)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依法查處因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案件。做好我縣空氣質量的監測,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臨時性限制燃放措施。
(八)縣交通運輸局:加大對全縣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九)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城區隨意占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環境衛生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特別是加大對新老城區酒(飯)店、賓館、餐飲企業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為;查處經營者非法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在城區設立“進入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牌;在城區醒目位置設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益廣告宣傳牌。
(十)縣民政局:加強對群眾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一要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群眾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倡議書,教育群眾文明舉辦婚慶活動。二要要求殯儀館工作人員在為群眾辦理殯葬手續的同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告知其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事宜。三要引導廣大群眾在婚喪嫁娶期間采用環保型煙花爆竹的替代產品開展慶典或祭奠活動。
(十一)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加強對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等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對禁限放區域內燃放行為進行管制。與禁限放區域內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簽訂禁限放煙花爆竹安全協議。對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各星級酒店、景區(景點)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申請備案,經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二)縣融媒體中心: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利用新聞媒體滾動式宣傳教育方式,開展階段性專題宣傳,尤其在重大節會期間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及禁限放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的宣傳,倡導和教育群眾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十三)縣教育局:利用全校師生大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向廣大師生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師生樹立生態環保理念和文明和諧意識,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引領作用,帶動身邊人,形成宣傳覆蓋全社會的良好氛圍。
(十四)團縣委、工會、婦聯:充分發揮廣大職工、青年等社會群團的作用,組織志愿者進行宣傳,引導、監督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落實。
(十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積極配合轄區鄉鎮政府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明確告知本單位人員嚴禁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遵守禁限放期間相關規定。同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其他部門要對負責監管的行業、場所、企業、單位等進行宣傳教育,簽訂責任書,并監督落實。
(十六)鄉鎮政府:一是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管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組織劃定可以燃放的區域和范圍,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有序燃放。二是對村委會(社區)報備需燃放煙花爆竹的事項進行審核、把關,對需燃放的煙花爆竹數量進行限制。三是制止禁限放區域內的違規燃放行為,對不聽制止的,報告縣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各鄉鎮要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十七)社區、村委會: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噴刷宣傳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的宣傳引導,教育群眾改變傳統觀念,摒棄陳規陋習。二是及時掌握群眾婚喪嫁娶、商鋪企業開業慶典等動態,事先進行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三是組織相關人員擔負守護和勸導職責,分區劃段,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四是村民舉辦婚喪嫁娶等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村委會(社區)報備,說明相關事項,經村委會(社區)報備鄉鎮政府同意后方可實施。
五、工作重點
(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婚喪嫁娶活動允許按傳統習慣在現場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民政局對新婚登記人員現場進行告知,信息及時反饋至鄉鎮、村(社區);各鄉鎮要對轄區內婚喪嫁娶活動及時掌控,提前進行宣傳告知和管理;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部門配合,對城區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
(二)加強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城區所有處于禁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處于限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只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市場監管局對城區所有商鋪登記注冊時對企業商鋪負責人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進行事前控制。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對城區所有賓館酒店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三)建筑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縣住建局負責對城區建筑企業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城區各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喬遷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所有喬遷賀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鄉鎮、村(社區)和城區物業公司負責加強日常管理。
(五)新車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新車賀喜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在城區日常巡查過程中進行嚴格管理。
(六)其它類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村(社區)加強日常巡查管理,確保落實好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告知要求,所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均要在管控范圍內。
(七)煙花爆竹經營監管。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店由縣應急管理局進行嚴格監管,要求各零售店進行流向登記,說明燃放事由,從銷售渠道對煙花爆竹燃放進行源頭控制和管理。
(八)節慶活動燃放煙花審批。全縣大型節慶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的,舉辦方向縣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批準許可后只可在指定區域及規定時間段內進行實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推動社會文明新風形成。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推進計劃,細化工作任務,強化工作措施,嚴查違法燃放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教育。各鄉鎮、各部門要將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通過廣播、電臺、網絡、報刊、手機短信、微信平臺、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傳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重點宣傳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污染和安全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群眾遵守相關規定的自覺性,積極鼓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執法部門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為執法工作提供相關證據,形成政府主導、群眾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縣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執法、文體廣電和旅游、民政、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等部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職能部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發生。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同時,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必要時組織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扎實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煙花爆竹禁限放是一項長期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強化日常管理,形成長效監管機制,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努力形成全社會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的良好氛圍。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3
為全面貫徹執行《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改善環境質量,倡導文明社會風尚,維護和諧社會秩序。
二、禁放范圍和要求
桃溪鎮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全年禁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電子禮炮、電子 煙花、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
禁放區域以外,相關村(街)要結合轄區實際,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傳發動,并向社會公布。
三、組織領導
成立桃溪鎮禁放工作領導組,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黨政辦、桃溪派出所、環保辦、執法中隊、應急所、民政辦、市場監管所等單位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四、主要職責分工
(一)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二)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桃溪鎮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三)應急所: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鎮范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四)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鑒定工作。
(六)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七)環保辦:協助鎮執法中隊做好全鎮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八)所在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和管理工作,發現和勸阻違法燃放行為,并組織管理或者服務區域的村民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公約。
(九)黨政辦:負責禁放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五、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范圍:從20__年1月1日起在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查處,并對舉報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首位舉報人予以三百元的物質獎勵。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在禁放區域內使用電子禮炮、電子 煙花、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賓館、酒店等單位對服務區域或者責任區域內發生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勸阻或者勸阻無效后不舉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六、獎懲措施
1、禁放工作實行鎮、村、組網格化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鎮村禁放工作組節假日夜間值班補助參照鎮機關管理制度執行。
2、向社會公布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
3、鎮黨委、政府將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于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鎮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4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進一步壓實和厘清各級負有煙花爆竹監管職責有關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違法行為,規范生產經營秩序,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整治范圍
1.全省范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范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和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三庫”(成品總庫、藥物總庫、危險品中轉庫);
2.“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等基礎設施達標情況;
3.分包轉包、“三超一改”(超范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原材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等;
6.1.1級工(庫)房的防護屏障;
7.混藥工房抗爆間達標情況;
8.涉藥機械設備每日藥塵清理、檢查維護保養及記錄情況;
9.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考核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的;
2.向零售店(點)銷售專業燃放的類;
3.在許可范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4.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
5.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
6.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經營店(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2.建筑結構或安全距離不符合AQ4128-20__要求;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范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范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現場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等;
6.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或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范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做好零售經營店(點)布局規劃和許可工作。四是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采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檢查,繼續嚴厲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抓好檢查情況:“回頭看”、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回收和儲存安全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充分調動村委會作用,形成“打非”的強大力量,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及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不留死角。對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重點村、重點戶要重點盯守。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級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安全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范措施落實,自查自改要做到風險隱患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指定專人,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3號)和國家、省級《關于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倒逼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和相關監管人員要按照《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及工作制度》要求,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的行為,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__〕116號)要求,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對涉案企業非法違法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以案釋法,以法震企。
(五)廣泛宣傳,群防群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5
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樹金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副組長,區公安局、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供銷社、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質監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林業局、區文化委、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副局長雷勇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巫正洪、區供銷社副主任吳光學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燃放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區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和職責分工,相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資質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督促客運單位加強對車站及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防止旅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客運車輛。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督促天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聯系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示短信。組織指導供電、供氣部門對輸電設施、氣站及輸氣管道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安全守護措施。
區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璧部隊人員的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璧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林業局、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文化委、供電公司、天燃氣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護單位、物業小區、輸變電設施、燃氣設施等禁放區域的看護。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街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轄區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重點危險源周邊巡邏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具體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為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常年可以燃放區域除外)。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23日—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
區燃放辦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布"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宣傳禁放、回收剩余產品有關規定為重點。1月30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街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開展全環節查繳非法工作,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路線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儲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要通過各部門強有力的綜合執法,切實落實法定職責,以有效推動各執法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達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業推銷、防止車輛運輸、防止倉庫儲存、防止網點銷售、防止市民購買,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提高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本質安全。區燃放辦要牽頭研究建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鎮街黑名單,并通報相關單位逐一銷帳。各執法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綜合執法。區燃放辦要公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違法生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適時形成舉報分析,按照職責分工交有關部門和區燃放辦限期核查,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各執法部門要將收繳的煙花爆竹,及時上交至區公安局指定的罰沒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倉庫,并且如實向區燃放辦上報入庫數量。罰沒煙花爆竹由區公安局組織進行集中銷毀,嚴防回流社會。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告知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同意,方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區文化委、區商務局、區公安局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文化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燃放行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謂的"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煙花。
(五)組織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為確保春節期間安全創造良好的環境
(六)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層組織互助機制,組織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秩序維護
在秩序維護方面,要組織各方面控制力量,堅持"五管",即保衛干部管單位、鎮街干部管社區、社區管大院、積極分子管樓、物業公司管車場的做法。要通過社會力量及專業部門堅決有力的秩序維護,確保禁放時間和區域禁得住、燃放時段能安全,既確保廣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堅決維護不燃放人的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及社區,要組織單位內保力量和社會力量,組織"竹竿隊"、"掃帚隊"、"勸導隊",配備掃帚、竹竿、沙袋、鐵锨等簡單器具,主動勸阻違規燃放行為,遇有火情,特別是樓(平)房屋頂等易發生火情點位,第一時間進行撲救。同時,建立協助防范機制,共同開展單位內部和社會面的秩序維護,劃定小區內部的可燃放區域,就本居住區域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自行組織力量維護燃放秩序,并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此外,安全員發動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秩序的維護,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監督、指導行業內的單位,各鎮街要積極發動各種社會力量,派出巡邏控制力量,以人員密集的居民區、主要繁華街區、集貿市場、樓(平)房和禁放點周邊為重點,及時查處違法燃放行為,維護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點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加強禁放點看護
各鎮街和行業主管部門、禁放點單位,要明確"八個責任",即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力量、責任時間、責任崗位、責任措施、責任效果,抓好責任制的落實,并按照各禁放點周邊距離,組織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對于禁放點的看護,既要堅決確保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周邊燃放不對其安全構成威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與監督禁放點單位落實看護責任。各鎮街要與禁放單位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堅決落實"七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設立統一、永久的禁放標識;
二是要嚴格值班制度,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要配齊消防設施,并對各類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七是要組織力量對禁放點周邊地區加強看護,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
(八)將義務處置與專業應急力量相結合,堅決防止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在應急處置方面,要做好"四個及時",實現"六個能夠"."四個及時"即責任單位的及時撲救,周邊力量的及時協防,專業力量的及時處置,部門的及時響應。"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火災火情得到及時撲救,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同時,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防止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區委督查室和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鎮街和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情況報送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6
根據20xx年12月4日召開的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精神,為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確保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特制定如下宣傳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進一步爭取市民群眾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相關規定,逐步形成綠色、文明辦喜慶活動的.習慣,促成社會新風尚的形成。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領導,成立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宣傳部,人員從區委宣傳部、綜治信訪維穩辦、工信和交通局抽調人員組成。
三、任務分工
(一)媒體宣傳。通過全方位、多視角、高密度的宣傳報道,形成集中、持續、有效的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1.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區政務服務中心,在xx區政府的網站開設專題,加大宣傳力度。同時利用“宣傳”微信公眾號、《xx手機報》等新媒體平臺,加大禁放工作信息的推送力度,豐富報道內容,創新報道形式,力求做到圖文并茂。
2.區委宣傳部負責向媒體推送禁放重點工作、重要舉措、重大成果宣傳報道,并協同區綜治信訪維穩辦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報道,以“案例”形式增強宣傳效果。
(二)社會宣傳。通過多形式、多層次、流動與固定相結合的宣傳方式,對機關、企業、社區、學校干部群眾、師生進行直觀、形象的宣傳引導,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1.宣傳品制作。區禁放辦負責編發、印制《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致廣大市民一封信》和其它宣傳品;負責整理提供橫幅、宣傳牌和宣傳內容;負責策劃確定禁放宣傳活動主題和內容;負責根據工作需要,指導各鎮街和各單位做好社會宣傳布點和分布。
2.單位宣傳。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團體,負責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學習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與個人簽訂禁放承諾書;負責利用本單位的工作微信群、QQ群等新媒體,及時推送禁放信息,開展社會面宣傳;負責利用自有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公益廣告;負責在本單位辦事大廳等窗口單位辦公場所內的醒目位置,張貼《規定》,并對辦事人員宣傳禁放規定。
3.載體宣傳。各鎮街和各社區負責在鎮、社區所在地和主要路口,懸掛張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標語,負責將《一封信》發放至社區商戶、家庭;負責在街道和沿街門面、集貿市場以及社區各出入口張貼《規定》;負責配置流動宣傳車和派出所巡更電動車進行流動宣傳;負責組織各個社區開展不少于1場的禁放主題宣傳活動;負責組織轄區志愿者開展宣傳活動,確保禁放宣傳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4.戶外宣傳。區委宣傳部負責利用建成區主干道“三縱三橫”公益廣告牌、戶外大型廣告牌、高架橋等宣傳陣地,加大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區市政市容局、區聯合執法大隊負責利用城管執法宣傳車,巡回宣傳煙花爆竹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所有門前三包主體宣傳禁放規定。
5.校園宣傳。區教育局負責在校園內張貼《規定》、禁放宣傳標語;負責利用自有電子屏和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負責利用班級QQ、微信群和校訊通宣傳禁放規定;負責集中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通過“小手拉大手”讓家長簽署禁放承諾書等活動,實現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6.其他重點部位宣傳。
區工信和交通局負責向轄區各企業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并與其簽訂《承諾書》,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向轄區各商業綜合綜合體、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消費者遵守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餐飲服務行業和婚慶行業經營者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各類餐飲預定者遵守禁放規定;督促各煙花爆竹批發、經銷點張貼《規定》《倡議書》,向每一位購買煙花爆竹的市民群眾發放告知書,告知禁止燃放的區域、場所,允許燃放的種類以及正確、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
市場監管局分局負責對前來辦理工商登記的工商戶業主進行禁放宣傳,教育企業、公司開張時要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向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宣傳,并與其簽訂《承諾書》,告知其不得在禁放區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產品。
區生態環境局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工作,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
區規建局負責在轄區各建筑工地出入口張貼《規定》,向各建筑項目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各建筑企業利用項目工地圍擋,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負責向轄區各物業公司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并簽訂《承諾書》,督促做好宣傳、管理工作;負責在小區各出入口、車庫出入口、通告欄、單元門、電梯內張貼《規定》;負責在每個小區懸掛橫幅不少于3條、宣傳標牌不少于3個,確保小區各主出入口全覆蓋。
區社會事務局負責在轄區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張貼《規定》,并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區市政市容局負責在各公交站點張貼《規定》,在公園景點懸掛禁放宣傳標語。
區旅發局負責在轄區酒店、賓館等住宿業張貼《規定》,并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針對節慶假日和婚慶活動中酒店門口不燃放煙花爆竹做出承諾。
區科教文體局負責安排各文化場館、各電影院,利用電子屏、廣告牌等載體開展禁放宣傳。
區委宣傳部負責設計策劃青年志愿服務項目,廣泛發動共青團員,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類煙花爆竹禁放主題活動;負責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切實發揮家庭作為社會文明細胞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20xx年12月4日至22日)
1.各鎮街和各單位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貫徹《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2.區禁放辦結合實際,統一印制《規定》和《一封信》《倡議書》。
3.各鎮街及各單位召開會議層層部署,壓實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推進計劃;及時聯系區禁放辦,根據實際需要,領取相關宣傳品。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2月23日至20__年2月10日)
1.根據《方案》要求,各禁放成員單位全面落實各項宣傳工作任務;
2.各鎮街、區科教文體局組織集中開展禁放主題宣傳活動;
3.區委宣傳部協同區禁放辦,做好全區禁放宣傳工作統籌、指導工作。
(三)長效宣傳階段(20__年2月11日后)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鞏固宣傳成果。一是區禁放專項督查組要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并通報宣傳工作情況;二是將禁放宣傳工作納入專項目標考核體系,健全考核機制;三是切實抓好追責問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鎮街和禁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宣傳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把思想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宣傳具體要求上來,根據《宣傳方案》要求,精細組織,對號入座,細化舉措,做好部署和安排,做到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專版、街面有活動、社區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
(二)各盡其責,廣泛宣傳。各鎮街要制定量化宣傳任務,層層落實到社區。區禁放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持續開展好宣傳工作,并及時梳理總結新聞線索報送區委宣傳部。宣傳工作要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確保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單位要按照本《宣傳方案》要求,明確宣傳任務,制定可行的工作推進計劃,并按計劃向區委宣傳部報送工作進展,把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落到實處。20xx年12月20日起,區禁放工作專項督導組將集中督查各單位宣傳工作完成情況,并按照盡職免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紀問責,確保禁放宣傳工作形成合力和聲勢。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7
為切實服務民生,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實現20xx年春節、元宵節期間我鎮禁燃禁放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項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現成立野崗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卓潔任組長,人大主任王炎、黨委副書記姜俊杰、黨委副書記陳燦、派出所所長柳東江任副組長。綜合辦、綜治辦、鎮紀委、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大隊、衛生院、中心校、民政所、小城鎮辦、環保辦、財政所和各村委會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派出所,柳東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委會也要制定詳細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禁燃禁放工作的開展。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銷售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燃禁放值勤巡邏。
(二)中心校:負責組織中、小學生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寒假期間將《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發放到學生手中。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向學生家長印發禁燃禁放宣傳單(冊),倡議學生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民政所:做好公墓、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四)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
(五)衛生院:負責收集并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
(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做好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在城區主要道路懸掛禁放標語;參與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放值勤,做好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七)綜治辦:負責組織各村治安積極分子做好禁燃禁放巡防宣傳工作。
(八)環保辦: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
(九)小城鎮辦:負責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先期收集證據,協助派出所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紀委:負責對禁燃禁放工作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到位的成員單位和工作人員進行問責。
(十一)財政所:負責為禁燃禁放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十二)各村委會:負責組織領導、具體落實本村的禁燃禁放工作;貫徹落實鎮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實本村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核問責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一是各村委會要積極做好本區域內禁燃禁放宣傳工作,通過廣播、板報、標語、橫幅、微信平臺和發放《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二是各村要全天定時進行禁燃禁放宣傳廣播,營造濃厚的禁燃禁放宣傳氛圍;三是各村要教育廣大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做到不購買、不攜帶、不儲存、不燃放。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市場監管所要密切配合,對商業門面進行不間斷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把注意發現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我鎮。
(三)重點時段加強執勤。一是20xx年2月11日(除夕)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2月12日(初一)早上6時至9時、2月26日(元宵節)19時至20日凌晨1時以及農歷臘月二十三(小年)、正月初六(開業)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二是春節期間派出所要在鎮區主要干道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一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民權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進行頂格處罰,起到震懾作用。二是綜合執法大隊要加強對煙花爆竹流動攤販的查處。三是市場監管所要從嚴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范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實施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建立統一指揮、靈活適用、科學高效的事故應急體系,進一步增強我縣煙花爆竹事故的緊急處置能力,確保有效控制和減輕煙花爆竹事故的危害后果,維護公眾的安全利益。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縣行政縣域內從事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單位發生的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控制事故的擴展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要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形成各職能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力協作,企業積極參與,社會各界廣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3)協調配合、信息共享。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協作,充分利用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信息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和有效應急,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5煙花爆竹危險源及事故危險性分析
1.5.1現狀
目前,全縣共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2家,批發企業2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212家。
1.5.2事故危險性分析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零售)單位因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或非法生產、儲存、經營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單位分布在全縣1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布局分散,監管難度較大,存在重效益輕安全的現象,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事故處理及應急救援工作專業性較強,難度較大,涉及面較廣。
1.6事故分級
煙花爆竹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4級: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Ⅰ級)、重大.煙花爆竹事故(Ⅱ級)、較大.煙花爆竹事故(Ⅲ級)、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具體分級標準詳見附件1。
2.組織指揮機制
2.1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
2.1.1人員組成
(1)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2)副總指揮:縣公安分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3)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總工會、縣紀委監委、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分局、縣消防大隊、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環保分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氣象局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
2.1.2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研究解決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重大問題及重要事項;
(2)負責組織指揮一般煙花爆竹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
(3)負責對轄縣內煙花爆竹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部署,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向縣政府及市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4)當煙花爆竹突發事件超出本縣應急處置能力時,請求上級救援支援;
(5)根據需要組建現場指揮部,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和調度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要求和職責分工開展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應急工作情況;
(6)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和研判,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布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7)負責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管理和協調,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等工作;
(8)根據煙花爆竹突發事件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縣專項預案的應急響應;
(9)承辦縣應急委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2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縣委宣傳部、縣總工會、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消防大隊、縣公安分局(含治安大隊、交警大隊)、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環保分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人社局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為辦公室成員單位。
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組織落實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決定;
(2)負責縣煙花爆竹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宣教培訓與評估;
(3)建立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相關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進行信息報告和通報;
(4)負責組織煙花爆竹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
(5)根據需要指導督促街道、相關部門根據縣總體預案和縣煙花爆竹專項預案制定和落實街道煙花爆竹專項預案及部門預案;
(6)負責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
(7)負責其他應由縣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完成的工作。
2.3現場指揮部及應急工作組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針對現場處置工作,可視情制定現場工作方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成綜合協調組、治安警戒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應急監測組、人員疏散和安置組、專家咨詢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
2.4專家咨詢組
依據《xx縣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名單》,結合縣的實際情況,聘請部分縣安全生產專家及縣內煙花爆竹單位部分人員為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從中選擇專家,組成臨時專家組,協助現場指揮部研究、分析事態發展,提出控制危險源、減輕傷亡危害的應急對策。
2.5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應急管理局
(1)負責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事故的接報和上報;
(2)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情況向總指揮提出啟動、終止本預案的建議;
(3)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匯報應急救援情況,提供事故救援決策的相關技術支持,辦理縣煙花爆竹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4)參與或組織開展煙花爆竹事故調查處理;
(5)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
(6)監督檢查煙花爆竹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及應急預案演練;
(7)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消防大隊:
(1)負責事故的接報和上報工作;
(2)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
(3)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提出事故應急終止、事故擴大應急的建議;
(4)救援結束后指導現場清理工作;
(5)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委宣傳部
(1)按照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的要求,協調各新聞媒體統一對外宣傳報道,及時發布有關信息,防止因報道不實造成不良影響;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公安分局
(1)治安大隊
①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方案;
②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現場、維持秩序;
③組織事故可能危及縣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縣域進行治安管理;
④負責核對傷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⑤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2)交警大隊
①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方案;
②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縣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縣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③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1)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
(2)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
(3)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
(4)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所救治人員情況;
(5)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環保分局
(1)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縣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隨時進行監測;及時將檢測數據報告現場搶險指揮組;
(2)救援結束后,指導清除現場遺留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危害物質;
(3)負責調查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參與涉及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交通運輸局
(1)指定搶險運輸單位,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預案和操作手冊。
縣商務局
(1)負責協調應急救援人員生活必需品物資協調供應;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財政局
負責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按照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的要求,組織相應資金用于事故救援與處置。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負責會同縣民政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負責傷亡職工的工傷認定及工傷保險待遇撥付;
(3)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工業信息化局
(1)根據事故應急需要,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公司配合,成立聯合指揮協調機構,建立我縣信息通信應急保障隊伍;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綜合執法局
(1)負責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等大型機械的調配,以及縣煙花爆竹指揮部交辦的事項;
(2)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民政局
(1)負責制定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預案;
(2)會同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做好事故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會同縣人社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負責做好職責范圍內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4)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紀委監委
(1)監督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應急救援職責;
(2)參加事故調查,監督落實責任追究。
縣總工會
(1)對傷亡職工及家屬進行救助;
(2)參與事故調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各街道辦事處
(1)負責制定街道應急預案和疏散預案;
(2)負責組織影響范圍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和治安管理,并做好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
(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及時上報轄縣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
(5)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部門方案和操作手冊。
縣氣象局
(1)負責制定氣象服務應急預案;
(2)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降雨量等氣象資料。
專家咨詢組
在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中,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平時應做好調查與研究,當好參謀。
3.預警預測
3.1 信息監控與報警
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街道辦事處配合,建立縣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預測體系,健全完善煙花爆竹事故報警制度,通過企業自查、部門檢查等渠道收集信息,實現信息互聯共享。重大節假日、災害性天氣等特殊時段加大監督巡查力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確保信息得到及時匯總、分析和處置;加強對煙花爆竹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其他突發事件信息、網絡輿情等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處理和統計分析工作,以及預警信息監控。
3.2 預防
(1)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單位是突發事故防范責任主體。負責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治理,落實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編制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并報應急部門審核備案。
(2)縣應急管理局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所在街道辦事處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組織縣內煙花爆竹單位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掌握全縣危險源的數量、分布和基本情況等,建立動態檔案庫,并對重點危險源、重點縣域進行監控。了解國內外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
(3)完善煙花爆竹應急預案體系。縣應急管理局督促指導危險源企業制訂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應急預案評估、備案工作,完善重點企業的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事故防范體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建立健全煙花爆竹事故評估機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均應有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對產品的危險因素、經營過程危險因素、儲存時的危險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做出如實評價,提出可行的預防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必須委托有煙花爆竹評價資質的單位實施安全風險評估。
(5)加強煙花爆竹應急支撐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應急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建設;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應急管理培訓;加大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為煙花爆竹事故防范提供資金保障。
3.3 預警發布
3.3.1預警發布主體
1.事故未發生時:藍色預警信息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制作,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批準后以煙花爆竹指揮部名義發布,并通報縣政府應急辦。屬黃色預警信息以上的,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州應急管理局進行發布或者按照州應急管理局指定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進行發布。
2.事故已發生時:當事件已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因火災、爆炸可能導致人員死亡的;需進一步擴大疏散、轉移周邊群眾范圍的情況出現時,黃色預警信息以上的,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總指揮批準,以指揮部名義發布并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報縣政府。
3.3.2預警發布內容
包括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3.3預警發布和傳播的形式
運用廣播、電視、通信、網站、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特別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4 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各街道辦事處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反應;加強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
3.4.1藍色、黃色預警響應
藍色、黃色預警發布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立即做出響應,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措施:
(1)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響應;
(2)縣應急管理局及有關部門(單位)、相關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反映突發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預報和預警工作;
(3)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煙花爆竹應急專家,隨時對突發煙花爆竹事故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
(4)縣應急管理局擬定信息,報請煙花爆竹指揮部審查批準后,組織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煙花爆竹事故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同時報州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會同宣傳部門對相關信息的報道工作進行管理;
(5)縣應急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利用電話、傳真、短信、廣播、電視、微博、喇叭、電子顯示屏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和可能受到事件危害與影響的公眾發布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6)根據現場情況,組織相關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通知企事業單位、居(村)民委員會,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特別是老人、小孩等特殊群體,并進行妥善安置,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7)根據事態發展,各單位及時實施調集事故應急所需人員和物資、設備等各項應急保障工作;
3.4.2 橙色、紅色預警響應
橙色、紅色預警發布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立即做出響應,在采取相應措施外,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煙花爆竹突發事故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2)縣應急管理局和相關部門(單位)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相關部門(單位)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4)相關部門(單位)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5)縣應急管理局和相關部門(單位)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6)相關街道辦事處、公安部門通知企事業單位、居(村)民委員會、學校等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7)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或者發布預警的部門(單位)宣布終止預警,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信息報告和信息發布
4.1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接報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應當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應急管理局(值班電話:);110、120、119接報突發煙花爆竹事故后,應第一時間通報縣應急管理局,保持聯動。報告、報送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2煙花爆竹事故信息處理
縣應急管理局在發現或接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事故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并視情立即向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總指揮和州應急管理局報告。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煙花爆竹事故,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按照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的報告程序上報:
(1)涉及居民聚居縣、學校、醫院等敏感縣域和敏感人群的;
(2)因煙花爆竹爆炸起火引發群體性 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3)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事故。
4.3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內容與方式
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事故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故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人員傷害情況、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事故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應當采用電話、傳真和書面等方式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事故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電話和書面初報的信息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
4.4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
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要在事故發生后,會同宣傳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擬制簡要信息,報請煙花爆竹指揮部總指揮審查批準后,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隨后根據事態發展和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一般事故信息發布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組織實施,較大以上事故信息報請上級煙花爆竹煙花爆竹指揮部統一組織實施。對于較為復雜的事件,可分階段發布,先簡要發布基本事實。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影響重大的突發事故處理結果,要及時發布。當發生跨縣域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時,應向受危害縣市通報應急處置情況。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宣傳部門應加強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專人負責關注、收集來自網絡、媒體等多種渠道的相關輿論輿情,對群眾關注度高、言論嚴重偏離事實本身并可能給公眾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的言論和觀點利用正確的輿論手段進行矯正和引導,及時答復或更正各類媒介平臺發布的不正確言論和觀點,消除公眾疑慮和擔憂,避免因負面輿論引發社會消極情緒,引起社會恐慌,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處置營造健康的社會氛圍。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 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響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散,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控制事態進一步惡化,嚴防次生、衍生災害。同時按規定向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報告。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要立即進行先期處置,街道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組織調度事發單位、街道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調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故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先期協調處置,組織調度事發單位、事發街道和有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調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故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5.2分級響應
(1)啟動三級響應: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煙花爆竹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啟動二級響應:較大.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總指揮批準或由縣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應急委主任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綜合、專業及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先期處置。
(3)啟動一級響應:重大和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應急委主任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縣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先期處置。
5.3指揮協調
(1)一般煙花爆竹事故:事發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負責人趕赴現場,縣政府主管部門負責人或縣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2)較大.煙花爆竹事故:事發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縣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現場,縣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縣應急委主任應視情趕赴現場指導事件先期處置。
(3)重大和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事發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縣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現場,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于各類突發事故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故,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縣政府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應視情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5.4 現場指揮部及應急工作組
一般以上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牽頭,負責視情組建現場指揮部,由縣公安分局領導或總指揮指派有關人員任組長,縣消防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環保分局、縣綜合執法局等部門及事故所在街道主要負責人參加。成立10個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搶險救援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5.4.1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召開參與部門和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會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調查情況,研判事態。組織收集現場情況資料,調查事件發生時間、起因、基本過程、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調查涉及煙花爆竹的種類、數量、危害性和人員傷害情況,調查周邊居民縣、學校等敏感點受影響情況,分析評估,咨詢專家,研判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和發展態勢;
(3)根據煙花爆竹事故性質、波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參照事故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組織、指揮搶險隊伍實施現場搶救;
(4)組織調動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緊急調用、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資金等,確保應急及時到位;
(5)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用電管制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災害;
(6)組織受威脅群眾安全防護。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性質、特點,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和通訊等方式告知單位和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受到威脅人員疏散、撤離的時間和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7)根據事態發展提出啟動其他應急預案建議決定;
(8)及時向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煙花爆竹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示和決策,協助事故調查;
(9)按照本預案規定及時組織上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
(10)組織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現場救援處置信息;
(11)在事故搶救結束,確認危險已經消除,本預案可以終止時,向煙花爆竹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
(12)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工作。
5.4.2各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綜合協調、上傳下達、會議組織、信息編報、督促檢查、資料收集歸檔及通訊保障,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
由縣公安分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和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和事發街道辦事處組成。按照預案要求,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治安警戒組
由縣公安分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組成。負責事發地周邊安全警戒,疏散突發事件發生縣域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負責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違法犯罪活動。
(4)醫療救護組
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牽頭,當地醫療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及事故單位安排有關人員參加。負責組派醫療衛生救援專家與應急隊伍,調集醫療、防疫器械、藥品,開展受傷人員救治工作。
(5)后勤保障組
由縣財政局和事發街道辦事處牽頭,縣工業信息化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紅十字會、縣交通運輸局、縣審計局組成。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監督、審計;統計、安排應急救援隊伍食宿等生活物資保障;調撥、接收、管理、統計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或個人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6)新聞發布和報道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參加。負責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按照縣煙花爆竹指揮部的要求,協助主責單位進行新聞發布;負責指導、協調現場新聞記者;加強網絡輿情搜集、研判和引導;及時澄清不實虛假信息,防止因報道不實造成不良影響。
(7)監測組
由縣環保分局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事故單位參加。負責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污染情況進行監測,明確污染物性質、濃度和數量,會同專家組確定污染程度、范圍、污染擴散趨勢和可能產生的影響。事故搶救結束后,將檢測評價結果及時報現場搶險指揮部及縣煙花爆竹指揮部。
(8)專家咨詢組
專家咨詢組由xx縣安全生產專家庫煙花爆竹部分成員及我縣煙花爆竹企業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責是針對應急事故現場災情的危害情況進行全面分析評估,提出有效可行措施,并對后期處置提出建議。
(9)善后處理組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牽頭,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事故所在地辦事處及事故單位參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協調相關理賠工作;受傷人員后期治療;提交事故醫療費用報告。
(10)事故調查組
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或副局長任副組長,縣公安分局、縣紀委監委、縣總工會、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事故所在辦事處等組成,并邀請縣人民檢察院參加。在事故應急搶救處理的同時收集事故現場有關事故物證;圍繞事故發生的原因及責任,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核實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分析確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5.4.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類型、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現場應急救援可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維護現場秩序,迅速劃定危險縣和交通管制縣,確定重點防護縣域,并設置警示標志。
(2)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或事故直接責任人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根據應急處置方案,迅速消除、控制危險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注意采取合理的滅火、防爆炸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組織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確定事故疏散縣域,及時疏散受影響群眾,以各種媒介為載體告知單位和個人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組織專家分析事故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方案的調整和優化建議。
(6)核實現場情況,組織收集、整理、編輯應急現場信息,保證現場信息傳遞真實、及時與暢通,組織協調現場媒體,及時向縣政府和市安監局及社會報告應急處置具體情況。
(7)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8)突發事故得到控制后,及時進行污染現場清理,避免產生次生災害。
(9)采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縣政府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程序。
5.5應急結束
5.5.1應急結束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結束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3)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5.5.2應急結束的程序
(1)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經有關專家分析論證,現場指揮部認為滿足應急結束的條件時,按照規定程序,向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的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或縣應急委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狀態的建議,以煙花爆竹指揮部或縣應急委的名義做出終止執行相關應急響應的決定,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2)根據縣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各部門、單位、應急救援組下達應急結束命令,解除應急狀態。
(3)應急結束后,相關類別煙花爆竹救援機構應根據縣煙花爆竹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安全評價和處置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轉入常態管理為止。
6.后續處置
6.1 善后處理
善后處置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
(1)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要求進行;
(2)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及治療,由善后處理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和治療;
(3)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因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受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和占用場地,由征用部門提出明細,報縣財政局審核后,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償。
6.2總結評估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等資料,總指揮或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召集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進一步修改完善本預案。
6.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負責組織對一般事故的調查,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縣政府事故調查報告。
對較大及以上事故,配合上級政府事故調查組工作。
7.應急保障
7.1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工作人員,充分利用通訊手段,保障通訊暢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
7.2 隊伍保障
(1)第一時間救援隊伍:在事故初發階段以事故單位救援人員及臨近的消防中隊救援力量為主;本預案啟動后現場搶救以縣公安消防隊伍為主,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協助。
(2)外部支援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需外部力量支援時,由縣煙花爆竹指揮部辦公室報縣政府協調實施。
7.3 物資裝備保障
(1)滅火等專用車輛由縣消防大隊負責統一調動。
(2)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由縣綜合執法局為主、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配合協調解決。
(3)搶救用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由縣交通運輸局為主協調解決。
(4)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協調解決。
(5)縣環保分局等有關部門根據任務需要,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
(6)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防毒面具、各種呼吸器、防護服)由事故發生單位、縣消防大隊自備。
(7)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負責搶險人員所需食品和飲用水供應。
7.4 資金保障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和運行,以及煙花爆竹應急技術支持和應急演練等日常運行經費,按規定程序列入部門預算。縣財政局應確保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所需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7.5 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分局、縣交通運輸局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本系統的保障預案,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裝備盡快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7.6 治安保障
縣公安分局組織事故現場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及時疏散群眾,維持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7.7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8.宣傳、培訓與演練
8.1 宣傳、培訓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普及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常識,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等應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及應急救援隊伍常規性技能培訓,確保應急預案的落實和增強救援隊伍的戰斗力。
8.2 演練
縣煙花爆竹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煙花爆竹風險企業,要按照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積極參與應急部門組織的突發事故應急演練,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同能力,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縣應急管理局以及各街道、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結合本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演練結束后,要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總結,發現問題并提出相應解決措施,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制定,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訂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報縣政府應急辦備案。各街道辦事處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街道專項預案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
縣應急管理局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
9.2 本預案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1)本預案是《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與《xx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銜接。
(2)當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突發事故時,本預案與縣各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9.3獎懲
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對有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9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饒縣城市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精神,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防治城市大氣、噪音污染,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群眾參與”的原則,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在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內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禁放規定
按照《上饒縣人民政府關于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規定,我街道坂頭居委會、羅橋居委會、下山居委會、文家居委會及松嶺社區、格林社區、斯達社區、三清社區、東山嶺社區所管轄的區域范圍,自20xx年2月1日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成立羅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九個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站,由柯維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姜彩仙、張鵬輝、林俊晨為成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四、責任分工
1、派出所、安監站、城管中隊等相關職能單位、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依法依規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2、九個工作小組按照網格管理責任劃分具體負責宣傳發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通告》《公開信》發放至居委會(社區)商戶、家庭,在社區、居委會各出入口、通告欄張貼《通告》《公開信》,深入居民家中進行面對面教育引導,廣泛發動群眾;同時負責對在禁止燃放區和禁止燃放點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傾向的摸底排查,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不留死角。
3、街道宣傳口配置1輛流動宣傳車進行流動宣傳,督促指導每個社區、居委會懸掛橫幅標語、制作宣傳標牌,確保主干道、各小區主出入口全覆蓋,每個居委會、社區開展一場禁燃禁放主題宣傳活動。各村(居、社區),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學習禁燃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并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至街道安監站,充分利用本單位微信、QQ、短信等平臺及時推送禁燃禁放信息。羅橋中學、縣三小要利用班級QQ、微信群和騰訊智慧校園等宣傳禁燃禁放規定,實現禁燃禁放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4、街道城建線、環衛線及防火辦相關人員要結合日常巡查,一并做好禁燃禁放宣傳監管工作,發現有違反《通告》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公安機關舉報。
五、工作措施
1.宣傳發動:20xx年元月21日起。一是召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動員會;二是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電子屏、張貼通告、發放公開信及承諾書和發送手機短信、微信鏈接等方式,廣泛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三是所有街村(居、社區)干部和街道屬(辦)各單位的干部職工必須在元月28日之前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到街道安監站,網格長、網格責任人按照要求負責好本網格的宣傳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查處打擊:20xx年2月1日起。派出所、城管隊、安監站等成立聯合執法巡查組,對各禁止燃放點內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制止和打擊。對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并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強化考核督查:各居(社區)、職能部門和全體干部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有效貫徹落實。街道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嚴格考核問責,考核結果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對于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將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情節嚴重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各居委會要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各社區要督促各小區物業、業主委員會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擺上日常工作日程,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長期順利進行。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0
為切實做好供銷社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據《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20__年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禁放辦”協調指導下,全面落實《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實現禁放區域內供銷社系統單位、企業和干部職工無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調整市供銷社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供銷社分管領導任組長,負責抓系統內的禁放工作;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和社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具體做好本單位(部門)的禁放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系統禁放的日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合作指導科,聯絡員張晨曦。同時社屬各單位也要有專人負責禁放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措施
1、宣傳發動,確保人人皆知。一是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學習《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20__年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做到人人皆知。二是號召本單位干部職工勸導家庭成員和親戚朋友禁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三是通過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QQ群、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宣傳禁放工作。
2、制定任務,細化工作措施。一是向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1)和《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簽收《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回執單(見附件2);二是市供銷社機關、蕪湖市棉麻有限責任公司、供銷社企業管理中心、蕪湖大地農批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蕪湖供銷優選農產品供應鏈管理公司等簽訂《蕪湖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見附件3);三是市供銷社機關全體干部職工簽訂《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個人承諾書》(見附件4),承諾嚴格遵守《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不違法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任何人員在單位內部燃放煙花爆竹、冷煙花;四是市供銷社上報《蕪湖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
3、加大檢查,消除安全隱患。蕪湖大地農批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要對市場內的經營戶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嚴禁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現有違法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向執法部門舉報處理。市棉麻有限責任公司要加強對庫區周邊居民區巡查,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危及倉庫安全,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消除安全隱患。蕪湖供銷優選農產品供應鏈管理公司要加強周邊巡查,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消除安全隱患。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工作,特別是春節期間要保持高度警惕,要確保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和領導帶班24小時在崗“雙在崗”,定時巡查巡庫,確保安全。
4、強化監管,壓實主體責任。按照《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要求,市供銷社積極配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門依法取締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經營戶。
四、工作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月16日)
各單位張貼、懸掛和播放禁放宣傳標語等,進行禁放動員部署。發放《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簽收《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回執單);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簽訂《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個人承諾書》等。
2、排查整治階段(20__年1月17日至1月20日)
各單位對本單位轄區內各個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核查有無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3、重點攻堅階段(20__年1月21日至4月30日)
重點做好春節至清明節期間禁放區域內的禁放工作,著重落實除夕夜(1月21日)、正月初八(1月29日)、元宵節(2月5日)、清明節(4月5日)四個重要時間節點的禁放攻堅工作。
4、鞏固深化階段(20__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本系統單位禁放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成效、查找問題,完善禁放措施,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得到持續有效貫徹落實。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禁放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落實具體部門抓禁放工作,并責任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環扣一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禁放工作體系,確保禁放工作順利實施。
2、密切配合、協同工作。各單位在禁放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工作,積極協助他們做好依法取締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經營戶工作。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共產黨員和共青團員要積極帶頭參與禁放工作,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3、強化監督、從嚴問責。市文明辦等相關部門將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黨政部門、各企事業單位開展禁放工作。市供銷社對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放部署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導致違規燃放行為禁而不止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要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1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加強監管、擴大覆蓋”的工作原則,強化領導,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形成單位帶頭、團體跟進,全縣全時段禁放格局。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空氣污染等各類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禁放區域劃定
(一)禁放區域
全縣區域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時間
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
1.發布通告和倡議書。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縣直各部門在各轄區人口密集處醒目位置印制張貼《沂南縣人民政府關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見附件2),印發《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3)。(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
2.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書。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見附件4)。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與轄區內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商鋪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保證書》(見附件5)。(牽頭單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
3.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制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重點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污染和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二)嚴格管控
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沂南縣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在全縣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縣公安局安排有關警種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每天至少安排一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巡邏,在重要節點、重點時段適當增加警力加強街面巡邏,派出所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沿街商鋪、酒店、小區和村居社區等場所,特巡警大隊重點巡查縣城主要廣場和主要道路等重點部位,工作中采取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巡邏的同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和利弊,及時發現、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違規燃放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涉及城市綠化及市政設施毀壞等行為。其他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處罰。
(三)強化監控
1.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管理。減少和控制煙花爆竹銷售點數量,對仍在有效期內的經營(零售)許可證,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進行核驗,進一步優化調整銷售網點布局。
2.加大“打非”力度。對煙花爆竹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郵寄等行為,由聯合執法小組按照法定職責予以查處和取締,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開發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見附件1)全面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管控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及時固定證據并報聯合執法小組處理。設置舉報電話(110),接受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舉報。
4.設立宣傳車集中宣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在轄區范圍內進行巡回不間斷宣傳,每天8:00-17:00進行宣傳,12:00-13:00休息一小時。必須不間斷廣播,在重點人員聚集場所、重點小區、容易發生違反禁燃禁放規定的區域定點播放。
(四)長效機制
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整改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措施,健全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常態管理機制。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促進習慣養成,形成社會共識,以期常態長效。公安機關在巡邏執勤和日常工作過程中,發現違規燃放的,及時勸阻、查處,依法頂格處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城管、環衛過程中,積極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一經發現燃放的,及時拍照錄像并撥打“110”報警,形成震懾。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在工作中做好本行業,本領域范圍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全社會都在抓的輿論氛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工作中好的經驗、先進做法和需要整改的問題,要及時總結和上報,并形成簡報不定期通報,不斷健全工作措施,促進這項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是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市容形象、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班人員,全力推進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做好全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一盤棋思想,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充分履職,積極作為,重點強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形成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抽調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建聯合督查組,定期對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率先示范,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評。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2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廣大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意識,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將組織開展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確保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重大責任事故”的工作目標,按照“五限一管”的工作原則和“依法管理,安全至上,兼顧需求”的要求,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開展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四個確保”:
1.確保全體師生都知曉關于“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2.確保在學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3.確保在學校(園)內不發現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4.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致傷、致殘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職責分工
按照《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導,直接負責督促落實市直屬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各區教育局開展相關工作。
2.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宣傳教育工作的統籌協調。
3.市委教育工委宣傳部負責聯系新聞媒體,落實《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通過報紙、電視臺、電臺、網絡等開展的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分別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市屬高校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4.各區教育局負責督促落實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5.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課程計劃,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課程計劃,把《漢東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禁改限”的具體要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知識等作為專項教育的重要內容,做到授課時間、講授內容和授課教師“三落實”,其中授課時間不少于2課時。
(二)精心組織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活動。在20xx寒假放假前,對全市廣大學生普遍開展1次集中教育;舉辦1期專題黑板報或宣傳欄;舉辦1次專題班(團)會;發放1份以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召開1次家長會;發放100萬份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資料;在元月份舉行1次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啟動儀式。
(三)積極聯系報紙、電視臺、電臺、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家長報》和漢東地區其他報紙宣傳2次;通過漢東教育電視臺和漢東地區其他電視臺宣傳2次;通過漢東人民廣播電臺和漢東地區其他電臺宣傳2次;通過漢東市教育局政務網、漢東教育信息網宣傳3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教育系統各部門要從實踐“執政為民”的高度和為市民營造歡樂和諧節日氣氛的角度出發,充分認識限放宣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協調各方力量,大力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工作目標。各區、校要充分發揮能動性,創造性的開展宣傳工作,做到全體師生都知曉關于“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二)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確保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宣傳工作任務。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對責任落實不認真、不到位、不負責或有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三)加強工作信息溝通,及時上報工作情況。各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安排,并于元月18日(星期四)前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綜治專班)。各單位在組織集中宣傳教育活動時,要積極與媒體溝通聯系,擴大宣傳聲勢,并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信息溝通。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3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4
為進一步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強化社會治理,倡導移風易俗,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噪聲干擾和大氣二次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甘肅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煙花爆竹旺季安全大檢查工作的通知》(甘安辦發〔20xx〕29號)和金川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金川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的通知》(金區政辦發〔20xx〕10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以構建和諧社會、打造平安金川為目標,依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公安、應急、城管執法、生態環境、各鎮、街道等職能部門作用,動員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實施整治工作網格化管理,以最嚴厲措施,堅決徹底取締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教育引導群眾移風易俗,提升安全意識,維護全區安全穩定秩序。
二、工作重點
重點整治違反《金川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嚴厲查處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倡導文明過節新風尚,教育引導廣大群眾逐步樹立煙花爆竹燃放和銷售安全意識、法律意識,爭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三、整治時間
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2月11日至2月23日
四、職責分工
專項整治工作由區應急局牽頭,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金川分局、兩鎮六街道全力配合。各職能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區應急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違法行為,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違法行為;
市公安局金川分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或者是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流動商販、流動攤點的日常巡查管理,對違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要進行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并配合現場處置;
市生態環境局金川分局負責依法對燃放煙花爆竹造成污染行為的查處;
各鎮、各街道負責對轄區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負責倡導文明過節新風尚,教育引導廣大群眾逐步樹立煙花爆竹燃放、儲存、銷售安全意識、法律意識;負責對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的巡查舉報和配合處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充分認識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和落實隱患治理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按時完成此次專項整治任務。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兩鎮六街道要嚴格落實《金川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有效遏制非法銷售、存儲煙花爆竹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切實肩負起屬地禁燃宣傳職責,立即組織開展禁燃宣傳活動。通過懸掛橫幅標語、新媒體宣傳、面對面宣傳、網格化監管等多種方式,對轄區范圍內所有綜合市場、商業超市、文體門店、婚慶商柜等有可能銷售煙花爆竹的場所,開展地毯式排查、宣傳并建立登記臺賬;對在禁燃區和禁燃場所內承辦各類喜慶活動的經營者,要及時督促其告知消費者相關禁燃規定;對轄區內發現的流動商販、流動攤點售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要立即向區城管執法局報告,并對違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宣傳、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三)打擊非法,依規追責
此次檢查過程中不放過任何一個經銷店、不放過任何一個疑似存儲倉庫,對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依規、堅決果斷的進行查處,要加大懲處力度,提高“打非”手段,有效遏制“私炮”猖獗勢頭。對專項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及到公安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案件線索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專項整治工作將納入20xx年度應急管理專項工作考核內容,請各鎮、各街道、各相關部門于20xx年2月25日前,將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以及圖片、影像資料報區應急局311辦公室。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5
為維護我公司20xx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秩序,執行《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認真履行煙花爆竹禁放點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做好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禁放看護、應急處置消防安全工作,結合我公司項目部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的工作目標。
二、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項目部安全穩定工作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穩定目標,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做好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自行看護工作,主管領導負分管責任。實現領導班子成員都要明確分項具體責任制,各管理人員要簽定責任書,確保本項目部實現“大事不出、小事減少、嚴格管理、秩序良好”的要求,各施工人員都要從維護公司安全穩定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巡視檢查,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我項目施工現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廣泛宣傳,加強教育
項目部組織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組織召開工作部署會,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建委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使廣大施工人員增強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施工工地禁放規定的自覺性。并在工地四周張掛施工工地嚴禁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橫幅和禁放標識牌。并要教育施工人員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在法定時間內到施工工地非禁放區燃放,并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正確燃放。
四、明確要求,強化管理
1、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齊全有效。同時加強滅火措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組織消防演練,明確防火和禁放管理負責人。在本區域設置或張貼禁放警示標志,及時清理易燃物、可燃物,加強值班和巡視,及時處理突發情況。確保施工工地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禁止在施工區域內和樓外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者嚴肅處理。
3、在春節期間,嚴格加強值班制度,項目部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并全天侯值守。安全部門和保安人員加強施工現場的巡邏檢查,重點看護春節、元宵等重點日增派人員,加密巡查,全天侯做好應急搶險車輛、設備、物資、人員的準備工作。及時處理違規行為和處置突發情況,確保我施工工地禁放煙花爆竹做好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有效預防煙花爆竹事故災害,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南昌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昌市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__)《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AQ/T 9009-20__)等標準規范中規定的相關要求,修訂本預案。
1.3 分類分級
煙花爆竹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具體分類標準如表1-1所示。
略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應對工作:
(1)發生Ⅲ級(較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3)跨縣(區)行政區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4)市政府或市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應急局)認為需要處置的煙花爆竹事故。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應急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處置以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應急部門為主,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各級政府應急部門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隊伍,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
(6)資源共享、反應靈敏。充分發揮社會力量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指揮協調中整合各相關部門人力、物力和信息資源,實現交通運輸、救援器材、救援力量等應急資源共享,有關部門和人員要服從領導,反應靈敏,在最短時間內到事故現場,參與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體系
全市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由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日常管理機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急指揮機構,以及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市人民政府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為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領導、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履行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應急救援及應急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相關應急預案,接受市安委會的指揮和協調。
在市政府領導下,成立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市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作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機構,承擔生產安全事故日常應急管理職責和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協調工作。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由各個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應急專家、消防救援隊伍、各行業和部門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部隊、社會力量及志愿者隊伍。必要時,包括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框架見附件8.1。
2.2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副市長(分管應急管理)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總工會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委信訪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南昌供電公司、中國電信南昌分公司、中國移動南昌分公司、中國聯通南昌分公司、市監察委、市總工會、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事發地縣級政府分管領導。必要時邀請駐南昌部隊領導參加。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2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① 決定預警及應急響應級別;
② 決定啟動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響應程序及終止應急救援行動;
③ 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市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省及其相關部門做好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④ 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⑤ 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由市政府請示省政府,要求啟動省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⑥ 做好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的信息發布工作。
2.2.3 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① 組織、協調市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成員單位加強應急聯動,共同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
② 組織編制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時組織演練;
③ 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
④ 檢查、督促、指導各縣區及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管理工作;
⑤ 及時收集、分析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并提出建議;
⑥ 負責聘請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專業人員組成專家技術組;
⑦ 承擔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 本預案所涉及相關部門職責
(1)市應急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不含港口經營與儲存)事故,協調專業煙花爆竹救援隊伍參與救援。
(2)市公安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對涉案人員依法處置等工作。
(3)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應急環境監測工作。
(4)市城市管理局:指導協調因煙花爆竹事故造成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參與道路和水上運輸煙花爆竹事故處理,負責征調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保障應急救援物資、人員的運送。
(6)市衛健委:指導協調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學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
(7)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指導協調事故所涉及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8)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以及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媒體報道工作。
(9)市委網信辦: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以及應急救援的網上新聞傳播以及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10)市委政法委: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因事故引起的大規模群體性 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決定處置決策和應對措施,下達處置指令。
(11)市委信訪局:結合事故具體實際情況,主動了解災區群眾訴求,提前制定針對性的接訪方案和應對措施,及時按照信息報送要求報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指揮部指示精神,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力爭把群眾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
(12)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工作。
(13)市氣象局: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14)市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協調消防救援隊伍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行動。
2.3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發生較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后,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由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和救援工作的實際,指定相關成員單位、當地政府領導和煙花爆竹救援專家參與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統一負責現場指揮。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并向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3.1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七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學救援組: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
(6)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7)綜治維穩工作組:負責保障指揮機構的安全穩定,依法打擊影響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維護災區社會安全穩定;掌握群眾訴求熱點、難點,科學有效接待上訪群眾,并采取有效處置措施。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因事故引發的群體性 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南昌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研究制定處置決策和應對措施。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生態環境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 預防預警
3.1 監控預防
3.1.1 生產經營單位監控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是危險源監控的責任主體,要完善監測網絡,確定監測點和監測項目,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測監控,發現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并將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報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3.1.2 屬地政府監控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以及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預案,對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區域、重點防護目標進行調查、登記和風險評估。開展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管理網絡系統,實現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區域的動態監控。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重點防護目標單位進行安全檢查,保證重大危險源、重點防護目標區域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
3.2 預警信息報告
市政府建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信息預警發布制度,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應將下列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險情及時報告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1)生產經營單位有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
(2)已發生的事故有可能發展成為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
(3)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
(3)其他地區發生的事故有可能影響本地區,引發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
3.3 預警行動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后,要立即報告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接報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信息的類型和緊急程度,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并密切關注和研判事態進展,并通知市有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
4 應急響應和處置
4.1 應急響應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發生較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或者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向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報告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提請啟動并實施本預案。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接報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并通知相關成員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會同有關專家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
4.2 指揮與協調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①向市政府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②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③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④協調有關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在全市范圍內緊急征用、調配施救物資、設備、車輛和人員。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⑥指導受威脅的周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⑦必要時通過市政府協調南昌警備區和武警支隊調集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市政府有關部門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①啟動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②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③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④協調指揮本系統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并及時抄送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4.3 現場處置
較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安置人員、上報事故情況等。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縣區、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市應急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市政府決定。
現場指揮部設立指揮長,實行指揮長負責制,指揮長由市應急局領導擔任。當指揮長沒有到達現場前,由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暫履行指揮長職責,市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4.4 擴大應急響應
當事故發展態勢超出本預案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迅速報告省應急管理廳,請求省政府協調支援,按程序辦理。
4.5 信息發布
市應急局是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市應急局負責宣傳的處室具體協調、事故信息,并對外公布。必要時,報請市委宣傳部或市政府新聞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對外報道工作。
4.6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煙花爆竹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抄送市應急局和縣(區)人民政府,由當地人民政府宣布應急處置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應急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市應急局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對煙花爆竹事故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5.2善后處置
現場工作組配合屬地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應急救援隊伍做好現場清理和事后恢復、污染物處置等工作。對經市應急局同意使用征用的應急物資,按照“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值班電話保證 24小時有人值守。
市應急局建立、維護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縣(區)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6.2 應急隊伍保障
6.2.1專業應急隊伍
消防救援隊伍是煙花爆竹火災事故處置主要應急救援力量,力量調派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2.2社會應急救援力量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基礎,其它兼職救援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重要的補充。
6.3 應急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轄區企業、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等)。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6.4 應急經費保障
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應急救援和專家工作經費由市財政解決,專款專用。縣(區)人民政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費由當地財政部門解決;企業常備物資和配置應急器材、裝備的費用由企業自籌資金解決,列入生產成本。
7 預案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并在演練結束后,向市應急局提交書面總結。
7.2預案修訂
7.2.1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2)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3)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較大.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行動結束后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4)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5)其他。
7.2.2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部門應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相關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應急局制定、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7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20xx閻村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了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方案,為確保學校教師及學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我校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組長,領導班子、辦公室組長為成員的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要求、任務、及人員安排。
人員安排:隗永霞負責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的全面工作;王艷平負責學生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宋瑞麗、李振明負責寒假期間學校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學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對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禁放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隗永霞主任重點強調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師生不燃放煙花爆竹,為北京市春節期間的空氣潔凈做出貢獻。
2、班主任教師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題班會上向學生宣傳講解禁放煙花爆竹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對他們進行安全、消防知識宣傳從而使學生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意識做到入眼、入腦、入心,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
3、學校充分利用微信平臺與家長進行溝通,呼吁家長首先不要購買煙花爆竹,并對學生放假期間禁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監督教育。學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初一)兩次利用微信群提示家長對孩子加強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強對校園的安全巡邏,在假期值班中嚴格規定,每兩個小時對校園及校園周邊進行巡邏,嚴防死守,力爭校園內無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安全。
總之,通過一系列的工作,進一步增強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了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事故隱患,堅決抑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8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繁昌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全區教育系統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的規定,支持“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廣大師生、家長,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范圍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及二級機構。
三、組織領導
全區教育系統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及副局長任副組長,機關各科室負責人、二級機構負責人及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共同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教育局與各中小學、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負責人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各中小學、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發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小幼學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幼學生遵守《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禁放政策的行為。
2.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班會活動,所有在校學生一個都不能少,都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不僅要教育學生不亂放煙花爆竹,更要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督促家長摒棄陋習。每個學校都要安排一堂課來講述禁放的必要性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讓禁放的要求在學生群體中蔚然成風。
3.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將《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學校門口和各班級(班級群),向學生及家長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推動禁放工作。
4.加強宣傳教育濃厚氛圍:一是從即日起,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二是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后一課”和《寒假致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小幼學生宣傳教育。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報區教育局法規股備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19
第一條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范經營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3號)、《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青海省政府令第117號)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本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煙花爆竹。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安全管理事項。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
社區、村民委員會應當配合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加強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引導。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應急管理部門
1.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職責權限和分級頒證的原則,頒發煙花爆竹經營(批發、零售)許可證;
2.對煙花爆竹經營(批發)單位新、改、擴建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3.依法查處違法生產、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4.對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5.調查處理、統計分析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并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
(二)公安部門
1.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頒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負責危險貨物煙花爆竹運輸車輛的通行秩序管理,確定運輸路線,檢查道路危險貨物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嚴格按照批復的運輸路線、行駛時間規范運輸;
2.依法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并加強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監督檢查;
3.依法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檢查道路危險貨物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對所屬運輸專用車輛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安裝、懸掛警示標志;
5.負責組織銷毀處置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以及經營單位廢棄的煙花爆竹;
6.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三)供銷部門
1.供銷部門為煙花爆竹行業主管部門;
2.按照省應急管理部門規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布局的要求,確定批發企業,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規劃工作;
3.負責本系統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的安全經營;
4.對煙花爆竹從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面向社會開展普及煙花爆竹安全知識、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交通運輸部門
1.負責對從事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爆炸品)運輸企業的車輛資質及其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爆炸品運輸”類別資格的核發;
2.依法監督管理道路危險貨物(爆炸品)運輸運輸企業資質保持和運輸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標。
(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登記注冊,辦理營業執照;
2.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經營中商標侵權、虛假宣傳、銷售不合格產品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3.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行為。
4.負責煙花爆竹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
5.引導和規范經營者自主定價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
(六)商務部門
配合相關部門整頓和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
(七)廣電部門
負責利用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公益性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各類宣傳活動,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八)通信管理部門
按照《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協調相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燃放的公益性宣傳教育,配合開展重大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九)城管部門
1.負責查處擅自占道經營、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2.負責查處燃放煙花爆竹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行為。
(十)消防部門
負責指導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十一)郵政管理部門
1.督促寄遞物流企業依法落實收寄驗視制度,依法查處寄遞煙花爆竹行為;
2.依法參加有關煙花爆竹寄遞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
嚴把項目準入和許可關,嚴禁煙花爆竹生產項目進入我省。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積極參與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等活動。
第六條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應當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移風易俗的公益宣傳。
學校、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知識教育。
第七條煙花爆竹經營實行統一采購、統一批發、歸口經營。由省供銷聯社規劃批發企業布局并確定批發企業,屬地市州級應急管理部門為批發企業辦理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后方可從事批發經營活動。
第八條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條件,并根據安全生產、社會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九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下列品種的煙花爆竹:
(一)摔炮、拉炮、擦炮等爆竹。
(二)摻用氯酸鉀的煙花。
(三)本省規定的其他禁止銷售和燃放的煙花爆竹。
第十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銷售煙花爆竹應當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的質量標準,產品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并標明批發企業經銷字樣。沒有標明批發企業經銷字樣的產品不得銷售。
第十一條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向本地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
第十二條批發企業布點應當符合省應急管理部門的布點規劃要求。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規范標準。
第十三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一)應當具備企業法人資格,設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其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煙花爆竹經營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書。倉庫保管員、守護員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經本單位安全知識培訓合格。
(二)應當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且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內設立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偽造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嚴禁許可證過期、整頓改造、惡劣天氣等停產期間開展經營活動。
(三)應當具有與其經營規模和產品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倉庫總建筑面積應當符合《煙花爆竹批發倉庫建設標準(二類)》(建標125-20xx),且不得低于5400平方米。倉庫的內外部安全距離、庫房布局、建筑結構、疏散通道、圍墻、消防、防爆、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以及電氣設施等,符合《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倉儲區域及倉庫安裝有符合《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條件》(AQ4101)規定的監控設施,并設立符合《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標志》(AQ4114)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牌。不得在批發(展示)場所擺放有藥樣品。
(四)應當具備與其經營規模、產品和銷售區域范圍相適應的配送服務能力;必須具有交通運輸部門核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配送車輛持有《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配送車輛總數不少于10輛,應在重點市州、縣設有轉運配送點或機構,并有成熟的連鎖經營網絡體系。
(五)儲存倉庫實際作業人員數量不得超過核定人數;嚴禁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或者經營違禁超標產品。
(六)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并實施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設施設備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投入保障、職業衛生、勞動防護用品、應急值班值守、倉庫管理、外來人員管理、倉庫監控系統管理、事故報告與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
(七)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十四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記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記檔案,并留存三年備查。
第十五條實行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所銷售的煙花爆竹由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統一采購和配送。
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不得向零售店或消費者銷售應由取得燃放專業資質人員燃放的A級、B級產品和需加工安裝的C級、D級產品。
第十六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向零售經營者統一配送煙花爆竹的職責,及時回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未銷售完的在保質期內的煙花爆竹產品。負責回收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未銷售但已超過保質期的煙花爆竹產品。
第十七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按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規定的許可范圍銷售煙花爆竹。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偽造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第十八條煙花爆竹實行實名制銷售,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不得向無監護人陪同的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
第十九條煙花爆竹零售(專店、專柜店)經營應按照“總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適度競爭”的原則設立,并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__)規定的標準和規范。
第二十條設立煙花爆竹零售店(專店、專柜店)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煙花爆竹零售專店的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專柜銷售煙花爆竹的商店,總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0平方米。
(二)煙花爆竹零售店允許存放煙花爆竹數量,應根據其周邊環境和使用面積確定。煙花爆竹的總藥量專店不得超過300公斤,專柜不得超過100公斤。專店存放煙花爆竹不得超過300箱、專柜不得超過100箱,且應同時符合下表的規定:(略)
(三)專柜店使用面積小于10平方米的,儲存量不得超過20箱。
(四)煙花爆竹零售場所不應設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區內以及橋下與涵洞內;不得與其他房間之間有樓梯或洞口相連;零售場所正上方房間不得作為營業場所,不得作為培訓教室、會議室,不得有人員留宿;不得將煙花爆竹零售場所作為其他生產、經營和生活等場所的進出通道。
(五)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應選擇在消防車輛可以順暢到達的區域;煙花爆竹零售店采用臨時建筑物時,應獨立設置。
(六)煙花爆竹零售店、零售點內不應設置床鋪;不應設置在其地下、室內或上方有輸送石油、天然氣等易燃易爆物質管道的建筑物內。
(七)煙花爆竹零售場所周邊10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其他煙花爆竹零售店。
(八)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商品交易市場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保持不少于100米的安全距離。
(九)與跨河橋、立體交叉橋及垂直投影部分、過街人行天橋、地道、涵洞等各種橋涵設施保持不少于50米的安全距離。
(十)與高壓線等輸變電設施保持不少于1.5倍桿高的安全距離。
(十一)煙花爆竹零售場所不得設置在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不得設置在展覽會、展銷會、大型商店(場)、集貿市場。
(十二)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二十一條煙花爆竹(專店、專柜店)零售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專店、專柜店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二)張貼“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等安全警示標志。
(三)零售店使用面積不大于100平米時,至少配備2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使用面積大于100平米時,至少配備4具以上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并分為2個設置點。
(四)儲存的煙花爆竹不得違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上載明的煙花爆竹種類和限制存放量。
(五)不得銷售超標、違禁或者非法煙花爆竹和由專業資質人員燃放的A級、B級產品、需加工安裝的C級、D級產品。
(六)零售店不得有明火,電氣線路不得有明接頭。采用普通電氣設備時,應當與煙花爆竹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離,且不得使用白熾燈、射燈等容易產生高溫的燈具。
(七)不得在經營場所現場周圍試放煙花爆竹。
(八)不得走街串巷流動銷售煙花爆竹。
第二十二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不得超過規定的經營期限經營煙花爆竹,許可的經營期限屆滿后停止經營,其未銷售的煙花爆竹應當由批發企業回購或回收,不得自行存放。
第二十三條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進入車站、影劇院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第二十四條煙花爆竹經營場所應當配備、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等防范恐怖襲擊的技防、物防設備設施,采集的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第二十五條煙花爆竹儲存倉庫應當對重要崗位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煙花爆竹經營者對大量購買且形跡可疑人員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及其周邊具體范圍,并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設置明顯的禁止標志和警示標志。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到20__年1月1日。
原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青海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青安監〔20xx〕34號)同時廢止。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0
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樹金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副組長,區公安局、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供銷社、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質監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林業局、區文化委、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副局長雷勇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巫正洪、區供銷社副主任吳光學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燃放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區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和職責分工,相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資質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督促客運單位加強對車站及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防止旅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客運車輛。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督促天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聯系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示短信。組織指導供電、供氣部門對輸電設施、氣站及輸氣管道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安全守護措施。
區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璧部隊人員的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璧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林業局、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文化委、供電公司、天燃氣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護單位、物業小區、輸變電設施、燃氣設施等禁放區域的看護。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街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轄區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重點危險源周邊巡邏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具體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全面看護(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為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常年可以燃放區域除外)。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三階段:工作總結(2月23日—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
區燃放辦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布"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宣傳禁放、回收剩余產品有關規定為重點。1月30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街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開展全環節查繳非法工作,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路線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儲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要通過各部門強有力的綜合執法,切實落實法定職責,以有效推動各執法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達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業推銷、防止車輛運輸、防止倉庫儲存、防止網點銷售、防止市民購買,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提高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本質安全。區燃放辦要牽頭研究建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鎮街黑名單,并通報相關單位逐一銷帳。各執法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綜合執法。區燃放辦要公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違法生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適時形成舉報分析,按照職責分工交有關部門和區燃放辦限期核查,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各執法部門要將收繳的煙花爆竹,及時上交至區公安局指定的罰沒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倉庫,并且如實向區燃放辦上報入庫數量。罰沒煙花爆竹由區公安局組織進行集中銷毀,嚴防回流社會。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告知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同意,方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區文化委、區商務局、區公安局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文化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燃放行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謂的"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煙花。
(五)組織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為確保春節期間安全創造良好的環境
(六)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層組織互助機制,組織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秩序維護
在秩序維護方面,要組織各方面控制力量,堅持"五管",即保衛干部管單位、鎮街干部管社區、社區管大院、積極分子管樓、物業公司管車場的做法。要通過社會力量及專業部門堅決有力的秩序維護,確保禁放時間和區域禁得住、燃放時段能安全,既確保廣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堅決維護不燃放人的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及社區,要組織單位內保力量和社會力量,組織"竹竿隊"、"掃帚隊"、"勸導隊",配備掃帚、竹竿、沙袋、鐵锨等簡單器具,主動勸阻違規燃放行為,遇有火情,特別是樓(平)房屋頂等易發生火情點位,第一時間進行撲救。同時,建立協助防范機制,共同開展單位內部和社會面的秩序維護,劃定小區內部的可燃放區域,就本居住區域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自行組織力量維護燃放秩序,并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此外,安全員發動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秩序的'維護,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監督、指導行業內的單位,各鎮街要積極發動各種社會力量,派出巡邏控制力量,以人員密集的居民區、主要繁華街區、集貿市場、樓(平)房和禁放點周邊為重點,及時查處違法燃放行為,維護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點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加強禁放點看護
各鎮街和行業主管部門、禁放點單位,要明確"八個責任",即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力量、責任時間、責任崗位、責任措施、責任效果,抓好責任制的落實,并按照各禁放點周邊距離,組織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對于禁放點的看護,既要堅決確保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周邊燃放不對其安全構成威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與監督禁放點單位落實看護責任。各鎮街要與禁放單位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堅決落實"七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設立統一、永久的禁放標識;
二是要嚴格值班制度,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要配齊消防設施,并對各類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七是要組織力量對禁放點周邊地區加強看護,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
(八)將義務處置與專業應急力量相結合,堅決防止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在應急處置方面,要做好"四個及時",實現"六個能夠"."四個及時"即責任單位的及時撲救,周邊力量的及時協防,專業力量的及時處置,部門的及時響應。"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火災火情得到及時撲救,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同時,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防止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區委督查室和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鎮街和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嚴禁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1
為確保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預防火災和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根據《縣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上級通知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執行文件精神,切實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學校及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嚴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努力構建安全、穩定、和諧的校園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增強師生及家屬的安全意識,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主要措施
1、廣泛宣傳,加強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禁放意識。
充分利用校園網、宣傳欄、黑板報、廣播、電子屏等宣傳陣地和召開教職工會、班會、集會宣傳、簽字承諾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和我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教育師生及家屬不買、不藏匿、不燃放煙花爆竹,增強廣大師生員工及家屬的禁放意識、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學校禁放規定的自覺性。
2、強化管理,加強巡查,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
一是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監管,確保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門衛嚴格負責外來人員及學生上學時登記檢查,積極宣傳勸阻,杜絕煙花爆竹進校園。每天的值班人員負責學生的巡查與學生管理,教育監督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各班班主任負責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實行教育與管理相結合,搜查與勸阻相結合,確保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各值班人員及政教處人員負責學生課間的巡查。
二是加強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監管與巡查,確保校園內無存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值日領導、值日教師、門衛、各班班主任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的教育與管理。實行24小時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政教處,對不服從管理,違反規定擅自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一要進行勸阻,二要按照學校有關制度進行懲罰,三要向公安機關舉報。
五、工作要求
政教處、教導處、大隊部要積極宣傳落實校園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逐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一旦發現攜帶、燃放現象及其他事故,要立即上報政教處,凡是遲報、誤報、不報的一律以學校安全制度追究責任。
如因宣傳、控制等工作不到位,導致校園內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的,一查到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是教工或教工家屬的,師德年度考核不合格,并進行問責;是班級學生的,將按人次扣除班級量化積分,并對班主任進行問責;在教室、操場、家屬樓等地出現燃放現象的,將追究各管理員、值班人員、班主任及重點部位的監管人員的責任;對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事故的.,由燃放者本人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2
為深入推進“治污降霾·保衛藍天”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根據《x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x管發〔x〕1x號),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衛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游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臺、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布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范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并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群眾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并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戶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衛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衛生院、村(社區)衛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核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干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群眾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為。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小學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范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群眾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群眾,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范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并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后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啟動后,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后,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游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為,采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責令改正,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為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采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為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于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范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x年12月20日---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布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月18日---x年3月10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為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xx年3月10日---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并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核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3
為切實做好我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和傷人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包鸞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譚明權任組長,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派出所副所長蘭學鋒任副組長,成員由鎮應急辦、黨政辦、平安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服中心、經發辦、規環辦、民政辦、文服中心、派出所、財政所、中小學、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簡稱“燃放辦”),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余明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朱國鋒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具體工作人員有:李建文、譚城、李昱燎,“燃放辦”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和協調相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業單位、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及“打非”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職能職責
各村、居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綜治專干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轄區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協助鎮“打非”辦查處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落實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銷售網點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廣大群眾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不符合我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開展“打非”工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負責鄉村道路上路執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處力度;負責制定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黨政辦:負責督查各部門關于燃放煙花爆竹開展的工作和落實情況以及節日期間的車輛安排。
鎮平安辦:負責全鎮穩定工作,加強重點人頭和不穩定群體的監控;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杜絕上訪、集訪等事件發生;負責協調解決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所產生的矛盾糾紛。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經發辦: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發動工作,安排各單位召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動員會、部署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鎮規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鄉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上路執法工作;負責聯系能源部門。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全鎮煙花爆竹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煙花爆竹經費保障。
派出所:負責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重慶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鎮政府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場監管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鎮中小學:負責對中小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對校園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開通綠色通道,精心組織醫護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強醫院周邊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檢查,嚴格執法,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重宣傳、保平安”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工作,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道路運輸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1.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勸導站、鎮應急辦要加大對外來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進入我鎮的貨車、面包車、廂式卡車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派出所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等違法違規行為。
4.公布舉報電話,嚴格銷毀非法產品。鎮燃放辦“打非辦”電話:,同時積極受理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應急辦、派出所統一組織銷毀,嚴禁擅自變相處理,回流社會。
(三)廣泛宣傳,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識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相結合,以“購買合格產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提升素質等內容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教育方式引導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實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立足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工作局,充分認識當前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鎮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督查部門要加強對各村居、部門、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報送情況
各村居、鎮級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4
經市第13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審查通過、省10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批準,《河東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修改意見》(以下簡稱《禁放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實行。根據《禁放規定》,六城區于20xx年春節期間實行有限開禁,允許市民在規定的時間段,在六城區人民政府劃定的有限開禁區域內,購買并燃放批準銷售的煙花爆竹。為保證禁放及有限開禁工作順利開展,根據《禁放規定》,市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現制定禁放及有限開禁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20xx年是我市實行有限開禁的第一年,工作難度大、要求高,為此,要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原有的禁放工作體系,市和各區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既要繼續抓好本地區的禁放工作,同時要組織管理好開禁區域的安全燃放。市政府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負責,市政府辦公廳、市委宣傳部、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河東警備區負責人參加組成,具體負責全市的禁放和局部區域的有限開禁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禁放和有限開禁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要相應調整工作職能,負責組織好本地區的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
二、職責分工
為了確保禁放和有限開禁的順利實施,六城區人民政府、各級公安、安監、宣傳、供銷等單位要加強針對禁放和有限開禁的宣傳、教育、說明及組織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工商、交通、市容、環保、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門要通力合作,不僅要協助做好有限開禁的組織保障,還要配合市、區政府繼續做好禁放工作。
(一)六城區人民政府負責劃定本區的開禁區域并報市禁放領導小組審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本區的公安、工商、行政執法、環保、民政、衛生等部門及各街道、社區,共同組織管理好禁放區域煙花爆竹禁放和開禁區域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工作。跨區設置的燃放點,由承擔主要責任的區政府負責組織管理,相關區予以配合。
(二)公安機關負責組織警力和其他群眾性治安保衛力量對禁放區進行檢查,嚴格執法。同時,對開有限禁區域內的燃放煙花爆竹活動進行安全監督。
(三)安監部門負責對銷售網點進行銷售資質認定并發放臨時銷售許可證,具體工作由安監部門委托公安部門實施。
(四)宣傳部門要繼續做好禁放和有限開禁宣傳教育工作。加強禁放法規宣傳,維護禁放大局;組織開展對有限開禁有關規定的宣傳,促進有序燃放;加強對有燃放意愿的市民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教育,保證燃放的安全。
(五)市供銷部門要負責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確定安全燃放品種,向社會公示;要組織好貨源、安排好經銷網點,實行商品封簽銷售;要積極配合公安、安監、工商等部門查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具體銷售計劃報市禁放辦審查備案。
(六)工商部門負責對經審核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頒發臨時營業執照,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點;同時要在日常辦理營業執照的工作中加強禁放的宣傳。
(七)市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加強檢查,禁止未取得危險品運輸資格的
車輛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產品,確保運輸安全。
(八)市市容局、環保局、市政公用局和供電公司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禁放及有限開禁工作。市容局負責街面巡查,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占道攤點,及時清運燃放點的垃圾,確保清潔衛生;環保局負責對燃放點的環境監測并將有關噪聲、大氣污染數據提供給市禁放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市政公用局負責市政設施的保障,并配合有關部門制止違禁攜帶煙花爆竹進入公共交通工具的宣傳和執法工作;供電公司負責有限開禁區域用電保障和周邊供電設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司法部門要配合宣傳部門開展禁放法規宣傳,幫助市民澄清誤解,防止市民將有限開禁與全面開禁相混淆;民政部門要在辦理結婚登記工作中加大對新婚夫妻的教育,努力避免婚慶活動中出現違禁行為。
(十)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小學校的學生進行禁放法規宣傳教育,安排專門課時,既要動員學生自覺遵守禁放法規,又要教育學生樹立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燃放事故。
(十一)河東警備區負責駐寧部隊和武警部隊禁放工作,動員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遵守禁放法規,不在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十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要帶頭支持有限開禁工作,并教育本單位職工樹立守法意識。
三、有限開禁內容
有限開禁是指在規定的禁放地區內限時間、限區域、限品種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一)時間限制:
20xx年1月29日(農歷除夕)中午12時起至2月4日(農歷正月初五)晚上24時止(每日晚上24時至次日上午10時為場地清理時間),為允許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其他時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放區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二)區域限制:
六城區人民政府劃定的有限開禁區域,為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此區域以外仍為禁放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
(三)品種限制:
市供銷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審驗通過并報有關部門審查予以公示的煙花爆竹品種,為允許銷售和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以上品種共計109種,加貼封簽、防偽標識,實行專營,其他品種的煙花爆竹一律不得經銷和燃放。
為了把可能發生的燃放事故造成的人身和經濟損失降到最低,有限開禁實行煙花爆竹強制保險制度。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
1、市政府召開由市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六城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參加的"20xx年春節禁放暨有限開禁工作會議",進行專門部署。
(二)宣傳教育
1、20xx年12月中旬,制定全市煙花爆竹有限開禁宣傳方案。
2、自20xx年9月上旬起,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各報社、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單位開展集中宣傳,一方面要繼續加強禁放宣傳教育,增強市民禁放意識;另一方面要全面介紹有限開禁的具體情況和有關規定,既要保證有限開禁區域安全燃放,更要維護全市禁放大局。
3、20xx年9月中下旬,市政府對有限開禁發布通告,并召開新聞發布會。
(三)檢查落實
市政府派出檢查組對六城區有限開禁區域的劃定、安全保障方案、銷售網點布建等情況進行核查,同時聽取六城區加強春節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組織情況匯報。20xx年9月中旬,對有關整改、鞏固情況進行復查。
(四)安全保障
1、有限開禁期間,六城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方案,組織足夠力量加強開禁區域的安全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醫療救護人員和車輛隨時待命,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
2、六城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繼續按照《禁放規定》加強對禁放區的檢查力度,對違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
(五)工作總結
20xx年10月下旬,六城區人民政府要對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書面報告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六城區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擬定具體的禁放和有限開禁實施方案,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落實到位。
(二)要落實請示報告制度,凡在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各單位要及時報告市禁放辦,統一作出解釋。
(三)市政府和六城區人民政府于20xx年9月中旬公布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舉報咨詢電話。
(四)鑒于今年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難度大、要求高、任務重,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經費保障,確保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蘭霞、蘭臺、蘭寧、蘭合、蘭口、蘭淳、蘭水等區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引導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5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__〕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喻進街道黨工委書記
劉鴻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謝輝宇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劉才街道紀工委書記
謝語秋街道黨工委成員、宣統委員
王林辦事處副主任、人武部長
涂曉蘭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羅娜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主任
何勇軍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工作人員
張梁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工作人員
楊飛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蔣春蘭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劉小菊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各社區五職干部、網格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6
為貫徹落實市教體局《安慶市教體系統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噪音擾民、安全隱患等問題,更好地維護廣大群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設水平,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通過大力宣傳教育,使《條例》進學校、進班級、進學生家中、進全體教職工、進校內住房,做到家喻戶曉,進一步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學生家長規范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倡導社會文明新風尚。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整潔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切實保證法律的嚴肅性和政府公信力。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慶工業學校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揮部,由校黨委書記、校長孫慷擔任指揮長,副校長孫先虹為常務副指揮長,其他領導為副指揮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教體系統禁限放辦”),由教務科副科長羅曉輝兼任市禁限放辦主任。建立領導干部督查指導、各年級、班級、教研組主抓主管、分片包干的職責體系,形成層層包保、全面覆蓋的網格化管理格局。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校綜合科負責與市教體局簽訂責任書和承諾書,與全體教職工簽訂承諾書,LED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等活動,倡議教職員工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2、教務科負責向全體學生及家長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通過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征文”、“小手牽大手,共創文明城”活動。倡議學生及其家長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總務科負責《致校園居民一封信》,對校內居住戶,要登門入戶,開展宣傳,簽訂承諾書。制作懸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識牌,校大門口和住房樓前各一塊,于20__年12月24日前安裝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動員。迅速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認真學習禁限放管理規定,并根據學校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各自資源,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發動工作,通過校園網、QQ群、微信群、公眾號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發放公開信及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流動宣傳、電子顯示屏、簽名活動、設置永久性禁限放標識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活動,為禁限放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二)開展督導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責任部門開展重點督導檢查,確保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除責令停止燃放外,嚴格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和負有管理責任的領導干部,予以追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具體抓落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嚴格責任落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體系統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科室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全面形成禁限放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宣傳教育。干部、黨員要帶頭遵守禁限放管理規定,培養綠色文明生活方式。教職員工要率先垂范,為全體學生家長及校內住房作出表率。要將禁限放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大力倡導講文明、講安全、講環保,使禁限放煙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7
為貫徹落實微山縣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文件《關于做好全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微環委辦﹝20xx﹞3號)精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區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傳發動
為了積極響應縣委、縣政府的號召,迎接“綠色20xx”、為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為了傅村擁有更多的“藍天白云”見到更多的“繁星閃爍”、為了我們的家庭和全社會的和諧與安寧,街道成立專門隊伍,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巡查,切實履行責任,全面抓好禁放工作。接縣委縣政府通知后,街道立即組織召開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個社區要利用一切資源、借助一切手段,全面開展宣傳發動。街道安排宣傳車輛,7個社區在各村及交通要道懸掛橫幅60條,向群眾、港口碼頭、轄區企業發放倡議書宣傳頁20__份,并充分利用村內的宣傳欄、LED電子顯示屏等向居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增強轄區居民安全防范意識。
二、源頭管控及置換方案
街道注重源頭管控。要求應急管理部門要主動靠上工作,提前與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溝通聯系,積極爭取企業配合、支持,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流向并實名登記,嚴格遵守禁售煙花爆竹規定。
同時針對群眾可能存有剩余煙花爆竹的實際,街道壓實社區、村級責任,做好宣傳引導,在富源廣場及各社區、各村設置煙花爆竹置換回收點,購置一定數量的群眾日常必需品,采取以物換物的方式,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置換、回收工作,從源頭阻斷違法燃放行為。
三、強化聯合執法
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聯合執法”的方式,統籌組織,街道協調應急、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8
為鞏固和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建設水平,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噪音污染,推動《xx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有力實施,切實做好轄區內禁放工作,保護轄區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營造干凈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全力確保《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使參與和支持禁放成為轄區居民的自覺行為。
二、組織領導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經研究決定成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街道辦事處主任馮小峰任組長,分管領導王珊、三里坪派出所所長余華、仙鶴路派出所所長趙國奇、供銷社馮剛任副組長,街道轄區各社區主任為成員,下設“禁放”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賀偉任主任,辦公地點設在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確保三里坪街道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20xx年2月7日-2月10日)
街道召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專題部署會,各社區、有關單位分別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通過在公共場所、人群聚集地、主要街道等廣為張貼、懸掛《通告》和“禁放橫幅”,并且由社區工作人員挨家挨戶針對性的入戶發放禁放宣傳單,迅速掀起“禁放”宣傳熱潮。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禁放范圍內各社區、有關單位組織力量巡查勸導,有效落實禁放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施放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以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對有燃放煙花爆竹苗頭的,及時上門發放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單。確保每個社區、小區、廣場、商業區都有橫幅、宣傳點、宣傳隊、告知書。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建立“街道-村社區-小區”三級聯動機制,責任落實到最基層的社區網格單元,動員社會力量和有關部門從源頭上教育引導。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起)
各社區、有關單位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和整治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重點整治區域
要重點查處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和銷售,特別在集貿市場要著重查獲一批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攤點。加大力度查處禁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中心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中心城區整體發展形象,各單位要從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捍衛法令尊嚴和維護我轄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禁燃放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險性。為此,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真總結,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以堅定的決心、空前的力度、過硬的措施,確保禁燃放工作取得實效;
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務必真抓實干、確保成效;
配合派出所把專項整治行動納入業務工作范疇認真抓好落實,確保禁燃放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要在社區主要路口、超市、公眾場所等醒目位置懸掛大型禁燃放廣告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倡議書,進行宣傳,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各司其職,密切協作。禁燃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社區居委會對轄區內禁燃放工作具體負責,要嚴格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形成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街道將適時組織開展禁燃放統一行動,并定期對行動情況通報。各社區主要領導要與社區民警形成連帶責任,組織、協調、督查“禁燃放”工作。街道辦事處要抽調辦事處、派出所、巡邏隊、執法中隊人員組成禁炮處置應急小分隊,開展日常宣傳檢查工作。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具體落實到社區網格。城管辦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巡查隊伍,查處無照流動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做好禁燃放工作,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除依照本部門法規處理外,還要扭送當地派出所處理;
派出所要負責查處非法運輸、儲存、銷售、郵寄煙花爆竹行為,配合街道等部門辦理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妨害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社區巡邏隊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對非法行為巡查力度,并配合當地派出所做好查處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綜合執法辦要做好本部門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作用,保證轄區的環境衛生,督促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建筑工地廣泛宣傳,發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制止并報告屬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查處。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齊心協力,切實形成無縫隙執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四)落實責任,嚴格倒查。“禁燃放”期間,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把宣傳工作分解責任到人、責任到社區網格,做到宣傳工作家喻戶曉,凡群眾舉報、領導督辦的,必須件件落實并及時反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的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教育好自己的親屬子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旦發現有非法參與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派出所要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和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應立即組織查處,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責任人一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凡符合拘留條件的一定予以拘留,對查獲非法煙花爆竹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對包庇、縱容、執法不嚴,將視情況追究責任人責任。在“禁燃放”期間,凡不履行職責,出現因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要把督導檢查貫穿于禁燃放工作的全過程,采取明查暗訪、突擊檢查、重點督導等多種方式,就本轄區禁燃放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深入督導。主要領導要以身作則、深入一線,分片包干,帶隊檢查,保證禁燃放規定宣傳到位,街面巡查、卡口檢查無盲區,重點要害部位治安檢查無遺漏,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漏洞,完善改進措施;
對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強、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及時進行通報。
(五)鼓勵舉報,及時處置。街道舉報電話為2339066。各社區也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所在禁燃放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如發現燃放煙花爆竹者,各工作隊必須把查獲的人員移送轄區派出所。對非法制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一律處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不得降格處理。煙花爆竹來源不清楚不放過、販運網絡沒有打掉不放過、制販窩點沒有端掉不放過、煙花爆竹沒有全部收繳不放過、涉案人員沒有得到依法處理不放過。
(六)強化管理,加強報送。各職能部門要強化協作,密切配合,加強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苗頭。對違反《管理辦法》燃放煙花爆竹者,依法予以嚴格查處。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專職報送禁燃放各類信息,確保不出現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虛報等現象,保障禁燃工作信息渠道暢通。
(七)常抓不懈,長效管理。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充實監管力量,進一步強化日常跟蹤管理和監督。各社區要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社區志愿者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擺上常規工作日程,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請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務必認真貫徹執行,確保不出紕漏、不走過場、不搞形式。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29
1總 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我縣煙花爆竹安全經營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維護社會的安全和穩定,特制定《汶上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等過程中發生的爆炸或火災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汶上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1.5分類分級
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1)一級(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2)二級(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下、5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ⅱ級)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3)三級(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下、千人(300戶)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IV級(一般事故):
(4)四級(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業中毒的人數,也屬于重傷的范圍。
以上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和單位,必須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果斷、迅速地采取應對措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不斷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縣政府設立由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應急局局長任副副總指揮,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運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事務處理。
接警電話:
社會救援力量聯系方式:
公安:110 醫療救助:120 消防:119
2.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事故發生后,各成員單位要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總指揮職責:
1、根據災害狀況,啟動汶上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2、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制定營救遇險(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
3、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相應報警級別。
4、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副總指揮職責:
1、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的人員、材料、設備等。
2、負責安排預案的演習及各種培訓工作。
3、保證應急救援行動的順利執行。
3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風險辨識
3.1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概況
我縣境內煙花爆竹批發企業1家,長期零售經營點10家,無生產企業。周邊無人員密集場所及危險性企業,安全距離符合要求。
3.2風險分析
3.2.1儲存過程中危險因素
①庫區內有明火引起倉庫內產品著火、發生爆炸事故;
②倉庫屋頂漏水、防小動物設施失效引起爆炸、燃燒;
③產品所采用的煙火藥劑有質量問題、自發引爆;
④倉庫內通風降溫不良,溫濕度監控處理不當,庫內溫度過 高或濕度過大,引起庫內成品爆炸;
⑤倉庫區與辦公區、生活區、居民區等未保持有足夠的安全 距離,日常用火、用電帶來危險;
⑥超藥量貯存成品。
3.2.2裝卸過程中危險因素分析
①在裝、卸貨物過程中操作不當,使煙花爆竹產品受到擠壓、 撞擊、摩擦或產品堆放不穩發生倒塌等引起爆炸、燃燒;
②倉庫內產品堆垛過高,堆放不穩,造成堆垛坍塌(倒塌) , 產品受到碰撞沖擊,引起爆炸、燃燒;
③裝卸產品時車輛離倉庫太近,當裝卸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 時,很容易引起倉庫內的產品殉爆。
3.2.3運輸過程危險因素分析
①違章駕駛,使汽車上產品受到沖擊、擠壓、碰撞等引起爆炸、燃燒;
②裝載產品堆放不穩或超高,產品倒塌引起爆炸、燃燒;
③混裝有其它更易發生燃燒爆炸的物品;
④運輸途中不按規定速度和要求行駛。
3.2.4防靜電、防雷、防鐵器碰撞危險因素分析
①倉庫的避雷設施如避雷針(或帶式避雷網)設計不符合要 求、高度不夠、達不到應有的保護范圍,引入線選型不當、截面 積不足或接地不符合規范要求(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會使 建筑物遭受雷擊而倒塌,引起倉庫內的危險物品產生燃燒、爆炸。
②防靜電裝置失效危險: 進出入倉庫作業人員身體帶有靜電, 接觸煙花爆竹成品可引起爆炸。所以,倉庫門前所設的人體防靜電裝置必須檢測合格,作業人員先經消除人體靜電才能進入倉庫作業。
③鐵器碰撞引起的危險:裝卸危險品時違規使用鐵器做撬棍 或工具與車廂撞擊發生火花,違章在倉庫內使用鐵器工具裝、拆 成品箱發生火花,引起危險品爆炸。
3.2.5倉庫溫濕度、進出人員數量風險和控制要求
①倉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5度、濕度不得超過85度,否則煙花爆竹產品吸潮發熱,當熱量得不到及時散發引起自燃自爆;
②每個倉庫進出人員數按規定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不得超 過三人。
3.2.6自然災害因素
自然災害因素指由山火、山洪、地震、雷擊、靜電積累等難以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導致的事故。
3.2.7可能發生事故的主要場所及后果
煙花爆竹批發儲存倉庫發生爆炸事故時,以爆炸沖擊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嚴重的傷害和破壞,會導致人員傷亡。
煙花爆竹銷售場所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傷害和破壞,尤其是設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煙花爆竹銷售點發生燃燒、爆炸同時引發火災時,導致人員群死群傷。
4預警信息報告
4.1預警行動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信息后,應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事故發生。當事故險情嚴重,有可能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要及時向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4.2報告主體
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在場人員應當立即報汶上縣應急局(電話),值班人員接到預警或事故報告后,做好記錄,并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向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
4.3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的具體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
3、事故原因初步判斷。
4、事故類型。
5、涉及范圍、災害程度、人員傷亡情況。
6、現場人員是否撤離、現場聯系方式、聯系人及電話號碼等。
7、事故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搶險救援情況。
4.4信息處理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并在1小時內向濟寧市應急局書面或電話匯報。
書面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已經采取的措施。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1.1 對應事故分級,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和Ⅳ級(一般事故)共四個等級。
5.1.2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一旦事故擴大,或有蔓延擴大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按程序逐級上報,及時提升預警和響應級別。事故危害已經減緩和消除,不會進一步擴散,應按程序逐級上報,相應降低或解除預警和響應級別。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5.2響應程序
對有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企業應立即將事故報告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縣政府匯報。
召開應急會議: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體成員必須參加應急會議。各小組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的擴大。
3、應急救援指揮:包括應急救援準備、通訊、事故點快速定位、現場信息掌握、資源獲取、救援力量集結等。
4、后續應急救援會議:救援過程中,應急救援總指揮隨時了解救援過程的情況,必要時召開后續應急會議,修改救援方案,研究解決應急救援處置中遇到的有關問題;根據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召集各應急救援小組人員聯席會議,溝通傳達相關信息,下達通知和命令。
5、在搶險救援中,要貫徹本預案的優先原則,首先進行人員救助,然后進行現場監控等工作。
6、擴大應急:在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現場搶險指揮部要及時向旗人民政府匯報。
5.3緊急處置
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和事發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迅速采取措施進行先期處置。根據事態發展,當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事發地政府在征求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環境監測等緊急處置措施。
5.4應急結束
搶險救援結束后,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進入恢復階段,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應急救援狀態可以終止時,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并發布應急救援狀態終止命令。在應急狀態終止后,根據要求組織信息發布,說明有關事故的調查結果、采取的措施、善后處理的安排及預防改進措施等。事故調查及技術組向指揮部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6信息發布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就下列問題予以及時通告和發布:
1、經調查初步或確認的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2、事故應急反應過程和搶險救援動態。
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4、事故教訓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5、對事故善后處理和事故責任人追究情況。
6、搶險救援中領導的關懷、指導及涌現出的先進事跡。
未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批準,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不準擅自對外發布救援搶險信息,以防止出現騷動和混亂,給救援搶險帶來負面影響。
7后期處置
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需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1、善后工作要優撫傷亡人員家屬,并做細致的思想工作,以便在穩定的環境下,做各項善后工作。
2、對損壞的設施、設備進行整修、重建,對人員進行培訓,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方可恢復正常生產。
3、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由善后處理組負責理賠。
4、對污染物按環保要求進行清理。
5、由技術組對事故的損失進行評估,提交評估報告。
6、由搶險救援組對搶險過程及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
7、由預案編制小組根據搶險過程及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結果進行預案的修訂。
8保障措施
8.1通訊與信息保障
1、預案中人員手機要保持暢通。
2、各工作人員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3、各部門固定電話要保證暢通。
8.2應急隊伍保障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主要依靠:汶上縣消防大隊、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各企業應急搶險救援物資必須按本行業特點配齊配足,確保應急搶救搶險中有充足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做到專業管理,專物專用,保障急需。
企業要加強對應急物資的保管、養護、補充、更新、嚴格執行,加強指導,強化督查,確保應急物資不變質,不變壞,不挪用。
8.4經費保障
各企業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專門用于事故應急搶險救災,以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8.5醫療保障
汶上縣醫療救護單位應根據本地區行業特點編制醫療救護應急預案,接到事故指揮部指令后,按照本部門預案立即組織救護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盡最大可能減少人員傷亡。
8.6治安交通保障
由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公安部門會同企業安保部門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身份確認等工作。應急救援期間,管控所有進入事故地點的車輛,無關車輛不得進入事故現場,現場車輛按照指定地點停放。
8.7技術保障
由縣安全生產專家咨詢委員會、環保、氣象部門、事故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事故進行分析判斷和事態評估,參與制定應急搶險方案,為實施救援提供決策咨詢。結合政府預案和企業應急預案及處置方案,負責災情分析監控、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等工作。
8.8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組負責安排搶險救援、事故調查人員、新聞媒體及被困人員家屬等相關人員的等后勤保障工作。并作好職工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及時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8.9培訓
各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應將本單位應急預案納入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宣傳教育的內容,教育員工熟練掌握應急救援知識,增強應急救援意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8.10演練
各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應制定年度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演練或專項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演練評估報告,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9附 則
9.1日常安全制度
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理。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按期召開安全生產應急專項例會。
9.2日常安全生產報告制度
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必須高度重視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隱患和危險因素檔案,實行重大事故隱患定期零報告制度。
9.3獎勵與責任
9.3.1表彰或者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地方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的;
(2)搶排險事故或者搶救人員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3.2責任追究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分別在管轄范圍內進行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事故真實情況,延誤處置時機的;
(3)不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命令和指揮,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救援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9.4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汶上縣應急管理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修訂完善。
9.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汶上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9.6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30
為貫徹落實《如皋市煙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皋政辦發〔20__〕14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鞏固我鎮煙花爆竹禁限放和斗香禁燒(以下簡稱“雙禁”)工作成果,現結合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略
二、工作目標
在宣傳引導、分級管控、源頭治理、執法查處等方面持續深化,切實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行為(以下簡稱“燃放燃燒”),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燃燒引發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三、職責分工
(一)各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雙禁”工作,組織各方力量開展社會面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二)鎮黨群局:負責常態化開展“雙禁”宣傳工作;對中心派出所、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查處的非法燃放燃燒情況及時開展宣傳報道,并做好網絡輿情引導工作。將各村(社區)、鎮相關部門執行“雙禁”工作管理實效納入考核,定期督查通報相關情況。組織黨員干部簽訂承諾書,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示范帶頭作用,積極動員黨員干部參與“雙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重點時段組織黨員到村(社區)參加“雙禁志愿者”活動。
(三)鎮黨政辦公室(鎮域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負責制作發放《煙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燒告知書》、《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全鎮各村(社區)發放,制作橫幅,營造宣傳氛圍。受理分流市民通過撥打12345反映涉及“雙禁”工作的訴求。負責指導網格員開展網格巡查,協助職能部門開展“雙禁”政策宣傳和排查發現全鎮域范圍內的斗香制售點,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四)鎮紀委:負責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雙禁”工作開展效能監察,對機關工作人員帶頭執行“雙禁”措施情況進行監察。
(五)九華中心派出所:牽頭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負責制作煙花爆竹禁限放標識與相關審批工作,組織警力進行社會面巡防巡查,依法開展違規燃放、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對阻礙執法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牽頭落實煙花爆竹銷毀事宜。
(六)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網點的安全檢查、宣傳告知和教育培訓工作,落實行業監督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七)鎮生態環境辦公室: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空氣質量監測點數據,根據氣象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便于村(社區)、部門落實“雙禁”工作措施,應對大氣污染。負責大氣監測站周邊“雙禁”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巡查檢查,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八)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依法查處、整治違規生產、經營斗香的行為。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無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通報相關主管部門。
(九)鎮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開展對街頭流動、占道擺放斗香、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執法工作。負責督促沿街單位、店鋪履行市容環衛責任,對不履行責任的責任人依法予以查處,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積極發動社會單位利用戶外廣告資源宣傳《通告》內容。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服務區域內開展“雙禁”宣傳,發放宣傳資料,引導居民遵守規定,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查檢查,勸阻違法燃放燃燒行為。
(十)九華交警中隊:充分發揮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的宣傳載體作用,利用燈箱廣告、車身廣告、車載電視等媒介做好“雙禁”宣傳工作,依法做好運輸煙花爆竹車輛管理工作。
(十一)九華教管中心:通過“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給廣大學生和家長發“一封信”,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帶動家長遵守“雙禁”要求。
(十二)九華衛生所:負責收集因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燃燒地點,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雙禁”工作。
(十三)鎮財政和資產管理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做好“雙禁”管理工作經費的保障。
(十四)鎮為民服務中心:負責向前來辦理各類行政審批業務的市民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十五)鎮建設局:對禁限放區域內建筑行業、建設工地發放“雙禁”告知書,敦促其遵守規定。
(十六)鎮消防管理服務所:負責加強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牽頭調查統計因燃放燃燒煙花爆竹和斗香引發火災事故的原因和損失。
其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做好本部門“雙禁”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黨群局要牽頭組織“聲、屏、報、網、微”等媒介及社會面的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宣傳“雙禁”政策,使文明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各村(社區)要組織村(居)干部張貼、發放《通告》,做到轄區單位場所、沿街店面、居民小區逐家宣傳到位。各職能部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每一個單位、每一名市民均能了解“雙禁”管理規定,切實提高執行《通告》的自覺性。
(二)壓實工作責任,嚴格管控措施。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落實“雙禁”責任,確保各項管控任務落到實處。各村(社區)要因地制宜制定重點時段“雙禁”管控工作方案,圍繞重要節點和重點時段,組織社會治理網格員、小區物業管理員、村(社區)工作人員及志愿者分布到每條街巷、每片商業區、每個公園廣場、每個小區。要對城鎮道路、街巷、小區等開展不間斷巡查檢查,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在重點時段,黨群局要組織動員黨員到社區參加“雙禁”活動。
(三)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鎮區所有集貿市場、煙花爆竹和斗香經營戶、燃放活動突出等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專項清理清查行動,依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違規制售斗香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進行管控。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違規燃放燃燒且不聽勸阻的人員要依法嚴厲查處,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月1日)。各村(社區)、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月31日)。圍繞“雙禁”政策,各村(社區)、相關部門結合職責,立足單位內部、所屬部門、管理服務對象等方面,全面開展宣傳貫徹工作,將宣傳引導工作貫穿始終,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執法查處階段(全年時段)。九華中心派出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警中隊等執法部門圍繞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斗香的行為,制定打非查處方案,特別是在農歷臘月、春節等重點時段期間,要開展集中聯合整治,落實舉報獎勵機制,嚴查嚴打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重點看護階段(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圍繞除夕(1月21日)、初一(1月22日)、初五(1月26日)、元宵節(2月5日)等重點時段,建立煙花爆竹限放區和全鎮域斗香禁燒“屬地組織、行業協同、全民參與”的看護機制,最大限度地發動群眾和社會力量,落實禁放區域、重要時段的重點看護措施。
第五階段:常態化工作階段(全年其他時段)。落實常態化“雙禁”管理要求,各村(社區)、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宣傳引導、執法服務、打擊處理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抓好本轄區、本領域“雙禁”管控任務的部署實施。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設立相應工作專班,落實組織本區域、本部門各項管理責任,以扎實有力的工作舉措,確保“雙禁”目標順利實現。
(二)強化矛盾化解。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會同中心派出所和各村居,負責處置因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調整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問題,確保新的禁限放政策順利實施。
(三)強化整體聯動。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廣泛組織轄區基層單位,發動本村(社區)、本部門工作人員,打好宣傳發動、教育引導、巡查處置和源頭管控等工作的整體仗、合成仗,協調推進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不斷優化聯絡員制度和信息互通、工作會商、執法聯動等工作機制,及時研究“雙禁”工作中的矛盾問題和不穩定因素,確保及時妥善解決各類問題。春節前,鎮紀委要牽頭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圍繞宣傳引導、源頭治理、執法查處、重點管控等環節對“雙禁”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對照各自職責,制定周密詳實的工作方案,將任務分解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確保“雙禁”工作不打折、不走樣。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將“雙禁”工作與網格化社會治理有機結合起來,按照“鎮-村(社區)-網格”三級責任體系明確管控責任,要建立督導通報機制,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村(居)委會,要按照規定追究責任,切實以嚴格的責任體系倒逼“雙禁”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31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營造干凈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全力確保《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使參與和支持禁放成為轄區居民的自覺行為。
二、組織領導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經研究決定成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街道辦事處主任馮小峰任組長,分管領導王珊、三里坪派出所所長余華、仙鶴路派出所所長趙國奇、供銷社馮剛任副組長,街道轄區各社區主任為成員,下設“禁放”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賀偉任主任,辦公地點設在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確保三里坪街道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
街道召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專題部署會,各社區、有關單位分別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通過在公共場所、人群聚集地、主要街道等廣為張貼、懸掛《通告》和“禁放橫幅”,并且由社區工作人員挨家挨戶針對性的入戶發放禁放宣傳單,迅速掀起“禁放”宣傳熱潮。
(二)全面推進階段
禁放范圍內各社區、有關單位組織力量巡查勸導,有效落實禁放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施放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以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對有燃放煙花爆竹苗頭的,及時上門發放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單。確保每個社區、小區、廣場、商業區都有橫幅、宣傳點、宣傳隊、告知書。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建立“街道-村社區-小區”三級聯動機制,責任落實到最基層的社區網格單元,動員社會力量和有關部門從源頭上教育引導。
(三)鞏固長效階段
各社區、有關單位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和整治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重點整治區域
要重點查處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和銷售,特別在集貿市場要著重查獲一批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攤點。加大力度查處禁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中心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中心城區整體發展形象,各單位要從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捍衛法令尊嚴和維護我轄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禁燃放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險性。為此,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真總結,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以堅定的決心、空前的力度、過硬的措施,確保禁燃放工作取得實效;
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務必真抓實干、確保成效;
配合派出所把專項整治行動納入業務工作范疇認真抓好落實,確保禁燃放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要在社區主要路口、超市、公眾場所等醒目位置懸掛大型禁燃放廣告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倡議書,進行宣傳,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各司其職,密切協作。禁燃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社區居委會對轄區內禁燃放工作具體負責,要嚴格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形成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街道將適時組織開展禁燃放統一行動,并定期對行動情況通報。各社區主要領導要與社區民警形成連帶責任,組織、協調、督查“禁燃放”工作。街道辦事處要抽調辦事處、派出所、巡邏隊、執法中隊人員組成禁炮處置應急小分隊,開展日常宣傳檢查工作。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具體落實到社區網格。城管辦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巡查隊伍,查處無照流動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做好禁燃放工作,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除依照本部門法規處理外,還要扭送當地派出所處理;
派出所要負責查處非法運輸、儲存、銷售、郵寄煙花爆竹行為,配合街道等部門辦理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妨害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社區巡邏隊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對非法行為巡查力度,并配合當地派出所做好查處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綜合執法辦要做好本部門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作用,保證轄區的環境衛生,督促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建筑工地廣泛宣傳,發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制止并報告屬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查處。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齊心協力,切實形成無縫隙執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四)落實責任,嚴格倒查。“禁燃放”期間,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把宣傳工作分解責任到人、責任到社區網格,做到宣傳工作家喻戶曉,凡群眾舉報、領導督辦的,必須件件落實并及時反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的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教育好自己的親屬子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旦發現有非法參與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派出所要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和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應立即組織查處,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責任人一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凡符合拘留條件的一定予以拘留,對查獲非法煙花爆竹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對包庇、縱容、執法不嚴,將視情況追究責任人責任。在“禁燃放”期間,凡不履行職責,出現因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要把督導檢查貫穿于禁燃放工作的全過程,采取明查暗訪、突擊檢查、重點督導等多種方式,就本轄區禁燃放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深入督導。主要領導要以身作則、深入一線,分片包干,帶隊檢查,保證禁燃放規定宣傳到位,街面巡查、卡口檢查無盲區,重點要害部位治安檢查無遺漏,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漏洞,完善改進措施;
對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強、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及時進行通報。
(五)鼓勵舉報,及時處置。各社區也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所在禁燃放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如發現燃放煙花爆竹者,各工作隊必須把查獲的人員移送轄區派出所。對非法制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一律處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不得降格處理。煙花爆竹來源不清楚不放過、販運網絡沒有打掉不放過、制販窩點沒有端掉不放過、煙花爆竹沒有全部收繳不放過、涉案人員沒有得到依法處理不放過。
(六)強化管理,加強報送。各職能部門要強化協作,密切配合,加強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苗頭。對違反《管理辦法》燃放煙花爆竹者,依法予以嚴格查處。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專職報送禁燃放各類信息,確保不出現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虛報等現象,保障禁燃工作信息渠道暢通。
(七)常抓不懈,長效管理。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充實監管力量,進一步強化日常跟蹤管理和監督。各社區要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社區志愿者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擺上常規工作日程,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請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務必認真貫徹執行,確保不出紕漏、不走過場、不搞形式。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32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為指導,根據《梅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轄、城鄉并重、全眾參與,全面提升我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文明、安定、和諧、安全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成立以市政府抓總,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和市委政法委為成員單位的聯動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各縣(市、區)要參照市的做法,成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負責本轄區的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擴大本縣(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并向社會公示,制定轄區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嚴控方案并報市政府備案。全面負責、具體落實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相關工作。組織轄區內公安、城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文化廣電旅游、交通、教育、民政、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宣傳、督導,檢查和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貫徹落實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實本轄區相關單位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核問責機制。負責禁放區外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避免出現污染天氣,確保空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二)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20xx年春節前擴大梅州城區煙花爆竹禁燃區,組織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作為。審查核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審查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做好燃放煙花爆竹活動的備案工作。提請市人民政府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組織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社會宣傳活動。組織銷毀、處置廢舊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煙花爆竹。依法偵辦涉嫌犯罪的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查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調查處理丟失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不報案件,追繳丟失物品。
(三)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市區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和上報。
(四)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協調、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大造聲勢,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規定,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對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防治噪聲和大氣污染的重要性。協調新聞記者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生產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堅決防止因質量問題引發燃放事故。組織查處批發企業在城市建成區內設立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行為。依法查處已取得許可證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活動,并及時通報有關許可部門。
(六)市民政局。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做好禁放區內的宣傳工作,廣泛運用市區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開展不間斷禁放宣傳工作,加強流動攤販的管理,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八)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小學生的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教育工作。假期前發出的《給學生和家長的一封公開性信》中增加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內容。
(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車站禁放宣傳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負責依法對煙花爆竹運輸車輛相關資質進行檢查。
(十)市委政法委。督促各縣(市、區)政法委要求鎮(街)、社區組織巡防、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做好居民小區禁放宣傳工作,并納入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項目。
四、階段劃分
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貫穿全年,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宣傳動員。各縣(市、區)在春節前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動員教育,明確任務分工,制定具體行動計劃。
(二)第二階段:重點管控。全年突出重點時節和重點地域,將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納入各級安全管理和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項目。
(三)第三階段:活動總結。年終前及時梳理活動開展成效,查找問題,總結經驗,嚴格追責問責,針對重點問題制定長效機制。
五、主要措施
(一)抓住思想源頭,大力進行宣傳引導。
⒈、開展工作動員。按照“宣傳先行”原則,把禁放宣傳工作放到首要位置,并貫穿于管控全過程。各縣(市、區)要結合本方案和地域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到人,責任到戶,通過任務布置會、工作動員會開展層層發動,實現禁放宣傳入村入戶入小區、入廠入店入學校。以市政府名義向群眾發出倡議書,發動群眾自覺成為禁放工作的參與者、實踐者和監督者,最大限度地取得群眾的理解、支持、配合。
⒉、加強輿論宣傳。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電視、報刊和網絡新媒體宣傳功能,以簡明易懂的圖文資料和法規條文釋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樹牢禁燃區內禁放底線,鼓勵轄區群眾在禁燃區外少放煙花爆竹。學校要將禁放內容納入綠色環保教育,開展有獎征文活動,舉辦主題演講比賽,寫入寒假《致家長的一封信》。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開展“三個一、兩規定、一集中”活動,即制定一份禁止燃放或者減少燃放公約,組織一次上門宣傳告知,張貼一批宣傳海報,以社區、居(村)委為單位規定時間、規定地點集中燃放,以減少煙花爆竹燃放負面效果。各縣(市、區)還可通過組織廣場舞表演、開展專題宣講會、舉辦主題晚會等形式加強活動宣傳效果。
⒊、注重氛圍營造。各縣(市、區)要在轄區的重點部位、沿街門店、企事業單位、居民樓院和物業小區門口等地方懸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板報、宣傳頁,組織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小區物業等單位,充分利用板報、標語、橫幅、墻報、燈箱、電子屏、廣播電視、短信及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充分營造濃厚禁放氛圍。
(二)突出預防重點,大力組織巡查聯查。
⒋、實施精準管控。加強春節、元宵等重點時段巡查工作力度,組織一級網格(所屬市直機關)、二級網格(縣、鎮)、三級網格(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網格員、巡防隊員以及治安積極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位、定崗、定責,對禁放區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管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都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煙花爆竹銷售點全程納入監管范疇。
⒌、組織巡查督查。相關單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文化娛樂場所及周邊道路、地下空間的檢查巡查,加大對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排查處罰力度。春節當月集中開展違法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⒍、回應群眾關切。設立市區禁放煙花爆竹舉報熱線(),鼓勵群眾舉報禁燃區內違法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發現的線索問題及時轉責任單位依法處理。針對返鄉祭祖、緬懷先人、新喜恭賀等城區外需要燃放煙花爆竹,各縣(市、區)及有關單位應及時勸阻,鼓勵通過電子香燭、網上緬懷、塑料彩燈等形式妥善解決。
(三)嚴格責任標準,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⒎、壓緊責任鏈條。層層簽訂責任書,組織與禁燃區內鎮、街道辦事處簽訂禁放責任書,鎮、街道辦事處要與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簽訂禁放責任書,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飯店、商場市場、居民樓院、小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傳導責任壓力。
8、黨員干部帶頭。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帶頭簽訂《承諾書》,自覺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周邊群眾積極響應倡議,帶動廣大群眾嚴格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
⒐、依法查非打非。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實施“三查三防”,即查生產中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堅決防止出現非法生產窩點;查不合格煙花爆竹流入市場情況,堅決防止運輸許可證“一證多用”“一證多運”和弄虛作假情況;查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情況,堅決防止不正規代銷門店滋生。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級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大氣污染防治、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管控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緊密銜接,形成層層有人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級視情成立禁放工作督導組,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推諉、宣傳遲緩、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33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凈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制《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并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匯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后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為85678148,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34
為切實做好全縣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縣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事故的發生,確保春節期間全縣安全穩定,讓全縣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34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按照“各級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鄉鎮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主觀能動性,認真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實現在全縣范圍內“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黨組成員戴毅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應急辦主任劉洪君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縣供銷社、縣公安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縣教委、縣民政局、縣交通局、縣文廣新局、縣財政局、縣城鄉建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市政園林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桂溪鎮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縣燃放辦)在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副局長徐玉倫兼任主任,縣安監局局長陳宇躍、縣供銷社主任張再思兼任副主任。辦公室落實若干成員分工負責,開展具體工作。
三、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縣燃放辦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采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縣政府和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人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鄉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條例》,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落實責任,保證燃放管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和現場。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加大對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證縣委、縣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鄉鎮的貫徹落實。
(四)相關部門職責: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縣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縣供銷社:負責做好全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縣安監局、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縣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縣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縣交通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的運輸行為。
縣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縣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城鄉建委:負責組織對全縣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縣衛生局:負責制訂全縣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環保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縣林業局、民政局、供電公司、交通局、國土房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各基層部門、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特別是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要明確責任領導、組織巡邏力量、準備應急措施,對單位內部開展巡邏檢查。
四、明晰步驟,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一)準備工作階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務是:制定全縣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確限放區域、時間和品種,各有關部門、各單位分別制定燃放現場管理方案、銷售管理辦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傳方案,確定煙花爆竹銷售點。在xx年1月5日前,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置禁放和限放標識;完成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確保使用正常。
(二)宣傳教育階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務是:完成全縣所有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確保限產區域、時間、品種以及違規罰則等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三)燃放實施階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務是:切實建立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落實守護力量,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四)總結提高階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績、收獲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為今后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五、統籌部署,落實措施
(一)強化輿論宣傳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和居委會、物業小區等單位,深入開展《條例》和有關燃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1、強化相關規定的宣傳。主要針對《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342號)等規定,采取廣播電視、報刊、網絡、通信及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2、突出宣傳重點。加強對《條例》規定的禁放、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的宣傳,讓群眾自覺遵守,不在禁放區域和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加強對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讓市民了解我縣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的品種,引導群眾到合法零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的不安全產品。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品種要及時在《墊江日報》、網絡媒體、通信和縣有線電視臺公布。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農村、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多種宣傳形式,重點宣傳酒后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各中小學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時間,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學校。
3、確定限放區域:根據我縣實際,縣城區在指定區域限制燃放,城區其他區域禁止燃放。限放區域為縣城桂東大道、桂西大道內沿石以外100米的區域。同時,明確鄉鎮禁放區域為: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或生產場所;賓館、飯(酒)店、文化娛樂場所、廣場、學校、醫院、敬老院、車站等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景區景點;農貿、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場及各類機械維修場所;加油(氣)站(點)、液化氣充裝站及銷售點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周圍100米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企業;林區及林緣100米以內。鄉鎮禁放區域以外為限放區域。
4、指定限放時間:在限放區域內,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點至次日凌晨1點,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重大慶典活動的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限放區域內組織定點燃放煙花的,由縣政府決定并公告。
5、限定銷售、燃放品種。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允許燃放C、D級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和燃放A、B級煙花爆竹。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7大類品種。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識。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花等A級、B級煙花產品和C級、D級中煙霧類、摩擦類、升空類中的火箭、旋轉煙花,造型玩具類中的槍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現垂柳、雷、金屬漂浮物效果的組合煙花產品。具體品種、規格已由市燃放辦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布。
6。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60件。
(二)夯實安全基礎
1、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定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違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線路上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門要在入墊的邊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及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落實檢查力量,配備必要的檢查裝備,加大對入墊車輛和人員的盤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
二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公安、工商、供銷、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要加強合法生產經營企業違規行為整治查處力度,從嚴整治和查處違規將禮花彈、A級煙花爆竹產品銷售給群眾燃放的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凡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大型焰火晚會燃放安全規程》(GB24284—x)的有關規定,提前20日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后方可實施。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毀,嚴禁擅自變相處理,回流社會。
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場所及周邊具體范圍設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標識,在限制燃放的區域同樣設置限放標識。同時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由縣市政園林局對城區所有市政設施、縣公安消防大隊對城區所有的消防設施、縣自來水公司對城區所有供水管道分別進行一次全面檢修,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完好,使用正常。
(三)強化市場監管
目前我縣煙花爆竹的專營企業是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因此,我縣今年煙花爆竹銷售管理工作仍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參與,在“三個狠抓”上下功夫,切實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銷售安全。
1、狠抓銷售環節安全。一是嚴格銷售點的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范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群眾”的原則,由縣安監局負責、供銷社參與,嚴格審查安全經營條件。凡審查達不到安全經營條件的,一律不得頒發經營許可證。二是明確我縣限放區域銷售時間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農歷正月十五)。三是規范市場行為,實行各生產企業分區域供貨,銷售點與生產企業按所分區域簽訂購銷協議。四是強化銷售安全管理,開展銷售點負責人安全培訓,簽訂安全責任書,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銷售管理辦法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認真組織實施。
2、狠抓運輸環節安全。一是實行煙花爆竹專用車輛配送,由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從xx年1月15日開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銷售點。二是從xx年12月20日開始,由縣公安局在沙坪、普順、周嘉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太平鎮、澄溪鎮、沙坪鎮政府在與鄰水、大竹接壤地段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非法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為。三是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進行審查和監管。
3、狠抓非法行為查處。由縣公安、安監、工商、供銷社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對集貿市場、攤點和城郊結合部的租賃戶等重點地區的重點場所,開展全面檢查。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采購、儲存、銷售非法偽劣煙花爆竹行為的,一經發現,安監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銷售許可證。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質量抽檢,并向有關部門通報質量抽檢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六、嚴格現場監管,落實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煙花爆竹現場監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線。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工作的經驗,嚴密對重大危險源和禁放區域的現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縣、鄉鎮二級監管防控體系,嚴格實行“一對一”工作方式,落實現場監管責任制,確保燃放安全。
(一)嚴格實行“四定”和“六統一”,加強銷售環節安全監管
根據《條例》規定,我縣煙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品種、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管理)要求,由縣供銷社實行專營管理,公安、安監、工商等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二)強化重大危險源的排查與監控
有關職能部門要對轄區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預防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春節期間,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三)維護燃放現場秩序
逐級明確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燃放守護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和齊抓共管網絡,把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落到實處。一是加強守護值班。禁放區域內所有單位、樓院采取“點對點定責任,人盯人抓落實”的措施,逐一落實禁放監管領導和守護值班責任人,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守護值班。限放區域內堅持居委會管片,社區物管單位管小區,居民管自我樓院,切實加強對重要建筑物、危險源、可燃物周邊的守護。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安全承包的責任制,確保守護目標絕對安全。二是加強燃放現場安全管理。由縣公安局另行制訂具體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三是由公安機關加強督促檢查的巡邏監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區“白天隨時見警車,晚上隨時見警燈”。四是加強對違規燃放行為的查處。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縣公布規格和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四)強化應急處置
一是制定應急預案。由縣消防大隊制定火災應急預案,縣衛生局制定傷員救治預案。二是組建應急隊伍。明確縣消防大隊、綜合執法局為應急救援主要力量,有關部門、社區干部為輔助力量。三是做好應急準備。燃放期間,消防官兵、消防車輛和環衛灑水車要做到24小時待命、隨時出擊。四是開展應急演練。擬在近期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為核心,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在本鄉鎮、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縣監察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信息聯動,確保情報暢通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系,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各鄉鎮、各部門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xx年1月1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工作總結于2月2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
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35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于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凈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凈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制《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并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匯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后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為85678148,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